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花再锦
小叔最终还是没有搞百合,当然也没和我搞玻璃,他说我太小,他有犯罪感。
春暖花开的季节,某个清晨他忽然跟我爹说:“大哥,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在家里呆了十六年,也该出去闯闯江湖,增加些阅历了。”
我爹平日很疼他,听他说要出门颇有些矛盾,但想了想还是说:“七弟,你说的也有道理,好男儿志在四方,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在江湖上也交了许多朋友了,唉,这些年我金盆洗手不问世事,倒是忘了该让你出去走走。”
那晚我爹写了几封书信,第二天交给小叔:“七弟,我原先在江湖上颇有些熟人,你这次出门,得空时拜会一下他们,一来替我问个好,二来自己出门也有个照应。”
小叔频频点头,接过书信郑重其事地放到了包袱里。
小叔成功地摆脱了相亲事件,收拾行李要走人了,我很羡慕他,央求他说服我爹把我带上,他白我一眼:“你以为老子真的出去闯荡江湖啊?嘁,我是出门去寻找奸情的,带你个电灯泡干嘛。”
我说什么叫寻找奸情,他摸着下巴上莫须有的胡子说:“家里虽然全是帅哥,可全都不能动,我多憋屈啊,还是出门毒害那些个不认识的人去吧,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看了这么多黄书,也该出去实践实践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嘛……”
我大致明白他这是要出门去搞玻璃了。
小叔这一去就是三年,三年里杳无音信,按他的话说他是“人间蒸发”了。
他走的第二年,我满了十二岁,剑法越来越好,渐渐引起了我爹的注意。有一天他差人来叫我去武馆,让我演一套快剑给他看,我照做了,他看完了很高兴,说:“小锦天分极好,比我年轻时还要强些,若不是晚了两年学剑,此时你小叔已经不是你的对手了。”
我想告诉他小叔对练剑这种事儿根本就不放在心上,他说暴力是社会动荡的根源,河蟹才是立国的根本,脑残才跑到江湖上去打打杀杀呢,侠客们都是二杆子。
当然我没敢真跟我爹说这些,他这些年老是容易头晕(小叔说是他喝酒吃肉太多,“胆固醇”和“血压”都有点高的原因),我怕我说出来他直接就厥过去了。
再说他夸我我不知道有多开心,还是不要说这些煞风景的话来破坏我们的父子感情了。
第二天我爹吩咐掌柜的,让我去武馆里当代班武师,教一些被家人送来强身健体的少年。
之后的一年多里我名气越来越大,一个是因为剑实在太快,一个是因为人实在太帅。
前者带给我的是“少年英侠”、“武学奇才”之类的高帽子,而后者,却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跑来央求我爹去提亲的媒人踏破了我家的门槛。
我十三岁那年的秋天,小叔回来了。
他长高了些许,依旧很俊逸,只是神情中总带着些萧索,与以前的狡黠灵动完全不同了。
他是傍晚到的家,我爹很激动,絮絮叨叨跟他问些江湖上的事儿,我这才知道他在长安城混过一阵子,后来又去了南疆,和养蛊的苗人打了一年多的交道,倒是我爹在出发时跟他交代的一些武林高手、江湖侠士,他完全没有去接纳。
对于这个我爹虽然有些不高兴,但也没太苛责他。
小叔一直是一副满怀心事的样子,晚饭他吃的很少,不一会就放下筷子说:“大哥,我路上许是着了风寒,有些头痛,先去歇着了。”
爹爹要叫人去请郎中,小叔不让,说他自己歇歇就好了。
他走了没一会我跟我爹说想去陪陪他,爹允了,让我带着厨子煮好的莲子羹给他送去。
小叔穿着件白绫亵衣躺在被窝里,见我进来很高兴,说:“小锦,没想到你长大了帅的这么离谱。”
我瞅着他嘿嘿地笑,他说:“小锦笑起来真好看,将来一定迷倒很多女孩子。”
“对了,你还没见我的两个儿子呢。”小叔忽然坐了起来,吹了声口哨,外面立刻跑进来两只狗,一只黑,一只白,小叔说:“这是我俩儿子,白的叫金三角,黑的叫金新月。”
我逗了一会狗,小叔倚着床头看着我笑,衣领松松挂在肩头,我这才发现他锁骨中央有一个艳红的印记。
“这是什么?”我扯开他的衣襟,那居然是一只红色的蝴蝶刺青,刺的细致极了,连触角上的绒毛都看的清清楚楚。
他合上衣襟,说:“你都看到啦,是一只蝴蝶。”
我问他为什么要在这么明显的部位刺一只蝴蝶,他笑着说:“这是一个圈养的标记,又不是我愿意的,好几个人摁住我硬刺在上面的,我打不过他们,只好当了人家的奴隶。”
我来了精神:“那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我的主人死了呀。”小叔微笑着看着我,不知怎么,明明他是在笑的,可眼中一丝笑意也没有,满满全是忧伤,又咸又涩,仿佛浸满了盐。
他似乎很疲倦,缩进了被窝,幽幽道:“早知道现在这么难过,当时我就少恨他一些好了。”
金三角和金新月蹲在床前,憨憨看着小叔,他伸出纤瘦的手臂,摸着它们的头,说:“你们原先的主人啊,就好像是鸦片,让人沾上了就痛苦的要死,可等他死了,没有了,毒瘾发作的时候,却比死还难受。”
一个月后,小叔又有了惊人之举,他居然要在城外的撒花寺剃度出家。
我爹拗不过他,只好说:“花家能有这么一段佛缘,是咱们的造化。”
剃度那天我爹带着几个叔叔去观礼,还捐了一笔钱给寺里,从此小叔就成了念沁大师。
我得空时常去看他,有一次问他为什么要进撒花寺,他挠着光头说:“我本来是想进水仙庵的,撒花寺英俊的和尚太多,我怕我把持不住成为一个淫僧,哈哈,可惜水仙庵的师太不愿意收我。”
所谓的佛缘没能让我们过的更加安稳平安,小叔出家刚满一年,我们花宅便遇到了灭顶之灾。
那是一个深秋的半夜,我被一声长啸惊醒,跳起来披上袍子,便看见前院火光冲天而起,瞬间烧红了南面的天空。
我吓了一跳,提着长剑打开门,却见我小叔站在门口,手中也持着一柄极窄细的长剑,深灰色的僧袍上染满了血渍,消瘦的面颊上被利器划了一道长长的伤痕。
“跟我来。”小叔的面色史无前例地凝重:“不要出声,不要违拗我的命令。”
我只能点头,他转身就走:“来。”
他的身影仿佛鬼魅般在黑暗中穿行,我发现他的身法诡异极了,一点都不像是中原轻功,他隔上一小会便会停下来等我片刻,即使如此我使出全力才勉强跟上。
半个时辰之后我们来到了远离庄园的郊外,小叔停了步子,说:“小锦,从这里一直往北走,不要回头,不要停,一直走到官道上,找到驿站后买一匹最好的马。”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布袋给我:“带上这个去南疆,找到一个叫‘缅巢’的地方,将它交给那里的主人,告诉他你是花沁雪的侄子,他会保护你的。”
我莫名其妙看着他,他叹了口气,说:“小锦,花宅今晚惨遭灭门,现今只剩下你和远在西域的未迟,你们兄弟俩要好好保重,千万不要寻仇,只要过的平安喜乐就好。”
我大骇:“你说什么?灭门?”
小叔抓住我的胳膊:“小锦,不要鲁莽,三日前大哥就收到了对头的信件,可惜对方早就派人盯上了花宅,他没法将你送走,今日的晚饭他给你下了迷药,嘱咐我半夜时趁着慌乱救你出来。”回头望望火光冲天的庄园,道:“此时大哥恐怕已经遭了毒手了。”
我一言不发便想冲回家去,却被他死死抱住:“小锦,听我的话,不要让你爹死不瞑目!”
我们在郊外打了起来,他的剑法极其诡异,不过三十招便将我制住:“你连我都打不过,根本就不是仇家的对手,听我的话,先逃出去,等你长大了,功夫好些,再报仇不迟。”
最后他说服了我,塞给我一封书信:“大哥留给你的,迟些打开看吧。”
漆黑的夜里他目送着我走远,消瘦的身影在秋风中又萧瑟又清冷。
从此以后,我成了花家的家主。
作者有话要说: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