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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 倔强之情 上 BY 逍遥的逍遥的尾巴 (点击:299次)

倔强之情 上 BY 逍遥的逍遥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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倔强之情BY 逍遥的逍遥的尾巴

第一章 流浪的狗(1)
我叫林朝阳,从小在这里长大。掌管这条黑街的是葛金盛,葛金盛26岁的时候接管这里,算是当了25年的老板。他现在是个优雅迷人脾气有些怪的老头,从36岁开始就不再使用枪支,随身携带的是一把长柄斧子,手柄很长质地是梨花木结实耐用,光滑但不滑手。十岁那年,我亲眼看见他亲手用那柄长斧把一个叛徒几乎劈成两半,像劈柴那样简单。
所以说,他用不用枪根被没有区别,没有人敢在他背后来一枪或者砍一刀----至少现在没有人敢。但是他喜欢小孩子,所以他劈死了我父亲,我却能毫发无伤从他的口袋里掏糖果或者或者钞票。
我这个叛徒的儿子,由于在叛徒临死之前才知道与之有血缘关系,所以在见识过鲜血与白骨以后还能快乐的继续住在皇涞家混吃混喝顺带着揪痛他妹妹皇澈的辫子。
我对那个叛徒最深的印象不是他的死刑,也不是他的惨叫,而是在我也忘记是多少岁的时候,同皇涞皇澈还有姜言在雨里面打架,正好他路过,于是泥水很不小心的溅上他的西裤。他愤怒的狠狠给了我一巴掌,我的鼻血依然顽强的喷在他的西装上。
最后他把我扔在泥水里,我们四个都只敢在他身后吐口水骂脏话,他若是抽出枪来崩了我,也没人敢怎么样。
所以看见他被杀掉,我反而觉得很愉快。
二十岁那年,十八岁的皇澈同葛金盛的表兄Hunter上床。我实在无法想像一个十八岁的年轻女孩怎么能忍受一个五十岁的老头把手放在她的乳房上,更无法想像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怎么会贪恋一个身材还没发育完全的小丫头的身体,并且娶了她为太太。我只知道,二十岁的时候同隔壁酒馆的女老板Sara作爱的时候,很冷静的对她说:“你三个小时前喝的葡萄酒是1960年的马尔贝克,产地或许是Médoc。”
所有同我上床的姑娘都嫌我不够专心,我总是注意哪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比如内衣上的蕾丝花边,或者口红的优劣。我只知道女人的身材还是大胸脯和圆屁股的好,像麦当娜或者李纹那样的才能满足男人的欲望,无奈世上不可思议的事情太多,爱情即是其中之一。
因为皇澈的关系,皇涞的父亲在Hunter那里谋了个不错的差事,连带着我和皇涞也一步登天,在葛金盛的地盘上闹得鸡飞狗跳他也不生气,偶尔我们偷运大麻或者倒卖小药丸,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我们在他眼中还是个孩子。
二十一岁那年,皇澈成为葛金盛的情人,整日被他按在床上无限度的索求。
他们皇家还真有这方面的天赋,就冲他那张颠倒众生的小白脸……
我不管这些,依旧抱着我的大胸脯姑娘喝花酒。偶尔葛金盛下个命令让我干掉这个干掉那个,我也只是讨价还价,除非真的非我不可,否则一律打太极。
本来以为我就这样胡乱的过完我的一生,知道那天一个脑袋进了水的混蛋绑架皇澈借以威胁葛金盛。葛金盛的决定是给了我一把枪,他说:“你已不是个孩子了。”
是的,我已不是孩子了。不能靠撒娇来推脱一切。
我用枪杀死了我最好的朋友,他为我挨过打,代替我成为葛金盛的男人,为我忍受被男人按在床上用各种奇怪的方式对待的疼,为我做尽一切。
临死前他对我说:“死着比活着幸福。”
我的子弹穿透他的眉心,他死的没有痛苦。
我也没有眼泪。
后来我知道他早已染了艾滋,葛金盛为了谋利不知让多少个男人睡过他。
这真是个冰冷无情的世界,我想。
接下来是皇澈发了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把枪杀了Hunter,又想杀葛金盛,结果只有是失败,皇澈和她的父亲,被扎在塑胶口袋里面活活闷死。
葛金盛强迫我在旁边看,我就在一旁看着,不出一言,依然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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