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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 [VIP]快穿之小攻不是一条狗 附番外 BY 温家九公子 (点击:887次)

[VIP]快穿之小攻不是一条狗 附番外 BY 温家九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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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小攻不是一条狗 BY 温家九公子
  
文案  
身为帝国的新一代男神  
不会谈恋爱简直是一种耻辱  
在第二百零三次相亲失败后  
颜少将终于被忍无可忍的群众  
打包丢进了时空隧道  
附身于不同小攻身上的颜少将  
表示自己非常无辜  
在这种情况下还谈恋爱  
不是自己找死吗?  
最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  
颜砚:前面的路人甲,我是不是在前一个世界见过你?  
某人:有吗?(内心:尼玛,你终于认出来了。)  
扫雷区  
1、本文主攻,1vs1,小受跟小攻来自同一个世界  
2、本文狗血  
3、本文不针对任何其它文,谢绝一切人参公鸡  
4、本文又名:正牌受的苦逼暗恋史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颜砚┃配角:┃其它:主攻  
==================  
☆、第一章  
忘情崖上,云雾缭绕,终年严寒不下,山下怪石嶙峋,鲜有人至。武林最大的邪教天狱教,便建在这与世隔绝的忘情崖上。  
但江湖中人都知道,忘情崖,已经成为历史了。就在一个月前,平秋大侠柳长宁伙同武林盟盟主欧阳羽,趁着教主风吟雅入关之际,代领众多江湖门派,一齐攻入天狱教,将天狱教一千多的教众,齐齐歼灭。堪称武林近年来最大的盛事。  
有人传言,教主风吟雅出关后,看见教内一片狼藉,死伤无数,又被众多武林高手围攻,一怒之下,导致魔功噬体,最终走火入魔,跳入忘情崖下,不知所踪。  
颜砚是被清晨的寒风冻醒的,他动了动身体,一股剧烈的疼痛顿时从四肢百骸里传来。眼前是清风、乱石、朝阳。原主人还真是好兴致,大冷天里席天幕地赏风景,无愧‘风吟雅’这个名字。他揉了揉肚子,从乱石堆里摇摇晃晃的爬起来。  
没办法,原主人伤势太重,颜砚倒是想以一种潇洒的姿态,可惜硬件设施实在不给力。  
颜砚看了看身上破破烂烂的白衣,叹了口气。在接收了原主人的记忆后,他的心情变得尤为复杂。  
风吟雅是天狱教近百年来最杰出的武学天才,二十岁时便独自上少林寺,破了少林闻名天下的金刚罗汉阵,随后的一年时间内,他连续给武当、崆峒、青城、御剑山庄等江湖上有名的门派下战帖,单挑大大小小数百个门派,无一败绩。  
一年前,风吟雅进蜀川讨教唐门毒术机关时,不小心招惹了唐门的大小姐唐梦。在拒绝唐梦的求爱后,他很倒霉的中了唐大小姐的‘目中无人’。  
蜀川自古难走,风吟雅半路毒发,双目失明摔下悬崖之际,被一个自称杨安的青年所救。杨安自称神医‘洛百草’的弟子,进蜀是为了找一味只在蜀川之地生长的药草。  
为了给风吟雅解毒,杨安在山脚下搭了一个药庐。半年的朝夕相处,自幼心无旁骛、一心习武的风吟雅,第一次被武学之外的东西吸引。为了能和杨安多相处一段时间,风吟雅甚至在对方出去采药时,偷偷将解毒的药汁倒掉。  
两人约定,解毒之后,一起去看天狱教特有的塞外暮雪。  
所谓约定,终究是要用来违背的,杨柳一家,长宁为安。原来杨安,不过是平秋大侠的化名而已。  
柳长宁是神医‘洛百草’的弟子,更是御剑山庄的少庄主。  
在简单的回忆过风吟雅的一生后,颜少将深刻的认识到,不会谈恋爱也是一件幸运的事。  
身为帝国最年轻的少将,颜砚拥有一份堪称完美的履历。家世、才貌、能力,他一样不缺。但偏偏是这么一个男神级别的人物,在第二百零三次相亲失败后,被一众亲朋好友齐齐送入了时空虫洞,穿梭于不同的平行世界,学习如何谈恋爱。  
对了,忘了说了,颜少将他是个弯的。  
颜砚站在崖底估计了下山峰的高度,干脆利落的将外衣脱下,撕成布条,做成了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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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的主攻文,剧情够狗血,作者文笔也不错,好看!只是“小攻不是一条狗”是什么鬼= =
国民男神主角攻被亲朋好友怂恿戴上虫洞眼镜,穿梭于不同的平行空间学习谈恋爱,每次都遭遇渣受,收拾原主留下的烂摊子,把事态发展扭转到正轨上,并结识正牌受,不过原剧情还挺狗血挺吸引人的。只是全文只穿去了3个世界,武痴教主攻VS伪渣大侠受,辅政将军攻VS帝王渣受,痴情君主攻VS敌国臣子苏受,加上现实世界,鹰党少将VS狮党部长,算是4个故事,有点不过瘾,另外未来设定什么的,千万不要推敲= =
而现实中的攻受,都是男神级别,少将部长神马的,虽然是政敌,却因着在平行空间的相处和受的坚持,也就交往了,并成了令人瞠目结舌却又艳羡不已的一对。
第三个世界里的鬼畜弟弟太V587了,不但上了秦王,还最终收复江山,重新称帝,可惜最后要五感消失而死,但悬崖下的那个傻子,就是秦王吧,这真是一对奇葩的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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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攻不是单身狗的意思吗233,出乎意料的不错,但是应该没完,小攻和小受应该从小就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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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的帖子

狗真悲剧= =他俩以前见过,但番外里也没再多讲了,我顺便把后面3章番外贴楼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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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番外 当时年少

寂寞春庭空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
北疆的梨花,总是开得最好。从二月初开始,一直开到三月底,雪白的五瓣花,娇嫩可爱,清风一吹,洋洋洒洒的落下一大片,站在树下的人,往往被兜得满头满脸。花香、清风、笑语,让他梦了一辈子。
他九岁的时候,别人称呼他二公子,那时,皇兄还不是皇兄,是世子哥哥。荣华皇姐不过二八年华,每天都想着怎么样能溜出皇宫。
有一天,荣华皇姐终于如愿以偿的从皇宫里溜出来,她兴致冲冲地跑到长平王府上,将哥哥和他,骗到寒山上的大音寺里。
那一年,大音寺的梨花开得格外灿烂,远远看去,洁白的花瓣此起彼伏,就是初冬里的第一场新雪。那是一片香雪海。
荣华皇姐跪在佛祖面前,诚心诚意的磕头跪拜,求佛祖保佑大齐国泰民安,保佑她父皇母后,身体健康。
哥哥就在一旁打趣她:“皇姐怎么不求佛祖保佑你早日找个如意郎君?”
荣华皇姐抓狂,站起身狠狠地敲了哥哥一下,哥哥捂着头笑道:“皇姐别害羞嘛!不如弟弟帮皇姐求?”
荣华皇姐瞪他:“要求郎君,你自己求去!最好求个人,能狠狠地治治你。”
那时,他已经懂得人事了,便在一旁偷笑:“哥哥就算要求,也该是求个嫂嫂回家才是。”
荣华皇姐揉揉他的头,笑眯眯道:“小子籍也长大了呀!跟皇姐说说,小子籍想跟佛祖求什么?”
他眼珠滴溜溜的一转,摇头道:“子籍什么也不求佛祖。”
“为何?”
“我若能自己做到,何必求别人?若连我自己都做不到,别人就能做到吗?所以子籍不求。”
“说得好!”哥哥笑着拍怕他的肩膀,“我命由我,何必由天!”
下山的时候,远远地看见自家的马车旁,又停了几辆马车,皇姐随口问了一句:“这是谁家的马车?也赶到二月初来寒山踏青,倒是跟咱们一样,好雅兴。”
小厮答道:“司徒家的夫人,带着大小姐来上香,听说慕容家的少爷也跟来了。两家是表亲。”
哥哥笑道:“慕容家的小子?也不知是慕容老大还是老二,可惜今日有事,不然倒是可以约着去赛马。”那天哥哥到底是没赛成马,却是冥冥之中,被月老绑上了红线,还不止一根。
回城时,哥哥提及飘香楼的烤乳猪,皇姐被勾起了兴致,三人改道,拎着一壶梨花酿,打算去飘香楼大吃大喝一顿。
正好那日,飘香楼举行三年一度的书画大赛,少年书生,一袭青衫,两手书画,三分风流,四分挑衅,便引得哥哥五分意气。
当时春光正好,惊才绝艳的少年郎们,比完这些,比那些,谁也不肯认输。斗着斗着,少年意气里,便掺了几分知己之意,恰如一阵清风吹皱了春水,在不经意间,恍惚了流年。
这少年书生,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尹默。
那日之后,尹默便成了长平王府的常客,哥哥总是和他待在一起,要么谈古论今,要么赏花品茶,连他这个亲弟弟,也不得不退后一席。
很久之后他才明白,那是哥哥一生中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也是哥哥一生痛苦的起源。
十二岁时,别人称呼他二爷,彼时哥哥已经是长平王。他的皇伯父,也就是当今皇上,病得越来越重,皇姐找遍了齐国的名医,也没能挽救老皇帝的命。
这一年,齐国王都动荡不安,风云诡谲,群臣风声鹤唳,激流暗涌之下,人人自危。边关连连告急,秦国皇子明王横空出世,以摧枯拉朽之势,接连进犯齐国边关三镇。
精兵良将虽在,却无统帅之人,无奈之下,哥哥请命出征,点齐并将,于这风云飘摇之际,远赴边疆。独留他与荣华皇姐二人,苦苦于帝都支撑。
一个是少年得意的皇子将军,一个是手握重兵的世袭亲王,相似的身份,相近的年龄,以沙场为棋局,两人拉开了一场殊死较量。
这场战争,历时三个月,死亡人数到达十万以上,最后因秦国皇帝驾崩,新帝继位而终止。明王匆匆撤军,哥哥夺回边疆三镇。
回程时,黄河决堤。刚下了战场的儿郎们,又转过身,扑向无情的洪水。
一个月后,哥哥带着仅剩的二千人返回帝都,他才哥哥的口中知道,黄河上的堤坝,是有人故意挖坏的。那场洪水,死了六万的士兵,三十万的无辜百姓。
返回帝都后,哥哥在他和荣华皇姐,以及尹默的帮助下,以雷霆之势,清君侧,终于赶在皇伯父驾崩之前,确立皇位继承人的身份。
哥哥登上了帝位,下旨斩杀包括宗室亲王在内的一百三十二人,其中亲王三位、国公五位、侯爵八位、伯爵子爵共二十三位,剩下都是朝廷命官,最高的正一品,最低的正六品。
血腥的手段,引得天下震惊。
哥哥说,不这样做,他对不起那些死在洪水里的将士,对不起那些死在洪水里的百姓,也对不起他自己的良心。
那一年,他十三岁,别人开始叫他长平王殿下。哥哥终于不再是哥哥,而是皇兄,齐国的九五之尊。同年,齐国各方诸侯揭竿而起,替天行道,讨伐暴君,齐国境内,彻底大乱。耗时三年,饿殍满地,尸骨如山的内战,由此开始。
崇华元年,皇兄御驾亲征,责令荣华长公主和长平王监国,尹默总领文武群臣。
崇华二年,皇兄与司徒家大小姐定亲,以此获得山西太原慕容家和司徒家的鼎力支持。
皇室内斗,天下连年征战,百姓苦不堪言。崇华三年,新登基的秦帝秣马厉兵,召集八十万兵马,挥师北疆。
刚刚打完内战的齐国,人乏马困,粮草短缺,自然无法抵挡早有预谋的秦军。只能眼睁睁看着秦军气势汹汹,势如破竹,一路北上,一直打到帝都城下。
他记得,那天天色阴沉,自初识的七年以来好得如同一个人的皇兄和尹默大吵了一架。他还记得他跟荣华皇姐前去皇兄寝宫劝架时,他看见皇兄将身上那把长年佩戴,斩杀过上前人的宝剑,架在尹默脖子上。
当时,他和荣华皇姐吓了一跳,这么多年来,皇兄待尹默如珠如宝,哪怕是当年被叛军困在幽都,生死危难之际,也不忘想方设法,派暗卫护送尹默先走。
即使是皇兄和司徒家的小姐定亲,两人也不曾争吵。现在兵临城下之际,怎么吵了起来?
皇兄赤红着眼,拿着宝剑的双手微微发抖,锋利剑刃,将尹默雪白的脖颈划破,鲜血渗出,顺着剑刃滴落在光亮可鉴的青石板上,凄迷到哀婉。
他从未见过皇兄那副表情,纵使父母早丧、边疆动荡、先帝驾崩、齐国内乱,皇兄也为此如此过。后来他暗暗地想,大约情之一字,便是如此吧,可以生,可以死,却不能容忍一丁点的背叛。
皇兄那一剑终究还是没有刺下去,尹默的脖子被刺伤时,皇兄便下不去手了。他将染了血的宝剑扔下,大步离开了寝殿。
当夜,尹默被皇兄送出了帝都。次日,尹默出现在城外的秦军大营里。
其实当日他们争论的一些细节,他都不大记得清楚了,唯有皇兄惨烈的笑,和一句悲凉到极点的话,牢牢地印在脑中。
他记得,那句话是‘难怪你劝我与司徒小姐定亲。’
直到很久之后,他和他生命中最恨,也最怜惜,更最了解的人纠缠了半生,于一个明月高悬的雪夜里相逢,才明白皇兄当时的痛苦。
那是最难堪的爱,也是最悲哀的恨。深爱之人背叛了自己,纵使自己为对方找出了无数条理由,也不能不恨他,纵使自己为自己找出了无数条理由,也不能不爱他。
家国、天下、无数人的血海深仇,汇成了一道深渊,他在这边,他在那边,他们隔着这道深渊遥遥相望,只有死亡才能将彼此解脱,回到最初的爱,与最初的恨。
秦国的使臣带来秦帝的旨意,要求皇兄削帝号,俯首称臣,不然秦国的大军将踏平齐国的王都。
荣华皇姐闻言冷笑三声,直接下令让侍卫将使臣推出大殿,当着群臣的面斩首示众。
彼时,谁都清楚,齐国的败局已定,唯有接受一时的屈辱,暂时蛰伏,卧薪尝胆,等待时机,方能为齐国赢来一线生机,一洗今日之耻。
但他骄傲又刚烈的皇姐,却选择了殉国。对皇姐来讲,没有帝号的齐国,不再是她的国家。
当夜,皇姐梳妆打扮,穿戴整齐,*于寝宫内。那夜的大火整整烧了十二个时辰,将整个寝殿焚烧的一干二净。火光的颜色,艳丽的如同皇姐最爱的红衣,要么生,要么死,再没有第二种可能。
皇姐死后,他很长的时间内,整夜整夜无法入睡,一闭眼,眼前便是冲天的火光。
皇兄迅速的消瘦下来,他知道,皇姐的死,无异于在皇兄本就鲜血淋漓的心口上,再划上一道见骨的伤口。那时,已经开始有大臣上书,请求皇兄议和。
崇华三年七月初三,司徒小姐穿着一身孝服进宫。这是他第一次见到皇兄传闻中的未婚妻,也是最后一次。
对方的样貌,已经被他遗忘在了遥远的过去,但那股温婉的气质,却始终萦绕在他的记忆里。
蓝蓝的天,青青的柳,绿绿的水,俏俏的人。佳人一身素白的孝服,长发被微风吹起,对着他和皇兄盈盈下拜。
“陛下,”她柔柔一笑,身体纤细的仿佛能被风刮走一般,“司徒家男丁十二人,十一人死在了战场上。”
皇兄伸手去扶她:“司徒家满门忠烈,是朕对不起你。”
她摇摇头,拒绝了皇兄的搀扶,一字一句道:“但臣女替家兄,请求陛下答应议和。”
皇兄的动作僵住。
她继续道:“古有勾践卧薪尝胆,今有齐帝忍辱复国。”说完,她翻身跳进了池水中,等再救上来时,已然断气。
崇华三年七月初七,齐国皇帝齐子简,向秦国皇帝上书议和,自愿削去帝号,俯首称臣。初八,皇兄下罪己诏,历数继位以来的种种过错。初九,皇兄退位,将国主之位,让给了他。那年,他十六岁,别人开始叫他国主。
崇华三年八月,皇兄上书秦帝,自愿入秦国为人质,请求秦帝立即退兵。当时秦国的朝中新贵,明王柴情、宰相沈疏、公子君长歌纷纷附议,八月十三,秦国终于退兵。
九月初,皇兄随秦军入秦,他独身一人站在高高的山顶,望着马车渐渐东去,终不复行踪。风声烈烈,他衣袂翩飞,远望秦都。
春去秋来,夏始冬结。帝都的梨花开了又谢,雏鹰高飞,幼童壮年,皇兄却再也没回来过。

☆、第59章 番外 乱世兵戈

“国主,这药的药性十分霸道,服下之后,三年可成一流高手,五年可成一代宗师,但弊端也十分明显。服用之人,身体会变得越来越虚弱,初期只是经常失眠,中期开始咳血,到第三次咳血时,开始逐渐丧失五感,当五感丧失之时,便是命落黄泉之时。”国师将丹药递给齐子籍,缓缓道。
齐子籍将丹药丢进嘴里,笑出八颗白牙:“这样的神丹妙药,怎么才献上来。”
国师无奈地摇摇头:“陛下...齐王殿下临走时,特意交代我,不能将此药献于国主。”
齐子籍拍怕国师的肩膀:“行了行了,孤会告诉皇兄,是孤强迫你的。”
国师叹了口气,边往炼丹阁中走去,边说道:“老道自感修行不易,昨日祖师托梦,命老道远游西去,还望国主放行。”
厢房内安静片刻,说话声再度响起:“孤准了,还望国师珍重。”
“国主也请保重自身。”
夜风徐徐,远望弯月如钩,孤星暗淡。大殿里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声息。
齐子籍半夜醒来,也不点灯叫人,披起长袍,推开门,走出寝殿,靠在廊柱上,静静地看着院子里的三颗梨树。那是他特意让人去大音寺挖来的,树下埋着九岁时,和荣华皇姐、皇兄一起酿制的梨花酿。
虽然是夏季,但北疆的天气向来偏寒,没站半刻钟,齐子籍的手脚便冻得僵硬。
一道黑影乘着朦胧的月色,从屋檐翻落下来,跪地行礼。
“讲。”
暗卫低声道:“探子来报,齐王殿下三日前狩猎时遇袭,生死未卜。”
咔嚓——
齐子籍身形稍顿,转身返回寝殿,半空中飘来一句话。
“千影堂整装待发,明日随我去秦国祝寿。”
“是!”
借着淡淡的月光,暗卫看见廊柱上,显出五个深深地指印。夜风吹来,他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寿宴上,远远看见齐子简,齐子籍有种异样的感觉,皇兄似乎有了变化,最明显的是,皇兄的视线,不再紧紧随着君长歌转。
更让他惊讶的在后面,皇兄竟然当众给君长歌没脸,三言两句就让君长歌冲撞太后,被赏了板子,这真的是他那个爱‘尹默’如狂的皇兄?
默默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的齐子籍,决定把这次来秦国的计划改动一下。如果皇兄真的能对君长歌忘情,这对他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就算皇兄不能忘情,他也必须得让他忘情。齐子籍暗自苦笑,他已经没有时间了,他的毒已经发作了两次,再有一次......齐国不能一日无主。
戴上面具,交代陈涟善后事宜,齐子籍朝秦国国君的寝宫飞去。月夜下,他悄无声息地躲开巡逻的侍卫,翻进暖阁内。
暖阁内的情景,让他大吃一惊,他望着那个满脸潮红,被秦国国君压在身下的君长歌,怒火从心底涌起,恨不得掏出长剑,将对方戳个对穿!
君长歌怎么敢!他怎么敢!
皇兄这样爱他,几乎为他付出了一切,他却这样水性杨花,朝三暮四!
好不容易将怒火平息,一个计划在脑中渐渐成形,齐子籍不再隐藏自己的身形,朝床上赤裸的两人走去。
秦帝柴临,秦国先帝第三子,生性多疑,好面子,自傲自大,不能容人。这样的人,一定不能容忍自己的尊严被人侮辱。
如果某一天,这个男人,被人压在身下肆意□□,并且被人看到的话,那么,他一定会使出雷霆手段,将知道此事的人立刻从世上抹杀。
黑夜里,男人痛苦的呻吟和咒骂声,就如同催情剂般,让齐子籍血脉贲张。很痛吧?他想,当年,他也是这样痛呢!
他要了男人一次又一次,直到对方昏迷过去,才缓缓地将雄物抽出,扯过床单,擦干净身上的液体,瞅了眼满身布满浊液和青紫印痕的男人,冷笑一声,将床单丢在男人身上,穿好衣服,朝君长歌走去。
对方惊恐地看着他逐渐靠近,努力想将身体缩成一团,却只是徒劳无功。他蹲下身,勾起对方尖细的下巴,轻声在对方耳边道:“放心,我不动你。”说完,转身离开。
是的,他根本不打算动他,因为他知道,柴临会帮他动手。
将见血封喉的□□洒在汤药里,齐子籍飞身躲上横梁。看见李公公将药端走,等了一会儿,他才从天窗里飞出。虽然没想到柴临竟然会手下留情,不过还好,他留有后手。
只要君长歌死了,这笔帐就会被记在柴临头上。如果皇兄已然对君长歌忘情,那么对方一死,他便没了继续停留在秦国的理由。如果皇兄仍然无法放下君长歌,心爱之人死在柴临手中,依皇兄的性子,必不会善罢甘休。但天下之大,却只有齐国,能助他报仇。
局已然开启,皇兄,这一次,你没有选择。
那天将明王诱出京城时,他没想到皇兄会追过来。从腰间拔出剑对准皇兄时,是试探,也是发泄。他是他敬重的兄长,也是他恨的皇兄。
剑影重重,人心难测,天道不仁,万物复争。最后,是平手。收剑,相认。时隔多年,皇兄的剑法依然如久,沉稳大气下,锋芒暗藏。只是人却变了不少,那双眼睛越发睿智,神情更加内敛,神态洒然,依稀又有了当日大音寺里,笑谈天下大事,弹指间樯橹,灰飞烟灭的风流气概。既熟悉,又陌生。
皇兄一语指出他就是昨日宫中的‘刺客’,并直言逼问他拖延时间的用意,对此,他只是笑笑,出言请皇兄跟他回齐国。参加婚礼是假,将皇兄骗回国是真。
他没想到,皇兄一口就答应了。脑海中摆放着无数条理由,反而没了用武之地。
再之后,与皇兄会合,沈疏带人围攻,皇兄强行突围,陈涟叛变,明王相助,皇兄身受重伤,这一系列的变故发生的那么快,等他回过神,眼前只剩下皇兄满身是箭的样子,和陈涟一动不动的尸体。
陈涟是慕容家后人,和沈疏暗中勾结,几次三番想置皇兄于死地,这是后来简三告诉他的。
围场遇刺一事,是陈涟买通齐国影卫,和沈疏合手,将皇兄引到包围圈里。而后皇兄于秦国御花园中□□,也是相同的手法。
先是陈涟暗中派前来秦国贺礼的侍卫,将皇兄引至御花园,沈疏早早地在假山处点燃熏香,然后派人用玉佩将自己的远方堂妹沈氏引来,造成两人私通的假象。只是没想到,被明王无意间撞破罢了。
这就是所谓的因果循环吧!司徒小姐为了皇兄,身死河中,慕容家为了齐国,战死沙场。而陈涟为替表妹报仇,要皇兄偿命,为替慕容家讨回公道,要齐国灭亡。
怪不得那烧经的老和尚,总是在嘴里念叨着前世之因,后世之果。他们齐家欠下的债,该还,皇兄还不了了,就让他来还吧!
少年时,他觉得皇兄这样的英杰,哪怕有一天英雄白头,也应该战死沙场,方不负一世之名。再后来,皇兄退位,随着‘尹默’去了齐国,他便想,皇兄平平安安一辈子,和心爱之人一起老死,也是不错的。
但无论是哪一种,都不该是眼前这种,他英明神武、武功盖世、重情重义的皇兄,浑身上下被插满了弩箭,鲜血淋漓的像个滑稽的稻草人一般,站在原地,活活疼死。
这个人,是他的皇兄啊!他是他的哥哥啊!他死了,他就这样死了,天下之大,他再没一个亲人了。
他无意去探究当日明王到底跟皇兄说了什么,人死如灯灭,即使来了齐国后,皇兄与明王发生过什么,或许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也不重要了。随着皇兄身死,他生前的一切,都该结束了。
然而那日,明王暴病而亡的消息传来时,他还是愣了一愣,随后从皇兄遗体上,削断一缕长发,让简三送至明王府上。结发长生,青丝定约,如果可能,愿他与皇兄,来世不再有缘无分。
在明王暴死的当日,他将皇兄的尸体火化,按照皇兄身前的意愿,一半合着君长歌的骨灰,埋着秦国的青山秀水之间,一半装入陶瓷罐中,随他一同回齐国安葬。
离开秦国之前,他转道去了趟长锦城。明王的军队,三分之一留守秦国国都的西山大营,剩下的三分之二,驻扎在与齐国遥遥相望的长锦城。
主帅骤然身死,还是不明不白的死在京师,消息传回长锦城,城中必将兵变。这是他的机会,能否于来日一雪城下之耻,成败在此一举。
他让一半的影卫护送皇兄和陈涟的骨灰先回齐国,留下一半的影卫随他暗访长锦城。以简二为首的三个暗卫,简二、简三、简七,向他辞行,返回秦国国都。剩下的几个暗卫,则留在他身边。
他知道,简二三人,是要回去找沈疏报仇。沈疏可以为荣华皇姐,蛰伏数年,最终害死皇兄和君长歌。他们同样,可以千里奔波,为皇兄报仇。
简二临走前曾言,人活一世,总该有个念头,有个盼头。他们这些暗卫,自小就活在黑暗里,活的见不得光。皇兄待他们的好,他们记在心里。皇兄活着,他们就追随皇兄左右,鞍前马后,皇兄死了,他们就替皇兄报仇,生死不计。
很久之后,他偶然得知,沈疏当日并没有返回秦国国都,而是直接辞官归隐,浪荡江湖。
那时,他已经从齐国国主,成了齐帝,从皇兄手中失去的山河,也被他一一夺了回来,在他手下,政治清明,官员任人唯贤,百姓开始安居乐业,天平盛世,指日可待。
一天,他正独自一人,坐在梨花树下喝酒。月光皎洁,清风徐徐,梨花似雪,一人白发黑衣,踏月而来。
愣然之后,他方认出眼前白发早衰之人,竟是当日挂印而去的沈疏。那天,他和沈疏喝的很醉,不过十年的时光,再相见,早已物是人非。
第二天,他醒来时,沈疏早已离去,桌子上只剩下几个空酒坛子,和一枚破碎的铜牌。铜牌正面雕刻着千影堂里的图腾夜枭,背面写了个‘贰’。
那是简二的生死牌,牌在人在,牌碎人亡。
他回到齐国的第四年,简三和简七满身是伤的从秦国归来,跟他们一起回来的,还有简二和沈疏同归于尽的消息。当时,并没有简二的生死牌。
这样想着,他站起身,拂落身上的花瓣,朝寝殿走去。这是发生在江湖上,另一个恩怨情仇的故事了。
长锦城,愿春光似锦,长久不逝。这是个地处边塞,靠近北疆的苦寒之地,却偏偏有着这样一个诗意的名字。
以北地游商的名义,在长锦城中,结交达官贵人,各层军官,拉拢,利诱,陷害,打压,乘着主帅身死,人心浮动之际,他悄无声息的在秦*队中埋下暗桩,以待来日之用。
抵达长锦城的五天后,他咳出了第三口血。国师当日说得话,开始逐渐验证,最先消失的,是他的视觉。
先是看不清东西,然后视线变暗,等到半个月后,整个视野里彻底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视觉消失后,他不再出门,往来迎送都让影卫去做,他留在府中测算谋划。
那天,他计划好,要将秦帝派来的钦差刺杀在长锦城外,嫁祸给明王身前器重的一位大将,却没想到计划临时出了变故,不得已,他只能亲自出马。
到了之后才发现情报有误,秦帝竟然派了二十多个大内高手和一百多个锦衣卫护送这位钦差。
一番恶斗,双方伤亡惨重。他仗着武艺高强,一人对上数十个大内高手,刀光剑影之下,他最终虽将敌人杀死,却也因为看眼睛的缘故,身受重伤,力竭之下,掉落悬崖。
却没想到,在崖底,被一个傻里傻气的傻子救了,那傻子额头受了重创,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了,也不认得他。说话时而傻里傻气,时而尖酸刻薄,身上还会武功。问他为何救他,那傻子说,他一见他的脸,心里就万分不舒服,猜测他一定认得自己,并且欠了他不少钱。所以把他救醒,一是让他告诉他,他自己的名字,二是让他赶紧还钱。
于是一个傻子,一个瞎子,就在这谷底吵吵闹闹的暂时搭伙养伤过日子。
那时,他并不知晓,当日来长锦城的,除了钦差外,还有秦帝柴临本人。
一切缘由此起,情由此生,爱恨纠葛,乱世兵戈。

☆、第60章 番外 同居生活

多尔星
风沙极大,目所能及,皆是灰蒙蒙的一片,细小的沙砾吹着隔风镜上,发出刺啦的声音。他穿着沉重的仿真机甲服,躲在沙丘后面,静静等待着沙尘暴过去。
半个小时后,风暴渐渐小了起来,视野变得清晰,黄天黑地间,一个小黑点渐渐靠近,速度极快,不到半分钟,便出现在十米远的地方。
他透过防沙镜看去,银色的金属,在空茫茫的旷野里格外显眼,那是个跟他一样,穿着机甲服的陌生人。
从进入多尔星到现在的十二个小时里,这是他看见的第一个生物,或许是人类生为群居动物的归属感,他从沙丘后面站起身,朝那人走去……
然而不等他靠近,眼前的人便消失在旷野,他下意识的往前追去,却迷失在了风暴中。
脑海中的风暴散去,刺眼的白光刺激着眼球,邵柏英缓缓睁开眼,扭头看了下时间,早上7:30。阳光从落地窗的窗帘缝隙里钻了进来,满室都是清晨的味道。
他下意识地侧过身看去,身旁的男人还在沉睡,长长的睫毛覆盖住那双过于冷静的凤眼,鼻梁挺直,薄唇微张,神情平静,呼吸绵长。
梦中的那个陌生人,已经成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邵柏英放在薄被里的手动了动,慢慢爬动,直至覆盖上男人的手背。从掌心处传来的温热触感,让他因梦境迷茫的心,感慢慢变得镇定下来。
从此,这个男人不再是他人生中的过客,而是将和他携手到老,岁月静好的人。这样想着,他平日里冷峻的神情,变得十分柔和。
被亮光刺激到,睫毛眨动两下,颜砚慢慢醒了过来。
“早。”
由于刚醒过的缘故,他的嗓音尤带几分沙哑,听起来低醇动人。他手腕微动,将手背上的手翻入掌心,十指紧扣。同时身体一个侧翻,将正侧头看着他的邵柏英压在身下。空着的左手钻进邵柏英的睡衣里,自然而然的往下,搂着对方精瘦的腰身,一个吻落在对方的耳际。
邵柏英反手拦住他的腰背,将唇印上颜砚的唇,却是浅尝辄止,和对方交换了一个早安吻。
“早。”
“今天怎么醒的这么早?”颜砚将头埋在邵柏英的颈脖处,问道。
温热的气息吹拂在耳尖,邵柏英仿佛怕痒般,缩了缩脖子:“做了个梦,然后就醒了。”
望着眼前微微泛红的耳尖,颜砚悄悄眯了眯眼,伸出舌尖舔了一下,漫不经心地道:“什么梦?”
邵柏英身体一僵,报复般的将腰腹向上挺了挺,同时用小腿轻蹭对方的小腿。果然,没一会儿,他便感觉到火热的雄物抵在腹下。
颜砚的眸色骤然加深,松开和对方紧握的右手,托起邵柏英的头,猛地吻了上去,舌尖探入他的口腔,细细舔舐着牙龈,直到感觉对方的身体一阵轻颤,才卷起他的舌头,慢慢缠绵起来。
不同于之前的早安吻,这个充满了情欲气息的吻,让两人的身体都很快热了起来。
“要继续?”一吻完毕,邵柏英主动将左腿勾上颜砚的腰。
颜砚强自喘息一声,稍稍退开些距离,不无遗憾道:“如果安德烈上将不会被我气到吐血。”说罢,又深深吻了向邵柏英的唇,直到对方的唇色加深,才不舍的放开。
两个月前,颜砚和邵柏英从al7896星球回来,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的两人,自然也没打算瞒住亲友。当然,这也是因为安妮小姐已经知道了,所以瞒也瞒不住了。
作为颜砚的直系上司,安德烈上将当然也很快知道了这件事。没想到一趟星际之行,爱将不光学会了恋爱,并且找了个狮党的男友。
安德烈上将暗暗一边流着宽面条泪,一边收拾自己碎成渣渣的玻璃心。从此,坚定了有事没事,去第六军转转,以免自家爱将被狮党的人,用美男计勾走。
闻言,邵柏英就勾唇笑了笑,琥珀色的眸子里,神情温柔的仿佛能把冰雪融化。若是外人看见,估计怎么也不会相信,这是帝国以冷峻沉静闻名的国安部部长。
这个笑容,让颜砚心软成了一滩水,他忍不住抬手将那双眸子轻轻盖住:“亲爱的,你再这样笑下去,就算今天被安德烈停职,我也不想出门了。”
他移开掌心,在邵柏英的眉间落下一个吻:“怎么办?”他抱紧怀里的人,“我每天早上起来,都发现自己比前一天多爱你一点。”
邵柏英的笑容越发明显,他回抱住颜砚,在他耳边轻声道:“我知道。”我知道的,因为,我也是这样。
两个人抱在一起默默温存了片刻,直到再不起床出门,就要迟到,才纷纷从床上起身洗漱。
“中午去吃湘菜怎么样?”颜砚将一杯牛奶递给邵柏英,提议道。
邵柏英想了想,说:“你能吃辣吗?”
颜砚默然,好吧,他确实没有邵柏英能吃辣。
“粤菜吧,我知道一家挺不错的粤菜馆。”邵柏英喝了口牛奶,说。
颜砚想了想,突然想到了什么,瞅了邵柏英一眼,立刻点头:“粤菜也好,最近是该少吃点辣椒。”
邵柏英:“......”你现在才想起来,是不是太晚了点?
“中午我去接你。”颜砚又道。
邵柏英点头,于是两人不再说话,很快将早餐解决掉,各自出门上班。
中午11:30,颜砚准时起身,和安妮打好招呼后,在对方一副‘秀恩爱死得快’的表情中,大步走出办公室。
11:45,颜砚到达国安部大楼下,邵柏英已经在楼下等着了。对方一身米色风衣,腰细腿长,显得异常帅气,却神情冰冷,让人不敢靠近。周围三三两两的聚了一群人,一边远远地看着鼎鼎大名的部长大人,一边和同伴低声交谈。
颜砚停下车,邵柏英打开车门,上车,将车窗摇下,隔绝了车外明里暗里打量的视线。
颜砚侧过身,替对方系好安全带,顺便交换了一个吻:“怎么下来这么早?”
邵柏英淡淡道:“今天工作不多。”
所以就早早下来站在路边等他?颜砚忍不住笑了笑,然后道:“下次到了大楼下,我再跟你联系。”
“好。”虽然不明白他的用意,邵柏英还是点点头。
颜砚想起刚才在车里远远望见的情景,扯了扯嘴角。国安部的部长,站在国安部大楼前等人,这情景,再多几次,估计就会上娱乐头条了。
两人到了餐厅,被服务员领到一个僻静的角落,落座。刚点完菜,便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柏英!”迪克兰远远地朝这边挥手,他身后跟着一个身材火爆的金发美女。
“果然是你们两个。”迪克兰和金发美女走过来,对服务员道,“劳烦把我们的菜上到这里。”
服务员看看颜砚,颜砚点头。
“好的,四位请稍等。”
迪克兰十分绅士的将椅子拉开,让金发美女先坐下,才自己拉住另一张椅子坐下。
“这是艾米。”迪克兰跟颜砚介绍金发美女,“帝国时尚界的著名model。”
艾米先是对颜砚大方的笑了笑:“颜少将,您好。”然后转过头,顽皮的笑道:“邵,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
颜砚一挑眉,对邵柏英眨眨眼,认识?
邵柏英嘴唇动了动,没说话。
果然是认识的,颜砚心道,然后对艾米礼貌的点头:“你好,艾米小姐。”
邵柏英转过头,冷冷地看了迪克兰一眼,才道:“很好。”
艾米似乎很了解邵柏英的脾气,见对方态度冷淡,却丝毫不气馁,继续说道:“前几日打电话时,米勒太太还说,让我有空多跟你联系,毕竟认识了这么多年,我们又是同学。”
邵柏英没接话,他的脸色越发阴沉了,瞥向迪克兰的眼神,冷得能掉冰渣。
迪克兰耸耸肩,做出一个可怜兮兮的表情。
颜砚看了看这两兄弟一眼,见二人都没说话的意思,便主动开口道:“我记得柏英是帝国军校毕业的,艾米小姐你——”
艾米说:“我跟邵是高中同学,跟邵又是邻居。邵从古华夏搬过来,我们就认识了。”
之前在飞船上时,邵柏英说过,他十六岁之前,和母亲一起住在古江南,随母姓。后来母亲因病去世,他便被祖父接到了帝国首城。
邵这个姓,是为了怀念他那个长眠在江南水乡的妈妈,才一直冠在名字前面。
“是这样呀,”颜砚点点头,不动神色地说,“你知道的,柏英的性格沉闷,所以也没听他说起过。”
艾米的脸色顿时显得有些黯然,她勉强笑了笑,说:“邵的性格确实一直都是这样,高中时,他就是如此了。”然后打趣般的调侃道:“当时班上好多女生都想追他,却碍于邵的冷脸,一直不敢靠近。直到现在我们同学聚会,邵还是女生口中兴久不衰的话题呢!”
颜砚意味深长的笑了笑:“照艾米小姐的话,柏英的魅力还真不浅。”
艾米立刻道:“当然。”说完脸微微有些发红,却坦然地偏过头注视着邵柏英,眼中的迷恋的神色一览无遗。
邵柏英对她的目光没有丝毫反应,眼角余光却不由自主的朝颜砚的方向看去。
迪克兰一脸看好戏的表情,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这个,就差撑着手肘嗑瓜子了。
一顿饭就在几人诡异的气氛下结束了。
吃完饭后,颜砚和邵柏英继续回去工作,迪克兰负责将艾米送回家。
关上车门,颜砚看着邵柏英明显不爽的表情,将手覆盖在他的手背上,暗示性地轻轻抚摸了一下。
邵柏英侧过头,清浅的眸子直直地看向颜砚,问:“我跟她没关系。”想了想,又补充道:“除了同学外。”
颜砚将他的手拉至唇边,吻了一下:“我知道。”
闻言,邵柏英眼中的神情柔和下来:“我知道,你知道。”
“可我还是忍不住有些嫉妒。”颜砚用大拇指,慢慢摩擦着邵柏英修长的指尖。
邵柏英不解地看向他。
颜砚自嘲般的笑了笑,说:“我嫉妒她,认识十年前的你。”
大概,这是相爱中的人,都会患的通病吧。时光将你雕琢成了我眼前的你,越爱你,越忍不住想知道,相识之前的那个你,那个青葱年少的你。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不是嫉妒早早便认识了你的人,而是遗憾,没能更早的时候遇见你。
邵柏英似乎明白了颜砚的话,他侧过身体,将头靠了过来,亲了亲颜砚的唇,在他耳边轻声道:“十年前,你见过我。”
颜砚瞪大了眼:“什么?”
邵柏英似乎被他的反应逗乐了,在他耳边低声笑了起来,清朗的笑声,让颜砚的心口发麻。
“以后告诉你。”看着颜砚还是有些回不过来神的呆傻样子,邵柏英在他脸蛋上飞快地亲了一口,然后坐正身体,“少将阁下,再不走要迟到了。”
颜砚回过神来,一边踩动油门,一边眯起眼瞅了瞅身旁的男人,心里暗暗打定主意,今晚回家就严刑逼供!
也许,年少时我们曾擦肩而过,却一个向东,一个向西。不是没能在时光的长河里更早的遇见你,而是那时的我,还没准备好怎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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