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现代] [都市童话]孽缘 BY 张鼎鼎 (点击:391次)

[都市童话]孽缘 BY 张鼎鼎

←点击可下载保存txt~扣除钞票1

引用:
                 

                                欢迎来到☆地狱十九层☆=\(^o^)/


由于还木有注册到地狱,所以只能阅读部份内容哟,请注册或者登录,谢谢^-^


地狱小说文库立志推好文~不文荒~欢迎爱看BL的你加入哦>_<~



+部分预览+


孽缘
作者:张鼎鼎
文案
这个故事在脑中放了两三年了,对于故事中的那两只,俺并不喜欢,但总是想起,已经快成怨念了,所以终于下定决心写出来。
从第一眼,李威就不喜欢王晶,这样女气的家伙真是令人厌恶。
从第一眼,王晶就不喜欢李威,这样看不起他的家伙早晚都要被他报复!
文章类型:原创-耽美-近代现代-爱情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都市童话
第一章
在很久很久以后,一个自诩精通五行八卦阴阳风水的人对我说,我是逢五大变,我才恍然,是不是一切,早就有了定数?
我第一次见到王晶时,十四岁,正在上初三。勉强的说,我也算是八十后的人,不比那些正宗的八十后后的,我们并没有享受过太多的福利,没赶上大学扩招,也没赶上宿舍改革……当然,这些都和我无关。
也没有那些传统的福利,比如子代父职,比如集体房……当然,这同样和我无关。
我的意思只是说,总之,很不幸的,出生在八十才才冒尖的我们成了改革的试验品,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中学的摇号。
第一年实行摇号,很多规则都没有建立起来。于是,我就被摇到了K市的8中,这个学校并不糟糕,但也说不上太好,勉强划分的话,可能是中等偏上的水平吧,而以我本来的成绩,是应该上重点的。
我的父母都是生意人,对我的学习并不是很重视。当然,他们也提过要花钱走关系,不过却让我拦住了。当时的我,心高气傲,自认就算在最烂的学校也能考出最好的成绩,就算只是在8中,我将来也绝对是能上K市一高的。
当然,我最后之所以会留在八中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们家一个拐弯的亲戚在这里当教师。从辈分上来说,我应该叫她姑姑,她是我爷爷的哥哥的女儿。我的爷爷和他的哥哥都是在我出生前就去世的,所以,那一房的亲戚也就不怎么走动了。但总归还是亲戚,吃了两顿饭之后,我的父母认为我能在八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所以也就这样定下来了。
其实,在知道这件事后,我倒还有点别扭,我不想走后门,一点都不想。
我的父母是在我出生一两年后就开始做生意的,他们不懂金融不懂贸易,连管理学这个词当时都没听说过,不过那是一个只要做,就会赚钱的年代,又赶上了八八年的抢购风,所以,在那个年代,很是赚了些钱。说不上富贵,但也足够在K市这个中型城市衣食无忧了。
在万元户都要被羡慕的年代,我们家的产业也会被人说成是暴发户。而像我这样的子弟,很多都成了纨绔。在我父母的那些朋友中,我可以算是一个异类,我的学习成绩足够那些用小碗喝红酒,穿着没有剪掉标签的名牌西装的生意人羡慕,这也令我的父母脸上很有面子,提到我都是一脸骄傲。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多有天赋,或者多有自制力的人。我同样爱玩爱闹,在兜里不缺零用钱的时候,也自有一帮同龄人以我为中心行事。我之所以能保持这样的学习成绩是因为一本画册。
那是一本外国画册,我看到的时候,它已经只剩半本了。那些文字部分很可能被家中的保姆撕了包什么东西用了,就连那仅剩不多的图画部分也沾满了油污。但是,那些图画还是那么美丽,特别是其中的一个城堡。
新天鹅城堡,我在后来才知道关于这个城堡的故事,但只是那个图片也足以令我痴迷。
那时候我才刚刚上小学,不过六七岁的年纪,但是也是知道美丽的。我完全被迷住了,觉得自己如果此生不能到那里去一次,那真是死也不甘。当然,当时我还没有这么明确的想法,我只是觉得我要去,我一定要去!
我拿着那个画报,对父母说,我要去那里。在我的记忆里,我的要求大多都能得到满足,我本来以为这个也一样,就像我要去动物 ...
................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啊酸 录入币 +1 2008-12-17 18:29
金钱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能解决我;暴力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能解决你!

TOP

番外回家
--------------------------------------------------------------------------------
猛地惊醒。
在看到身边的人后,我才缓缓的松了口气,除了他,我不让任何人睡在我的旁边,所以现在躺在床上的,一定是他。虽然知道这一点,我还是探过身,看了他的容貌。
坚毅的眉,挺直的鼻梁,长而直的睫毛。一直以来,李威哥都长的非常英俊,现在更是充满了男子气概。
这样的人正直、公正、照顾朋友,孝顺父母,骨子里都透着一种叫责任感的东西,可以说,和我是两个世界的。如果有天堂和地狱的话,我一定是要进地狱的,而李威哥,就算上不了天堂,也绝对和我这种要下十几层地域的人不同。
也许是察觉到了我的动静,李威哥眯了眯眼,翻过身,随手拍了拍我的头:“快睡吧。”
简单的话,我却几乎没哭出来。
小时候我很爱哭,但只要我一哭,那个应是我母亲的女人就掐我,一边掐一边骂,渐渐的,我也就学会了不哭。再之后,我上了小学,有一两个老师非常具有女性情怀,对我的柔弱非常表示怜悯,于是我又学会了在需要的时候哭。
我长的女性化,力气也小,无法和那些强壮的男生抗衡,于是,我就只有用可怜,用可爱,用撒娇,用种种手段达成我的目的,同时,对那些天生就拥有一切的人恨的要死。
一直到现在,我都恨那些人。
生来就有父母的疼爱,有女生的爱慕,有男人的力气,有种种一切我渴望而不可得的东西,虽然我现在已经拥有了更多的,但对这些人还是非常的厌恶。
也许是因为厌恶的太多了吧,所以,我爱上了一个这样的人。也许不是爱,因为按照专家们给出的答案,真正的爱情是短暂的,而我对这个人,却执着了将近二十年!
我明知道这个人对我一点心思都没有,明知道做朋友会更好一些,却千方百计不死不休的扒着他,有时自己想想,都觉得荒唐可笑,但却控制不了,一想到这个人要离开我,要和其他人结婚,我就要发狂。
所以,不管施展多么肮脏的手段,不管被怎样的厌恶,我还是将他留了下来。
他不爱我,甚至是恨我的,愿意和我在一起也不过是无可奈何,这个人就是心软,如果他心硬些,也许也摆脱我了。
看了眼旁边的表,已经快六点了,我的睡眠很少,以前也不过睡三四个小时,现在虽然每天都躺在床上六个小时以上,但其实不过是因为我贪恋和他一起躺着的感觉,睡是睡不着的。
他今天要回家,想到这里,我打消了继续躺下来的打算,下了床,向外走去。
腰有些酸,昨天做的有些多。要让别人知道了一定要说我贱,整个过程都是我自己在做。
是我将他的东西舔硬了,是我给自己做的润滑,然后还是我自己坐上去,来回的扭屁股。
我这算什么?服侍别人强奸我?
不,也许更正确的说法是我在强奸他,因为我是做被插的那个,所以这个感觉弱化了很多。
煮粥,蒸馒头,炒菜,榨果汁,他做饭的手艺要比我好的多,但我却更喜欢给他做,看着他吃我做的饭,就有一种满足感,就仿佛,真的和他成了一家人。
“从此以后你就是我弟弟!”
这是他十五岁的时候对我说的话,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不嫌弃我,第一次把我当亲人看。
那时候,除了瞬间的感动外,我更大的感觉是愤怒——你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凭什么做我哥?那时候他对我越好,我越烦,越愤怒,于是,终于酿成了那场大祸。如果我能早一些醒悟,早一些明白,也就没有了后面的这么多事。
也许我不会像现在这样有钱,也许我和他也要为房子、工资或者家庭中的某些事挣扎,但想来,应该要比现在幸福吧。
把炒好的菜放在保温箱中,我到浴室洗澡,虽然有抽油烟机,但不可避免的,身上还是会沾染上油烟味。
昨天已经洗过了,是他帮我的,这么多年下来,他对我也比过去好了很多,一开始的时候,就算过程中再激烈,最后他也是转头去睡,当然也只是装睡,他是彻底的直,对我也没半分爱意,勉强和我在一起,要是还能舒坦的睡着了才是怪事。
洗好澡出来,他也醒了,正半靠在床上眨眼。他小时候就有这样的习惯,醒了之后并不马上起床,而是要在床上靠一会儿,有时候他醒的很早,但就这样一靠,就把时间磨蹭过去了,往往连早饭都没时间吃。
他妈妈以前为这事说他,他总是拿出苏东坡的名言:“小睡之美,无与伦比。”
在刚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是醒了就起来,现在能靠在床上恢复以前的习惯,也证明,他对我的戒心,渐渐的淡了吧。
“起来吃饭吧,你今天不是要回家吗?”
他看了我一眼,想说什么却没有说,点点头,去了洗手间。我把空调关上,拉开窗帘,外面看起来倒是个好天,我把被窝也抱了出来。我没有请佣人,这是我和他的家,我厌恶任何人踏进这个领域。
片刻,他擦着头发从浴室里出来了,他总不喜欢用吹风机,在我拿吹风机追了他几次后,他终于在冬天用了,但在其他季节却是怎么也不用的,我知道过犹不及,也就不再强迫他了。
“过来一起吃。”
“好。”
并不饿,其实我以前根本就没有吃早餐的习惯,往往是一杯苦咖啡打发,但是,就像我喜欢和他睡一张床一样,我也喜欢和他一起吃饭,而且他这次回去后,又要过两天才能回来。
“早上,就不要这么麻烦了,煎个鸡蛋就可以了,做这么多菜,又吃不完。”
“鸡蛋吃多了也不好,而且,我反正也没什么事。”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
其实我倒不是骗他,发展到我这个地步,要想做事的话当然每天都可以忙不完,但如果有心放权的话,也是可以很清闲的,请的有CEO,具体的琐事自然可以不去管。
这种事他也知道,不过他也知道,我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对于权利更有一种病态的执着,要我什么事都不做,那是千难万难的。只是,对于我来说,权利虽然可贵,但和他,还是不能相比的,否则当年我也不会把那百分之十五的股份给他,也不会看着吕光去找他。
当年,那的确是一场冒险的赌博,我虽然说还年轻,有机会,但从高处摔下过的人,要想再爬起来,却是更难的,当年的敌手不知道有多少要踩踏。
其实,我之所以会那么做,也是有一种绝望。
什么都失去了,也就彻底干净了。
如果真的什么都没有了,也许我更会做的不是东山再起,而是从华山上跳下去吧。
为什么是华山,因为那是他最喜欢的一座山。如果说新天鹅城堡是他的梦想的话,那华山就是他的一种情怀了,这种情怀大部分像我们这么大年龄的人都有过,在那个电视刚刚普及的年代。
那时候他总说,有机会的话要去一趟华山,如果不是那一年的暑假我拉着他和我一起卖刨冰,也许他就去了,也许,也就没有了后面的这些事。
我摇摇头,把那些念头甩了下去,想那些有什么用,都过去了,再想也是无法改变的。
他吃饭的速度快,很快,就吃完了,他放下筷子,我也站了起来。
“继续吃你的。”
“我吃好了。”
他看了眼我那还剩一多半的粥,我连忙把旁边的果汁喝了,他向来浪费粮食,有时候宁肯自己难受,也要把东西吃完,他饭店里剩下的菜也都是找人收了喂猪,从不会随意倒掉。
“这些等我中午吃。”
我面不改色的撒着谎,他不在家,我也是大多出去的,这些东西自然是要扔的,不过,不要让他知道就是了。
他点点头,道:“那去换衣服吧。”
我一愣,他又道:“你今天和我一起回去。”
有那么一瞬间我有些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慌里慌张的说了一句傻话:“你的车送去保修了?”
“没有。”
“啊?”
“你不想和我一起回去吗?”
“不是不是,是,不是。”我语无伦次,暗暗的拧了一把才震惊下来,“我是说我想。”
“那走吧。”
我晕晕乎乎的回到房间,拿头碰了三次墙才算冷静下来。
他的家,我不是没有去过的,他的父母,我也见过很多次,但自从我们真正的在一起后,我就再没有去过。
我想,他的父母也模模糊糊的知道我和他的关系了,毕竟,这么多年了。但是他的父母不说,他也不说,我当然,也不会说。
于是,我们就僵在了这里。对于我来说,得不得到他父母的承认是无所谓的,只是,他愿意带我回去,那就是说,真正的接受我了。
我糊里糊涂的换了衣服,和他下了楼,也不知道是高兴多一些,还是悲伤多一些,但总之,还是满足的。
他的父母见了我,都是一愣,但表现的还算客气,没有了前几年的热络,不过也总算没有拿扫把赶我。
“爸爸!”
“宝贝!”
他喜笑颜开的弯下腰,抱起那个扑到他怀中的小东西,那是他的儿子,李平。他没有结婚,那个东西是我找人帮他生的。并不难,一些精子再加一个女人就可以了。
天天和他在一起,他的精子我不难拿到,而女人,也是有钱就可以找来的。他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直到我把儿子给他抱在面前。
开始,他对这个儿子是有些抵触的,不过渐渐的也就接受了,他是一个传统的人,总想要一个后代。
只要是他想的,我都要帮他办到,而且,有一个儿子,他父母那边,也就不会有那么大的阻力了。
这个孩子一直养在他父母这里,他每星期回来两天,带着他去公园,去上街,去吃饭,爬到地上给他当马骑。
我不是没有过妒忌,但没有后悔,我知道,有了这个儿子,才算断了他最后的退路。从此以后,只要他看到李平,就会想到他这个儿子是怎么来的,也就会想到我,会想到我这么多年是怎么对他的。
当然,他也许还会想到,我做过的那些对不起他的事情,但,他是一个心软而又正值的,就算想起那些,也会再想我对他的好。
我对不起他的,已经发生过了,而我对他的好,却是一年比一年多,比例也就会越来越大,虽然永远也不会消失,但却会慢慢的被掩盖住……吧。
“老妈,我想接小平到我那里住几天。”
“啊。”
“就这个周末,星期一我去送他上学,然后你去接他就好了。”
他的老妈还有些犹豫,但是他的儿子已经欢呼了起来,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我不喜欢我和他的家中多一个人,但我知道这代表着他对我的认可,于是,第一次的,我看着那个越来越像他的家伙顺眼了很多。
作者有话要说:俺知道,这个结尾很多人都是有怨念的,但俺真不知道要怎么继续下去了,真要编还是可以编,但那就是彻底的狗血了
俺说过,这个文是有原型的,-_-!
虽然现实中的那两只当然不是这样的,可是有些事情有些性格当然都是真的,俺加了很多虚拟的成分,自己回头看,也脱离了原本的样子,不过俺不想脱离的太不成样子(已经不成样子了!)-_-!
甜蜜的番外,不是不能写,但俺一想到那两只亲昵的搂搂抱抱,就觉得恶寒,所以,也就只能这个样子了。好了,这一篇完全结束,鞠躬!谢谢各位一直以来的跟随,谢谢!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