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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 混蛋和笨蛋/浑蛋和笨蛋 BY 伽蓝雨/雨中波尔卡 (点击:576次)

混蛋和笨蛋/浑蛋和笨蛋 BY 伽蓝雨/雨中波尔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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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和笨蛋 BY 伽蓝雨

文案:
呃,作业补完,电脑修好,一个没忍住,又开一个坑。盗墓那篇更新可能会受影响,因为这篇是我心头大爱的素材的说,先紧著这篇写。
李绍从小就是个浑蛋。平生只有两大追求,美女和金钱;生活中只有两件事,泡妞和打工。
程家曦从小就是个笨蛋。不会踢足球不会打篮球不会玩游戏不会抽烟不会喝酒,不会任何男孩子应该会的东西。(这人不是弱受,这人後来变态发育了……)
浑蛋李绍最讨厌笨手笨脚的笨蛋。
笨蛋程家曦最讨厌浑浑噩噩的浑蛋。
浑蛋以为考上了大学,从此以後终於天高皇帝远,老妈再也管不到自己,可以胡作非为了,谁知偏偏遇上一个笨蛋辅导员程家曦。而後,阴差阳错之下,两个人竟然被迫挤进了同一屋檐下,成了名义上的兄弟。李绍看不惯笨蛋程家曦每天早晨好像小学生一样傻头傻脑的站在阳台上晨读;程家曦更加看不惯李绍三不五时就换女友的“无责任性行为”。
两个人在所谓的“家”中明争暗斗,可是不知什麽时候,好像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却悄悄的改变了。

楔子:
李绍从小就是个浑蛋。平生只有两大追求,美女和金钱;生活中只有两件事,泡妞和打工。
五岁的时候,幼儿园里男孩女孩一起排排座,坐马桶(我记得小时候幼儿园里小朋友上厕所是不分男女的,现在怎麽样就不清楚了),坐在李绍隔壁的美美是个害羞的小朋友,坐在马桶上还要拉著小花裙子死死盖住。李绍人小心大,三下五除二解决完了,腆著小肚子坏笑两声,“呼啦”就把小姑娘的裙子掀起来了,点头赞叹:“啧啧,你没长小鸡鸡,光秃秃的真难看。”
美美哇哇大哭,“我也要小鸡鸡我也要小鸡鸡!!”
李绍被幼儿园刘阿姨拎著耳朵扯出去时,嘴里还叫:“你放开你放开,我不要你啦!”
刘阿姨奇怪,问:“不要我?那你想要谁?”
“你是丑老太婆!人家要吴阿姨!”
刘阿姨:“……”
“你扯痛我的耳朵了,赔钱给我!”
“…………”
别看李绍小小年纪,可本事却大,整条胡同都被他闹得鸡飞狗跳,邻居大妈说:“三岁看老,老李家这个小子,大了以後色心怕是比他那个风流寡妇妈还要大。”
其实李绍他妈妈裴婉玉并不是什麽耐不住寂寞的风流小寡妇。以今天的眼光看来,她只是涂口红染指甲、烫头发穿短裙而已。可是十几二十年前,青春的女孩子这样还好说,寡妇嘛,合该是灰头土脸的,裴婉玉这样的,保不准背後就有人指指戳戳,寡妇门前是非多,古今皆然。
***
程家曦从小就是个笨蛋。不会踢足球不会打篮球不会玩游戏不会抽烟不会喝酒,不会任何男孩子应该会的东西。
他脸上架一副厚比瓶底的大眼镜,头大身小,犹如发育不全的豆芽菜,无论做什麽动作,都是磕磕碰碰,笨手笨脚的,体育课成绩永远倒数第一。像这样的孩子,平时在学校里属於最容易被欺负的那种,“笨蛋”二字,在他整个小学生涯当中,基本充当了“程家曦”三个字的代称。
程家曦的爸爸程效庸某日站在自家的阳台上,看著儿子远远走来,只见他硕大一颗脑袋挂在细瘦的脖子上摇摇欲坠,几个坏孩子跟在身後,嘻嘻笑著喊:“大头大头,下雨不愁~~~哈哈,程家曦是笨蛋!”程家曦头都不抬,好像没听见一样目不斜视,专心走路。
程效庸长叹一声:“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啊~~~”
“李绍。”
“……”
“李绍!”
“……”
“李绍呢?李绍来了没有?”
下面依旧是一片寂静。
程家曦将手里的点名册“啪”的一声狠狠摔在讲桌上:“太不像话了!新学期第一堂班会就敢翘课!你们哪个是他同宿舍的?马上去给我通知他,今晚六点锺之前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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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奔丧

李绍赶到老家的祖屋时,是清晨天还没有亮的时候。
他得到的消息是外祖母病重,及至赶到祖屋外面的巷子口时,已经看到了挂出来的白色奠灯,堂屋里的香烛气,飘的整条巷子都可以闻到。
外祖母今年已经八十九岁,本来夏天的时候还健健康康的庆祝了八十九岁大寿,没想到,到了冬天,却忽然过世了。
李绍从小就在外祖母身边长大,祖孙二人感情非常深厚,之前李绍的母亲裴琬玉打电话过来,说是外祖母的身体可能不行了,李绍便马不停蹄的从B市赶回老家,程家曦当时在隔壁城市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都没有来得及等他回来,便自己急匆匆的出发,只是没想到,还是晚了。
看到那惨白色灯笼的一瞬间,李绍只觉得心里一下子就空了,他几步便跑进了院子,果然,院门上糊著白色的字条,上面写著“裴老太太千古”。(李绍的外祖母并不姓裴,但是这个时候应该写丈夫的姓氏,李绍的母亲姓裴,所以其父也就是李绍的外公也姓裴。)
裴琬玉正站在门外等著儿子,两只眼睛哭得通红,肿的好象桃子。
李绍看到母亲这个样子,本来就十分悲痛的心情,更添了几分心酸。他忍下眼泪,抱了抱母亲,低声抚慰了几句,母子两个一起走进堂屋。
这间祖屋是一座宽敞的二层小楼,一楼的堂屋里,坐满了来帮忙的亲戚朋友,李绍在丧礼主事人的指挥下,磕头,上香,茫然的看著摆了满满一屋子的雪白的白菊和百合花,以及被放在一丛白玫瑰後面的,外祖母年轻时的照片,忽然觉得有些像做梦。
他觉得梦一会儿就会醒来,醒来之後,外祖母依旧会坐在床沿上笑眯眯的望著自己,脚上穿著红色的绒布拖鞋,嘴里絮絮的说著温暖的话。
他记得这间堂屋里原本摆著一套咖啡色的乳白色相间的沙发来著,外祖母很喜欢坐在最左边的一张单人沙发上,在面前的玻璃茶几上摆著沏了浓茶的盖碗,看看电视,再拿起来喝一口。可现在,沙发和茶几全部搬到了别处,地上摆满了子女儿孙们送的花篮,白色的祭桌、白色的挽联、白色的鲜花。
李绍看看外祖母的遗像,那是老人年轻时候的照片,比起李绍熟悉的慈祥富态、满头白发的老人,照片里那个清瘦严肃的女子,居然有几分陌生。
有长辈中的女人将李绍从地上扶了起来,烧过黄纸,将他拉到一边寒暄,帮忙的亲友倒了现成的热茶,又有人将他领到堂屋旁边堆满了家具的小房间里坐下,族中的姨妈们便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劝慰著:
“不要难过,老太太晚景算是幸福的了,寿终正寝也是老人的福气。”
“是啊,难得儿女们都孝顺,老人也没有受过什麽罪。”
“妈妈她身体一向很好,并没有被病痛折磨。”
“对的对的,姑妈没有生什麽病,只是忽然吃不下饭了,送到医院输液几天,就去了,走得很安详。”
“小绍,你长大了,要懂事,这几天要多照顾你妈妈,要克制住自己。”
李绍机械的点点头,坐进沙发里,低声说:“我知道。”
他觉得很奇怪,明明心里痛到了极点,可不知为什麽,偏偏连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痛苦憋在心里,几乎要将他整个人憋到爆炸。
他母亲的情况不是很好,心脏早搏的老毛病又犯了好几次,再加上正处於更年期中,情绪更是不稳定,程家曦的父亲程效庸寸步不离的陪在妻子身旁,李绍也是。两个男人谨小慎微的照顾下,裴婉玉显得镇定了很多。
李绍看著母亲和程效庸紧紧相握的手,忽然想念起程家曦来,这个时候,他真的,很想像这样依赖著一个人。
家里很乱,不断的有人来吊唁,每来一个人,李绍便和所有晚辈一起,站在灵旁鞠躬回礼。午饭也没有吃几口,只是坐在灵堂里,看著外祖母的遗像发呆,然後站起来,鞠躬谢礼,坐下,继续发呆,偶尔照顾母亲。
李绍觉得,自己快要被灵堂里这一片白色淹没了。
冬天的白天很短,五点锺的时候,天色就完全暗了下来。李绍在厨房煮了些粥,看著母亲喝下去,自己又将剩下的喝掉。照顾裴婉玉上床睡觉之後,还要守灵。
虽说裴家都是新式作派,没有搭灵棚、披麻戴孝的讲究,但是一到晚上,灵堂里还是要留下人的,看著香炉里的香,快熄灭时就换上新的,到了整点也还是要烧黄表纸。家里的长辈们忙了一整天,需要休息,孙辈中又只有李绍一个男孩子,女孩们胆子小,在著空荡荡的灵堂里守夜,难免会害怕,所以,这件事自然由李绍来做。
九点锺刚过,阖家一起上了香,其余的人各自去睡觉,只留下李绍一个人,坐在灵堂里。
十二月底的气温很低,整栋房子所有的窗子和门全部打开,就算暖气充足,屋子里也很冷。李绍裹紧了身上的羽绒大衣,将香炉里换上新香,一回头,看到程效庸抱著一张毛毯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这一整天来,程效庸虽说一直与李绍一起陪在裴婉玉的身边,可一直没有和李绍说过一句话,也是因为裴婉玉悲痛过度,竟然没有发现这两个男人之间的不正常来。
程效庸将手里的毛毯递给李绍,见李绍呆呆的,并不知道伸手去接,於是叹一口气,索性将毯子抖开,盖在李绍的膝上。
李绍结结巴巴道:“程,程伯伯,你原谅我了?”
程效庸板著脸说:“谁说的!”
“啊……”李绍颓然的低下头,“对不起。”
程效庸在李绍身边坐下来问:“你这浑小子,那天突然没头没脑的跑过来,说是要和我儿子,呃,那个啥……那天我们两个人情绪都不太好,没有能好好谈一谈,我也不太明白你的意思,现在可以跟程伯伯说清楚吗?”
李绍低著头,盯著盖在腿上的毯子片刻,低声说:“老师他……我……我就是想说,我喜欢他,您把他交给我照顾好不好?”
“也就是说,你和我的儿子,你们两个男人,给我搞了同性恋?”
“是的……对不起。”
程效庸说:“虽然我早就已经猜到了一定是这麽回事,但亲耳听到你说出来,还是很失望啊!”
李绍的头垂的更低:“对,对不起……”又急切的抬起来:“程伯伯,我一定会好好对他的,你相信我!”
程效庸道:“其实你那天走了之後,我也冷静地考虑了很多。我那个儿子,唉!”
“您别这麽说,老师他,他很好……”
程效庸又好气又好笑:“这麽快就维护起来了?我是他老子,还说不得了吗?我那个儿子从小就性格软弱,我也是在想象不出,他以後结婚之後,要怎麽做个像样的一家之主,怎麽保护女人。他连自己都照顾不了,怎麽可能对一个家庭负责呢?说实话,这种担子,对他来说太沈重了。可是和你在一起就不一样,你可以保护他、照顾他,对吗?”
“对对!”
程效庸点头说:“这是个很有诱惑力的建议,他可以尽情的躲在你的身後,一切挫折、风雨,都可以由你替他挡开。这个社会给男人的压力太沈重,但就算再沈重,也可以由你一肩承担……”
“程伯伯。”李绍打断程效庸的话,“我会保护他照顾他,但是,老师他不会只是躲在我的背後的,他一定更加愿意和我站在一起。”
程效庸大力拍拍李绍的肩膀:“好孩子,你没忘了他是个男人。”
李绍苦笑,这个怎麽可能会忘了嘛……
程效庸道:“我先声明,关於你们的事,我的态度依旧是不赞成,关於你太年轻以及今後的社会压力这些事,相信你们已经考虑过了,不用再罗嗦,我只希望我的儿子幸福,如果你们分开他会更幸福一点,我还是希望你们分开。”
“不会的!”李绍跳起来,“我会让他幸福,真的!”
程效庸打个呵欠,站起来,“一起上一柱香吧,你外婆看著你呢,她一定也希望你幸福。”
***
李绍熬了整整一夜,早晨吃过早饭,便被舅母和姨妈拉去休息。灵堂里的家具都被撤到别的房间,沙发则放在堂屋旁边的小房间,李绍不愿上楼,便暂时窝在一张沙发里,用一只抱枕充当枕头,身上盖著一件不知道是谁的大衣。
他整整一夜没有合眼,早就已经累极了,虽说身边不断有人进进出出,堂屋里说话的声音也很大,但还是很快就睡著了。很冷,睡得也不安稳,时而清醒,时而模糊,恍惚间双手被人握住了,特别的温暖,他睡眼惺忪的睁开眼睛,却看到程家曦正握住他的手,目光温和的望著他:“怎麽,吵醒你了?”
“老师?你怎麽来了?”李绍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用力揉著眼睛:“你不是要三天之後才回来的吗?”
“不放心你,就来了。”程家曦脱掉自己的大衣,盖在李绍身上,重又握住他的手,皱眉说:“怎麽这样冰凉?”
其实这完全是语气和措辞都很普通的一句话,可李绍听到程家曦的这句话,突然觉得心里有什麽东西“轰隆”一下子坍塌了,他紧紧的,紧紧的抓住程家曦的手,将头凑过去,虽然门只是虚掩,外面有很多人,随时都有可能进来,但个性一向温吞的程家曦这次却没有半分犹豫,他立刻揽住李绍的肩膀,将他带到自己怀里,牢牢的抱住。
李绍觉得在心里憋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的泪水终於找到宣泄口,他将头深深的埋进程家曦的怀里,痛哭出声。
程家曦缓缓抚摸著李绍的头发,轻拍他的後背,一下又一下,好像在安慰一个惊慌失措的、迷路的孩子。
站在门口的程效庸愣住了,过了几秒锺,他将门关好,悄悄退了出去。
***
直到很久很久以後,久到他们两个人都有了程效庸当年处变不惊的人生阅历之後,李绍还常常说起那个时候的事情,他总是说:“老师,在那个时候,有一个人那样握住你的手,你就会觉得,为了他,让我做什麽都可以,真的。”
程家曦笑著,握住李绍的手,问:“那现在呢?”
“现在也是一样。”
──《奔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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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奔丧》完结,我在写这篇《浑蛋和笨蛋》的时候,失去了几乎是最重要的亲人,这篇番外,就当是纪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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