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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与忠犬(温柔攻 女王受) 附番外 BY 透明人间 (点击:382次)

魔王与忠犬(温柔攻 女王受) 附番外 BY 透明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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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预览+


魔王与忠犬(温柔攻 女王受) BY 透明人间

楔子

我们今天所要说的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作鼎华集团的公司里。这个公司是做什麽的,资产有多少我们不做考证,只知道它是一个很大的企业便可以了。
同其他的大企业一样,鼎华有完备的职能部门,有著大批的员工,每天朝九晚五,中午午餐时间一个半小时,工资福利相当不错。
而同其他的企业有所不同的是,在鼎华所有的设置中,内网BBS是个最特别的存在。一般的公司当然会有内网,员工们可以在此交流工作或者其他的一切可供交流的事项。而鼎华,则是专门有个BBS,或者你可以称之为留言板或论坛或其它类似的名称。
这里,便是休息时间们员工们娱乐身心的不二场所。因为技术部门做了专门的措施,这里一切的活动都是匿名的,除非你主动告诉别人你的ID或者是被动的被人看了出来,否则没人会知道说话的究竟是谁。
这样的设定不错吧?所以也就造成了该BBS成了畅所欲言的场地,也以出产各类稀奇古怪的点子而闻名。
当然,我们这里的设定是无论怎麽说上司的坏话,也不会有人因此而处罚各位。简而言之,这里就是个完全言论自由的理想国度啊。

据说──因为我们是在讲故事所以我们用据说这个字眼,实际上这件事情应该就是真实存在的不然也不可能有我们现在的故事了──据说该BBS上曾经举办过一次为鼎华高层去绰号的活动,得到了大家的积极参与,各类五花八门的绰号真是能看得人眼花缭乱。
但其中鼎华集团的大头目,即总裁秦纪新,竟然以几近100%的支持率受让了魔王的称号。
近一米九的高大身材,棱角分明的脸,即便是就这麽站在那里,也会对人产生压迫感。若再加上这人的不苟言笑以及强硬作风,即使有人对於这个称呼有什麽疑虑的话,那麽再见过其本人之後,也会烟消云散。
大魔王的名号,算的实至名归。
而与此相对的,另外一个会以绝对高比例通过的,则是总裁助理莫末,他被尊称为“公主殿下”。或许会有人对於一个男人被称为公主感到纳闷,可莫末就是这样的人。靠一米八的身高但著实纤细,让人感觉不到其实他也算得上是挺拔。长相上面,用男人的标准来说,觉得可以称得上漂亮。而最让全公司同仁们醉心的,自然是那永远向所有人展露的谦虚和煦笑容。
用某位员工的话来说就是:“只要一看到莫助理的笑容,即使是数九寒冬都能让我感觉到春天般的温暖。”
所以莫末被尊称为公主殿下,不足为奇。

魔王与公主,对应著总裁与助理,倒也是相得益彰。

据BBS的不完全统计,占据许愿排行榜的前三位的,定有以下一条。
“请老天保佑公主殿下早日脱离大魔王的魔掌吧!”
这一条最初不知道是谁提出来的,现在已经无足考证,但一经提出,应者甚众啊。由办公室离总裁办公室近的,时常会绘声绘色的向大家描绘莫助理马不停蹄甚至连坐下来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的忙碌状况;而加了班回家的则会在第二天准时向大家通报莫助理办公室里的灯一直亮到了几点云云。
因此,渐渐的,一个被冠以“公主亲卫队”的小团队悄然兴起,茁壮成长乃至崛起。该队内所有成员的共识便是“要将公主殿下从大魔王手中救出来”。
虽然也有人提出过:如果真的拯救出来了不就意味著公主殿下要离开公司了麽?
得到的回帖无一例外表达了以下的观点:那让公主殿下来我们部门好了,给大魔王一个人霸占了太浪费了。

所以说,我们几乎可以得出结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大魔王便是那讨伐的对象,人们呼唤著王子的出现来拯救公主。
然而,事实真的是如此麽?

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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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早安,我的女王陛下

家中阳台被炸了那么个大洞,怎么说都不能住人了,在莫末想到要找新屋之前,秦纪新就发出了邀请。
“来我那边住吧。”
莫末听了这句话,呆了好半天,也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为什么要一起住呢?
因为人是群居动物。
因为自家被炸到不宜居住了。
因为秦家是优质又免费的房源。
因为……
若要问为什么似乎可以给出好多理由,但无法点头也有理由。

这样的生活习惯,同他的,一定是格格不入的吧。
站在卧室门口环顾整个屋子,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住的地方真的不愧对猪窝两个字。
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多数积灰,角落里堆着的是方便面的箱子,垃圾桶里最多见的是各种零食的袋子和外卖的塑料盒子。
客厅的沙发上一片狼藉,从来就是甩来甩去的靠垫散落四处,前几天边看电视边啃饼干落下的屑子还没来得及扫掉,落在地上怎么看怎么刺眼。
房间里就更加精彩了:被子虽然每天都会迭好但床单从来都会忘了整,跟熟韭菜一样,还有换下的衣服也一团乱。计算机桌上计算机只占了很小一块地方,零食袋子饮料瓶子看过的书写过字的纸……这些乱七八糟的倒是堆了满桌。
其实比起那些吃了东西从来都不洗碗任由盘子长毛或是衣服翻来覆去穿一季才洗袜子要从床底下翻出来的男生,莫末知道自己其实并不是太过过分,毕竟从来不会有人对男生的房间整洁度有指望。
可莫末记得秦纪新的家中,那一尘不染肯定不光是锺点工的功劳,因为秦纪新本身就是个很整齐的人,他的办公室从来都只让人扫地,而办公桌或是公文柜都是他亲自动手整理的。

他说他从很早以前就喜欢我,那定然是喜欢的工作中的我吧。
莫末承认自己是个两面派的人,他天生好面子,所以在外的时候处处谨慎面面俱到,表现的就是无可挑剔的完美。
可一旦两个人朝夕相处,上班下班都要在一起了,有些东西,是怎么都不可能掩盖的住的。
莫末也不想掩盖,他不是个会为了迎合别人而委屈了自己的人。

“我想,暂时还是不要住一起了。”
下午的时候,秦纪新过来,要接莫末一起回去,却看见什么行李都没有收拾的莫末。
“可这里已经不能住人了。”秦纪新皱了皱眉头。
“我知道,我会另外找地方去住的。”
“住我那里,不好么?”秦纪新其实心里有些怕,对于自己的表白,虽然莫末表示了接受,可这人一向善变,还真的怕他一转眼就把自己蹬了,毕竟大家都是男人,这回事情仔细想来着实诡异。
“也不是不好,只是……”莫末停下口,思忖着合适的理由。
“我以为你那个吻,是接受了我的表示。”
听秦纪新这么说,莫末不假思索的点了点头:“那是当然。只是,若要同住的话……”
看着莫末犹豫的表情,再看看屋内的混乱,秦纪新似乎明白了什么。
“你不会是……”
“我还是觉得要一起住的话,或许不是一个好主意。”
莫末像是豁出去了一般,一边掰着手指一边说。
“我家里只是一般人家,不懂得你们有钱人家的那些礼仪什么的,而且我不会煮饭,不喜欢打扫卫生,洗衣服就是把衣服扔洗衣机了事。我没有什么高雅的爱好,最喜欢就是窝在沙发上看电视,而且最爱看狗血连续剧,也不爱运动。我……”
秦纪新抓住莫末的手,打断了他的滔滔不绝。
“这些我都知道。”
“你都知道?”
“我都知道。我还知道你喜欢躺在沙发上看书,看完书还喜欢就这么随手一甩,从不会放回书架上。你怕冷,睡觉的时候总是把自己埋在被子里。你喜欢各式各样的零食和方便食品,又不喜欢运动,说实话,我对你怎么保持身材的很是好奇。啊,对了,还有,你其实脾气不太好,嘴巴很毒,但是标准的刀子嘴豆腐心,呵呵。这些,我都知道。”
莫末听着自己的那些旁人眼中的缺点从秦纪新的口中一条一条说出来,有些羞愧,也有些吃惊。随即想到那神奇的心想事成丸,只怕在自己的本性在秦纪新变身哈士奇的那段时间,就被摸得一清二楚了吧。
“你倒是清楚的很啊……”提早泄了底让人心里有些不爽。
“那是真实的你。”
“知道我是这样的人,并不是你想象中的完美公主,你还决定喜欢我。”
“我承认一开始是被你的外表所吸引,但知道了你真实的个性之后,并不会感到反感,反倒是觉得很可爱,很亲切……”秦纪新顿了一下,“或者说,知道了你真实的一面之后,我才真正鼓起了追求的勇气了吧。”
“是、是么……”
“所以,搬过来一起住吧。我不想找人煮饭打扫房间,你不需要去做那些,我只是先找个人,陪在我身边就好。能够带我一起看有趣的电视,睡觉的时候能够互相取暖,而在早上醒来的时候,有人同我说一声早安。”
莫末不得不承认,秦纪新这么严肃个人要深情款款起来还真的是很让人不习惯,但自己却偏偏就被感动了,跟个傻瓜一样点了头。

莫末就这么跟着秦纪新回家了,只带走了一些衣物和笔记本计算机。
坐在车子里,莫末问秦纪新他还有没有其它聘礼,不然自己可真亏大了。
而秦纪新的回答则是家里还有五十寸液晶电视机一台。真的是很和莫末的胃口。
当然最大的好处,还得算秦纪新这大活人。
第二天早上,莫末醒过来的时候,太阳早就升起,隔着窗帘照着,暖暖的,却不刺眼。
身边的床位是空的,但虚掩的房门外轻微的碗碟碰撞声和食物的香气交代了枕边人的行踪。
刚想伸出胳膊伸个懒腰,门就开了,秦纪新走了进来。
“醒了?”
“嗯。”莫末点了点头,然后想起,笑着说,“早安。”
秦纪新也跟着笑了,魔王原本严肃的脸,也因为这笑容而变得幸福无比。
“早安,我的女王陛下。”


PS:我不得不承认,群众的呼声还是有些作用的
虽然题目如此,但其实女王气质还是没有出来,下篇番外再看吧……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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