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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 [VIP]逆旅来归 下(重生/黑帮/年下/双结局) BY priest (点击:698次)

[VIP]逆旅来归 下(重生/黑帮/年下/双结局) BY pri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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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线索
平静的海面上可能随时刮起飓风,比如二零零八年的金融危机。可是它毕竟随着美国房价的稳定而最终渐渐平息下来,就好像再大的暴风雨,也不可能一直折腾个不停。
大海里面,最可怕的,永远是那些看不见的地方潜藏的暗礁,隐蔽在人的视线之外,深深的被压在海底,像是传说中吞噬人灵魂的妖物。
安捷让人帮忙以“精神压力太大导致身体不好”为由退了学。那些虚假的、一触即溃的平静终于全部远离了他。
李就像是一道甩不掉的影子,潜伏在黑暗的地方,慢慢移动过来,等待着能让他一击必杀的机会 ,防不胜防。
他茫然地靠坐在窗边,外面阳光灿烂,透过初夏的浓荫漏下来,地上斑斑驳驳,好像一副抽象画,刚刚下过的雨,让北京城长期灰蒙蒙的天空也终于见了蓝底,干净极了。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城市,每天都会有人死去。
陈福贵最后还是交代了蒋吉姆实验出来的结果,据说那种虫子虽然有吸食动物脑浆的习性,但是进食之后,会分泌某种强精神致幻剂,比大麻的效果强上两三倍不止,成分未知。最重要的是,这种古怪可怕的虫子有极快的增殖能力,并且容易培养,对培养液的要求并不高。
这意味着,这种全新的毒品有可以预见的极低的成本,一旦上市,那能够牟求的,就不能简简单单用“暴利”两个字来形容了。
陈福贵几乎要把这要人命的虫子当成祖宗供起来,难怪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脱不肯说。
翟海东立刻叫人秘密监视起整个毒品市场,还有各种声色犬马醉生梦死的地方。
被抽去脑浆的人越来越多,而奇怪的是,这些人恰好都是常年徘徊在各大帮派不务正业的,即使失踪,也不大会被人发现的那种。
刚刚开始的时候,奇怪的尸体确实惊动了警方,可是慢慢的,对方做得越来越隐蔽,到最后几乎连安捷他们都很难找到尸体,除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七颗头一起打包送来,而那些尸体,已经不知道在哪个阴沟里喂了老鼠。
致幻剂……致幻剂……
安捷敢肯定,那亮片虫对于R?李的意义绝对不是致幻剂那么简单,从死人的数量来看,他很可能在大量饲养这种东西,所能产出的高质量致幻剂,也许足够颠覆整个中国大陆的地下毒品市场。这么大的一块诱惑,如果说李还想得到他旧时的荣耀,就不可能放弃。
可是事到如今,翟海东派去的人也没有发现这种新型毒品上市的迹象。
恐慌在这圈子里蔓延开来,即使放纵挥霍生命,也不代表他们想死。
安捷觉得,李的秘密好像大部分都已经呈现在了眼前,只差那么一小块,就那么一小块拼不全,所有的事情都好像隔着一层雾。
他叹了口气站起来,推开的窗户里灌进带着热气的风,楼下人声鼎沸。安捷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客厅上的挂钟,心里默默地倒计时,大概还有半分钟……
果然,CCTV新闻联播前为您报时的那块大表坏了,莫匆同学也从来不迟到半秒。安捷没移动脚步,自家的门却自动打开了,莫匆自然地把钥匙从门上拔下来揣在兜里,小手指头上挂着个塑料袋,里面的鱼大概还活着,不时扑腾两下。另一只手上拎着一个巨大的超市袋子,用脚把门合上,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轻车熟路。
安捷悲痛地回忆,自己到底是怎么被这兔崽子当时那脆弱到不行的表情给蛊惑了的?房东来给配钥匙的时候,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他留了一串备份的,从此自己的地盘对莫匆来说如无人之境。
小瑾那天一见到他,二话没说,先扑到他怀里大哭了一通,哭得那叫一个肝肠寸断伤心欲绝,直让安捷哄了她半宿,也不知道是谁捅了谁一刀。现在姐妹两个都已经暂时被送到醉蛇那去了,学校里暂时办的休学手续,有专 ...
................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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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黑帮的吗?
怎么到后面就不觉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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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黑帮,虽然很科幻ORZ
我努力看了很久,不过还米看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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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旅来归
作者:priest
番外
他眼睁睁地看着那虽然五官普通,但是面容从未惊慌过的男子倒下去,脖子上鲜红的伤口,血流如瀑。十五想,医生到死都是那样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像是早就知道了,像是……已经忘记了别的表情。
那样平静的目光,从一出生开始,就仿佛在等待着这个结局。十五有些发愣,他从暗处埋伏了一天才等到医生,不是他过于小心,而是他心里没底。
除了对付那个病病歪歪的心理医生的那次之外,他从未见过医生出手,这个中年的男子好像一直都很没有存在感地跟在R·李身后,默默地为他打理一系列的东西,什么都知道,又像是什么都不知道。
十五叹了口气,有的人心里明白,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将要走上什么样的路。医生没有反抗,但是他清楚地看到,自己扑过去的一瞬间,医生是转过了身,面对着自己,满满的全是了然。十五想,安饮狐他们是对的,有罪的人和无辜的人到底不同。
如果他们有良心,那就更不妙了,医生是在等待。
等待他自己的惩罚。
十五俯下身,轻轻地合上了医生的眼睛,然后大步向后走去。
大火很快烧了起来,半边天空都映红了,这一切,总算结束了。
由于地势偏僻无人报警,救火车赶来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所有的东西都化成了飞灰,尖锐的警笛声四处叫,没有人注意到,不远处一辆黑色不起眼的车子缓缓地看了出去,十五从后视镜里最后看了一眼燃烧的地方。
R,我不欠你什么了。他戴上墨镜,轻轻地笑了。安饮狐,如果和你一样踏上浪迹天涯的路,踩遍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是不是有一天,我也能找到自己的归路呢?
风声依旧,这场暗地里激烈不已的战争,或许真的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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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雨落纷纷——
这一天扫墓的人很多,鲜花供不应求,看摊的老头子心里不爽,心说以前还能涨个价,现在倒好,了家统一价格,严令禁止私自涨价,这不是打乱市场供求么?断人财路。
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下来,几乎没什么人进来了,扫墓的差不多也都离开了,老头子慢悠悠地给自己倒了杯热茶,乍暖还寒的日子,本来公墓就阴气重,雨还淅淅沥沥地下个没完,全身的骨头哟。
老头正呵着热气,就见不远处停下一辆车来,一个金发碧眼的外了人打开车门走了下来,目光在他的小店里转了一圈,指了指最角落的一个花篮,掏出一张人民币。
老头子当他不会说中了话,乐呵呵地拿不知道什么地方口音的英语打了个招呼,心说这老外还挺符合中了传统,知道清明节的时候来扫墓,接过花篮和找零,外了人笑了笑,字正腔圆地说了一句:“谢谢。”撂下呆呆的老头子往里走了。
老头子捧起冒着热气的茶壶,哼起了小调,心说这老外笑起来可真是好看哪,果然还是那种大眼睛双眼皮的洋人讨人喜欢。
金发的人捧着花篮往里走去,他手里撑着一把伞,然而还是有雨滴不时溅在他的裤腿上,不一会功夫就潮湿起来,细雨把墓碑和花篮都洗刷得格外氤氲柔和,远远地望过去,薄暮冥冥中,仿佛笼罩着一层细细的雾气。忽然,他停下脚步,望着眼前的墓碑有些诧异。
这是一个没有名字,没有墓志铭的墓碑,据说是那年火灾过后找到的无名尸体,葬在这里,按理说没人会来,可是墓碑底下却放了个小小的花篮,花还新鲜得很,似乎是有人刚刚来过。
金发的男子垂下眼睛,轻轻地叹了口气,蹲下来,把花篮放下,伸出洁白细长的手指,轻轻地划过墓碑上的文字,碧色的眼睛不知道想起什么事,好像有一点追忆,又好像有一点晦涩难言的东西。
忽然,身后一个脚步声靠近,金发的男子回过神来,缓缓地站起来,转过身去。
一个一身黑衣的男人打着伞停在了离他几步远的地方,这男子有一身健康的小麦色的皮肤,墨镜别在领口,露出一双墨色的眼睛,头发遮掩处隐约可见一点点疤痕。黑衣的男人看见他,轻轻地笑了:“回来了啊,十五?”
“没什么地方好去了,我就回来了。”十五也笑了,“不过没想到你也在这里,醉蛇,这里面躺的可是你的大仇人。”
醉蛇嗤笑一声,和他并排地站着,微微低下头,看着墓碑上的自己:“姓名不详,生卒不详……什么仇人?人都不在了,还仇个屁啊仇,我那不是和自己过不去么?”他大大咧咧地拿过十五的伞,一拢他的肩膀,“走吧,这破天挺冷的,当年你一把火把人家骨头渣子都烧成了灰,估计也挺不受人待见,别在这讨人嫌了,哥请你吃饭去。”
十五看着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挑挑眉,有点别扭,不过没好意思把人家手给扒拉下去。
“一走这么多年不回来,你都哪去了?”
“跟你那饮狐兄弟一样,周游世界去了。”
“他那是毛病,你这又是什么?”
“我也有毛病。”十五说,“也是心病。”
“好了?”
“不知道,我没有一个顶级心理医生朋友。不过走的地方多了,也就看开了不少。”
醉蛇顿了顿,偏过头来看着这人近在咫尺的一张脸,忽然“啧”了一声:“这腔调怎么和安饮狐那孙子越来越像,听着怪别扭的——你都去什么地方了?”
“那可多了……”
“有适合度蜜月的地方么?”
“你打听这干嘛?怎么,好多年不见,你这老光棍终于娶媳妇了?”
醉蛇尴尬地咳嗽一声:“我……随口一问,大姑娘小媳妇的太麻烦,我哪有心思对付那个,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多好。”
十五笑起来,他弯起的眼角的笑纹带了沧桑的痕迹,当年横冲直撞口无遮拦的火爆和冲劲早就消褪得看不见痕迹了,金发男人本来就好看的五官在这淡淡的无声一笑里柔和起来,雨中轻轻地氤氲开,有种致命的性感。醉蛇心里一晃,居然忍不住呆了。
“说起适合蜜月和艳遇的地方,我倒是最喜欢凤凰,四边都是山,包着的一个小城,中间有一条长长的沱江,好像看不见头似的,小路很细很窄,我去的时候也是这么个阴雨天气,屋里坐着的时候,就能看见旅馆外雕花的窗户上漏下来的雨。”
“那个沈边城的老家?”醉蛇想了半天,好容易从不如核桃大的脑子里调出了那么一点和文化有关系的。
“沈什么?”十五愣了一下。
“沈边城?嗯,不是么?写小说的那个,我好像听谁说过,要么就是沈凤凰?”醉蛇皱起眉头来。
十五终于忍不住大笑。
醉蛇竖起眉眼来,假装恶狠狠地盯着他:“笑什么笑?你个小洋鬼子,不是你连中了话都说不好的时候了?敢笑话我……”他干脆撒开伞,仗着身高一只手压着十五的肩膀,一只手去揉他的头发。
白天有些烦人的小雨这时候似乎小了很多,有那么几分沾衣不湿的味道,四下无人,两个大男人扔了伞,嬉笑着打闹而过。神色间好像带着那么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亲昵味道,在春雨中弥漫开来。
不远处的一辆车里,司机端着一个极小的摄影机,把前方的两个人拍了下来,脸上慢慢浮起一个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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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捷伸了个懒腰,把翻译的稿子发出去,低低地骂了一句这鬼天气,顺手从旁边扯了一条毯子裹在身上,眼睛半睁不睁地打了个哈欠,准备缩回床上补个觉,正打算把电脑关上,忽然眼角扫到收信箱里多了一封邮件。
安捷看清了发件人,脸上没睡醒的表情立刻一扫而光,一只手托起下巴,眼睛里有不怀好意的光芒闪啊闪啊。他打开了邮件,里面夹带了一个视频,点开以后,两个熟悉的身影在屏幕上打闹,拍视频的人非常专业,近景远景连特写都有,安捷放了一遍不过瘾,又放了一遍,越看脸上的笑容越诡异。
莫匆一开门,一句“我回来了”还没说完,就让眼前的场景给吓着了。安捷坐在沙发上,屋子里黑洞洞的,也不开灯,脸让电脑屏幕上的光照得惨兮兮的,还带着鬼气森森的笑容,特警当了好多年,他仍然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清了清嗓子,弱弱地问了句:“那个……我没走错房间吧?”
莫匆伸手把灯打开,换好鞋,看看安捷身上的毯子,把窗户关小了些,这才坐到他身边,尽量不去看那人手上的屏幕,严肃认真地说:“小安同志,我认为你这种黑洞洞的天气里关了灯看鬼片的行为有碍公共安全。”
安捷回头扫了他一眼:“你才看鬼片,我看的是纯洁的爱情故事。”
“人鬼情未了?”——被一个靠枕砸在脸上。
莫匆缩着脖子笑起来,伸手搂过安捷,低头瞄了一眼:“嗯?”他一看就是一愣,凑过去,揉了揉眼睛,“不会吧?”
安捷笑得贼兮兮的:“你看见了什么?”
莫匆摸着自己的下巴,斟酌了一会,慎重地点点头:“我看见了□。”然后他瞪大了眼睛,“十五和醉蛇?真的假的?”
安捷把本机放在桌子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真的假的我可不知道,我就知道某人每年清明的时候都大老远地在公墓里蹲点儿,风雨无阻啊。”他这一伸懒腰不要紧,裹得紧紧的毯子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露出同样松松垮垮地穿着的衬衣下面的皮肤,和若隐若现的好看的腰线。
莫匆的目光早就从电脑屏幕上挪下来了,放在了该放的地方,喉头轻轻地滚动了一下:“亲爱的你去干嘛?”
“我稿子截了,补个觉去。”安捷含含糊糊毫无危机意识地说。
“我和你一起——”某人不要脸地扑上来,嗯,清明时节,其实是个雨打春帘的好时节啊。
番外二
直到多年以后,何景明仍然会在午夜梦回的时候记得那些阴暗的街角,那些肮脏的、夏季里会伴着各种蚊虫的声音的垃圾,酸臭的气息,下水道的味道,还有过往来回……那些带着如出一辙的冷漠嘴脸的人群。
等他回过神来,这些所有的一切,却总是终结到一个小小的孩子身上。他想他永远也忘不了那肉团儿一样牵着他的衣角叫哥哥的孩子。小小的脸儿,笑起来有一个不甚明显的酒窝,眼儿大大的,像只猫儿,可是长大以后却不那么爱睁开来,手腕处有个朱砂痣。
有时候何景明觉得,那颗小痣早就在他心里生了根,以光阴为土,以心血为水,以魂为肥,然后慢慢地长出殷红色的藤蔓,缠住他整颗心脏,密不透风。
那个温文尔雅的男人第一次拉起他的手,把他带回去的时候,何景明心里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感激,流浪在人间边缘的孩子过早地被这纷繁复杂的地方催熟了,他从夹缝里活下来,见识过了所有肮脏的东西,道貌岸然的恋童客,肮脏的各种地下交易,知道那些让人醉生梦死丑态百出的药品,知道那些蹲在街角的智障们,然后第二天消失不见,有的时候他们找的到尸体,有的时候找不到,但是没有人在乎。为了活下来,何景明觉得自己就是一只小小的野兽,随时随地保持警惕,对别人,对自己。
他从那个看起来无害的男人身上感觉到了某些不好的东西,血腥的气息,或者……疯狂的东西,可是他拒绝不了温饱的诱惑,他在这个城市里失去了那些流浪者的记号和踪迹,找不到一个栖身的场所,寒冬腊月中,他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快冻住了,他想离开这个地方,但是已经没有足够的力气。
所以当那个男人蹲下来挡住日光,轻轻地摸着他的头,问他是不是愿意被收养的时候,何景明毫不犹豫地点头了——他只是为了活下去,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把狼崽子的野性给掰回来。
然而第二天醒过来,他却第一眼看见了天使,那么小的孩子,只有四五岁大,也许更小,坐在地上自己玩着什么东西,温和的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身上,小孩软软的头发乖乖地贴着脖子,不是很黑,像是棕色,一回头看见一双流光溢彩的眼睛,皮肤白得像是透明一样。
何景明揉揉眼睛,他觉得自己好像走错了地方。
那孩子听见声音,摇摇晃晃地冲他走过来,小脸上带着那么一个让人感觉不真实的好看的笑容,向他伸出手来,奶声奶气地叫:“大哥哥。”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双小手伸过来,何景明却往后一缩躲开了,那一刻他怕了,他原来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可怕的,那些东西都是可以征服的,只要有足够的力量,只要你比任何人都强……可是这个时候,他看着自己长满了冻疮的粗糙的手,却突然怕了那小天使的触碰,就像是怕蹭脏了那纯白的小东西。
有生以来第一次,何景明明白了什么叫做自惭形秽。
饮狐,饮狐……
直到那次他替李办事,出门出了小半年回来以后。
一开门,饮狐突然猝不及防地从旁边扑过来,一把勾住他的脖子,笑得仍像个没心没肺的孩子,十五六岁的少年身量拉长成好看的形状,有着少年特有的清瘦,恣意的眉目如画,半卷起的袖子下露出若隐若现的肌肉的线条,可是皮肤却白皙得像个女孩。
他那小弟弟真是长大了,身手已经好到突然扑过来自己也避无可避的地步。何景明闻到他身上那极清浅的香味,头一次在饮狐说话的时候晃了神。
第二天清晨,他猛地惊醒过来,触到被褥上的濡湿,想起梦中让人口干舌燥的旖旎情景,心跳得仿佛要从嘴里跳出来。何景明紧紧地按住自己的胸口,一开始是怕、恐惧,随后慢慢平静下来,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想要的东西何景明从来都手段直接地去抢,去争取,可这一次,他突然不确定了。
他喜欢饮狐毫无芥蒂的亲近,没心没肺的傻笑,喜欢他眉宇之间没有半点阴霾,干脆利落,放肆骄狂的样子。何景明想,饮狐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他能等待,守在他身边,看着他慢慢地成长起来,耐心的……或者就这样一辈子只看着他,也很幸福了。
可是偏偏那个叫木莲的女孩子出现了。那女孩平凡无奇,悄悄巧巧的,不爱言语,可她吸引饮狐。何景明从未见过饮狐那样魂不守舍的样子,他那美好少年情窦初开,五官生动得仿佛吸够了天地灵气,笼着某种清浅的光泽——可是何景明每一想到那样的那样的神情,那样的笑容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另外一个人……哪怕他得知那个女孩有可能是他的亲生妹妹,他也发现自己越来越压不下自己那几乎灭顶的杀意。
如堕魔障。
父亲说,一个人疯了的表现,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知不可及,而伸手。当年那个小狼崽子何景明,终于为了这么一个人而明白了人心人性,也终于为了这么一个人,里里外外将自己输了个干净。
可是父亲不久就不在了,饮狐一夜之间长大成人,耀眼得让人不敢逼视,何景明总是念及父亲的话,于是他退开,他想眼不见心不挂,这样疏远着饮狐,也许有一天,就能放下了——直到饮狐找上门来,不过是为了为他们的父亲报仇。
他知道父亲对他有恩,可是这恩义中间总让他觉得有些不那么美好的东西在里面,这么多年以来,也许自己就真的是一头养不熟的狼崽子,对那男人并没有太多的感情,可是那是饮狐想做的事情。
他看着那孩子隐忍三年,然后狠辣一击必中,杀性渐重……再也找不回十五六岁时候那样仿佛浑身都发着光的单纯少年的样子。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李和父亲都那么器重这个孩子。
然而这样的饮狐也越来越吸引他,心里就像崩了一根弦,时间长了,总是要断的。
直到饮狐抱着少女的尸体,一步一步走远的时候,何景明才发现自己又一次怕了,他远远地望着那背影,那仿佛一瞬间被巨大的悲伤压垮的背影,他发现自己从未在意过那血浓于水的少女,满眼满心的只有一个人……只有那么一个人,却离他越来越远的人。
他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恐慌,心里好像有那么一个声音,在不停地说,你就要失去他了,就要失去他了……
于是做了一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把饮狐关在那个暗无天日的笼子里,整整三年。每天看着那人眉眼间好像千年寒冰一样的冷意,每天每时,每分每秒。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那天他盛怒之下,借着三分酒意,把在药物的控制下手足无力的男子压在墙壁上,狠狠地捏起他的下巴,抵死掠夺,啃噬着他的唇舌,满口的血腥味。靠的那么近,可是心里那么绝望。何景明摸索着扯掉安饮狐的衣服,再结实的布料也在他这一扯中撕裂了开,裂帛的声音让他猛然惊醒,然后他看见了饮狐的眼睛——
从始至终清明得近乎冰冷,那么看着他,连睫毛都没有颤动一下,就像把对方当成死物……把自己也当成了死物。
心里突然就黯然成了伤,抱着那人衣衫不整的身体,越来越紧越来越冷……
何景明想,那大概是他记得的,最亲近饮狐的一次了。狐的爪牙也是很锋利的,不过每每藏在心里不露出来,那以后不久,他就再也没见过那人的踪迹,直到十年之后。
直到十年后……
何景明死死地按住不停地往外流血的伤口,看着醉蛇难以置信的样子,用尽全身的力气伸出手来,哑声说:“你……你……敢伤害……敢伤害……”
“没人要伤害饮狐,你……”醉蛇突然手足无措起来,猛地回过头去,“你他妈的!谁让你……医生呢?!”
“老大,这人不能再活着。”
“去你妈的,我说……”
“老大,这人不能再活着。”
醉蛇转过身去,想扶起身体慢慢滑下去的何景明,被垂死的人一把挥开了:“你敢……敢……害饮狐……我做鬼……也……不……”
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好像有什么东西正急剧地带走他身体里的温度,视线慢慢昏暗下去,何景明直直地看着前方,不知道是不是幻听,他好像听见一个细细糯糯的孩子的声音,像多年前一样,在不远的地方轻轻地叫着“景明哥哥”。
何景明拼命想要睁大眼睛,看清楚那人,可是光明渐渐抛弃了他。
他想,自己再也不能守护那个美好的孩子了……不过也许,那个人已经足够强大,再也不需要他的景明哥哥了。
饮狐……饮狐……饮狐……
有些事情,只有已经死者才知道,只有死者才在乎,只有死者才记得。
番外 和谐番外
安捷坐在床边伸了个懒腰,骨节清脆地“嘎嘣嘎嘣”响了几声,他轻轻地皱了下眉,低下头去,敲打着自己的肩背,屋外严寒肆虐,大西北风刮得窗户框乱响,玻璃角上冻起好看的冰花,视野不那么分明,白茫茫的一片。
他皱皱鼻子:“这么大冷天的让我亲自去接,牌儿倒大。”
旁边有人笑了一声,莫匆从被子里露出头来,一翻身抱住他,也不睁眼,撒娇似的蹭蹭,含含糊糊地说:“不去就不去,让那俩孙子在飞机场冻会再说……先给我亲一口,呃!”
安捷一个暴栗降落在莫匆的脑袋上:“滚蛋,起来收拾,下午小瑾她们还过来呢,把饺子先包好了,等她们来了就能煮。”
提起这俩妹妹莫匆就皱眉,慢腾腾地爬起来打了个哈欠:“小瑾来,小瑜呢?”
“昨天打电话来了,说最近忙,等十五有空再回来。”
莫匆郁闷地把头埋进手里,嘀咕:“也不知道她整天都忙什么,那么大岁数了,我妹夫的影子还没看见半个呢……愁啊,我是管不了她了。”
安捷笑了,挑起眉看了他一眼:“上梁不正下梁歪,就你还好意思说管别人,你个兔崽……”
他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脱口了,脱口一个“兔崽子”,这词儿一直以来都高居“莫匆禁忌词汇”的榜首,自从安捷种种隐瞒,大沙漠之后两个人差点生离死别,莫匆就听不得这三个字了。安捷知道理亏,没事也就把这个口头禅给改了,这时一不提防突然冒出两个字来,骤然觉得周围的气温好像下降了好几度,他干笑一声,把最后一个字给吞了回去:“那什么……我打个电话,看看醉蛇和十五那两个祸害上飞机了没……”
安捷跳起来就闪,莫匆却动作比他还快,在他没站起来之前就扣住他的肩膀,安捷飞快地侧过身,往旁边一步滑出一尺多,颇有点滑不溜手的架势。莫匆狞笑一下,从床上站起来,居高临下地扑过去,占尽地利优势,手臂狠狠地勾住安捷的脖子,借着高度压在他的肩膀上。
重力的作用下安捷逃跑的路径被镇压了,接着莫匆空出一只手来勒住他的腰,手臂上坚硬的肌肉好像铁打的似的,安捷脖子上最脆弱的地方被勾住,好比小猫被捏起了后颈,不敢乱动,只能微微仰起头来,嬉笑着求饶:“我错了,我错了,不说了不说了,我不说了还不行么……喂!”
莫匆猛地把他从地上拎起来,摔到床上,床垫软得能让人深深地陷进去,还要弹上一下,倒也不疼,莫匆一只手掐在他的脖子上,腿别住安捷的腿,另一只手撑在他耳边,眼神有些危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说谁是兔崽子,嗯?”
安捷无辜地眨眨眼睛,心说这破孩子不是真急了吧:“口误,绝对是口误,毛主席保证。”
莫匆歪起嘴角不怀好意地笑了一下,拖长了声音,掐着安捷脖子的手轻轻地蹭着安捷的脸,把他脸颊边上一缕软软的头发别到耳朵后,上下磨蹭着,说不出的暧昧:“唔,口误?可我听人说无心之言一般才是真心话。尤其是……”莫匆的手继续往下,指尖划过安捷□在外的脖子,极灵巧地解开了他领口的扣子,探进他的衣服,描摹着半遮半掩的温热皮肤,在安捷心脏的地方停顿了一下,感觉到他浅浅的胸口处一下一下的心跳,随后突然在他胸口上掐了一把,“尤其是像某些人一样随时随地满腹算计的狐狸。”
安捷的呼吸乱了一下,立刻炸毛,抓住莫匆的作怪的手的腕子:“大清早的发什么情,给我滚下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啊!”
莫匆俯下身一口咬在他脖子上。浅浅的刺痛过后,莫匆松开牙,轻轻地舔着自己留下的痕迹,脸颊相蹭,说不出的亲昵。安捷现在最大的愿望是把莫匆一脚踹开,不过已经失了先机,两条腿被压得死紧。这些年可能是因为工作的关系,莫匆睡衣下能看出结实好看的肌肉形状,安捷悲哀地发现一脚把对方踹出屋子这种事情他已经力不从心了,腹诽这破孩绝对是偷吃化肥了。
“别闹,我还得准备出去接……”莫匆突然戳在他尾骨上,安捷硬是把闷哼吞了回去,差点咬了舌头。
“不管。”莫匆冲着他的耳朵说,呼出的气灌进耳洞里,安捷忍不住偏了偏头,莫匆笑了,舔了舔他的耳垂,满意地发现这个扑腾的热闹的人浑身一僵,老实下来了,“我陪你去。”
这男人看起来百毒不侵,硬气的不行,其实很难拒绝这样亲昵的小动作,有时候仅仅是寒冷的环境中一个体温的靠近就能让他迷惑的老实下来,莫匆叹了口气,忽然想起刚刚他勾着对方腰的感觉,好像一个手臂的长度都要富余一点:“你怎么光吃不长肉?白喂。”
“脑力劳动消耗得多。”安捷回过神来,往后退了一点,用手臂把自己撑起来,“你怎么越来越沉?吃铅球了怎么的?”
莫匆笑了,凑过去离得极近地看着他,眼睛微微地弯起来,带着笑意和好看的笑纹,瞳孔幽深,好像要把人吸进去一样,然后垂下眼皮,在安捷嘴唇上轻轻地一碰,一触即分。然后他拢住安捷的肩胛,欺过身去,托起对方的后脑,再次吻了上去,安捷犹豫了一下,到底没有推拒,一只手撑在身后,一只手揽过莫匆的脖子。
对于他的吻技,嘴上不说,其实莫匆一直有点耿耿于怀,脑子里总是不自觉地去想象安捷亲吻别人的镜头,练到这种程度,得多少实战经验?他心里酸得不行。
想到他曾经流连于许多人间,逢场作戏,伤人伤己。想到他曾经对许许多多的人都温柔过,却没有片刻的停留,因为这个人所有的记忆、心血、乃至灵魂都在很早以前就交给了另外一个人,莫匆就觉得心里像是堵了什么一样。
他知道自己无理取闹,可是安捷给他的不安全感毕竟太大,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过是相爱的人彼此不明心意,可是如果隔得不只是距离,还要加上时间呢?
包括醉蛇在内,所有曾经认识安饮狐的人,都不明白这样一个男人,为什么会为那么个脆弱洁白的女孩倾尽半生,因为她美好,有他不熟悉的纯净?因为她是他的初恋,是让他情窦初开的那个人?
是她的幸运,抑或是他的不幸?
毕竟已经是过去了那么多年的事情了,或许连安捷自己都已经说不出来自己对木莲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也许只是因为年轻,也许只是因为贪恋那一点朋友和兄弟们所不能给他的温暖。
然而崔木莲死了。
莫匆明白,活人是永远也不可能斗得过死人的,那个人已经不在尘世,不食人间烟火,于是她的一切都像是供奉在神龛里的石像,遥远……而在记忆的基础上加上了不可磨灭的神圣。
但是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只有活着,才有资格幸福,有资格爱。
从大沙漠里已经回来很久很久了,莫匆这个原本往流氓路上发展的孩子突然浪子回头,当上了光荣的人民警察,安捷则继续安安心心地当他的“平凡”小翻译,语言这东西大概是要天分的,安捷大概就属于天分特别好的。莫匆市场抱怨,自己这个风里来雨里去,加班加点起来没日没夜地高危行业,工资还居然不如安捷在家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敲键盘来得多。
安捷的幽闭恐惧症没有全好,恐怕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但是莫匆想,自己会用生命的全部力量来保护他,让他不再惧怕什么——尽管这混蛋男人可能并不需要保护和照顾……
生活……在经历了所有非人的经历以后,他们有资格,也应该去过过正常的生活了。
而爱,是真正让我们长大成人的东西。那些暗夜里的凶杀,鸢尾的图腾和大沙漠的怪物,就像是一场刻骨铭心的大梦,洗礼了莫匆的整个青年时期。
听一首歌,或者坐在那里,看着窗外季节的变换,身边有他进进出出,或者噼里啪啦地敲键盘,或者被编辑狂催时候一边敲字一边骂骂咧咧,忽然就觉得先前都是虚幻的,都……那么不真实。
一起柴米油盐酱醋茶,偶尔也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掐架。安捷这个在别人眼里又装逼又飘忽的老男人,终于真实了起来,真实到每天早晨起床的时候靠着那体温略低的身体,就会觉得特别的幸福,整颗心都是满的。
所谓起个大早赶个晚集,一个小时以后某人被莫匆从浴室里扶出来就深切地体会到了。莫匆笑得像个偷了鸡的狐狸。
安捷眼睛都懒得睁开,缩在暖烘烘的被子里不想动了。莫匆看得口水直流,心说这家伙要是平时也这么乖就好了,给他把被角压好,把空调往上调了一度,亲了他一口:“再睡会,我去给你接醉蛇和十五那两个瘟神。”
安捷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
莫匆在旁边磨蹭了一会,半天没走,安捷睁开眼睛,见他正坐在一边,低着头,一双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自己,那眼神看得他有些无措,于是伸脚踹踹他:“不是接人么,怎么还不走?”
莫匆用手背蹭着他的脸,沉默了半天,突然冒出一句:“嫁给我吧?”
安捷瞪着他,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听到了什么,随后脸色青了,一把抄起旁边的枕头,砸向莫匆那张欠扁的脸。
莫匆踢开椅子,单膝跪下,正好躲过飞来暗枕,抓起安捷一只手攥在手心里:“要么你娶我吧?安捷……我突然发现,没有你我活不下去,一天都活不下去,你就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地将就给我吧?”
安捷眨眨眼睛,被他这一串肉麻的话给镇住了:“咳,我……”
“你不拒绝,我就当你答应了?”
安捷看看莫匆那双有些湿的眼睛,又看了看被对方抓在手里的手指,抽回也不是,不抽也不是。
莫匆笑了,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盒子,安捷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像是被雷劈了,他看着莫匆打开盒子,里面式样一样的低调的铂金戒指,难以置信地瞄了莫匆一眼:“你你你不是吧?”
他脸色难看,可不知为什么,还是没想起把自己的手给抽回来。
莫匆小心翼翼地拿起一个戒指给安捷套在无名指上,虔诚无比地在他手背上亲了一下,正经八百地说:“从今以后,我可就把你定下来了。”
安捷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把自己给卖了,被烫了一样地猛地抽回手来。莫匆跳起来,飞快地把剩下的那个戒指套在自己手上:“我不指望你能给我戴上啦,就自己代劳了,反正你反悔也来不及了。”
他大笑着跑了出去,一阵风似的,好像唯恐慢一步听见什么不爱听的话。
安捷低头看着手上银光闪闪的戒指,转了个圈,不习惯束缚的手指好像并没有太多的不适应,他摇摇头,低低地笑了。
卖了就卖了吧。
“嘿,我说,我们去领养个孩子吧?”
“孩子?你闲得?”
“防老呀。我这每天枪林弹雨的,稍微一个不注意,轻则生活不能自理,重则直接去见马克思,万一我不在了,你还有个人陪着。”
“……”
“怎么样?”
“我能先掐死你么?”
“……安捷同志,你在试图谋杀亲夫。”
“莫匆同志,你要死了一定是自己找的。”
……
后来的后来,莫匆还真领了那么个小女孩回家,不知道这腐败分子走了什么后门,这孩子的来历又是什么,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脑子被驴踢了,明知道家里只有两个男人,还弄个小姑娘回来。
可是安捷仍然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孩子,那么一双安静澄澈的眼睛,那么娇嫩,那么小。以至于他都有些诚惶诚恐,生怕不能照顾好这个小小的生命。
他们给孩子起了歌新的名字,叫安怡宁。
莫匆说,“安”是让她跟你姓,“怡”是“心旷神怡”的“怡”,“宁”是“宁静致远”的“宁”。
希望她长大以后,是个美丽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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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帮部分不好看,玄幻部分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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