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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 [VIP]冬至的秘密 BY 牛角弓 (点击:23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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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预览+


120、黑糖的番外
这世界上的任何事都会分出三六九等。
这句话是我从电视上看来的,我觉得特别有道理。比如说肉骨头吧,我爹地就只会拿白水煮熟了给我吃,倒不是说他厨艺不好,在我看来他的厨艺要比我的后妈——就是跟我爹地一起生活的那个男人强多了。但是他不知从哪里得来的观念,觉得只有白水煮的肉骨头对我来说才是最健康的。
我给他的白水煮肉骨头分到了第四等。第四等并不是最末一等。最末一等的食物是狗粮,实在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了,我偶尔也吃吃那个东西。虽然我爹地说他买回来的狗粮是哪国哪国进口的,是天然原料的,而且还不含添加剂的,但是说实话,吃在嘴里它们的味道都像泔水一样。
泔水这个词是我在电视上看来的。据说那东西臭的很,是拿去喂猪用的。自从我知道这个词儿之后就一直在疑惑猪吃那么糟糕的东西,为什么还会长的那么胖?
好吧,这其实是人类和他们的食物之间的故事,我搞不懂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我再聪明伶俐也只是一只狗狗啊。
言归正传。第三等的食物是我后妈烧的排骨。其实我后来才知道他的手艺特别糟糕,根本比不上我爹地,但是任凭是谁,在吃了很久很久的白水煮肉骨头之后,冷不丁吃到放了酱油炖出来的东西,味蕾都会在一瞬间被惊艳到了吧。虽然我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我后妈的手艺也就只限于加点儿酱油炖一炖,但在当时,那一点点酱油给我的味蕾带来的震动却具有一种颠覆性的意义。
哦,上帝啊(其实我也不知道上帝到底是谁,但是电视里的人在表示惊讶的时候总会这样喊一声,时间长了我也就学会了),我可是头一次发现肉骨头还能有这么香的味道,原来人类的生活是这么幸福的吗?
我幸福了很长一段时间。在那段时间里,我觉得肉骨头里加点儿酱油就已经是无上的美味了。然后……
请注意这个然后,事情又有了一个颠覆性的变化:我见到了后妈的妈妈!
那是一个……春天?秋天?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爹地带着我和后妈去了后妈的家。当我们站在房门口的时候,后妈还叮嘱我不要瞎闹腾,因为他们家从来没有养过狗狗,而且有老人有孩子,最怕会因为我闹腾出什么意外状况。我听的心不在焉,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闻到了从门缝里飘出来的浓郁的香味。
似乎有点儿像后妈炖的排骨,但是更香。哎呀,我形容不出那种浓厚诱人的味道,只知道要是乖乖的就会有的吃。
于是我一整晚都很乖。
他家里有一个总要张着小手抓我耳朵的小娃娃,为了肉骨头我也忍了。后妈的爸爸还总用不太放心的眼神打量我,我也忍了。我甩开那个小娃娃,偷偷溜到了厨房门口,看着里面正在做菜的两个女人,不知道跟她们要点儿吃的她们能不能听得懂呢?后妈就能听懂,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或许他的家人也同样神奇吧。
我试探的在厨房门口坐了下来,呜呜叫着跟她们要骨头吃。
后妈的妈妈看见我,夸了一句,“这大狗真乖。”
看来她们听不懂我说话。这让我有点儿沮丧。然后……
请注意这个然后。以我的经验来看,每次出现这个词的时候,就表示事情有了令人高兴的转机。
后妈管她叫嫂子的那个女人笑着说:“它是不是饿了啊。”
后妈的妈妈尝了尝锅里的味道,点点头说:“差不多了,要不咱们先给它挑几块骨头吃吧。反正我也做的多。”
后妈的嫂子赶紧找出来一个盆盆,让后妈的妈妈往里面盛了几块烧好的肉骨头,一边吹着上面的热气一边笑着安慰我,“烫,等一等再吃啊,乖。”
我已经可以证实,刚才在门外闻到的就是这个味道了!口腔里开始分泌唾液,我无意识的舔舔嘴巴,再舔舔嘴巴。口水太多,实在不好控制,虽然我已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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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婚礼的番外
“……音乐响起来之后,你们注意我的手势,”年轻的策划人手里拿着几张磨的都已经卷了边的打印纸,再次跟两个当事人强调婚礼的顺序,“花台在这个位置,你们两位从左右两侧走过来。伴郎的位置在这里……”
凌冬至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庄洲好笑的看了他一眼,悄悄做了个口型:再忍忍。
年轻的策划人是程安妮一位老友家的孩子,据说是当地十分出名的节目策划人。凌冬至目前还看不出他的水平究竟如何,就是觉得这人十分的……繁琐。说的话也繁琐,安排的事情也十分繁琐。就这么一个入场仪式,给他们俩已经讲了快一个小时了。照着凌冬至的想法,他只要告诉他们俩应该站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开始往中间走就足够了。
早知道结个婚要这么麻烦一开始就不松口了,凌冬至悻悻地想。
庄洲看出他的想法,伸出手安抚的在他背后顺了两下,贴着他的耳朵悄悄说了句,“再坚持一会儿。乖。”
凌冬至露出一个头疼的表情。
庄洲抿嘴一笑。
凌冬至又坚持了一会儿,视线忍不住往旁边一溜,偷着开起了小差。
宽阔的草坪上已经架起了漂亮的拱门,明天一早天还没亮,预定的鲜花就会送到这座位于英国乡下的古老城堡。工作人员会赶在天亮之前在拱门上、餐台上、酒杯上都系上最新鲜的百合和玫瑰。凌冬至想象了一下那样的情景,觉得似乎……也不错。对了,还有一大堆的气球、结婚蛋糕和香槟塔,可以预见的是,明天绝对会是累死人的一天。
午后的时光总是显得格外安谧。庄老爷子溜达了一会儿就去睡午觉了;庄城言带着凌爸和凌妈去附近的小镇观光;凌立冬一家三口和慕容兄弟在后院骑马;城堡的女主人程安妮正在厨房里检查明天的菜单;从国内一起带来的大猫小猫们正挤在花园的角落里晒太阳;黑糖坐在花台旁边,一双眼睛兴味盎然地盯着……口沫横飞的策划人。
凌冬至忍不住笑了。这货平时一点儿耐心都没有,这会儿倒是难得的老实。装的还挺像,好像真听懂了似的——丫懂外语么?!七伯可是土生土长的滨海人,从来没出过国,看电视估计不会看英语频道。
大概是察觉了凌冬至的视线,黑糖瞟了他一眼,晃了晃尾巴,站起身溜溜达达地走了过来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凌冬至与它对视,“嗯?”
黑糖舔了舔嘴角,“这人比比划划的,到底在干嘛?”
凌冬至,“……”
“我以为他唱歌呢,听着又不太像。”黑糖歪着脖子看看他,“他的嗓子还不错。”
“他在说话。没唱歌。”凌冬至叹了口气,心说果然不能跟它认真,认真你就输了。
黑糖好奇了,“他在说什么?”
凌冬至悄悄给他翻译,“新人站在这个位置……”
黑糖打断了他的话,“什么叫新人?”
“就是我和你爹地。”凌冬至解释说:“因为我们要结婚了,结婚的时候两个人就叫新人,大概就是表示要迎接新生活的意思。”其实新人这词儿到底是什么讲究他也说不好,反正大家都这么说。
黑糖瞟了一眼策划人指示的方向,小眼神若有所思,“哦,你俩站在哪儿。那别人呢?”
“你家爷爷奶奶、太爷爷还有庄临小朋友坐在这一排的最前面,后面坐的都是你爹地他们家的客人。”凌冬至指了指花台另一侧,“我爸妈还有哥哥嫂子坐在那一排的最前面,他们后面坐的是我们家请来的宾客。”
黑糖等了一会儿,见他也不接着往下说,稍稍有点儿着急,“那……我呢?”
“你啊,”凌冬至眨巴眨巴眼睛,“你的地位比较重要,所以呢你负责坐在花台旁边。所有的人都归你看着。”
“坐着啊……”黑糖琢磨了一会儿,对这个安排感到不太满意,“那和叔叔呢?”
“和叔叔是你爹地的伴郎,他们俩得跟在你爹地身后。”凌冬至说完这句话心里就暗暗道了句要糟。
果然黑糖的耳朵一下子支棱了起来,“跟在我爹地身后?”
策划人接了个电话,对他们俩做了个抱歉的手势,跑到一边去接电话了。凌冬至猫下腰试图跟黑糖讲讲道理,“这个伴郎啊,就是跟着新人,给新人打打杂啊什么的,是个跑腿的活儿,一点儿都没气质。”
黑糖打断了他的话,“伴郎可以一直跟在我爹地身后吗?”
凌冬至硬着头皮点了下头。
黑糖一派领导范儿地点了点头,“那就这么定了,我给我爹地当伴郎好了。我一点儿也不想坐着,给我爹地跑腿的活儿正正好适合我。”
凌冬至头疼地看着他,“你看,两位和叔叔跟你爹地身高也差不多,你爹地从他手里接个东西啥的也特别方便。你……”
“可是我比和叔叔帅!”黑糖对这一点深信不疑,也不知是谁给它灌输的这个观点,“我站在我爹地身边比他更合适!”
凌冬至心里吐槽:既然你这么帅,干脆把另一个新郎的位置让给你好了!
庄洲看着狗儿子嗷呜嗷呜的叫唤,再看看凌冬至脸上神色变幻,忍不住问他,“怎么了?”
凌冬至木着脸看他,“你儿子非要给你当伴郎,他说他比和叔叔帅!”
庄洲莞尔,伸手揉了揉狗儿子的脑袋,“你知道什么是伴郎么?”
黑糖嗷呜嗷呜的替自己申辩,“知道!要站在你旁边,帮你拿东西什么的。都是小意思,我全都会!”
凌冬至翻了个白眼。
庄洲想了想,“要不让它叼着咱们俩的戒指盒吧。”
凌冬至很是嫌弃地看着他,“到时候从它狗嘴里拿出戒指盒,上面都沾着它的口水。黏糊糊,湿哒哒的……”
庄洲也觉得这个提议好像不太完美,歪着脑袋想了想,“要不弄个小袋子挂到它脖子上,怎么样?到时候喊交换戒指,咱们儿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溜达上来,多拽啊。”
凌冬至觉得很囧,这样一来搞的好像宠物秀节目现场似的。但是看着黑糖眼巴巴的、热切的小表情,他又觉得实在是不忍心拒绝它。就算不让它拿戒指也得给它安排点儿别的活儿,可是一时半会儿的,又想不起什么活儿才合适。
黑糖却被它爹地的提议给刺激的兴奋了起来,哗啦哗啦甩着大尾巴问他,“我会有多漂亮?怎么打扮啊?”
凌冬至很无语地看着它,“要不要给你戴朵花?”
庄洲笑着说:“七伯给黑糖准备了不少衣服,以前我嫌它打扮出来怪模怪样的,都没给它穿。里面应该有礼服,赶紧找出来让人修改一下。”
凌冬至想象了一下黑糖穿着礼服的小模样,忍不住也笑了,“给它礼服口袋上也别一束小花球。”
算了,小孩子爱粘人,又喜欢出出小风头就随它去好了。反正都是亲友,就算它有什么冒失的地方,也没谁真去跟它计较。
“那赶紧的,去找它的衣服吧。”两个人趁着策划人还没打完电话,猫着腰跑了。后面跟着一条乐颠颠的大狗。
黑糖的小礼服也是黑色的,跟他的爹地们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家三口的亲子装,连胸口的花束都一模一样。尤其它站在两个男人中间的样子,小表情居然出人意表的严肃,脖子微微扬着,活像一个正要上台领奖的运动冠军。
“这货实在是太抢镜了。”凌冬至悄悄跟庄洲嘀咕,心说还好有它在里面打岔,要不然自己该有多紧张呢。
庄洲笑着说:“它是想证明自己还是很重要的。”
凌冬至磨了磨牙,“对,它想证明后妈进门了它爹地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它。”所以它拐弯抹角的提出要求,期待它爹地毫不犹豫的满足它,进而从中得到被肯定的满足感。
因为有了黑糖的加入,两位新人一左一右进场的模式被策划人临时做了改动。黑糖会和他们一起出场,并且在整个婚礼的过程中一直站在他们之间。
这个安排让黑糖兴奋到不行。
它多重要啊,它就知道!
音乐奏响的时候,最先走上红毯的是盛装的……黑糖。它迎着宾客们的注视和善意的笑声昂首挺胸的走在最前面,毛茸茸的脖子上系着一条漂亮的丝带,下面坠着一个小口袋,随着它的步伐晃来晃去,里面装着“整个婚礼上最最重要的东西。”
这是它爹地摸着它的脑袋告诉它的。
它的两位爹地手拉着手走在它的身后,一起穿过长长的红毯,停在了缀满百合花的拱门下面。
丰神俊朗的青年穿着同样款式的黑色礼服,并肩站在一起的画面和谐而美好。
凌妈靠在凌爸的肩头,不知怎么竟然湿了眼眶。凌爸揽住老伴的肩膀,轻轻拍了拍,心头也是百感交集。
另一侧,庄老爷子瞟了一眼程安妮和庄城言握在一起的手,轻轻叹了口气,把视线投向了拱门下面的青年身上。儿孙都大了,他们的生活还是自己去张罗吧,他一个老人家还是不要操那么多心好了。
主婚人问庄洲,“请问庄先生你愿意与凌先生结婚吗?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者贫穷,始终爱他像爱你自己一样,珍惜他,忠实于他,直至永远?”
庄洲颌首,“我愿意。”
“我也愿意。”黑糖仰着脖子嗷呜嗷呜叫唤,“每天都给我肉肉吃!陪着我玩,拥抱我,直至永远……嗷呜,永远是个什么意思……”
凌冬至抽了抽嘴角。
主婚人又问凌冬至,“请问凌先生你愿意与庄先生结婚吗?无论健康或疾病,快乐或是忧虑,始终珍惜他,忠实于他,直至永远?”
凌冬至心头微微一热,“我愿意。”
黑糖继续补充誓词,“不能虐待我!不许趁着爹地不在家就克扣我的零食!不许三天两头给我洗澡!偷吃肉肉被发现的时候不许拿勺子敲我的脑袋……我就愿意。”
凌冬至满头黑线。
庄洲弯下腰从黑糖脖子上取下戒指盒,黑糖还不放心地叮嘱他,“绝对不能娶了后妈就忘记了儿子的重要性啊,爹地!”
凌冬至瞟一眼闷头笑个不停的慕容兄弟,忽然觉得十分庆幸。幸好大家什么也听不懂,要是大家都听懂了……这日子可就真心没法过了!
庄洲拿出戒指戴在凌冬至的手指上,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凌冬至心头骤然涌起一股热潮,他眨了眨眼,从盒子里取出戒指的时候,手指竟不由自主的有些发抖。
庄洲拥抱着他,轻轻低下头抵住他的额头,“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凌冬至抬起头在他嘴唇上轻轻吻一下,“是的,一家人。”
黑糖死乞白赖地挤进两个人之间,“还有我,还有我!”
庄洲,“……”
凌冬至,“……”
“还有你。”庄洲弯下腰抱住它的脖子亲了亲,这一次他竟然奇迹般的领会了它的话,“咱们本来就是一家人。”
黑糖得意地蹭蹭他,又拿爪子去拨拉凌冬至。
凌冬至摸摸它的脑袋,笑着叹气,“我们是一家人。我会给你肉吃,陪你玩,拥抱你,直到永远。永远的意思就是:每一天我们都会这么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慕容兄弟的番外不写了,我攒攒稿子就开慕容小七的文文,到时候我会在文案上提示~~
冬至的故事暂时就到这里吧~
每次完结的时候,心里都特别舍不得,不过应该不会让大家等太久的,相信我~
感谢姑娘们一路上的支持,爱你们,期待下个文继续能与你们相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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