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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 爱到疯了/会呼吸的痛 BY 狄恩恩 (点击:914次)

爱到疯了/会呼吸的痛 BY 狄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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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到疯了/会呼吸的痛 BY 狄恩恩

文案
肖哲的心底有个秘密,这个秘密与龙勤有关。
龙勤的心上有永难愈合的伤口,这伤口上刻着唐颂的名字。
唐颂觉得自己只离开了一瞬,可是转眼已是千年。

我是不是疯了
忙碌了一天,死狗一样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
打开门,龙勤把他的脚翘得高高的支在饭桌上,正在压腿。
我扯开嗓子吆喝过去:“把你腿拿下来,装什么芭蕾舞演员。”龙勤看了我一眼,继续压他的腿。
对了,我忘了,他不怕我,从来都不怕。
脱掉外衫光着膀子进了厨房。
这大热天的做饭,罪真不是人受的。
我差不多就是裸着了,汗还是流水一样往下淌。
有什么办法,谁让我是一小破司机,挣得少,偏偏理想还远大,所以什么都得算计着来。空调太贵了,暂时我还不能买。
忙活了半天,把四菜一汤都端上桌,龙勤还在那压腿,心情无端地好起来。
噗嗤嗤地乐,“小勤,来,乖,吃饭了,把腿拿下来。”走过去,轻轻拿下龙勤放在饭桌上的腿。
大概是看见了自己爱吃的凉拌菜,龙勤乖乖地任由我拉着他在饭桌前坐了下来。
夹了几筷子热菜放到龙勤碗里,“来,别光吃凉拌菜,对胃不好。”龙勤听话地把我夹给他的菜都吃掉了。心里十分安慰,小勤的状况真是一天好过一天。
吃完饭,刷了碗,我看着小勤说:“咱出去走走。”小勤眼睛亮起来,一天他就盼着出门这会儿。
钥匙我给他了,挂在他脖子上。
可是他从来没出过门,不用问我也知道,小勤大概还不敢自己出门。
拉着小勤的手走在大街上,心底是从未有过的塌实。
夏日的晚风轻轻地从我们颈间拂过,街上是三三两两的散步的人们,我突然有一种错觉,似乎很早以前我就和龙勤这样生活了,似乎我们能一直这样生活下去直到永远。
絮絮叨叨地给小勤讲着我从前打工那家公司的老板,怎样趋炎附势,怎样溜须拍马,一副小人嘴脸,龙勤似听非听,没有半点反应给我。
我也习惯了,故自讲了下去。
一直走到街角,看到冰淇淋店的招牌,我转头看小勤:“要不要吃冰淇淋?”“恩,要,我要一勺西瓜味的。”一勺西瓜味的?即使这么不合理的话从小勤嘴里说出来也是那么可爱。
“等着哈。”我拍拍小勤的后颈,跑过去排队。
“一盒西瓜的,一盒香芋的。”轮到我时摸出十元钱递了过去。
提着冰淇淋转身,身边没有小勤的影子。
冷汗一下从我周身的各个毛孔冒了出来。
我用力闭了一下眼睛,又睁开,还是没有。
“小勤!”不顾一切地嘶吼出来,我开始沿着来路飞跑,一边跑一边喊:“小勤,小勤!”没有没有,我没看到小勤,恐惧和惊慌象两条毒蛇缠绕着我,胃部一阵阵抽搐,好恶心。
按着不听话的胃四下张望,我怎么可以这么糊涂,就因为小勤这几天的表现正常了就这么放松了警惕,真该死。
扩大了范围,我到处乱走着,呼喊着,看在旁人眼里大概跟个疯子没差别,我也顾不得了。
不想看到人群围堵着的交通事故,不想看到流淌着鲜血的地面,虽然作为一个司机我经常看到这些。
找着喊着,在一个街角看见一小撮人群围成一圈在议论:“看,疯子诶。”脑子嗡地一下乱了,我扑过去,分开人群,龙勤蹲在地上,双手抱着头,眼睛恐惧地看着四周的人,嘴唇不受控制地颤抖着,明显已经在崩溃的边缘。
一把拉起他,揽着他的腰从人群里挤了出去,我恶狠狠地咒骂:“他妈的,快让开,你丫才是疯子呢。”一直坐到家里的沙发上,龙勤还在发抖。
放好洗澡水,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出来轻轻摸了摸龙勤的头发:“乖,洗澡去,出来吃冰淇淋。”“肖哲,我是不是疯子?”龙勤眼神抖着问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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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
“啧啧,你瞧他们俩多恶心,戴一样的戒指,还戴在左手无名指上。”
龙勤和肖哲“咬耳朵”,故意将音量放得很大,让坐在对面的唐颂和靳飞听到。
肖哲忍着笑看着对面新婚燕尔的小俩口。
唐颂对龙勤完全无可奈何,左手下意识地敲着桌面,倒是靳飞看了看自己的左手说:“一样吗,不一样的。”
其实区别外面是看不出来的,唐宋那只戒指的内侧刻着“J.F”,靳飞那只内侧刻着“T.S”,这是靳飞定做时的小小心思,所以虽然只是最简单的铂金戒指,唐颂和靳飞两个每天都认真戴着。
“你们两个也真成,就不怕你妈妈看到啊?”肖哲问。
“我妈?”靳飞向后仰了仰,靠在沙发背上,“我妈现在眼里根本没有我,整天琢磨给唐颂介绍对象,别说我戴个戒指,我在脸上刻朵花我妈都看不见。”
“啊?”肖哲和龙勤一起看向唐颂,目光尽是谴责。
“别,别,”唐颂赶紧洗清自己,“我不说牙疼没去看吗。”
“是啊,我妈现在到处打听着要给你介绍牙医呢……”
哈哈哈哈,肖哲和龙勤再也忍不住,同时爆笑出声。
唐颂和牙医,真是很搞笑的组合。
“你别吃醋啊,咱妈当然还是最心疼你了。”唐颂这话说得言不由衷,脸上心里都满是得意,靳妈妈对他真是好得没话说。
“哼,臭美吧。我告诉你你戏过了。我妈现在恨不得你赶紧有个小孩,她好帮忙带,看你以后怎么演?”靳飞白他。
“山人自有妙计。”唐颂还不慌不忙的……
肖哲和龙勤都快笑抽了……

钢琴
唐颂特别热情地把靳飞按在家里的钢琴前面,要教靳飞弹钢琴。
“我这个年纪学不会了。”靳飞求饶。
“没关系,也不为当钢琴家,学着玩呗。”
“来,手放这……”
“身体放松,别紧张,手,这样……”唐颂把靳飞的手型摆好,
“来,我们从这里开始,多,来,米……”
唐颂一本正经地教了靳飞会儿,突然舌尖贴着靳飞的耳廓舔了一下:“看过《PrettyWomen》吗?”
靳飞蹭地从琴凳上弹起来,“你别告诉我你想和我在钢琴上做?”
就他们俩,做完钢琴就废了。
“嗯,你不喜欢钢琴,那还是去床上吧。”唐颂偷笑着,反正拐到了,哪里做都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内个,我的RP,多么的......
这么快就给番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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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勤日记
刚刚二十五岁就好象得了老年症,把重要文件存到U盘里,U盘锁到小匣子里,小匣子的钥匙——藏的太秘密,找不到了。
都不好意思告诉肖哲,会被他笑一辈子的。
反正今天肖哲不在家,大扫除好了,其实主要目的是找到那串银色的小钥匙。
先从主卧开始,把衣柜里所有的衣服都重新整理了一下,肖哲的衣服一向规规矩矩,该叠起的叠起,该挂的挂好,这个人,越和他相处越觉得他好象大海一样,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太多了。
在挂起的每件大衣口袋里都摸了摸,虽然我不大可能秀逗成这样,钥匙藏在口袋里,但是现在病急乱投医,谁让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放在哪了。
没找到钥匙,到是找到不少钱。几乎每件大衣的口袋里都有零钱,不多,可是……
怪不得我从来没有因为手头没有零钱为难过。
把零钱都放回去,又打开钱包,拿出里面的零钱,放进一个空的口袋里。
感觉很幸福,好象,两个人有了一个共同的秘密。
主卧所有的家具都擦亮,包括放袜子的抽屉,整间屋子亮闪闪的,没有钥匙。
客房简单的多,我们也不大在这边放东西,擦过一遍,没有。
书房里难找的多了,各种小玩意都在这里。
各种各样的小篮子小盒子,奇形怪状的工艺品,窗前挂着我们从海边带回来的贝壳风铃,看着这些东西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经一起去过那么多地方了。
那个风铃是很有趣的,当时在海边我们为了蓝色好看还是紫色好看孩子似的争论了半天,老板察言观色想推测我们到底谁能做主,一下子说蓝色的高雅一下子说紫色的神秘,最后肖哲突然一笑说:好了,两个都买了。
真的,那老板都急出一脑门汗了。
拿湿布逐样擦拭,擦到一个花瓶时不由笑了,这个施华洛世奇水晶花瓶是唐颂和靳飞从奥地利给我们带回来的。
这两个人真在一起了,浪漫的一塌糊涂。
有次靳妈病了,住进医院,唐颂一日三省,端汤送水,事必躬亲,就差没割股相奉了。
那次靳妈出院以后,唐颂基本上就堂而皇之的出入靳家了。
我怀疑老太太早看出来了,只是装糊涂,不然现在怎么不给唐颂说亲了呢。
他们也算苦尽甘来,肖哲和我却一直没有出柜,连想我都不敢想。
肖哲对于他们家老爷子不是一般二般的孝敬。
即使我从来没怀疑过自己在肖哲心中的地位,也不敢拿这事试炼,如果可以,就一直瞒着吧。
一个人忙活了一上午,一无所获。
吃了冰箱里的速冻饺子,睡了一小会儿,起来打扫阳台。
北面阳台有一个专门的鞋柜,收着我们的鞋子。
我把盒子重新摆了摆,快的换季都放在外边,结果翻到了那个盒子。
肖哲给我买的第一双鞋。
傻看了那鞋子好久,有人说爱人就象脚上的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
真的,只有自己知道。
重新把盒子放进柜子的最里面。
继续扫除。
一整天,一无所获。
那钥匙就好象人间蒸发了一般,怎么也找不到了。
难道真的要弄坏那个匣子?
那可是肖哲送给我的,有天去吃“疯狂烤翅”时下雨了,出来还没有停,索性就去旁边转转,紧挨着的是家糖果店,各种各样的糖果琳琅满目,包装精美。
我对糖不感兴趣,但确实喜欢那些漂亮的盒子,逐个看过去,越是这样的时候,肖哲越是喜欢逗我——只准挑一个。
所以现在这个小匣子,连里面的糖一共才二十几元,却显得格外宝贵。
晚饭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很丢脸的问:“肖哲你记得我的小钥匙放在哪里了吗?”
恩?
肖哲想了一想,打开冰箱的冷藏室,拎出串钥匙。
我死了我真的死了,钥匙怎么会放在冰箱里,这事真的是我干的吗?
没脸见人了。
龙勤日记2
肖哲今天要请我吃饭。
活活,为了表扬我昨天自己作了大扫除。
有点不好意思,不过我确实扫除了吗。
哼哼,小区新开的那家烧烤店,叫做“完美生活”。
就是这里啦,完美!
烤肉真好吃,回去我几乎连路都走不动了。
和肖哲联网玩了会儿游戏,我放下鼠标,“肖哲我要洗澡。”
“好,我去放水。”肖哲放下鼠标起身。
“水好啦。”
真笨!我一个人玩着水里的泡泡,满腹幽怨,他怎么不把自己一起放进水里,还用我说吗?
郁闷地把泡泡一个个捅破,到出些精油慢慢搽着,终于忍不住喊道:“肖哲,浴液进了我的眼睛。”
肖哲拉开浴室的门,慢慢走过来,如此十万火急地喊他,他怎么还慢悠悠的。
不过某人看我的眼睛里好像有小火苗在烧哦,好现象。
“肖哲——”
“哪只眼睛,我看看。”肖哲的嗓音沉沉的,好像年代久远的唱片机里放的老唱片,醇厚的让人着迷。
“嗯,左边。”
我翘起了嘴角。
肖哲帮我用水洗了洗, “好点了吗?”
“还是有点不舒服。”我紧紧地巴着肖哲。
“哪不舒服?这?”肖哲的手探进水里恶质地拨了一下。
“呼——”在他耳边吹口气,“这里是不大舒服,你给我……”
……
一个澡洗了快三个小时,两个人才一起出来。
而我自己是被某个人用浴巾裹好抱出来的,但我仍然很崇拜自己,平时没有白去做健身,那么高难的动作都能完成……
岁月
[很多天]
我老爸前前后后一共用过三任司机。
第一个是我张叔。
张叔人长得精神,做事也干练,颇得老爸的赏识,可是只给老爸当了一年司机,就挪地儿了。因为老爸那时还是龙主任,不是龙局。
不知道是张叔的运气太不好,还是老爸的运气太好。张叔给别人开车以后没多久,老爸就连连升迁,很快换了坐驾,老爸的司机也顺理成章开上了当初令张叔垂涎不已的奥迪。
第二任司机是赵叔。
赵叔这人其实不错,就是太直太倔,老爸很不喜欢他。
但是我喜欢他。
因为我觉得他很有气节。
其实老爸也没有什么了不起,连“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是出自李清照的声声慢也不知道,他在我眼里,就只不过是个最普通的老爸。
所以在家里偶尔听到老爸跟老妈说起赵叔多么倔强不通情理,到引发了我对赵叔的好感。
所以每次见到赵叔,我都特别亲热地跟赵叔打招呼:“赵叔叔好。”
弄得他脸红脖子粗的,因为他跟我爸处不来,所以也装不出跟我亲热的样子,这人就是这样一个直人,一点也不会虚以委蛇的那一套。
我就更欣赏他,对他总是格外客气。次次见面都主动打招呼,特别特别有礼貌。
他只干了几个月,就被老爸开了。
后来很多年以后,有一次我在A市的街头碰到赵叔。那时我已经大学毕业,长大成人,他也已经两鬓染霜,人到中年。
老远地他就奔过来叫我:“小勤。”
我停住脚步,像以前一样问候他:“赵叔好。”
他很激动,却不知道说什么,搓着手半天问了一句:“你好吗?”
我笑笑回答说:“挺好的。”
他立刻又紧张起来,就像以前每次见到我一样,噢噢两声,连忙告别走开了。
我想其实他懂得我,我也理解他。
第三任司机就是我肖叔(亏肖哲敢占这个便宜)。
肖哲是我们全家都喜欢的人。
非常非常会处事的那种司机。单位里分东西,根本不用老爸说一声,他就给拉到我家,米啊面啊亲自扛上楼,弄到阳台摆放整齐,连半点都不用老爸操心。嘴又特严,该说的不该说的拎得很清。有时老爸带他上酒桌,中间顺着老爸的意思说上几句话,句句都恰到好处,既不会超越了他自己的身份,又帮老爸把该表达的意思表达清楚了。有的话,老爸确实不适合说,他就轻轻松松地替老爸说了。体贴到这种程度,也难怪老爸对他视如亲人。
肖哲对我老爸忠心耿耿,老爸也没少给他好处。
最直接的比如,单位里分东西,小车队本来给肖哲分一份,老爸那边照样给肖哲弄一份,于是他就拿双份,其他明里暗里的就更不用说了。
我也很欣赏肖哲,有几次听老爸和老妈私底下说起过,肖哲原来在技校混得名声很响,手底下有个几十号兄弟,在东区那片横着走,绰号叫作什么什么龙来着。
当然,给我老爸开了车,他就从良了。
我那个年纪,正如任何一个青春期的少年一样,喜欢的是蛊惑仔,梦想如同赌神一样拥有一手出神入化的赌术,可以快意江湖,所以肖哲=小混混=蛊惑仔=偶像。
可惜这个偶像让我大失所望,每次见了我,不是屁颠屁颠地问我:“要吃面包还是德克士?”,就是紧张兮兮地给我塞钱:“零花钱够不够?”,啰里啰唆像个八婆。
要长大了我才知道,一个人只有太在乎另一个人,才会那么罗嗦。什么都不放心,什么都反复叮咛。因为怕自己心爱的人,受一点点伤。
英雄在我脑海里渐渐淡去,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
后来我遇到了唐颂。
唐颂,是一个很有情调的人。
不只如此,其实他气质高华,如明珠涵辉,我和肖哲,的确都及不上他。
所以,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挣扎过,从前我是再正常不过的人,为了他,我就要成为常人眼中的变态、疯子,我怎么能不怕。
可是他太吸引我,所以最后我这只小飞娥还是扑进了火里去。
[有一天]
有一天在我脑海里记忆很深刻,那天肖哲看到我和唐颂在酒吧后巷接吻。
我始终记得肖哲当时的眼神,漆黑的眸子里除了不相信还是不相信。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就痛了,就丢下唐颂要肖哲送我回家。
我还记得肖哲那天的表情,和外面的夜色一样深沉如水。
我和肖哲在一起以后,许许多多个极乐的夜晚,欢娱过后想起那一夜,我的心都会丝丝作痛,当时肖哲有多难过,多难过,我怎么可以让他那么伤心。
[疯狂的那些天]
我回忆不起来那些日子,断断续续的在我脑海里只剩一些残片。
不是不能面对,是确实不记得了。
吃了很多药那时。有时心情好,医生塞给我的那些药片就偷偷扔掉,有时心情恶劣,就破罐子破摔地把所有药片吞下,换来不知死活的沉沉睡眠。
奇怪的是,当时在医院里周围都是些絮絮叨叨的疯子,也没有觉得怎样绝望,也没有什么害怕,也没想过是不是一辈子就在这里了,天天吃这些白色的药片。
直到肖哲出现在医院,心才尖锐得痛起来,痛得站不住,整个人缩成一团,痛得说不出话来,只会傻傻看着他,如果说以前我没疯,那一刻我也真得快疯了。
肖哲也快疯了,歇斯底里地和医生大吵大闹,一定要带走我。
我看着他和医生吵,全部崩塌的世界又一点点重建起来。
原来都不是错觉。
他对我,不是义气不是同情不是责任。
其实很久以前我的心里就这么偷偷猜过,却又一直不敢相信。
那天终于信了。
[在一起的那些日子]的
我其实是一个超级恶劣的坏小孩。
总想通过爱人的痛苦来检阅爱情的深度。
所以我不大愿意清醒,即使有时候我确实是清醒的,也故意做出疯傻的样子来,然后看着肖哲惶急的样子,心里既痛又开心。
有一天,就是给肖伯伯过生日的那天,我看到了唐颂的车子。
而昨夜,我刚刚跟肖哲一吻定情。
不缅怀是不可能的,我尽量克制,还是被肖哲看破了。
当时肖哲的那个脸色啊,真想当街咬他一口,这人吃起醋来怎么那么可爱呢。
可爱得让人想发疯,所以我就继续疯了下去,当天就毫不客气地把他吃掉了。
肖哲对我是宠到不行的。
他是世界上最最孝顺的儿子,却丢下老爸,和我来到B市,不顾后果,不问前途,只顾我。
那么多淡泊的岁月,一天天从指尖滑过,我们的日子,在他细心地呵护下平静又安详。常常让我想起胡兰成的那两句话: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我所求不多,但愿和他一起,永无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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