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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 小问题 附番外 BY 立夏 (点击:431次)

小问题 附番外 BY 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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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预览+


文案
往天涯的路程两个人
不停的堕落无底深渊
握紧的双手还冷不冷
直到世界尽头只剩我们
你不要隐藏孤单的心
尽管世界比我们想象中残忍
我不会遮盖寂寞的眼
只因为想看看你的天真
我们拥抱着就能取暖
我们依偎着就能生存
即使在冰天雪地的人间
遗失身份
我们拥抱着就能取暖
我们依偎着就能生存
即使在茫茫人海中
就要沉沦
——《取暖》张国荣
张彦说:他是好哥们的前男友……我是真没想到这还传染……BK的以前怎么看也是一清纯少年,现在越来越妖孽,用术语就是一女王。遇上他就俩字——废了!
陆凡说:……他是我前男友的哥们,我是真没想跟丫有什么关系,纯是形势所逼。而且!而且!我想问问,丫是直人么?崩溃!

一 别问我为什么
张彦本是东北人,少小离家来了天津,初中高中上大学,一圈折腾下来也在天津待了十来年了。他算是折腾出来了,他爸妈却退休了,准备打道回府回东北安享晚年,这下张彦不愿意了。为什么啊?他爱上天津了呗,自打他到了这地就觉得这儿的人民特逗,有时候满口脏字却不是骂人,有时候一个脏字没有照样能把人损的面红耳赤。因此张彦觉得天津人民生来就是说相声的坯子。所以张彦就跟爸妈说了,要回就您老回吧,我张彦是要在这儿安家落户了。
张彦他爸一听这话开心的不行,小子能耐了嘿,如此这般就把张彦一人留天津了。
都说天津男人恋家,此话不假。三十岁之前就拖家带口的男人比例,估计天津人民最高。所以送别的时候,在天津陶冶了十来年的张家人说了这么一段话。
张母:有可心的姑娘自己留意着点,长相倒是其次,那心地要好。
张父:你也不小了,怎么也得在二十七之前把事办了。
张彦:这话说的,我都二十六了,您总不能让我头谈一个立刻就结婚吧,怎么着也得到二十八啊。
于是乎,二十六岁的张彦心里就有了个念想,再过两年结婚。要不怎么说东北人民质朴呢,这对象还没个影呢,啥时候结婚就想好了。
估计二老在火车上就想着怎么办酒席了,送走二老还在回家路上的张彦头脑里也没闲着,您问他想什么呐,自然是想人啊。您想想,二十六岁一大小伙子,四肢健全头脑正常,模样还挺俊俏,人怎么能没有恋爱经验呢!不能啊!再说了这暗恋也叫恋啊!
张彦正YY人家小姑娘的时候,司机来了个急刹车,介大热天的自然是没系安全带啊,张彦一头就撞驾驶台上了,随即又是一后靠,后脑勺嗡嗡的。待清醒过来就看见司机已然在外面点头哈腰的了。天津人民什么时候吃过亏啊,没有啊!那现在是个什么状况?
他揉着额头,眼睛和耳朵也没闲着。对面是一涂的花里胡哨的三菱山猫,外地牌照,车主正好被交警和出租车司机挡着,从张彦的方向只能看到一反扣的帽檐。他琢磨着时间可能来不及了,就下车要把钱给了,这才将那“只”人收入眼底。为什么用“只”这个量词呢,主要原因在于张彦。一句话,他当时就认为那是一妖孽,而妖孽怎么能用“个”呢,自然是要用“只”的。
黑色棒球帽,遮住半张脸的酒红太阳镜,黑色背心,蓝色低腰牛仔裤,这些比较正常的却更衬出这人的不正常。您说正常男人会染一头火红的披肩长发吗,会在耳朵脖子手腕胳膊肘挂一堆银饰吗,会穿绿色的人字拖吗,他的脸会有巴掌那么大吗,皮肤会像牛奶一样白皙吗……事后张彦才不得不承认那已是那只妖孽最近于常人的装扮了。
看到那人张彦头又痛了,赶紧把钱递给司机,抬腿就要走。
“哎,你等会儿呗。”妖孽突然冲他开口了。张彦左看右看,没错,确实是在对他说话。
两车都没受创,交警语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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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崔&贺
“崔哥……”
旁边的杜锐又小心翼翼叫了一声。从天津一路南下,现在就只剩他还跟在我身边。我从不知道自己也会如此伤感,并不是因为逃亡的自怨自艾,我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每离开一个明知道没人送别的地方,就总要止不住的等待。
等待什么?
明知道没有可能……
“崔哥,再不走……”
杜锐依旧小心翼翼,我知道他很怕我,纵然如今虎落平阳,他依旧很怕,那么他见到那个人会不会晕过去?我这么想嘴角不免勾出一个微笑,杜锐更是缩了缩脖子,黑暗中他吞口水的声音尤其响亮。
见我又掏出一颗烟,杜锐立刻急得直打转。
突然有种揪心的绝望,我宁愿这样被抓住,被关起来,被枪毙,也比远远逃开再也见不到的好。因为今次不同以往,如果走了,也许再没可能踏上这块土地。
“你跟我多久了?”我问。
“四年了……崔哥,走吧!再不走真来不及了!”杜锐竟然抓住我的肩膀想把我拖起来。
“你自己走吧。”我扯掉他的手。
“大哥你说什么!现在一起走没问题的!”他吃了一惊。
“再往西南走大约一天就能看见公路——”我突然停住,因为一根硬管子正抵在我的头上。
“大哥!”杜锐刚想扑上来立刻被踹翻在地半天爬不起来。
我收了烟站起来,心里竟是多日从未有过的轻松。
结束了。
可身后的声音,我瞪大眼睛。
“还大哥,你丫就一傻逼,这么一小破林子你能走四天还没走完,擎等着被抓是吧!看嘛看!还有心思跟小弟搁这执手相看泪眼,你丫真行!我他妈来这就纯属多余……”
枪管子一下下磕在我头上,痛得发木,可心里竟是前所未有的开心。
这傻逼到底还是来了……
我十五岁做陈刚的小弟,因为养我的老混混死了,我连下葬的钱都没有。陈刚对我好,一面因为我长得可以,拿得出手,另一方面我英语韩语都会一点,带着方便。
陈刚算是地方一霸,众所周知的双性恋,所以他身边没人看得起我。但他待我又确实不同。我常常想,如果不是三番四次遇见那个人,也许我一辈子都会默默跟在陈刚身后。
那阵子陈刚的货接连被查,人手折了不少。陪他出去喝酒,依旧一声不响站在旁边,这次却被人拉出来。
“陈老大,这孩子不错,出水芙蓉的样儿,跟咱们一点不搭调。”
我明白他那意思,就是说我面生,让我送货。
陈刚犹豫一下就要点头。却有人暗地嗤笑,“陈哥,你真不会看人。”
虽然叫了陈哥,可语气一点都不客气。我看陈刚攥了拳头,却不敢发作。
什么人,连他都惹不起?
挑成棕黄的头发,狭长眼瓜子脸,衬衫半敞,一手夹着烟,一手拢着赵煜手下最漂亮的姑娘。
我顿时失了兴趣,不过是个混混。惹到陈刚,估计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见我看他,狭长眼里射出光来,“货,我帮你送,你把这小子送我得了。”忽而又转向我,“怎么样?跟我,我送你上学。”
我承认我动摇了。可我知道陈刚的手段,背叛了他,断手断脚不过是个开门红。
自然,我没能跟那个人,不过,陈刚也没再叫我送货,他甚至还听了那人的话,送我进学校。那段时间我最轻松自在,再见到陈刚竟比他都高出一截。渐渐陈刚不再碰我,还把手里的事一点点教我。我知道这些不过都因为那人一句话。
我终于能坐到陈刚身边的时候,再次遇见他。
在赵煜酒店谈完生意,带来的弟兄却在楼下跟别人打成一堆,那人赫然在列,举了半截酒瓶砸我兄弟脑袋,边砸边骂,“你MB的,敢动老子的女人,老子废了你!”
没到我出手,赵煜匆匆赶来,点了烟送到嘴边,“二位老大,给兄弟个面子,兄弟还要做买卖。”
他抽了口烟,手上的血沾到唇边,异常妖艳。“老大?怎么,陈刚被弄下来了?”
赵煜点头哈腰:“现在他的生意都是这位崔哥出面。”
“崔哥?”他上下打量,“咱们是不是见过?”
我摇摇头。他还是那副样子,棕黄头发,半敞着衬衫。
跟我谈生意那人从楼上下来,看见他竟掉头就跑。他说了声抱歉,从口袋里掏出把枪来,子弹从我跟赵煜中间射过,正中那人后心,那人猛然向前一震,又重重向后跌落。那是我第一次目击杀人现场。他收了枪叫人过去收尸,一面接着跟我聊天,“以后有事,直接找我。”临走还塞了名片在我手里。
贺同。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个名字。
几年来陈刚最忌惮的就是他。二十岁接了他老子的班,二十三岁掌控了东北三省,现在又想向南扩展。我略略一算,原来他,只不过比我大了五岁。
那之后没多久,陈刚让我杀人。我知道一旦动手,就没了退路。而陈刚就是要让我没有退路,他已经不信任我了。枭雄一旦末路,总会生出多疑病来。为了一劳永逸,我选择杀了他。
那天他在花园看书,我拿上了消音器的枪管指住他的后心,没给他说话的机会,一枪毙命,就像那天贺同出手。
停不下来,好像一遇见他,就会让我生出无数转折。
直到遇见那个男孩。陆凡。
他那年也是十五,我能从他身上看到当年的自己。
我对他好,比陈刚对我还好,我甚至不让他知道自己身份,放任他交其他朋友。
三年之后,我与贺同正式交手。那时他势力南移,天津必然是战略要地。
这世界就是这样,没有永恒的利益,也没有永恒的敌人。
我与他合作极好,华北华中的黑市生意有八成受我们掌控。我几乎忘记他是个极有野心的人。
导火索是一次毒品交易,陆凡的小男朋友撞破交货现场。
这些年我千方百计不想让陆凡牵扯进来,可偏偏有人要拖他后腿。那时我几乎想一枪崩了那愣头小子。
赵煜似笑非笑,“崔老大,杀了他,你可怎么向你小情儿交代。”贺同在旁抽烟,不置可否。可转过头他就挟了小凡逼我让出地盘。
我印象里贺同绝不是这样的人。况且他哪能料定小凡的重要,放在历朝历代历帮派,小凡这种角色生来就是用作牺牲的。我按兵不动,他也隔岸观望,不过时时送来照片录像提醒提醒我。两个月后再去要人,他却坦言已经送小凡去了日本。之后东北出事,他赶回去坐镇,这才解了一山二虎的局面。实话说,他再不走,我将很难支撑。因为我没有野心也没有能力跟他斗,我所做种种只是想过稳定生活。
陆凡从日本回来那段时间我最快乐,我甚至以为自己还可以过普通人的生活。
可是,他又出现了。
其实我隐隐盼望他的出现,希望他把我拉回到血肉横飞毒品军火的世界里。可他非但没有,自己还流露出金盆洗手的意思。所以,我实在不能理解他对陆凡的第二次绑架。
后来才明白,他不过是吃醋。
他靠着窗台抽烟,看都不看我。他说,“崔亚东,也许你不信,我第一眼见你,就觉着你不简单,起码比陈刚那二愣子有本事,事实证明,我就是真理,不信都不行。”
我说,“陈刚死在我手里,我死在你手里,你始终是最强。”
他转身,眼睛深得能把我吸进去,“我干嘛杀你,而且最强是你,能让我爱上的人,始终是第一位的。”
后来他说,那是他第一次说这么恶心的话,几次差点笑场,肠子都忍得打结。我只笑笑,没告诉他我当时表面惊心里喜,也许我也喜欢他,只是自己没发现。
彼此表明心迹,我俩就像两条暮年狼犬,常常坐在他公司十五楼的天台并肩看夕阳。偶尔兴起,也会在他办公室里宣泄一番。他睡着之前常说,“赶紧抽身出来,咱好安安稳稳当个良好市民。”
我答应了,也这么做了。
只可惜天意弄人世事难料。
得到消息的时候我就决定放弃他,快乐可以分享,麻烦最好一人解决。不是我伟大,因为我实在没有自信,我怕听到他说拒绝的话。
一路向南,整整三十一天。
现在他拿枪指着我的头,口口声声说我始乱终弃带着新欢私奔潜逃。杜锐缩在一边瞠目结舌,恨不能掐自己一把以辨真假。
我摆出他一向的可恶嘴脸,“别杀我别杀我,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他脸色发青,看得出忍笑艰难,“干什么?!我他妈让你被我骑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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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OTZ,强势的贺同根本写不出来,只能用泡菜哥哥的口气了==
担待担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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