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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 网游之与光同尘 附番外(14.9.3) BY 谦少 (点击:3476次)

网游之与光同尘 附番外(14.9.3) BY 谦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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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是只天才,林郁是只宅男,林郁是只理工男,林郁的思想回路和正常人不同。
林郁是只正在暗恋中的天才理工宅。
林郁暗恋的人,外貌技能点满,运动技能点满,高富帅。就连在游戏中都自带主角光环坐拥软妹子无数。
手残又脱线的林郁,为了接近暗恋对象,只能在游戏中,一步步,变强大!
嗯,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一定是这样的。
校园背景,键盘网游,采药种田,只卖剧情不卖萌。
这文不是用来接档明恋的,是自己无聊时候写的一篇轻松文。
啦啦啦,我走鸟。
内容标签:游戏网游 情有独钟 豪门世家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郁,程曦 ┃ 配角:易云攸,白小胥,宛然一笑 ┃ 其它:网游,种田,暗恋倒追
第1章 林郁
开学不到一个月,军训还没结束,社团招新活动已经开始准备,学生会里也忙碌得很,毕竟不仅学校社团的招新的很多程序要通过学生会,学生会自己也要招收新人。再加上校庆和校园十佳歌手比赛都要开始筹备,
T大的学生会活动基地在英语学部,是个被分隔开的小礼堂,这两天里面忙得很,到处是拿着报表跑来跑去的学生会成员,在这一片混乱中,唯独在接待区的沙发上,躺着一个悠闲地玩着掌机的“大爷”。
“我说,程曦大少爷,你能发发善心,帮我们整理一下报表吗?”说话的人,是抱着一大堆报表的宣传部部长于嫣。
躺在沙发上的“大爷”换了个姿势,活动了一下手腕:“不能。”
“喂!”于嫣被他气得不行。
程曦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
九月底天气不算炎热,他穿了简单的牛仔裤和球鞋,格子衬衫,头发没染也没烫,但是挡不住他眼睛狭长,一管鼻子笔挺,照样是最年轻最有朝气的俊美。只是随意地一瞥,就看得于嫣红了脸。
“以后别穿太鲜艳,鹅黄色不适合你。”他轻描淡写地说完,又埋头玩游戏去了。
于嫣怔在了那里。
说不清是尴尬还是别的什么情绪,在整颗心脏里都炸开了,脸上烧得火辣辣的。
早就知道长得帅的男生不太会照顾别人情绪,也早知道这个叫程曦的家伙从大一开始就是风云人物,一到社团招新,不知道多少社团过来抢他去做门面骗小学妹,平时学校论坛评点校草从来少不了他,连学校拍宣传片都请过他去。在学生会待了两年,他神出鬼没,却经常出现在学生会女成员的谈话中,和他的脸一起出名的,还有他的冷漠、嚣张、脾气坏……
但是年轻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往往是没有理由的。
自己情商不算低,会化妆,会搭配,早已经不是刚进大学时候的那个懵懂的菜鸟。身在学生会,和他接触的机会远比那些只能在学校论坛上花痴的小学妹多,有时候还能在学生会的聚餐上见到他。就连今天的开场白,也是想过无数次的。
但还是被他一句话败下来。
大概这世上总有些事,是你无论怎么谋划,都得不到的。
-
学生会长沈泽进来的时候,程曦已经换了个姿势,靠坐在沙发上,把脚搭在茶几上,仍然在专心致志地玩游戏。
他的脸长得是时下最流行的那类帅气,身材也修长,就算表情冷漠坐姿嚣张,也是一副相当好看的画面。
“别把脚放在茶几上……”他手上拿着新一期的校刊稿子,一见程曦这样子就皱起了眉头。
“你回来了。”程曦干脆利落地暂停游戏,关了掌机,放进口袋里,站了起来:“明天有什么安排,一次性说完,我要回去打公会战了。”
“明天早上八点,你去小广场那边,去韩语协会的招新台那里,晚点到也行,但是一定要站到下午六点。韩语协会的会长答应只要你帮他们站一天,回头就去游说那个赞助了他们的韩国烧烤餐厅来赞助十佳歌手比赛。”
“我九点到。”程曦也不和他多说,双手插在 ...
................

金钱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能解决我;暴力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能解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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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日两天给看完了,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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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秦夫人
对于秦夫人,林郁一直处于半知半解的状态。
他对人情世故不太懂,尽管程曦跟他解释过自己家里的事,但是他对秦夫人的理解,也大概只是“一个对程曦不好的妈妈”而已。
到美国已经半年,研究生要自己做课程计划,林郁就算在国内也不是每天投入全部时间在学习上的那类人,在这里时间更宽裕许多,研究生最重要的是要在权威杂志上发表论文,他住在学校新建的New Ashdown宿舍,像在S大一样,堆满文献,专心做论文。倒是程曦有点忙,毕竟初来乍到,又是另外一个金融体系,光是了解业内现状就费去不少时间。何况华尔街成名几十年,蛋糕已经被分得差不多,短短一条街上,到处都是如雷贯耳的垄断集团。美国这样的社交社会,他顶着黑发黑眼,进社交圈都比别人难一些。
好在他毕竟是程曦。
事情一件件理好,晚宴,重要的会面,投资,林郁的入学典礼……他在两个城市都置办了房产,做空中飞人,难得给自己放个假,飞到剑桥市来找林郁,带着野餐篮去查尔斯河划帆船,躺在林郁腿上跟他聊最近发生的事。
偶尔他实在脱身不了,林郁也会去找他,他在曼哈顿买了房子,屋顶有露天游泳池,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鲜花,林郁不会游泳,坐在池边玩水,等他忙完。
好在他一般很快就会来找林郁,他身型似乎还在拔高,因为有健身的习惯,肩宽腰窄,穿西装很好看,一边解着衬衫扣子一边走过来的时候,林郁总会有瞬间的失神。
还好,他还是那个程曦,会在闲暇的下午教林郁游泳,会在匆匆告别的之后朝他温柔地微笑,揉揉他的头发,也会在深夜上床时候小心翼翼,用不会吵醒林郁的力度轻吻他脸颊。
纽约快要下雪的时候,程曦接到一封信。
那时候林郁正坐在壁炉前面看书,地毯被火光照得温热,碟子里摆着中式的点心。
林郁听见程曦叫自己的名字,茫然地抬起头。
程曦的眼睛里似乎藏了什么东西,但转瞬即逝。
他说:“小鱼,你愿不愿意和我去见一个人?”
“什么人?”
“秦夫人。”
-
到香港的时候,正好是凌晨。
这是一座不下雪的城市。
程曦上次来这座城市的时候,还是被秦夫人关起来的时候了。
但这次见面却不是在秦家老宅,而是在秦夫人名下的一处别墅里。
印象中,秦夫人不是喜欢养花的人,这栋房子却有着规模颇大的玻璃温房,里面长满了不知道是雏菊还是什么的草花,是浅粉浅白色,与外面肃杀的气氛俨然是两个天地。
秦夫人坐在落地窗前,看着玻璃温房,房间里明明很暖和,她的腿上却盖着毯子。
程曦一进房间,她就感觉到了。
“来了?”
她说着,转过头,却没看见意料之中的那个人。而站在门口的青年,比半年前愈加挺拔,似乎早已在异国他乡扎根,假以时日,必将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
“小鱼在睡觉。”程曦简短解释:“转时差。”
“哦。”短短半年时间,她却憔悴许多,大概是不再独揽大权的缘故,原本总是高高盘着的头发也放了下来,身上披着柔软披肩,如果不是依旧出众的美貌和眉眼之间那份杀伐决断的英气,大概会被错认成另外一个人。
“就等晚饭时候再见吧。”她仍然是习惯自己做决定:“你飞了那么久,应该也累了,先下去休息吧。”
这样干脆利落的作风,让人连关心地问一句都不能。
-
林郁站在门口,有点紧张。
“其实我算过,我从小到大遇到的人中,能接受我性格的大概在千分之三,”他绞紧了手上的袋子,跟程曦解释:“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相信数据的……”
“没关系的。”程曦带着笑拍了拍他肩膀:“结果并不重要。”
门打开了。
“夫人请两位进去。”出来的是老林。
林郁局促地看了一眼程曦,后者牵住他的手,走进了房间。
秦夫人仍然是上午时的姿势,听见声音,转过身来。
她调查过林郁,家世清白,出类拔萃,只是性格孤僻,好在并没有太大的攻击性。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一直没有看过林郁的照片,今天,还是第一次见。
“你就是林郁吧?”她对着林郁微微点头。
林郁紧张得有点结巴。
“是……是我。”他看了一眼程曦,事先背的介绍词忘得差不多了,茫然地把手上的礼品袋往前递:“这是……礼物。”
秦夫人勾了勾唇角,推动轮椅,朝林郁靠近。
程曦惊讶地皱起了眉头。
他早上和秦夫人那一面见得匆忙,并不知道她其实是坐在轮椅上,以她的性格,不到身体坏得不行,是绝不会愿意坐轮椅的,港媒向来无孔不入,竟然漏过这么大的新闻。
林郁按捺住了想往后退的冲动。
还好,眼前的中年妇人,虽然长着带侵略性的美貌五官,和严肃冷漠的神情,但她嘴角勾起来的时候,其实和程曦是一模一样的。
-
林郁在这里住了三天。
林郁没有再见过秦夫人,倒是程曦,在三天后的晚上,被叫了过去。
当时天已经黑透,坐落在半山的别墅里灯光昏暗,花房里却灯光通明,隔了落地玻璃窗,仍然可以看见那里面茂盛的草本植物,花开得正灿烂。
程曦陪她静静坐了一会。
说起来,母子之间,倒难得有这样平静相处的时刻,不是程曦刻意疏远,就是她想要囚禁程曦,这还是第一次这样心平气和,没有各怀心思地坐在一起。
“多久了?”程曦忽然问她。
她看了一眼程曦,才意识过他问的是自己的病。
“不久,年前才知道的。”她侧过脸看花房,嘴唇苍白:“常见病而已。”
“什么常见病?”程曦不是会被她轻易敷衍过去的。
她笑了一笑,那笑容很冷,像是在没心没肺地庆幸,又像是在嘲笑自己这一生枉与他人做笑谈。
“癌。”
-
往后的事情,其实都没有太大波折了。
她的身体急剧直下,秦家那边的权力是早就交出来的,秦赟年纪还小,秦家那些老人都不是吃素的,一个个都想当摄政王,连港媒小报都暗自嘲讽,笑他们吃相难看。
毕竟是林家嫁出去的女儿,那边也隐约得到风声,遣了她弟弟林丹朱过来看,程曦当时在这里,出门的时候撞见自己这位“小舅”,也是三十岁的人了,苍白肤色,优柔寡断的神色,林家这些年每况愈下,他当记首功。
这世上有些事往往就是这样,宁愿拿给别人糟蹋了,也不愿意给你,但凡心性小一点,都要气出心魔。当年林辰碧如果有半份家业傍身,在程家面前腰杆子能硬上一点,结局也不至于那么难看。
好在,她都不在乎了。
秦赟也来过,不过不是探病,而是来问什么东西,关起门来谈了什么,谁都不知道。只是秦家的这位新家主最后是摔门而出的,气冲冲走了,从此直到她死,再没来过。
程曦一直留在这里。
癌细胞转移,她时日无多。再耀眼的美貌,也一天天枯萎下去,渐渐消瘦,苍白,进食困难,圣诞节之后,她一直靠点滴维持。精神渐短,一睡就是一天。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她却一直是冷硬固执的样子,打探消息的不是没有,只是她手段仍然狠厉,三番两次,起念头的人就少了些。
程曦一直陪着她。
她冷漠、独断、蛮不讲理,愚昧,无数次想绑住他,也曾是他最大的阻力。
但她却从来没有放弃过他。
所以他陪她到最后。
-
她走的时候,寒流来袭,是整个冬天最寒冷的一天。
程曦坐在她床前,彼时她已经昏迷整整三天,后事都已办好,这边的习俗是嫁女不归,她是要葬在秦家的。
凌晨时她醒过来,窗外草木挂霜,温房里花开正盛。
她很平静,跟程曦说了一阵话,就算在最后关头,她仍然神志清醒,条理清楚,秦家家大业大,她接手这许多年,虽然常常被那些长辈掣肘,也留下许多后路,而今都交付与程曦。
她知道这些事,所以恨程则钧,当初程曦被刺杀,她找上程则钧,程则钧说形势比人强,说情非得已,说程家无数双眼睛在看,牵一发而动全身。
铁了心要狡辩的话,借口何止一百个?
只是都过去了。
这世界很凉薄,人活着,才有情分,有顾忌,往后她走了,程曦是砧板上的肉,他才二十岁,上大学的年纪,如何敌得过那些虎视眈眈的老怪物,她再怎么竭力多活一两天,也无法护得他周全。
当初程曦拿话激她,怪她束缚他,怪她不放他自由,说她不为他计深远。其实私生子哪有什么深远,他本就是她二十年前偷出来的一个宝贝,见不得光的孩子,是那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能活一天,便是一天,她若死了,洪水滔天,她也管不了了。所以她才到死也不放心。
然而这些话,她都说不出来。
她是林家长女林辰碧,巾帼不让须眉,平生难有小儿女情态。唯一一个她会对他说软话的人,已经于二十年前,与她恩断义绝。
这些话,直到最后一刻,她都没说出来。
她只是告诉了程曦那些密码,那些路线,那些无路可走时可以投奔的人,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她连遗书都已写好,是怕自己病重之后头脑不够清晰,错漏了什么。
最后是凌晨,很冷的天气,她躺在床上,嘴角露出苦涩笑容,看着程曦说:“以后的路,你都要自己走了……”
她这样要强的人,到死都不肯插管,硬捱着痛不肯注射杜冷丁,到了这时候,仍然没有一句温情的话。
程曦不说话,只是握住了她的手。
他小的时候,曾经很想牵着她的手,一起放学,像任何一个有父母的孩子一样,和她絮絮叨叨地说一些学校里的琐事,然后开心地踏着夕阳一起回家。
在他的梦里,她的手总是温暖的。
然而如今她病体支离,瘦骨嶙峋,被病魔苦苦折磨,却只有他来陪她走这最后一程。
“没什么大不了的,”程曦看着她的眼睛告诉她:“我会过得很好,我是你的儿子,不会那么容易被打倒,你要安心,要相信我。”
她的眼皮垂了下去。
“对不起……”
“没关系。”尽管知道她不一定听得见,程曦却仍然用从未有过的慎重回答她。
你生我下来,已经是百般困难,以后的路再难走,也是我自己的命数。这世上有百种出身,没有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生为男子,本就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所以没关系。
母亲。
-
她的遗嘱,是要将遗体火化,送去云南。
程曦并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他去了那个地方。
那是个漂亮的山谷,湖水清澈,遍地牛羊,在湖边的草地上,开满了早春的野花,一枝一枝在风里摇曳着,和她花房温室里生长的那些花一模一样。
早在二十年前,她也许来过这里,也许和谁在这里有过一段非常难忘的时光,以至于她在余下的二十年里,一次一次地回想,死也要死在这里。
-
她的葬礼半个月后,程则钧主动找了程曦。
他给程曦打了电话,问了程曦最近的工作,在国外的生活,语气始终平静。
有什么好痛不欲生的,他有他的事业,有他的家庭,早在二十年前做下决定的时候,就已经尘埃落定。如今半生已过,他是程家家主程则钧,万事皆足,春风得意。
有什么念念不能忘的,不过是一个错误的故事,而他也走了最正确的那条路,年少轻狂,凭着一股血勇出走,但人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当年及时放弃未必是错,停在那时候是最好的,不必被时光打磨,不必被世俗折辱,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人……
但是程曦跟他说:“秦夫人给了我一块玉,和阗玉璧,她说,如果真到了无路可走的时候,就拿这玉璧跟你换一点东西。”
程曦说:“她这些年,活得并不开心。她说过,早在二十年前,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就并无吸引力。我知道,她是为了我,才一直活下来,她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前段时间才那样反常。因为她不信你。”
这世上已经没有支撑着她活下去的东西了,家人凉薄,婚姻交易,而她爱过的那个程则钧,早已死在北京那场铺天盖地的大雪里,死在云南那个开满野花的山谷里,剩下的这个人,与她只是陌路。唯一支撑着她苦心经营的,只是程曦。她不敢信程则钧,所以不敢死。
-
程曦不说,程则钧几乎要忘了。
那块玉,是程家祖传的,唐朝传下来的玉璧,程家都用来给长孙戴着。古人以苍璧礼天,他当年是怎么说的去了?是“这块玉正合了你名字”?还是只是笑着,把这温润的古玉递给了她。
后来回了北京,程家得他悬崖勒马,已经是喜出望外,那块玉,他说丢了,他们也不追究了。
原来她一直留着。
程曦说她活得并不开心。
但人活一世,并不需要每件事都开心,他当年也不开心,但这些年下来,再重的伤口都能被抚平,往事再不堪,忙起来就好了,人是活在责任里的,不需要你动,生活自会推着你走。一切都会过去,他做了对的决定,万事都在意料之中。没什么大不了,他没有错,也不必伤心。
程则钧在书房里略坐一坐,感觉自己好了一点,开始看文件。
一看就看到了凌晨,看见窗外透进的光,才知道天已经亮了,桌上满是烟头。
他下楼去休息,看见妻儿都坐在桌边吃早餐,看见他下来,都怔住了,大惊失色。小女儿程昀似乎想说什么,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妻子把刀叉重重地摔在盘子里,似乎隐忍着满腹怒火,推开椅子,起身走了。
他懒得去管。
只是到洗漱的时候,他才知道妻儿为什么惊讶。
不过一夜而已。
镜子里那个向来挺拔精神的中年人,原本墨黑的鬓角,已经全部斑白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放秦南的,还是主角两个人的?
第114章 秦陆(一)
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是有意,是无意?是心照不宣,是小心翼翼,还是看到什么都会想起那个名字,念念不能忘?
南仲远第一次看到秦陆,是在第一次天之涯大赛的时候。
他不是喜欢热闹的人,之所以过去,也是因为朋友都在,那时候陆沉和程曦还没闹翻,宛然一笑和程曦尚未勾搭到一起,他过去看了看,到处都是熙熙嚷嚷人群,又是夏天,展馆里热得很,他正准备回去,转头看见一个人,抱着手,坐在逐鹿那一堆人的最里面。
那件黑T恤,秦陆穿了很多年。
他天生适合穿黑,清俊面容,神色冷峻,只要坐在那里,就有一种「我不认识你们」的疏离感,看着就让人觉得冷。
南仲远看了看他,转身继续走,听见背后有人问程曦:「那个很拽的人是谁啊?」
他没能知道他的名字。
后来逐鹿风头渐盛,他在店里做菜的时候,无聊了,也翻翻论坛,上面有人吐槽逐鹿的廘战性格太臭,他看着,忽然想起那天看见的那个穿黑T恤的青年,笑了一笑就过了。
游戏里面也有排名,他是公认的第一浣花,也有人在论坛上凑出全服最强阵容,后排的最强阵容就是他和廘战。
也排PK榜,看见他的名字排在自己后面,不禁想,以那个人高傲的脾气,大概是没法忍受自己的排名在浣花后面的。
程曦过来找他帮忙的时候,他正在做菜,他开玩笑,说程大少爷竟然搞到这样狼狈,程曦说:「我迟早得收拾廘战。」
不知道是这个名字触动他,还是因为想起了某个身影,他直接洗了手,开电脑。
珍贵的野生竹荪,匆匆丢进锅里,赶到二区,逐鹿的一帮人早等在副本门口,看见那个人,高高站在一棵树上,也是抱着手,理都不理人,他看着就笑起来。
副本最终是过了。
程曦投桃报李,把过屠龙副本的秘诀给了他,他其实对游戏里的事无所谓,毕竟做菜才是他主业,不过当廘战过来要和他PK的时候,他答应了下来。
自然是被打得很惨。
就算不在乎游戏,身为男人,还是有胜负欲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赢的那个人明明很开心还是要装成一副很拽的样子,就觉得很好笑,忍不住想呆在他身边,看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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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廘战:当我的徒弟要听话,不能到处乱跑,我叫你你就得过来。
【队伍】嗷嗷嗷:好。~\\\\(≧▽≦)/~。
【队伍】廘战:别卖萌。
他自己也摸不清,为什么要做廘战的徒弟,但是呆在他身边久了,渐渐就明白了这个人,他其实很好懂,他的世界很简单,冷漠是面具,高傲是外壳,用某句烂俗的话来说,他其实是个好人。
一个孤独的好人。
他上线的时候,常常看见廘战一个人呆在各种副本里,打钱,刷怪,打钱,刷怪,他不会当生活玩家,但是他操作很好,他在游戏里总是独来独往。
但是每次南仲远一上线,他就发现了,速度之快,以至于南仲远怀疑他是不是一边打怪一边在查看好友列表。
他的固定句式是这样的。
【私聊】廘战对你说:我在XX副本,过来。
于是南仲远就乖乖跑了过去,用脆皮小弓手号跟着他上刀山下火海,偶尔操作失误扑街了,还要被「师父」教训。
廘战大概不知道,每次论坛上有人开帖骂他,就会有个小号,在下面默默刷上几排的「祥瑞御免」,这个小号也被论坛上的人称为毁帖狂魔。
逐鹿的线下聚会,南仲远没去。
第二天他上线大概三秒,廘战发私聊给他:昨天的聚会你没去。
和廘战呆久了的人都知道,他的肯定句式,可以是疑问句,可以是惊叹句,偶尔还带着点谴责的意思。
【私聊】你对廘战说:我家里有事,就把号借给小鱼了。
廘战停顿了一下。
【私聊】廘战对你说:要和帮派成员保持良好的关系。
南仲远笑得从椅子上栽了下去。
南仲远其实并不太清楚,他为什么要对廘战这么迁就。包括后来他捉弄林郁,为什么被廘战知道了,他会这么慌张。
原来他叫秦陆。
都说当局者迷,他是真的迷了,不然也不会抛下店里生意天天往秦陆家跑,他总是记得那个秋天,天高云淡风轻,秦陆家的桂花树开得满院子都是香味,厨房的木窗户明亮,他站在流理台前面,切干丝,切鱼肉,切萝卜雕花,秦陆蹲在地上给他择菜,听他絮絮叨叨地说话,他不知道为什么到了秦陆面前有那么多话说,秦陆其实是一个很沉默的人,很难想象,他这样清瘦的人,也会有那样强大的力量,足够他将所有的秘密和生活的重量,一肩扛起。
他这么喜欢和秦陆呆在一起,就算他不说话,只要知道他在这里,就莫名地觉得开心。
他开车来,开车走,下雨天,秦陆送他到村口,站在国道边,被雨打湿的野菊花在路边一丛一丛开着,秦陆打着伞站在夜色里,那样沉默,他伸出手去和秦陆挥手,告别,后视镜里,那个人抬了抬手,最终仍然只是沉默。
他给秦陆买衣服,买鞋子,难得逛街,看见什么都是秦陆秦陆,这个鼠标秦陆用起来一定很厉害,那个帽子秦陆一定很喜欢,走过一个店,又折回来,只是因为那件T恤和秦陆喜欢的款有点像。晏斯梵笑他疯魔,说:「真是嫁出去的南仲远,泼出去的水。」他提着满手东西,只是笑,他不知道是什么让他这样开心,他不知道这种东西,也许就叫喜欢。
他找程曦要了专业电子竞技俱乐部的电话,问清楚可以让队员线上训练,兴冲冲带着一堆东西去找他。
秦陆不肯去。
他气得口不择言,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固执,面子真有那么重要吗,这比他在网上代练要轻松赚钱得多,为什么不去?
秦陆没说话,只是进房间,把他送的东西都拿了出去。
他说:「这些东西你拿去退掉吧,退不掉的我再给你钱,这些钱是这段时间你带过来的食物的钱。」
厚厚一叠。
他带过来的那些大闸蟹鳜鱼海参芦笋竹荪……,还有他在那个没有冷气的厨房里满心欢喜地做出来的菜,都被他折换成了这些钱。
南仲远打开了他的手。
他是这样好脾气的人,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开的店常年亏本,朋友来了倾心招待,就是程曦那样大爷般地点菜,他也只是笑眯眯的。
他砸了整整一套厨具,摔坏三张椅子,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做菜。
店员都被他吓得差点辞职了。
他是南家老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少爷,谈过几场平淡的恋爱,开了一个亏本的店,做一碗兰州拉面的成本都在三位数,但是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些人,生活里最大的障碍就是钱。
他不知道,他带过去的那些食物,其实远超过秦陆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他也并不知道,秦陆身上穿的黑T恤,是二十块一件的普通款,而他带过去的T恤上印的,却是阿玛尼的标志。
他不知道,在那个没有冷气的厨房里胡天胡地做菜,芦笋取尖,鲫鱼炖了汤就扔,上好的明前龙井拿来做虾仁,番红花只取一点花蕊,而秦陆始终不置一词,这就是对他最大的包容。
他更不知道,喜欢其实是很难的事。对于秦陆来说,就是很难的事。
抛下代练,抛下工作,陪你在厨房来待上一下午,就已经是他喜欢的表现。
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用你的钱,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告诉你,你自以为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对他来说,其实是破绽百出。因为喜欢,所以就算他是这样高傲的人,就算你打开了他的手,他也只会蹲下去,把散落满地的钱,一张张捡起来,寄到你的餐馆。
对于有些人来说,喜欢,本就是一件奢侈品。
喜欢就意味着包容,意味着妥协,意味着默不作声地把你造成的乱摊子收拾好,秦陆是那样沉默的人,他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做好一切,然后看着别人离开。
-
很多年后,南仲远仍然记得那个夜晚。
他呆在人群中,很不开心,他喝了酒,难受得要吐,他收了很多礼物,见了很多朋友,被起哄着做了很多事,但他还是这样不开心,他的心脏上像缺了一块,什么都填不满,就只是空在那里。
最后他发短信给秦陆。
他说:师父,我难受得快要死了,你告诉我怎样才能开心一点,我只想要一个能让我开心一点的生日礼物。
秦陆回他信息,让他下楼。
他跌跌撞撞跑下楼去,铁制的楼梯那么窄,不知道谁家的玫瑰开了花,暗香浮动。月光昏黄,路灯下站着那个人。
忘了是他先开始的,拥抱,接吻,像陷在绝境里的野兽,那样绝望,那样开心,他活了二十年,第一次知道喜欢原来这么痛,痛得心脏快要裂了,但只要待在这个人身边,就觉得有一种苟延残喘的安心。
他是南仲远,总是笑眯眯的好人。这世上有那么多人能得到他的笑脸,却只有这个秦陆的人,能让他在二十岁生日的晚上,生平第一次,落下眼泪来。
作者有话要说:
廘战大人你的意思是:「我知道我们没有结果,但是你愿意疯我就陪你疯,直到你觉得不好玩的那一天为止」吗?
第115章 秦陆(二)
很艰难地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是不是像坐在候机室里看电影,笑得再开心,也要提防着时间,知道这些不过是建在浮萍上的快乐,下一刻就要毫不犹豫地起身离开?是不是像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人,偶尔捡到一点珍贵的东西,又幸福,又可怜?
也有过快乐的时候,寒冷冬天,滴水成冰,院子里落满了雪,依偎着坐在火炉边,讲一点无关紧要的事情。晚上烫火锅,鸡汤做底,翠绿的生菜码在碟子里,牛羊肉切成薄卷,野花椒调了麻辣味的酱,热腾腾的捞起来,带着笑吃下去,一直暖到心里。
他甚至种了菜,在秦陆家最温暖的房间发豆芽,每天去看,嫩黄的芽冒出来,让人有一种一切都很好的安心感。
但是,冷战是谁先开始的呢。
又是因为什么事呢。
记不清了。
是因为自己买了昂贵的生日礼物,而他不愿意收。还是因为那次喝酒回来,玩游戏身上沾了香水味,他却不置一词。是因为无论自己怎么折腾,他都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还是因为过年那天吃过年夜饭,他跑去郊区找他拜年,满心欢喜带着一堆东西过去,他却已经睡了下来,开了门之后,也是让自己早点回去,毕竟第二天还要去长辈家拜年。
一件一件小事,一点点积累。
南仲远不知道,这个人到底喜不喜欢自己。说是两个人谈恋爱,其实更像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他一笑自己就兴高采烈,他面无表情自己也不禁揣测他心情,但至始至终,只有自己一个人情绪热烈七上八下,他却始终无动于衷。
他常计划两个人的未来,夏天去哪里度假,店里要装一套很好的电脑,以后秦陆就可以住在他店里,中秋节要去乡下收野蜂蜜给秦奶奶喝,所以先买辆越野车……
而秦陆从不回应。
他从最开始的兴高采烈,到最后的心灰意冷。有时候他想,也许秦陆是太孤独了,所以不愿意失去自己这个朋友,也许他对自己,根本没有感情。
但总是不甘心。
秦陆从来不骗人,一定也不会骗自己,他愿意跟自己在一起,就一定是喜欢自己的。他一遍遍这样告诉自己,最终却还是骗不过自己。
这次分手,没有大吵大闹。一场冷战之后,他没有再找秦陆,秦陆也没有找他。
整整一周,他都窝在店里,不回家,不出门,店员怕他饿死,每天忧心忡忡。
他等了整整一个月。
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游戏里没有私聊,他甚至偷偷上秦陆的号看过,发现他昨晚上刚刚登陆过,在骷髅海打了一夜怪。帮派里没有PK,没有屠龙,他一点都不忙。
但他就是不联系自己。
南仲远再找不到理由。
消沉两个月,家里人先着急了,南家大姐难得从国外回家探亲,清点人数,发现少了个弟弟,知道原委之后,直接杀到店里来。
南家有四姐弟,大姐叫南子瑶,也是颇为传奇,年轻时候在国外读书,未婚生子,对方是保守的欧洲家庭,还有点小贵族血统,男方左右为难。她索性没结婚,一个人带着孩子过。现在的工作也颇离经叛道,读的是金融,做的却是服装设计,还做出了一点成绩,和南爸爸关系不算好,难得回来一次。
那段时间南仲远消沉到谷底,上一次出门还是易云攸回来的时候,如今春暖花开,他一个人躲在餐馆里。
南子瑶看他这副样子,把他臭骂一顿,和南妈妈打了声招呼,直接拎了他出国散心。
南子瑶定居在法国,天气明媚得很,浪漫的国度,到处都是花,南仲远状态太差,被她扔在家里,帮她看孩子,小女孩子金发碧眼,用中文叫南仲远舅舅,要他讲睡前故事,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南仲远曾经一度想研究法国菜,人生规划里也有来法国喝红酒这一项,只是此刻时间心境全是错的,就算开着敞篷车去长满薰衣草的农庄晒太阳,也根本没有看进眼底。
南子瑶说他没出息,不过一段感情,痛了就放手,多简单,为此失去生活的乐趣更是不值得。说他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但是她不知道,一片叶子,其实是挡不住视线的。
会被挡住的人,都是心甘情愿的。
整整一个夏天,他像活在冰川里,心里万丈寒冰,一点阳光都晒不进来。又像是手上捧着一把火,已经烧得皮开肉绽,却死都不肯放手。
因为他知道,那个叫秦陆的人,是不会来找他的。如果自己放手了,就真的完了。
最后是南子瑶看不下去,找了朋友的豪华游轮,扔他上去做环球旅行。海阔天空,环游世界,希望应接不暇的风景能帮他转移视线,实在不行,船上那样封闭的环境,满船青年才俊,如花美眷,说不定也有段艳遇。
然而不能。
他看过巴塞罗拉美轮美奂的建筑,看过希腊海蓝色和云朵白的屋顶,看过巴厘岛无边界游泳池外的美丽风景,却还是心不在焉。
到曼谷,停船上岸,泰国佛教盛行,在寺院外面看见小孩子卖鲜花结成的花串,他不信佛,觉得好看,也买了一串。寺院里的金身佛像,眼睛低垂,充满怜悯。
他在船上上国内网站,看见天之涯大赛的冠军仍然挂在头条,共同捧起奖杯的六个人,秦陆仍然站在最边上,面无表情地把手搭在奖杯上,仿佛他是被拖过来的充数的,只想快点弄完回家睡觉。
他点决赛视频,打不开,打电话给程曦,那家伙大概是在开酒会,语速快得很,他说程曦你有天之涯决赛的视频没有,可不可以发给我一份。
程曦说:“我买一送一,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
“秦陆奶奶上个月去世了。”
-
他订的是最早的一班飞机,在云海里穿梭了四个小时,他眼睛都没闭一下。
到S城时已经是深夜了。
打不到的士,他先去餐馆拿车,S城已经是初冬,草木挂霜,他一路跑过去,午夜街道这样寂静,只有他的脚步声在回响,路灯昏黄,街道两旁一片漆黑,而他心里没有一点恐惧。
要快一点,再快一点,快点去他身边,告诉他,没什么大不了,你并不是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我还在这里。我会一直陪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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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陆刷完最后一个副本,准备睡觉。
他最近常常失眠,对于他这种没什么娱乐的人来说,失眠是很麻烦的事情。
他住的地方很偏,晚上很安静,但是他躺下不久,就听见狗叫声,有什么人匆匆忙忙在晚上跑,然后院门被敲得震天响。
他披上衣服去开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去开门的时候常常会有种错觉,或是希望,以为门外面会是他响的那个人。
然而这次是真的。
月光如水,草木挂霜,那个人穿着长袖T恤站在门外面,明明冻得瑟瑟发抖,看见他,又勉强想要扯出一个笑容来。
“我投降了。”
他打开门,一言不发给南仲远披上衣服。
“去烤火。”他听见自己平静的声音:“你在发抖。”
-
南仲远披着秦陆的衣服,无聊地坐在床上。
他又冷又饿,如果不是秦陆问他吃了饭没有,他都想不起自己从上飞机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
他其实有点忐忑,毕竟,虽然他的性格出了名的好,但是像这样放□段来主动投降,一厢情愿地跑到这里来,还是第一次。
没关系的。他安慰自己,就算是石头又怎么样呢,只要自己愿意,一点一点努力,总能捂热的。他又没有赶自己走……
房间里还是原来的样子,整洁得几乎没有人气。南仲远坐在床上,踢到床底下一个纸箱子。
纸箱子是打开的,好像主人刚刚还在翻看,因为来了客人,只能匆匆忙忙把它推到床下面。
箱子里的东西很多,放在最上面的,是天之涯的获奖证书,然后是一个按照秦陆的弓手制造的模型,是奖品,再往下,是一沓照片。
最上面的一张,是一对陌生的年轻夫妇,第二张,是秦奶奶和年幼时秦陆的合照,第三张,是他勾着秦陆的脖子,开心笑着的自拍。是他拿着秦陆手机拍的,不知道秦陆什么时候印了出来。
照片上,秦陆仍然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看不出情绪,仿佛被拉着拍照是一件应付的事,就像过去的很多次他让南仲远心灰意冷的时候一样。
大概是经常拿出来看的缘故,照片的边角都有点磨损了,南仲远再往下翻,一叠照片,都和这张一模一样。
他印了几十张照片,只为了留住两个人在一起的样子。他把南仲远和他家人的照片放在一起,却从来没有跟他说过一句喜欢。
明明应该开心的,南仲远却忽然觉得心酸。
-
秦陆进来的时候,南仲远正拿着那叠照片好整以暇地坐在床上等他。
以他的熟悉程度,第一眼就看出了那叠照片是什么。
南仲远摆出了“你需要给我一个解释”的表情。
“吃面。”秦陆就像没看到一样,把煮出来的面放在桌上,表情镇定得一如往常。
南仲远看了他半天,秦陆脸上不露一丝破绽,坐在床边。
“秦陆你过来。”
秦陆走过去,南仲远跳起来,直接拖住他手臂,手脚都缠到他身上:“已经被我抓到了你还装,快承认你爱上我了!快点!不然我把这照片贴到你家门口!”
“你不饿吗?”秦陆平静地问他。
“少废话!”向来笑眯眯的南大店主也发飙了,扒在他背上,勒着他脖子:“快承认!不然勒死你!”
秦陆无奈地看了他一眼,抓住他手臂,把他扔到了床上,南仲远还要起来再战,他一只手抓住南仲远手腕,把他推倒,用膝盖压住他的腰,继续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你这是恼羞成怒!”南仲远没有一点还手之力,只能语言攻击,拼命挣扎。
秦陆手臂一横,压住他胸口,捂住了他的嘴。
高傲如廘战大人,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耳朵在发烧的。
房间里气温很高,南仲远出了一身汗,额头上的头发被汗打湿了,眼睛直直地看着他,他的皮肤白,出国几个月也晒不黑,眼睛里总是带着笑的。
秦陆松开了手。仍然压着南仲远。
南仲远却不吵了,只是看着秦陆,仿佛是太久没有看见,所以要把这几个月的分别都看回来。
“秦陆,你知道我这几个月在想什么吗?”
秦陆摇头。
“我这几个月,一直想跟你说,秦陆,我不服。我们之间没有深仇大恨,没有父母插手,为什么不能在一起。我不要这样不明不白地结束,我不要以后你和我分道扬镳成家立业,我不管你有什么隐衷,有什么顾虑!我要回来找你,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缠你一天。直到你终于能对我笑,能承认你喜欢我。”
“但是我现在不这么想了,”南仲远看着他的眼睛,轻声地说:“我投降。”
你无动于衷也好,你毫无回应也好,你一言不发也好,你这样一辈子也好。
我会一直在这里,不是为了等你说喜欢我,不是为了僵持出一个结果,只要现在这样,两个人呆在一起,就算磕磕碰碰,也要一直呆在一起。
我总有一天会懂你,你总有一天会信我。
我不要输赢,我只要你。
南仲远没能说出更多的话,因为秦陆俯身下来,压住了他。
-
南仲远一辈子都记得这个夜晚。
因为特殊的意义,因为痛。
比想象中更痛,但也一意孤行地做了下去。
南子瑶总要他好好想想,总要他想清楚,弄明白,不要吃亏。其实谈恋爱哪有什么清楚明白,不过是心里喜欢,于是一往无前。不用想后果,不用想明天,粉身碎骨尸骨无存,也不过是因为爱。
窗户里透出微微的光来,房间里有一种朦胧的明亮,南仲远趴在床上,后背上全是细密的汗,秦陆侧过头来,笨拙而小心地亲吻他。
南仲远闭上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疼,眼角有点湿润。
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的,他太纵容这个人了,只要是他想要的,怎么样都没关系。只是被他亲一口,连心脏都疼起来。
他低低地叹息了一声。
“回不了头了……”
秦陆回答了他。
“嗯,不回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困~
第116章 林郁和程曦的生活(一)
林家住的家属楼,还是当初林爸爸刚结婚的时候分的房子,林爸爸是地道的学术派,不会钻营,林妈妈虽然厉害,也懒得和那些老师争,何况林爸爸还常常劝她什么「人不过一个身体,能住多大的房子……」,久而久之,林妈妈也不计较这个了。而且后来林郁在这房子里出生,林郁姥姥在这房子里去世,这旧房子里存了太多回忆,虽然林妈妈给人鉴定古董也收了两套房子当谢仪,也没想过搬出去。
采光不算好的楼道里,林郁正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缓慢而小心翼翼地往楼下走。
林妈妈手里拿着一堆东西,还在不断地拉开拉链往里面塞。
「这个是上次你爸爸弄出来的硫磺……」林妈妈又把一团沾着泥土的黑呼呼的东西往林郁包里塞:「这是我的徒弟挖到的何首乌,你要炖给程曦吃,不然用脑子太多头发会变白的,你看他爸爸头发就白了,说不定有遗传的。」
林郁继承了林爸爸的好脾气,耐心地等她塞完。背包里的东西太多,他下楼的时候重心往后仰,防止自己摔下去。
林妈妈把林郁送到楼道口,像是想起什么,又从睡衣口袋里往外面掏……
林郁还想看看她掏出了什么东西,结果她掏出来之后,直接往林郁口袋里一塞。
「是什么?」林郁好奇地问。
「回去再看,回去再看。」林妈妈一个劲地把他往前推,程曦的司机就等在外面,程曦这两年性格收敛,车的颜色也没以前张扬了,家里常开的几辆车,都是黑灰色系。这次他去了香港,司机开了他常开的那辆卡宴来接送林郁。
林郁满头雾水的上了车,还忍不住询问地看着林妈妈。
林妈妈情绪热烈地朝他挥手告别。
根据林郁对林妈妈的了解,她这么开心,一般不会是什么好事。
-
自从林郁拒绝MIT留校任教的邀请决定回国之后,已经过了一个月了,这还是程曦第一次出差。
当初拿到Ph.D学位之后,他就未来发展方向简单和程曦交流了一下,后者知道他想回家,也没说什么,只是迅速处理好了相应事务。三年下来,他在那边的基业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真要收起来,也是一个不小的工程。林郁这样对商业完全没有概念的人,看程曦连加了几次班,也觉察到了不对劲,问他:「我们要走很麻烦吗?」
「不麻烦,」程曦一边整理资料,一边跟他说:「梁园虽好,非久恋之乡。何况,我也想回去看看,那里现在是什么样子了。」
自然是欢迎的样子了。
秦夫人临死前给他留下大笔遗产人脉,还有几个别人欠她的大人情,他本来就不是无能之辈,在美国打拼三年,已经长成幼虎,隐隐有崛起的势头,别说秦家,现在程家想要动他,都要掂量掂量,万一弄不死,他逃出国去,就是个大祸害。
何况程则钧近年来偏倚他颇多。
秦夫人生前担心程则钧不管他,是做好最坏的打算,现在看来,程则钧虽然不像她那样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扶持程曦,也多多少少起了点作用。至少现在程曦家里的保镖比以前少了两个。
林郁对这些都是浑然不知,他拿了学位回国,还是决定在S大做事,其实国内物理界R大研究所才是圣殿,但林郁是这么跟林爸爸说的:「北京有坏人。」
林爸爸皱起眉头:「什么坏人?」
「捅了程曦一刀的坏人。」林郁认真跟他解释:「而且我觉得我应该没有能力给理论物理的发展做出划时代的贡献,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添砖加瓦,所以没必要去R大。和家人相处也很重要。」
林爸爸虽然平时总站在化学研究者立场上和林郁一争短长,但是对自家儿子还是很支持的,当即拍得桌子上茶杯一震:「什么没必要去,林森都能去,你为什么不去,你比他聪明多了!你这是堕落。」
「我没有林森聪明的。」林郁很自卑地告诉他:「他比我专注,发散思维和空间想象力都比我好……」
「好个屁!」林爸爸气得头发都快竖起来,看见林妈妈在一旁一副「我听不懂我在神游」的样子,十分不开心:「当初就是你不肯让他去上少年班,现在好了!连R大都不肯去!以后林子源要笑死我了!」
林妈妈不为所动,嫌弃地瞥了他一眼。
「不许欺负我儿子,你自己进了R大研究所吗?林子源拿□□津贴你为什么不拿。一家人活着开心就得了,比什么?」
林爸爸被骂得灰头土脸,摸了摸鼻子,装作没听见,端起茶来喝。等林妈妈去厨房了之后,又从正在收拾书的林郁身边「路过」,低声利诱他:「你要是能拿到R大研究所的邀请,我就带你去我实验室看我做的辐射跃迁课题。」
林郁从小就很听话,还是很好骗:「只要拿到就行了吗?」
林爸爸神色凝重地点头。
「这样我就可以跟林子源说你是不想去R大研究所了。」林爸爸趁林妈妈不在给林郁宣扬自己理论:「这是身为学术工作者的尊严,你妈妈不懂的。」
-
林郁背着一个巨大的包,慢慢地沿着草坪往里面走。
他是有点迟钝的,看见玄关有鞋子还没反应过来,进门之后,才看见程曦靠在客厅的沙发上,翻一本财经杂志。程曦经常飞来飞去,所以他看见程曦也不惊讶。
「回来了?」程曦抬起头来,看见林郁脸上表情,朝他招了招手。
林郁走过去,程曦帮他把背包取下来,看他似乎有点沮丧的样子,摸了摸他的头。
「怎么不开心?」
「我妈妈说白小胥来找过我。」林郁一脸苦大仇深:「他说我出国很久,很想我,问我毕业没有。他说帮派里的人也经常问起我,还有你。」
「所以呢?」程曦耐心地等他说完。
「我觉得情绪很低落。」林郁皱着眉头:「从理论上来说,人完全成年,工作之后,就不能像大学时期一样和朋友交往那么密切了。但我还是觉得很孤独……」
程曦无奈地叹了口气。
林郁这个人,在个人的情感上,无论是友情,还是对生活的感悟,都是有些迟钝的,而这个社会无法影响他,所以他要到经历了才知道,成长,就意味着失去。年轻时候的朋友,大学时的室友,游戏里的帮派成员,曾经一起下副本的那些生活玩家,还有那个,总是在床上练着奇怪姿势瑜伽的、虽然很嫌弃还是会给他带饭的白小胥,以后都不会总是陪在他身边,大家都成年了,各自有各自的生活。
人长大之后,更重要的是伴侣,是家庭,以后还会有子女。所以成年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防备越来越重,越来越成熟,越来越现实。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终丢失了那个年少时的自己。
而程曦不准备教会林郁这些。
「如果感到孤独,就应该多联系,这样就不会感觉孤独了。」程曦想了一下自己行程表:「这个周末,邀请白小胥来吃饭吧,刚好阿梵也在国内。」
「那游戏里的朋友呢。」林郁问他:「我最近在写论文,如果把吃饭的时间压缩一下,每天就可以玩一个小时游戏。」
程曦摇了摇头。
「帮派里的人都换了一茬了,大家都已经散了。」没人懂曾经身为逐鹿帮主的程曦,说出这句话来,是怎样的心情,但他的神色却始终平静,甚至为了安慰林郁,带着点微笑:「但是秦陆他们都在的,而且天之涯大会就要开了,联系一下卡王他们,周末一起过来玩。」
三年前天之涯改版,就渐渐走掉了一批人。
再后来,程曦忙着工作,林郁要做课题,写论文,拿学位,渐渐也上得少了。
宛然一笑去ChinaJoy做了showgirl,毕竟逐鹿元老,程曦允许她代表逐鹿进入天之涯游戏的展台,也算小红了一把。在那之后,她开始接这之类的工作,渐渐就离开了逐鹿。青柠果拿到了冠军手办,理想实现,于是履行和爸妈的约定,开始专心学习。阿塔玛之戟工作变动,流夕七月谈了恋爱,PP和药药药上了高三。
曾经如日中天的逐鹿,那些元老,耀眼的名字,一起下过屠龙副本,爬过天都峰,在自家的「逐鹿城」前合照过的人,都渐渐散了。
让人惊讶的是,留到最后的,竟然是最意想不到的两个人。
卡王和廘战。
最后他们去了饮血之刃战队,天之涯改版之后第三年,在职业战队连续包揽两年冠军之后,饮血之刃再次以玩家战队的身份杀入总决赛,最终苦战BO5,以3:2的比分拿下冠军。
然后就有了外挂。
最开始只是刷钱,渐渐有了PK挂,有了装备挂……
最后剩下的人,也不多了。
铁打的游戏,流水的玩家。
最开始为了一个目标而奋斗,挂着同一个帮派头衔,一起刷副本,一起打帮战,叫着师父,一起下师徒副本,带着小号练经验,跑地图,刷师门任务,一起死出屠龙副本,一起建设自己的帮派,最后都各自散去。
人生其实很短,网络很大,那么多新游戏,往后的日子里,也不会再遇见。
林郁曾经在大家都散得差不多的时候,再上过一次线。
碧海平原变了样,他有点无所适从。那天似乎是什么活动日,很多人在打一种会掉红包的怪,他遇见了馨馨可儿。曾经总是一见面总是要给他使绊子的女孩,这次难得地没有说什么,只是在附近频道里说了句:你还在啊。
林郁不知道她是不是说给自己的。
他也不知道,这句话背后,其实也隐藏着那么一点点伤怀。就算她曾经很讨厌那个子非鱼,就算她曾是那个虚荣的,浮夸的馨馨可儿,可是时光荏苒,最后竟然在满屏的陌生名字里,看见熟悉的三个字。恩怨都已淡去,剩下的,只有时光的重量。
时光是最强大的东西,那些熟悉的ID,那些ID之后曾经并肩战斗过的人,那个打了鸡血一样的高中生,忙里偷闲的上班族,书呆子,带练,大学生,又宅又腐的女生,总是在帮派聊天里互相吐槽的人,都各自散去了。
从此一别就是一生。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很努力的写,因为自己也玩过游戏,有过萍水相逢一起下副本的人,也有过一个公会努力奋斗的同伴,还有我师父,还有一起陪我下龙之谷副本的杰哥,陪我在天龙的西湖看夜景的朋友,教我买雪球来扔。
但渐渐都失去联系了。
以后应该也不会遇到了。
大学毕业之后,同学都四散,渐渐明白为什么成年人会觉得孤独。
所以,如果大家现在身边有好朋友 ,一定要珍惜,如果在游戏里,也要和身边的朋友好好相处。
能常聚最好,如果不能,也不到让自己分别之后觉得可惜。
下章或者下下章大概是林郁和程曦番外的网络版写完,也是这篇文的网络版出完的时候。因为程曦和林郁的番外比较长,所以会一半放在网上,另一半(带H)的放在实体书里。
实体书会在JJ和微博还有读者群通知大家,如果能放H不会被抓的话也会放进去。
说这句话也许有点早,但现在的心境忽然很想说。
谢谢大家陪我一路走下来,也希望大家陪我一路走下去。
第117章 林郁和程曦的番外(二)
只要有吃的,白小胥向来是很快到的。
林郁向来迟钝,虽然白小胥这人蹭吃的时候皮很厚,但在别的事上是脸很薄的,这三年来的收获,他除了拿到一个在黎老怪手下连读的名额之外,总算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了什么。
这点什么,是在他和晏斯梵之间的。
不过也只有一点罢了。
晏斯梵天生一副好皮囊,桃花眼男女通杀,出身不俗,性格也是慵懒款,不吝啬享受,玩得雅,又玩得杂,身边来来去去的人不少。白小胥这点段数,还看不懂他。
偶尔,也有好好相处的时候,他那个百鬼夜行的店,开门都看心情,十天倒有七八天是关门的。天气好的时候,白小胥背了书包去他那里做作业,他那阁楼的窗户尤其漂亮,是当初一个古代建筑群被拆迁的时候他整扇买下来的,古朴木色,精致雕花,窗外桃花一开,整条巷子都美得像画一样。晏斯梵懒洋洋靠在床边的黄花梨罗汉榻上,就着明前龙井,翻一些五花八门的书,白小胥就坐在地上,在他身边写作业。偶尔他看累了,靠在窗边发一会呆,回过神来,摸摸白小胥的头,一般会得到白小胥「你好烦!」的评价,偶尔还会叫着「不许摸我头!」炸毛,不过等他从碟子里拿点点心喂给白小胥吃,白小胥一般会悻悻接了,然后继续写作业。
但也只有这点了。
白小胥虽然看起来凶巴巴,其实最单纯好懂,当初恨得程曦要死,看程曦被抓走还是一样着急。他对晏斯梵也是色厉内荏而已,等到后来,林郁和程曦都走了,他学校的师兄弟都各奔前程,他和晏斯梵一起待在S城这孤岛上,倒也渐渐有了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至少,现在他那蓬蓬的卷毛,晏斯梵是可以随便摸了。
「到了到了!」车还没进车库,白小胥就使劲拍车窗,晏斯梵停车,他推开门就跳了下来,林郁正站在草坪上拿着水管浇花,看见他朝自己冲过来,呆呆地看着。
白小胥直接一个饿虎扑食把他扑倒在草坪上。
「说!有没有被万恶的资本主义腐蚀掉!黎老怪一直跟我念念念,都烦死了!」他按林郁在地上,跟欢欣鼓舞的某种大型犬一样,无数个问题一起砸下来:「MIT好不好玩!你是最年轻的博士吗?有没有好好扬我国威!你的论文是扰动理论相关吧,快来帮我写作业……」
就算是林郁这种属于顶级CPU的大脑,也有了一种负载太多要被烧坏的感觉。
于是他决定从难易程度依次解决。
「我不是MIT最年轻的博士……」他扶正歪了的眼镜,耐心地跟白小胥解释:「最年轻的是20岁毕业的,学数学的。」
「又是那群投机分子!」大概林郁走了之后,白小胥受过隔壁「小白宫」宿舍里面那群学数学的智商欺压还是怎么的,忿忿不平得很。
「至于资本主义,我个人不太喜欢聊政治的。而且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扬我国威,但是涉及到国家的问题,我都会以我国宪法为理论基础,跟他们好好讨论,直到意见达成一致……」
林郁还在努力回答白小胥的问题,后者已经在研究他的手表了。
「这是钚238核电池的表吧,黎老怪说你们可以把钚238核电池做到硬币大小……」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抓住后背上的衬衫,拎了起来。
「谁,放开小爷!」白小胥挥着手臂想挠袭击者,却被扔到了一边的草坪上,林郁获得自由,慢吞吞地从草坪上爬了起来。白小胥在草坪上打了个滚,指着袭击自己的晏斯梵大叫:「你为什么摔我。」
晏斯梵笑着指了指正把林郁扶起来的程大BOSS。
「等他来了,就不是摔一下这么简单了。」
白小胥对程曦还是有点怵的,三年不见,还是记忆犹新,悻悻地看了一眼程曦,小声嘟囔:「我又不怕他……林郁又不是他的。」
程曦给林郁把头上的草叶子择干净,对白小胥暗搓搓的讨伐只当没听到,招呼他们两个:「进来坐吧,阿南已经在厨房了。」
在白小胥心目中,南仲远=牛肉拉面鸡汤馄饨辣子鸡水煮鱼以及一系列美食。
用晏斯梵的话说,白小胥根本不用读博士,只要在南仲远店里做个服务生,他的人生追求就已经圆满了。至于听到这话的白小胥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掀桌炸毛,就是后话了。
难得朋友团聚,南仲远心情大好,做了一桌菜,吃完中饭,一堆人坐在泳池边晒太阳,南仲远最近自觉在热菜方面已经登峰造极,开始研究甜点和水果,一道沙拉味道清新,卖相也漂亮,林郁吃了两口,有点怔怔的。
「怎么了?」程曦靠在宽大躺椅上,揽着他肩膀。
「没什么……」林郁若有所思:「我想到我妈了。」
受林妈妈黑暗料理荼毒颇多的程曦显然不能理解林郁这句话的正确意思。
「小鱼很想念爸妈吗?」程曦这句话问得不是没有来由,这三年在国外,两个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就算回来过个春节,也是匆匆来匆匆走,这次好不容易回来了,却不能和家人住在一起——林家的三室两厅住四个人有点拥挤,而搬过来住,又显然不是林爸爸林妈妈的风格。
要是别人,肯定会对程曦话题的跳跃性有一定意识的。
可惜林郁浑然不觉。
「想念的话,有一点。」他老实地承认:「我回去的时候我妈妈都快哭了,我爸爸说要我有时间回去帮他建一下团簇模型,而且今天午餐很好吃,要是我妈妈在这里就好了,她很喜欢吃鱼的……」
建模型什么的先不说,不管怎么看,更需要吃一桌美食的,都应该是你出国之后,吃了整整三年林妈妈做的菜的林爸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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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曦揉了揉他的头顶。
「这样的话,就请他们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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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大家坐在楼顶喝酒。
南仲远和秦陆一起开了个店,秦陆实在纵容他,连自己游戏里赚的钱都归他管。好在南二少爷只是以前不用想事,并不是傻。虽然过去的二十年都没有为钱操过心,但现在管起家用来,也知道要记账,要收支平衡。店里的菜式虽然还是贵,包间布置也雅致奢华,但收费也贵得很,还是晏斯梵给他订的会员制,他性格好,朋友多,做的菜好,店里常常是满的。虽然那群纨绔子弟经常分不清状况,以为和以前一样,是互相去对方家的酒店夜场赛车场玩,花的是各自老子的钱,完全没有给钱的意识。但程曦出国之前,交代过晏斯梵看顾南仲远,免得他失恋寻死,所以南仲远把他们揍了两顿之后,那群人就养成了给钱的习惯。他们大手大脚,给得随意,南仲远也不要求,反正只多不少。一年多下来,竟然没有亏本,南仲远开心得不行,老毛病一犯,直接给秦陆买了辆车……
好在,只要不放弃,总是能找到磨合的方法的。再多的磕磕绊绊,再多的意见,只要抓住了不放手,总会有云破日出的那天。
这次南仲远带的是自己酿的青梅酒,他用的是堆积青梅酿酒的古方,保存不久,现在喝是正好,他在饮食上钻研得向来精细,还带了酒具过来,一堆人围坐在地上看他用小红泥炉煮酒,金黄火焰舔着仿秘色瓷的注碗,酒香味在空气中蔓延,带着一点青梅酸味,配着精致的卤味和小菜,勾得人腹中馋虫起。天上月朗星稀,凉风习习。
「青梅煮酒,倒是好意境。」身后传来声音,沈白鸿披着披肩,提着裙子走了上来。
竟然是林郁先反应过来,开心地叫了一声:「妈。」
他从小没什么朋友,上中学后更是被同班男生孤立、欺负,沈白鸿曾经为这个心力交瘁,她带林郁换学校,那学校女老师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说:「其实,以林郁这种不合群的性格……就算换学校,也改善不了的。」向来脾气温和的沈白鸿,那次难得勃然大怒,她说:「就算换了学校改善不了,也要换!我儿子读的学校,可以有欺负人的恶霸,但绝不能有认为学生不合群就活该被欺负的老师!不合群不是罪过,这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我不希望我儿子被人欺负了,还有一个老师来告诉他,这是他自己的错!」
但林郁仍然是一路孤零零地走过来。
他人生鲜少有在集体活动中怡然自得的经历,但是认识程曦之后,先是在逐鹿找到了同伴,又收获这一帮人,白小胥不说,南仲远和晏斯梵都和他相处得很好,还有秦陆,更是和他同步调的母星人。
这个晚上,他已经很开心了,林妈妈还来了。他叫这一声,其实有点「你看,我过得很开心」的意思。他虽然迟钝,也知道林妈妈经常担心自己。
他的心思,林妈妈自然很懂,走过来,欣慰地摸了摸他的头。
但是林家人大概都自带「一秒钟破坏掉温馨气氛」的BUFF。
林郁被她摸了一下头,目光移到了林妈妈的装束上。
墨蓝色棉布长裙,裙角刺绣,玉色丝绸披肩,脖子上还戴着翡翠……
对于林家这对父子来说,这形象属于「你穿的这是什么鬼东西」那一类。
林妈妈跟着他的目光往下一扫,顿时笑了起来。
「没办法,晚上要帮人去看古董,就穿上这套‘工作装’了……」她利落得很,把披肩往地上一铺,裙子一提,盘腿在「酒席」旁边坐了下来,也不管周围有多少人中枪,豪爽地开起地图炮:「那群有钱人就这点品味,你不穿成这样,他们不把你当文艺工作者的。」
白小胥警惕地瞄了瞄她随身的东西,没发现食物,松了一口气,但还有保持戒心,生怕她一抬手就从披肩下面掏出一盒水果沙拉来。
「怎么,你们这是在煮酒?」林妈妈拎起注碗里的注子,细看了一下,眼角弯弯:「秘色瓷,法门寺那批东西我看过,这一套胎釉不错,注碗是六瓣,假的。」
看来,林郁那句干脆利落的「假的」还是有着家学渊源的。
不过,注碗的主人南仲远,是无暇顾及这些了。
此刻,他正颤抖着朝林妈妈伸出手:
「偶……偶像。」
作者有话要说:
林妈妈来教这群「未来的有钱人」做人了。
下章完结。
实体书会放白小胥番外,南仲远番外,还有程曦和林郁的H。
马上就要和小鱼再见T^T,不开心。
第118章  林郁和程曦的番外(三)END
林妈妈大概习惯了走到哪里都有南仲远这样突然冒出来的「粉丝」,淡定地和他握了手。
「我听小郁说,你喜欢古董文物是吧?」
「是的是的。」南仲远忙不迭地点头,表忠心:「您所有的节目我都看过,我经常一边做菜一边看你的节目,你讲玉器那节是真的讲得好,但我最喜欢的是瓷器,您说的,瓷器兼有玉器的温润和人间烟火气,既是记录古人生活的古董,又是具有美感和文化气息的文物……」
林妈妈淡定地点了点头。
林郁对自家妈妈的粉丝见怪不怪,他小时候爸妈都忙,回家晚,所以他常常在林妈妈的工作室待着,常有小青年一腔热血地过来拜师,也有抱着东西过来鉴定的,看他脖子上挂着钥匙,坐在工作室门口的台阶上看书,摸摸他的头,夸他乖。
林妈妈在这个「酒席」旁坐了下来。
程曦家的露天泳池在楼顶,周围也摆了躺椅,但南仲远偏偏建议大家坐在地上,摆了张矮几,红泥小炉煮着酒,旁边摆了几碟精致小菜,刀工好,卤牛肉切得蝉翼一样薄,五香花生,红油牛肚,酸辣味的海带结,还有一盆正当季的麻辣大螃蟹,水果拼盘摆得漂亮,用南仲远的话说,这才是朋友之间喝酒的喝法,怎么舒服怎么畅快怎么来。
林妈妈尝了两块牛肉,赞许地点头,南仲远狗腿子一样,笑眯眯在旁边「伺候」着。
「这个卤牛肉是我从山东一个老字号弄来的老卤,传了几百年,足足三十多味卤料,一半是中药材……」南仲远献宝一样。
林妈妈喝了半杯青梅酒,看了一眼南仲远:「听说你喜欢建窑天目盏?」
南大店主顿时不好意思了。
「研究过一点点。」南仲远倒是谦虚得很。
「我家里倒是收了几个建盏,送个给你好了。」林妈妈爽快得很。
南仲远瞬间震惊了。
「可是……可是我用茶碗吃面……」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林妈妈。
「你还把秘色瓷放在火上烤呢。」林妈妈毫不客气地吐槽:「没关系,你是真心喜欢就好。我送你一个。你会爱惜的吧?」
「我……我一定不拿它吃面。」南仲远已经感动得语无伦次了。
「小事。」沈白鸿豪爽地一挥手,似乎想到什么,又皱起眉头:「我听小鱼说你那个面很好吃,是怎么做的。」
白小胥和林郁齐齐倒吸一口冷气,只有南仲远还后知后觉,非但如此,整个人还因为「偶像终于有用到我的地方了」而开心得不行。
「哦,那个面是这样做的……」
沉浸在感动之中的南仲远,丝毫没有意识到,他现在正在教的这个「偶像」,做的东西,是足够把他的菜全部变得面目全非的厨艺奇才。
-
沈白鸿性格很爽快,和林爸爸这种一层层读上去的学院派完全不同,她当初进这一行,完全是兴趣,上学时偏科就偏得厉害,数学及格都难,文史却精通,过目不忘,每天放学之后就往花鸟市场钻,去寻摸古董。当年时局和现在全然不同,没有信息爆炸,没有网络,玩古董的跟戏剧票友一样,都是私底下一小撮人一小撮人地玩,连地点都跟打游击一样,不知道哪天在哪个人家里又聚了一场。她一个女大学生,也钻在里面,听那些老头吹牛侃价,也看多了他们神神秘秘地掏出一个包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宝贝古董,见了不少深藏的好东西。
后来自己眼力好了,还和人结伴去乡下收东西,那时候人口流动不像现在这样大,不通车的穷乡僻壤她都去过,看中人家堂屋里的油腻腻的饭桌,只伸手一搭,心里就笑了。搬回来洗洗刷刷,竟然是一件紫檀木的八仙桌。也用S城几块钱一个的搪瓷脸盆换过人家家里装野菜汤的青花瓷碗,碗底是明朝官窑的款。
所以她想混进一个圈子,是很容易的。当初S城那些精得不行的玩古董的老头都被她唬得团团转,一个个要给她介绍自己儿子,何况是现在这几个叛逆期都没过完的小屁孩。
白小胥是早就认得的,南仲远把她当偶像,拿了大螃蟹在火上烤,烤完就递给她。就连秦陆这样的人,也对她很是尊敬。
但是晏斯梵一直懒洋洋地坐着,没有多说话。
沈白鸿喝着青梅酒,应南仲远要求,给这堆围在自己身边的年轻人讲当初翻山越岭去收古董的趣事,南仲远身为忠实粉丝,在旁边提供图片做参考,拿了钧窑白瓷盏的照片给他们传看,一堆人讲得开心的时候,沈白鸿眼一抬,看见晏斯梵正侧着脸,懒懒地看楼下的花园。
白小胥虽然平时在晏斯梵面前动不动炸毛,有好东西还是第一个想到他,递过手机给他看:「看这个杯子!好不好看……」
晏斯梵略扫了一眼,勾了勾嘴角,没有说话。
抬起眼睛,恰对上沈白鸿的目光。
两个人都是聪明人,只不过一个道行深些,一个年纪轻点。沈白鸿平时看起来爽快豁达,其实一颗七窍琉璃心,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她都清清楚楚。晏斯梵这种人,她一眼就看出是什么类型。
但白小胥不知道。
-
喝完酒,大家收拾东西转战到楼下,人都走了,沈白鸿裹着披肩,看到晏斯梵靠在天台边缘吸烟,走了过去。
晏斯梵虽然背对着她,感觉却敏锐,也给程曦面子,叫了一声:「林伯母。」
「你是晏斯梵?我常听小白说起你。」沈白鸿语气不缓不慢,从容得很。
晏斯梵笑了一声。
「他一定跟你告了不少我的状。」
沈白鸿看了他一眼。
青年的脸沉在黑暗里,被月光照出来优美轮廓,嘴角带着点轻巧的笑意,似乎在嘲笑这个世界。
他这样的人,早年,她是见过的。论外貌论出身论心机无一不好,是真正的天之骄子,活得,自然也很天之骄子。
「小白这个孩子,我和他父母有私交,算是看着他长大的。他这孩子看起来聪明,咋咋忽忽,其实骨子善良得很,比小郁还单纯。」沈白鸿裹着披肩,慢悠悠地说:「你逗他可以,不要玩他。」
晏斯梵向来是慵懒散漫,他天生有这种影响别人的气场,能这样一针见血的人不多,不过毕竟沈白鸿道行高深。
他勾着唇角笑了起来。
「我身边的人多得很,何必玩他。」
「但愿你说话算数。」沈白鸿看着正在草坪上蹲在林爸爸身边给他递东西修花园灯俨然忠心小马仔的白小胥,忽然笑了一笑:「遇上他,也算你的运气。」
晏斯梵只是笑了一声。
「我知道你不信。」沈白鸿看着他:「我看得出来你很聪明,我年轻的时候也聪明。觉得这个世界没有我不懂的,没有我学不会的,所以事事聪明,高高在上,觉得什么东西都在我掌控之中。但到我了这个年纪,你就会知道,真正聪明的人,是知道什么时候该聪明的。对有些人,是该聪明。但是,对有些人,你该糊涂一点,以诚相待,在他们面前耍聪明,太下作,也太糟蹋了。」
「你说的是你和你丈夫?」晏斯梵笑得有点戏谑:「还是程曦和林郁。」
他虽然性格慵懒高傲,却不是不爱笑,他的笑容几乎可以当做武器,明明对你笑着,却让你觉得无比遥远,高高在上。
沈白鸿平静地与他对视。她平素爽利外放,此刻的眼神却很深邃,被这样看着,让人有一种错觉,仿佛她是一个睿智的长辈,世事通达,你的挑衅和嘲讽,都被她一一原谅。
晏斯梵别开了眼睛。
沈白鸿说:「你知道的,我说的是你。」
-
毕竟有长辈在,没玩得太过分,撤了酒之后,一堆人转移到客厅玩游戏,秦陆和程曦对打单机游戏,晏斯梵在旁边和南仲远聊做生意的事,林郁和白小胥看林爸爸修路灯,林爸爸虽然是学化学的,但是被两个人眼巴巴看着,也非常骄傲,决定彻底改造一下这个路灯,让他变成带光晕效果的景观灯,还要带测风仪,可以测试风力等级。林郁被他指挥着搬了一堆工具过来,三个人正准备商量一下在这景观灯上装风力发电机组还是太阳能发电比较好,林妈妈从书房窗户看林爸爸热出一身汗,叫林郁进去给他倒点水。
林郁在厨房撞到了程曦。
「小鱼还在修路灯?」程曦一手拿着香槟和酒杯,伸手摸了摸他的头。
「是我爸爸在修……」林郁在专业领域的事上向来口齿清晰:「虽然他是化学专业,但是基本的机械理论还是知道的。我妈让我给他倒水。」
还好林爸爸没听到林郁对他的评价,不然林郁以后都别想去他的实验现场看爆炸了。
程曦笑了笑,把手上的酒杯放下来,给林郁倒了一杯水。
「你先喝点水,」和林郁生活几年,程大少爷也会照顾人了:「别喝这么急,还有白小胥给他打下手呢,别急着出去。」
林郁听话地小口喝着水,程曦站在旁边看着他,厨房灯光亮,林郁洗过澡,穿了件白衬衫,露出一截修长白皙的脖子,带着点薄汗,程曦顺手摸了摸他脖子,林郁缩了一下,小声抗议:「痒……」
程曦伸手勾住了他的腰,也不说话,只是低头看着他。他眼神深邃,一双眼睛比星辰还亮,看得林郁慌起来。踌躇了一会儿,没话找话:「我爸妈今天怎么忽然来这里了。」
「我看你挺想他们的,就给他们打了个电话。」程曦低头凑近他脸颊,高挺鼻梁蹭着他耳朵,有一下没一下地在他脸颊上轻吻着:「我刚买了副画,跟伯母一说,她就过来了……」
程曦刚去过香港,那边苏富比秋季拍卖会是全球古董收藏界的大事,他在那买的古画,对林妈妈的杀伤力还是很大的。
不过林郁现在没有闲暇去想这些了。
他被程曦蹭得脸上发烧,背上出了汗,耳朵也通红了,又不好意思用力挣扎,还好程曦蹭了一会儿,就大发慈悲放过了他。
「现在有客人,」程大少爷施施然宣布:「暂时先放过你。」
林郁连忙缩到一边,紧张得有点结巴:「我……我去给我爸送水。」
「快去吧。」程曦伸手揉揉他头发:「等到了晚上,我们再来探讨一个重要的问题……」
「什么重要的问题?」林郁虽然知道不是好事,但是抵不过身为严谨理科生的天性,忍不住追问。
程曦背靠着流理台,翘着嘴角,朝他笑得意味深长。
「关于你的书包里,为什么会有一本春宫图的问题。」
(完)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严打时期,所以没办法在网络上放H了,H番外会在实体书里————不要举报我。
嗯,就这样啦。
对了!实体书的番外是主角两人组+白小胥晏斯梵+易云攸。还有就是,接档网游文的下一本书是许朗,过几天就开。
但是明天我会新开一个文叫惊鸿,是古代文,是我超喜欢超喜欢的一篇文,因为太喜欢而且又是古代文,所以不会当成主要的文来写,就是怕赶更新什么的就写得不好了!所以只是开着慢慢写!
对了,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事,就是因为努力在压缩成本,所以这次实体书是三本一起八十,但是这个价格是因为扣除了请画手的钱和稿费,所以大家不要因为以前的实体书的价格比这本高而对工作室有意见,然后也不要去和别的工作室横向比较。因为工作室这样做其实在行业里……额,怎么形容呢,反正就是不好啦~
实体书会在十一之前进厂,应该很快就会开始预售,请大家关注这篇文的文章公告区或者我的新浪微博。
下本书见啊大家!MU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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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 推荐 不知道出书版地狱会不会有
无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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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心疼秦陆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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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蛇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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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看到最后淡出游戏那里好感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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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大爱这本啊
人设好剧情顺畅
狂求实体书番外啊
人在国外买不到看不到的伤不起啊
心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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