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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 [丈夫国]小二 BY 莲兮莲兮 (点击:394次)

[丈夫国]小二 BY 莲兮莲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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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预览+


文案
本文可用一句话概括:店小二被嫌弃的一生
小二,多数电视剧小说中的常见路人甲,完全没有主角气质,可偏偏一不小心变成了主角。
可惜,小二永远是小二,你不可能变成大侠,也不可能变成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所以,这是一个市侩普通的店小二,被卷入江湖恩怨之后,被很多人嫌弃的故事。。。
某种意义上的一受多攻,但结局一对一(美攻平凡受)
以丈夫国为背景(详情参见‘楔子’)
内容标签:江湖恩怨 阴差阳错 幻想空间 虐恋情深
主角:小二,安常 ┃ 配角: ┃ 其它:小二,平凡受
小二
作者:莲兮莲兮
楔子
丈夫国在大荒北,其为人衣冠带剑。
——《大荒经. 北卷》
在大荒的北边大海外,很远的地方,有两片广袤的大陆,隔海相望。两片大陆各有名字:一名丈夫国,一名女儿国。
说是“国”,其实是大荒人的叫法,原本不是国,而是另一个世界。这两片大陆皆无边无垠,分成了大大小小数十个国家,这些国家被称为子国。而丈夫国中,最大的子国名为晏,势力也最为庞大,周边的五个小国都是他的附属国。
丈夫国中无女子,女儿国中无男子。
若有女子擅入丈夫国,格杀勿论,这是从上古时代便流传下来的规矩,被记录在丈夫国中每一个子国的法典之中。
关于这两片大陆,有这样一个传说:天地的最初,有一对兄妹流亡到这里,他们是一个被灭族部落的幸存者。妹妹为了给部落留下后人,欲与其兄行鱼水之欢,却被哥哥拒绝。于是她便在晚上趁着哥哥睡觉,取出哥哥的精华,放在一个冰玉瓶中,置入自己体内,不日后便有了身孕,诞下一男一女。这种没有肌肤之亲的乱伦被天神原谅了。但哥哥担心两人继续在一起,早晚会把持不住,连忙带着男婴离开,去了另外一边的大陆。两国就这样渐渐形成,相互扶持着繁衍至今。但两国男女决不可有肌肤之亲夫妻之爱,否则便是乱伦,这是从两国的始祖那里传下来的规矩,天地可灭,规矩不可破。
因此,男人不可进入女儿国,女人也不可进入男儿国。
每年一月,丈夫国想要孩子的男子便将自己的精华放入冰玉瓶中,并在瓶上系一块玉坠,玉上刻了为将来的儿子取好的姓名,由特使护送至女儿国。这些特使均是阉人,且被割去舌头,不能说话。女儿国想要受孕的女子便领取一只冰玉瓶,置入体内。十月后,若所生孩子为女婴,便留在女儿国,若是男婴,便系上随瓶的玉坠,送回男儿国,由其父认养。
虽然是这样相互扶持着繁衍后代,大部分的丈夫国人却从不知道女儿国,女儿国也从未听闻丈夫国。
丈夫国,是一个只有男人的世界。
第 1 章
安常今年二十一岁出头,是悦来客栈的店小二。
悦来是丈夫国中最大的字号,几乎每个子国,每个城镇中都有它的客栈酒楼。安常在的这家晏国纪城分号不是最大的,也不是最破的;不是最好的,也不是最差的。青灰的飞檐,檐角下挂着一串枣形的红灯笼,墙上用彩漆绘着几朵大红牡丹,被绿叶托着,虽然色泽鲜丽,却略显呆板俗气。两层的小楼,一层打尖,二层住店。店里算上他一共就四个人,一个掌柜,一个小二,两个厨子。
安常在悦来客栈干了三年了,大部分纪城的人他都见过,甚至纪城附近的瑶山派中也有不少弟子认识他。可是真正知道他名字的却不超过三人,似乎他的职业已经代替了他的名字,所有人都叫他小二。
小二长得不难看,也不很出众,笑起来眼睛会弯成月牙,很是讨喜。放在人堆儿里虽然不至于丢了,可也得找上一阵子。惯常的打扮是头上戴个麻布小帽,肩上搭条白手巾,任何人一进门都会殷勤地笑着迎上去。
错了……其实也不是任何人。比如现在他 ...
................

金钱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能解决我;暴力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能解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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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多舛的小二,到头来没有个幸福的番外啊
春有百花秋望月,夏有凉风冬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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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篇文可以算HE么
可是我怎么觉得好虐好虐啊
从主角小时候一直虐到长大,
从遇到长乐到跳崖,
好虐好虐啊
好可怜的小二啊
作者大大(指),你是准备用最后那十几行字证明自己是亲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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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这文完全不对我胃口,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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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不是be哦~~~~一个希望永存的结局~~~~
大家要是喜欢这篇文,请帮俺多多推荐(盗文俺都没意见。。。)然后希望大家看得愉快~~
番外 油盐酱醋茶
有间客栈里有一个掌柜,一个厨子,一个小二,一名琴师。
小镇里的客栈,生意也算不上兴隆,这么一间客栈里却有一名琴师,而且此琴师的琴艺还不俗,着实令人匪夷所思。
而事实上,这个琴师不是掌柜雇的,也不住在客栈里,只是客栈一开门,他就会抱着琴到客栈里来卖艺,赚点微薄的赏钱。到了打烊的时候,他会在客栈里多留一会儿,帮着小二收拾收拾桌椅,然后又抱着琴离开。
琴师名叫闵然,就住在客栈旁边一间小茅屋里。他是什么时候来到汴水镇的大家已经记不清了,只是这个人很奇怪,明明有一张平常的面容,眼睛却总是给人勾魂摄魄般的魔魅之感,周身气质也颇为高贵。他的琴艺极为高明,听过的人无不随着他的琴音欢笑或低泣,声声音调似乎能顺着周身的毛孔侵入到肺腑中去,勾弄潜藏在最深处的脆弱。这样一个人却总是喜欢跟在客栈店小二的屁股后面跑来跑去,任那小二怎么轰都轰不走。
时间长了,似乎一切都理所当然了起来。汴水镇所有人都当那琴师与小二是一对儿。
只不过,当事人本身似乎还没有这个认知。
“姓闵的!你他爹的再给老子捣乱就给我滚出客栈!”小二气急败坏地把白手巾往地上一甩,叉着腰指着琴师的鼻子就骂。引来大堂里所有食客的侧目,有熟悉这景象的熟客只是无奈地笑笑,摇摇头就转回去继续吃饭了。
被骂的人却神色自如地坐在原处调弄着琴弦,头也不抬地说,“那个傻大个我看不顺眼很久了。”
“你看不顺眼就能把客人赶走?!”
“我没有赶他,我一直在弹琴而已。”
小二心想您弹个琴至于连内力都用上么?震得人家受不了只好匆匆走了,根本就什么都没点。可是这种话他现在是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的,毕竟闵然以前的身份不可以泄露出来。
于是小二只能斜瞪着他,“你这个臭不要脸的,你也就能欺负欺负王木头那样的了。”
闵然似乎也被骂得有些动了气,一把推开腿上的琴,凤眼一挑看着小二,“那个人没事就跟你套近乎,一看就是居心不良,你没长眼睛么?”
小二一听就笑了,“嘿,那可真是奇了。先不说人家是不是居心不良,就是真的,我还没急呢,你急个什么劲儿啊?”
闵然瞪着小二,看了好一会儿,忽然又无奈地泄了气,“小二……你想气死我吗?”
“哟,真聪明~总算发现了啊~”
“……嗯……让你费这么大心思,看来我在你心里还是很重要的。”
“……你他爹的是没脸皮还是脸皮太厚?”
“如果不是,干嘛自从一个月前白公子来就一直冲我发脾气?”
小二一下子被噎住了,没找着下茬来接。一个月前闵然在客栈弹琴的时候,有一个公子哥模样的人似乎被他迷住了,十分倾慕他,一连在有间客栈住了近一个月,前天才离开,就为了能接近他,成天缠着他弹琴品酒,甚至想要向他求亲。闵然当时只是浅浅勾起嘴角,伸手指了指在不远处正擦桌子擦得像拆桌子一样面色不善的小二,“那是我伴人。”
白公子一下就泄了气。虽然下一秒擦桌子的抹布就迎着闵然的头飞了过来,但看在别人眼里,却是爱人间的小打小闹。
小二嘴唇张了两下,死鸭子嘴硬般地说着,“什么白公子绿公子,老子听不懂你说什么。”然后一副“我懒得理你”的样子转身走了,微微不稳的身形可以看出他的右腿有些跛了。
过了一会儿,闵然弹完了一首曲子,就推开琴站起来,走到正在柜台前帮掌柜数钱的小二身后,轻轻凑到他耳边说,“别生气了,今晚给你做红烧蹄膀。”
掌柜见状,立马面不改色地拿着账本躲开了。
小二哼了一声,斜眼看着他,“以为爷爷我这么好收买?”
闵然弯起眼睛,唇边的笑纹弯起温柔的弧度,“没想收买大爷,请大爷今晚赏个脸。”
“大爷忙着呢。”
“小的帮您~”
“行,上后院儿把柴火劈了。”
“劈完了就跟我回家吃晚饭?”
“傻啊你,等打烊之后的。”
“好~”
闵然迈着优雅的步子走向后院。劈柴什么的,对于他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还记得第一次掌柜的看到闵然在后院劈柴,连斧子都不用,手里几根极细的丝线在空中翻舞,沉重的木头不知怎么的就随着他的动作飞起来,在空中散成一根一根的柴火,噼里啪啦地掉在地上。掌柜的当时就被吓傻了,以为看见神仙做法了。
为这事儿小二还骂过他一顿,说是万一暴露了身份怎么办。于是自此以后闵然劈柴时总会确认周围没有人看到才会动手。
如果跟数年前的小二说,名震江湖的缥缈宫长乐宫主会帮他劈柴,把他打死十次再打活十次他都不信。
可现在,一切都发生得这么自然。
到了打烊的时候,小二收了最后一个客官的饭钱,掌柜在柜台上啪啪地打着算盘,厨子在厨房里哗啦哗啦洗着碗。闵然则拿着抹布,像模像样地帮着小二擦桌子。夕阳的尾巴长长地拖在门口的地面上,暖洋洋地升腾着紫烟,把一切都打上一层怀旧的色彩。
两个人一起把所有椅子都翻到桌面上,小二摘了麻布小帽,跟掌柜道了个别,就跟闵然一起慢慢地走出客栈。
“家里没酱油了,得去买点。”闵然说。
“听说镇西刘家店最近酱油和盐都买得特便宜。”小二说。
“那今天去多买点存着。”
“这回买的时候你别管,我来砍价。上次本来能更便宜点的……”
“就那么点钱,有什么关系。”
“是是是,就你有钱,大财主。”
初夏时节,路旁的柳树上长满细细的嫩芽,在霞光里闪动着晶莹的光点。街上飘着一股饭菜的香味,有炒菜的哗然声从简陋的门扉后传出来,烟囱里热腾腾的烟,把天空也熏得温暖。
闵然看着他和小二在地上拉得长长的影子,觉得一颗心都被填得满满的,暖暖的。他已经不会再感觉到寒冷了,即便是在冬至最冷的那几天里。
没想到还能够再见到小二,没想到自己竟然如此幸运。
最初小二装作不认识他,但他知道小二在第一眼看见他时就认出他来了。那眼睛深处的震惊,以及一丝丝随之而来的欣喜,是掩饰不住的。
不过小二打定主意不再跟他扯上关系似的,执意说自己不认识他。
闵然发现小二的右腿瘸了,大约是从悬崖上摔下来后弄得。不过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只弄坏了一条腿,着实非常命大了。后来小二才告诉他,崖下面有一片水潭,他侥幸掉到潭里,腿磕到石头上磕瘸了,但总算是捡了条命。
闵然决定不走了,不管小二认不认识他,记不记得他,他都不走了。不认识他,就从现在认识,不记得他,正好,从现在记得。
他巴不得小二什么也不记得了。
最初的两年,小二一直当他不存在。他也用自己以前绝对不会用的死缠烂打方式跟在小二身边。到后来,小二终于渐渐软化,肯让他接近了。
但一直到现在,小二还是没有真正接受他。他知道,闵忠的死,是横在他们两人之间几乎无法跨越的一道鸿沟。
不过没关系,他不急,他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可以等。
从粮店出来,两个人一人拎着一瓶酱油,闵然肩上还还抗了一袋米,慢悠悠地往家里走。
此时,几个骑马的人从镇口的方向哒哒哒地跑过来,大约是赶路的人,想要在镇里歇脚。他们手中拿着佩剑,身上穿着统一的服装。为首的两人服饰却与其他人不同,一人白衣胜雪,容颜清丽非凡,另一人蓝衣锦衫,天生一张笑面,俊朗飞扬。
人马飞速经过小二和闵然身边,闵然怕小二被撞到,轻轻拉了他一把。
此时,为首的两人却倏然勒了马,在十几步之外停下来,两人先是相互对望,然后讶异地回过头,看向小二和闵然的方向。
而此时,小二两人已经背对着他们渐渐走远,一个步履缓慢却稳健优雅,另一个虽然一瘸一拐,每一步却都十分踏实。一高一矮两道人影浓缩在夕阳的光辉中,仿佛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画面。
白衣人明净澄澈的眼眸中,泛起了一些晶莹的东西,他怔怔地看了一会儿,然后回过头来,微微闭了下眼,嘴角扬起一点浅淡的笑容。
另外的蓝衣人有些不确定地看着白衣人,“小然……那两人看着……”
白衣人睁开眼睛,冲着蓝衣人温柔一笑,“走吧,天色不早了。”
蓝衣人见白衣人神色如常,又有些犹疑地回头看了一眼,此时那两人已经不见了。
大概是自己看错了吧,蓝衣人想着,同白衣人一道扬鞭,奔向前途。
作者有话要说:答应很多童鞋写番外。。。于是今天终于写了一篇。。。
希望童鞋们喜欢。。。(如果还有人看得话。。。)
Ps. 那什么。。。呼吁大家有空去俺的新文“恶人外传”里跳跳坑什么的。。。
金钱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能解决我;暴力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能解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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