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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与忠犬(温柔攻 女王受) 附番外 BY 透明人间 (点击:379次)

魔王与忠犬(温柔攻 女王受) 附番外 BY 透明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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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预览+


魔王与忠犬(温柔攻 女王受) BY 透明人间

楔子

我们今天所要说的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作鼎华集团的公司里。这个公司是做什麽的,资产有多少我们不做考证,只知道它是一个很大的企业便可以了。
同其他的大企业一样,鼎华有完备的职能部门,有著大批的员工,每天朝九晚五,中午午餐时间一个半小时,工资福利相当不错。
而同其他的企业有所不同的是,在鼎华所有的设置中,内网BBS是个最特别的存在。一般的公司当然会有内网,员工们可以在此交流工作或者其他的一切可供交流的事项。而鼎华,则是专门有个BBS,或者你可以称之为留言板或论坛或其它类似的名称。
这里,便是休息时间们员工们娱乐身心的不二场所。因为技术部门做了专门的措施,这里一切的活动都是匿名的,除非你主动告诉别人你的ID或者是被动的被人看了出来,否则没人会知道说话的究竟是谁。
这样的设定不错吧?所以也就造成了该BBS成了畅所欲言的场地,也以出产各类稀奇古怪的点子而闻名。
当然,我们这里的设定是无论怎麽说上司的坏话,也不会有人因此而处罚各位。简而言之,这里就是个完全言论自由的理想国度啊。

据说──因为我们是在讲故事所以我们用据说这个字眼,实际上这件事情应该就是真实存在的不然也不可能有我们现在的故事了──据说该BBS上曾经举办过一次为鼎华高层去绰号的活动,得到了大家的积极参与,各类五花八门的绰号真是能看得人眼花缭乱。
但其中鼎华集团的大头目,即总裁秦纪新,竟然以几近100%的支持率受让了魔王的称号。
近一米九的高大身材,棱角分明的脸,即便是就这麽站在那里,也会对人产生压迫感。若再加上这人的不苟言笑以及强硬作风,即使有人对於这个称呼有什麽疑虑的话,那麽再见过其本人之後,也会烟消云散。
大魔王的名号,算的实至名归。
而与此相对的,另外一个会以绝对高比例通过的,则是总裁助理莫末,他被尊称为“公主殿下”。或许会有人对於一个男人被称为公主感到纳闷,可莫末就是这样的人。靠一米八的身高但著实纤细,让人感觉不到其实他也算得上是挺拔。长相上面,用男人的标准来说,觉得可以称得上漂亮。而最让全公司同仁们醉心的,自然是那永远向所有人展露的谦虚和煦笑容。
用某位员工的话来说就是:“只要一看到莫助理的笑容,即使是数九寒冬都能让我感觉到春天般的温暖。”
所以莫末被尊称为公主殿下,不足为奇。

魔王与公主,对应著总裁与助理,倒也是相得益彰。

据BBS的不完全统计,占据许愿排行榜的前三位的,定有以下一条。
“请老天保佑公主殿下早日脱离大魔王的魔掌吧!”
这一条最初不知道是谁提出来的,现在已经无足考证,但一经提出,应者甚众啊。由办公室离总裁办公室近的,时常会绘声绘色的向大家描绘莫助理马不停蹄甚至连坐下来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的忙碌状况;而加了班回家的则会在第二天准时向大家通报莫助理办公室里的灯一直亮到了几点云云。
因此,渐渐的,一个被冠以“公主亲卫队”的小团队悄然兴起,茁壮成长乃至崛起。该队内所有成员的共识便是“要将公主殿下从大魔王手中救出来”。
虽然也有人提出过:如果真的拯救出来了不就意味著公主殿下要离开公司了麽?
得到的回帖无一例外表达了以下的观点:那让公主殿下来我们部门好了,给大魔王一个人霸占了太浪费了。

所以说,我们几乎可以得出结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大魔王便是那讨伐的对象,人们呼唤著王子的出现来拯救公主。
然而,事实真的是如此麽?

001
...
................

TOP

番外-早安,我的女王陛下

家中阳台被炸了那么个大洞,怎么说都不能住人了,在莫末想到要找新屋之前,秦纪新就发出了邀请。
“来我那边住吧。”
莫末听了这句话,呆了好半天,也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为什么要一起住呢?
因为人是群居动物。
因为自家被炸到不宜居住了。
因为秦家是优质又免费的房源。
因为……
若要问为什么似乎可以给出好多理由,但无法点头也有理由。

这样的生活习惯,同他的,一定是格格不入的吧。
站在卧室门口环顾整个屋子,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住的地方真的不愧对猪窝两个字。
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多数积灰,角落里堆着的是方便面的箱子,垃圾桶里最多见的是各种零食的袋子和外卖的塑料盒子。
客厅的沙发上一片狼藉,从来就是甩来甩去的靠垫散落四处,前几天边看电视边啃饼干落下的屑子还没来得及扫掉,落在地上怎么看怎么刺眼。
房间里就更加精彩了:被子虽然每天都会迭好但床单从来都会忘了整,跟熟韭菜一样,还有换下的衣服也一团乱。计算机桌上计算机只占了很小一块地方,零食袋子饮料瓶子看过的书写过字的纸……这些乱七八糟的倒是堆了满桌。
其实比起那些吃了东西从来都不洗碗任由盘子长毛或是衣服翻来覆去穿一季才洗袜子要从床底下翻出来的男生,莫末知道自己其实并不是太过过分,毕竟从来不会有人对男生的房间整洁度有指望。
可莫末记得秦纪新的家中,那一尘不染肯定不光是锺点工的功劳,因为秦纪新本身就是个很整齐的人,他的办公室从来都只让人扫地,而办公桌或是公文柜都是他亲自动手整理的。

他说他从很早以前就喜欢我,那定然是喜欢的工作中的我吧。
莫末承认自己是个两面派的人,他天生好面子,所以在外的时候处处谨慎面面俱到,表现的就是无可挑剔的完美。
可一旦两个人朝夕相处,上班下班都要在一起了,有些东西,是怎么都不可能掩盖的住的。
莫末也不想掩盖,他不是个会为了迎合别人而委屈了自己的人。

“我想,暂时还是不要住一起了。”
下午的时候,秦纪新过来,要接莫末一起回去,却看见什么行李都没有收拾的莫末。
“可这里已经不能住人了。”秦纪新皱了皱眉头。
“我知道,我会另外找地方去住的。”
“住我那里,不好么?”秦纪新其实心里有些怕,对于自己的表白,虽然莫末表示了接受,可这人一向善变,还真的怕他一转眼就把自己蹬了,毕竟大家都是男人,这回事情仔细想来着实诡异。
“也不是不好,只是……”莫末停下口,思忖着合适的理由。
“我以为你那个吻,是接受了我的表示。”
听秦纪新这么说,莫末不假思索的点了点头:“那是当然。只是,若要同住的话……”
看着莫末犹豫的表情,再看看屋内的混乱,秦纪新似乎明白了什么。
“你不会是……”
“我还是觉得要一起住的话,或许不是一个好主意。”
莫末像是豁出去了一般,一边掰着手指一边说。
“我家里只是一般人家,不懂得你们有钱人家的那些礼仪什么的,而且我不会煮饭,不喜欢打扫卫生,洗衣服就是把衣服扔洗衣机了事。我没有什么高雅的爱好,最喜欢就是窝在沙发上看电视,而且最爱看狗血连续剧,也不爱运动。我……”
秦纪新抓住莫末的手,打断了他的滔滔不绝。
“这些我都知道。”
“你都知道?”
“我都知道。我还知道你喜欢躺在沙发上看书,看完书还喜欢就这么随手一甩,从不会放回书架上。你怕冷,睡觉的时候总是把自己埋在被子里。你喜欢各式各样的零食和方便食品,又不喜欢运动,说实话,我对你怎么保持身材的很是好奇。啊,对了,还有,你其实脾气不太好,嘴巴很毒,但是标准的刀子嘴豆腐心,呵呵。这些,我都知道。”
莫末听着自己的那些旁人眼中的缺点从秦纪新的口中一条一条说出来,有些羞愧,也有些吃惊。随即想到那神奇的心想事成丸,只怕在自己的本性在秦纪新变身哈士奇的那段时间,就被摸得一清二楚了吧。
“你倒是清楚的很啊……”提早泄了底让人心里有些不爽。
“那是真实的你。”
“知道我是这样的人,并不是你想象中的完美公主,你还决定喜欢我。”
“我承认一开始是被你的外表所吸引,但知道了你真实的个性之后,并不会感到反感,反倒是觉得很可爱,很亲切……”秦纪新顿了一下,“或者说,知道了你真实的一面之后,我才真正鼓起了追求的勇气了吧。”
“是、是么……”
“所以,搬过来一起住吧。我不想找人煮饭打扫房间,你不需要去做那些,我只是先找个人,陪在我身边就好。能够带我一起看有趣的电视,睡觉的时候能够互相取暖,而在早上醒来的时候,有人同我说一声早安。”
莫末不得不承认,秦纪新这么严肃个人要深情款款起来还真的是很让人不习惯,但自己却偏偏就被感动了,跟个傻瓜一样点了头。

莫末就这么跟着秦纪新回家了,只带走了一些衣物和笔记本计算机。
坐在车子里,莫末问秦纪新他还有没有其它聘礼,不然自己可真亏大了。
而秦纪新的回答则是家里还有五十寸液晶电视机一台。真的是很和莫末的胃口。
当然最大的好处,还得算秦纪新这大活人。
第二天早上,莫末醒过来的时候,太阳早就升起,隔着窗帘照着,暖暖的,却不刺眼。
身边的床位是空的,但虚掩的房门外轻微的碗碟碰撞声和食物的香气交代了枕边人的行踪。
刚想伸出胳膊伸个懒腰,门就开了,秦纪新走了进来。
“醒了?”
“嗯。”莫末点了点头,然后想起,笑着说,“早安。”
秦纪新也跟着笑了,魔王原本严肃的脸,也因为这笑容而变得幸福无比。
“早安,我的女王陛下。”


PS:我不得不承认,群众的呼声还是有些作用的
虽然题目如此,但其实女王气质还是没有出来,下篇番外再看吧……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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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秦小莫的幸福生活

秦小莫,今年三岁。
以人类的年龄来计算,三岁不过是个刚会跑会跳的年纪,可对秦小莫来说,他已经到了成年的年龄了。
因为他是一条哈士奇。

这天,秦小莫的两个爹坐在客厅里,莫小爹抱著抱枕对著电视笑得前仰後合,秦老爹则看著日历算著日子。
我说,小莫来咱们家,好像有三年了吧?秦老爹同莫小爹说。
啊,是麽……莫小爹的注意力集中在电视上,秦老爹的一句话他回味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电视里开始插播广告。
原来这磨人精来了已经有三年了啊。莫小爹的炯炯目光扫向客厅角落,本来在那里闭目养神的秦小莫突然觉得脊背有些发凉。
难道冬天已经来了麽?

秦小莫刚进这个家门的时候,还真是一只小狗崽子,刚算是勉强断奶,走路还是跌跌撞撞的。
他就是这麽摇晃著一头撞到开门进来的莫小爹腿上。
这是什麽?
刚从超市采购回来的莫小爹看著自己腿边的一团不明物体发问。
秦老爹走过来,一手抱起小狗,一手接过莫小爹手上的购物袋。
朋友送的,哈士奇。
莫小爹看了看秦老爹手上朝自己瞪著眼睛的哈士奇,又看了看秦老爹,没有说话。
然後是秦老爹说话了。
莫末,咱们养他吧。

莫小爹听了这话,不置可否,只是又拿过了秦老爹手上的购物袋,径自走进了厨房。
过了一会儿,秦老爹跟著进了厨房,看他把两大包五连包的方便面放进橱柜,皱了皱眉头。
咱们养了吧,那哈士奇。听说这狗热闹,也能陪陪你。
莫小爹没有搭话,继续把薯片放进橱柜。
你是在怪我没跟你商量就把他带回来了麽?可我以为,你是喜欢的。
莫小爹手中的购物袋空了,他转过身子。
虽然说不上喜欢,但也不会讨厌,只是……
只是什麽?秦老爹的手环上了莫小爹的腰。
只是……会让我想起小魔。

小魔,莫小爹之前养的狗,下场是英雄救美牺牲了。虽然知道那个时候的小魔其实是秦老爹的化身,也知道那狗如果那个时候不壮烈牺牲搞不好哪天就能给自己养死了,可莫小爹心里总是有那麽一个心结在。
毕竟,又那麽一条狗,陪伴过自己,又离开了。

那都过去了。
秦老爹知道他在想什麽,伸出手轻轻抚摸著他的背。
小魔在那个世界一定会幸福的。而在这里的我们,就把现在这一只,当作小魔来养可好?
莫小爹想了想,点头同意了。
毕竟他们俩不可能有孩子,二人世界过久了也要些调剂,再说秦老爹都先斩後奏把狗给领回家了,如果再送走,可就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了。

见莫小爹首肯了,秦老爹立刻兴高采烈的牵了他去看小狗。
莫小爹看了,这次的小狗的眼珠子颜色是蓝色的。
他们给他取名叫秦小莫,同小魔是谐音,又带了两个人的姓,倒也是一派和和美美。


虽然狗是取了两个人的名字,该是两个人养,可秦老爹毕竟是老板命少爷命,就算他有那麽心,也没那个力来关照。
三天之後,莫小爹就认命的接下了带小孩的活计。
他去拜访了老友叶润新。

叶润新还在原来那家宠物医院上班,离秦家有些距离,所以只是帮秦小莫做了例行的检查然後约定了定期检查美容的时间。

我没想到你还会再养哈士奇。
说老实话,叶润新对莫小爹的放任养法可是深有体会,对一个兽医来说,那跟看惊悚片没多大区别。
莫小爹笑笑说,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养了,第二次就熟了啊。
一听这话,叶润新刚忙往莫小爹怀里塞了老厚一本哈士奇手册。

那本手册实在太厚,莫小爹翻了几页之後就扔到了沙发底下。
可过了段时间,他就後悔了。

秦小莫长到四个月的时候,开始换牙了。每个人都有小时候,也都知道长牙的苦,而对於秦小莫来说,他就是觉得嘴巴里那个痒啊,就想找个东西啃啃磨磨。
当莫小爹发现他这个毛病的时候,家里能塞进小狗嘴里的东西基本上已经都啃过了。而莫小爹总觉得秦小莫看著自己的胳膊的眼睛泛著绿光,这明明是只蓝眼睛的狗不是麽?

莫小爹赶忙把秦小莫送到叶润新那边,在得知是因为换牙的缘故之後,松了一口气。
你之前不是养过麽怎麽不知道?叶润新很疑惑。
我以为是倒霉的碰上了两条喜欢啃东西的狗。
那我给你的手册你怎麽不看啊,第四页还不知道第五页上就有写啊。
等我想看的时候,才发现那书已经被他给啃了。

叶润新心里无声的叹息。
那个,虽然有些早,不过我看你们也真的不知道怎麽照顾,要不就送来这边上基本训练课吧。

莫小爹回家同秦老爹商量这个事情,秦老爹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一周上课两次,周二一次晚上去,周六一次白天去。

第一次去的时候是白天,秦老爹和莫小爹陪著一起去了。一个下午在见识了小狗旺盛的精力之後,两人对於叶润新的崇敬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第二次的上课时间是周二。莫小爹五点多锺把秦小莫送到宠物医院,交给了叶润新,就安心回家了,可到了晚上十点锺的时候,一个电话又把他召了回去。

怎麽回事?
莫小爹冲进宠物医院的时候面色不善,而跟在後面的秦老爹也脸发黑,十足魔王脸。
叶润新讪笑,心知自己一个电话定是搅了他们的好事。
那个,秦小莫他打架。

打架?
莫小爹此时的心情就像是才送孩子去幼儿园第一天就被老师通知小孩闯了祸一样,脸色更加青了。

叶润新把秦小莫抱了过来。秦小莫一看见两个人就要扑上来,莫小爹注意到他的毛似乎有些凌乱。
我该干什麽?莫小爹问叶润新。
告诉他打架是不对的。

叶润新没有说该怎麽同一条狗交流打架是不对的这个深刻的道理,而莫小爹有自己的办法。
接过小狗往桌子上一放,然後莫小爹一手叉腰,一手指著。
秦小莫我告诉你,你以後要再给我在外面惹是生非,看我不把你的狗骨头给扔到马桶里去!

这番训斥不仅把秦小莫训的脖子一缩,连旁边两个大男人都一愣一愣的。

他平日里也这样?叶润新问。
秦老爹的回答很酷:这叫女王气质。

话也训完了,道理也交流过了,莫小爹究竟还是当人爹的会心疼,抱过秦小莫,又拉过叶润新问:这家夥是跟谁打架啊?
叶润新一听这问题,可乐了,指著旁边一笼子说:呐,就是他。而且巧了,那只名儿叫莫小勤。

 


莫小爹回家之後,脸更加黑了。
他其实并不是不能接受一条狗打架的事实,毕竟早就知道哈士奇那停不下来的禀性不是麽?只是当这条狗的打架对象居然是一只猫,并且还打输了的时候……
当叶润新把那只正趴在笼子里半闭著眼睛怎麽看都像享受胜利过後的充实感的虎斑猫介绍给自己的时候,一向好胜的莫小爹觉得自己的脸都被丢到西伯利亚去了。
还好这狗跟的是别人的姓。

秦小莫你给我过来。
莫小爹想了一下,决定忽略墙上那快要接近十二的时针,喊过秦小莫。
秦小莫不过四个月大,还不是懂得看主人脸色年纪,呆呆傻傻的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就奔了过去,还没来个猛虎跳奔式就直接趴地式了。
莫小爹抓著他的颈毛,把他提到了沙发上。
给我坐好了。
秦小莫收起向前伸的爪子,抖抖索索的坐好──千万别以为这是叶润新的所谓课程才上两天就起了作用,这完全是条件反射来著。

秦小莫我告诉你你好歹也算条狗还是条哈士奇就是那个谁都知道无法无天的哈士奇你要跟别人打架我管不著可你要打输了回来就是丢了秦老爹的脸的你听清楚没有?
言下之意就是:架可以打,但不能输。
可你说这狗打架纯粹意气,要看打不过灰溜溜的跑不更没骨气麽?

莫小爹训完话就回房睡觉去了。留下似懂非懂的秦小莫。
还有完全不懂的秦老爹:这狗打架干嘛非得同我的脸面扯上关系啊?

自从这次的秦小莫与莫小勤打架事件之後,莫小爹对於秦小莫的教育问题格外关注,一到八点就抱著秦小莫一起趴沙发上看狗血电视剧,一边看还一边教。
八点档苦情剧场:看到那女主角了麽?整一小媳妇样,没劲!你以後可千万不能这样,别人打了你一拳一定要踢两拳才成!
九点档武侠剧场:看到没,大侠都是天上飞来飞去的,拳头硬才是硬道理!
十点档血泪剧场:苦大仇深没有关系,只怕怨念不够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唯恐岁长健忘症。横批:遇见就咬。
至於说为什麽没有十一点档,因为那个时间得回房间去了,不然秦老爹可就不乐意了。

秦老爹自己不会带孩子,也没养过狗,但看著莫小爹如此的教育还是有些隐忧。
你这样教育法子,秦小莫他能听懂?
怎麽听不懂?莫小爹头一扬,一个斜眼飞过去。
秦老爹赶忙点头:那万一养出个混世魔王怎麽办?
那总比养条连猫都打不过的孬种来的好。莫小爹卡嚓卡嚓嚼著薯片,气势非凡。

在叶润新那边的课程也一直都有去上,不过周二晚上的课改成了白天,同那只叫莫小勤的虎斑猫错开了时间。
不过莫小勤的主人似乎是个大忙人,三天两头出差公干的,莫小勤作为一只留守猫,出现在宠物医院的几率过高,也总有同秦小莫狭路相逢的时候。
要真遇到这个情况,叶润新决定会把他们俩的笼子放在对角线上,愣是在两个小家夥之间搞出了个最长距离,倒也算是相安无事。

时间一天天过去,秦小莫也一天天在长大。
随著体型一天天庞大,也因为家里的家具物什已经没有哪一样没有经过秦小莫小朋友口水以及牙齿的洗礼,更因为三居室的房子秦小莫随便跑跑就能撞上卧室门,秦老爹决定搬家。
新家是有花园的三层小洋房,势力范围的划分 结果就是院子和顶楼的露台是秦小莫的,於是白天的时候秦小莫就在花园草地上晒晒太阳或到水池子里扑腾下,晚上的时候要麽趴自己窝里睡觉,无聊的时候就跑上顶楼望望月吹吹风。
日子一时相安无事。

直到秦小莫十个月左右的时候,正好赶上了春天,於是……

莫小爹本来没有太过注意这方面的事情,只是某天他同秦老爹办完事後慵懒的躺在床上享受余韵的时候突然听到什麽嗷嗷的声音。
莫小爹一惊,直起身子:有狼。
秦老爹不以为意:这是都市绿洲闹中取静离山还远著呢。说完就拉下莫小爹的身子想继续干嘛干嘛。
可莫小爹没注意到秦老爹的心思,因为又一阵嗷嗷的声音。
这声音怎麽感觉那麽近呢?
莫小爹翻身下床,直奔自家顶楼露台,正巧就看到秦小莫仰著头吼得不亦乐乎,今晚月色真好。

嚎什麽嚎啊,还让不让人睡觉啊!
莫小爹上去就一个暴栗,从小就被欺凌惯了的秦小莫此刻完全没有了哈士奇的威风,缩了缩脑袋,求救的目光投向了随後跟上来的秦老爹。
秦老爹平日里可绝对是护著孩子的好老爹,可今天被搅了好事怎麽可能有什麽好脸色?当然是帮著莫小爹以最快的速度把秦小莫给关进了狗窝。

发情期。
叶润新的结论简明扼要,谁都听得懂可不见得谁都听得明白。
莫小爹楞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家的宝宝已经开始是大人了。

医生怎麽说?
秦老爹看著牵著秦小莫走进屋的莫小爹,很难的的有点垂头丧气。
发情期。正常生理现象。
诶?这麽早?秦老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其实也不算早了,十个月左右的狗如果换算成人类年龄也有十五六岁了。
叶医生说要不就做节育手术,可我总觉得……
莫小爹看了看自顾自在院子里撒野的秦小莫。虽然说主人是宠物的天,可以帮他做一切的决定,可莫小爹总觉得就这麽把他给卡嚓了总有些心理障碍。
那感觉,就跟听说自己要被太监了一样,虽然秦小莫永远不可能会有人这样的思维。

舍不得?秦老爹环住了莫小爹的腰。
嗯。虽然也听说做了手术有很多好处,可还是觉得……
那就别做了吧。秦老爹爽快的下了决定。反正我们这在市区,他偶尔嚎嚎引不来狼,若真有那需要就给他找个老婆,咱们家秦小莫可是纯种的。
嗯。那就这麽办吧。莫小爹握了握秦老爹的手,感激於他的支持。

在院子里追著球跑的秦小莫回头看见两个爹爹相亲相爱的身影,兴奋的叫起来,完全不知道爹爹们刚刚做了一个其实对他很重要的决定。
有时候,无知真的是一种幸福。

秦小莫一天天长大,纯种的血统让他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帅小夥。他每天吃好睡好,无聊的时候就在自己的地盘上撒撒野,每周固定几次去看医生,运气好的话会遇上那只慵懒而骄傲的虎斑猫莫小勤,只是双方再也没有打过架。
而有几次,秦小莫被两位爹爹带著去见过其他的一些小姐们,交流一下,有时候也会有小姐来家里小住,过段世间就回去,秦小莫也没太过在意,对於自己其实已经当爹好几回的事情也没什麽概念。
秦老爹和莫小爹养他一个已经吃力,别人家【配种之後的小狗自然也没想到要,不过有几次带了回来给秦小莫看看。
秦小莫看著那些趴趴走的小狗觉得熟悉,也觉得很有趣,父子玩在一起其乐融融但到了走的时候也没特别伤心。
莫小爹有时候会骂他薄情。
秦小莫不懂这个词的意思。
秦老爹会说他或许只是另有意中人。

转眼,三年一晃,秦小莫来了已经三年。
秦老爹决定和莫小爹一起去二度蜜月,秦小莫只能委屈去住旅馆。

乖乖的,听叶医生的话,别给我惹是生非。
把狗链子交给叶润新的时候莫小爹反复交待,看得叶润新直笑:女王陛下原来也有舐犊情深的时候啊。

而秦小莫完全没有听莫小爹交代了些什麽,他的目光已经被角落里一抹黄色的身影吸引过去了。
原来莫小勤也在啊,只是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和他说上话?

秦小莫的幸福生活,还在继续。


─完─

PS:如果说写作一定要表达一些什麽东西的话,那麽或许我首要是想表达一下我对小哈的爱?笑~
秦老爹同莫小爹之间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收养一个似乎也没什麽可能,魔王与女王都不像是像是能养孩子的,所以折中下就养小哈吧
不知是否有人会怀念炮灰小魔?
秦小莫的幸福生活,其实就是秦老爹与莫小爹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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