原帖内容
蓝蓝天

2008-12-5 11:24
非喜剧 BY 颜琳/苏格兰

非喜剧BY颜琳/苏格蓝岚
文案:
司马敦志讨厌喜剧,觉得有故意讨好人的恶俗,所以在夏末秋初时节,选择头也不回地走远。
於是姚可谦在地球的这端等了他十多年,不断地温习他的好,记得他的霸道,等待他的重新来到。期盼他们之间最後会是一个喜剧结果。
「呐。记不记得那一次我们吵架,你打了我,我们在大雨里一前一後的快步行走,气氛好僵。
是你先回头,拉起我的手,贴到你被雨淋得湿透了的心口,看著我泪湿的眼,跟我说你的那里因为我缺了个洞,需要我替你补上。
这样你才能和常人那样呼吸,那样生活,才能像喜剧电影里的那些傻瓜一样,愿意做任何事来让我开心……」
1
北半球城市S城的正午,烈日当头暴晒。
私立贵族学院星晴高中的教工停车棚里,五六个男高中生按住一个长了细长身材的男生轮番暴打。“操……!小子,以为长得有几分姿色就敢碰彩姿?”
“呸,小白脸,看你下次还敢不敢。”
“敦志哥,就是他,昨天我看到他开车送彩姿回家。”带头的小J回头对坐在阴暗角落里的男人说道。“还开保时捷咧~”
“是嘛?”男人翘著腿坐在一台机车上抽烟,眼神阴冷,吐了一口烟圈,想都不想就回答“打……朝死里打。”
小J立刻把早已满脸是血的男生按倒旁边停泊的汽车前车盖上,握紧硬拳使劲猛捶,男生的鼻血被打得到处贱落,“敦志哥的马子你都敢抢?你他妈的活腻了,不想活了是不是?看老子不把你这张脸打得稀巴烂……”
後面四五个小流氓也前去助阵。“小J哥,我们帮你。”
“可谦,你怎麽不去帮忙?”敦志把吸完的烟蒂按熄在机车的皮座上,皮座顿时散发出烧焦的焦味。瑟缩在他身边的姚可谦抬眼看了看远处,弯下腰从牛仔裤裤兜里抽出香烟盒,识趣地抽出一根递到敦志嘴边,“敦志哥抽烟。”
敦志张开嘴,夹住那支烟,姚可谦又迅速搜出打火机去替他点燃。过程中因为害怕,姚可谦的手一直在抖。
敦志伸手,纤长手指夹住烟,蹙眉阴冷地看了姚可谦一眼,“你呀,太像女人……”敦志边说边伸手去摸他的胸,姚可谦的校服衬衫也学他们一样敞开著,只扣了下襟几个扣子。
敦志的手指夹住他一只乳头拧了拧,“不过这里比不上。”
姚可谦是新近转来的插班生,听说全家刚从乡下出来,刚刚在S城安顿下来。
他很瘦,但不是那种病态的瘦,身高只矮了敦志两三公分,敦志有一米八几的身高,和远处那个被按在地上挨打的男生差不多。
“听说他是个资优生……”敦志收回手,拿手抱住自己的腿抬眼看远处,嘲讽地说。“星晴高中最闪亮的明星。”敦志说著说著眼神变得更为阴冷,“可是还是被我叫来的人打成这样。好好笑……”
姚可谦耳边响起敦志怪异的笑声。他才认识司马敦志不到一个月。
十六岁的他上个月跟随父母来了城里,插班就读进当地的普通高中。
他以及敦志这样的学生根本不是星晴的学生,他们够不上资格,他们不但成绩差,整天搞事。
最重要的是,他们没有钱。星晴这种贵族学校的大门只为富家少爷千金们打开。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欺负星晴的学生,今天中午放课後司马敦志叫他一起爬墙过来找节目玩。等他听话地跟著来了才发现,这个节目就是殴打那个不怕死来抢敦志马子的星晴男学生。
“敦志哥,我看不要打了,他都被打昏了……”姚可谦看著地上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可怜男生说道。
“关你屁事!”敦志把烟扔掉,一脚踩熄。
“我……”姚可谦本质不坏,并不是流氓或者坏学生,初来乍到的他只是想在学校里和敦志这样的人拉上关系,以免被欺负。
“你喜欢他?”敦志怪笑,手搭上姚可谦的屁股。“是,你这个娘娘腔,看人家长得英俊就心软……原来你这麽好色。”
姚可谦长得很清秀,眉眼细长,薄唇皓齿,脸上总是带了一股温情,如涓涓流淌的溪水那样温柔,说话从来都是细声细语,以致於敦志总是有把他当成女生的错觉。
“我没……没喜欢。”感受到敦志的手在他屁股上的使劲拧捏,姚可谦脸涨红得语无伦次。
“没有就好。”敦志的长手臂有力一带,把姚可谦整个人揽到怀中。
敦志凑上唇对著姚可谦发烫的脸嗅闻。“我闻到了同性恋的味道,喂,娘娘腔,你是同性恋吧?”
敦志伸出舌头色情地舔弄他的脸颊,故意调戏他一样说道“你觉得我好看还是他好看?”
姚可谦害羞地缩在他怀里,讪讪地抬起可怜巴巴的眼,近距离内看著敦志伸出舌头舔他的耳廓和发际,做出极为直接的挑逗。
隔了好久,他才抖著声音回答。“敦志哥好看……”
司马敦志是十九中最坏的男学生,书包里从来没有课本,总是装著各式软性毒品和做爱用的避孕套,他只要吹一个口哨就能把全校的流氓汇集到一起为他欢呼著砍人。
学校广播里每个月至少会有一次全校通报:
「司马敦志,由於xxxx原因,记大过一次。」
司马敦志是中美混血儿,长了一张瘦削的V脸,轮廓紧致,双眼犀利,头发黑亮,如果张开红唇,露出牙齿笑的话,雪白牙齿会晃得四周的人睁不开眼。
司马敦志还是个早产儿,出生时候心脏尚未发育完全,左边心房缺了一块,人们骂人时候说的那句“缺心眼”正好适合他。
他没有父母,母亲是一个过气的AV女优,生下他以後就扔下他不再管,而他长到16岁,人生除了吃喝嫖赌,再无其它,他连自己的生父是谁都不知道。
只要心里不开心或者想不通,司马敦志就会很神经质地做出极端行为。比如想要和一个女生交往,他会用尽所有手段,暴力的非暴力的,直到最後对方见到他就害怕。
眼下司马敦志做的正符合他的行为方式。
“算你有眼光。”敦志扣住姚可谦的後脑勺,凑上前灼热地吻住姚可谦,长舌勾住姚可谦的舌头短短翻搅了一下,就轻轻放开。“晚上小J生日去打钢珠,你要不要去?”
姚可谦被敦志的神经质行为吓得上气不接下气,拿手扶住墙壁,气喘吁吁。“不……不去了。我妈,我妈晚上要我陪她去见工。”
“靠~晚上见什麽工,你妈在夜总会当小姐啊?”敦志使劲踢了他一脚,从机车上走下来,高大身形在低矮的车棚里缩著头才勉强站直。
“没,没有。她在一个富人家里帮佣。”姚可谦还在为刚才敦志的那个吻头晕目眩。
等到他再抬头时敦志已经走出了车棚,穿著白色校服衬衫的高瘦身影走入一片白花花的太阳里,这画面对姚可谦来说甚是刺眼……
走出几步,敦志回头命令自己的手下,“喂。你们,别打了,去跟那女人说晚上去旅馆等我。不然我找人去强奸她……”
“是。”
姚可谦站在最里面的阴凉角落里,目不转睛地看著司马敦志走远的情形。那个男人从来都是这麽绝对,想要的就无论如何一定要得到。
很多年後的这一天,姚可谦才想起来,他和司马敦志的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这天是北半球的炎热夏天里的一天。
司马敦志的唇和手尽管只是轻轻挑逗了他一下,制造出的热量早就超过了悬在他们头顶那轮如火骄阳的热量。
2
十九中学的英文课堂上,男老师看到司马敦志的座位又是空空如也。走下讲台正想发问,坐在最後一排的纪堇铭忽然大声叫,“敦志昨天摔断了腿,所以请半天假……”
全室同学立刻哄堂大笑。
男老师捏了捏手里的粉笔,温和地拆穿纪堇铭的谎言,“前天他就摔断过了。”
记得前天问起司马敦志的缺席,同学们这样告诉他。
“老师~难道你不知道人有两条腿,前天他摔断左腿,昨天又摔断右腿。”纪堇铭摔了摔厚厚的英文课本,不耐烦地说。“所以请半天假,不要问了,没什麽好问的……继续上你的课。”
“可是司马同学一直这样缺课是不行的。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可以……”
“老师~难道你忘了前段时间因为说错话,後来都不敢走夜路回家……”纪堇铭流里流气地打量男老师全身上下,自顾自地情色笑语,“那一次,在小巷里我差一点就做完了呢……如果你还不怕,就再去告敦志的状啊……”
纪堇铭身後若干男生哂笑出声,纷纷起哄“小J哥,你长这麽帅,干嘛委屈自己上老师这样的……”
“敦志老大知道肯定会很不爽啦。”
“小J哥这麽风流倜傥,英俊潇洒,怎麽可能是同性恋……”
“就是,就是……老师,不要逼我们小J哥做他不愿意做的事……除非是你自己想被男人玩……”
纪堇铭是司马敦志的好兄弟,两个人从小学开始,一直在一起念书打诨,惹是生非,是一对臭名昭著的流氓。敦志亲热地叫他小J,於是後面的那些小喽罗也就跟著称呼纪堇铭小J哥。
“你们没听过老师叫起来是什麽声音……”纪堇铭在课堂上尖起嗓子,学上次他轻薄这位英文老师时听到的声音。
“哈,不要……纪同学,不要,纪同学,那里,不要……哈哈哈,好好听,叫得我骨头都软了呢……哈哈哈,老师你好贱哦。”说完自己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男老师涨红面孔,不发一语地走开。这些流氓,死了才好,不知道为何要白拿家里的钱来学校耍无赖。
坐在纪堇铭旁边的姚可谦看著老师失望离开的身影,不悦地眨了眨眼,小J他们太过分了,不是欺负同学就是欺负老师。
纪堇铭明亮双眼一眨,敏锐地发现姚可谦对他们的行为颇有微辞的样子,抓狂地把抽屉里的厚课本砸到姚可谦头上。
“死娘娘腔,怎麽,看不惯啊?看不惯不要跟我们一起啊……脱线。”
姚可谦懦弱地低下头,不敢有任何反抗。掏出原子笔抄黑板上的英文笔记,在雪白的作业薄上写出黑色英文字。
他会写很漂亮的拉丁字体,刚来的时候还被老师表扬。
而纪堇铭写的英文字母好像软脚蚂蚁,相比较之下纪堇铭觉得丢脸,於是伸出腿狠狠地踹了姚可谦一脚,“这麽用功怎麽不去坐第一排,干嘛跑来坐最後。”
姚可谦闪了闪身子,继续埋头抄笔记。“靠。你当我不存在啊……”纪堇铭拽住他的手臂使劲拧,“喂。把你身上的钱全给我,敦志没钱买烟了。”
话音刚落,传闻断了两条腿的敦志冲进教室,一个弹跳跳坐到他们身後的位置,懒洋洋地说,“呐。小J,借我五十块买包烟。”
“马上。”纪堇铭回答,答完就朝姚可谦大声叫,“听到没有,把身上的钱全拿出来……”纪堇铭从一开始就对这个插班生没有好感。“不然我让他们脱你裤子,让你光著屁股回家。”
“没有钱。”姚可谦小声说。
“怎麽没有?”纪堇铭蹙紧双眉问他,“五十块都没有,你出什麽门。肯定有,中午我还看见你在餐厅有钱到点甜不辣来吃,现在跟我哭穷,是不是藏起来了……拿出来。”
“真的没有……”姚可谦的手臂被纪堇铭拧得红通通,忍了好久的眼泪眼看就要落下,敦志轻拍纪堇铭的肩,示意他算了。
过了一会儿,纪堇铭转过身去和敦志聊天,不再搭理姚可谦,姚可谦才缓下好大一口气,伸手进牛仔裤裤兜里,捏了捏那里揣著的几张钞票,忐忑不安地等待放学。
他不知道他为何选择和纪堇铭他们混在一起。明明可以去和好学生一起的。
他和他们一起将近一个多月了,带头的司马敦志从来都没拿正眼瞧过他。以後司马敦志也不见得会真正注意他。
3
放学後姚可谦一个人走在S城的商业步行街上,他今早找家里人要了几百块钱,想为自己买一双新球鞋。以前在乡下小城,他每天随便穿双布鞋不会觉得不妥。
现在来了繁华的S城,每天出门仪表总得注意些,身边来往的又都是小J和敦志那种人,他不想被他们瞧不起。
脚上那双学校为学生定制的软底胶鞋他一直没有换下,因为他没有多余的体面的鞋子换。
身上的几百块人民币对他来说,意味著许多。
他走到一家运动品牌店门口,隔著橱窗观望橱窗後面的鞋子。他看到一款和敦志脚上很相像的,立刻就想买下来,等他转身要进店去试,头却撞在了一个高大男人胸膛上。
高他好几公分的敦志,居高临下地垂眼看著他问,“你想买鞋?”
“不是。”姚可谦避开和敦志接触的胆怯眼神,迅速回答,“不是,我路过来看看。”
他害怕敦志知道他身上其实有钱,下午在课堂上故意不给小J。
敦志如果知道他敢骗他们,一定会拿香烟蒂烫他,上次有人对敦志说谎,後来手心被敦志拿烟蒂烫得血肉模糊。
敦志拉了拉搭载肩膀上的书包,看著姚可谦被吓得面色发白的可怜样,一眼就看穿他在说谎。敦志抬手,摸他的下巴和锁骨,食指在他的皮肤上面缓缓摩擦,停在他的颈窝。
“如果把这里当烟灰缸,不知道装得下多少只烟头。”
姚可谦害怕得发抖。他见识过敦志的神经质,敦志发起神经来什麽都敢做,是完全的说到做到类型,立刻结巴地坦白。
“我……我想买双球鞋,像你穿的那种crossover风格的,白颜色,可以配校服,还可以穿著去打篮球,价钱的话,最……最好在7、800块左右。我身上只带了850块。”
敦志听完仰头笑得哈哈哈。“你怕什麽?吓你的你也信。”
敦志一把揽住他,“我带你去我朋友的店买,什麽款都有,波鞋板鞋随你挑,还可以给你折扣。”
“真的……?”姚可谦哆嗦著问。
“废话。我司马敦志怎麽可能骗人。”
“谢谢。”姚可谦由衷地说。
半个小时後,姚可谦买到了鞋子,站在鞋店门口等人。
敦志带他去夜市区的小店买翻版,和店主夥同一起骗他是正品,收他正货的钱。一双100块的鞋卖他800。
他讪讪地拿著蹩脚的仿冒鞋子,看著上面那只美洲豹的形状怪怪的,心里很是委屈,又不敢质问敦志为何故意耍他。
敦志要他在这里等著一起回家,可是他等了很久也没见敦志回来。
身後的翻版鞋店是敦志一个朋友开的,有许许多多的鞋,但是都是仿冒品牌的假货。天色一点点黑下来,鞋店里的破唱机一直在播放同一首歌。
他站在门外,轻轻地跟著哼唱。那首歌他很熟,是他最喜欢的乐队PinkFloyd的那首WishYouWereHere。
昏黄街灯渐次点亮的时候,他看见敦志在对街和先前的那个鞋店老板说话,没说几句就吵了起来,敦志恼怒地把肩膀上的书包扔到地上,四处张望,捡起墙角的空啤酒瓶,哗一声砸碎以後就要朝鞋店老板的脸上刮。
姚可谦马上拔腿跑过街,弯腰拣起敦志的书包,快速拉走不理智的敦志。他猜敦志和那个老板大概是分赃不均才闹得要大打出手。
可是有必要嘛,只不过几百块而已。
他们走过两条街,姚可谦一直没敢跟敦志说话,敦志的脸爬满极度的愤怒。
遇到这麽尴尬的事,明明该是姚可谦生气的,此刻不爽的那个人居然是敦志。
“你刚才说你想要我身上买鞋的钱就好了……”姚可谦终於忍不住,捏了捏怀里抱著的球鞋盒叫住走在他前面的敦志,“干嘛要弄得和人打架?”
敦志瞬间爆发,一个耳光打在他脸上。“乡巴佬,要你管,你知道个屁。”
敦志觉得被他看到这一幕很丢脸,尽管司马敦志本来就是一个只会欺负弱者的混蛋。
姚可谦的脸颊被打得火辣辣地疼,委屈得说不出话。他只不过是想买一双和敦志差不多的球鞋而已。
穿上以後,也许他就能融入敦志的那个世界,不再被他们叫娘娘腔或者乡巴佬了。
一开始他真的以为敦志会带他去买好球鞋,开心得不得了。後来发现敦志和人骗他,心一下沈到了底,他总是奢望能和敦志做平等的好朋友,奢望不成,现在反倒还挨了敦志的打。
“你的书包。”姚可谦快速把手里的书包递给敦志,自己低著头大步跑远。
跑出几步,敦志追上他,紧紧拉住他的手臂,厉声命令,“跟我回去……”
敦志拉他回鞋店,把鞋还给老板,跟老板声嘶力竭地吵了好些时候才要回那些钱,拉著他赶在正统专卖店关门前买了一双崭新的球鞋。
原本姚可谦的那些钱不够敦志还帮他贴了两百多块。
两个人晚饭都没吃,就这样磨蹭到晚上十点多。
姚可谦住在山上,敦志怕他一个人不安全,又陪他一起搭轻轨。
晚间轻轨列车上人很少,他们坐在靠窗的二人座位置。
敦志一直靠在列车窗户抽烟,烟味熏得姚可谦喉咙怪痒痒。姚可谦不敢再跟他说话,怕他又动手打他。
昏暗的车厢里,车载电视开始播放一个男歌手的MSN歌手会。
背景声音不断响起:
“日前,新晋华人歌手王子诺在马来西亚成功开办了自己的首次MSN线上歌手会,成为继xxx和xxx之後首位开办MSN线上歌友会的亚洲艺人。”
姚可谦睁大眼睛看著屏幕上的英俊男人唱歌表演,坐在身旁的敦志忽然开口说话,“那是我男人……”
姚可谦没理他,以为他又发疯。
“你不信?”敦志把手里的烟抵在姚可谦的书包上按熄,探头咬住姚可谦的耳朵说,“十四岁我就和他做爱,我跪在地上,跪在他面前,用嘴替他吹箫,让他射在我嘴里,让他整个人都爽得抽筋。”
敦志边说边把手伸到姚可谦的裤裆,隔著姚可谦的裤子乱摸,“现在我每晚都看著他的全裸写真自慰。那种自我安慰都会达到性高潮的感觉你有没有试过?”
姚可谦打开敦志的手,厌恶地别开脸。他不相信敦志的胡言乱语。
可是再回头看到敦顶住看电视屏幕看得要落泪似的动情眼神时,又觉得也许敦志说的是真的。
“那你为何不和他在一起?”姚可谦看著敦志被车窗外过站灯光照得苍白的面容问。
“在一起顶个屁用。大团圆结局有什麽好,真他妈的恶俗。”敦志眯起眼睛,咬牙切齿地说,“我要的只是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
列车驶到终点站,姚可谦下了车,敦志送他回家。两个人在漆黑的山道上走,敦志神经兮兮地哼小调。“HowIwish,howIwishyouwerehere……”
敦志希望留在自己身边的人便是刚才那个站在舞台上流光溢彩的高贵男艺人。
姚可谦停下脚步,凝睛定神地看著敦志走在山路上的纤长背影,心底莫名地觉得寂寞。
4
昨夜下了一场雨,使得空气里之前的闷热散去许多,秋天开始以缓慢的无声无息的方式光顾这个亚热带城市。
高二三班的体育课上,姚可谦穿了一双和司马敦志一模一样的Puma球鞋,一个人站在操场上环顾四周,找不到人说话,无所适从。
十九中学是普通高中,学生大多资质平庸,学生们不爱学习,更喜欢上体育课。
热身活动做完大家热闹地散开,三五成群结伴去打球跳绳。
只有姚可谦一个人站在操场边上,没有人愿意叫上他一起玩。
刚才在更衣室,小J一看到他脚上的鞋就狂踹了他好几脚,骂他乡巴佬还不要脸地学流行,敢假装和敦志一样高品味,买相同的款来穿。
骂完又和班上几个男生合著打了他一顿,一起踩他的鞋。到最後,好好的一双新球鞋变得灰头土脸,十分不招人待见。
“这边,这边……敦志,传给我,快。”
姚可谦抬眼眺望远处的篮球场上,敦志正在和几个身材强壮的高年级学生打球。
他不动声色地看著敦志运球,带球过人,弹跳起来抢篮板,远投三分,禁区内灌篮,看得著了迷。
敦志潇洒干练的样子好像每周体育电视上播的那些全美篮球联赛的耀眼明星。
那晚敦志送他回家後立刻掉头就走,那个时候轻轨末班车已经没有了,山路那麽远,他不知道敦志後来是怎麽下山的。
回到家家人问他干嘛去了,他支吾著说和同学去逛街。厨房特地留给他的晚饭也没心思吃,直接冲完凉就进房间睡下了。
轻轨列车上敦志对他说的话以及对他做出的动作,让他魂不守舍。
第二天清晨起床,他难为情地发现身上穿著的内裤湿透,散发出厚重的腥味。
短暂几个小时的睡眠时间里,他不断地回想敦志的手隔著牛仔裤,摩挲他的阴茎带来的焦躁感觉。十六岁的他有时候也会偷偷对著黄色杂志,做一些手淫动作,但只是出於好奇,从未觉得那种事情会是一种享受。
他想不明白为何敦志的手只是轻轻的在他腿间探访了一下,足可以让他得到强烈快感,舒服得难以言说。
“喂。”站在他旁边的小J叫他,“你他妈是不是变态!?”
他收回定在敦志身上的视线,别传脸去看对面做有氧操的女生们,掩饰偷窥敦志的小动作。
“我说,你他妈是不是真的是同性恋,整天一副很娘的样子,敦志才没那种嗜好。你想都不要想。”小J移动步伐上前,脚紧紧踩在他的鞋上。
“敦志是直的,不要再用那种色情眼神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不然老子砍死你~!”小J朝他的脸孔大声吼,声音里带有一股浓厚的保护欲。
姚可谦轻轻摇晃著腿,挪开被小J死死踩住的脚,低著头後退了几步,不打算搭理小J。
一般情况下,小J可以算是个脾气很好的人,可是只要话题一触及到司马敦志,小J就易怒,易冲动,易抓狂。
骂完後小J没有走开,和他一起站在场边,对面的男生叫小J去打球,小J也回绝了,背靠在操场边上的铁丝网观看远处的敦志打篮球。
姚可谦怯怯地抬头,见到小J澄澈的双眼闪著亮光,比平常明锐几十倍。
“敦志的篮球打得超好……”小J抱住双臂自言自语,“国家队的教练上次给他名片,要他有兴趣的话就去那边碰碰运气。”
“那他为什麽不去?”姚可谦好奇地问。
“我怎麽知道……如果他真的去了,我就不能和他一起了。”小J皱了皱眉,表情有些索然,“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去。”
“我想问你一件事。”姚可谦从兜里摸出一包万宝路递给小J,他想用香烟来和小J交换一个秘密。
小J不耐烦地接过烟,等他开口。
“敦志以前是不是和男人好过啊……?”
小J一愣,扬高声音问他,“你听谁说的?”小J惊讶为何这个新来的插班生会知道敦志的秘密。除了他,没有人知道敦志的那段过去。
“敦志自己跟我说的……我想问你是不是真的?”
“是个鸟,不是!”小J快速否定,“敦志骗你的。”
“可是好像是真的,敦志说他和那个男明星王子诺好过……他们还做、做爱……”
姚可谦话还未说完,小J一腿就把他踹倒在地。“做你妈个头,再敢乱说,小心我割你舌头。”小J把手里的那包万宝路扔到他脸上,朝他吐了一口口水,粗声告诫他,
“以後不准再接近敦志,一次都不可以……”
“喂,小J,走了。回去了……”打完篮球的司马敦志大汗淋漓,站在不远的篮筐下叫纪堇铭。
“来了。马上。”纪堇铭回过头来,又踹了坐在地上的姚可谦一脚,“记住我跟你说的。”
操场外摩托车油门声轰一阵後,纪堇铭载著敦志走了。剧烈运动结束後的敦志把头靠在纪堇铭的後背爽朗地笑,“呐,小J,晚上去我那里睡吧……”
“不了。”纪堇铭脱口而出回答,往常他一定会答应,今天有些怪怪的。
机车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快速驰骋,两人耳边全是呼呼的风。
“啊?”敦志没有听见他的回答,大声问。“你说什麽?大声一点。”
“我说……”纪堇铭稍微偏转头,贴住敦志的脖子,闻到敦志身上的强烈汗味,充满年轻男子的雄性荷尔蒙气息。
“不去了,晚上我妈要我去城北帮她取货。”
纪堇铭家里是开杂货店的,经常需要他去跑腿帮忙。
“哦。那下次吧。好累,先让我先睡一下。”敦志朝前坐了坐,搂住纪堇铭的腰安稳闭上双眼小睡。“到了叫我。”
“嗯。”纪堇铭感受著身後野蛮男人的温顺依偎,心里五味杂陈。
今天之前,他以为男人这辈子相信的人只会有他纪堇铭一个。可是为什麽现在对一个陌生的插班生都肯把心底深藏的秘密全盘托出。
司马敦志长在孤儿院,九岁起流落街头,小时候脆弱多病,心脏经常因为承担不了负荷而停下,在孤儿院每天要吃好多莫名其妙的药片,经常被别的健康儿童欺负。
他的童年和别人比起来,堪称地狱。
纪堇铭认识他是因为他总是去纪家的杂货店偷面包。
稍微长大些的他喜欢打架伤人,欺负弱小,小偷小摸,游手好闲地过日子,如果不这样,他根本就没有钱维持基本的一日三餐。
所以姚可谦的那几百块他骗来刚好可以抵他这个月的房租,他在S城二环路外租有一间地下室,每个月房东要催他七八次,他才能凑到钱缴房租。
两年前司马敦志跟人去停车场偷车,被人当场抓住,硬要送他去警局,关键时候是车主王子诺帮他解围,说敦志是自己朋友,之後还请敦志吃了顿西餐。
那一次,敦志三天没有吃过饭,坐在高档西餐厅里,在王子诺面前狼吞虎咽地吃食物,王子诺见了一直夸他直接,赞他可爱。
後来两个人熟起来,王子诺便经常把他带在身边,买各式各样的东西给他,开高档跑车送他上下学,有一次暑假还带他去了马来西亚旅行。
那时敦志十四岁,以为这一次走红运,爱情罗曼史化为现实,尽管对方是个男人,敦志还是死心塌地地把心交出去,男人一个眼神他就愿意为男人跪下,卑躬屈膝地体贴侍候。
直到王子诺那个有身家有背景、高学历好长相的正牌男友出现,王子诺淡笑著塞给他一些钱,无情地跟他说再见。
从那之後,司马敦志变得更为神经质和大胆,什麽都敢做,渐渐地发展到在S城的街头市井抢劫,嗑药,贩毒,砍人。
仅仅那一次,从来都不天真的他选择相信别人,最後得来的却是对方嗤之以鼻的抛弃。
敦志把和王子诺的事当作否定这个世界,否定真心爱情的最好借口。
他不知道每天这样行尸走肉地活下去是因为什麽……
不管走到这个城市哪里,都可以见到王子诺那张淡笑的脸,像是在嘲笑过去他的天真。
“敦志……”纪堇铭回头唤他,轻轻问他,“为什麽跟一个外人提你的过去?”
敦志睡熟了,没有回应。
“难道不知道他不适合你的世界?”
纪堇铭意味深长地轻吻了吻他的额头,转过身来把车开上二环外高架桥,送他回家。
5
本市私立高中星晴学园的围墙边,姚可谦站著等了好久,还是不见罗彩姿的出现。
他跟著司马敦志他们来这里,把那个不知好歹得跟敦志抢女人的人打得半死已经是上周的事。
事後,因为没有人告发,他们很幸运地逃过了处罚。他暗自庆幸这件事就这麽过去了,然而这件事後来衍生出的结果是他怎麽也料不到的。
上午,敦志在化学实验课上突发奇想地想起那天那个女人的爽约,英俊眉眼皱成一团,越想越不悦意。拽住姚可谦满脸生气地问,为何後来那女人没有听话地出现在旅馆。姚可谦不知道该怎麽回答。
几天来,他听从小J的告诫,不再去招惹敦志,上课换了靠前的位置,放学故意等敦志走了才绕远路回家,那双和敦志一样的球鞋也刻意地没有再穿。上午那节化学课,他在实验室里故意拣了个最不起眼的角落位置,没料到最後还是避不开神经兮兮走来和他讲话的敦志。
敦志执意要和他一组做实验,把用来锻烧的镁条哗一声点燃,拿到他眼前,刺眼的光吓得他头晕脑胀,失声尖叫,在课堂上十分失态,被全班嘲笑。
敦志在他写好了、用来上交的化学报告上乱涂乱画,用原子笔画了密密麻麻的十几只小乌龟。
下课前,敦志又说想测试他皮肤的敏感程度,把低浓度的盐酸液洒到他手臂上,让他的手臂顿时生出四五个猩红斑点。
整节课敦志一直这样变著方式欺负他,直到最後他认输地随了敦志的愿望,主动开口说会替敦志把那女人带到敦志面前。
敦志听完闭著眼睛想了一会儿,闷声说好,冷冷吩咐午休时间就必须带那个女生来见他。如果办不到,就让姚可谦准备从十九中转学离开。
姚可谦无奈,只好讪讪地来隔壁的贵族学校找人。
一阵铃声响完,众多神情高傲的学生从课室里热闹地走出来,姚可谦一眼就在人群中认出了罗彩姿,因为敦志说过,是个绑了两条粗麻花辫子的死三八……
罗彩姿站在人堆里甚是夺目,白衣蓝裙的她身上透有一股清丽之气,面容姣好,即使是素面朝天的脸也极度引人遐思。
姚可谦不禁扬了扬嘴角,原来敦志是这样好品味的人。
姚可谦快步上前,客气地开口,“罗同学,可不可以打扰一下……”
罗彩姿应付式地点头微笑,可是没有停下脚步。
姚可谦跟上她,继续礼貌地讲,“有人想见你,他……”姚可谦气结,他明白敦志并不是素食动物,约会女生的唯一目的是上床。
顿了顿,姚可谦含蓄说道,“他想约会你。他叫司马敦志……”,话未说完,罗彩姿已经打算先行结束对话,“对不起,我不认识。谢谢他的好意,不过我不打算认识外校朋友。”
说完小步跑著追上前面一个男生走出学校。
姚可谦站在涌动的人群中,罗彩姿口中的“外校朋友”四个字特别刺耳。
星晴的校服胸口印有美国常青藤联盟学校标志,和S城地方学校十九中学的校服相差良多。
这之後更为悬殊的是两间学校的社会地位,学生因此分了三六九等,十九中学生向来被人瞧不起。
罗彩姿此言表达的是:癞蛤蟆永远都不要想吃天鹅肉。
姚可谦想起敦志之前的形容,冷漠眼神看著罗彩姿走远的身影,在心里无言赞同,果然是个死三八。
初秋的日影稀淡,他咽下一口怨气,顺著那抹苟延残喘的日光走出校门,穿过一条车水马龙的大街,沿著狭窄的巷子缓慢行走。
敦志让他带那女人去校外的一间小旅馆。他右肩挎著书包,沈重的迈著步子,不知道等一下要怎麽跟敦志交待,也许敦志又会狂暴地扇他耳光,粗声咒骂他什麽都干不好,再找人来欺负他,让他不得不转学。
巷子越来越窄,低矮的旧房子後面就是肮脏的小旅馆,人群嘈杂,环境污秽。
一般情况下只有刚进城打工的民工找不到落脚点,才会暂时来住这种地方。
他走到旅馆楼下,瑟缩地抬眼望了望二楼的老旧房间,敦志趴在布满灰尘的石灰阳台上抽烟,见他是一个人来的,朝他使了个阴冷眼神,示意他上来。
他低头看地,不敢迈步上楼梯。他怕去了敦志又打他。
手臂上被盐酸灼伤的伤痕还在炙痛。
“喂……”敦志在二楼阳台上朝他吆喝,“叫你上来。”
姚可谦站在楼下,微微仰著脖子回应,稀薄而淡明的阳光照在他雪白的颈项上,涂抹出苍白纯净的美。
如果拿嘴用力啃那里,啃到出血,那溢出来的鲜红会不会打扰到那些原本低调的纯净美。
敦志目不转睛地看著他的瘦弱身子,胸中浮现要肆意蹂躏的冲动,一时间顿感口干舌燥,忍不住抖动喉咙吞了一口涎沫,激动地叫“快上来。”
敦志把未吸完的烟捻灭,睁大眼睛端详站在狭窄楼梯口前踟蹰不前的姚可谦。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碰过男人……
“喂……我数三下你给我上来,不然我拿浓盐酸泼你的脸。”敦志双手扶住阳台护栏,朝楼下大声喊。
敦志还没开始数,姚可谦就别无选择地迈起了脚,敦志满意地邪笑一声,转身走进旅馆房间,躺倒肮脏的床上,去等待他的来到。
脚步声很缓很慢,从走道尽头传来,有一下没一下地响得越来越近,最後停下。
敦志对著天花板吹了一记响亮的口哨,尖锐声音划破这个城市天空的安静,停在屋檐电线杆上的麻雀被惊吓,一溜烟跑了个精光。只剩下姚可谦孤单无助地站在阳台。
“进来……”敦志霸道地吩咐他。“把门关上。”
“她不愿意来。她今天没空……”姚可谦走入门,站在门口低著头说,“改天我再帮你去约……”
“嗯。把门关上。”
“……”姚可谦猜不出敦志要他关门的用意。
“过来。我有话跟你说……”敦志见到他雪白的後颈随著他的呼吸轻微晃动,下腹产生了异样紧绷感。
“我……我回去了,下午第一节英文课要默写课文,我还没背。”
“下午不要去上课了。就留在这里陪我。”
小房间里响起一阵衣服布料摩擦的簌簌声……在这个阳光稀淡的正午显得极为不怀好意。
“不……不行。”姚可谦稍微抬眼,看到敦志在床上自己解自己的裤子,右手不时还慢条斯理地伸去揉搓自己的阴茎,以致於他的脸上浮现出迷醉的享受表情,立刻後退了两步,吓得双眼发愣。
“敦志哥,我……我有事,先……先走了,下次再帮你约那……女人”。不成句的话语,加上发抖的声音,十六岁的姚可谦从来没有这麽害怕过,“小J还要我,要我帮他买烟,我……我走了。”
他还未走出门,敦志便赶在他前面把门掩住。“你慌什麽……我的话还没跟你说。”
一双大手不容置疑地伸入他的校服衬衫下摆,滑上他的胸乳摩挲,他肩膀上的沈重书包咚一声落倒地上。心眼看就要跳出喉咙。
“下午不用去上课了。我让小J帮你请假……”敦志对著他雪白的後颈吹热气,感受到他瘦弱的身子在瑟瑟发抖。“我跟你说一些只有我才知道的事,男人和男人之间的事……让你爽歪歪的事。”
姚可谦被敦志紧紧抱住,一额的冷汗沁出。
敦志扳转他,拉起他冰凉的手,贴到自己腿间高昂肿胀的阳物上用力挤压,见他吓得魂飞魄散的窝囊样轻轻笑出声。
一回生,二回熟,做多了也就习惯了。
6
“敦志……敦志,我……”姚可谦哆嗦著想移开自己的手,然而却被敦志干脆地按住,姚可谦急得快要哭出来。他从未这样碰触过别人的阳物,就算是去公共浴室,见到同性的赤裸身体也会主动避开视线,不去看人的那个部位。
如今敦志这样对他,他惊吓得都有些呼吸不畅了。这比敦志平日欺负他的那些琐碎小事更让他感到委屈和难为情。
“如何?”敦志舔他的额头,把那一额的冷汗舔进嘴里,尝到的咸湿荷尔蒙体液撩拨起心底的强壮性欲。
敦志按紧他停在自己昂扬上的手,舌尖舔吻住他的眉心喃喃开口道,“它为你硬了……它胃口很大,等一下你要乖乖替我喂饱它……”
“不要……”姚可谦摇晃著身子躲闪,可是一点都不能挣脱敦志的压制,只能无奈地收缩了几下手臂做无谓挣扎。
细手腕上的青色筋脉一根根突起,类似抽搐地兀自颤抖著。
“敦志,不要欺负我了……你觉得我碍眼,那以後我不跟你们一起了。”他仰起被泪打湿的脸可怜巴巴地恳求道,“以後我都不会出现在你面前了……你不要耍我了……求求你。”
一面说著一面磨蹭著要收手回来,无意中的拉扯更是加速了敦志欲望的膨胀。
敦志被他像投入猛兽怀抱的小动物一样无力的挣脱搞得欲火焚身,扬高声音吼他,“谁觉得你碍眼了,我教你男人之间的事……听话一点。”话音一落,敦志就开始剥他的裤子和衣服。“我这是在对你好,不要让我绑你。”
被敦志拽下仅剩的内裤後,他的身体一丝不挂地裸露在敦志眼前,全身在先前敦志的大力碰触下生出一道道红痕,使得原本白皙的皮肤被衬托得比先前还要纯净。
在破旧百叶窗流泻下的苍白日光照射下,发出极为性感的银色光泽,如适才敦志在二楼阳台看到的那副景象展开了全景,散发出无以为继的致命诱惑。
“有没有自己做过?”敦志抬起他的下巴,认真地凝视他的双眼,他哭得止不住,他知道上楼来,敦志一定会欺负他,然而他却怎麽也想不到敦志会这样来欺负他。
“我来教你……”
敦志下身光溜溜,上身只著一件校服白衬衫,凑上前去拿自己勃起的性器顶在他的小腹上移动著挑逗。
硬梆梆的肉棒精神抖擞地抵触著柔软白皙的皮肤,淫乱地滑下,停在他的腿间,摩擦他那根颜色浅淡得尚未被人探访过的阴茎。
一时间,如火般灼痛的感觉此起彼伏地折磨著他,让他张大口,抖著喉结哭得更加哀怨,哭声持续著愈发地煽情。
“哭得这麽动听……难不成你在引诱我?”敦志伸手抚摸他因为哭泣而抖动的锁骨,迷乱地伸舌头进入他微张的口中翻搅,强烈快感让他布满红晕的脸红得更为鲜豔,整个人失去重心,感受不到地心引力,沁满汗的双手只能紧紧扶住身後的门板。
平日里的敦志虽然是个十足的流氓,吊儿郎当,坏事做尽,但是完全不属於那种让人讨厌的类型。
他长了一张英俊得迷倒众生的脸,微笑起来明媚,生气起来沈郁,不怒不笑的时候淡定,无论如何都散发出脱俗之意,吸引女生们偷偷在背地里把他幻想成坏坏的气质情人。
也是这副英俊的外表遮盖了司马敦志的内里,让外人不知道这个男人其实是如兽一般的野蛮。
姚可谦从来没有见过敦志的性器,今日见到著实被吓倒……
敦志抵在姚可谦腿间的阳物巨大得超乎了姚可谦的想象。
不知是不是因为心里的恐惧,姚可谦断定敦志的那里,也许是他见过的最野蛮一号的尺寸了。
敦志抱他到床上去坐,在床边分开他的双腿,蹲下身到他的双腿中央,混浊眼神定住他潮红的双颊,一脸玩味地问他,“你的表情……好贱,爽到了?”
他後仰著躺在床上,双腿被敦志大大掰开,别传脸去不回答。
他不能反抗敦志,眼下,他打不过敦志。如果他不听话,敦志和小J会让他接下来的高中生涯生不如死。
况且,敦志没有说错,他此刻脸上挂满的全是挑逗男人的淫荡表情。
见他不回话,敦志当他默认了,嘴唇伏上他腿间的敏感玩意,坚决地继续做下去。敦志的舌头轻轻舔过他的性器前端,滑上末梢,用舌面去抵触,继而闭上口去包裹住那根硬挺。
年轻男子因为受不了强烈快感而吐出的阵阵喘息,诚实地说明自己此时的沈迷。
敦志听到他越来越重的喘气声音,嘴上吮吸和摩擦的动作加快,唇齿都一并用来爱抚口中包含著的那根东西。
“呃……”姚可谦整个人都变得轻飘飘的,内心空虚像是独自在茫茫大海迷失,看不到海岸,找不著依靠。脑海里唯一浮现的只有敦志的英俊面容……
待到敦志把口张到做大也容不下他那根东西的时候,敦志退开,贴到他侧边,改用手去代替嘴,握住他的阴茎进行另外一波的爱抚,明知道他就要忍不住了,还故意欺负他似地堵住入口,不让他痛快地泄出来。
“哈哈哈……”起身後的敦志看著他黑发零乱,红唇鲜豔,口中不断逸出难耐的情欲呻吟,快活似神仙的样子大笑,“娘娘腔,你好像女人……”
敦志捻著他挺立的乳头,流里流气地嘲笑他,“可是为何这里这麽平……应该再丰满一点嘛……这样才够勾引男人。”说完就低头张开嘴噬咬,痛得姚可谦喘出声,不自觉地伸手去护自己的乳头,“好痛,求你……不……不要用牙。”
“你管我……我偏要……”敦志不听,拉开他的手,继续细细咀嚼吮吸,啃咬亵玩,听到身下的他叫得越厉害就越使劲去咬。
敏感地带被人这样狂暴对待,姚可谦难受得身子都蜷缩作一团,腿间的阳物胀得要爆炸,整个人难受到极点,想痛快地一泄到底也要开口恳求敦志放手才行……
“敦志哥……我……求你,好难受……求你放开……”
“谁是你哥?不要乱叫,以後不准叫我哥……”
敦志比他还小半岁,觉得被他叫“哥”很奇怪,敦志不觉得他是自己的小弟,他们之间应该是另外一种关系。
“敦志……”姚可谦重新柔媚地呢喃他的名字。“敦志……”
“跟我说感觉好棒……”敦志抬头,扣住他的下巴命令。“说了我就让你射……”顿了顿,又说了一句,“射的时候把脸朝向我,让我看看你高潮时候脸上会有什麽表情。”
敦志全然沈迷在虐待身下男子的快感中……他看起来这麽柔弱,却又是这麽美。
碰触这具身体带给敦志无尽温柔感受,涓涓细流般的如水温情将他缠绕,让他那颗纷扰破碎的心一时间也愿意安分下来,什麽都不去想,什麽都不用担心,什麽爱恨都不再牵挂,只想停下来好好地爱抚这具柔美身体。
敦志紧紧揉捏了一直握在手里的肉棒几下,示意他答应自己的要求。
姚可谦神志不清地点头,细声回答他,“呃……敦志,不要再捏了……呃……敦志……哈,呜……真的好难受。”
不连贯的细碎娇喘像是呼唤爱人的声音,浑身布满红痕的他瘫软地倒在敦志怀里,“让我射,求你……”
敦志松开手,一道弧线强势地喷出,落到他的手上,床单上,姚可谦的大腿上。
敦志把沾满他精液的手拿到嘴边舔食,低头对著他十分享受的脸尖声笑他,“好浓……看不出来你是这麽不爱自己的人。”
姚可谦从来没有性爱经验,自慰达到高潮的次数几乎是零,敦志现在带给他的无疑是限制级的快乐享受。
“你爽过了,现在该轮到我了……”敦志翻转他刚射完还未来得及恢复体力的身体,把手上沾有的精液涂抹到他的後穴,伸入一根细手指翻搅他的内里,让毫无还手之力的他失去最後一道防线,有一种兵败如山倒的彻底落败感。
他喜欢敦志,从一转学进校开始,他的身上总是带著伤,全是源自敦志对他的欺负。
可是不管敦志怎麽欺负他,他忘记不了那晚敦志送他回家,在夜行列车上的受伤眼神。
他自作多情地地认为,敦志有时候会用那种无助孤单的受伤眼神跟他说话,灵动双眼一直闪现出绵绵忧愁,让他忍不住想要上前靠近,抚慰这个男人的寂寞。
然而此刻他迟疑了,因为司马敦志是这麽危险。
肉食动物的凶猛,敦志全部拥有,那种原始的霸道占有欲要求全盘控制,对方一丝一毫的忤逆是绝对不允许的……
一辈子这样近乎於自毁地陪著野蛮的男人走下去,不知道他能不能吃得消。
敦志埋在他的後颈项使劲吮吸,吸血鬼吸血一样的落下一个鲜红至极的吻痕,凶狠地破坏他原本白皙无暇的柔美。
痛得他滚落晶莹的泪,双手拽紧带著霉味的床单……
这个初秋的午间,在这个散发著霉味的小旅馆里,他喘得像个溺水的人,眼看下一秒就要失去呼吸的勇气。
窗外天桥上的轻轨列车轰轰驶过,又惊起一排停驻在电线杆上的麻雀……
他在心里奢望,奢望著安慰自己:
也许,经过这一次,这一次以後,敦志会对他好一些,不像之前那麽粗鲁,会有些许温柔,会跟他说更多有关於自己的过去,会把自己的伤痕露出来给他看……
会在这个冷漠世界,渐渐地相信他,爱上他……
那麽,这一次也算是值得的。
7
放学铃声拉响後好几分锺,姚可谦端正地坐在教室里纹丝不动……眼下,面色苍白的他一点力气都没有,连起身都办不到。
下午,他迟到了大半节的课,脸色苍白、神情疲惫出现在课室,校服衬衫扣得死死的,双手警惕地紧紧抱在胸前。
同桌的小J见他怪里怪气,像见了鬼一样,问他怎麽回事,他缄默不语,後来又被小J赏了一个响亮耳光。
都过去几小时了,和敦志在那个小旅馆里发生性爱关系,发生的那件男人之间的情事,此刻仍然如梦魇一样困扰著他。
他低头捏住手里的原子笔,眼泪滴落在课桌上……
这是他第一次跟人做爱,对方是个男人不说,而且还那样野蛮,敦志吻他的时候他似乎没有感受到敦志的心在跳,这代表敦志和他做的时候其实是没有用心的。
校园广播缓缓播响,一些时下正流行的口水情歌回荡在校园……
日落的余晖渐渐穿过课室外的树梢,折射到墨绿色黑板上,眼看天就要黑了,空无一人的教室只有他一个。他想要放声哭泣来释放中午所受的委屈,然而最後还是忍住了。
他缓缓背起书包,走到操场,看到敦志坐在升国旗的旗台边,正在仰头喝一罐轻怡可乐,同时观望著远处篮球场上的男生打球……
他立刻怔住,心里极度害怕,找不到勇气再去接近敦志。
每一次的靠近都是一次自我毁灭。
他低头从敦志面前走过,希望敦志没有发现他。
“喂……!”敦志把喝光了的可乐罐踢到他面前,起身唤住他。
他停住,缓缓偏转头,眯起眼看著敦志。
一瞬间他们之间发生过的所有暧昧动作全部闪现,那些煽情片段让他羞得双耳发烫。
敦志像什麽都没发生过一样,耸著双肩,淡笑著走到他面前,撩起他额边的碎发轻吻他的额头。“你的内裤在我这里……”敦志咬住他的耳廓,口吻玩味,“想不到你这麽闷骚,外表这麽秀气,其实敢穿那样性感的内裤……”
中午他慌乱逃窜的时候,找不到自己的内裤,又怕敦志接下来再对他做更过分的侵犯,套上外衣慌乱乱地跑走。下午几节课,他一直没敢离开座位,难受地坐在位置上,深怕被人发现他的不妥。
他没想到敦志会收起他的内裤,他一直都穿紧绷性感的三角内裤,现在被敦志笑闷骚……
“下午上课都没穿内裤,难道你不会觉得不舒服?”敦志问他,故意让他难堪似的。
他不回答,头也不抬,轻轻推开敦志迈步离开……
“喂……你生气了?”敦志尾随在他身後,看他迈著不稳的小步,知道他被自己欺负得太厉害了。“我还你……”敦志说著就卸下肩上的书包,要从里面拿他的内裤出来。
“刚好让大家看看姚可谦喜欢穿这样变态的三角紧绷裤……”
姚可谦终於忍不住,转过头,毒怨眼神盯住他,低声骂,“变态……”
敦志停止低头翻找的动作,收敛住脸上的笑容,仰起沈郁的脸粗声问他,“你说什麽?再说一次……”
“变态。”姚可谦又骂了一声。
敦志的俊脸皱成一团,鼻子喘著粗气,眼看就要抓狂。
姚可谦见状,立马开始拔腿奔跑,就算遍体鳞伤的身体是那样不堪重负,他也搭著书包跑得飞快……
他不想再这样被敦志欺负,更不想敦志吻他的时候他根本听不到敦志的心在跳。
刚才敦志吻他的额头,面不改色心不跳,十分地理所当然。
“姚可谦……你给我站住……”敦志摆动修长的双手追上前,怒气冲冲地朝他吼,“有胆量你再说一次……妈的,你忘记你是在跟谁说话了,敢骂我,我操……”
操场的塑胶跑道上,两个人开始你追我赶地纠缠。
站在远处和人打球的纪堇铭看见这一幕,蓦然明白午休时间他们发生了什麽事,他们做了,所以姚可谦脖子上才会出现那块鲜红吻痕,敦志今天碰了男人。
自王子诺甩了敦志後,他都没有碰过男人。
纪堇铭怎麽也料不到敦志再碰男人,那个人居然会是姚可谦。
姚可谦跑到低矮的停车棚边,实在跑不动了,只好停下来弯腰按住膝盖喘气歇息……
身後一双大手迅速贴上来,环抱住他的腰,熟悉的野蛮气息溢满周遭。
他不用回头也知道是司马敦志。
“妈的……”敦志喘著气骂他,“你跑这麽快干嘛。内裤都没穿,你不怕那里被你裤子磨破?”
“混蛋,放开我。”姚可谦生气地喊。
“我只是想把内裤还给你……”
“我不要了。”
“不要你自己拿去扔。”敦志还是不放弃揶揄他。“这种色情内裤,我才不会帮你扔……”
“你……”
色情内裤。一条普通的三角内裤被敦志这麽一形容好像变得真的很色情,它的主人也一并变得淫荡了。就好像中午,明明淫乱下流的人是敦志,敦志却非要说成是他……
姚可谦气得找不到话来回答这个皮笑肉不笑的流氓。
“生气了?”敦志绕到他面前,抬手抱住他,定在他脸上的目光宠溺。“中午是不是感觉很棒?诚实一点,告诉我恨棒……这样以後我就会常教你这种事。”
“变态。”姚可谦挣脱他的怀抱,带著哭腔骂他。“不准再碰我……”
他全身没有一处不在痛,他的身体敦志没有一处放过,他们在旅馆肮脏的床上紧紧纠缠,敦志用手,嘴和腿间的性器玩遍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到最後连他敏感柔弱的乳头都被敦志咬破皮,疼痒难耐……
那张秀美温情的脸此时是这样无助。他的奢望永远都实现不了,但他以为敦志起码不会再这样过分地欺负他,可是到最後敦志还是改变不了。
敦志抱他,吻他,和他做爱,全部是因为欺负弱者的恶趣味,没有一丝一毫的喜欢。
是他在敦志还没开始喜欢上他时,就把自己全部交了出去,身和心,全部给了敦志,没有任何保留。
“你怎麽了?”敦志不明所以地问他。敦志以为中午最爽的那个人是姚可谦,他让姚可谦射了那麽多次,每一次脸上都带著极度享受的沈迷表情。“不喜欢以後不教你那些事了……”
姚可谦低头不答话,眼泪不争气地又涌出来滴落到地上。
敦志这才明白自己夺走了他最重要的东西。贞操。
乡巴佬就是乡巴佬,居然这麽保守,做爱而已嘛,在敦志眼里,做爱比上厕所还要正常。
“别哭了。”敦志上前按住他的肩膀,“你的内裤我早扔了,脏都脏了,留著也没用……我是来送你回家的。”敦志扬了扬手里的机车钥匙。他特地找小J借机车。
“我怕你走不动……”午间,在小旅馆,敦志因为不能自控,要了他太多次,他後面那里流了好多血。
“不要哭了……”敦志轻轻摇晃他的肩,出奇温柔地要求他。见他还是一直落泪,又没有把握的说了一句,“以後我会对你好的……”说完轻轻揽他入怀,让那句没有把握的誓言顿时有了生命。
一阵机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後,姚可谦温顺地坐到了敦志身後。他再一次靠近了他,忘记了这个男人的危险和野蛮,忘记了这样做的後果是自毁。
他们路过繁华的商业区,许多商店门口都挂起了巨大的“SALE”换季打折标志。姚可谦这才想起来,夏天已经结束了。
前方剧场《功夫熊猫》的海报被前些日子的暴风雨吹落了一角,那是上映很久的片子了,是部动画喜剧。他一直想约人去看,可是始终没有机会。
不知道敦志有没有兴趣去看这种喜剧电影。
敦志在前面一边骑车一边抽烟,路过电影院门口时并无特别反应……姚可谦偏著头,从後面仔细端详他俊俏的侧脸轮廓,看得傻傻地发呆,深深地迷恋。
从今以後,他就是自己的男人了……男人说以後会对他好。
他这麽想著,男人会对他好。男人看起来像是说到做到的类型。所以一定会对他好。
他把脸轻轻靠在男人的後颈,深深呼吸了一口,这便是他的男人的气息。
烟草,汗味,和柠檬味香皂水的混合味道……他贪婪地凑上鼻子吸了好多口,在这个落日黄昏不停地记住男人身上散发出的专属气息,不断地温习男人说过的那句,“以後我会对你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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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个城市的街道天桥以及地铁公车,重新被一类背著书包、表情羞涩的人群充斥时候,人们的日历翻到了九月。
江南的酷暑虽未全然离开,空气里却已经有了微风拂面的温柔触感,像是有恋人一直在耳边窃窃私语地说著甜蜜情话。
不写作业,不学习书本,只会翘课打架的司马敦志很神奇地也随全班同学一起升上高三。
他上学期末的成绩科科都在70多分,让老师们甚感夸张。
胆小的姚可谦鼓足勇气在考场上递给他小抄,帮助他升学,不让他留级。这样他们就可以一直在一起,托住下巴对著同一块黑板,意犹未尽地幻想下课後要继续做的性爱。
司马敦志说会对他好。同样的,他也会对自己的男人好。
他觉得这“好”该是一辈子的,他擅自为敦志给出的诺言加了个期限。
自欺欺人地不去想敦志那天只是随口说说,流氓最擅长的不过就是说谎……
他们经常翘课去校外的周边小旅馆,在狭小逼仄、肮脏不堪的空间里相互迷恋著探访进入彼此的身体。
以至於长大後的姚可谦回忆往事时,想起这个夏末秋初的时间段,能记住的只有敦志的裸身散发出的强烈荷尔蒙气息,精液,血,汗,混合在一起,是男人身上的浓郁味道,是无论如何都不安分的野蛮欲望,
敦志如今对他不算太坏,不过也谈不上好……
敦志从来不懂得温柔两个字怎麽书写,敦志只知道早晚送他回家,出现在学校的时刻尽量把他带在自己身边,不再安排手下的小弟欺负他,找他麻烦。
还有,做完爱以後,敦志射在他的身体里以後,便会把他紧紧搂在自己怀里,下巴隔在他的头顶,抖动著身体喘粗气。那种拥抱紧得他有种连骨头都要被敦志挤碎的错觉。
他们後来真的去看了《功夫熊猫》,不过不是去的电影院,是在小旅馆的电视机前,他们播放从地摊上买来的几块钱一张的盗版DVD碟,他们躺在床上盯住那只老旧不堪的14寸黑白电视机看。
墙壁上的破电扇呼啦呼啦地吹出热风,风干二人皮肤上的汗液和精血,留下粘稠的痕迹。
没穿衣服的他把头靠在敦志的胸前,认真观看那只傻熊猫的搞笑伎俩,看得捧腹大笑。
同样一丝不挂的敦志则是别传脸靠在床头,自顾自地眯起双眼,抽辛辣的劣质烟,丝毫没有兴趣去注意影片情节。
等他看完了,敦志把手里的烟掐灭,浑身烟味汗味,紧紧再把他压在身下,咬他,啃他,贯穿他的身体,无休止地和他继续做爱……
敦志从来不带他回自己的住处,也不告诉他自己的过去,就每天出现在他眼前,送他回家,带他去旅馆,一掩上门,二话不说就脱他的衣服,啃他的阴茎。
有几次他试著在敦志面前提王子诺,敦志还是控制不住地打了他,拿手里燃著的烟烫他的手臂,神经质地朝他嘶吼,问他以为自己是谁,让他如果想一直留在他身边,就得有自知之明,不要管他的事。
周末下午,敦志和他走出校门,有模样冷峻的穿西装的男人走来和敦志说话,让敦志跟他们走,敦志不愿意,使出力气朝对方挥了几拳,拉起他跑得飞快。
二人跑在大街上,他紧紧拽住敦志的手腕跟著敦志疯跑,他想开口问敦志那些人的来头,见到敦志满脸怒容,又怕他问了敦志会扇他耳光。
敦志要他有自知之明,要他不要管他的事,要他懂得用恰当的方式来留在他身边。
於是这些日子他总是安静地跟在敦志身边,不管小J警告他多少次,他还是选择紧紧跟在敦志身後。
敦志的坏脾气发作的次数不如往常那样繁多,心情好的话,偶尔还会买东西送给他,可是还是不愿意告诉他自己的事,不愿意让他分担生命里曾有过的那些阴郁过往……
第二天的课间操时间,校园广播照例如往常一样,进行新一周的通报批评和表扬。
所有人都知道,一定会有“司马敦志,因为xxxx原因,记大过一次……”
然而这一次广播播的却是:
“司马敦志,因为打架伤人,旷课逃学,考试作弊,偷窃嗑药,向同学贩卖软性毒品等等原因,诸多陋习积患成疾,屡教不改,实在是无药可救,本校校方决定即日起将其开除。”
广播接著连续播报了三次,“开除……开除……”的回音响彻整个校园。
正在篮球场上打篮球的敦志听完,立马把手里的篮球狂暴地一甩,大步奔跑去隔壁学校找人打架。
星晴高中的教学楼下,司马敦志扯开喉咙,破口大骂,“高涓生,你这个窝囊废,孬种……有本事出来和我单挑,在背後阴我算什麽……”
这段时间,敦志没有犯事,很乖。
往日的陋习有了许多收敛,他没有上学念书的心思,却天天坚持来上学,因为他每天都想见到一个人。和那个人做爱可以让他一直疼痛的心、永远都不完整的心远离城市喧嚣和世间冷漠。他不希望就这样离开学校,以後都见不到那个人。
他被学校开除不是因为他又犯了事,而是因为他招惹了不该惹的人。
上周,他在轻轨站遇到高涓生,高涓生之前亲近了他看上的一个女生,这件事太细小,敦志并没有放在心里,
敦志不爽的是:他和高涓生一样身高,每次他遇见高涓生,高涓生都微微仰著头看天,从来没有拿正眼瞧过他。即使上次被他找人去把高涓生打得瘫在地上昏迷不醒,脸上的表情还是照旧保持著骄傲。
敦志最看不惯这样高高在上的人……像是高涓生一抬脚,就高过他的膝盖那样的屈辱。
妈的,只不过是家里有几个臭钱,跩个屁。
敦志叫住他,出其不意地拿空啤酒瓶爆了高涓生的头,哗一声後,高涓生立刻满额是血,车站乘客纷纷聚上前来围观看热闹……敦志如同受到鼓励,决意要挫挫高涓生的锐气。
高涓生的拳脚不如他好,即使反抗著还手,最後还是被他打得招架不住。
“高涓生不在……”有人探头出来小声说。“他住院了……三天没来上课了。”
高涓生被敦志打得去住医院,至今还没有出院。
高涓生的家人说什麽也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司马敦志付出代价。
高涓生背後的这位家长是一位行走江湖的狠角色,自然不会像普通家长那样出面来寻求老师、家长、同学之间的调停,大家吃个饭,握手言和,就这麽算了。
这位家长态度坚决地要求学校开除司马敦志,稍微用了弹指的力气,就让司马敦志在这个城市再也不能安生立命。
现在,每一天回家,敦志的家门口都有牛高马大的打手等著,要暴打他一顿。
“我操,什麽住院,妈的,几拳都挨不了,他还是男人麽?”敦志冲进教室去找人,见不到高涓生,一腿踹翻那张据说是高涓生的课桌,脾气火爆地转身离去。
傍晚,十九中的校园里,姚可谦默默地坐在教室里等敦志来送他回家,他也听到了校园广播……开除意味著什麽,为什麽会被开除,敦志就这样被开除的话那他以後怎麽办。
他每天来念书的目的只是想见到敦志。如果敦志走了,那接下来要怎麽回复没有了敦志的生活。
约好的时间早就过了,敦志还是没有出现,敦志送他回家,从来不会迟到。
今天,日落了,敦志还是没有来。也许他和他的故事只适合那个夏天,短暂得熬不到秋天的正式到来。
呵。怪不得敦志不喜欢喜剧,因为现实中能发生的喜剧实在是少得可怜。
教室的门轻轻被叩响,纪堇铭一改往日的暴戾,站在门口,语气缓和地向他道,“不要再等了……他被学校开除了,以後都不会出现在这所学校了。”
纪堇铭早就知道事情的原委,明了这次敦志算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劫数难逃……谁也帮不了敦志。
姚可谦抬起头,扯了扯嘴角,淡淡笑答,“反正我也不急,我想再等等。”
“你和他在一起开心麽?是不是每一天都在担惊受怕中度过?”纪堇铭裸露地问他,“他有没有告诉你他为什麽会被开除?”
姚可谦摇了摇头,敦志没有告诉他,敦志什麽都不告诉他,敦志只是把他当成不花钱找到的、可以用来发泄性欲的男妓。
教室里穿堂而过一阵晚风。姚可谦想起敦志不发脾气时候的温柔,就和这夏末秋初的微风没差。
纪堇铭走进教室,帮他收拾桌上的书本,问他,“决定考哪所大学?”
他想了一下答,“还没想好……家里人想让我念医科。”
他本来是打算和敦志一起考同一所大学,敦志念哪所他就念哪所……
可是敦志也许根本就没有上大学的人生计划。
“你呢?”他笑著问纪堇铭。
“你觉得我有可能考上麽?”纪堇铭笑,说著拿起他的书包,带他走出教室。走到停车棚,敦志的机车还是停在原来的位置,只是被人砸了个粉碎。姚可谦惊恐地看著那堆废铁,担心它主人的安危。
纪堇铭看到他的寂寥神情,出言安慰,“他经常这样被人寻仇……没事的。”
“嗯。”
这一天,送他回家的人是纪堇铭,不是敦志。
在插钥匙点燃机车引擎前,纪堇铭忽然低声说,“以後不要再靠近他了,我说真的。他不适合你,他的世界你永远无法想像。”
“是吗?”姚可谦细声细气地反问……不必等到回答他心里早已有了答案。是的。
9
五年时间过去,S城的建筑和人都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
大都市里的生活节奏快得转瞬即逝。
没有人能停住时间,没有人能改变过去,也没有人能预见未来。
西区警察局新建的写字楼近几日终於落成,正式开始投入使用。
30几层的建筑楼盘,带有各式各样的办公场所,包括警察、证据搜集员、检控官、心理医生以及文员秘书等工作人员每一日都聚在这栋楼,繁忙热闹。
他们拿政府薪水,替国家做事,忠心不二地维护本市治安,伸张正义,感化良知。
18层的高层楼道上,纪堇铭站在心理治疗所门口,扯开嗓子破口大骂,“你们有没有搞错?专门欺负我们这些坐过牢的啊……?每次来都说他没空,那昨天就不要打电话,跟我讲约见时间是今天啊。故意耍我啊……”
文秘小姐小声解释,“王医师临时有事……这几次真是太巧了,每次你来他都有事……”说著说著自己低下头嘀咕,“他又不止你一个病人,能答应接你这种小案子已经是很大方了……”
纪堇铭竖起耳朵,听到“病人”两个字,太阳穴控制不住地突突突地猛跳。
“什麽病人?你说谁是病人?谁有病了……我看你才有病。让王医师出来见我,不然我炸了这座楼……”纪堇铭弯下腰,轮起拳头狂捶文秘小姐的办公桌,“让他马上出来……听。见。没。有?”
文秘小姐被他的野蛮吓得花容失色。“王医师真的临时有事……”
“小姐,脸哪里做的?效果蛮好的嘛,不过不用再去了,今天下班後我帮你划几刀,保证比现在还引人注目。”
“你……”文秘小姐吓得马上拨电话叫警卫,拿电话的手都在抖,真是不知道王医师为何要接这种疯癫起来没余地的病人。每次来都大叫大闹,一点分寸都没有,搞得这里鸡犬不宁。
“这里是警局,请你注意你的言行……”
“我的言行干你屁事……脱线。让他马上出来见我……”
纪堇铭把手里的病历报告袋砸到女人头上。“你以为我很闲!?约好了什麽时候见面就什麽时候见面,不是为了应付那群死警察的检查,我才懒得来这里看你那张涂得像猴子屁股的脸……”
纪堇铭是警察局的心理医生王子照医师最近新接手的病人……
刚蹲完监狱出来,之前因为蓄意伤人蹲了三年的牢,被控告伤人罪时候,其辩护律师以纪堇铭心理不健全为由,顺利减免了几年罪刑。
现在刑满释放後,警方按照当时法官的审判,仍然强制他每周固定来接受心理治疗。
纪堇铭从来都不会承认自己心理不健全,当时只不过是借一个托辞来减免自己的罪刑才顺著供词一起说自己有心理疾病。
伤人是重罪,必须要有充足理由来解释伤人行为不是蓄意的。
他有……他有充分得再也不能充分的理由。那次故意伤人,砍断别人双手的人根本不是他,是他的好兄弟司马敦志。他只不过是在帮敦志顶罪。
警卫收到投诉电话後,迅速赶来把纪堇铭赶出大楼,纪堇铭和他们拉拉扯扯地,挨了好几拳,鼻青脸肿地被推出警局大堂。
“我靠。欺负我坐过牢啊?说我有病。妈的,你们才有病……有本事治好我,治好我,让我相信这个世界有公平,这个世界是美好的,我明天就可以去做本市市长。
王医师,我呸,我警告你,下次不要再打电话来约我,我很忙,超级忙……你算什麽?妈的,垃圾一个……”他边骂边後退著下台阶,无意中撞上後面一个人。
“你他妈没长眼睛……?”纪堇铭双眼冒火,又回转过头来骂身後的这个男人。
男人留著清爽的平头,面容清秀,挺拔身材著一身黑色简约手工西装,搭配里面的白衬衫。双眼犀利自信,嘴角扬起,温和地在朝他笑。
纪堇铭顿时一愣,一点都想不起来男人是谁。
男人掏出身上的手帕给他,指了指他的脸,示意他脸上那里有血,纪堇铭接过来,看到手帕上的标牌,使劲捏了捏。妈的,买得起名牌又如何。真有钱怎麽不去开发月球,不去非洲捐助难民。
“王医师最近是比较忙……他新接了好几个病人。你下次来找他记得亲自跟他约,不要跟他的秘书约,这样就一定能见到他本人了。”
“我靠。他耍什麽大牌……他以为我想来见他?”
纪堇铭抬头仔细端详男人笑得温和的脸,一瞬间,无数个记忆片断闪现,他终於记起来男人是谁。
“小J哥,好久不见……”姚可谦一手插在西装裤子口袋,一手伸出去想握纪堇铭的手。“别来无恙。”
纪堇铭怔住,隔了好久才讪讪地把手伸出去。
没想到敦志当年那个连说话都不敢大声的娘娘腔马子出了学校,进入社会後混得是这般有模有样……
“你要走了……我送你……”姚可谦主动说,“我车停在那边。我正好刚下班……”
纪堇铭低头,捏著自己身上的地摊货衣服的衣角,想起刚才自己泼妇骂街一样的失态,迟疑起来,犹豫著要不要上姚可谦的车。
以前在学校,姚可谦总是被他欺负。现在出了学校,简直是今非昔比。看姚可谦的样子也知道他现在是个人才。
“你在这里上班?”
“啊。刚来一年多而已,目前只是在检控署做书记员,运气好的话,年底会升职转做检控官……”
“检控官……”就是纪堇铭那年入狱时,在法庭上紧抓住他的辨护律师争吵,不肯给他减免刑罚的厉害角色。
姚可谦去停车场取了车,回来打开车门载纪堇铭……他开的是一辆美国牌子的黑色克莱斯勒,很新,像是刚买的。
虽不是什麽顶级奢华型的名牌车,但是他整个人这样搭配著出现,在纪堇铭看来已经是很上流社会了。
而且,姚可谦身上的气息还和他屡次见不到的那位王子照医师一样,温文尔雅,含蓄有加,是不同於他这种街头流氓的高学历上层人士,是有文化有涵养的社会精英阶层。
“找到事做没有?”车子驶上大街,姚可谦问他。他知道纪堇铭刚从监狱出来。“有什麽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
“还没有……”纪堇铭看著车厢里摆放著一张合照回答。
照片是姚可谦和他女友的照片,在一块流水瀑布前照的。二人看起来很恩爱。
两个人随意寒暄了一下,偶尔也间或说起以前高中的事,一直避免去提一个人,一个他们一辈子都忘记不了的男人。司马敦志。
司马敦志在被学校开除後的几天後,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个夏天末尾,他们都分别去找过敦志,并且都见到了敦志,他们恳求敦志留下来,留在他们身边。可是敦志没有……敦志走得远远的,这麽多年来都不再出现在他们的生活里。
他们和敦志见面後发生了什麽事,这麽多年来都是他们彼此埋在心底的秘密,从来没有对外人道出过。
最後,夏天逝去了又再回来的那一年,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一起去高考。
纪堇铭成绩差,家里条件又不好,铁定升不了学。他抱著玩玩的心态去考试,在考场上作弊,被人当场抓住,考官逐他出了考场。自此,他的人生便开始一蹶不振。
姚可谦考了个好分数,姚家正好遇上贵人,姚母帮著做事的那家富人愿意慷慨拿钱出来,不计回报地供姚可谦去美国念法律。
等到他念完书回国,又遇上好机遇,警界扩大规模,招贤纳士。
於是,今日的姚可谦和当初那个懦弱的姚可谦大为不同。
“听说……”纪堇铭想告诉他敦志的事。纪堇铭认为那一年太无厘头,根本没有原因,敦志就选择了头也不回地离开。“他现在过得还不错……”
“什麽?谁过得不错?”姚可谦在路口遇到红灯,踩了刹车回过头来打断他问。像是故意不想听人提他一样。
“没事……你在前面放我下车好了。”
“好。”
10
把纪堇铭送回家後,姚可谦一个人去回转寿司店吃饭。坐在料理台前吃菜,喝了些酒,抽完身上的半包香烟,花了一个多小时。再开车回到自己的公寓,时间是晚上十点……
外面下起了雨,整个城市的夜景一下子都变得湿漉漉的,街边的炫色霓虹灯在雨中更是显得缤纷梦幻。
他的公寓地处城市外高架桥附近,是S城近年来新建成的住宅区域,住的都是一些学历高、职位高、薪水高的年轻社会精英。
他那套房子是二室二厅户型,在12楼,是他和女友一起购置的,刚买来不久,两人打算用作将来结婚时的新房。
姚可谦现在的收入虽不高,但是体面,能让他名正言顺地融入这个现代化工业城市。
他再也不需要去买一双城里人穿的球鞋来提升自身价值。
几年前,姚家从乡下出来,只不过是来城里打工,没钱没地位,穷得一无所有。在富人家里帮了几年佣後,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下人的儿子现在可以凭借自身的学识和能力,在这个巨大城市混得如鱼得水,实在是难得。
姚家二老早已告老还乡,每每和邻里乡亲提起这个儿子,就觉得脸上有光,觉得是姚家祖上积了德,才会这样好运气。
叮叮几声,门锁打开後,整套房子一片漆黑,静悄悄地一点生气都没有。他这才记起女友今天出差去了。
他愣了半晌,才换鞋进屋,坐在布沙发上,定神听著屋外的沙沙沙雨声下得越来越响。
玻璃茶几上放了瓶咳嗽药水、两粒情人糖和一张便条。便条上秀气的字迹这样说:
“不要以为我不在,你就可以不按时吃药……必须要把药水喝完,不准找借口。不能因为感冒不是那麽严重了,就掉以轻心,我可不想看到一个流著鼻涕上法庭去打击罪犯的姚大律师。
Ps:我和编辑下午去英国,五日後见。不要太想我喔,太想念我我会害羞……
X月X日by颖珍”
便条是粉红色的,用五彩水笔书写,画了许多可爱的心型符号,小女生童心未泯的可爱跃然纸上。
姚可谦放下纸条,搓了搓脸,甜蜜地扬起嘴角笑。
真是受不了,不过是一点小感冒,都好得差不多了还吃什麽药,男人才不会计较这些无聊事。
前几日他患了热伤风,低烧咳嗽,整个人都病得恍恍惚惚。
女友颖珍紧张得不得了,一定要他去检控署请半天假,特地陪他去看医生。
现在他的热伤风好得差不多了,去英国公干的女友临走还是不放心他,为他备好咳嗽药水,让他按时服用。
他的女友颖珍是个畅销小说翻译家,每每国外有畅销小说需要翻译成中文在国内销售,出版社编辑就会来约见她。
他们在一起足足一年,感情十分要好,已经发展到同居并且认真计划结婚的阶段了。
两个人拥有同等高学历,兴趣爱好都极为相同,是这个城市典型的年轻情侣。
一年前,他刚从美国念完书回国,重新置身於S城的旧环境难免不念起旧人。
在旧CD店,他找了许久,终於找到那张PinkFloyd乐队的唱片。《Wishyouwerehere》
最後一张碟,碰巧的是她也想买。他礼貌地让给了她,两人就这样认识。
不过颖珍到现在还是不知道姚可谦喜欢这首歌的原因。
颖珍念外国语言学毕业,翻译过各式各样的外国小说,在出版界小有名气。
有一次姚可谦问她接书作翻译的时候有什麽要求,她眨著调皮的眼想了几秒,回答他:
“有。那书的结局一定要是喜剧结局。”姚可谦听完,笑她天真,她立刻朝扮了一个鬼脸,笑他装成熟。
那晚,颖珍不在,姚可谦躺在卧室的大床上仍然没有睡好。
这麽多年,只要是大雨夜,他就一定睡不好。一定重复著做那个梦……
敦志在雨夜里转身离开的决绝背影一再出现。
那一夜,他和敦志摊牌,他一改往日的懦弱,勇敢地和敦志争吵两个人这样继续下去的意义。他问敦志到底爱不爱他,爱他就为他留下。敦志不理他,径直跑开。他追上去,敦志反手一个耳光,大力把他打得坐倒在雨地里……
时间过去那麽久以後,他还是忘记不了那段情事,挥不去和司马敦志一同度过的那个溢满精液、汗水和血的炎热夏天。
他的那段过去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从来不会告诉家人或者现在身边的这个女友:
在他年少时,他曾和一个流氓男人一起,每日躲在肮脏的小旅馆里像兽一样频繁做爱,任凭男人过分地打他骂他玩弄他。
路边的霓虹灯一瞬间熄灭了好几盏。於是是夜深了,而雨照旧是脆声落下。
他翻了个身,强迫自己睡过去。
纪堇铭出现并不代表敦志也会来,所有担心都是多余的,过去的过去了也就算了……他这样安慰著自己闭上双眼。
五日後,他结束在检控署的工作,在傍晚开车去机场接颖珍。机场出口前围了很多人,他站在人群里等颖珍的飞机降落。
身边许多少男少女不停地挤上前来,他温和地把靠前的位置让给他们。
追星族的热情洋溢在空气里,他不知道他们要等的偶像是谁,他对这位偶像没有兴趣。像他这样的司法工作者,最讲究实际和逻辑,不会去追捧时下那些遥不可及的明星。
他淡定地站著,听他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等一下自己的偶像会不会从这个通用出口走出来。
一架飞机降落。机场的到站广播播响。
他伸长脖子去望,没有看到颖珍的影子。於是埋头拨手机,後面人群不停把他朝前挤。
“司马……司马……司马,我爱你……”的叫喊声不绝於耳。
他听到人群呼喊“司马”两个字,心漏跳了一拍,但是随即又认定这个世界不该有这麽巧的事发生。
“司马……司马,我有东西送你,帮我签名好不好……这边,这边……”
他被後面人一挤,重心不稳,扑到在从出口走出来的一个男人身上。
他抬眼,看见那张脸,即使男人脸上挂著超大太阳眼镜,他也认出来了那张脸的轮廓。
一时间胸腔里涌现无尽亲切感,如同昨天他还在亲吻男人这张脸,停靠在男人的胸膛,期盼男人喜欢上他,对他好,好一辈子。
司马敦志怔住,抬手僵硬地扶起姚可谦,想开口说话一时不知道说什麽好。他没有想过再遇见姚可谦会是这种场面。
“不好意思……刚才没站稳。”姚可谦迅速收敛眼角眉间的异样,闪过身子站到一旁,视线转去看别处,不想男人以为他是也是他的疯狂粉丝之一。
司马敦志是近年来新涌现的超实力篮球新星,四年前进入国家队,不久後便被派为主力,在场上各个峰线位置表现都极为优异,且球风无私,懂得助攻,和队友打配合。上周已经有外国报纸刊登,全美篮球联赛有意邀请他去加盟的消息。
在保卫的掩护下,司马敦志随著自己的国家队队友一起出了机场,坐到球队的专用大巴车上。
大巴车外“司马,司马,我爱你……”的叫喊声越来越响。
“司马,外界说你被NBA的球探相中,要去美国打球的消息是不是真的?”、
“司马,我们支持你……不管你去哪里打球我们都支持你。”
司马敦志坐到一个靠窗的位置,不去在意粉丝的叫喊内容,双眼反而朝姚可谦的方向看去。他看到不一会儿,有个年轻的长发女子走出来,姚可谦迅速迎上前去和她拥抱亲吻,两人手牵手地推著行李车离开。
等到他们消失得看不见,司马敦志才收回视线,把头靠在车窗上闭眼养神。俊脸上的肌肉有些微抽搐,像是接受不了姚可谦和女人在一起的亲热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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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S城的天气糟糕至极点。每一日都有不请自来的大暴雨,本市已然拥挤的交通在雨天里更是被堵得水泄不通。
这天,姚可谦开车送女友颖珍去一家订了位置的西餐厅吃晚饭,车子在路上行了半个小时还没到目的地。
姚可谦端正著身子坐在车里,双手握住方向盘,呆滞双眼看著前方车窗外簌簌落下的雨发呆。
回忆是面不说谎的镜子,只要用手轻轻一抹,原本封存的那些过去就会重新清晰地呈现。
敦志离开以後的五年来,他从来没试过去探听有关敦志的任何消息,害怕那个疯狂得没有任何底线的男人回过头来,再向他残忍地予取予求,破坏他眼下的平淡生活。
他不是没脾气,没骨气。好不容易才逼著自己忘记敦志,实在不想这麽轻易,那些忘记的,马上就故态萌生。
每一秒,他都在逼自己走出对於敦志那句承诺的迷信。
敦志是个流氓,流氓的话怎麽可以相信。
“可谦,绿灯了……”旁边翻看报纸的颖珍出声提醒他,他抱歉地笑了笑,移开踩住刹车的脚,缓缓地随著长排车龙行进。
湿漉漉的霓虹灯照射下,他眼边掠过的全是敦志在机场出现的那张冷峻容颜。
他带女友去走进格调高雅的餐厅,在靠窗的位置坐下。两个人毕竟还年轻,经济条件也算是不错,难免会像普通情侣一样,要定时去一些地方搞搞情调。
侍者把食物奉上,颖珍拿起刀叉食用,在高脚烛台昏黄的灯光下,细碎地跟他聊起这一次接下的小说情节,他心不在焉地一边吃著东西一边敷衍著附和。
过程中十分不自在,总觉得有人在他背後死死盯住他看似的,是比他第一次进监狱见法庭的犯罪嫌疑人还要难受的感觉。
“对了。伯父伯母说过两天会来看我们……”颖珍看住他说。“到时如果你工作忙,抽不开身,我可以替你去车站接两位老人家。”
“是吗……他们怎麽没跟我提起?”他有些意外,不记得家人要来看他。
“姚大律师每天忙工作忙得茶不思,饭不想,当然也会忘记自己老爸老妈要来的事……”
颖珍夜里和他同床睡觉,发现他最近总是失眠,食欲不振,精神奇差。
“喂,只是工作而已,要不要这麽拼啊?”
“哪里有拼……每天一进办公室就开始打瞌睡,到下班时间正好睡醒长长一觉。”他仰起脸轻轻答。
答完才发现自己自从在机场遇见不该见到的人後是几多异样。对著颖珍关心他的温柔眼神,他蓦地生出诸多愧疚感。
最近自己这般颓废哪里是因为工作……那个说话不算话的流氓明明不值得他这样牵挂。为何还要这般放不下。
他有些罪恶,补充说,“那天我一定推掉所有工作回来陪你们……”
餐厅里的钢琴师一曲奏罢,宾客稀稀落落地拍著掌鼓励。
一片寂寥掌声中,由远及近地突出一记低沈男声,飘落到他们身边,让姚可谦的罪恶感更甚。刚才原来是这个人在盯住自己看。
“好巧。”餐桌边走上来一个男人,著一身运动便服,脖子上戴著银色粗项链,额角边碎落的黑发含蓄深沈,嘴角带有淡淡的甜美笑容。是厚本彩色时尚杂志上的时装模特儿模样。
男人笑著招呼靠窗而坐的他们。“我也在这里吃饭。不知为何,这个城市这麽大,却总是能遇到……”
姚可谦心中生出一个巨大惊叹号,麻木地点头回应。“是啊。总是……能遇到。”
司马敦志笑,“总是。真的是总是。”
口吻是难得一见的有礼貌,谦恭得和年少时那个张扬不羁,狂妄得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划了清楚的界限。
被忽视的颖珍招呼敦志坐下,“你一定是可谦的朋友吧。幸会……”
“我是可谦的好朋友。”敦志回答。嘴角一直有甜美笑容,故意停顿强调“好”字。“很好的那种……”
好得要一辈子把他独自占有的那种好。好得死的时候一定要他来陪伴的那种好。
“姚大律师怎麽不说话?怎麽,难不成忘记我这位好朋友了?”
敦志坐到颖珍侧边,拿手托住下巴,仰起脸,正对著姚可谦问,不再微笑,严肃决绝,锋利眼神洞穿姚可谦的紧张和心虚。
真是毫无长进,这麽多年过去,眼神交错的时候,他还是会这样怯弱得躲躲闪闪。
妈的。有什麽好怕的。怎麽连自己的男人都怕。
“对了,忘记介绍我自己,敝姓司马,男篮国家队队员。很高兴认识颖珍小姐……”
敦志盯住他看了几秒,忽然转头对他的女友说。
“周末我们会和国外的球队打热身赛,颖珍小姐如果赏脸,可以约你朋友来看,我留前排的好位置给你们……”
姚可谦警惕地看著颖珍,不希望她答应。
敦志连颖珍的名字都知道。明显是有备而来。他不想敦志做出一些伤害颖珍的事来。敦志疯起来,是十足地没有底线。
颖珍也在这个时候也才敢确定这个突如其来出现的,阳刚决绝的男人就是最近被各路媒体炒得很火的那位篮球手。她刚才在来的路上翻看报纸,上面刊载的全是侧边这位男人的消息……
司马敦志之前在国家队里只是小有名气,最近因为盛传NBA邀他去美国打球,名声立即一夜之间风生水起,身价也随之升得盛气凌人。
“可谦不喜欢看到我就不要勉强了。”敦志玩味地说。“不过,颖珍小姐一定要来。这样有气质的小姐来看我打球,我会表现得很好。”
“是吗?多谢夸奖……我……”颖珍望著敦志笑。
姚可谦抚住自己西装的下摆,起身打断道,“抱歉。我去一下洗手间。”
身後的说话声音隔得越来越远,姚可谦步履沈重地迈进洗手间。
适才,敦志犀利霸道的眼神射进他恐慌的心,一下子就看穿他其实一直在等的心……
无数次,他都这样想著念著那个流氓。
他等了又等,从日头出现到月亮隐没,每一天都在等。
一开始的第一年还是在十九中学的高三,坐在教室里的他不去看老师的黑板,而是转头望穿校门,整整一年,没有见到敦志出现。
後来他去国外念书,一个人行走在漫天飘雪的异国,独立孤单地生活,他还是想著敦志。
现在他告别昨天那个忐忑青涩的自己,在这个城市成家立业,安身立命。
他做得很好,没有人会再因为他是来自乡下便排挤他。此刻眼前的一切都尽如他意,唯独只有心里那些郁积的空虚等待得不到抚平。
真是该死……难道是真的没脾气,没骨气。
他走进空无一人的洗手间,转身要合上门,以此机会来整理自己决堤的情绪。
不料後面窜进来一个人。烟草,汗液和柠檬香的混和气息袭来,他闻到後双腿都变软,鼻间酸涩得要落出泪来……
敦志锁上门,一把把他推倒墙边紧紧按住,双手扣起他的後脑勺,猛力地堵住他的嘴。他一沾到敦志柔软厚实的唇瓣,身体就猛烈哆嗦。
那股久违了的烟草味道像恋人最缠绵紧窒的拥抱,密实地包裹住他。
他融化在这浓烈的激情里面,瘫软作一团。如果下一秒就要死,那至少让他死在这个怀抱。
“想我麽?”敦志颤抖著声音问他,“我不在的时候有没有不要命地想著我?”
“……”他瘫软得连张口回答的力气都没有。
“我好想你,每一天都想著你。”敦志的手边说边移下去解他的皮带。
他迷乱地去阻挡,丝毫不起作用,根本挡不住敦志的野蛮进攻。
敦志伸手进他的内裤,发现成年後的他还是在穿那种紧绷的三角内裤,情欲立刻被撩拨起来。
“还穿这种裤子?还是喜欢被包得紧绷绷的感觉?”敦志拿手隔著内裤摩擦他的裆部。颈项上的突兀喉头上下抖动著咕咕咕地猛吞口水。
敦志从未忘记他全身上下只穿一条紧绷三角裤,缩著裸体躺在床上等人上前去亵玩的煽情样子。
他会拿手挡住高耸起来的裆部,双颊桃红,灿若桃花,小声要求敦志道,“最後一条,等你上来了我再脱好不好,我怕……”
敦志总是不等他把话说完,就压上前去一把扯下碍事的单薄布条,拽住他腿间的高耸使劲捏弄。
迟早都要脱,还不如一开始就脱完。
“够不够紧?”敦志精准地紧拽住他的阴茎搓揉,照旧是不带一丝怜惜的野蛮。“舒服吗?”
他再次感受到了那种快感,所有神经都绷紧到裆部,这种近乎自毁的堕落让他一时间惬意得大张开口浊重喘息。口中逸出“哈……哈……”喘声,连绵不断,妩媚糜烂。
“这麽色的身体没有我,你是怎麽熬过来的?”敦志贴近他泛起红潮的白皙脸庞,炙热呼吸喷洒在他脸上,“外面的那个死三八会不会这样满足你?她有没有把她那张不够我巴掌大的小脸埋下来,咬住你这里替你口交,让你爽得抽筋……?”
“没有。”姚可谦的声音有了哭腔,先前穿著西装,社会精英的正经高调样子全然消失。“不要侮辱她……求你……她不知道我跟你的事。她什麽都不知道……”
这里是公共场合,他那个单纯无暇的女友还在外面等他。他不希望她发现,原来自己的男朋友有这些不可告人的阴暗面。
“放心。我不会告诉她。不会跟她说你其实贱得只适合被我玩弄……她还不够格知道我和你之间的事……所以,现在听话,让我爱你,好好地爱你。”
敦志堵上他的唇,使劲啃咬他原本张开著喘息的嘴,色情地伸出粗壮肥硕的长舌头在他口腔里移动,来回翻搅摩擦。幻想他下面的那张口也会这般柔软,如丝绢一样细滑温柔,包裹住所有不安分的蓬勃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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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下腹几道电流闪过,姚可谦忍不住剧烈抖起来,自卫地伸出双手抵住敦志压下来的胸膛,哽咽著出声,制止敦志的疯狂。“放过我……不要再这麽过分了。”
“过分!?我才该叫你不要过分。”敦志诧异,扬高声音大声叫。这辈子,他最讨厌看到姚可谦忤逆和违抗他。
敦志抬手一个巴掌落在他带泪的脸颊上,“是谁允许你去跟女人谈情说爱?”
“关你什麽事……我们早就结束了!”姚可谦也动怒,大声吼出声,心痛地质问一出现言行举止就这般恶劣的男人。
那个雨夜,明明是敦志自己选择一个人跑掉,扔下他在一片漆黑里找不到方向。“是你先走的。现在再回来,一切已经不一样了。”
“一样的,不管过了多久,我们之间都是一样的……”敦志低头吻在他的胸前,把头钻进他的衬衫里,依偎著他的身体呢喃,“就算我走了,也不代表你可以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去过正常人的生活……”
和司马敦志扯上关系,意味著这辈子都要和正常人的生活说再见。
敦志的唇停在他的左边乳头,圈紧了吮吸他的乳香,发现他还是那样敏感,一点点挑逗身体就生出这般异样,粉红色乳头硬挺得娇豔欲滴,淌出万般魅惑。
“以前的那些事我都忘记了。”姚可谦抱著敦志贴在他身上的头,泪眼婆娑地请求男人不要再继续。“所以,请你也忘了。”
“忘了我现在让你重新记起来,保证你此生再也不敢忘记司马敦志这个名字……”男人霸道地回应他。
他做了挣扎,他想证明给男人看,他有脾气,有骨气……
不是男人想让他怎麽样就怎麽样,然而到了最後,他的衣物还是渐次滑落,赤身裸体地被男人搂进怀抱。
敦志拉开自己的裤子拉链,露出那根超大号的性器,直接把他顶在墙壁上,抬起他的双腿扣到自己身上,直接插入,两个人就那样草率地就做了。
敦志的高潮来得很快,射在他体内许多体液,黏稠淫荡的液体顺著他赤裸的屁股和大腿缓慢滑下,那股熟悉的情欲味道重新出现在他的世界,尖声嘲笑他的虚伪,提醒他其实他生来就是这般淫荡……
他瘫软地靠著墙壁滑到,坐倒地上,大脑放空,一片空白。
在男人面前的所有挣扎从来都只是无谓的,男人才不管他的自尊和骄傲,不管他长到什麽年龄,有没有社会地位,顾不顾及场合时宜。
只要男人说想要他,就一定会不遗余力地贯穿他,让他在自己的冲撞下浪喘得像个荡妇。
他靠坐在墙角,瘫软著双臂双腿,腿间的阴茎泄过了,稍微变软了些,可仍然在缓慢滴淌著精液。
这样被男人要了一次,他根本不满足,他还想要更多……他绯红了双颊,眼睛湿漉漉,媚态横生地靠坐在墙角,等著男人重新上前来玩弄他。
他恍惚看见敦志蹲下身,翻找出他的手机,打电话给他那个在外面等他等得心急的女友,听到敦志跟她说姚可谦在检控署那边临时有工作,先走了,让她不要等了。
敦志挂断电话,蹲到他身边,抱起他,低头啃他的唇,啃出鲜血来,让他恢复意识,清醒地知道此刻躺在谁的怀抱。
“我帮你全部记起来……都没变,我一直是那样,你也是的。让我们和原来那样……”
敦志帮他穿好衣服,抱起他从餐厅後门快速走出,到黑色的大街上随便拦了辆计程车。
他们坐在计程车後座。敦志紧紧把他搂在怀里。
两个人静静地不说话,任凭车窗外这个城市的光和影一寸寸掠过他们身边,每一寸都是这些年来他们错失的相爱时间……
宛如细沙从指缝间落下,再多挽留也是於事无补。
夜色正浓时,他睁大眼,借著外面昏黄的街灯端详敦志的脸,几滴咸湿的眼泪滴到他唇边,他伸出舌头去舔,尝到了好苦的味道。
这些时间里面,没有他在身边陪伴,不知道男人一个人是怎麽过来的。
每一天睁开双眼後,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有没有少抽一些烟,少打几次架,清心寡欲地控制自己,不碰毒品,不拿砍刀,不招妓,不赌博。停止厌恶自己。选择接受这个冷漠世界。
呐。不要再那样暴戾恣睢了,不要再傻傻地把生命里所有不幸都怪责於自己……
有错的那个从来都不是你。
外面漆黑的街道上,大雨狼狈地下著,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他抬起手,轻轻抚摸男人的脸颊,瞬间所有记忆都被擦亮……他轻声叫男人的名字,吞咽著泪水,结巴地对自己的男人说,
“敦志……敦志……答应我,以後好好对自己。不要再厌恶你自己,不要再做那些伤害自己的事了。”
敦志听完,低头无言。良久都只是握住他的手,牵到嘴边醉心亲吻。
然而後来还是没有忍住崩溃的情绪,依偎到他身边,姿势紧密地搂住他,贴著他的脸,抖动著喉结小声哭起来。
姚可谦听著男人受伤後的哭泣,疼痛的心也开始淌血。
原来这些年男人都过得不好……既然一个人过得不好,为何还要逞强,不肯让他留下来陪伴。
一开始他是如此下定决心,毫不怀疑地要陪自己的男人一辈子这样自我毁灭地走下去。
雨下得狼狈不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自头顶的黑色夜空簌簌地落下来,一滴滴接连清脆地砸在这个冷漠黑暗的星球上。
於是也砸向生活在这个冷漠星球上的人们,他们的身和心一并被这残忍的暴雨砸得很痛很疼。
那次大暴雨,他还是十六岁的高中生,是十九中学流氓学生司马敦志新相好上的同性恋马子。
司马敦志因为惹到有钱人家的少爷,被学校开除已经6天了。6天来,敦志都没有出现过。连最了解敦志的纪堇铭也找不到敦志去了哪里。
天黑以後,年少的他捏住一张纸条在二环路外的贫民聚集住宅地快步行走。
路过了各色红灯区和违法小赌场,不友善的男男女女瞪他眼睛,出言嘲笑他,围上来拦住他的路,想要欺负他。他抖著腿,捂住书包在雨里跑得风快……
纪堇铭给了他敦志的住址,让他去找敦志,叮嘱他一定要保敦志周全,千万不要让敦志出事……纪堇铭说这辈子只有这一个好兄弟,无论如何,都要他找到敦志,阻止敦志做傻事。
敦志的事一并牵连到了纪堇铭,纪堇铭向学校告了长假,躲到了乡下。於是只剩下姚可谦一个人可以去探寻敦志的踪迹。
纸条被雨淋湿以後,字迹模糊,他睁大眼辨认了好久才读出上面的地址……
他不顾只身出现在这片区域会招来的危险,在雨夜里焦急地快步行走,穿过几条幽深逼仄的巷子,跌跌撞撞,走下没有灯盏的蜿蜒楼梯,才到达那间地下室的门口。
他慌张地敲门,张开口喊,“敦志……敦志……”
喊了许久,门都没有人来应。对面长相恐怖的民工打开门,粗声骂他,“小王八蛋,找死啊。三更半夜地瞎叫什麽。里面的那个死瘪三被人给打死啦……叫破喉咙也不会来给你开门。”
他双眼满泪,转身迎上去追问说话的猥琐男人,“你怎麽知道?不可能,他没有死……他怎麽会死……”
“我骗你干嘛……不知道惹到什麽人,被打得缺胳膊少腿,不死都残废。平时嚣张成那样子,迟早都会遭这种下场。一动不动地躺在里面好多天了,你自己打开门进去看看。说不定连尸体都臭了……拿出去喂外面的猫猫狗狗都嫌不够干净。”
砰一声门合上了。楼道里安静下来,雨声响得更清脆寂寞。
他站在原地,嘴唇发紫,手脚冰冷。他扶住墙壁,缓缓走了几步。不肯相信刚才听到的话。可是眼泪却止不住地涌出来,他伸出手背,下意识去揩脸上的眼泪和鼻涕,揩了好几把,都没能揩干净……
泪水像涨潮的海水。绝望孤单,连绵无限,汹涌蔓延。
“敦志……敦志,是我,我是可谦。你在哪里?你出来见见我……你去了哪里?不管去哪里我都跟你去,你不要扔下我。”他狂拍著门大声哭喊。“不要扔下我……敦志,我喜欢你,我好喜欢你……我要一直跟在你身边,你说过要对我好的。”
他喊得喉咙发干,得不到任何回应。
他去附近的工地上找来许多断砖头和废纸箱搭高了踩上去,踮起脚趴在地下室的高窗上窥探里面的动静。
屋内一片漆黑,只有墙角的电视机在发光。
电视机没有图像浮现雪花屏,微弱灯光幽深地照亮房间一角,他看到敦志扑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就算没有死,其实离死亡也不远了。
房内有十几只巨大的灰老鼠在爬行,沙发上,床边,冰箱脚下,到处都是。唧唧唧地叫著,贪婪地围住敦志的身体,啃咬敦志的脸,手和脚。
敦志没有任何反应,静静地任它们啃咬自己。只有死人才会这样放任这些卑贱肮脏的生物亵渎自己的身体。
他腿一软,哗一下踩翻脚下的砖头,跌倒在地,手软脚软地出了一身冷汗。
连老鼠都在啃了,也许真的死了……
不会,怎麽会。就算死了也要重新活回来……不该就这样结束的。
敦志还没有相信喜剧,也从来都未让他笑得像观看喜剧那样开心过。
那是敦志欠他的,敦志该对他好,让他开心,没有做到前敦志都不可以死。
13
他站起身来,拿手臂狠狠地抹干眼泪,用尽全身力气去撞门,撞了很长时间,他的身体都倦怠得不愿意支持下去时候,门终於被撞开。
他发了疯一样冲进去,赶走围绕在敦志身边的肮脏灰老鼠,扶敦志到怀里,拼命摇晃敦志的身体,想唤醒敦志,“敦志,敦志……”他口干舌燥地喊,“醒醒……张开眼看看我。”
敦志一直不醒。他捧住敦志的脸使劲亲吻,深怕敦志就这样离开这个世界。
他语无伦次地快速跟敦志说话,告诉敦志他来了,让敦志睁开眼看看他。
敦志却紧闭上那双光彩深邃的眼睛,不打算再睁开来面对这个冷漠世界。
他闻到房间的霉味,敦志身上伤口化脓的臭味,外面大雨落下的潮湿味,还有胸腔里堵塞的心酸味……
他无措地抱住他的身体哭了好久好久。眼泪都哭干了,敦志还是没有睁开眼,反而体温直线下降,一丝呼吸越来越弱,已然走到了死亡边缘。
他脱下自己的运动衣外套包裹住敦志,手忙脚乱地把敦志背到身上,走出地下室,走出那片红灯区……艰难地走上雨夜的空旷大街。
他带敦志去医院,还要很快就到医院,敦志也许下一秒就没有心跳了。
瓢泼大雨淋得他睁不开眼,敦志体型比他高大许多,他其实根本背不动敦志。在潮湿肮脏的街道上,他对著那具健壮身体又拖又拽,一步步地困难行进。
走不出几步,两个人就咕噜噜地跌倒在地。
途中他招手拦了很多次车,司机一靠近就闻到了臭味,发现他们的不妥。几公里的路程,没有司机愿意停下来帮他们一把。
敦志身上全是化脓的伤口,多日来无人料理,散发出熏天臭味,连他也是一路呕吐著扛敦志到医院的。
那一晚,他们在漆黑的公路上翻了好多个跟头。至今想起来,他还是会为那一晚的艰难坎坷毛骨悚然。
瘦弱的他咬紧牙,拖著拽著敦志昏迷不醒的身体走了一整夜,才把敦志送到医院。
到了医院,他身上的钱连挂个专家急诊的号都不够。敦志化脓的伤口发出恶臭,吸引好多苍蝇、蚊虫围上前来粘。
爱干净且爱钱财的医生不愿意收下敦志这个病人,板起脸赶他们走。连医院做清洁的工人也刻薄地骂他们想死也不要脏了医院的地方。
医院人来人往的走廊上,灯光幽暗,消毒药水的刺鼻味道弥漫。
他们身边来来往往路过若干号称仁心仁术的医护人员。只是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前询问敦志的病况。
他拉住那些医生的洁白大褂,恳求了他们好多次,却始终没有一个人人肯替敦志诊断。
走廊角落里,他把浑身臭味的敦志紧紧抱在怀里恋恋不舍地亲吻,像是宝贝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所有物一样,带著无以为继的虔诚。
在他眼里,司马敦志就是他的神。
他绝望地想:敦志其实是个好聪明的人呢,一开始就不天真,不会傻得去相信在这个冷漠世界会有喜剧的存在……根本就是没有的。好人善事终究只能发生在虚构中。
大雨停歇,日出东方时,他快步奔跑,拿著敦志那只已经欠费的手机,去外面的公用电话亭打电话。
他在心里打下坚定注意:无乱如何,他都要救活自己的男人。他知道有一个人,那个人一定可以救敦志。
他握住听筒冷冷地说,“我找王子诺。”
接听电话的人立刻叹了一口气,没有吱声说话。
“你就是麽?”
对方没有否定。
於是他说出自己的要求,语调寒冷,讲话内容混乱。深怕王子诺不管敦志死活。
“你来帮我救司马敦志。求你了。
我知道他喜欢你,很喜欢你……他还好年轻的时候,你们就做爱了。可是你後来不要他了。他很伤心,他到现在还想著你。他现在在医院,病得快死了……我没有钱,救不了他,你来。只要你来……救活他,我什麽都愿意为你做。你马上来好不好,我求你了。”
对方听完又是轻声叹气,沈吟半晌,最後平和地问他在哪家医院。
挂断前,他又不放心地加了一句,“如果他死了,我也一定会让你死……因为是你让他变成这样的。”
一个小时後,火速赶到医院来为敦志办入院手续的不是王子诺,是另外一个男人。
男人看起来出身名门。衣著华贵,气宇轩昂,谈吐不俗,而且一点骄矜的架子都没有,出手阔绰地替他们张罗好一切。
他感激得双膝跪倒在地,跪在男人面前清脆地嗑头,发出叩叩叩的响声。
男人安慰他,说司马很快就会好起来。告诉他如果有困难,还可以再拨这个电话。
他释然地微笑,接下来的日子一直守在医院里,守在敦志的病床前,计划好等敦志醒来不管是哪里,他都会答应跟敦志一起去。他们可以一起离开这个城市,去另外的地方生活,这样就不会再有人来找敦志的麻烦了。
他可以离开他的家人,不念书,不升学,什麽都不要,他只要敦志这辈子都把他带在身边,对他好。
然而敦志稍微康复醒来的那一夜,一切都超乎他的想象。
敦志知道自己连日以来住院的费用都是顾诚在掏钱,勃然大怒,身体虚弱,还穿著病号服就从床上跳起来问他怎麽回事。他懦弱地告诉敦志原委,敦志听完打了他,伸腿把他踹到在地,独自跑远。
他哭著追上去,敦志跑得更猛。几下子就消失在黑夜的大街上……留下他一个人站在湿漉漉的霓虹灯下踟蹰不前。
後来的那个星期,他没有去上课,他锲而不舍地在这个城市的各个阴暗角落寻找敦志的下落。司马敦志是他的男人,男人有点脾气才够劲,打他骂他都很正常,他这样安慰著自己,等敦志不发脾气了,就会对他好了。
每天早上,他穿著干净的校服,乖巧地和家人道别,家人以为他是去学校念书,实际上他是背著书包出去寻找敦志。
有一天,他在轻轨站被一群流氓叫住,人家问他是不是找敦志,可以带他去,他欣喜地回答说是。几个流氓把他带到荒无人烟的废弃工厂,合著把他暴打了一顿。成年後他後脑勺上都留有一块不明显的疤痕,是那些人拿钢管敲的。
他浑身是血地躺在工厂里,脑袋沈得像要从脖子上滚落下来。
他神志不清地望著灰色阴霾天空,以为自己要死了,到死前还是不放弃,他小声嗫嚅,“敦志,你在哪里?敦志……带我走,带我一起,不要抛弃我,你说过会对我好……”
敦志接到消息,再次出现。骑著机车来到他身边,看他被打得血肉模糊的模样,气得一拳砸在机车的油箱盖前,手上出了好多血。
“敦志……敦志,我,我……你不要抛弃我。”
他缩在敦志的双臂里,大口喘著粗气恳求敦志,伸出沾满红血的手抚摸敦志的脸部轮廓。
他的男人长了一张好帅的脸,如果见不到这张脸,抚摸不到这张脸,不能和自己的男人紧紧依偎著相依为命地活在这个冷漠世界,那活下去还有什麽理由。
“求求你……不管去哪里,带上我,带上我……没有你在,我害怕,我好害怕。”敦志的白色衬衫上沾住的全是他的血,他扑在敦志怀里哭喊。
这个世界,从来没有一个人觉得司马敦志这般重要过,像是他所有的生存意义只是为了和司马敦志在一起。
自出生开始,司马敦志都是被人唾弃的对象。
他的母亲不要他。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他一直都被人瞧不起,连他自己都憎恨自己。
童年时候,身边的小朋友吃糖,看连环画。他吃抗生素,看母亲演的AV。他的人生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和别人不同。
“以後不要再这样找下去了……没用的。”敦志缓缓放手,站起身离去。
秋天正式降临的时候,司马敦志偷偷地消失了在这个城市,无影无踪。任谁都找不到。
姚可谦终於被严厉的老师作了家访,家人发现他连日来都没有上课,狠狠训斥他,提醒他乡下孩子的本分。恼怒地要他明白,姚家全家离乡背井,进城打工,将来没有好结果可是要被老家的乡亲们笑话的。
他挨了好几顿粗藤条的打,他木木地任藤条打在他身上,不流泪不喊痛。
他重新回到学校上课,话更少,眼神更沈郁。
新学期课业很重,他把课桌搬去了前排,纪堇铭不再欺负他,也没有人再提司马敦志的名字。
电影院很快又开始映其他的新片,喜剧悲剧应有尽有。他的成绩有了起色,同时面临毕业考,家人极为关心他的前程,跟他说有好心人愿意资助他去国外留学,让他抓住千载难逢的机会。
是的,是这样的,就是这样,敦志一个人先走掉,他只好也别传脸假装不在意地离去。
他又想起靠在敦志怀里哭喊的那个阴天的下午。喊了千遍万遍的“敦志,带我走”。最终还是留得他孤单一个人。
“敦志,敦志……”他从噩梦中惊醒,下意识地伸手去抚摸侧边男人的脸部轮廓。睁开满是泪水的双眼,真的看见他的男人司马敦志。敦志躺在他身边,从餐厅出来後,敦志带他进了豪华酒店。
现在,司马敦志可以负担得起白金酒店豪华套房的费用了。
他起身扑到敦志怀里哭,急切地用嘴唇和舌头,连吻带舔地探访敦志的细长脖子。聆听敦志喉结抖动,吞下口水和咽下泪水的声音。
吻了不到一分锺,敦志就爬到他身上,剥空他的身子,翻转他背朝向自己,不发一言地插入自己勃起的性器到他身体里捣弄。
射一次後不离开他的身体,仅仅休息几分锺,就又扣住他的腰冲刺,每一下都贯穿到最深处,隔了不久就又射在他里面。如此往复,凶狠野蛮,将他完全压制。
他双眼暴突,瘦削身子拱起来呈一道优美弧线,浑身筋脉紧绷,不自觉地低低哭出声来……然而却不开口喊停,只想敦志爱他爱得更多一些。好填满这些年来他一个人所经历过的空虚。
非喜剧(十四)
匹萨店送外卖的小弟坐在店里,托住瘦削的下巴懒洋洋地看电视。体育新闻的主播正劈里啪啦地介绍时下最敏感的人物司马敦志。
“日前,司马敦志已经正式决定要前往美国职业联赛打球,万千球迷翘首以盼他在NBA赛场上的表现。”
“司马敦志的私生活也被外界传得一团乱麻,他不仅交好了诸位名模女友,还和乐坛的当红男明星王子诺,两人关系亲密,屡次亲密出入夜店被记者拍到。有业内人士断言,司马敦志完全是王子诺花钱捧出来的篮球新星。”
“同时呢,也有人透露说,司马敦志进入男篮国家队前,只是个街边混混。会这麽快就窜红篮球界,根本是依靠和体育队教练的女儿上床,打小白脸牌,以此来交换上场机会,最终才将自己推倒镁光灯前沿。”
“到底这些消息哪条是真的呢?接下来请看我台对司马敦志的专题报道……”
外卖小弟越听越抓狂,脱口而出地骂道,“我靠~真是他妈的缺德,他惹到你什麽,你把他讲成这样……你知道个屁。什麽都不知道就在那边乱讲。”
站在柜台边算账的老板闻声抬头,这才发现新来的外卖小弟还在店里看电视,明明半小时前他就该出发去送匹萨的。
“纪堇铭,你搞什麽飞机,不想做啦?”老板大声吼坐在对面看八卦新闻的纪堇铭。
“老板,你下次接单可不可以不要接那种住在山顶的。跟住在火星一样……机车都骑不上去,你让我怎麽送!?送上去再走下来,天都黑了。”
老板把手里的计算器砸向大言不惭的夥计,“嫌累就不要来我这里……不是你家里人托熟人来说情哦,我才不要你呆在我店里。”
“好啦,知道了。等一下就去送。”纪堇铭把地上的计算器拾起来,继续回过头去看电视。
“你快去啦,客人在催啦……”
“哦。”纪堇铭这麽答,屁股还是一动不动。
“你还看什麽,人家又不是在讲你。有本事你也去NBA打球,让电视台每天播你啊。赶快去送外卖,再不去我就解雇你……”
纪堇铭这才起身,不耐烦地端起外卖匹萨盒子,走出店门。
真是有够脱线。高中同学不是在市政府做大律师,就是去美国NBA打篮球。
只有他坐完牢出来找不到像样的工作,沦落得要来送外卖,整日被内分泌失调的中年老板大小声。
他快速戴上安全帽,准备去开机车。身後忽然有人叫他。“小J”。
纪堇铭怔住,握住机车的手把有些僵,几秒後缓缓转头去看。儿时玩伴司马敦志站在他身後,敦志好像又长高了几公分,高大身材,英俊容颜,在爽朗地朝他笑。
“嗯。”纪堇铭有些困窘,他和敦志从小一起长大,如果不是因为中间的意外,一定会亲密到死。
五年未见,如今再见面,敦志是超人气明星,他是前服刑人员。他心不在焉地摘下头上的头盔,尴尬地张了张口,不知道该说什麽好。
敦志上前,如往日一样,揉乱他的一头黑碎发,把他抱在怀里,一点也不拘谨地取笑他。
“臭小子,什麽时候学得这麽乖,骑车居然戴头盔。”
学生时代,放课後两个人一起坐机车回家,总是被路口的交警大叔拦住,查他们的驾照和年龄不说,还教训他们这样不戴安全头盔骑车很危险。
两个人最後总是被勒令在街边罚站,迟迟不能回家,拿著小黄旗,义务替交警大叔指挥交通到天黑。
“靠。不戴要被罚站大街的好不好……”纪堇铭羞涩地微笑,躲开敦志伸来揉他头发的手,
敦志继续追上来。“我刚才看到那个死秃头了,他还在那边指挥交通……我们再去逗他玩。”
“好无聊。我才不去。”
“你有深度,成熟得要来送外卖。”
“笑屁啊……还不是因为你。”纪堇铭回他。
两个人你躲我追,大声笑起来,多年未见的陌生感顿时消失。
纪堇铭这辈子只有过一个好兄弟,他替他去坐牢,他为他顶罪。
他和他永不生疏,永不厌弃,永不背叛彼此,一直亲密到死。
这个好兄弟就是那个臭屁得只肯偷他家的面包,却从不肯接受他送的面包的司马敦志。
“你怎麽回来了?”纪堇铭问,敦志应该准备去美国的。如果没猜错,特地回城来一定是为了那个死娘娘腔。
“我们队要在这里打一场热身赛。”敦志看著他的眼扬眉笑,“难道你不想看见我?”那笑明媚得驱散了纪堇铭自监狱沾染到的浑身晦气。
“怎麽会。”
“你现在在上班?是不是不方便……”敦志看著他系在腰间的匹萨店围裙问。敦志没有想到小J会潦倒得来做这种临时工。
“哪里。太他妈的方便了。现在就跟你走。”
老板在店门外看到纪堇铭又偷懒,气愤至极,走出来叉腰尖声叫,“小纪,你又在那边干嘛。要死啊?这个月薪水不想领啦?”
纪堇铭转身,把手里的匹萨砸到老板脸上,“老子不干了。”
机车引擎声音一阵响动,匹萨店的围裙飘散到空中。
机车上两个年轻英俊的男人亲昵地搂在一起,出现在人群熙攘的街道上,快速掠过路口的红灯,年迈的交通警察以为自己看错眼。
“纪堇铭,你这个混蛋,又是你,骑车敢不戴安全帽,还有司马敦志……你们居然敢闯红灯。看我哪天逮到你们要你们好看……”
“等你逮到再说吧……”敦志哈哈哈笑,把头靠在纪堇铭的肩膀上,照旧说,“呐,小J,晚上去我那里睡吧。”
纪堇铭转头,贴住他的脸颊答,“好。”
夜里,纪堇铭和敦志一起回到男篮国家队下榻的酒店。
在敦志的房间里,两个人坐在露天阳台抽烟。
敦志拿出先前就准备好的许多现金出来,对小J作弥补。
“先拿去用……想买什麽买什麽,不够我去了美国那边赚到了再寄来给你。”敦志爽快地说。“先把你那台机车换了。”
“我不缺钱。”小J打掉他递钱过来的手。“不要说你去那边打球是为了挣钱弥补我?”
这些年,敦志每每起小J,心里就会有厚重愧疚感。
他没有让小J去帮他顶罪,是小J为了帮他,事前都没跟他讲过就一个人扛下来。
那个时候,他刚进入国家队打球,队伍纪律严明,一点点的小错误都可以断送前途,更不用说是涉嫌恶意伤人的刑事案件。
欺负了姚可谦的那群流氓後来被他找到,他用西瓜刀砍那些流氓,浇汽油在他们身上,拿火烧他们,愤恨地惩罚他们伤害了他最珍爱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他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姚可谦。
几个月後,其中一个人在苏醒後状告他伤人……
警方第一个找来协助调查的人是小J。小J为他顶罪,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等在南方参加队伍集训的他收到消息,小J已经入狱半年了。
“不是……”敦志快言否定。“t我为了我自己。去NBA,说起来就很有面子。”
“敦志……”小J推他的肩膀,一脸严肃地提醒他,“你想过没有?美国球场和国内的是不一样的,你不怕自己出事?”
NBA赛事竞争性强烈,表演性质浓厚,是依赖燃烧球员精力来争取观众的球赛。
它允许身材高大的球员们在禁区内进行合理冲撞。光是这一点就足以给患先天性心脏病的敦志敲响警锺。
适才,小J一进门,便看到他的床头柜上摆满了林林总总的药瓶。
敦志的心脏是不健全的,因为是早产儿,所以心房不完整,天生患心脏病,注定要比别人更用力呼吸,才能活下来。
敦志外表这样强壮,其实拥有一颗脆弱至极的心,根本不适合剧烈运动。
小J相信,如果不是为了和姚可谦站在同一个世界,敦志不会选择做职业篮球手。
敦志什麽都不会,只会打球,只能以这个来谋生。他不是贪钱的人,现在却坚持要入美国商业球赛赚钱赚人气。
只是为了那个男人,他就拿自己短暂的寿命拼。
“怎麽不一样了?妈的,难道他们那边的球场是三个篮筐。”敦志有些窝火,按熄烟蒂,低声咒骂。“我才不怕。”
“你现在已经不缺钱了,就不要再继续钻牛角尖了。听我的话,不要去……”
司马敦志能走到今天,实在是很不容易。
15岁,小J送他坐火车离开这个城市,他两手空空,任何行李都没有。购买那张硬座火车票的钱还是小J从家里杂货店的钱柜里偷的。
“我和俱乐部已经签合同了。”
“你可以毁约。”
“我想赚更多的钱……”
“没用的。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不管你赚多少钱,他都不适合留在你身边。”
“谁说是为了他?”敦志被点到死穴。“关他屁事。”
纪堇铭噤声,拿烟堵住自己的嘴,不予回答。
敦志移动身子,靠到他肩膀上,问他,“呐。小J,等我赚够钱,买房子和车子给你好不好……把你家的杂货店扩张成百货公司,让你做总经理,管那些小职员,看谁不顺眼,叫谁滚蛋谁就滚蛋……”
“无聊。谁要做……”纪堇铭心酸,把下巴搁到敦志头顶。傻瓜,难道不怕下一秒心脏负荷不了,就这样离开这个世界怎麽办。“我只要你……”
外面有人敲门,“司马,教练让你去一下……”
敦志起身,“我去一下就回来。”
“嗯。”
一阵走动後,房间静下来。
纪堇铭把没说完的话咽回喉咙,走进房间,打量敦志的房间,看见柜子上的药瓶,顺带看到枕头下面露出的照片一角。
纪堇铭掀开枕头,看到十几张彩色照片,全部是姚可谦的裸照。照片里的姚可谦一丝不挂,躺在酒店的床上睡熟了,明显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拍的。
敦志的角度选得很好,把照片里男人的裸体拍得近乎完美。照片右下角有时间,显示的是昨天。
敦志再回房来,纪堇铭拿那些照片问他,语气强硬。“为何要拍这些?你去见过他了,你们又做了……?你拍这些做什麽?”
敦志别传脸,不说话。
“我问你拍来干嘛?”纪堇铭生气地把照片洒到空中。照片哗啦啦地飘散。“带去美国,三更半夜好拿出来对著它们自慰!?你忘掉他,过些正常的生活好不好。”
柜子上的药瓶除了抗生素,还有抗忧郁剂和安非他命等等一系列慢性毒品,敦志在嗑药。纪堇铭最恨敦志这样伤害自己。
他和敦志也许在年少的时候调皮了些,妨碍了长大後的他们得到轻松生活。不能和姚可谦那样依靠一纸高学历文凭,爬上金字塔顶做社会精英,可是起码该有资格快乐。
敦志这样一点都不快乐,是因为姚可谦。那一年,选择离开这个城市,一个人去南方谋生也是因为姚可谦。
敦志头也不回地走远,不想姚可谦再因为他受到伤害,不想再连累姚可谦,他想他过得好。
“你们现在更不属於一个世界了……他做检控署的大律师了,他是知识分子,读过的法律书比我们看过的A片还要多。他和我们不一样,你不要再去想他了,没用的。”
“别说了。”敦志痛苦地喊停。纪堇铭说的这些,他全部都了解。却还是控制不了去想姚可谦。
“就算你去美国拼到死,赚到数不清的钱,他都不会回你身边……你不要总是这麽走极端,真的出了事,他还是可以当没事一样做他的大律师,就像这几年他从来没去找过你一样,你……”
“我让你别说了。”敦志反手一个耳光打在纪堇铭脸上,纪堇铭立刻封口。敦志从来没打过他。太不可理喻了。只是为了那个死娘娘腔而已。
纪堇铭垂著头,拿手捂住脸,怔了一会儿,用沙哑声音低沈说道,“去了那边,如果赚到钱。一分都不要给我,我不会要……我不会要自己的兄弟拿命换回来的血汗钱,我不要夜里睡觉总是失眠,总是担心自己的兄弟在球场上被人撞翻,然後就这样再也爬不起来……”
身边一阵热风吹过,纪堇铭快跑著夺门而去。敦志望著那些飘散在地毯上的照片,心口一阵绞痛。
15
姚可谦今天很早下班,早上一进办公室,大法官便传唤他,告诉他他的升职申请已经提前通过。不用等到年底,下个月他便可以正式升做检控官,以司法部门的名义,穿上律师袍,上庭打击罪犯。
姚可谦走出检控署,在同事羡慕的眼光中,摸著後脑勺释然地微笑,没想到升得这麽快,他以为起码要到下一年才轮到他的。
正要摸电话出来告诉家人这个好消息,不远处见到楚扬和大法官一起走出来,立刻明白其中究竟,是楚扬帮了他。
楚扬走下台阶,他迎上去。毕恭毕敬道“楚律师……”
楚扬今天照旧穿亚麻黑西装,分发梳得一丝不苟,面容冷峻。一周七天,楚律师外出都是这副打扮,且冷酷内敛,寡言少语。
“啊,小姚。”楚扬站在自己的车边,回头应他。“好久不见。”
“谢谢楚律师……”姚可谦由衷地道谢。
楚扬是他在美国念法律时的学长,大了他很多届,拥有很多年从业经验和专业水平,在法律界是面谁也不敢漠视的旗帜。
在达特茅斯,他毕业论文拿全A是因为导师是楚扬。
他刚从国外回来,毫无资本,能够进S城检控署全凭楚扬的推荐。
今早的升职也是在楚扬的关照下才得此机会。
“谢什麽?”楚扬摇头,看著他放光的眼说。“该你的一定是你的。”
“还是要谢谢你,总是这麽关照我。”
“客气什麽。”楚扬做这些也只不过是在为自己留後路。“又不是外人……”倘若以後姚可谦真的爬上去,得益的也会有楚扬。
两人寒暄著说了一些话,姚可谦谦虚地听著楚扬的每字每句,将楚扬的话铭记於心。
他把楚扬看作他事业上的偶像,那麽坚定决然,从不会因为外物外事有任何改变。而他自己却始终挣不脱一份记忆,一份感情。
“下周你带颖珍出来,我们吃顿饭……”
“好。你最近还忙得过来吧?我看你那边的官司都排到年底了。如果需要,我可以过来帮你整理口供什麽的……”
楚扬按住他的一只肩膀,老成地说,“我现在和你是对头了,我的口供给你看了那不是等著被你打败。”
“一时还没想到……”姚可谦抿唇笑,是啊,现在他是检控官,和辩护律师是死对头。
“要我帮忙的时候就打给我……”
“呵。回去好好带家人去庆祝一番。”楚扬拉开车门,把自己的公事包扔上车,“以後路还长……慢慢做。”
“嗯。谢谢楚学长。”这次称呼的是学长,不再是律师。
楚扬听完这句,冰冷无情的脸有了点舒缓。傻子,难道不知道在司法界根本不该相信任何人。
“不用,我还有事,先走了。”
姚可谦看著楚扬的车开车,再回过头来,脸上的笑意还是难掩。他应该知足,所有的一切都太过美好。连楚扬这样冷酷无情的人都愿意出手提拔他,他还害怕什麽没有前途一类的空话。
“站住……”
姚可谦脸上的笑意僵住,愣在原地,他不想也不敢转头,他知道是谁在叫他站住。
“你回头看看我。”敦志命令他。他不情愿地转身过去,收敛住之前的笑意,低著头,垂著眼,避开敦志看他的滚烫视线。
16
敦志脸色不太好,双手插在上衣袋里,黑色运动外套上沾了好多苦涩烟味。一头乱乱的碎发也没有认真打理,只有漆黑双眸和耳朵边上的碎砖银耳钉闪著晶光。
而他却是一身商务西装,领带,皮鞋,平头。站在一起,隔著不远的距离,两个人相互对著都觉得尴尬。
“你每天就是跟这些穿西装的死欧吉桑混在一起?”敦志刚才看到他和楚扬站在那边说话,不了解楚扬代表的那个世界怎麽可以吸引到他。
“你不闷哦?”
“你来这里干嘛?”姚可谦不接话,板起脸问。“你不怕被堵你的那些记者看到乱写……”
司马敦志CHECKIN的酒店,现在被各方记者堵得密不透风。
“怎麽?怕我玷污你大律师的名声啊。我偏要来……”
“你找我有事?”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哦。”敦志怪叫,这是什麽世道,来找自己的男人都需要提前跟他报备麽。
“你不是都要去美国了?”姚可谦看著地上的倒影问。再见面,司马敦志虽然又长高了,可是却比以前瘦多了。连投在地上的倒影都这麽伶仃。“去了那边……如果可以,要好好照顾自己。”
敦志把揣到黑色外套兜里的手收紧,叹了一口气。
昨晚,小J走後,他坐在酒店房间的地毯上抽了一夜的烟……姚可谦的裸照撒在地上,他对著照片里的人沈思,如果爱上的是那个人的笑容,该如何拥有,如何包裹,如何带走。
“你怎麽知道我要去美国了?”
“……”姚可谦苦笑,明明连喜欢司马球员的小学生都知道这条消息。“记得好好照顾自己。”姚可谦说完这句,低头走路,踩过敦志投在地上的伶仃身影。
一只手插到西装裤子的口袋里,落寞地走远……
这个城市的霓虹灯扑朔迷离时,他重新见到他,顿时全然失控。在床上和他任性胡来。
後果是今天下班,他需要买特效清凉膏,回家背著同居女友,在卫生间偷偷背对著镜子,料理自己红肿的後穴。
风雨过後一定是彩虹。没事的,都会过去的。以前敦志不在身边的五年,还不是都熬过来了。他这样想著,仰起脸,迎著日落斜阳,咬紧牙朝前走远。
敦志面无表情地任他从自己身边擦肩而过……闭上双眼窒息了几秒,呼吸不上来的心脏象开到凋谢的花,丧失掉一切的鲜活颜色和旺盛生命力。
那一晚,狼狈雨夜里,他们彼此不设防备,坦然面对。
他用他柔软的身体抚慰灵魂的孤单,安然睡去,清晨睁开双眼醒来,却发现他早一个人落跑了。
後面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敦志不甘心,追上他,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抱住他乱七八糟地狂吻。
他条件反射地推搡莫名其妙的男人,他异常抗拒,他把敦志去美国当作敦志对他的又一次抛弃。
有什麽改变。再见时,敦志还是把他当作免费叫来的男娼。那一晚,他们做的时候,敦志还是没有半点温柔。敦志明知道他害羞,还是在他高潮时候扳转他的脸,用双眼和记忆收藏他高潮时候的妩媚表情,让他承认“这麽色的身体一辈子都离不开司马敦志……”
“放开……”他抬起双手,使出全力把敦志推得老远。“不要再来找我。”
敦志没有再追上去,他根本没有再追上去的力气,只是低头按住缺氧的心,是昨晚忘记按时服药了。
喧嚷的大街上,一辆计程车驶远。一分多锺後,一个高大男子苍白地晕倒在地。
姚可谦搭计程车去料理店吃饭,对著料理店里的黑白电视机,一支接一支地抽烟。
屏幕上正在播男子篮球国家队的球赛。敦志黑发湿透,穿9号球衣,汗流浃背地在场上各个峰线位置上卖力拼抢。
“真是好拼命的小夥子呢……”流转寿司台後的中年料理师傅和他搭话。“喘成那样,是打球很累吧。”
姚可谦是这里的常客。料理师傅总是在生意不好,没客人的时候和他聊天。
“呵……”姚可谦夹紧手里的烟,笑著附和。
“我儿子今年上小五,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家里全部贴满他的画报,钥匙扣上也是他的大头照。”
“是吗?”
料理师傅埋头,拿尖刀切寿司卷,念念有词道,“是啊,巴不得和他一起打场篮球……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去美国打球。不简单呢。不过听说他有先天性心脏病,这样拼下去迟早会不行的吧……年轻人啊,最好还是像你这样,在政府部门工作,什麽都安分一点,以後老了,也舒坦些。”
料理师傅念叨著切寿司,听到门口风铃的叮叮声,抬起头来,发现姚可谦已经走了。桌上有纸钞,点的食物一点都没动过。空空的清酒瓶倒是摆了七八只。
17
司马敦志又闻到熟悉的消毒水味道,那种味道像幽灵一样,时时刻刻紧跟著他,从一生下来,他就注定了要和这种味道伴随在一起。
他把脸埋进医院病床的侧边,碎发遮住脸,深感疲倦。死不了,就要继续这样痛苦地活么。
“起来……吃药。”有人走到他面前,端著水,拿著药。
他累得给不出反应。吃吃不应。
“靠,装P啊,明明醒了,起来给我吃药。”纪堇铭拍他的后背。
“让我再睡一下好啦……”敦志懒洋洋答,声音有气无力。“等一下再吃。”
“吃了再睡。起来啦……”纪堇铭说著就要拽他起床。“听话,快起来。”
敦志移动著身子在床上躲闪,纪堇铭的手挠得他怪痒痒。“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三八,说了等一下吃就等一下吃。你怎么不相信我……”
“吃了。”
“不要,等一下再吃。”
“我管你啊……”纪堇铭放下水杯,背对著敦志,靠坐到病床边,
说话口吻变坚硬。“死了才好。”
病房内一下子没了声音。两个人不再说一句话。片刻的僵持过去后,敦志自己起身来,手搭上纪堇铭的肩膀。轻轻问他,“生气了?”
那天,不管怎样,
都不该出手打自己唯一的好兄弟。
纪堇铭静默著不给他回应。敦志惭愧地道歉,“小J,对不起。那天我喝过酒,以后再也不会了……”
纪堇铭听完还是没有反应。
敦志失望地埋低头,眼神一下子阴沈下来。
这辈子,是不是到最后身边一个亲近的人都留不下。
“吃药啦……”纪堇铭忽然转头,对他吼。纪堇铭最讨厌看见他受伤的眼神。“怕你明天没有力气去坐飞机,还没到那边,就先挂掉。”
下午,纪堇铭在工地上接到医院电话,立刻旷工赶来。
因为敦志,他又丢掉一份工地搬运工的工作。
“我好困哦,
可不可以先睡一觉再吃。”
“怎么啦?现在才知道累啊?嫌累就不要特地跑去找他嘛。”
纪堇铭早就已经接受他去美国的事实了,
却还是不能释怀他和姚可谦的感情。
不同世界的人怎么样都不应该在一起。
敦志的世界,
除了姚可谦,其实没有人可以进入,那个世界,永远都自负地只开一扇门,只给一把钥匙。握有那把钥匙的人却不是纪堇铭。
“外面记者都要挤爆这座医院楼了……你还真他妈会炒作自己。当街倒下,总给他们话题乱写。下次再去搞你教练的女儿好了。”
纪堇铭碎碎念。“你现在不一样了,不要再那么顺便……凡事注意点。”
敦志看著他微愠的脸,释然地笑。原来不管做错什么,他都永远不会扔下他。
“你好三八。”
“你再说?”纪堇铭把药塞进敦志嘴里。“吃完药,好好睡一觉,
明天我去机场送你。”
“好。”敦志一边咕咕喝水一边答。“带几张毛片给我,我要在飞机上看。”
“你好低级。如果……”纪堇铭顿了顿,说,“如果明天,你想他也来,我可以去跟他说,
我有他的电话。”
“不用了。”敦志果断拒绝。
“……”纪堇铭想说什么,最后还是算了。
敦志吃完药,又把脸埋进枕头里,
侧躺著缩在病床上。修长身子依偎成一团,单薄得像秋风中一片瑟瑟落叶。纪堇铭心寒,很想上前搂住他,恳求他不要去美国。
待敦志睡熟后。纪堇铭离开。医院长廊的日光灯苍白强烈,纪堇铭眯著眼睛,循著单调光线走出医院,每走过一盏灯,心里的寒意就浓烈一些。
千万不要在那边的球场上,连一年都没拼到,
便心脏病突发死亡就好。
千万不要。这个可怜的男人,这辈子,活到现在都不知道所谓快乐是什么……
不要让他这样忿忿离开。
姚可谦不知道敦志在他走后发了心脏病。
他在淩晨时分回到自己的住处,女友颖珍熟睡在床,他轻轻放下钥匙,打开微弱的台灯端详她的睡脸。女人长了一张好天真的脸。
啪地一声,他按熄灯,浑身#烟酒味,澡也不洗,便脱光衣服,
抱起女人柔软的身体啃噬抚弄,发泄情欲似地和女人癡缠做爱。
女人从来没见过他这么不温柔过,顺从接受他的同时无声落下了好多泪。女人知道在餐厅遇见的那个有著迷人笑容的男人不只是他的好朋友。他看男人的眼神温顺暧昧。带著奴隶般的诚服。
女人想著想著,簌簌落下泪来。
“怎么了?不要哭。“他把她脸上的泪舔进嘴里,一瞬间也有了想哭的冲动。“我会一直好好对你……现在这是在爱你。”
他自欺欺人地安慰著,心虚地进入她,决绝地射在她里面。
他想让她怀孕,让她为他生儿育女,这样他就有借口留在她身边了。
完事后。两个人背对著不发一语,睁眼到天亮。
那一夜,恍惚中。他又念起记忆的片断:漆黑漫长的公路上,瘦小的他背著昏迷不醒的敦志前行,晚一秒,敦志也许就活不了了。
他心急如焚,艰难地举步前行,一片漆黑里,没有人愿意停下来帮帮他,能救敦志的只有他自己。
18
司马敦志去了美国打球,和L.A.的城市队签下三年的合同。国内球迷一时间将年轻的他比作篮球之神,他的人气飙升到极点。
人们从未见过长相这样完美、球技这样精湛的年轻球手。
各大媒体把他捧上天,之前的诸多负面报道不再成为关注,人们记得的只是一位国际级华人球星,将要去大洋彼岸施展自己的才华。
只有圈内人才知道,人气宛如肥皂泡。升得越高,最後也爆破得越快。
置身事外的看客,想看的只不过是这一场而已,於是可以这样事不关己地推波助澜。
至於踏出这一步後,将要面对的点滴心酸和乍暖还寒,只有当事人才能清楚感受。
敦志觉得S城的P机场好空旷好寒冷。
妈的,本市政府真是吃饱了撑的,才会把机场修成这样。连候机楼都要拆成两座。
这里一座。对面一座。中间隔著璀璨通明的彩灯道路,世界各大航空公司密密麻麻地排满站点。无限放大乘客的渺小,带来的只是徒增离伤。
他蹙紧眉,看见候机楼外的高速公路,在黑夜里一盏盏渐次地点亮了灯,不断地有飞机腾空起飞,消失在夜空。
寂寞於是也渐次灭顶地扩散开来,紧锁住他的骄傲眉眼。
要离开的时候只有纪堇铭一个人来送他,深夜里,纪堇铭在体恤衫外面套了件连帽运动夹克衫,坐在候机楼陪他等航班。白皙的面庞上,隐隐浮现担心。
敦志许久都说不出话来,不断地回过头去,望著机场入口的自动玻璃门发愣,接著又失望地别转脸。
还有几分锺航班就到点了。那个人看来是不会来了。
纪堇铭发现他的失望,静静地不说话不出声。抱著手臂,坐在他旁边假装打瞌睡。
最後,“我走了。”敦志推了纪堇铭一把,摇醒眯著眼睛假寐的纪堇铭。“别睡了,要睡回去睡。”
“哦……”纪堇铭站起身来,打著呵欠,把肩上的行李袋递给敦志。“我回去了。”说完又严肃地补充了一句“你记得按时吃药。每天都要。”
“嗯。赚到钱让你做总经理……”敦志戴上墨镜,接过行李袋,头也不回地走入登机口。
站在自动站立扶梯上,侧身面对著窗外的夜色,心里的失望如惊涛骇浪,势不可挡。
是不是这样,就代表真的结束。
其实这样离开去美国西岸,他是十分害怕的。
NBA赛场和国内有绝对的不相同,去了那边,他根本没有把握表现得和以前一样优秀。
他不过一米八多的身高,撑死一米九,那样瘦,又伴有先天性心脏病,去了高手如云的美国,根本捡不到任何便宜。
那又如何,他对著玻璃窗上自己的憔悴倒影冷笑。死在那边最好。反正这个世界,又没有人需要他。
皆大欢喜的喜剧怎麽会眷顾他这样卑鄙下贱的流氓。
像他这样磕磕碰碰长大的城市孤儿,根本是很容易满足的。一日三餐,吃饱就够,哪里需要用虚名和荣耀来作陪伴。
他想要的只不过是一颗完整的心,完整得属於自己的心,所有喜怒哀乐都是自己说了算。
不要再因为那个人,心就变得不完整,如此脆弱地要去期盼他的陪伴。
纪堇铭走出候机楼,准备在计程车停放点打一个车回家。
一抬头,便在候机楼侧边的路口看见一辆黑色克莱斯勒。惊得僵在原地。
姚可谦一身西装,手插在裤袋里,安静地站立在路边,正对著机场的起飞跑道。
夜风卷起,纪堇铭的身子抖了一下,心也凉透了。
远远望过去,他发现男人虽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动作,却连背影都是忧伤的,更不要说他的脸。一定是哭得泪流满面了。
高中时代,柔弱的他超爱哭,每次被纪堇铭他们欺负了,都是不回骂不还手,只空留饱满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大抵敦志戒不掉的就是他哭得梨花带雨的那副样子。
飞机起飞的轰鸣声滑过头顶,纪堇铭闻声後抬头望天,觉得真是他妈的脱线。为什麽不勇敢走进去留下他。这样躲起来哭有什麽用。
NBA新赛季来临。在热身的几场季前赛事,中国球员司马敦志没有得到任何上场机会。
大部分时间,他只是穿著球衣坐在替补席上坐冷板凳,神情寥落。
而当他走出球场,他也根本不需要担心别人会认出他来。在洛城,认识他的人少得可怜。他可以自由出入超市,书店,干洗店和电影院。
连他的房东太太都不认识他,以为他是来留学的中国小夥子,和善地提醒他初来乍到要注意这个,避免那个,一定不要带陌生朋友回来过夜,更不要偷偷在公寓里酗酒抽大麻。
他干笑,回答一定不会,没有透露出他的真实身份。
这个阳光充沛的地方被人们叫做天使之城。他却找不到他的天使。
在这里,新的城市,新的环境,新的队友,新的生活方式。没有一样不需要他使出全部力气来应付。
生活变得和他出名前一样残忍流离。
走在洛杉矶街头,身边匆匆路过的白人人群,讲著不同语言,连微笑和忧伤也加上了国界的区别,分得是那样清清楚楚。
他觉得寂寞,寂寞得胸腔里的那颗心都不愿意陪伴他。他的心脏病发作次数频繁起来,在队友和教练面前,他还需要做掩饰,他有心脏病这件事不能被人揭晓。
他的篮球生涯不过才刚开始,他不想就这样失去机会。
他经常一个人去训练场地练球,练通宵的球,孤单地对著篮筐远投三分,起跳灌篮。
找不到对手,也没有机会上场,只好自娱自乐。等他累得一动也不能动,他就躺在球场上睡觉。无数个夜晚他都这样度过。
负责场地的清洁工经常在早上七点打扫卫生时,见到他缩在球场冰冷的地板上睡觉,轻轻摇醒他後,摇著头走开。
天使之城的充沛阳光越来越刺他的眼。他想起小时候在孤儿院的墙壁上见到的慈爱天父肖像,修女曾告诉卧病在床的他,只有好人才能无限接近天使。
而他後来的成长经历证明他是该下地狱的,不该这样靠近天使。
纪堇铭很少打电话给他,他知道纪堇铭也在忙。
纪堇铭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却有三个小孩,老大纪堇铭不学无术还蹲了监狱。
下面的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目前都在上学。纪堇铭替他顶罪,坐完牢出来又找不到好工作,只能靠每天长时间打零工来赚钱供弟弟妹妹上学。
他一有钱,就会跑去银行汇给纪堇铭,可是每一次都会被退回。
这让他甚感挫败。仿佛最好的兄弟也和他有了隔膜,他们不再是年少时的死党。
这个世界,为他留下的几乎没有了。
他发了许多封电子邮件给姚可谦,每天一结束训练,回到家什麽都不干,只是打开电脑就疯狂地写邮件。
从未有一封他收到了回复。
他时常都会想起离开来美国的那一晚,P机场的空旷冷清。
HowIwish,HowIwishyouwerehere.
19
姚可谦的黑莓手机在一个月内收电子邮件收得内存完全废掉。持续不断地电邮,一直响叫不停的提示音。永不放弃的决心。是敦志一贯的神经质。
他迟疑,是不是该换个电话号码。不要再让对方这样胡搅蛮缠下去。
江南多湖畔,旷野里吹拂著徐徐微风,他站在池塘边,夹紧指间的烟,对著水面上自己的倒影低头凝思。
一直这样不回复,也许对方再过两三天,就觉得乏味,也不会再发来了。
他把手机揣回身上,眼神无奈。
不远处的田间小路上,白裙飞舞的身影,是他的未婚妻颖珍,她正带著一群孩童在玩耍。
在微风中摇曳金黄稻田後面,响起的是孩子和女人的说话声音。
他看著他们笑,如果颖珍做了母亲,一定会是个好母亲。
“珍姐姐……水田里有螃蟹,你不怕它们夹你的脚嘛?”
“咦,有吗?我……我好像已经被夹到了。”
“真的,让我们看看,把脚抬起来。唔……让我们看看,唔,干嘛拉我们下水。”
“让你也看看这下面到底有没有螃蟹。”
姚可谦笑著走过去,把自己贪玩的女友拉上岸,看到她在秋日阳光下嬉闹得满头大汗,栗色长头发也湿成一片,杂乱地粘在脸庞上。
“走了,回去了。”
“不要……还没抓到螃蟹。”
“水田里怎麽会有螃蟹?”
“他们说的……没有吗?臭小鬼,敢骗我。”
“不要玩了。”姚可谦拉住作势要转身又去打闹的女友。“听话,回去了。”
他拉起她,看著她赤脚全是泥,摇著头把她背到身上,再捡起她脱在田边的平底鞋。
“你最近吃什麽?忽然变这麽重?”
“诶,有吗?”她摇晃他的双肩,“你乱讲……”
“这麽重的媳妇儿,怕是进不了姚家。”
这个周末,一直忙於工作的他们双双抽出时间,来到靠近S城的江南小镇,看望姚家二老。
姚可谦此次带自己的女友回自己的江南老家,为的是让她了解他的家庭。
不同於一直生活在城市里的她,就算有了高学历和高薪工作,他其实也只不过是一个乡下小孩。
小时候见到的不过是这些水田,想法也很天真,没有城市人的那些勾心斗角。并且,还有一大帮富有乡土气息的亲戚,他怕她不习惯。
如果她不嫌弃,那样他才可以放心地娶她,并且不担心她接下来会後悔。
“谁说的?你老爸刚才已经把传家玉镯都给我了……”颖珍把手腕伸到他眼前,得意洋洋地朝他吐舌头。“呐,让你失望啦,我已经是姚家的媳妇儿了呢。”
“颖珍,如果我说我们结婚以後搬回来住,你……”
“我OK。”还未等姚可谦说完,她就欢喜地打断他。
“你不介意这里是乡下?”
“乡下好好噢,可以吃到第一手的新鲜螃蟹耶。”她把汗湿的脸埋进他的脖子里,像只温顺的小动物。
“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言语间,长发滑下,抚在他的脸颊,传来稻田的清新香味。
他背著她走回乡村的房子,路上,她摸他口袋里的手机来玩游戏,他背著她,想要阻止她,双手却腾不出来,只好任她肆意打闹。
“你有电邮耶……”
“不要看我的电邮。”他严肃地提醒。
“哦。”
两个人走了七八分锺,路过金黄稻田和嬉耍孩童,回到姚家的老宅。
“回来了?收拾收拾吃饭了。”落日余辉下,姚婶粘在自家院子门口,看著自己相貌堂堂的儿子,以及马上就要过门的儿媳妇,笑得合不拢嘴。“你看你们,玩得一身汗……”
“是她,一定要我背她回来。”
“喂,是你自己要背的好不好……”
“好啦,好啦,不闹了。先去洗手……老姚,老姚,他们回来啦……”姚叔闻声从里屋里走出来,端著水盆,朝他们憨实地笑。
“姚叔,我好想你哦”颖珍扑上去,亲切地揽住老姚。
秋日阳光顺著墙角的蔷薇藤蔓爬下来,柔和温暖,点点滋味都是快乐。
姚可谦站在花架下,眼眸明亮,面容皎洁,和迟迟开放的白色花朵交相辉映。
男人这样恬静温和,接下来要走的路应该是平淡的。
只是微笑间,口袋里的那只黑莓手机收到的电子邮件几小时内又多了好几封。
“你爸找阴阳先生择好日子了。下个月如果可以,你就跟我去把日子定了。”姚婶把擦手的毛巾递到他手上,“婚姻大事,不能随便,你不知道老家的规矩,我和你爸来安排。”
姚家二老自从姚可谦从美国大学毕业後,就告老返家,老年人上了年龄去哪里都觉得不好,唯一的愿望就是叶落归根。
现在姚可谦在S城混得这麽出色,他们当初为他担的那颗心也放下了。
还有那个快进门的儿媳妇,长得好看,又懂礼貌,虽然是土生土长的城里人,却一点骄矜的架子都没有。姚家真是祖上积了福。
“好,您拿主意吧,我和颖珍都听你们的。”
蔷薇的细碎花瓣随风落到地上。口袋里手机又在震动,他终於不耐烦了,迅速把口袋里的手机拿出来摁了关机。“婚礼办中式的也可以,颖珍很随便的。”
姚家全家人和和气气地吃了一顿晚饭,饭桌上摆满金黄色大闸蟹。金秋季节,螃蟹餐是江南人绝对不会错过的飨宴。吃到一半,姚可谦有些落寞。
忽然想到,在大洋彼岸的那个他,每顿吃的是什麽。
以前的学生时代,敦志每顿都是吃泡面,还要跑去教学楼的天台吃,深怕别人知道他穷,连学校食堂都吃不起。
从乡下老家回到城里,开车经过繁华的X区。
颖珍说要下车来买点东西,先下了车。他把车停到百货商店的停车场,出来找不到人,只好在街边闲逛。
他走进对街的教堂,见到神圣的天主像和房顶彩色的玻璃窗。他愣住。
几分锺後,他绕到神像後的烛台,拿起粗壮白蜡烛,动作迟缓地为敦志点了一盏灯。
看著昏黄烛火慢慢壮大,放出旺盛光辉。
他默默地念,“不要再自暴自弃,要过得好。”几秒後又补充。“就算我不在你身边……”
20
姚家终於决定在年底正式娶媳妇过门了,都说08年是个好年头,极为适合办喜事,姚家也想赶个吉庆。
姚家的亲朋好友收到喜帖後,纷纷回以祝福。准备了厚礼,等到年底前去喝喜酒。
就连姚可谦跟楚扬出差到美国,也频繁接到祝福。一路上电话响个不停。姚可谦嘴角一直挂笑,楚扬从未见他这样释怀过。好似真的做了正确的选择。但是聪明的楚扬也看得出那笑容有著淡淡阴影。并没有真的一笑解千愁。
“国际法就是这样,喜欢钻各国法律的漏洞……”楚扬在洛杉矶的街道上,对走在他身边的姚可谦说。此次来洛城办一个重要case,楚扬特地找他来当自己的助手。“等一下双方谈判的时候,你记得帮我把他们的辩护辞记下来……”
姚可谦迟迟没回应,楚扬回转身,见到他正在回头打量一间婚纱成衣店摆设的婚纱。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应,楚扬摇头,早知道就不该带这个准新郎官出来办事。总是这样心不在焉。
楚扬大声叫他。淡淡地知会了他一声,“你还是不用去了。”然後拦了出租车自己走了。
姚可谦都没回过神来楚扬就走得远远的。楚扬这个人很冷血,实在是不好应付,旁人只要慢他半秒,就会立刻被他抛弃。
被楚扬丢下,他一下子空闲下来。於是真的推门进婚纱店,帮自己的未来妻子选婚纱。当他一整个月都没有理会敦志对他的骚扰後,敦志再一次消失在他的世界。
他也慢慢学著开始戒掉对敦志的想念。将过往上锁。对於这样的结束,努力不难过。
洛城他很熟,以前他在这里念大学。在这个阳光充沛的西岸城市里,他度过了太多的一个人的时光。
有一两次,他还是忍不住要猜。也许,他去过的地方,敦志现在也每天在光顾。
他站在橱窗前,用英文询问店里的裁缝,如果现在下订单,那麽圣诞节前是不是可以赶制得出美丽的嫁衣给新娘子。
戴了黑框眼镜的老太太看了看这个文质彬彬的中国男人,温和地回答他,可以。问他需要几号尺寸,有没有心仪的款式。两个人就这样在店里交谈起来。
店外,十一月的街道边是一排低矮枫树,阳光洒在移动人群,车辆偶尔快速驶过,这条市郊街道显得恬静异常。
今天是NBA常规赛的间隔休息日,司马敦志难得地不用去球场坐冷板凳,为上场球员排送矿泉水。
午间他一个人去电影院看了电影,在超市买了面包和矿泉水,穿的照旧是一件黑色运动衣和破烂牛仔裤。
他抱著手里的牛皮纸袋,路过平时经常路过的街角婚纱店,都已经走得路过了,几秒後还是又折返回去。
敦志隔著玻璃窗仔细地盯住男人的脸看。
确定真的是以後,他快速揭下戴在头上的运动衫兜帽,擦了擦鼻子,理了理自己乱乱的头发……激动心情难於言表,即使见到的是男人在婚纱店里,脸上溢满著幸福地为未来妻子赶制嫁衣。
姚可谦从裁缝手上的设计图纸移开视线,再次抬头,火红枫树的树叶下,是被金色暖阳染得黄澄澄的敦志。而且,敦志竟然在笑。嘴角微微扬起,面容爬满暖意。
那麽多年的印象里,敦志从来都没对他这样温柔地笑过,记得不是拿烟烫他,就是厉声骂,他打他耳光。
他猜的一点都没错。他去过的地方,敦志每天都在光顾。他上学时候去的中餐馆,周末去打工的超市,进的电影院,逛的CD店,走过的街道。
其实就连夜里听的歌,他们也是听的一样的。
他僵硬地从店里走出来。走到敦志身边,面部表情含蓄,他想敦志应该懂的。
没有谁对谁错。也不是谁先扔下谁。只是他那样的人不适合做敦志的恋爱对象。以前是自己想不明白,要主动去惹火。现在出了社会知道要守本分、扛责任了。
“怎麽在这里?”敦志新染了头发,还是一样的碎发发型,不过以前是黑色的,现在是深栗色了。站在阳光里,金灿灿地显得陌生了些。
“我来……”姚可谦勉强笑了一下,“这边出差。”
“要结婚了?”敦志问他。刚才看的电影最後结局也是结婚,是敦志最讨厌的恶俗结局。“就是上次我见到的那个?”
“嗯。”姚可谦倒吸一口气,意外地感到洛城的温暖秋天也会有寒意。
“我後来,写了很多信给你……你没收到?”
“收到了。只是……”
“你什麽时候回去?”
“大概要在这边呆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七天,是多少个小时。会不会太短。敦志的脑袋一下子不灵光起来,不太能算清楚。想了想,最後对他说出的话是,“那这个星期搬去我那里住好不好。”
无论如何,至少先找个留他的理由。
“……”姚可谦僵在原地。
“男人通常在结婚前不是都要好好风流一下的吗?”敦志笑著问他,声音口吻接近恳求。“我不会告诉她……不会告诉任何人。”
“敦志……”姚可谦低低地念他的名字。“我已经选好了。”
呐。知不知道无数次我都在心里期盼秋天别来,可是时间还是忽尔今秋。
其实我和你的故事只适合那一年的夏天对不对。不会有喜剧结局留给我。
两个人深深缄默了好几分锺。
蔚蓝天空有一群候鸟飞过他们的头顶,没有留下痕迹。姚可谦清晰地听到它们拍翅膀的声音。知道它们其实是天使。洛城。天使之城。那可否让时间回去那一年的夏天。
路边路过一辆双层巴士公交车,长长车身上美国总统竞选的拉票广告还未来得及撤下。
等它驶过,再出现的景象是姚可谦被敦志揽在怀里湿吻。
他想躲闪,敦志却丝毫都不给机会。敦志一手揽住他的屁股,一手按住他的後脑勺,饥渴地吻他的口腔,吮吸他的唾液,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手就搭上他的屁股揉捏。
青年男人传来的雄性荷尔蒙气息太过强烈了。姚可谦麻痹了好一阵,因为突如其来遭到侵犯,抽筋似地打了一个哆嗦後,才反应过来伸出手使劲要把神经质的男人推开。
敦志却无论他怎麽反抗,都不放开。敦志把他推倒婚纱店的玻璃橱窗上,将他的两只手举高,死死地定在头顶。
从他的唇吻到他雪白的脖子。每一次,只要阳光洒在他的脖子,敦志就会有上前来噬咬,把那里啃出鲜血的欲望。
“唔……你疯了?”明明刚刚遇到时候还那样含蓄有礼貌。为何忽然又发起疯来。
敦志不顾路人的观望,一边吻他,手一边伸进他的衣服,在他敏感的胸乳地带揉捏。姚可谦双颊胀红,下腹窜起一阵暖,感受到腿间的硬挺,更是紧张得难以形容。这里是大街,这麽多人,怎麽可以。
“这里这麽多人……”
“你怕?我都不怕你怕什麽。弄湿了才好……”敦志开始色情地耍横。这样的举动出於忍耐太久的发泄。“答应我。这个星期住在我那里。不然我就在这里做到底。”敦志说著就拿膝盖顶他的裤裆。
他抬腿踢敦志。“我才不要……你这个疯子。”口吻那样坚决。
敦志不怒反笑。“好啊,那我就疯给你看。我把你的火辣裸照发给那个死三八看看好不好?让他看看你被男人上完是什麽样子。”
“你说什麽?什麽裸照?”姚可谦并不知道上次他们在酒店房间交欢,敦志趁他熟睡拍了他的裸照。
敦志激动地把身上的皮夹翻出来,把皮夹里的照片给他看。“看到没?这麽骚的样子就是你。”
“你……”姚可谦见到後双脚都软掉。想不出敦志还有什麽事干不出来。
“把你的这个星期给我。嗯?回答我,说好。”敦志把脸贴在他的耳朵边,用心痛的口吻恳求他。“不然我就去跟那个死三八说我们的过去。让你娶不到她。”
姚可谦被气得说不出话。敦志太卑鄙了。流氓的话是不可信的,可是如果不信,他又会或许真的那样做。
见他整个人都丧失底气,“乖……听话。只要一星期。”敦志退开压住他的身子,帮他理了理乱了的头发和衣角,牵起他的手。走过地上掉落一地的食物和水果。
21
近一周内,司马敦志在洛城城市队得到了两次上场机会,表现优异,之後便有了知名运动品牌的广告商主动联系他代言新季度的运动装备广告。
那段低沈消迷期过後,他迎来了一个真正的事业起点。不再被媒体嘲笑为「坐在替补席上的矿泉水排放人员。」
周末下午,他跟著球队去了邻近城市,为了得到一小节十几分锺的出场机会。
之前短暂两次的上场时间,当地球迷就已经清晰地记住了这位身形瘦削、动作灵活的控球後卫。如果这一次客场比赛,再帮队伍投得多个制胜三分球,今後他的球星之路必定坦荡无阻。
而出现在球场的他却心神不宁。不是因为未见过大场面,害怕攀不上职业生涯的高峰。而是因为今天是和姚可谦约定的期限。
一个星期。妈的。一辈子都不够。还说什麽一个星期。
早上他出门的时候,姚可谦已经在墙角熨烫自己的西装,准备晚上就和楚扬一起回国。
他和他七天的温暖缠绵,就要这样失散。
他在替补席上看到了为他加油的观众,他们终於记得了这个寡言少语,眼神忧伤的中国球员。知道他的球衣背後那麽多个英文字母组合起来,不念斯密斯,也不读邓肯。
他的名字念做司马敦志。他来自中国,他不仅控球能力超强,还能主动出击线外三分。是今年秋天天使之城最明亮的新星。在球场上他们看到了他的隐形翅膀。
然而,这颗新星还未等到教练安排他出场,就主动请辞了。
在震天的加油声中,“Iquit。Sorry。”敦志站起身,跟球队教练这样说。等不及教练给他回答,就发疯地奔跑著冲出球场。
等我。一定要等我。不要走。我不会放你走。
洛城的老旧公寓里,姚可谦收拾好了房间的一切。最後临走前,走到落地窗前关窗户,发现外面天色好暗,就要下起雨来。
楚扬约他晚上八点在机场见面。对於他在洛城一星期的行踪没有多问。而S城的家人打电话来,他照旧是说自己在美国出差,一时回去不了。
他买了一套白瓷咖啡杯,一双碗筷,放在敦志的家。
他跟著他回来的那天,看见这个家一只碗,一双筷子都没有。厨房冰冷,没有烟火,到处都是素食食品的包装盒。
难以想象敦志每天是如何过日的。身材那麽高大,每日要在球场上进行那麽多剧烈运动,吃下去的食物却是这些毫无营养的垃圾。
所以他去买了碗筷,买了新鲜蔬菜和高蛋白肉类放进冰箱,买了洁净床单,打扫了房间,洗干净了洗衣机里的脏牛仔裤,最後还把PinkFloyd的黑胶LP放进了唱机。
每日做饭给他的男人食用,看到男人坐在餐桌边狼吞虎咽热腾腾的饭菜,在唱机前戴上耳塞安静聆听音乐,蜷缩在洁白柔软的大床上香甜入睡。
一日一日,男人受伤的眼神渐渐恢复,嘴角生出芬芳笑容,他的心里於是也有了安宁。这种满足感就如他们刚认识时,他帮助他忘记王子诺留给他的伤害一样。
空旷房子里,他关掉厨房的瓦斯开关,套上平整的商务西装,慢条斯理地扣上袖口的扣子。
他猜,他走了,敦志一定不会打开瓦斯煮食物,又会去依赖素食微波炉食品。敦志那样不懂得照顾自己。
这一次,他们见面,敦志没有嗑药,因为NBA球员每次上场前都要接受严格的药物检查。所以敦志一直是清醒的,这清醒是残忍,是撞见自己的男人在婚纱店为未来妻子挑选嫁衣的绝望。
他知道敦志不舍得他,可是这种不舍得相对於早年一听到旁人提起王子照就暴跳如雷的羞耻,太微不足道了。其实人活在世间什麽都不该相信,只该相信时间。
他等过了,终於还是等不到,累了。
昨夜凌晨三点,和敦志又是火热交缠後的他在昏睡中被吵醒,敦志在阳台和人讲电话,笑得好开心。後来他趁敦志睡熟,察看敦志手机的通话记录。不出意外地得到求证,对方是王子诺。
他单手抚住白床单,脸还是贴在敦志弓起的裸露背脊。
在心里难过却还是要认输地承认:这些日子以来把脸贴在男人温热的背脊骨上,取暖得到的干燥归属感其实都是假的。
敦志说一星期,那就给一星期。时间用完,也就是结束了。
他拿了行李,环顾四周,走出门去。走到楼梯门口,外面有了雷声。雨已经下了一些时候。哗哗哗的。他低头在行李袋里找伞,再仰起脸,发现自己早已被男人的高大身影覆盖。
男人来势汹汹,将被雨水淋湿的脸紧紧贴上他的鼻翼,带著哭腔喊,“不要离开我……我求你……”
22
姚可谦最害怕下雨。雨能放缓他的思考能力,将记忆拨乱,重现年少时那一次敦志扔下他的恐怖场景:他坐倒在雨地里,抱住双腿哭泣,漆黑的世界,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敦志的身影,是多麽的可怕。
他的鼻翼上沾了雨水。敦志抱住他,大口呼吸著等他的决定。见他迟迟不应,直接拽下他的行李袋,不让他走。
现在的敦志可以不再嗑药,不再逃避现实,清醒自制,洁身自爱,前提是姚可谦陪在他身边。
入冬的寒夜里,厚棉被下,双人床的干净床单上,姚可谦的脸颊一直贴在他在背脊取暖,那是敦志这辈子剩下的所有追求。
“我喜欢你……留下来。”敦志对他说。“没有你,我不知道要怎麽活下去。你觉得我哪里不好我就改哪里。从今以後,我都听你的话,我们生活在一起。你不要走,不要回国去结婚。”
姚可谦听完双眼满泪,敦志的这句我喜欢你,他盼了多少年。从来都是自卑地告诫自己,不要以为跟敦志上了几年床,就不自量力,就以为敦志喜欢他,就在心里以敦志的情人自居。
所以现在敦志真的说出那句话来了,他反而不适应了。
“有人……在等我。”
“不管。”敦志拽他上楼,“我们结婚。我去买车。再去买房。就在加州。就在洛城。男人在这里就可以结婚。你想要小孩我也可以为你去领养。要结婚就跟我结。”
姚可谦苦笑,无言以对。他不知道敦志其实也是个向往婚姻和家庭的人。
“我打球,代言广告,再去兼职打工,可以赚很多钱,不管你想要什麽样的上流社会生活我都能够给你。”
敦志紧蹙起双眉,好看面容起了褶皱,心痛地恳求他不要离开。“只要你不离开。”
姚可谦只是摇头。之前的一星期只是留在敦志身边的借口,已经够了,不能再这样自我欺骗下去了。再多出另外几个星期也於事无补,他跟敦志是没有将来的。
“晚餐我做好放在桌上了。钥匙放在了电视旁边。”静默半晌,他拨开敦志拽住他的手。“卫生间里,我用过的毛巾还有牙刷,都扔掉了。”
“你这麽说是什麽意思?”
“一星期到了。”
“我骗你的你也信?”
“敦志,你不能总是这样出尔反尔。”
“对啊,我就是无赖,我就是出尔反尔,我就是没念过书,我就是没有文化。我最喜欢的就是撒谎来骗你……我说过的一星期不算了,现在我要一生一世。”敦志渐渐来了脾气,开始使性子。“你敢走我就死在你面前。”他知道这一次用裸照已经不能再骗姚可谦了。
“我要搭飞机。”姚可谦还是简短地回答了一句。“马上就要去机场。”
“飞机今天不飞了。机场关了。”
“……”
“对啊,就是关了。跟我上楼,你想结婚我们就去结婚,明天就结。”
两个人在楼梯上拉扯起来……姚可谦轻轻说,“你不要无理取闹。”
敦志厉声答,“谁他妈闹了?都是你在闹。都下雨了还出什麽门,跟我回去。我们回去吃饭,吃完饭一起睡觉,一起做爱。没有抱你,我晚上都睡不著。”
姚可谦刚要再跟他讲理,手机不合时宜地响起来,他刚要放到耳边接听,就被敦志狂暴地掀落,啪地一声摔在地上,摔得粉碎,碎片溅得到处都是。
他惊讶於敦志的无理取闹,知道再纠缠下去也是无用,於是连行李袋都不要了,掉头就走,“我们就这样结束。”
“不行。”敦志紧紧追上去。
他拔腿跑得更快。敦志於是也摆起双臂,紧追不放,两个人在暮色苍茫的街道上奔跑,像以前上高中,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後,学校的操场跑道,敦志也这样追著他跑。
跑了半条街,敦志追上他,拦在他面前,在哗哗的雨声中恳求他留下,说他们结婚,一起生活。
他无论如何都不肯再相信敦志。直到最後敦志的神经质发作,做了让他心痛得要死去的事情。
敦志把他刚才碎掉了的手机屏幕玻璃搁到左手手腕,睁大被雨淋湿的双眼威胁他,说如果他走,自己就死在他面前。
他不信。硬是挣脱了敦志的拉扯。没有想到短暂一秒後,敦志真的划开了动脉。
鲜红色血液滴到雨地泥泞,一点一滴晕染出的妖冶颜色,是不能接受爱人转身离去的绝望。
呐。你想要喜剧,我就给你喜剧。可是为何你还是要选择离开,要全盘否定我的爱。
姚可谦惊得双眼呆滞,迅速上前捏住他的手腕替他止血。发现他割得好深,血不断地涌出。是不是脉搏真的断掉了。
“为什麽总是做这些蠢事……”姚可谦抬头,看著他发白发紫的俊脸大吼。胸腔内,心脏痛得阵阵颤抖。“这样伤害自己,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你要故意惩罚我是不是?”
敦志咬紧牙冷冷答,“我是疯子,我天生就不正常。要这样辛苦地活,还不如死,死掉才好。”从出生那一秒就要那麽用力呼吸,才可以勉强过上常人的生活。
现在唯一的爱人还要离开,喜剧是写给那些注定要幸福的人看的。司马敦志永远等不来属於自己的喜剧。就算他一直在努力学习为姚可谦改写属於他们的爱情喜剧结局。
“你走啊,去搭你的飞机啊。回去跟女人结婚。当从来没有认识我,从今往後都不要再管我死活。”
“你冷静一点……我替你止血,不要动。”姚可谦脱下西装外套,去包裹他的伤口。
“不要碰我。”他不让姚可谦碰他,还给了姚可谦一耳光。绝望地掉头朝反方向走。
姚可谦僵了一些时候,然後跟上他,傻愣愣地跟在他身後,双眼不断涌泪。被雨淋得全身湿透。心寒意冷地走回来时路。
暮色苍茫输给夜色漆黑以後,城市霓虹点亮,辉映出敦志脸上的阴影。
他走过的路都是血迹。姚可谦对著那些血,一直哭,啜泣得肩膀颤抖抽筋……
两个人人一前一後地走在雨夜里。少年时分别的场面这样重新上演。
这一次,姚可谦跟得很紧,不断地跟自己说不要再跟丢了。其实已经负担不起再错过敦志的时间了。
“呐。”他抖著唇叫低头走在他前面的敦志。“我答应你,我们结婚。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
敦志没有反应,背影沈默。
“我只是想你过得好。这辈子只要你开心,我就开心。我不希望你再这样自暴自弃……看你伤害你自己我好难过。从小到大,你根本没有错,错的那个人不是你,不要再嫌弃你自己了。我们结婚,我们生活在一起,我……”
他哭得说不下去了,可是还是勉强又说了。“我们永远都不要分开。你为了我好好活下去好不好?”他想说出所有的话来安慰绝望至极点的敦志,敦志的神经质如果走了极端,是什麽事都做得出来的。
来到NBA打球就是敦志走极端的典型。
他去看过他打球,知道他一个人在高手如云的美国拼得很吃力。还知道他每晚都躲在卫生间吞药,他的心脏病其实每天都有发作。每一次他在球场上被人撞翻在地,他都害怕他不能再站起来。
如果可以作交换,他宁愿患先天性心脏病的那个人是他。而不是举目无亲、一无所有的敦志。
“敦志……”他哽咽了。“敦志……你有没有听到我说话?”
他们又走过了好几条街,敦志扶住路边的树木,有些趔趄得站不稳了。
他抹了一把眼泪,快步追上去,从背後抱住敦志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脊梁上低低哭泣。“我陪你过正常的生活……”
敦志渐渐地转身了,他抬起头,见到敦志也在哭。满脸泪痕,诉说著无以为继的哀伤。
“我不走了,我带你去医院,我每天都陪著你,我们把你的病治好……”
“心脏病怎麽治得好?”
“治得好的。什麽都治得好,只要你选择去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生下来就跟别人不一样……很久了。好不了的。”敦志扬起僵硬的嘴角,牵起他的手放到自己的左胸,看著他哭得起雾的双眼告诉他。“知道吗?这里因为你有个洞。每日每夜,都让我痛不余生……真的是好痛。你替我补上好不好。”
“好。我替你补。我把接下来的所有生命都用来替你补。”
“真的?”
“真的。现在给我看你手腕上的伤,让我帮你止血。”
“其实不痛的。”敦志笑著说。“根本比不上这里的痛。”敦志按紧他的手,隔著湿衣服,他觉察到敦志的心脏跳得好弱。
“你不在我身边的日子,其实我看了好多书、好多电影。我怕再遇到你,你会嫌我没有文化。喜剧故事里的那些傻瓜是如何讨爱人开心的,我都有学,你再给我一点时间,我就会做了。真的全都会了。”
“我知道,我都知道。”姚可谦感同身受。他知道他一直那样痛,从第一次转学见面,他就知道司马敦志身上的每一根神经都是被痛苦浸泡著的。
“我治好你。”姚可谦拽住他被血染红的手腕,泪如雨下。“我一定治好你。”
23
姚可谦结婚了。只是对象不是原来的那个女友,而是身高一米九、长相英俊、人气急升、就要在篮球界大红大紫的NBA球员司马敦志。
那晚,在大雨滂沱中,他们狼狈地牵紧了彼此的手回到家,第二天就真的结婚了。
他们在街边的珠宝店买了对小小的Tiffany&CO.结婚指环,双双在移民局办了移民,加入美国籍,在空旷的教堂听了神父宣誓,在婚姻登记所签字登记。
右手手指上戴著的结婚指环,意味著从此两人都要遵守誓言:彼此都是对方要扛一辈子的责任。
他挑了个下雨天,算好洛杉矶和S城的时差,在凌晨打电话给邓颖珍,告诉她他结婚了。
她没有哭,隔了很久,她只是在电话那端问:是和那个打球的朋友麽?
他默默挂断电话,罪恶感溢满全身。
洛城熙攘的街道上,节日的气氛很浓厚,阳光不再明亮,一点一点稀薄起来。感恩节即将到来,接下来便是圣诞。
姚可谦婚後两个月的生活,始於每天清晨为双人床更换干净白床单,在厨房做饭,去附近的干洗店洗衣,在超市买食物和水。
每周固定约见敦志的心脏病专科医生,并且联络当地孩童收养机构,等待领养合适的收养对象来完善这个家庭,同时也在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应聘职位,一步步地展开有计划的婚姻生活。
他起初对於婚後的生活也是有计划的,但是是不同於眼前这些计划的计划。他和邓颖珍把一切都计划好了。然而,一次美国之行就把一切都作了改变。
他和敦志搬了家,换了一套公寓租住,也是旧楼,但是有升降电梯,朝阳,西面都有透明落地窗,面积也大过之前的那套小房。
敦志接下了三两支运动品牌广告的代言,拿了些钱,买了辆宝蓝色的MINICooper,不过因为经常要去外地打比赛,并且目前不会开车,那辆车大多数情况下是姚可谦在开。
夜里一起睡觉,他把脸贴在敦志的後背,呢喃著跟他说话,让敦志不要打球了,退出好好去接受医生治疗。
敦志有些不在乎,敷衍他合约还未到期,违约要赔大量违约金。
所以,还是要打满这三年的合同才肯退出。
他明白敦志是想继续赚钱。想说没有钱两个人也会开心的。见敦志那样坚决,他只好任由敦志继续在球场上拼下去。他不常去看敦志打球,一是害怕别人发现他们的关系,二是恐惧见到敦志在球场上被若干强壮球员围攻拦抢,拼得喘不上气的样子。
每一次敦志打完比赛或者参加完球队的集训回家来,他做的只是安排敦志在摆满饭菜的餐桌前坐下,将那件被汗泡湿的9号球衣洗得芳香干净,在床上温顺地接受敦志对他身体的索求。
前天,敦志去了纽约拍广告。临走前,不舍地抱住他吻,眉眼,鼻梁,脸颊,唇,锁骨,颈窝,胸膛,小腹,大腿,性器,脚趾。
身体的每一寸,无一错过。
以至於现在他都觉得那些吻的余温还残留在他的身体发肤,温暖他的每根神经,每滴血液。
他为了敦志放弃了在S城的一切。检控署的工作自动请辞了。楚扬知道後大发雷霆,骂他是不是吃饱了撑著了。
而家里的父母思想观念守旧,他自然是不敢跟他们提自己辜负了邓颖珍,私自和男人结了婚,只说还在美国出差。姚母不解地追问他到底是什麽事耽搁了,说家里亲戚都在等他回来喝喜酒。他搪塞著挂了电话。
他的世界只剩下那件9号球衣,以及身体每一处发肤上残留著的余温。昏黄的床头灯下,敦志伏在他的裸露身体上,恋恋不舍地刻下深吻。
於是他以为都是值得的,从头爱到尾,再辛苦也是值得的。
感恩节前夕,他去完诊所,开车回家。在路口遇到後面的司机忘记踩刹车,撞上了他的新车车尾。品性温和的他走下车来看个究竟,有些心痛,因为这台车是敦志买给他的。
肇事的车主也随即下车,向他道歉。
“不好意思……刚才讲电话,一时没留意。”车主也是个年轻的中国男人。很慷慨,说著就要爽快地掏支票本写支票。
姚可谦微笑著拒绝,“不用了,我有买车保。”
“我撞坏的就该由我来赔。”男人摘下脸上的墨镜,非要把手里的支票给姚可谦。“我留个电话给你,如果不够你再跟我要。”
姚可谦察看完车子情况,并无大碍,回过头来说,“不……必……了。”客套的笑容在看到男人的五官後,一霎那就暗淡了。
“怎麽了?我长得很恐怖?”男人惊异地问他。“对了,知不知道这个地址怎麽走?”男人给他看一张纸条。“我去那里看望我朋友。他突然搬家,之前的地址都找不到了。”
“应该这样走……”姚可谦看著那张纸条,缓缓地说出行车路线。那个地址再也熟悉不过了。那是自己正要赶回去的家。
“谢谢。真是的。怎麽突然就搬家。以前我安排他住的地方不是很好。找不到他,搞得我神经都衰弱了。”
原来自从敦志来了美国,王子诺和他其实是一直都有联系的。之前他们住的地方是王子诺安排的。难怪敦志想要搬家。
并且,如果王子诺找不到敦志,精神就会衰弱。
姚可谦无奈地抿唇。他知道总会这样的。跟了敦志,就要接受敦志心里藏著的那个王子诺。可是没想到,真实的王子诺这麽快就出现了。
最近因为敦志在NBA赛场表现优异,人气急升,八卦小报上对於司马敦志和王子诺的绯闻又炒上了头版头条。姚可谦路过报摊亭,见到大幅彩页标题,都会自我安慰,炒作而已。
“我忘记说,我叫王子诺。”男人笑嘻嘻。“王子。诺。”那张明星脸璀璨生辉得能够迷倒众生。
多年前,年少不经事的姚可谦还在医院门口打过电话给他,虽然其实後来并没有见到他。
“谢谢你。如果车子有问题,记得找我。”王子诺跟他道过谢,趁他还在发愣把支票揣到他兜里,开快车走了。
剩下姚可谦一个人站在原地,後来他没有在路上追上王子诺。
交通很堵,在洛城开了两个月车,第一天遇到这麽多红灯。大概是运气太差了。其实没有红灯也是追不上的。MINICooper怎麽可能追得上敞篷法拉利。
24
寒夜里,为数较少的两三颗星星在右方天幕闪烁,浩瀚天际沈默澄明,黑夜的城市像只收拢翅膀的大鸟,在灯红酒绿中作安静歇息。
姚可谦把车开回公寓楼下。周边居民来来往往,手里抱著大堆食物和礼物穿行,吵闹著路过姚可谦的车窗。感恩节。眨眼又临家人团聚的节日。兜兜转转就到岁末的恍然让他有些寂寥。
异国。他乡。冬夜。寒冷。没有工作。没有亲人。每一日的生活只是围绕一个男人而展开。
新婚并没有给他足够的安定感:敦志的内里向来是个神经质得不安分的灵魂。可以在雨天用割腕来威胁他留下,下一秒大概也可以粗暴地赏他一耳光赶他走。
他熄灭车子引擎,转身拿起座位上上的购物袋,他在百货商场替敦志买了一件毛衣,两件衬衫,几包袜子和内裤。敦志预计在明天才能拍完广告赶回来。回到家自然又是风尘仆仆,停不了多久又要离开。
这些衣物,敦志回来一次,他就准备一次,深怕男人行走在外面穿得不舒服。
他今年也只不过是二十多岁,应该在政府机构绽露精英实力、争夺事业锋芒的年龄。如今却放弃了职场生活,每日纠缠於洗衣做饭这些琐事。眉眼间的目光犀利不再,只存一些等待敦志回家来的寂寥。
他拿好东西,刚要下车,隔著稀薄水气爬满的车窗,正前方四五米外的场景让他双眼漆黑,胸腔顿时啪一声炸开:
敦志和王子诺在路灯下拥在一起,熟络亲热地说话,姿势紧密暧昧。
关於敦志和王子诺的感情,从年少开始,他便假设了许多,也幻想了许多。最後猜测这感情,无论是如何面目,都一定胜过他整日对於敦志的日常照顾。
敦志娶的是一个听话温顺,可以照顾他生活的男人。
至於年少激烈的旧爱,纵使爱得血肉横飞,不堪回首,但一直都是静默澄明天幕上最闪的那颗星。不出现可以假装若无其事。一出现就极端璀璨耀眼。
他身体失去力气,无力坐回方向盘前。坐在车上低头安静了几分锺,只能开始抽烟。
手抖。但是迅速控制住了……
敦志早年就教训过他了,该要有自知之明。敦志在雨天的那句我喜欢你想来也附带著这些教训的味道。
狭小车厢内,他的修长手指不间断地夹起一根根的烟送到嘴边,对著正前方亲热说话的王子诺和敦志,眯起双眼吐烟圈。
後来他也抽烟,不过只喜欢抽加长支的万宝路,加长的2厘米烟支让他觉得时间可以停顿得久一点。
即使念高中时候,小J和敦志早就鄙视过:只有娘娘腔才抽这个牌子。
他曾那样被他们看轻,以至於後来成年後的他眼神中有永远消失不了的自卑。
敦志和王子诺站在各自的车前说话,敦志在纽约拿了广告费,买了一台暂新的凯迪拉克
SUV,开到家门口正好遇见找上门来的王子诺。
雾气渐渐浓了,路边路过的白人小女孩轻轻拽敦志的手,想送他糖果。王子诺这才和敦志拥抱了开车离去。敦志朝王子诺招了招手,一脸开心,笑靥如花地走进公寓楼房。
姚可谦随即寂寥地熄灭烟,走下车。拎起四五个购物袋,细声咳嗽了几下,缓慢地跟在敦志後面进楼。
敦志刚参加完广告商的宴会,身上穿的还是黑色礼服西装,熨帖挺拔,头发抹了发胶,精神抖擞,脸上有淡妆的残余,硬挺面容十分的好看。
敦志先进屋合上了门。他再开门进去,惊异屋内没有开灯,他伸手去摸照明开关,摸到了却是男人温热的脸。
敦志一把抓住他的手,将他紧紧抱入怀。瞬间激情让他感觉体内一根根骨头都在哆嗦。手里的购物袋下意识地捏紧。
“司马太太……”敦志咬住他的下巴笑。扑面而来的是鸡尾酒的醉人气味。他知道敦志有些喝醉了。并且心情很好。“近来司马先生不在,漫漫长夜里司马太太有没有自己安慰自己?”
他沈默了太久,一时丧失了语言能力。
“你不该喝酒。”隔了足足两分锺,他才对在一片漆黑中脱他衣服的敦志说。“今天有没有按时服药?。”
上周专科医生告诫他们,心脏病患者绝对不可以酗酒。
“司马太太好严厉……”敦志解开他的皮带,“这样管教自己丈夫,难道不怕他丢下你出去偷吃?”
“……”呵。还怕什麽,刚才不是已经都看到了。
“呐。我买了新车,我经纪人有教我如何开。明天我送你出去买菜。如果你喜欢,周末我没有比赛,跟经纪人推掉应酬,我们开车去星光大道见那些电影明星。”
敦志人气上升後,出席若干社交场合,代言无数名牌产品,需要有专人来安排搭理。於是有了专属经纪人。
敦志在经纪人的教导下变了许多。以前如果有记者采访,问及敦志和王子诺的关系,敦志会拉下脸,砸记者的相机,大吼著说没有关系,他妈的,你们不准乱写。
现在,被问到有关王子诺,敦志会优雅微笑,轻轻说,私生活不方便透露。
见姚可谦一直不说话,敦志觉得奇怪,但是醉了酒有些迷糊,只是想要迫不及待地重温这具身体的温暖。
“司马太太故作矜持还是怎样?在我面前,还有必要装?”
他的下身感到了寒意,敦志用一只单腿膝盖刮下他的内裤,耳鬓厮磨地吻他的脖子,灼热呼吸炙烤得他的心脏缺氧,可是灵魂深处却仍旧是寂寞。
他思忖,他在爱,每一分每一秒,这样抛弃一切地爱,也许这只是他一个人的事情。
敦志其实并未有涉及或者进入他奋不顾身的虔诚,并不知道他把敦志当作自己的神。
“我们换房子好不好……下周就换。我买几千尺的多栋别墅给你。”敦志拉下自己西装裤子的拉链,抚紧他的屁股,将他抬起,用巨大性器戳顶他的屁股,对他说。“有网球场,有游泳池,有草坪的那种。再请佣人来伺候你,再把你父母接来美国,让他们知道你跟一个什麽样的男人结婚了。”
姚可谦借著房间落地窗外的路灯光,看到敦志因为欲望微微扭曲了的俊脸,心痛地闭上双眼。他要的从来都不是这样的敦志。
“我跟我队友说我结婚了,他们不相信,还嘲笑我。我要把你带出去,让他们看看司马太太是多麽美豔风骚。可谦……”敦志把他推倒冰冷的地板上,“说爱我。说你爱敦志……永远都不会离开敦志。”
“敦志……”他被敦志强壮的身体压得死死的,双手分开,定在地板上,三角内裤挂在脚踝,系带皮鞋还穿著。上身衣衫扣子解开,隐隐露出肿胀的双乳。
“我先放水给你洗澡。”他受不了敦志身上的浓重酒味,更忘不了刚才在楼下敦志和王子诺说话的亲密景象。不能装作视若无睹的不是吗。
眼下,敦志与之前不同了。如果之前敦志因为出身卑微,配不上王子诺,眼下的敦志却可以和王子诺平起平坐,共处光鲜亮丽的时尚圈子。
不再有任何的身份顾忌和地位差异。
敦志的手移到他大腿内侧来回抚摸,手指滑过皮肤,有瑟缩的寒冷感觉,但是一丝一毫,渐渐累积著变热,传递到他的小腹和腿心,让他腿间下垂著的昂扬之物有了勃起现象。
“太太,我还没有摸你那里,你就挺成这样?”
爱抚著他身体的敦志万般心花怒放。“不准让我以外的第二个人知道你是这麽贪心。”
在洛城,全世界敦志想得到的都得到了。不仅有了钱,有了名,还有一个属於自己的家。姚可谦给他的家。不管他的宿命注定要流转去何方,他都心有坦荡。
最後,要回来的还是这个家。姚可谦在的这个家。
“太太,上次我说帮你把结婚戒指戴到这里,你怎麽不肯?”敦志用麽指和食指按压他的阴茎尖端,指甲扣弄著,尖端敏感地渗出几滴粘稠的爱液。敦志曾开他玩笑,说要在尿道口替他穿环,他骂敦志色情。敦志满意地贴住他张大了喘气的红唇揶揄他,“戴到这里才风骚嘛。”
“唔……敦志,那里,不要。”他微抬起身子,难过地喘“好痒……”
言语间,贪婪的欲望在敦志的爱抚下迅速膨胀,像罪恶的花苞蓄积力量,等待在黑夜的妖冶绽放。
25
他被敦志翻转了身体,毫无防备地背朝著敦志。他心里面是凄惶的,挥之不去的是回家前路过的静默澄澈天空和天幕上的两三闪亮明星。
也许。之於敦志,他只能是安静无言的天空,存在意义只是为了衬托别人的好。
明亮光泽则是属於王子诺。记忆中,和敦志年少时分上学搭轻轨的站台,仿佛至今张贴的还是王子诺的明星照片。
“我好想念你。”敦志揭下他的外套和衬衫,喃喃念起情话。“好想念。”溢满酒精气味的唇齿啃在他的脖子合背脊上,让他难以压抑地抖。
“我公开我们的关系好吗……这样我们就不用躲躲藏藏。让人知道我们结婚了。”
新婚几月来,敦志享受的是无尽甜蜜。粗神经的他不会考虑到姚可谦的其他想法。他以为他们结了婚,那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怎麽不说话?嗯?”敦志开始抚摸他的胸,动作由缓变急,双手分别停在他胸前的两只突起按压,惯於欢爱的身体被燎起情欲,排山倒海,一发不可收拾。
短暂几秒後,敦志的双手让他变得焦躁难安,身体迫切想要,可是内心却仍然在拒绝。
“我赚这麽多钱回来,难道你不开心?”敦志膨胀了的阴茎抵在了他的後腿。他紧张了,对於这根东西,他从来都是又怕又喜的。
敦志有白人高加索血统,体型偏大,那里也不例外。每和敦志纠缠一次,他就会自己躲起来在卫生间,背对镜子抹清凉膏在後穴。
“开心一点,你先生现在是名人了。”再也不是那个穷得住在地下室,整日被人暴打的流氓了。“怎麽不说话?太太……喜欢我进来麽?”敦志醉了酒,迷糊中只想占有他。“说啊……告诉我,说你喜欢。”
“……”他不说话。他不想。但是又说不出拒绝。
敦志的前戏并没有做太多,略微焦急地分开他的腿,在入口处稍微试探著摩擦了些时候就挤入了。敦志没有节制,不知道同性恋者这样挥霍地交欢下去,对他们意味著什麽。
如果要一辈子厮守到老,并且组建属於他们两个人的家庭,有太多的事情他们还需要学习。
“呃。敦志……”他一时不能适应被硬物进犯的胀痛,在地板上朝前爬了几下,敦志察觉到後,立刻把手移到他的腰间扣牢,不让他有躲闪机会。在激情迸发下,丧失理智。一味要在他体内刺深。
“喜欢吗?”敦志悄声问他。“是不是很舒服?”
後来他高潮了,比敦志还先射。刺鼻的精液吱一声射出来,身体因为暂时的释放软作一团。
“原来你这样喜欢。”敦志不放过他,将粗装滚烫的性器埋在他身体里搅弄,一手握住他泄过的阳物,一手扳转他的脸,看著他高潮时候,双颊灿若桃花,眼睛热气弥漫的样子,情不自已地吻住他,夺走他的呼吸。
这是敦志在和他做爱过程中永不会错过的步骤。他一定会在他高潮时候吻他,让他记得是他让他高潮的。能让姚可谦高潮的只有司马敦志。
渐渐地,他连细声喘息的机会都没有了。只能闭上眼,感受敦志的挺拔鼻梁在他脸上移动的触感,弓在敦志身下,战栗不已地抖起腰,收缩深插在他体内的那根肉棒,敦志每一次的撞击都足够撞碎他的骨骼。
再後来他们交换了很多体位,从客厅的地板上到壁炉前,从卧室的大床到卫生间的浴缸,他被敦志分开双腿,按紧了戳得下身痉挛。
敦志几天未见他,想他的身体想到抓狂,还喝过酒,狂野不能自制。而他却是从头到尾一直都是清醒的。
凌晨一点,他们的身体纠缠在浴缸里,周遭的水早就冷却了,他活动了几下被吻得麻痹的舌头,口腔内尝到的是男人腥臊精液味道的残余。
敦志发了狂,有一次在他身体里释放自己後,直接抽出来,把湿嗒嗒的硬挺对准他的脸。要他替他舔。
他没有选择,不想让自己男人失望,不想扫自己男人的兴。他跟了男人,就要万般地服从。他神伤地仰起脸,半伸著脖子,跪在落地窗前,张大口吸吮那只贪婪的野蛮阳物。
在凉薄夜色中,他衣不蔽体,跪在男人跟前,双手护住男人的硬挺,替男人舔干净那些难以下咽的腥臊爱液。
散著热气的舌头贴在男人青筋浮现的勃起阴茎上,小心并且细致地摩擦、打卷、收缩,将男人阴茎上悬挂著的湿热粘稠清洁干净。
几分锺时间里,他脸上的表情那样虔诚,像个听话的奴隶,淫靡的口水声音记录了他的卑贱。
他信他。像相信高高在上的神灵一样。从见到男人的第一眼开始就已经在相信了。
可是却不知道这相信还可以持续多久,不知道这相信是否可以胜过对时间的相信,不知道这相信是否可以让他治好男人那颗注定不完整的心脏。
这一夜,冬日的第一场大雪将下了,他们住在山上的公寓,气温较低,冬天会有雪。
干燥雪花无声地在窗外落飘洒,感恩节前的第一场雪,这样毫无征兆,令人防不胜防。对著窗外的雪,他呆滞地伸手擦掉嘴角涎著的粘稠,怔了怔,听著卫生间水管的咕嘟声,点起一根烟,吻了吻敦志热汗溢满的额头。
敦志缩在他怀里,沈稳安睡,脸上是满足。像个跋涉过漫漫沙漠,见到清澈水源的人。对他的身体有著贪婪的满足。
他闭上眼吸烟,神色疲倦地思忖在接下来的无数个明天,在接下来接踵而至的人生,他可以陪司马敦志看多少场雪,做多少次爱,痛多少次心。
26
雪飘了两天,没有要停的迹象。山道上有了薄薄一阵积雪。路人走过,会留下一串串清晰脚印。
敦志坐在生火的壁炉前听音乐,等待屋内那个人一起出门。他向来对於逢年过节没有概念,年少时,不管是圣诞还是除夕,都是一个人,一碗泡面。好一点还可以混得上纪家的饭桌,可是如果那段时间和小J犯太多事,纪妈妈不会给他好脸色看,他连一次感受家庭温暖的机会都没有。
不过今年很特别,因为他结婚了。他有家人了。节日不会再将他拒之千里,他也可以置身这些幸福当中。
姚可谦从卫生间走出来。“好了……可以走了。”
敦志从地上爬起,摘下耳塞。挑眉看了自己的“太太”几眼,问“你在里面干嘛?你怀孕了?在里面自己测检哦?”问完就走上前抱住姚可谦笑。“生个儿子给我,我喜欢儿子。女儿也喜欢……只要你生得出来。”他很喜欢这样取笑他。这是从年少时就养成的习惯。
“你乱讲什麽……”姚可谦轻轻推开他,换下室内拖鞋。“男人怎麽可能怀孕。”
“那你在里面干嘛?告诉我。”
“山上下雪,也许市区正在下雨。我们出去要打伞。”姚可谦转移话题,拿起雨伞,准备出门去。他们在外面的餐馆订了位置,晚餐准备在外面吃。并且还打算买一些过节用的东西。眼下,全美已经进入节庆月。到处都洋溢著过节气氛。这对新婚夫妇整日也在张罗著过节。
下了山後,城市果然是在下雨,两个人走在飘雨的大街上,人头攒动中,敦志一手撑伞,一手紧紧牵住他的手。
那晚因为敦志醉酒,一觉醒来,头痛欲裂,姚可谦已经在厨房准备午餐了。姚可谦没有跟他提之前他的野蛮。敦志一时也没有在意。
只是敦志觉得最近他怪怪的。话很少,每天都沈默地看著窗外的雪发愣。
“我明天要去德州打比赛。我超级不想去,不知道那些人为何一定要让我上场。我想在家陪你。不然你陪我一起去……”
“我还要在这边准备过节用的东西。”
“又不是我们结婚纪念日,那麽在乎干嘛。”
“入乡就要随俗。”姚可谦缓缓道,边说边抬手轻拍掉敦志肩膀上积下的雪花和雨水。
其实他是在迁就敦志。他假设敦志中美混血,应该很看重这些节日。“我们在一起,能过一个节就好好过一个节。”
“你怎麽说得好象你要离开我一样,你讲冷笑话也讲点好笑的好不好。”
过了一会儿,敦志在伞下低头吻他。跟他开玩笑。“过节第一条庆祝活动:让我替你穿环。穿在那里好性感。穿了做爱更有feel。”敦志的手说著就要伸去摸他的裤裆。
“你正紧点……控制住你的恶趣味。”姚可谦打断他。两人再回转头来,他们的伞一不留神撞上了别人的伞。
两把黑伞在黑色天空下有了交集,伞身上的积水因为碰撞,同时簌簌落下了许多。
姚可谦先看到撑伞男人的脸。立刻想起那一年医院的那一条走廊,为了感恩,他给男人跪过的。那一次,如果不是男人帮他们,也许敦志早就死了。
视线扩大一点,他看到了男人身边的另外一位男人。王子诺还是甜美笑容依旧。一点也不生疏地跟他说“Hi。”姚可谦楞住。
顾诚跟他打招呼,轻轻问他,“後来都好吗?”见到他和敦志挽住的双手和手指上的结婚戒指,羡慕地替他作了回答。“我猜一定很好。”
姚可谦尴尬地笑起来。异国的街道,没想到可以这样遇见顾诚。当初真是要好好谢谢顾诚。
敦志见到顾诚,与姚可谦大不同,脸上表情复杂,连绵不绝的厌烦混合无所适从的感谢,找不到平衡点。
王子诺曾因为顾诚的一句话,就和他划清关系。磨灭他所有对於爱情的幻想。让本已自暴自弃的他变得更加得不到拯救。
他也因为顾诚的一句话,从一个流离失所的街头流氓变成一个受人崇拜的篮球偶像。
“你们这样大摇大摆出现,不拍被人见到乱写?”敦志厉声问王子诺。“做人嘛,要不要这样没分寸。”
“你们不是也这样大摇大摆……”王子诺玩味地答。“刚才还有接吻。我都看到了。”
“你吃醋哦?我们跟你们又不一样,我们结婚了。这是我太太。司马太太……”敦志向王子诺介绍姚可谦,“我太太是UCLA毕业。以前是大律师。好像跟你朋友一个学校呢。”敦志瞥了顾诚一眼。“一点都不输给他啊。而且我太太长很美。”
顾诚笑起来。“想不到是校友。司马……太太……”顾诚向姚可谦伸手,“幸会。”
姚可谦被敦志在王子诺面前的故意炫耀弄得十分窘迫。只好无言地伸出手。
两对情侣撑著伞,在飘雪的大街上说著豪无边际的话,最後虽然四个人之间有道不明说不清的关系,还是决定了去餐馆一起吃晚饭。
他们找了间日式料理店。不是名店,店堂很窄,人烟稀少,但是食物很地道。四个人盘腿坐到小桌前,没有人愿意先说话。
姚可谦以为敦志和王子诺还有感情纠葛。敦志对顾诚存有恨意。王子诺很奇怪为何那天意外遇见的男人就是敦志在洛杉矶新娶的老婆。
後来敦志和王子诺说了很多话,顾诚一个人坐在阳台吃鱼片,翻看店堂内的报纸……
敦志和王子诺说话划拳,喧闹异常。双目放光,笑容温婉。
姚可谦兀自低头吃寿司,鱼子寿司入口,一颗颗橙色鱼子全部在口腔中弹跳。细微的劈啪声,让他觉得难过。像幻想在一点点破裂。
吃完饭後,王子诺和顾诚招了计程车匆匆离开了。顾诚正在UCLA念硕士一年级,现在期末是要赶论文的时间点,王子诺这次是特地过来看望他,陪他一起过节。
送走他们,敦志回过头,见到在细雨里撑著伞等他的姚可谦。
玫瑰色广告招牌灯照射下,敦志觉得他的侧脸好美。总是满怀心事的忧伤著,比女人还要妩媚,叫他娘娘腔真的没错。
“走啦。司马太太。”敦志走过去搂住他,“回家了。”
“嗯。”今天出门要买的东西都没买。他有些空虚。握住敦志手的力度无形中很紧。
两个人缓缓走回去,他说这麽冷,打车回去好了,出门前他们嫌山路猾,没有开车。敦志拒绝,敦志说难得没有比赛没有广告,这样和他依偎著慢慢走回去才好。
於是他只好温顺地被敦志牵著,撑伞走在雨里。
“呐。记不记得那次我带你去买球鞋。”他们走在山道上。敦志吻住他的半边脸颊轻轻问。那次买完之後他们也这样走在山路上。“还有wishyouwerehere…”
姚可谦闭上眼,年少记忆呈现。是白衬衫。蓝粗布裤。正方形书包。薄荷香烟的光阴。
敦志第一次认真跟他说话,是为了骗他的钱,所以主动说带他去买球鞋。
“还有……後来欺负你的那群混蛋。”敦志神色寂寥地说起那些往事,其实不想想起来,可是现在已经结了婚,把这些事情告诉给自己的太太听是很理所当然的吧。
“知不知道堇铭为何去坐牢。”
姚可谦睁大双眼。他不了解那个夏天,敦志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纪堇铭突然锒铛入狱的原因。
“因为我砍了他们的手,还用汽油把阿豹烧成植物人……後来警察要抓我,阿豹的家人要找我算帐,还有高涓生家里也不放过我。
我又被学校开除了。我不能去学校,不能回家。我每天都躲在巷口,爬在那里的高墙上看著你背著书包到处去找我。
我好恨,恨我自己为何连喜欢的人都保护不了。直到有一天,有人跟我说,如果想要把生活变好,想要得到去爱的资格,只能自己先告别软弱,把自己变强大……”
“那个人是王子诺麽?”姚可谦低头看著细雪落下的地面。一定是吧,敦志有今天,也许都是因为王子诺。那些绯闻报道他都看过。他是无论如何都超越不了王子诺在敦志心目中的位置的。
“不是耶。”敦志有些无奈,但是还在笑。“是王子诺的男朋友。”
姚可谦很惊异地抬起头。
“顾诚在红灯区的垃圾场找到我。我那个时候三天没有吃过饭,心脏病发作,缩在垃圾堆边等死。顾诚跟我说,如果先天出身不好,那就需後天努力。如果念书考试不行,那就去打职业篮球。他後来介绍我入的国家队。”
敦志把手伸出伞外,瑟缩地抓了几片雪到手里。“我跟你说这些干嘛?司马太太要说我怀旧了……大概是我酒喝多了。”敦志一个人先走到了前面,置身细雪中快步行走。
姚可谦静默地站在伞下。看著他的背影走远。莫名地感到这个背影和那一年去买球鞋时候很不一样了。
27
回到家後,敦志先行上了床,在昏黄的床头灯下躺著看杂志。
姚可谦在衣帽间帮他收拾球衣和运动服,一件件平整叠好後,又放了许多他喜欢带在身边的小物品,面霜,剃须水也准备了。忙到深夜才停下来,後来走进卧室,敦志已经靠在床头闭上双眼了。
他轻声拿了系带睡袍去卫生间洗澡。站在花洒下淋浴,淋浴结束後换上白色睡袍。神情冷清地站到卫生间的窗户前抽烟。
心里一遍遍地敦志说过的话。敦志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吗。
敦志离开,只是为了有资格去爱他。还有,敦志居然肯接受顾诚的帮助。
敦志那样桀骜不驯的人,愿意放下骄傲坚持是不是真的都是因为他。
他看见了敦志说起那段过去,脸上的无奈。是别无他选的凛然。
山上的雪花落地即化。思绪里,敦志走远的身影,在昏黄灯光下渐渐消失。
他垂下长睫毛,若有所思地含住烟嘴,踮脚在壁橱里找清凉膏。找到後,撩起睡袍,背对著浴室的镜面墙,开始对著关键部位上药。
冰凉的手指碰到肿胀得外翻的穴肉,异样疼痛,他含紧嘴角的烟,试探著在外沿抹弄。
最早,小半盒膏体可以减缓疼痛,不过到了後来,是不行了。
发炎的入口肌肉和被磨伤的柔嫩内里。是敦志的野蛮留下的印迹。敦志喜欢毫无节制地进入他的身体。不管他是否愿意。
嘴角的烟灰因为燃烧掉落了一截,外面山顶的细雪积厚了一层。
他回过头来,看到敦志站在他正前方全身贯注地看著他,嘴角的烟吓得差点要掉落。
“你一直躲在这里……就是干这个。”敦志说话的声音很轻。像是在担心他。“让我帮你。”
刚才敦志看著他在镜墙前半撩起衣袍,自己替自己上药的模样,怜惜异常。敦志宿醉後的第二天下午,记起了从纽约回来的那一晚,他是多麽地过分去要求这个为了他愿意放弃所有的男人。
“不用了。”姚可谦抬手收掉口中的烟。“你明天还要打比赛,你先睡吧。”
“我替你上。”敦志夺走他手里药。蹲到他身下。要求他转身。“听话。转过去。”
“不用了……我自己来可以了。”姚可谦不好意思。他觉得他们之间不该是敦志来服侍他。即使这些伤是因为敦志才有的。
“转过去。把腿分开。”敦志撩起了他的睡袍下摆,眼神专注。“如果过两天还是这样,我陪你去看医生。”
一根粗壮手指按压了上来,椭圆指腹将清凉的薄荷膏涂在敏感的入口,凉性膏体一圈圈晕染开,覆盖红肿的嫩肉。
敦志的动作持续著轻柔,姚可谦对著窗外的落雪,这样难得的体恤和温柔让他的双腿渐渐地乏力了。
“刚才顾诚给了我一张名片,说他有朋友要在这边找合夥人,开办律师事务所,你有空打过去问问看。”敦志蹲在他身後说话。
“啊。”姚可谦支吾著,脸颊烧红。敦志手指活动的地方在变烫发热,那一块的温度很快超过了他身体本来的体温。
“以後不要整天躲在家里干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你是个男人,就得有个男人的样子。我不需要你做那些下人做的活。我娶回家的是老婆,不是佣人。”
“嗯。”
敦志的手探进了内里。一点点挤进,他手里的烟因为捏不紧掉落了,擦过敦志的脸,他心里万分焦急起来。
敦志被烟灼烫了一下,但是没有反应,仍然蹲在他身後,仰著头替他上药。假装没有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
“敦志……不要再挤进来了。”他单手扶住对面的镜子。双腿都在打颤。“我自己上药就好了。”其实不是敦志的手指在挤进来,是他主动吸住了那根东西,并且嫌它不够粗不够挺,得不到满足。
“里面还没上完。”敦志不在意的口吻。故意捉弄他一样,动作很轻地把手指留在他身体里活动,感受著他的吸引力。
“你……”姚可谦自己把手搭上自己的腿心,捏住勃起的肉棒,不想湿得滴到地上,被敦志发现他的淫荡。
他的身体,是很色的,离开敦志一秒或者得不到敦志彻底的抚慰都会觉得寂寞。
当他护住自己性器的那只手粘上满满掌心的粘稠时,“想要了……?”敦志丢掉手里的药盒,抽出自己的手指,站起身来猛烈地拉转他,正面相对贴紧他因为情欲而难受的脸问他。
敦志看到他潮红的双眼,微张著喘息的红唇,还有睡袍带子松开後,腿心那根湿掉了的东西。
“不要……玩我。”他细声恳求。“不……要……”
如果男人是真心喜欢他,请让他确认得到男人的心意,即使是一丝一毫的怜惜也可以。
“我不舍得玩你。”敦志牵起他那只被精液粘湿的手到嘴边舔舐,红唇吮吸在他的掌心,长舌伸长了圈住他的手指。强烈快感让他舒服得瘫软无力,要从镜墙上滑落下去。
“你故意的……”他指责敦志。“你……”
“你喜欢的不是吗?”敦志舔著他的手指,看牢他泪湿的眼回答他。“接下来还有你更喜欢的……”
敦志脱了自己的便服棉裤。抱紧他,舔他微抬起的下巴,跟他说,“睡袍这种东西,真是想到就觉得色情,一根带子松开,我就完全看到你了……真是跟你好配。这样的你好美。美得让我想把你全部吞下去。”
“哈……敦志。”他微微移动了下颚,躲闪著,“不要玩我……”。双腿却不由自主地分开,在敦志的下身进入後,贴紧敦志的温热下身摩擦。
两根勃起的性器有了交集。来回碰撞著摩挲。他的那根较湿,然而相互使劲戳弄中,另外一根也渐渐分泌出了粘稠。
“敦志。”他迷糊著呢喃男人的名字,觉得男人年轻的身体像个无底黑洞,可以完全将他吞没。“好难受。”
敦志把他按紧到光滑的镜子上,用舌头堵住他喘息的口,因为有些招架不住他下身的顶撞动作,伸出大手去揪住他弹跳的性器。
“想要就告诉我……不然我不会知道你到底怎麽想。”
敦志不明白,他明明一直这麽想要,不管是敦志的爱还是敦志的身体,都是那样渴望,为何不肯勇敢说出口。
敦志在那年夏天就把心交给了他。只是他在接下来的岁月里都是愚蠢地一直保持受宠受惊的心态,不敢相信,敦志是爱他的。
28
“你妈昨天打电话来,你不在。”敦志的唇离开他的口,贴到他的耳廓,唇上的唾液和精液在他的皮肤上缓缓蒸发出了水气。
他收紧毛孔,感到了痒。仰著头,气结地小声嘤咛,身子隔著敦志的棉上衣磨蹭敦志挺立的乳头。敦志被他撩拨得咬了咬唇。
“你……跟她说了什麽?”
“她问我为什麽你出差出这麽久?都要过年了,怎麽还不回国。”敦志跟他说话的腔调一直是认真的。他以为敦志不成熟,或者还未成熟到扛责任的地步。他错了。
“还说邓颖珍在等你回去举行婚礼。”
“我问你跟我妈说了些什麽?”抵触在敦志小腹上的那根性器忽然跳得很厉害,上一秒缩起,下一秒又涨起来。
有个很硬的铁环在刮它,那个环是他们的结婚戒指。
“你想知道?”敦志用手指上戴著的指环刮弄他的敏感肉棒。从根部到前端,一下下地制造禁忌快感,慢条斯理的折磨著他。“那你问我,把你想知道的,全部都拿来问我。”
“你跟我妈说了什麽……?”他落泪了。他紧闭上眼睛,极力控制住被敦志握住的那根东西的激烈勃起,追问总是让他猜不透的男人,“你到底想怎麽样?”他都已经这样不顾一切地跟著男人了。
男人是人,他也是人,这样谦卑的爱著,是持续许多年的事了,是他生命里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了。如果一秒锺没有爱这个男人,他就会迷失一生的时间。
这种不平等的爱已经这样积重难返了,那男人可不可以高抬贵手,至少给他一个台阶下。
男人清楚地知晓他心里的担心。拿他的担心来百般揶揄他。
和敦志结婚,他最担心的就是老家的父母对他的看法。
当初,如果不是为了他能念到好大学,他那对纯朴憨厚的父母也不必背井离乡,去大城市做有钱人家的佣人。
辛劳得脸色憔悴的他们没有任何怨言,只是对他说,“看到可谦这样有出息,爸妈再累都是划得来的。”好不容易盼到他入社会,做了律师。二老悬著的心才放下。
如果他们知道那样盼出来的儿子,现在放弃一切,跟了敦志这样的男人,肯定接受不了。
“刚才跟王子诺他们吃饭,你为何不笑?吃醋了?”敦志唇没有离开他的颈项,仍然认真地跟他说话。没有被情欲迷惑,甚是清醒。
“既然担心我跟王子诺还有暧昧,为什麽不来问我。难道你就甘心这样一辈子忐忑不安地留在我身边……?”
一滴热泪滴上他颈项上的皮肤。他惊讶原来敦志也会落泪。“还是你打算等我表现得不爱你了,你就有理由离开,去和那个女人结婚?回去继续穿上笔挺西装,做你的大牌检控官?”
“我没那麽想。”他慌张地说。“没……”他违心地回答著,可是其实是,有的。
“是吗?我不相信……夜夜抽这麽多烟。心里私藏那麽多嫉妒,不开心要假装开心,做爱时候想要又不主动,不喜欢我跟队打球还要替我洗球衣。
我对你来说,我们的婚姻对你来说,就是这样的负担吗?需要你牺牲这麽多才勉强维持得下去。”敦志的眼泪滑过他的锁骨,越淌越多。
从头到尾,敦志没有少爱他一分一毫,明知自己有心脏病也要去打职业篮球,用这个唯一的特长来赚取爱他的资本。数年後,好歹拼出了点名气,觉得自己有资格去爱他了。
兴奋地回城去找他,再遇见他,竟然是他和小鸟依人的女友在筹备婚礼的残忍时刻。
“既然这样,还不如分手。”
“不是。”他伸手去抱敦志。迫切地解释。“不是的。”
“如果上次我没有在雨中用割腕来威胁你……”敦志心痛地问他。“你还会不会为我留下?”
这样换来的婚姻不仅仓促,还盲目。
敦志了解得到自己娶回来的是一个怎样的男人。这个男人不是高中时候的那个他。敦志只对那个整天背著书包,在这个城市四处奔走找寻敦志的那个他有把握。可是现在,那个他不见了。
敦志放开他,弯腰拉上自己落在脚踝边的裤子,转身迈步离去。
会打球是怎样,出了名是怎样,赚到钱买豪宅名车又怎样。
这些年来,为了他拼得被人撞翻在球场那麽多次,仰躺著被球场上方强大剧烈的白炽灯光线灼伤眼,都死撑著站起来了。现在自己才不过20岁出头,手肘和膝盖就双双留下隐疾。已经这样了,最後还是等不到他陪他过完一整个冬天。
小时候修道院的修女姐姐说过的,「神使之为曲的谁能将其变直呢。」大概司马敦志注定就是被人抛弃的那个。
“明天你就可以走……你是律师。你清楚那些解除婚约的文件怎麽写。我会让我经纪人出面帮我办手续。”
半分锺後,“就当我还是喜欢王子诺的那个司马敦志。不值得你为我留下。我会忘记你。”敦志撂下最绝望的话语。
姚可谦惊住,大脑、双颊、胸膛、性器、双腿、所有,身体的所有部位,每一寸,一瞬间都凉透了,心脏结冰,不再跳动。
在敦志要走出卫生间的门之前,他发疯地追上去,从背後抱住敦志的腰,姿态紧密,紧得深怕男人再离开他一个空气分子的间隔。
“你说什麽。你怎麽可以说这种话。不准赶我走。”爱了这麽多年,痛了这麽多年,终於结了婚等来一个名正言顺地和男人上床的理由。现在男人却要收回。
他满腔难言之隐积蓄了多年,终於坦荡地说出了口。“是。我就是嫉妒。我嫉妒为何一开始,出现在你身边的那个人不是我,而是他。我嫉妒以前每次跟你去上学,走在大街上,有他广告牌的商店,你都要回转头去多看两眼。我嫉妒为何你跟我结了婚,深夜还是要站在阳台跟他讲电话,有说有笑……我嫉妒……”
他抱紧敦志,几乎就要在他身後跪下地恳求,“我嫉妒他好多。多得数都数不清。可是这些我都不介意,我可以,我可以接受。只要你需要我,我就会假装没事一样地陪著你。”
他的说话声在狭小的卫生间回荡。呼呼寒风声加入不进来,干扰不了他清晰的字字句句。
因为被他紧抱住的敦志感到万籁俱寂,只有他在说话。
“我喜欢你。我喜欢你看我时候受伤的眼神。我喜欢你对我发牌气,喜欢你对我耍无赖,喜欢你对我讲黄色笑话,喜欢你野蛮地进入我的身体,喜欢你放弃骄傲,为我做这麽多改变,喜欢你为了要我开心,这样辛苦赚钱……你的一切我都喜欢到想要全部占有。所以我才这样不甘心。为何你不能完全是我的?”
敦志对著卫生间的门板搓脸,擦掉不停滚落的眼泪。
如果神要他受那麽苦才遇得到姚可谦,那他也不会再责怪神灵为何要给他一颗残缺的心脏了。就是为了等到姚可谦来替他补上的吧。
“不要再扔下我,上一次,你扔下我,我一个人好害怕,你说过会对我好的,要对我好一辈子。”
隔了些时段,敦志转身来抱住衣不蔽体的他,看著跪在冰冷的地板上啜泣得打哆嗦的他。
这样的人,是怎麽做上政府检控官的,还是他的软弱只在他面前表现。
“我怎麽不是你的了?”敦志又哭又笑,抚摸他泪湿的面颊。“你不要总是把我想得那麽低级。我有我的想法,我知道如何去计划我们的以後。为了你,我早就不是那个自暴自弃的我了。”
深夜他和王子诺讲电话,只不过是王子诺在跟他介绍广告商,只要是个圈子,一定需要拉帮结派。名人时尚圈也不例外。
他想依靠王子诺的名气赚钱。这些他跟姚可谦说过的,去外地打比赛的日子里,每天一封电邮,里面都有提到。
只是姚可谦一直以为他写给他的电邮全是黄色笑话,不具有阅读价值,从来没兴趣翻阅。
“我找王子诺只不过想多拍几支广告。”
三年内想要赚到从球队退役後足够一生的花销,必须是竭尽所有能力的。他不喜欢和王子诺往来,但是在钱面前,对著无关紧要的生命过客,有谁还会牵挂谁,谁会记得那一年你辜负了我,让我现在都还很难过。
他早就忘了。因为他後来遇到了他的司马太太。
“你怎麽这麽蠢?亏你还念那麽多书。”
“……”
“你哭什麽。”敦志打横抱起他。“你就是太像女人……”敦志吻住他因为啜泣而张喘的口,安抚他崩溃的沧桑情绪。
他那麽爱哭。每次受了委屈,都不会跟别人发泄,只会自己躲起来哭,哭得梨花带雨的煽情模样,坏脾气的敦志无论如何也戒不掉。
“上次从纽约回来,我喝醉了,对你那麽过分,太不应该。”敦志把他放到双人床上。“对不起,太太。”
太太这个称谓,是敦志发明的,很多年前还在念高中的时候就开始叫了。
第一次和他在小旅馆做了以後。夕阳西下的篮球场上,敦志斜挎著书包,喝著轻怡可乐,满面笑容,思春一样地跟自己的好兄弟小J说,姚可谦是他太太,以後他要娶他,让他做他的司马太太。
一旁专心练习投篮的小J没有接话。只当敦志今早来上学的路上机车曝胎,或者吃泡面吃到便秘,脑壳坏掉,才会有这样的愚蠢想法。
然而敦志是认真的。那个日落黄昏的车棚前,敦志真的决定要对姚可谦好。好一辈子那样的好。
“太太,明天有空的话,可不可以整理你的电邮,看看先生我写给你的一共579封的邮件。”敦志轻轻脱掉他身上敞著的白睡袍。低下头,虔诚地亲吻他的身体。
昏黄床头灯下,勉强停止啜泣的姚可谦听见了一连串浓密的心跳声。敦志的心在为他狂跳不已。
“我……”他的手搭上敦志宽厚的後背。
敦志浅吻他的唇。示意他不要说话。“都交给我……我会做。我的球队。你的工作。你爸妈。我们的将来。都放心交给我。”
窗外。细雪仿佛从未停止过,绵延山峦被染成了白色。
这一晚,敦志没有进入他,只用了两根手指温柔安抚他的汹涌情欲。敦志那样怜惜他,他曾错误地以为司马敦志在玩弄他,事实却是从头到尾司马敦志都不舍得玩弄他。
29
08年圣诞来临前,姚家二老在国内的一家旅行社报名,跟了一个赴美旅行团,忧心冲冲地去到星条旗飘扬的国土找人。
前不久,他们接到了S市政府的电话,说那个在政府工作的律师儿子早就辞职了。根本没有在代表政府出差。
单纯的二老犹如晴天霹雳。是啊。哪有出三个月还不结束的公差。
怪不得。怪不得那位邓小姐无缘无故就说家里要移民,草率地退了婚。他们那个儿子到底在国外做了什麽见不得人的事了。
两人急得连夜托人办妥出国手续,要前去看个究竟。
下了飞机,不会讲英文、不熟悉地理环境的两个人才发现这里不是他们要来的地方。不安地打电话找姚可谦,也没找到,又换了另外一个备用号码。响了很久,终於有人接了。
“喂。可谦……我是妈啊。你到底在这里干什麽?我们多担心你知不知道。在政府的工作你怎麽不做了。我跟你爸来……”
电话那端的人干咳了几声。姚母顿时就察觉到这不是他儿子。“请问。我找姚可谦。你是?”
“我是他……”男人在电话那端压抑地笑起来,似乎找不到妥当的词语来回答。“朋友。”良久,男人还是用一个朋友来作搪塞。
“麻烦你叫可谦听电话。我跟他爸到美国来找他了,我们想见见他。”
深夜,姚可谦急得一额头的汗,站在纽约市的机场大厅正中央,焦急找寻双亲的身影。
下午他才在律师事务所接到消息,知道父母来到的消息,而且被告知他们还搭错飞机,没到洛杉矶,到了纽约。最後,还说,敦志代替他去接他们了。
他立刻如临末日一样地推掉所有工作赶来。
机场大厅人头攒动,来往都是赶著回家过节的乘客,圣诞树一棵比一棵闪亮,圣诞音乐热闹地响起。他探著头环顾四周,找了很久还是没有找到双亲的身影。面色越来越担心。
他穿商务西装,打细条领带,黑发伏贴。精神抖擞,眼神自信。
大厅温暖的暖气下,他把外套脱了拿在手里,另一只手拎公事包。敦志主动拿出钱,支持他做半个老板,支持他和人合夥开办律师事务所,现在事务所开张已经一个多月了。事业虽然刚起步,但是蒸蒸日上,逐渐步入正轨,他从中获得的满足感并不输给当初在政府谋事。
敦志也决定申请下放到次级球队,不再留恋竞争激烈的NBA赛场,选择渐渐退役。在他的陪同下按时与医生见面治疗心脏病。
先进的医学给他们十二万分的鼓舞,医生说,只要定时接受治疗,生活习惯控制得当,敦志的那颗心脏是不会有大碍的。
他和敦志携手过日子,彼此相对,内心从未试过这般坦荡。姚可谦现在心里的担心也就只剩下自己的父母了。
“可谦……”听到姚母唤他,他忽地转头。
敦志搀著姚母,旁边站著姚父,三个人无一例外地笑脸迎人。“你怎麽现在才来?”
姚可谦迟疑地走上去,敦志跟他眨眼,示意他不要过多担心,
他接过姚父手中的行李推车。
“你这个儿子,真是的。爸妈来了都不知道。还是你这位朋友细心,一接到电话就立刻赶来了,不然我跟你爸还不知道怎麽办。你也不跟家里说清楚,到底在这边做些什麽……你想开拓事业,暂时不结婚,我跟你爸又不是不明理的人,怎麽会反对你呢。”姚母絮絮叨叨地说著这些话。
适才敦志跟她说了这些。敦志说姚可谦想在美国开拓事业,所以婚姻会推迟,怕他们不理解才瞒他们这麽久。
姚父接上话题。“还是你朋友懂事,把你的情况都告诉了我们。”
“对啊。你这位朋友比你识大体多了……”姚婶说完又问细心搀扶住自己的敦志,“你叫什麽?姚婶老了,记性就不好。又忘了。”
“叫我阿敦好了。”敦志扶老太太走过门前的高大圣诞树,在迈进漫天风雪前,撑开伞替她挡雪。外面下著洋洋洒洒的细雪,为盛大节日添加许多喜庆。“我是可谦的大学同学……”
“多亏你赶来,不然刚才我们还不知道如何是好。”
“哪里。是您见外了。我跟可谦这麽熟……”敦志口吻谦虚。
他今天穿得很正式。一反往日的运动便服,著亚麻西装搭配毛绒长风衣,鞋也是系带皮鞋。“我去拿车,你们在这边等我。”敦志把伞递给姚母,快跑著走入一地风雪,修长高大身影在夜色中像一棵壮健挺拔的树。
姚婶一见到心里就怪喜欢。著实觉得可谦该多交一点这样实在的好朋友,不过一通电话,就肯冒雪赶来接他她这样没见过世面的乡下老太太。
“可谦,这个朋友很不错。”姚父跟儿子说话。
“嗯。”姚可谦看著敦志跑远的身影,门声回答。
“以後要好好对人家。”
“知道。”
“要是以後打算一直留在美国发展,你们相互支持点……”姚父也对这个笑容爽朗的小夥子充满好感。“我跟你妈留在老家,有空就会过来看看你们……”
姚可谦浅笑,心里一直担心的沈重包袱卸下。
夜色中,敦志的承诺像亲密拥抱,将他的身心都做了保护,他再也不觉害怕不觉寒冷了。
敦志说过把把一切都交给他。把他们的将来都放心交给他。敦志从来都是说到做到的类型。从头到尾,他根本不该怀疑他。
不一会儿,敦志取车回来,亲自走下车,毕恭毕敬,为姚叔和姚婶开车门。
笔直的车灯打亮周遭环境,姚可谦站在一旁,把他对待两位长辈的慎重和尊敬收在眼底。
敦志的系带皮鞋被雪水泡湿,宽阔衣肩上积了点雪花,将二老送上车子座位,敦志又回头,柔声知会他,示意他上车。他愣了一下,迈步跟上去,在敦志走上车前,伸出手,轻轻拍落掉敦志肩膀上积落的雪花。
蓦然间发现这个男人的肩膀无形中又结实了好多,既宽又厚,有能够承载一切重量的能力。
他把唇贴在敦志耳朵边上,感激地说,“谢谢先生。”
敦志笑答,“太太。请不要这麽客气。”
几日後。姚父姚母看过自己儿子在国外的情形,又在那位“实在朋友”的陪伴下游乐大半个美国,放心地回了老家。
对於姚可谦和这位“实在朋友”的关系,其实并没有确切了解,也不曾想到会他们会是那种人生伴侣关系。
可是经几日观察,二老发现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那样真那样切。
就算有什麽疑虑,也深深埋进了心底。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是很应该的。只要他开心就够了。
寒夜里,市剧院门口,两个年轻英俊的男人站在星星闪烁的苍穹下说话。
“你是女人嘛?”敦志很不耐烦。“随便看一部好了啦。”反正进去後他都是睡觉。他只是在陪身边的这个人看。
今天过节,在家吃完晚饭後,他们下山逛街。路过剧院,姚可谦一时兴起,说要看戏。
可是选来选去,都拿不定注意,似乎没有皆大欢喜的喜剧可看。
“就看这部。”姚可谦浅笑。紧紧搂住敦志的手腕撒娇。“就这个了。”
“是哭戏耶!”敦志大声提醒他。“我不要看。”
“喜剧留给别人。我有你就够。”他拽紧他的手大步走进剧院。
呵。是。不论悲剧喜剧,等到时间散场,你依旧在我身边,这一生就已足够。
27th,nov,2008/11/27
END

[ 本帖最后由 蓝蓝天 于 2008-12-7 13: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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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币 +1 珍珠果 2008-12-5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