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穿越] 史上最雷的穿越·第一季(女穿男)(JJ-VIP缺后8章)BY 优灵 (点击:361次)

史上最雷的穿越·第一季(女穿男)(JJ-VIP缺后8章)BY 优灵

←点击可下载保存txt~扣除钞票1

引用:
                 

                                欢迎来到☆地狱十九层☆=\(^o^)/


由于还木有注册到地狱,所以只能阅读部份内容哟,请注册或者登录,谢谢^-^


地狱小说文库立志推好文~不文荒~欢迎爱看BL的你加入哦>_<~



+部分预览+


史上最雷的穿越·第一季 BY 优灵

文案
谁都知道,胤禛是雍正帝
那为什么,好死不死我穿上他的身?
大清朝要亡在我手上,还是以后的历史统统变样?
不行,我不能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我要当皇帝!
可是啊,胤禛你的桃花债怎么能这么多
还都是孽债!
他说,我有什么要不到的
他说,为了你,我要当皇帝
他说,不管你是谁,我都要带走你
他说,不要怕,你还有我
……
我不要跟你们唧唧歪歪,我只想走两条路
要么当皇帝,要么回家!
=======================
不要当成九龙夺嫡,因为不写权谋
不要当成清穿正剧,因为不写宫廷
不要当成纯正耽美,因为是女穿男
不要当成雷文,因为这真的真的不是一篇雷文!

要死的穿越
我知道,我穿越了。
怎么知道的?睁眼看到红木床板蝉翼纱,绮罗衣裳玉腰绦,看过书的都知道,这叫穿越。
我还知道,我穿成胤禛了。
还问怎么知道的?宫女跪在床边大呼四阿哥,聋子才听不见。
是的,我穿成了四阿哥,我一个对着电脑屏幕花痴胤禛的现代女人,穿成了四阿哥!
对读者来说,女变男是雷;对我来说,穿成胤禛是惊天雷。
不是宫女不是格格不是福晋,甚至乾隆的奶奶都没得做,我上身的是雍正帝,那个九龙夺嫡中胜出的雍正,那个励精图治的雍正,那个工于心计的雍正!不是唱个小曲吟个诗歌讲个笑话就能让一众阿哥围着团团转的穿越女主,是要真刀真枪拿命去拼的阿哥……
我的命咋就这么苦!
宫女还在哔里呱啦唠叨些什么,我只是僵在床上,盯住福寿纹样的帐子,一动不动。
“诶,现在是什么年代。”我突然想起来,清朝的四阿哥不止胤禛一个,要是往前往后一个朝代,哈哈,我就可以当米虫啦!
“四阿哥,您别吓奴婢!”小宫女哭了,语带凝噎,清溪长流,哭的又可怜又不聒噪。
“到底是几几年啊。”我不耐烦了,这可是关乎我命运的事呢。
“回四阿哥,是康熙三十年……四阿哥!”
在小宫女的惊呼声中,我华丽丽地往后倒去。
丫的,居然真是胤禛。
心里不由生出一句电视剧里常见的呼号:天将亡我大清也!别说让我去耍手段抢皇位,就是我真顺应历史成为九鼎至尊,我也没这个能耐去维持建社会的盛世。
不知道是谁的恶作剧,不过,把我弄过来肯定跟清朝有仇就是了。说不定真可以实现八爷党众粉丝的夙愿,八阿哥十四阿哥即位,让历史来个改头换面。
不行!我一骨碌又坐起来。真那样,我高考背的那些历史不就白背了?说什么也不能让我的脑细胞白死。
就在那弹指瞬间,我向小宫女露出一个邪魅的微笑,决定了一件事——
我要当皇帝。
然后,我看到小宫女华丽丽地,雷晕了。
穿越,有很多种方法,掉个井盖、遇个车祸、撞个南墙、摔个山崖,可是,我想不起来我是怎么穿的。好像大梦一场,醒来已是今夕何夕。拔掉数根属于胤禛的柔软光亮的头发后,我开始心疼,干脆不再去想,拿起面镜子端详胤禛的脸。
这就是无数现代女子花痴狂恋着的四四呀!十三岁的年纪,眉间已淡淡有了小山纹,抿紧嘴的时候,就是一张冷酷的脸,喜怒莫辨;笑起来的时候,又若飞花入池,荡起若有若无的涟漪;板着脸的时候,黑黑的眼眸深邃又幽远,叫你猜不透心思。那眉眼,醉人心弦,那脸庞,英气俊朗,那脑门,光可鉴人……
以上描写,不过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十三岁的胤禛,实在看不出绝世大帅哥的痕迹,充其量不过还算英俊。有些遗憾地捏捏这粉嫩的小脸,一阵痛刺得我眼泪直飙,这才回过神来。
这是我自己的脸,这是我自己的身子。
我是胤禛啊……
我又想华丽丽地晕过去了。还没晕成 ...
................

TOP

偷天换日

随着贝勒府的竣工在即,离宫也如上了发射轨道的火箭,迫在眉睫。训练真胤禛的时候,我也在学他的样子,整天板个脸装深沉,以期做到平稳过渡。舒兰的“病”一得就再没好过,关于嫡福晋失宠的流言已经悄悄传开,我默许了传言,夜夜宿在李莲英房中,接受了舒兰刻意的疏远——尽管我清清楚楚地看见她眼底的伤痛,尽管我望着她的背影胸口一阵阵发闷。
  除夕家宴上,舒兰依旧应对得体,扮演一位合格的嫡福晋,夹菜给我时,眉梢的柔情都跟以前一样。我在桌下握住她的手,她旗头上的流苏蓦地微微轻颤。
  满席低语忽然消失,康熙开口说:“朕的几个儿子,转眼就成人了,过了正月,你们就要搬出宫各入府邸。出了宫,你们就真正是个独当一面的大人了,需得谨遵圣贤良训,为万民表率,切不可给我皇家丢脸,记住了吗?”
  我们几个阿哥忙起身道:“儿臣谨遵皇阿玛教诲。”
  复坐下,我失了所有兴趣,闷头吃菜。
  散了宴,我陪舒兰走到房门口,相对无语。末了,还是舒兰婉然一笑,说:“外头风冷,爷还是快些回房吧。”
  “你的病还没好吗?”
  舒兰怔了下,干咳几声,低声道:“病根未净,御医说……还得养些日子。”她避开我若有所思的目光,推门进去:“爷……请回房吧。”
  我抵住快要关上的门,硬生生挤进房:“大年三十都不宿在嫡福晋房里,于礼不合。”
  舒兰抬眸望我一眼,转开泫然欲泣的脸,半晌说了声:“是。”
  她卸去盛装,到我身边帮我更衣。她的神情专注而温柔,动作细致而耐心,我的目光随着她忙碌的纤细手指跳动,突然一把抓住她的手,紧紧握在掌心。
  “舒兰,对不起……”
  她的手僵住,不再动作,隔了会,幽幽道:“爷,您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呢?是舒兰对不起您……”
  “不,你没有错,一直都没有。”我揽住她的腰,贴上她温热馨香的身子,闷声说,“对不起……”
  对不起,舒兰,我成为胤禛就是个错误。我到底不能承荷这千秋帝业,胜任这九五之尊,我也给不了你要的男女情爱、相濡以沫,我把真胤禛换回来,才是还你本来的人生。
  “舒兰,你终将母仪天下,我能还给你的,只有这个……”
  是夜,我拥着睡梦中的舒兰,轻声低喃。
  正月过后,几个阿哥都开始忙着搬家。携着美眷家仆初次来到焕然一新的贝勒府,众人眼中皆是惊叹。眼前的贝勒府未来的雍和宫雕梁画栋、气势巍峨,琉璃绿顶折射五彩光芒……
  绿,绿顶?绿云罩顶?!
  太有喜感了,我终于咧嘴开笑,与一团欢喜气氛和谐相融。
  住进自己的府邸,最大的好处就是再不用天天赶早去上书房报到,出入也越发肆无忌惮。当然,上门拜访的人也更络绎不绝。为了给真胤禛同志打好政治基础,我耐着性子接待他们,同时,代号为偷天换日的换人计划紧锣密鼓筹备中。
  春风吹啊吹,吹动了心扉~北风转暖的时候,康熙的身子骨开始坐不住了,借口乔迁之喜,下令筹办南苑行围打猎。老爷子您爱玩就爱玩,非得借我们这些儿子的名头么?打猎是我最讨厌的事情之一了!
  我郁闷地跟叶倾歌发牢骚,他却沉吟了一阵,说:“这是我们的机会。”
  “机会?你知道行围的时候有多少人在南苑外守着么?众目睽睽下你玩大变活人?”我鄙视他的馊主意,喃喃道,“你又不是大卫?科波菲尔。”
  “是行围前夜,他替你去南苑。”叶倾歌耐心解释,指尖滑过我的下颌骨,“这里的破绽需要掩饰,打猎中的意外是个很好的由头。”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我仔细观察过真胤禛,发现我的第一眼认识是错误的,易容并非天衣无缝,他的右侧下颌骨那有一条极细的缝,有心的话还是能发现。
  真胤禛也挺可怜的,为了夺回他原应有的一切,余生得靠着人皮面具过活不说,还要人为毁容一次。我想方设法地逃离,他不惜一切地进宫,这,也算是围城的一种吧……
  我下意识地摸着叶倾歌拂过的地方,心里有些小小的惋惜。其实,这张脸,还是挺帅的。
  偷天换日行动倒计时三十小时,我窝在秘密集训地对真胤禛做最后交代。
  “刘若昭跟我有过节,潘安被贬有我的原因,他的同党要小心着点,大内侍卫长佟福海也要注意下,他虽然暂时还怕我,难保不在某些时候背后捅一刀。工部左侍郎李光地、新升任的郎中江藻、骁骑校岳钟琪、原吏部尚书顾八代家族的势力、禁卫军图烈和他手下……这些都是可以利用的人,正红旗都统齐世虽没什么交情,不过好歹一起打过仗,佟佳氏的势力你自己看着办。”我总结这些年来的人脉培养,看着真胤禛记录下的字逐渐增多,不禁有些得意。如今看来,我还不算太虚度光阴,多少有些成绩。
  真胤禛停笔许久,抬头问:“没了?”
  “没了。”我一说完,就看见他眼里的鄙视。丫的,我一自由民主的现代人能混成这样不错了好不好
  “别不知足,除了贝勒的名头我没官没职的,能笼络这些人不错了!他们太没眼光了,都围着太子转……”提到太子,我噎了一下,不觉放低了声音,“那个,你要小心……太子和八阿哥,能不接近就别接近,他们……他们都太了解我了。”
  真胤禛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最后点点头。
  我摸出一本册子扔给他:“我把大事小事都记上头了,万一有我没告诉你的事,自个去翻。”要把七年半间芝麻绿豆的事都想起来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好歹咱也算写过回忆录,不枉费穿越一回。
  偷天换日行动倒计时二十九小时,临别前叶倾歌轻轻抱了我一下。我没有拒绝。
  偷天换日行动倒计时二十八小时,我悄悄把银票存进与当铺一个户头的钱庄。
  偷天换日行动倒计时二十五小时,侧福晋李莲英声称“身子不便”,我睡书房。
  偷天换日行动倒计时十二小时,我乖乖待在书房看书,一天未出府。
  偷天换日行动倒计时八小时,检查该拿的东西该卷的细软带齐没有,最后把贝勒府逛了一遍,
  找了个石阶在角落刻上“我曾出现在这里,然后,悄悄离开”,简体字。
  偷天换日行动倒计时四小时,舒兰给我准备好明天打猎的行头,欲言又止,我狠心没去理她。
  偷天换日行动倒计时两小时,确定约好的后门虚掩着,打发走小兴子,再次独宿书房。
  偷天换日行动倒计时十分钟,亥时初刻,房里多了两个人,叶倾歌、真胤禛。
  三人在黑灯瞎火的书房里大气不出地静立半晌,叶倾歌握住我的手:“走吧。”
  我抱紧包裹,狠狠吞了口唾沫,点头。
  “我已经吩咐好了李莲英,她会帮你熟悉这里的一切。我的箭术不好,明天别太出风头。记住,别太靠近太子和八阿哥!还有……”最后的叮嘱说得我陡生悲壮,我喘口气镇定下,一字一顿说,“对舒兰好一点,她是最无辜的。”
  黑暗中真胤禛的头似乎点了点,双眼灼亮得像野心勃勃的魔王。
  偷天换日行动倒计时三分钟,我和叶倾歌摸出房间,鬼鬼祟祟地躲在假山后面。四下一片静谧。
  偷天换日行动倒计时四十秒,掐着巡逻侍卫的空档,我们顺利溜到后门。
  偷天换日行动倒计时三十秒,叶倾歌关上后门,我踏在洒满一地清冷月色的石板路上。
  偷天换日行动倒计时一秒,我们没进夜色,贝勒府在我背后越来越远。
  偷天换日行动,结束。
  船行京杭大运河上,我怔怔地看着漫天金光从厚重云堆中喷薄而出,直至耀遍苍穹,挥洒大地,兀自觉得昨夜一切如同做梦。河水拍打着船舷,发出沉闷的声响,似乎是踏向南苑的侍从整齐的步伐声。此时的南苑,行围应已开始,康熙兴致勃勃地一马当前,随行皇子也为博皇阿玛一笑而使出浑身解数。四阿哥迥与往常的勇猛,不料冲得过莽,不小心撞到什么摔下马,右侧脸被尖石滑破,血流如注,从此留下消抹不去的疤痕。
  我根据叶倾歌告诉我的计划自动Y Y着,坚守甲板眺望远方,生怕船后忽然出现追兵。直到几天后一只信鸽落到船上,叶倾歌告诉我三个字,我的一颗心才真正落回原处。
  他说:“成功了。”
  我终于,摆脱了四阿哥的身份。
  但愿。

变相怪杰

  静默的舱室里,连呼吸声都听不见,盯着叶倾歌手里象征成功的字条,许久后我才听到自己长长呼出口气。
  叶倾歌俯身,忽然贴上我的唇,我只是愣了一小下,就错过闪躲的机会,被他摄住嘴唇,辗转吮吻。既然已经沦陷了,我也就放弃抵抗,放任自己沉浸在这久违的缠绵里。这一簇小火苗经久不息,几乎烧干了我肺里的空气,我忍不住推了他一下,他这才意犹未尽地离开。
  我决定了,从今天起我要练俯卧撑,看谁的肺活量大!
  他的脸仍在暧昧的距离里,目光依旧游曳在我面上,我略略偏转头,找话题道:“你说,他会像我吗?”
  叶倾歌笑了笑,鼻息暖暖扑来:“他像长大的你。”
  我顿时无语。前前后后加起来,我都已经三十过半了,居然还比不过一个二十出头的毛小子?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是多么幸福啊……
  “你就这么放心地走了,也不监控段时间,不怕他立稳了脚跟反咬你?”
  他笃定地笑:“他不敢。”
  笑得这么有魔头风采,莫非下过生死符?我很想问,话在嘴里转了转,还是换了样子:“那我以后呢?”
  “你尽可做你想做的,不过,到若耶山庄前,还得委屈一下。”
  叶倾歌转身从柜里拿了个盒子给我,我打开,里面是个肉色的软薄东西,摸上去有些硅胶的质感。展开一看,我顿时毛骨悚然。
  人皮面具!
  拜武侠小说所赐,即便是现代人也对人皮面具毫不陌生,可没人告诉我这玩意那么吓人的啊!我抽搐着嘴角问叶倾歌:“不会真的是人皮做的吧?”
  叶倾歌笑着摇头。我这才大着胆子拿到手里细看。一块肉色的皮,上面精细地镂出五孔,如果加点血,那就像极了印第安人剥下的头皮了。
  “我还有件事没有告诉你。”叶倾歌坐到我边上,语气忽然严肃起来,“若耶山庄的隐秘想必你也有所耳闻,商人的身份是我在人前的伪装,所以……”
  他无比郑重的神情让我预感到接下来的话非同小可,不禁紧张地咽了口唾沫。
  “所以,你看到的并非是我真正的样子。”
  吔?莫非他要展示双重人格?我眨巴眨巴眼睛。
  叶倾歌用行动代替了语言,他伸手在头顶的发际处撕扯,然后像扯面膜一样撕下一层肉色的薄膜。薄膜下显现出来的脸,惊艳得可以让天地失色,剑眉凤目,高鼻薄唇,五官搭配堪称完美,即使配上光溜溜的清朝发式也不损其绝代风采。那双原本漂亮到突兀的狭长凤眼,在这样的脸蛋上却是和谐悦然,平添丰姿。
  百变怪杰啊!吓人也不带这样的!饶是从前我看过多期整容真人秀,也经不起这样面对面的超级变变变。
  我喘了口气回过神,扑上去使劲揪脸皮:“叶倾歌,少玩人了,这样子才是易容的吧!这张面具我喜欢,归我了!”
  可是不管我怎么用指甲掐用手指揪,都扯不出第二张人皮面具。被我掐过的地方立刻泛红,叶倾歌皱眉抓住我肆虐的爪子。
  我一下子被按了暂停键,除了死死盯住他什么都做不了,良久抓起盒子里的人皮面具,抖着声音问:“你以前,一直戴着这东西?”
  “是。”那两片弧度优美的嘴唇一开,蹦出一个冷静的字。
  一直来跟我亲密接触的就是这层硅胶一般的玩意?!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很多男人不喜欢假胸。新仇旧恨一并勾起,我把面具掷向他,吼道:“叶倾歌,你给我滚出去!”
  他眼里飘过一丝黯然,望向我的眸子里迷蒙若阴天。我忽然意识到这是他的船,怒气冲冲地摔门而出。
  尖尖的船头剖开碧波,分开的河水仓惶后涌,跃出惨白的水珠,叹息着被远远抛下,远去的水流一如我未来的人生,随波逐流,前程未知。
  这种茫然感在那场怒火后更加深重,我狠狠踢了脚栏杆,背后忽然一暖,叶倾歌衣服上的淡雅清香幽幽袭来,他就贴着我的后背,两手状似无意地撑在船栏上,把我箍在他双臂间。
  直起身拉开点距离,我冷冷说:“放开。”
  他在我脑后低声说道:“我不是故意瞒你……”
  “我知道,以前敌友未明,你当然不能说。”立在船头的时候,河风已经冷却了我的头脑,可理智明白不代表情感接受,一开腔还是口不择言,极尽讥讽。
  这是他第一次叫我名字。我对这个陌生的亲昵称呼有些微的怔忡,旋即冷笑:“我不是四阿哥了,担不起胤禛这名字。”
  “那你想叫什么?”
  “雷思仁。”七年多来刻意忘却的本名瞬间脱口而出,我深吸口气压下激动,“思考的思,仁慈的仁,我就叫雷思仁。”
  他压下几分,侧脸贴着我的耳,低柔唤道:“小仁。”
  “小人?你说谁是小人!”我转头对他怒目相视,瞥见这张不习惯的漂亮脸蛋,立刻扭回头。
  “那么,小仁儿?”
  我悻悻举旗投降:“还不如小人……叶倾歌,你别转移话题!”
  “我在人前一直是那个样子,并非瞒你一个。”他的语气可以算得上低声下气,可我又被他的话勾火了。并非瞒我一个,也就是说,我其实跟别人没什么两样?
  忽然觉得满心凄凉,我闭上眼,苦笑布了一脸,语调平静:“让我走,叶倾歌。我有手有脚有银子,富贵闲人我自己就可以做,用不着你养我一辈子。”
  气息更热,他蓦然收紧臂弯,低哑道:“我若是不答应呢?”
  “那就承认你居心不良!”
  僵持许久,他叹道:“要怎样你才肯信我?”
  “我信过你,叶倾歌,可你回报给我的是什么?是你亲口告诉我所有的交往都是计划,是你亲手在我身边安插下眼线。”被压抑的本性再度冒头,我不管不顾地发泄心中的怒火和怨气,使劲转过身与他咄咄对视,“叶倾歌,你以为我为什么会跟你走!”
  他抿紧唇直视我,波光粼粼的眼眸倒映出的我如此渺小。清冽的风捎带走我的话语。很久很久以后,叶倾歌低低叹了一声,轻得让我以为只是河风在我耳边打了个旋。
  可是随后,狂风暴雨骤然袭来,他重重把我压在船栏上,啃咬我的嘴唇,霸道地撬开牙关闯入,追击我慌乱躲闪的舌头。他的气息透过唇舌慢慢注进我的身体,热气迷蒙了我的双眼,熏软了我的身体,我阖上眼,抗拒的手不知何时软软搭到了他的腰间。
  头晕目眩中我似乎听见了火星爆裂的轻响,一个又一个金点在我眼前绽放,汇成上元节那日的绚丽烟火。
  面前的灼热有所缓解,叶倾歌带些咬牙切齿的声音绕在耳边:“那你以为,我为什么要煞费苦心带你走!”
  眼中顿然酸涩,手下意识地环住他。窝在他胸口半晌,我闷闷地开口:“放我走,我就相信你。”
  连我都想抽这样别扭的自己,但我控制不住这些赌气的念头。叶倾歌,不是我信不信你的问题,而是我不知道,你所谓的感情,到底有几分是真的。
  他的怀抱紧得像要把我捏碎,我听见他深深的喘息,然后用平淡到诡异的语调说:“你真要走,我不拦你,但不管你走到哪,我都会找到你。”
  白天这一闹,晚饭的气氛就尴尬无比。叶倾歌不知是不是试图用金钱诱惑我留下,昨天还是普通的青瓷盘子,现在一律换成了银碗银盆,连筷子都是乌木包银,沉得我用不惯。
  富贵不能屈,千金难买我愿意。我默念几声,推开面前的酒壶。知道我酒量不好还让我喝酒,摆明有阴谋,叶倾歌你这只臭狐狸!我瞪他一眼,他正好夹了一筷子菜,趋向要落到我碗中,接到我的目光,手腕一转把菜送进自己嘴里。
  小气鬼,不就瞪了你一眼!我撇嘴,试试筷子合手度,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舱室里再没第三人,一时安静得只剩咀嚼声。
  “明天傍晚就会到下一个码头。”我瞥他一眼,努力笑得没心没肺,“我下江南也是走水路,知道得可清楚了。”
  他那俊美得不像话的真面容即使什么表情都没有也慑人心魄,我赶紧转开目光,继续进行抢菜大业。
  到了第二天傍晚,我终于知道这只闷骚的臭狐狸一声不吭的原因了,愤怒地穿过半艘船冲到他面前吼道:“为什么不靠岸?你明明答应了!”
  “我反悔了。”他那张欠扁的妖颜表现得格外漫不经心,“你有手有脚有银票,我还真怕找不着你。”
  臭狐狸,臭狐狸,连脸都像狐狸精!我气得说不出话,跺脚忿然出去,却被他拉住。
  “我知道你受不了船上的沉闷,来喝杯酒消消气吧。”
  我的确口干舌燥意难平,暗暗对自己说绝不超过三杯,一把抢过酒盅。事实证明,我的意志实在算不得坚强,今天的酒也格外甜糯可口香醇怡人,三杯一下肚,我不觉坐了下来,就着小食慢慢酌饮,总算还知道是在赌气中,自始至终不曾给叶倾歌一个正眼。
  =============<这是与正文无关的番外专用线>=============
  某记者:叶倾歌叶大美人……(被凌厉眼神吓到赶紧改口)叶庄主,你为什么要整天戴人皮面具呢?
  叶倾歌:(斜剐一眼)你让我顶着这样的脸在江湖上混?
  某记:也是哦……谁认你当老大,调戏还来不及……那么你对小四四……
  叶倾歌:小仁。
  某记:哦,对,是小仁仁坦白时,心情是如何的呢?
  叶倾歌:(皱眉,气势顿时压迫得某记差点没拿稳话筒)我知道他一定会生气,我也知道他对我的信任已经很脆弱了,但是……我不想再骗他。
  某记:(狼眼放光)我们嗅出了奸情,不不,是爱情的味道!叶庄主是真的喜欢上了我们的四……那个,思仁了吗?
  叶倾歌:(目光迷离,良久不语)
  某记:(一看表时间不够了,只好咬牙放弃)叶庄主真的在实行金钱诱惑策略挽留思仁吗?
  叶倾歌:金钱诱惑策略?
  某记:就是那个银碗啊银碗~~不过四四——啊,我叫惯了,马上改——思仁可是不受诱惑呢。
  叶倾歌:(叹气)他总不肯信我,我只好拿银器证明饭菜里没毒。
  某记:呃?那么,那本想夹给他的菜……
  叶倾歌:(神色更幽怨,语气更冷淡)我亲自尝给他看。
  某记:(……人生何处不误会!)那么,叶庄主,(胆战心惊地发挥记者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你带走思仁,真的没有别的用心吗?
  叶倾歌:(戾气凝重,谪仙化身阿修罗)
  某记:啊啊,采,采访结束!!(怕死不是共产党,可我没入党啊!)


偌叶山庄

温酒抚慰着我的肠胃,腹中升起舒服的暖意,逐渐盖住清明,手脚软绵绵的,却偏偏惬意得很,犹如置身桑拿房,浑身的毛孔都松快地舒张开来,汗意蒸腾,氤氲了我的神智,感觉越来越飘然。似乎有火把靠近我,身体渐渐如烽火台被依次点燃,溶化成了一摊水,热浪慢慢汇成海涛,仿佛有齐人高的浪头拍打着我,震得我一晃一晃的,我长叹一声,任由这快意的浪潮覆灭我。
  淫靡的气味,凌乱的床铺,赤裸的身体,身边的男人——醒来没多久,我就彻底明白为什么之前会出现惊涛拍岸的幻觉了,尝试感觉下身,果然胀胀的疼,丫的,又被他压了!
  男人显然没睡着,见我动了动,缠绕着的身体粘上来,薄唇喷吐着热气,试图落到我额头上,被我千钧一发地挡住了。
  “叶倾歌!”我指着他的鼻尖喝道,“你居然拿酒灌我!”
  “不关我的事,小仁,我不让你喝,可你抱着酒壶不放,衣服也是你先开始扯的。”分明一脸偷到腥的狡黠,口气却极为无辜,配上眼波流转,实在是……性感得致命!
  我努力坚定自己的革命立场,不为所动暴跳如故:“你就欺负我喝醉吧!”
  他柔情万分——哦不,是满脸淫笑地靠过来,低低唤:“小仁……”
  “你才是小人呢!趁人之危的小人!”我抵住他的胸膛,筑起防护线,“叶倾歌,下次要做也是我在上面!”
  “下次?”他敏锐抓到关键词。
  我急忙改口:“没有下次!”
  “那么你不在上面了?”他挑挑眉,眼底都是笑意,偏生装得一本正经。
  我真是被他气死了,一下一下使劲踹他。他箍住我的双腿,温声说:“小心别弄疼了那里。”
  “那也是你干的好事!”
  他但笑不语,手却不老实地滑了下去,被我及时抓住,怒目相视。他挽唇一笑,端的是绝代风流倾倒众生,我极没骨气得被这副皮相迷惑住几秒,回过神后更气愤地推他:“走开走开,长成这样,你还让不让人活了!”
  他发出低沉的笑声,翻身把我压在下面逗弄我的耳垂,绵长呼吸极尽缠绵地缭绕在耳边,话语轻柔:“你一定会喜欢若耶山庄的。”
  我被他挑逗得几乎又要失陷,赶紧说话分神:“若耶山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他果然停了下来,老实躺到边上搂着我,手指描画我的锁骨:“若耶山庄虽不站在江湖正面,却控制了大部分江湖势力,可以说,在朝爱新觉罗为帝,在野我叶家为王。”
  “吹吧你就!若耶山庄这么厉害,还要武林盟主干什么?”我鄙视地横他一眼。
  “你说雷锐?”他口气轻蔑,“除了当朝廷的走狗,他还有什么能耐?”
  我回想起武林大会上的一面印象。雷锐是个儒雅的中年人,看不出江湖人的煞气,更看不出走狗的猥琐。
  胸口忽然一刺疼,继而酥麻,他捏住我的乳尖慢慢捻弄,凤眼也眯了起来:“想谁那么入神?”
  没来由的一阵冒火,现在还处在冷战期好不好,他凭什么一副质问爬墙的模样。我挣扎着想要逃脱他的禁锢却没得逞,只好张口咬他精壮的手臂。他松了手,滑到我腰间狠命一搂,我的鼻子一下撞上他的胸口。
  没来得及抱怨,他若无其事的声音再度缓缓响起:“若耶山庄在绍兴府。你虽到过江南,却从未去过绍兴,那里风光明秀,山青水媚,酒也特别的好喝。如果受不了江南夏日的暑闷,可以去西部避暑,若耶山庄在各地都有据点,中原大陆,没有我找不到的东西。”
  最后一句他加重了语气,热气都涌到我耳里,痒得难受。我揉着耳朵,假装没听懂他的暗示,眨巴眼睛问:“既然势力那么大,那么你的若耶山庄很有钱喽?”
  他呵呵低笑:“够你挥霍一辈子。”
  “嘁,谁要用你的钱!”我不爽地又开始挣扎。这次他很合作地松开手,起身披衣,然后双手一抄,连人带被一起抱起我。
  “你干吗……”
  他邪魅笑着,眼光跳动:“身上不难受吗?我带你去洗洗。”
  “我不——!”我抓住床帐不放。这个样子被其他人看到,我直接跳河算了!
  他不勉强,把我放回床上,轻吻了下额头,放下纱帐摇头摆尾地出去,没多久转回屋,低声吩咐着什么,等下人忙活一阵出去后,才掀帘抱起赤身裸体的我。
  “喂——”我慌张掩住关键部位。他笑得眉眼弯弯,噗通一下把我扔进浴桶里。
  “我,我自己来就可以……”见他挽袖准备亲自上阵的样子,我贴着桶壁慌忙谢绝。
  “有些地方你自己洗不到。”他咬着我耳朵暧昧低喃,把我往前一揽,手指不客气地向后探去。我双腿骤然酸软,无力地伏倒在他怀中,竭力把呻吟憋回去。等他清理完后穴,我使劲推开他坐在桶里,说什么也不让他继续。
  开玩笑,此情此景此人,不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也太对不起我看过的那么多小说了!
  船不可能永远不靠岸。两天后的晴朗上午,船停靠在码头补给,叶倾歌在甲板上转头看见我的那一刻,面上的笑意还没化开,震惊就布满了全脸,眼睛死死盯住我手里的包裹。
  “船速挺快的嘛,我还以为要下午才到。”我把包裹一搭,刻意轻松地笑道。
  他的眼神渐渐阴沉,口气平静得让人心慌:“你还是要走?”
  “为什么不?”我笑得更加阳光灿烂,“多谢庄主连日款待,庄主莫要忘了说过的话。”
  轻快挥手,转身走人,阳光拉长我的影子,留恋不舍地延伸向他,却终究一寸寸远离。第一脚踩到地面,踏板晃动起来,我差点没站稳,踉跄了下立住脚跟,挺直了背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再拐个弯,彻底消失在他视野中。
  如果我就这么走了,恶搞剧就彻底变虐心文;如果我就这么走了,也许故事就到此为止;如果我就这么走了,搞不好会变成一追一逃的百万大坑;如果我就这么走了……
  那么他准备站到什么时候去?
  我蹲在拐角处的树丛里,盯着叶倾歌一动不动的身影良久,撇了撇嘴,欷欷歔歔地钻出来。
  他重新看到我的时候,整个人陡然亮了起来,看得我心下不忍。我踩着晃悠悠的踏板走到他面前,拍拍包裹说:“出来时候带的点心早就坏了,终于能把它们给扔了。”
  叶倾歌眼里的惊喜藏也藏不住,面上却还是淡淡的:“扔河里不就是了。”
  “那可不行,会污染水源的。”我一本正经答道。我本来就没想走,他那句“没我找不到的东西”,早掐灭了我那一丁点跑路的念头。
  他抽搐下嘴角,斟酌着问:“那你……”
  “江湖第一家,我可真想见识见识呢。”
  话音刚落,他长臂一伸揽我入怀,紧得我肋骨微微发疼,心跳与他的慢慢重合。
  “放开,叶倾歌,很多人在看。”
  他置若罔闻,挑起我的下巴俯首吻来,辗转在唇舌间,疯狂掠夺我口中的空气。谁说古人迂腐保守的?当众拥吻,就是现代又有几个人做得出来?
  他的吻激烈狂野,很快就让我晕乎乎得不辨东西,直到包裹落地的那一声闷响,才如当头喝棒敲醒我。
  “天哪!”我推开他蹲下身惨叫,“我的鎏金六合琉璃杯,不要摔坏了——!”
  虽说留了下来,但每到戌正(插花:晚上八点),叶倾歌都会被我准时赶出房间——油免不了被揩,底线万万不准突破。他眉梢含情眼波幽怨的样子确实很撩人,可我在舒兰的幽怨眼神下修炼了这么多年,早已修成金刚不坏之心,这点程度还软化不了我。
  船行一个多月终于平安到达目的地,青骢双驹红木马车候在岸边,后面跟着二十几人,见到叶倾歌的时候齐刷刷跪拜,动作整齐划一训练有素,尽管比不上紫禁城的排场,也够让人惊叹。看来他说的“在野叶家为王”并非完全吹牛。
  马车从通衢大道一直奔到山间小径,在满目翠绿中左拐右绕。我探出窗看了眼丈许外的悬崖,回头抱怨说:“有必要建那么隐蔽吗?你们江湖人就喜欢玩玄虚。”
  他凑过来搂我,抓紧一切时间揩油,含糊道:“江湖风险不亚于朝廷,有看得见的腥风血雨,也有看不见的尔虞我诈,只有叫人摸不清底细,才能让人有所顾忌。”
  就不能活得轻松一点吗?我厌烦地皱起眉,他的唇立刻贴了上来,轻轻舔弄我的眉结。
  “这些有我应付,你无须烦心。”
  有时一句话,就能让人莫名感动。我心里一软,伸手抱住叶倾歌,他受到鼓励更加兴致昂然,微一用力把我压在宽敞坐榻上,火热的唇巡游在我颈上,手也不停跟盘扣纠缠,解了扣,钻入衫,抚摸我的胸口。
  车厢里顿然春光无限,浊重的呼吸声声销魂。在我快要把持不住放弃一直以来的拒绝时,马车蓦地停住,叶倾歌停了手,有些悻悻地说:“到了。”
  ————————————<作者有话说>————————————
  四四:摸得到吃不着,憋不死你!
  某优:乖儿子,你终于向女王受发展了,真欣慰!(抹眼泪)
  【其实我家四四是强受来着捏。。。不许歧视他上辈子的性别!】
  ————————————<继续正文>————————————
  
  若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在这原始丛林般的深山里建着那么大个山庄,黑瓦白墙,鳞次栉比,盘踞了整个山头,最高处阳光闪耀,不辨真容。青石板台阶直通巍峨大门,道两边立着精壮汉子,个个佩着锃亮钢刀,泛着凛冽寒光。
  叶倾歌一下马车便变了模样,一种从未见过的气势张扬开来,配上天人之姿出尘之态,压迫得叫人不得不俯首。随着他的拾步上阶,两边的人依次单膝下跪行礼,那叫一视觉效果震撼。
  爬完台阶,我抬头一看匾上大字,脑门垂下黑线无数。推广普通话多么重要!什么若耶山庄,分明是偌叶山庄!都怪太子,害我把人家名字弄错到现在。
  咬牙切齿控诉时,庄内飘然迎出一美髯大叔,见到跟在后面的我明显愣了愣,冷声说:“你真把他带来了?”
  太过聪明真不好,一句话就叫我听出,他不待见我。
  “是。”叶倾歌话里也没多少温度,从边上招来个小童,吩咐道,“带雷公子去岚陵阁。”
  小童脆声应了,引我离开气氛压抑的大门。转啊转,绕啊绕,微风清新,花枝摇曳,一路欣赏美景无数,穿过九院十八门,终于在一阁楼前缓了步伐。小童转身笑道:“这里便是岚陵阁了,公子请。”
  我一副从容淡定的样子,漫步跨入岚陵阁,小童在前引导我熟悉环境。外表看岚陵阁是个相当宽敞的二层阁楼,本以为是要跟人合住,没想到里面格局是下堂上卧,乖乖,竟然是个跃层!
  “岚陵阁是庄中第二高阁,从这里看山中景色可漂亮啦!公子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小的马上去办。”
  “不用了。”阁中布置堪称奢华,我没啥不满的,便走到窗前远眺山景,敛了表情故作高深。
  山还是那山,树还是那树,实在称不上多么别致。我装模作样了会就受不了了,转头发现小童还立在一旁,一双眼毫不掩饰地在我身上打转。
  “公子,小的叫韭菜,以后就是小的服侍公子您。”
  我点头。若耶——不对,偌叶山庄看上去挺有品味的,原来下人的名字也那么俗……
  韭菜还不走,见我又看他,露齿笑道:“公子,你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样子的衣服?洗澡水喜欢多少热?平日里喜欢做什么打发时间……”
  他一连串问题砸过来,热情度直追狗仔队,就差没掏个本子出来记录了。
  我淡然答道:“随便即可。”
  韭菜一点都不沮丧,继续发问:“那公子喜欢咸的还是淡的?喜欢早上洗澡还是晚上洗澡?喜欢……
  “这些问你家庄主就是了。”初来乍到,咱要拉大旗做虎皮,不能让人小瞧了去。
  他安静了一小会,脆生生的嗓门又响起来:“公子要去庄里转转么?”
  “不用,你给我找副象棋吧。”
  我对这个偌叶山庄还是怀有戒心的,想必他们也是,一来就到处溜达,还不叫人对我更加防备?接过韭菜拿来的象棋,我安静地在房里自娱自乐打发时间。
  暮色苍茫天地昏暗时叶倾歌才来,顺便带来了晚膳。叶倾歌的威信实在高,只一个眼神,韭菜就乖乖退下,刚才我赶他可是黏黏糊糊折腾了好久。
  秉承食不语的古训,饭吃得安安静静。叶倾歌照例先扒拉一遍菜,然后使劲给我夹,碗里很快堆得跟必胜客的自助色拉一样。为了阻止他继续填山的举动,我打破沉默,犹犹豫豫问:“叶倾歌,你住在哪?”
  “你觉得我住在哪?”他笑眯眯地问。
  “这是你地盘,怎么来问我!”
  唇边的笑意如花绽放得更加艳媚,他托腮轻道:“我能住这么?”
  “这里只有一张床!”我就怕这个,万一这原本是他的房间,那……我申请换房会不会通过?
  “没事,床挺大的。”他欠扁地笑着,凑到我耳边低语。
  我下意识地一避,反手推他:“去去,庄子那么大,难道还住房紧张?”
  他避开我的手,伸指擦拭我的嘴角:“我就在边上,有事差人唤一声便是。”
  “你是庄主,我哪敢支使你啊……”我嘟嘟哝哝道。
  他收回手,温声说:“一直呆在屋里?怎么不出去走走?”
  “我怕瞎逛被人当可疑分子抓起来。”
  叶倾歌放声笑道:“这里不是紫禁城,没那么多规矩——这个腰牌给你,有了它就没人敢为难你。”
  我接过他递来的碧玉腰牌左右端详。财大气粗如叶倾歌,连个通行证都是用上好的玉石雕成。我对着这块玉哗啦哗啦流口水,万一潦倒了,这玩意也能卖不少钱啊!
  “哪都可以去?”我晃晃腰牌,“没有禁区圣地什么的?”
  他慢条斯理说:“除了婢女住的地方不太方便,爱上哪都成。”
  我直接踹去一脚算是回答。
  第二天,我就拿着PASS卡在山庄里到处溜达,边上还跟个免费导游韭菜。小家伙才十四岁,跟我刚穿来时的小兴子同岁,却远比小兴子鲜活,一张嘴哔里巴拉没歇的时候,不用我询问就把沿途景观介绍了个通透。的
  “这是第一高阁——藏书阁,里面供放的是庄中机密,严禁随意进出。就风景而言,还是公子住的岚陵阁更胜一筹。”
  原来第一高阁不是叶倾歌住的地方,那么他到底住哪?
  “这是霁虹院,是庄主住的地方,公子看那两棵铁树,都已经上百年寿命了呢!年年开花,保佑我山庄福瑞齐天。”的
  这也叫就在边上?我额挂黑线地仰望弯曲小径,我的岚陵阁遥遥矗立。刚才估摸走了十来分钟,这么长的距离真有什么事也指望不到叶倾歌,不知道偌叶山庄护卫的机动性跟大内侍卫比如何?
  “这是庄主最喜欢的园子,那汪水引的是山上活泉,冬暖夏凉,可舒服呢。”
  不就一摊水几条鱼,大堆石头大丛树,跟御花园差不多。
  “这是……”
  韭菜是个尽职的好同志,连山庄的食堂、武场、地牢都介绍得详详细细,结合背景和实际、人文和地理、细节和全局,引古援今,声情并茂,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我拍肩夸奖道:“韭菜,你是专业的。”
  他咧个嘴莫名其妙地傻笑。
  “那里怎么在冒黑烟?着火了?!”我忽然指着院墙另一边一束袅袅上升的黑烟惊叫道。
  韭菜瞟都不瞟,若无其事说:“公子不用担心,那里是炼药处,常有的事。”
  “炼药处?”
  “是的。皮堂主在江湖上可是赫赫有名的毒王呢。”
  毒王?!我机伶伶打个冷颤。江湖果然是暗器与毒药齐飞,鲜血共残阳一色的地方。
  “公子,您要去那里看看么?”
  “不了。你去给我拿些点心吧。”我赶紧摇头,偷偷抖发酸的腿。韭菜听话地去了,我坐在假山石上揉腿。跑了这么一圈,不啻于登个小山,有钱就是牛啊,住的地方那么大,一半是空房!
  望天感叹半晌,安静的院子忽然起了一丝喧哗,声响越来越大,隐约是吵闹,有向这里蔓延的趋势。我站起身,正犹豫是迎上去还是躲一旁,两团人影已经跃入我的视野。一个人追打着另一个,被打那人不断跳着躲避,嘴里不住讨饶。
  “娘子我不敢了!娘子我真不敢了!哎呦~哎呦哎呦~~娘子饶命啊!娘子……”出乎意料的,这竟是一对男女,而被打的俨然是个男人。见惯了宫中唯唯喏喏的女子,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女权的情景。
  “哼,让你不听老娘的话,看老娘不抽死你!”女人拿着根类似鞭子的东西,一边抽一边骂骂咧咧,抬头看到我,一个漂亮的挽势收住鞭子,眯起眼上下打量我,最后目光落到我的腰间。
  “你就是庄主带回来的人?”她一收方才的凶悍模样,平声问。
  我下意识地按住挂在腰上的碧玉腰牌,点头道:“是。”
  “原来是兄台,久仰久仰!”挨打的男人忽然热情地迎上来作揖。
  我被他弄得一愣一愣,条件反射地回了一礼。
  “在下皮卡秋,久闻兄台大名,今日得见是我皮某的荣幸,不知兄台可否赏脸移步一叙?”他说着就要过来拉我。猛地一声鞭响,女人在后面冷笑说:“想走?别给老娘耍花招!”
  皮卡秋震得一哆嗦,我却惊异地扯住他问:“你说你叫皮卡丘?!”
  瘦骨嶙峋的皮卡秋没理我,讪讪地转回去安慰老婆。我瞪眼说:“莫非……她叫小霞?”
  “小侠?”女人又一声冷笑,“江湖上谁人不知我水女侠的名头!”
  “是是是,是我失敬。敢问女侠名讳?”我偷偷抹把冷汗。这个世界太疯狂了,不知道这女人又有什么惊世骇俗的名字。
  女人抬起下巴,骄傲地报出姓名:“水冰月——你怎麽了?”
  “女侠名头如雷贯耳,在下景仰万分。”我稳住身体,竭力憋住笑。饶是有心理准备,我还是为她的名字小小地软了下腿。皮卡丘娶了水兵月,上天啊,告诉我这不是动漫穿越吧!
  
  这个名字太可乐了,撩得我穷极无聊的心痒痒的。我冒死上前说:“水女侠飒爽英姿让人过目难忘,但在下以为,若加个姿态,则更能凸显女侠您的巾帼风范。”
  “哦?说说。”她淡漠地挑眉,可眼里的炙热泄露了她的内心。
  “这样,双手交叉,手指这般,身体侧过去,对对,就这样……”我亲身示范水兵月的招牌动作,看这个一身古装的女人有板有眼跟着做,乐得我忘乎所以,伸出手纠正她的姿势,蓦然收到边上杀人般的视线,赶紧讪讪地缩回手。差点忘了,这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社会……
  姿势摆弄完毕,我笑得快抽过去了,面上还一副正经的样子,连连点头说:“嗯,嗯,太有气势了!以后不用报名头,别人一看这个就知道是水女侠您了。”
  水冰月被夸得洋洋得意,斜眼问皮卡秋:“怎么样?”
  “好好好!”皮卡秋芦苇杆似的脖子摇得都快断了。水冰月很高兴,早没了那副凶神恶煞的神气,一扭腰身就走,估计找人摆POSE去了。
  我很想跟去看热闹,却被皮卡秋拉住,他笑得比刚才更热诚,搓着手说:“兄弟,多谢你了,要不是你,今天的事没那么容易完。”
  “哪里哪里。”我敷衍着,想摆脱他去追水冰月。可没想到皮卡秋鸡爪子一样的手力气却那么大,还越抓越紧,完全无视我的心情,顾自说道:“我看我虚长你几岁,斗胆称声老哥,来来,去老哥那里坐坐!”
  大哥,我对你这个僵尸版皮卡丘没兴趣,我想看水冰月“代表月亮消灭你”啊!
  暗暗拉扯间,韭菜脆脆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公子,点心来了……堂主大人!”
  皮卡秋理都不理韭菜,兀自抓着我硬要拖我走,可那声“堂主大人”却听得我一哆嗦。皮卡秋……堂主……皮堂主——毒王?!
  就这么一分神的工夫,我松了劲,立刻被皮卡秋拖走。我心惊胆战地跟他来到还残留着硫磺气味的屋子里,趁他忙着收拾出块干净地方的时候,忙掏出碎银在手上擦,看看有没有中毒。电视上的毒王可都是全身带毒的!
  “老哥这里乱,坐,随便坐。”他乐呵呵地一点都没歉意的样子,端了杯黑乎乎的不明液体给我。虽然气味正常,我还是谨慎地放到一边。
  “不用客气……”我撇一眼满屋子的植物残骸,颤巍巍求证道,“这些,都是药材?”
  “对。”他爽快回答,“别乱动,有些碰不得,比如你右边地上那个瓦罐里装的就是血蝎……你干吗跑那么远?那里没收拾,乱得很。”
  我躲在桌子后面,堆起笑说:“我怕我笨手笨脚踢翻了罐子,离远点好,远点好……”
  “没事,就算被血蝎蛰上一下,没半个时辰死不了。”他不以为然地说。
  我的面色更难看了,还好他接下来说了句人话:“半个时辰,够我救活你了。”
  大哥,吓人不带这么吓的!我偷偷摸出刚才的碎银看有没有变黑。眼前这个僵尸皮卡丘真是具备了毒王的一切基本点,说话颠三倒四,行为乖张古怪——除了他有个老婆,还是个河东狮老婆。
  “那个,我……”我搜肠刮肚要找借口离开,可是皮卡秋站在门口,也不理我,端着个深口小碗自顾自浅咂,眉头一皱一展,很是苦恼的样子。那碗里的香气飘飘荡荡钻进我鼻孔,带着股栀子花的甜香,我的肚子很不争气地咕噜了一声。
  “你要尝吗?”皮卡秋终于注意到我,举碗征询道。
  “这是……”
  “我还没想好。”他的眉皱得更紧,“是叫长生梦,还是魂里香?”
  呦,这毒王有点文化,取的名字还不赖。看他喝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应该是补药吧?不知道这么香的补药味道如何?
  “这也是药吗?”
  “嗯,一炷香时间内放倒,去了也没痛苦。”
  刷——我又窜回桌子边,心惊胆战地问:“这是毒药?!那你怎么自己在喝?”
  “嘘!嘘!别让我娘子听到!”他倏然跑过来捂我的嘴,“就是因为发现我在试毒,她才发那么大脾气的。”
  我被他捂住嘴说不了话,只能呜呜地叫,大意是——活该。
  “女人就是爱瞎操心。”他嘀嘀咕咕地松手,“这种都能喝死我,我也不用混了。”
  我惊惶地背转身掏出百曜石使劲擦嘴唇。你是毒王你不怕死,我的小命可是很脆弱的啊!
  “哎,兄弟……”
  我被他抓着肩膀扳回去,眼前赫然出现一碗透明的液体,栀子花香妖媚地缠绕在鼻端,我恐惧地往后仰,结结巴巴道:“你,你……”的
  他浑然不觉,咧嘴一笑,黄黄的牙齿一展无疑:“不管怎么说,今天你帮了我大忙,这人情老哥记下了。”
  “客、客、客气了……”我死死盯住他手中的毒药,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倒在了我身上。
  “要谢要谢!你不知道,我家那位生起气来不抽足我一百鞭绝不罢休,今天要不是你,我这把骨头又惨了!坐,快坐,来喝这个,对身体好。”他把刚才那杯黑乎乎的东西塞到我手上,我喝也不是放也不是,手微微地颤抖。
  “皮卡秋,庄主要的东西配好了吗?”一个清朗的声音天籁般飘来,我感激涕零地投眼望去,却被那逆光的身影震住了。
  这声音、这身形……太有熟悉感了。我凝神看他的眉眼自光晕中逐渐清晰,在他嘴边笑意凝固的同时,也涩声轻轻唤了句:“季大哥……”
  一瞬间的沉默后,季风极平和极淡然地回道:“应公子。”
  这一声如穿堂微风,吹起记忆的尘埃,在我苍凉的心境上覆上又一层灰。那张永远温和笑着的脸与眼前的人重合,他温谦依旧,却带了些许过分客气的淡漠,我闭上眼深深吸了口气,心底的喟叹化成了挑起的浅笑。
  没什么,没什么,我的神经早就锻炼得能抗九级台风。
  “季风,你认识我老弟?那你们聊,你帮忙招呼啊。”
  皮卡秋端着那碗毒药念念有词地出门,留下我跟季风尴尬地对视。他一眨眼挪开了视线,我听着自己平静的声音,前所未有的陌生。
  “现在能说了吗?当日雇你去扬州当我保镖的人,就是叶倾歌吧。”
  季风眉间掠过一丝不忍,慢慢点头。
  “同州那次也不是偶遇吧?你本就是为救李文毕而去的。”
  季风的头,点得愈加艰难。
  我反倒笑得更为轻松,翻出来的记忆鲜明而又不真实,如今一一提及,就像在跟他对一部推理小说的真相,有种置身度外的漠然。
  “七年前京城的初遇,也是计划的一部分?”
  “不是。”季风的语调略略发急,“在下当时确实是为追查被劫之物而去的京城,没有公子的援救,在下也不会活到现在,在下永世不会忘记公子的救命之恩!”
  我淡淡听着,连眼皮都不掀一下,保持恰到好处的微笑。季风顿了顿,低声说:“对不住……”
  “季大哥不用道歉,你没有亏欠我什么,从来没有。”是我要救他,是我找他帮忙,是我请他管当铺,是我缠他带我去武林大会——我怪不了谁。我只是觉得自己有点可笑,曾经想方设法隐瞒自己的身份,在他知道后又如此担心会失去朋友,殊不料人家早就知晓一切,可能比我还清楚我的生辰八字。
  还有我那不再是秘密的秘密力量变形金刚们。我现在的心情,就像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藏了一大笔私房钱,却赫然发现对方一直知道存折密码那般沮丧。
  季风嗫嚅着唇,还未出声,另一个人闯进屋子,挟着我熟悉的气息:“季风,你在磨蹭什么……”
  后半句话戛然而止。就算背对着门,我也能想象出他漂亮的凤眼里一刹那的愕然。
  季风的目光流转一圈,沉沉看了我眼,一声不吭地出去。擦身而过带起的气流拂过我的脸,支撑到现在的笑随风渐渐消失。
  季风的脚步远去,屋里寂然一片。我定了定神,转身迫视着叶倾歌的眼睛,说:“到底还有多少人是你的手下,一次说完吧,这种时不时的惊喜,我承受不起。
  他默然凝视我,片刻后哑声道:“那都是从前了。”
  我略微一怔,然后缓缓吐气。是啊,那都是从前了,是他遇见我前,是我喜欢他前——所以我不该计较、不该计较……不该计较吗?
  我勉强驱散满脑的纠结,带了几分倦意,说:“我累了,我要回去睡觉。”
  “小仁……”
  叶倾歌攥住我的胳膊,我淡淡拂开他,面无表情地继续往外走。空气中飘荡着的硫磺味道堵在胸口,我抬头喘气,却忽然被按进一团温热的气息里。我吓了跳,下意识地反抗,被叶倾歌长手长脚地狠命箍住。
  怒气涌上,我奋力与他搏斗。争执时,眼角扫到一个黑影悄然出现,定睛细看,居然是不待见我的美髯大叔。我立马停下动作,叶倾歌也顺着那方向望过去。大叔一点都没撞破奸情的尴尬,脸不红气不喘,冷冷说:“倾歌,来议事堂。”通知完衣摆一晃扭头走人,不带走一片云彩。
  “这人是谁呀?”这么拽!
  “他是我二叔,叶定川。”
  他随话吐出的热气覆在我脸上,我蓦地脸红。我们定格的姿势实在暧昧,他搂着我的腰,我抵住他的胸,只要再靠近一点就能演变成KISS。他红唇润泽,散发致命诱惑,我咬住舌尖果断推开他,义正词严道:“没听见你二叔让你去议事堂吗?”
  他的面上浮起一层雾气,五官黯淡神情未明,沉默不语只是专注看我,最后微微叹了口气,离开。
  我呆立原地,任由风一点点带走他留在我身上的热度,一缕缕钻进我的胸膛冷却猛烈跳动的心。叶倾歌对我有过的算计始终是插在我心口的一根刺,一旦想起,便是锐锐的疼痛。
  既然如此,那便不想了罢……

完美小攻进化论

  在号称全庄第一风景制胜点的房间里凭窗发了会呆,直到山林吞没了残阳余晖,才冷冷清清地吃晚饭。偌大的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咀嚼的声响,寥寥回旋,更添几分凄冷。
  我一粒一粒地吃完了饭,他没来;我把豆腐剁成豆腐渣,他没来;我把鲫鱼尾巴上的刺一根根挑干净了,他还是没来……晚风充斥整个房间,山中的夜晚总有股挥之不去的湿冷,我扔了筷子忿忿想,叶倾歌你要再不出现,就永远别出现!
  外面居然响起了敲门声。我的心情立刻扬了起来,有种快意的舒畅感,故意等了一下,才慢吞吞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竟然是季风。
  我努力掩饰大起大落的失望,淡淡说:“季大哥有什么事吗?”
  季风脸上带着一抹赧色,低声道:“庄主暂且抽不开身,让我来知会公子一声。”
  “有劳了。”
  我说着就要关门,季风伸手抵住,犹豫了下,说:“抱歉……”
  “我说过,季大哥不曾亏欠于我。”
  “我有负应公子的信任。”
  “我不叫应真,也不再是胤禛,我是雷思仁,思考的思,仁义的仁。”我一字一顿,句句清晰,“过去的事,不用再提了。”
  季风黯淡地注视着地面,轻轻叹了口气:“不打扰公子了,在下告辞。”
  “季大哥,我没有怪你。”我在他背后说,“我只是觉得,自己像站在戏台子上的傻瓜,一举一动都被人看得通透,还自以为演得很好。”
  我苦笑一下:“在你眼里,我也许就是个笑话吧。”
  “在下从未这样想过!”季风提高了音量,回身灼灼盯住我,“在下很感激公子能将在下当作朋友看待,可是在下……对不住……”
  我继续苦笑:“季大哥,你真的不必道歉,你帮了我很多忙。况且……你也不过是受人之命罢了。”
  “扬州那次,庄主派在下前往确实是为保护公子。”
  我漠然点头:“哦。”
  季风欲言又止,在月夜下踟蹰。我淡笑道:“季大哥若真觉得过意不去,就替我做件事吧——把这个送到同州的当铺。”
  我递去一早写好的密信,季风眼里虽隐有几抹尴尬,还是点头说:“公子放心。”他又摸出两个暗紫色的筒状物:“这是鹰烟,有事拉开它往空中抛,就能给全庄报信。”
  我斜眼看那两个矮矮胖胖的所谓信号弹,讪笑道:“这里不是你们的地盘吗?难道还会有危险不成?
  季风沉默许久,把东西塞到我手里:“小心为上。”
  月明星稀,虫鸣风紧,这一夜,叶倾歌终究没有出现。
  偌叶山庄总是给人空空荡荡的感觉,,当韭菜也不见人影的时候就格外觉得冷清。高高的阁楼就像个鸟笼子,让我无聊到发疯。明明没有人囚禁我,我何苦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系紧了腰牌,拂平衣服上的小皱褶,我昂头走出岚陵阁,继续参观没有走完的那部分庄园。
  空无一人的院子里,到处隐藏着针芒般的视线,刺得我一阵阵的不自在,这种情景与紫禁城何其相似。这就是所谓的富贵闲人,这就是所谓的逍遥自由么?我自嘲地笑。德妃的警告也罢诅咒也罢,果然是应验了。
  心下烦闷,我加快脚步,专挑僻静的地方走,三拐两拐的,果不其然地——不辨方向了。
  我一点都不着急,慢悠悠地拣了块向阳的草地坐下,拿出事先带着的糕点慢慢品尝起来。没了烦人的监视,此刻微风拂面,花香怡人,多么美好的下午茶时间,好不容易逃出来,整天哀声叹气的也太亏了!这么一想,我干脆甩掉鞋子,舒舒服服地躺下,眯起眼哼着歌。
  对嘛,这才是我想过的日子,就算全世界都让你不高兴,自己也要让自己高兴起来。
  从“太阳光金亮亮”哼到“菊花残满地伤”,温煦的阳光熏得我昏昏欲睡,正要顺从本能恬然寻梦,一阵凛冽的杀气贴着地面刺进我的皮肤,我一激灵,眼睛还未完全睁开,身体已经往边上一滚,钉的一声,三尺青锋插进离我不到半尺的地里。的b2eb7349035754953b57a32e2841bda5
  我又滚开些距离,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对面的敌人一挽剑花,劈出飕飕冷风,剑尖洒成满天银点朝我刺来。我被打得措手不及,一面狼狈地闪躲,一面看来者何人。
  不看不打紧,一看我的心都漏跳了半拍。蒙面黑巾下的眼睛实在是太熟悉了,俨然就是追杀我八年的那个冤家对头。
  搞错没有,我穿越过来不是给人当刺杀对象练手玩的!
  一瞬间的心慌意乱让我的处境更加凶险几分。对方剑分三路,将我团团笼罩进剑影。我情知自己打不过他,再加上没有武器的劣势,被动防御只会死路一条。左脚虚画个圈,我伸腿扫他下盘,在剑势减慢的间隙翻滚出他的攻击范围。
  然而还没等我喘一下,清冷剑光又贴缠上来。我匆忙运一口气,力蕴双掌,抱了玉石俱焚的决绝挺身迎上,目标直指他的手腕。他显然不愿与我硬碰硬,剑花一抖,身影晃动,转眼移到我背后。
  本就没指望空手夺白刃,我要的只是这一点点空隙。趁势迈前几步拉开距离,我快速回身戒备,一手在怀里摸索季风给的信号弹,手指触到信号弹粗糙的表面时,他也杀了过来。
  脚踏乾坤,我改用太极步伐变换身形,躲闪他刁钻歹毒的攻击,凝起全部精神稳定心绪,拉开信号弹往空中抛去。
  信号弹挟着尖锐的鸣声呼啸上窜,在半空中炸出蘑菇云状的紫色烟雾。也正因为这一下分神,他的剑绕上我的左臂,划出长长的一道。鲜血顿时涌了出来,可我一时之间没有感到多大的疼痛,趁他的剑势一下收回不及,猛然前冲贴到他胸口,钳住他的手臂,转身、顶腰、双臂贯力,一个漂亮的过肩摔将他轮起来摔到地上——满分!
  那一点点得意刚刚萌芽,我仅着一双罗袜的脚刚巧踩到尖石,脆弱的脚心被刺痛,一下让我失去平衡跌倒在地。我心里一沉,正要起来,可惜来不及了——他魁梧身躯投下的阴影整个罩住我。
  他一脚踏在我胸口,几乎要把我的心肺给踩出来,剑尖抵住我咽喉,冷冷说:“你总算该死了。”
  我努力表现得临危不惧,艰难喘气道:“你到底跟我有什么仇!”
  “你本就不该活着。”他眼中满是嗜血的冷意,锋锐剑头闪着残酷寒光,微微往上提了提,下一瞬就要刺穿我的喉咙。
  风声萧萧,四周依然静谧得可怕。我阖目,眼前血红一片,白色的人影浮现出来,牙缝里逸出绝望低喃:“叶倾歌……”
  我能感觉到精铁触及皮肤散开的死一般的幽冷,这股冷气钻入身体几乎冻住我的血液,我无法遏制地颤抖着。风声忽然大啸,我像坐过山车一样猛然被抬离地面,落入一个温暖而宽厚的怀抱。
  睁开眼,面前是熟悉的月白色衣料,鼻中满满是他的气息,抬眼望去,他的眼眸里交织着担忧、痛楚和愤怒。我冻结的心不可思议地恢复了跳动,带着死里逃生的巨大惊喜,哽咽道:“叶倾歌……”
  他搂紧我,不想触动了伤口,被压抑的痛感席卷而来,汹涌盖过我的神智。眼前一黑,我无力伏在叶倾歌胸前,恍惚听到他堪比北冰洋的声音:“我告诉过你,不准动他。”
  刺客还没走?!惊慌仅仅出现了一小下,立即被安心取代。有叶倾歌在,没事的。
  精神一放松,我窝在这团让人心安的暖意里,沉沉昏去。
  意识始终是模糊的,如同沉在海底,周围都是昏暗迷蒙的一片。偶尔有几次浮出了海面,看着白光有些不真实的迷糊,然后眼一闭,再度回到黑暗中。
  第一次醒来,剧痛自左臂漫延,如火车般呼啸轧过全身,我两眼一翻,干脆地昏死过去。
  第二次醒来,有人拿着寒光闪闪的长针扎向我,我怔怔看着这张似曾相识的僵尸脸,接着想起他叫皮卡丘,于是被雷昏过去。
  第三次醒来,边上坐了个人,脸跟梦里那个人一样风华绝代人神共愤,嫉妒得我直接昏迷。
  第四次醒来,身边什么都没了,却有个飘忽的声音传到耳里,蕴满浓浓怒意:“我什么都可以容忍他,但这一次,我绝对不原谅!”
  声音有些像叶倾歌那只狐狸呢,不过他在跟谁发火?大脑像中了病毒一样运转困难,我极度疲倦地闭眼,继续睡觉。
  王子一个吻,睡美人就醒了。但看来,王子的段数明显没叶倾歌高,因为我是被他“深情”的目光给刺醒的。
  “你醒了?”嘶哑的声音说着毫无新意的台词。我在他面上巡视一圈,吓得使劲闭了闭眼,再睁开。没有变,深陷的眼窝、粗糙的胡渣、削瘦的脸颊都没有变,不是我的幻觉。我惊叫道:“叶倾歌,你怎么了?!”的
  ……我是想惊叫的来着,为什么出口的声音微弱得跟呢喃没啥区别?
  叶倾歌伸手从我额头一路摸到下巴,手指微颤,声音也发抖:“你终于醒了……”
  “我睡了多久?”对白实在俗,可是……谁让电视上都这么演。喉咙干得发痒,我难受地咳起来,叶倾歌忙端来一碗水,往自己嘴里倒了,直接伏下身喂我。
  咽下水,我满脸通红地推他:“干什么,我自己能喝!”
  “皮卡秋说,你现在还不能移动。”他神情自若,不带一丝情欲。
  “不就被砍了一下,至于么?”
  叶倾歌眼里悄然射出冰寒,淡淡道:“剑上有毒。”
  我注视着他憔悴的面容,心里一凛,不假思索问:“那你有事吗?”
  冷意顿消,他眼里唇边满是柔情,温和笑道:“我没事。”
  美人就是美人,憔悴不堪的脸绽开笑,照样看得人心神荡漾。我眼珠子乱转,下意识地逃避,问:“偌叶山庄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怎么会让刺客混进来的?”
  这个问题似乎很难回答,叶倾歌沉默许久,才轻轻说:“他是我大哥,叶落欢。”
  
  ————————————<作者有话说>————————————
  众:地球太危险了,快回火星去!
  思思:(眼泪汪汪)为什么我还是这么倒霉,你到底是不是亲妈!
  叶倾歌:(拉回怀里抱紧)你是在撮合我们还是拆散我们
  某优:(笑得高深莫测)不磨砺磨砺怎么应对风雨?置之死地方能后生。
  叶倾歌:(冷冷笑)置之死地?想怎么个死法?
  某优:(慢慢后退)最好的,当然是……自然死啦![光速撤离,跑了一会后又折回来拉起思思]借用一下!
  思思:跑也没用,叶倾歌会轻功。
  某优:你被毒傻啦?别忘了我才是作者!乖乖听话,我会给你回报的。
  思思:什么回报?的
  某优:(继续高深莫测地笑)你最期待的——反攻!
  ————————————<继续正文>————————————
  似乎预料到我要说什么,叶倾歌抢先抓住我的手,开口道:“他知道换人的计划,一直都不想让我成功,所以才会一次一次地……找你麻烦。”
  “为什么?”我强打起精神,努力让气息平稳话语连贯,“那计划不是为了壮大偌叶山庄的势力吗?他是你大哥,为什么要破坏?”
  叶倾歌抚着我胸口帮我平复呼吸,慢慢道:“他是长子,我是嫡出,所以爹把庄主的位子给了我。大哥一直耿耿于怀,但凡我做的事,他总要来插一手。”
  他的脸上写满了无奈和苦涩。我忽然忆起与他同过上元节的那年正月,我问他为什么不回家,他隐约也是这样一副表情。
  原来他跟我一样,都是在孤寂环境里长大的可怜孩子。
  我伸出右手盖住他的手背,他眼里闪过讶色,随即暖暖笑起来,抬起我的手在唇边轻吻,喃喃着:“他知道怎么躲过庄里的暗哨,是我的疏忽……”
  我被他弄得手痒痒脸红红,却也没想要缩回来,怕心也被撩拨起来,我飘开视线,随口说:“人都换了,事都完了,他干吗还要我的命?”
  其实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问。一个杀了八年都没杀成的目标,换我我也要抓狂。叶倾歌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声,脸颊贴着我的手,低低而决然道:“不会再有下次了。相信我,小仁,不会再有下次了。”
  我眨了眨眼,只是轻柔地微笑。这哀艳决绝的笑容在叶倾歌心中骤然掀起千层情浪,多么脆弱的笑,多么惹人怜爱的人儿,这一刻他全部的神智都在嚣叫着——我要得到他,我要保护他,我要陪伴他一辈子!他捧紧了小人儿纤细苍白的手,像是捧着无上珍宝,小心而虔诚地一一啄吻指尖。
  以上,是我持续低烧带来的胡思乱想。我也并非故意COS蒙娜丽莎,只是忽然一阵头昏眼花,不想让叶倾歌知道。
  挺过这阵难受,我有些郁闷地问:“一点都不能动吗?昏过去也就算了,现在醒了还要一动不动的,多难熬。”何况,我饿了啊,总不能吃饭喝水都让叶倾歌……那样喂吧?
  “我让他来。”叶倾歌的手温柔地在我脸上留恋一番,起身出门。
  叶倾歌叫进来的不是“他”,而是“他们”——主治医生皮卡秋和一脸担心的季风。皮卡秋掀掀眼皮搭搭脉,嘀嘀咕咕说:“不是早说没事了吗?我解毒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你是说,我不用这样挺尸的?”看见皮卡秋肯定地点头,我怒目瞪向刚刚揩过油的叶倾歌,他回我一个“我又不知道”的无辜表情。
  皮卡秋诊完脉,报了一堆专业术语,拍拍屁股很大牌地走了,季风自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话,那温柔担心的眼神看得我都心疼,一直目送到他离开。叶倾歌白影一闪阻断我的视线,伸手试我额头的温度,不满道:“那么烫,还说没事。”
  “幸好毒王开了尊口,不然你还想继续揩油吧。”我翻个白眼,摸摸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左胳膊,不疼,只有些打过麻药般的木感。
  但凡狐狸,脸皮肯定是厚的。叶倾歌不在意地一笑,温声问:“要不要吃点东西?”
  “我要先洗澡。”身上粘乎乎的,衣服是出事那天那身,不知浸透多少汗水血水。除了行军打仗,我何曾如此不堪过,头皮发麻,洗澡的念头竟比填肚子还要强烈。
  “可是,你的伤还不能沾水。”叶倾歌为难地皱眉,轻轻摩挲那堆绷带。我被他摸出一背热汗,坚持道:“擦身也好。我还有一只手能动呢。”
  叶倾歌轻笑说:“一只手哪有两只手方便。”说完走到门口,吩咐人准备热水去了。
  等到浴桶抬来,下人被赶光,叶倾歌挽着袖子时,我总算明白他的意思。抓紧了床单,从他的温柔笑脸上我楞是看出了几丝淫荡,紧张地说:“你,你也出去……”
  叶倾歌微笑着来解我衣服,热气喷在我耳边,让耳垂红得发烫。
  “还是我帮你吧,你自己来,万一伤口裂了怎么办?”
  能挥动一只手的我实在没什么抵抗力,半推半就地让他扒光我上衣。他轻手轻脚擦拭我的身体,慢慢来到了腹部,一手开始解我的裤带。我一把揪住他,警告道:“叶倾歌,不许碰不该碰的地方。”
  他无奈地看我:“小仁,你这个样子,我能做什么?
  我红着脸小声说:“不怪我,谁让你信誉太差了,每次都……”
  他不置可否地弯了弯嘴角,利落地剥了我的裤子。我注视他认真的表情,在那绝望的无边血色里,这个人的身影是我唯一的眷恋和不舍。心里忽然有种通透的感觉,继而是柔软的塌陷,我缓缓地将发沉的脑袋搁在他的肩头。
  叶倾歌手下动作一顿,一手绕过去揽住我的腰,良久,闷闷地发问:“小仁,你怪我吗?”
  “我大哥的事……我不告诉你他的身份,又放假消息迷惑官府……”他说得有些艰涩,叹息道,“无论如何,他是我大哥……”
  沉默片刻,我说:“我理解你,不管怎样,手足情是割舍不断的。”就如同我对太子那样怕,可还是恨不起来;我对胤禩多有提防,可还是忍不住怜惜他。推己及人,更遑论叶倾歌与他大哥是真正有血缘关系的兄弟。
  何况,只要刺客不是叶倾歌指派的,我就不在乎。
  可惜叶倾歌听了似乎并没有释然,搂着我的手用劲依旧那么大。我不舒服地扭了几下,说:“不过咆哮堂是怎么回事?你陷害的?”的
  “他们自不量力,要挡偌叶山庄的道。”
  “那吕劲涛呢?也是你们杀的?”
  “对。”叶倾歌顿了顿,说,“他本来躲得好好的,偏要自己上京去找当朝太子报仇,泄露了行踪
  又一阵头晕袭来,我闭了眼不再言语。死了不相干的人又怎么样呢?从皇宫这个杀人不见血的战场里爬出来的我,早不是那个见到人死就觉得天要塌下来,抱着众生平等信念的白痴现代人了。
  热度恰好的水,轻柔的动作,被叶倾歌伺候着的我舒服得快要睡过去,蓦地——
  “叶倾歌,你在碰哪里?!”
  “不能厚此薄彼呀小仁。”他眨着纯洁无比的眼睛,手中的布正包裹着我的某个应该打上马赛克的棍状器官。
  年轻就是活力无极限,毒排净后,皮肉之伤恢复得很快,不过七天,翻裂的皮肉就愈合到一起。在养伤的日子里,叶倾歌包揽了端茶送水、喂饭奉汤、擦身更衣等等一切贴身活。如果被偌叶山庄的人知道他们英明神武的庄主大人在门扉紧闭的房间里做伺候人的事,恐怕会直接昏过去吧。
  这会,我就悠闲地躺在软塌上晒太阳,指使叶倾歌给我剥荔枝,一边还口齿不清地发表意见:“有些走味,核那么大,没上次的好吃。”
  叶倾歌笑着拭净我的嘴角:“这次的在路上耽搁了些时日,是不新鲜。等你身子好了,我们去惠州,就坐在荔枝树下,爱吃多少就吃多少。”
  “提议不错,比‘一骑红尘妃子笑’牛多了。”我毫不吝啬地加以表扬,“今晚肘子汤再加一碗,多吃多补,争取早日康复!”的
  他笑眯了眼,转过头继续剥荔枝,案上搁着一盘剥得坑坑洼洼的荔枝肉。叶狐狸也有笨手笨脚的时候,他喂水会呛着我,换药会弄疼我,给我穿衣服的麻利劲明显比不上脱衣服,一看就是个不会伺候人的主。但他就是不让下人来干,耐心细致地在每一次实践中摸索经验,一张狐狸精脸时刻笑得迷死人不偿命。
  ……我可以把这些,理解为爱吗?
  “叶倾歌,你不去处理庄里的事可以吗?”我轻声发问。
  “不用担心。”他淡淡说,随手塞来一颗荔枝。
  我慢慢嚼着,恍惚地看着他。叶倾歌为什么会喜欢上外表同为男人的我?他以前明明是个流连青楼、与花魁相好的人。
  “叶倾歌,你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在还没回过神的时候,心底的疑问已经滑出口。我吓了跳,不觉僵直了身体。叶倾歌的动作半点都没滞住,隔了会,语气平静如常地回答。
  “我以前没有喜欢过谁。”
  “那么……”我咽了咽口水,既然触及了话题,干脆挑开来说,“你喜欢我吗?”
  听觉一下子敏锐得能听见细微的呼吸声,我直直盯住叶倾歌。他终于停下手,侧对着我一言不发,久到让我萌生起失望时,忽然慢慢转过头,晶亮的眼眸闪着灼灼的光芒,倏地压过来贴上我的嘴唇。
  许久不曾有过这样火热的缠绵,他在我口中轻轻搅动几下就让我全线投降,放松了神智承接他的热情。他的吻霸道又热烈,仿佛融入某种宣誓。我的身体浸染了他的气息,呼吸困难却舍不得放开,完好的右臂紧紧揽住他的后背,想就这般融进他的身体,不用再做忐忑不安的揣度。
  缺氧到大脑空白的那刻,我真的想,这样吻死也不错。
  当然,没有人会因为接吻而死掉。叶倾歌到底结束了抵死缠绵,脸颊微红,眼神迷离,却挣扎着仰起身,轻轻喘气道:“小仁,放开,我会忍不住的。”
  “有什么关系。”我难得奔放,手臂缠着不放。
  “不行,你的伤还没好。”
  “可是叶倾歌,”我往上抬了抬腰,若有若无地触碰他的下体,“已经有反应了……”
  他脸上出现百年难见的不好意思,再次试图起身。我臂弯用力把他压下来,佯嗔道:“你撩拨的,你负责。”
  他气息不匀,故作镇定地说:“真的不行,你的伤口才刚愈合,我怕我会……毕竟,那么久没有……
  “换个姿势就没问题了。”狡猾慢慢溜出眼底,我笑得诡异,“我在上面。”
  叶倾歌凤眼里流光一闪,似笑非笑地凝视我,突然翻身往里躺下,温声说:“好。”
  换我傻眼了,我原本以为会被他一票否决,要不然也得经过几轮谈判才能达成协议。坐起来看着妖媚横躺的叶倾歌,我紧张地申明:“我说的我在上面,是指我……那个你……”
  “我知道。”叶倾歌不甚在意地说。
  我现在知道我有多么没出息了,反攻是我提的,当事人也肯了,我居然就傻愣愣地盯着他看,从大脑到身体全部停滞运转。叶倾歌扯了扯嘴角,坐起来斜抱了我,利落地宽衣解带。
  “别太勉强,小仁。”他强忍笑意的低语萦绕耳边。我一咬牙,反手推倒,跨坐到他身上,狰狞地笑。
  “小看我?你难道不知道男人最受不得在床上被轻视吗?”
  他的唇挽起好看的弧度,闭上眼往后仰头,一副任君采撷的样子。我咽咽口水,俯身开“攻”。
  第一步,前戏。
  仔细回忆了下之前的几次经历,我一口咬向垂涎许久的胸前红豆,满意地听他暗暗吸气,滑腻的皮肤贴着我的唇起伏。舌尖在突起的红点周遭打圈,我终于有机会在他身上留下我的印记,只是……
  一只手又要支撑身体又要爱抚,难度实在很大啊!
  “还是我来吧?”叶倾歌沿我的手臂慢慢摩挲到锁骨,轻言蛊惑。
  “躺好躺好。”我拍掉他的爪子按住他。想搞欲擒故纵这套?嘿嘿,我不傻!眼瞅他的呼吸已经有了些微紊乱,我犹豫一下,鼓足勇气抓住他胯下的欲望,笨拙地抚弄,让它在我的手中张扬舒展。叶倾歌的身体猛然颤了下,剑眉纠结到一起,发出压抑的哼声,让我觉得得意又好玩,不由地狠狠捏了几把。
  叶倾歌痛苦地呻吟一声,抓住我的手挪移他的脆弱部位,从衣服堆下摸出跟上次一样的小瓷瓶扔来,忍着喘气说:“还是用这个吧。”
  “怎么又是这个?”我拿着这瓶据说很贵的金创药发愣。
  他不答话,紧紧阖上狭长凤眼,羽翅般的睫毛颤动,微微张开了腿。好吧,当攻就要有攻的操守,我深深吸口气,拔开瓶口。
  第二步,润滑。
  指尖骤然变凉,我端详着倒出来的黏糊液体,实在太接近润滑剂了,莫非是特制给行房用的?猛一回神,想起现下的要紧事,望一眼看似平静然则气息粗重的叶倾歌,那妖媚却不阴柔的脸蛋,那健壮而又细滑的身体,整一美人卧春图,怎不叫人血脉贲张?
  腹下一热,欲念主宰,我分开他的腿,手指莽莽然地就刺入他的后庭。他全身肌肉蓦然紧绷,双腿下意识地夹紧,内壁更是紧窒到要把我的手指挤出去。我被他的反应吓到,僵住身体不知所措地看他。
  “你还好吧?”
  叶倾歌喉头滚动,许久后才低声说:“没事。”
  “那,那我继续了?”
  他沉默着,稍稍敞开双腿。我不敢再鲁莽,颤巍巍地龟速前进,磨蹭半天都没插尽一根手指。叶倾歌忽然笑了,说:“你这样会弄疯我的,小仁。”
  “我怕弄疼你嘛,我可是有亲身体验的。”我撇嘴道,狠心插到底,又快速抽出来。他的菊花口抽搐着,胸部也剧烈起伏,欲望更粗壮几分。见他似乎挺适应的,我再接再厉复又插入,学他之前的手法在里面打转轻抚,感受他火烫的内里死命咬住我的快慰。
  哼哼复哼哼,菊花当窗压,不闻机杼声,惟闻受叹息。叶倾歌眉头皱得更紧,终于睁开一直闭紧的眼睛,双手捧住我的脸,眸子流动着摄人心魄的光芒,哑声道:“进来吧。”
  “啊?”我再度傻住,看着他依然窄小的后庭密穴。折腾到现在,我还只用了一根手指,扩展度根本不够吧?
  “进来吧……”他的眼里蒙上一层雾气,声音饱含情欲,打开身体贴近我已然经不起撩拨的火热部位,“你快忍不住了吧。”
  “可是,你会痛……”我强压下越来越强烈的冲动,说。
  “我受得了。”
  这般春情盎然的氛围里美人开口邀约,我就算精神上抵制得了,身体也控制不住啊!他主动的触碰崩断我最后一丝理智,我闭眼往前一挺——
  呃,偏了?
  耳听叶倾歌低低的笑声,我气恼地喝:“有什么好笑的,凡事总有第一次!”
  他摸索着握住我的欲望抵住他的穴口,眯眼道:“再给你一次机会……唔——!”
  为了表示我攻的决心,不等他说完我就闯进他身体——既成事实。先不论软件版本如何,我当攻的硬件还是齐备的。
  第三步,挺进。
  从来没有尝试过这种快要被烫化掉的感觉,我忍不住长叹一声。极致的压挤似乎要榨出我全部的快感,插入的部分被咬得生疼,却控制不住想要更加深入,我用力冲开前面的阻拦,到达尽头后阖目静静体味这陌生又舒服至极的感觉后,才慢慢回撤。
  然而退出时的粘稠感完全不同于润滑剂的凉意,我仔细一看,结合处渗出了血,点点殷红,煞是触目。
  我吓得立刻退出来,抚着他后庭外圈,紧张问:“痛吗?你怎么不说?”
  “没事,继续……”他额头满是汗珠,眼神迷离,轻轻呓语,丝毫不见平日的精明。
  我怔怔地跪坐着,看他意乱情迷的表情,看他微微泛红的身体,看他血迹斑斑的后穴,心里百转千回。高傲如他,却愿意被我压在身下……幸福的笑意忍不住地泛出来,我俯身吻他红润的双唇,不料手臂用劲触动了伤口,疼痛锐锐刺来。我不禁闷哼,身体忽然翻了180度,被叶倾歌压到下面。
  才刚夸完你啊……我不满地皱眉,他却小心地抚摸我的伤处,放柔了声音:“疼了吗?叫你别勉强的。”
  “不疼不疼,我……”
  “你都快折腾死人了,小仁儿,还是我来。”他笑得性感异常,轻啃我的耳垂,含糊道,“放心,我答应你的,一定会做到。”
  已经非常敏感的身体禁不住他的几下抚弄,思维洇散成一团白雾,被他的气息暖融融地包裹着。下腹火热肿胀的欲望忽然闯进一个柔软的所在,刚才那种被紧窒压挤的快感再度袭来,我诧异地睁开眼,却见叶倾歌跨坐我身上,后庭与我的火热紧密结合,冲我魅惑众生地一笑,慢慢上下活动。
  我和他的喘息低吟交织融合,回荡在耳边。我如同初尝情欲的雏儿,沉醉在他极尽柔软的内里,渴望着得到更多、更多……
  但是,不要对处男的第一次抱有太多期望,不过十几下,我就弓起身体痛快爆发。叶倾歌突然压下来狠命吻住我,在我口中肆虐,挑逗起我尚未退去的快感,彼此疯狂摄取对方的气息,用舌尖交换无声的誓言。在欲仙欲死的晕眩中,一片灼热如火星般喷洒到我小腹上。
  他的唇沿着嘴角一路烙吻到我的额上,轻柔道:“累吗?”
  我刚要点头,转念一想不对,使劲摇头,摩挲着他的脊背,小心问:“痛不痛?”
  他轻缓一笑,穿过腋下抱紧了我:“偌叶山庄的金创药效果很好,不用担心。”
  我藏起脸,低不可闻地喃喃一句:“对不起……”
  他在我耳边轻轻呼吸,哄道:“睡吧。”
  佛曰,攻不易受,受不易攻,攻即是受,受即是攻。明明时间很短,却比前两次都让我觉得疲倦,果然攻受体力付出不一样。我耷拉着眼皮,手指无意识地在他背上画圈,轻唤:“叶倾歌……”
  他手臂陡然一紧,随即戏谑说:“你撩拨起来的,可要你负责了。”
  我疲倦得发虚,在他怀里转了个角度舒服窝着,阖眼嗅着他身上残留的熏香,又唤一声:“叶倾歌……”
  “嗯。”过了一会,叶倾歌才回我,声音也带了些许迷糊。
  “我……”舌头打了个转,我呢喃道,“爱老虎油。”
  “老虎油是什么东西?”
  装死。
  “老虎身上的油?”
  继续装死。
  “老虎身上有油?”
  装死到底!
  科学家研究表明,心情舒畅有利于身体康复,反攻以后,我的心情一直很好,所以伤势也恢复得嗖嗖快,闲来就坐在水塘边钓鱼——咱要培养沉稳气质。太阳晒得人昏昏欲睡,身边一阵风打旋卷过,有人挨着我蹲下。
  “呦,季大哥。”我打招呼,手上幅度太大,钓竿一抖吓跑了快要上钩的鱼。
  季风帮我收回钓线重新上饵,一边说:“信已经送到了。”
  “多谢季大哥。”我拨弄鱼饵,朝他笑。
  季风沉吟下,道:“公子的伤……”
  “好了。”我轻快回道,还挥了几下以资证明。
  他的眼神渐渐转深,盯着鱼竿久久不语。我瞥他一眼,再瞥他一眼,看他满腹话语欲说还休的样子,长杆一甩继续钓鱼,慢慢开口:“我上次说过不用再提以前的事,并非是气话。以前的事是以前的事,而我不是以前的我,所以我不在乎以前你们对以前的我做过的以前的事。”
  绕晕了没?我瞄瞄季风。他表情淡淡,看不出端倪。
  我耸耸肩,用无所谓的语气说:“不过,不知叶大公子是不是还要跟我算以前的帐。”
  “他去了蜀地,应该……再无与公子见面的可能了。”
  我垂头遮起眼里的风卷云涌,什么都没说。我们静静并肩坐着等鱼上钩,隔了两层肚皮谁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忽然手中一沉,我立刻转入兴奋状态使劲收杆,提着活蹦乱跳的鱼对季风笑。
  “现在的日子,我很满意。”
  所以,过去的种种,不必再提了。那是缠绕在胤禛身上的宿命,而我,不是胤禛。
  我原本以为,我的人生是清穿宫廷戏,没想到折腾了八年,忽然变成了江湖恩仇录;我原本以为,这一辈子会变成天雷剧,原来原来,竟是个甜蜜小白结局。
  我咧着嘴止不住地笑,把滑腻腻的鱼放回水中。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