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内容
cyncyn

2009-6-18 23:23


我的欲望,我的罪 BY 破事儿   

文案:
算是校园文,第一人称,年上。

主角:
严念琛:喜新厌旧,极其自私自恋、道德感低下的三十老男人。
安以诚:干净清爽。耿傻衝动的二十囧孩子。


简介:
这文裡没有那种懦弱害羞清秀苍白什麼的,或是无助易恐慌,可怜没人疼的老师之流。当然也没有那种什麼读书运动样样全能,啥啥的会长主席之类或是黑社会流氓少年的学生。

这文说白了就是现实中三十岁的猥琐大叔(老师)诱拐二十岁纯情小男生(学生)上床的故事。

三十岁的大叔是很典型的G圈人,绝对的享乐主义,随性而为,痴迷於年轻的肉体,合不了或新鲜劲过后就分手,然后再寻找下一个目标。
二十岁的小男生是心理不成熟,幼稚又好面子的小屁孩,对待爱情青涩慢热却又过分迁就对方,无法保持自己的原则。
三十岁的恋爱观和二十岁的恋爱观自然是不同的,於是。。。
三十岁的大叔想要的是赤 裸的情 色和激烈的欲 望。
二十岁的小男生则是享受牵手的暧昧,接 吻的甜蜜。

作者笔下的人物性格鲜明,十分真实平常,说不定在街角拐个弯就会撞到这样的大叔,这样的大学生。
作者笔下的爱情也不仅仅是爱情而已:【爱情不是爱了就算了,我们是可以在爱情中学到很多东西的。最简单的就是怎么和别人相处,跟一个和自己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如此亲密地生活在一起,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可以过分任性,不可以过分迁就,要保持自己的原则,也要顾虑对方的心情,这些都不是这么容易做到的。相爱容易相处难,不是一句“我爱你”就可以过一辈子,爱情的新鲜度是消磨的很快的,但是,那种亲密感是会越来越深的。】

【只要人还活着,哪里会有真正的BE。】整篇文风还算轻鬆詼谐,当读者要求HE不要BE时,我却活生生滴被作者姑娘的这句回帖虐到了!!!

可喜的是本文虽是同志现实文的走向,但却有耽美文的结局。强烈建议大家看看,看看文中人物时不时冒出的劣根性,你、我又具备了多少?


PS.与推荐无关,话说六月份完结的好文真多呀!!!

[ 本帖最后由 sherry 于 2009-6-19 00: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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