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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 内有恶犬 BY 禾韵 (点击:2043次)

内有恶犬 BY 禾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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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有恶犬 BY 禾韵

文案
世人皆道他是皇帝身边冷面无情犬牙深深的爪牙,传说中他天资残忍,善使十八般酷刑,最喜拷讯害人, 青面獠牙十分可怖。
酷吏?等等——这种不寒而傈的名号他真是万万都担当不起的啊……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谢启 ┃ 配角:秦敛,樊林 ┃ 其它:

楔子

有时候,人生的轨迹奔放扭曲的让人啼笑皆非, 来如响屁惊雷 ,去如春梦无痕。
若真算来,他谢启屁散梦醒于多年前的一个多事之秋里。
当时只怪他年纪小,多情又敏感的少年心肝禁不起秋风秋景的轮轮悲煞,顿生感叹,折扇一挥, 气度非凡的站在自家富贵锦绣的花园里,对身边的小厮狠狠放下壮志豪言:“ 听着, 本少爷要去京城考取功名做一番大事业了。”
“那林先生那里—— ” 谢小福搔着头,为现实苦恼。
“ 关门放狗,无须担心。 ” 他迎着凉风,继续豪情顿生,男儿十八,那恰恰正是为名拼搏的好时机啊。
“那夫人那里——”
“ 大可背水一战 。” 取关山,带吴钩,方乃男儿本色!
“ 那老爷那里——”
纵使豪情再高,也被那不间断的冷风给一寸寸的吹没了。
“ 爹那里……本公子觉得还是……嗯…… 金蝉脱壳好了。 ”
“ 那……那公子您不揭竿而起了吗? ”
“……”
偷逃的那天,谢家老爷带着大批家丁赶到了城外渡口处,指着他那艘已经开动的大船,破口大骂,声音石破天惊,堪称震撼。
他见船离岸已有十多丈距离,心安后潇洒挥手,对着岸边一直跺脚跺到脖子都气红的亲爹,意气风发地吼了声:“ 爹,保重!”
谢老爷气得直掐身边的仆人, “ 别——别走——你这个孽子! 给我回来! ”
回来? 继续留在这儿做谢家土财主吗?这真不是他谢启想过的日子。
他底气足足地笑喊:“ 爹——你就多保重了,补品多吃,青楼少去,待我功成名就后很快就会回来的。”
老谢财主继续中气十足左一口孽子右一口混蛋的喊着,气势却明显下去了些,眉间不舍比秋意还浓稠三分:“ 小启,你这孩子——你这个不孝子,要功成名就你也好歹把家里厨子带上啊 !”
站在甲板上的不孝子一扇子拍在自己脑门上, 后悔莫及: “ 啊,对啊,给忘记了,对了,谢小福,你怎么也不提醒本公子一下?”
小厮擦汗,做痛心疾首状: “ 小的只是觉得金蝉太多……这壳脱起来可能比较困难……啊——” 谢小福忽然黑眼滚圆,惊呼:“ 公子小心——”
他来不及回头,甚至来不及思考小厮话中意思, 迎头就是猛烈的撞击,撞得他脑袋七荤八素的,定睛一看砸中自己脑袋的罪魁祸首,竟然是一只做工精良的靴子,他忍痛按着伤口抬起头,只见岸边, 老爷子继续跺着一只缺了鞋的脚,在短暂的悲伤后又鼓态萌发的开始发老爷脾气:“ 谢启!你这个混小子,你这个孽子!等回来老子打断你狗腿。”
他忍着痛眨着眼泪,最后也很不甘的吼了声:“ 爹,我看你还是少吃补品多去青楼消消食吧!”
最后,他掩着额头撂下狠话:“ 爹!你看着——不到成功那日我是绝对不会回来的!绝对不会—— ”
那日,江边风声呼啸,声声鹤唳,其实,若找人掐指一算,就知道今日……真不是个出门的好日子啊。
吠吼第一声

十年,再长的春梦也该醒了,要还敢继续再做下去,那就真是笑话了。
谢启一个人端着酒杯坐在自家侍郎府里,望月独叹着,现在想来所谓功成名就,其实根本没有个具体的说法,他如今担了五年的刑部侍郎,也算是仕途顺利,至于那个名就……
咳……其实臭名远扬似乎也算是另一种的名就了吧?
他当年破釜沉舟的离乡在京苦读,不负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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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文很精彩,还是HE,就是结局太快了
所实话,我还是很喜欢那个为理想而不顾的宰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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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错,不过有些次要人物在后面就失踪掉了,作者串不起来啊
又另外,开头写小谢中的是榜眼,写到后面就变成是探花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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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欢这个故事了,这个作者写的故事总是非常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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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看的我蛮开心的,中间到后面就往悲催上走了
好在最后是HE,吓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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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好文一篇,个性鲜明的三人再加上很有萌点的谢老爹。。。。。小谢小时候也可爱的要命
最后还是HE,真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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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文最让我感动的人物居然是谢老爹。
前面不错,结尾感觉太快了,总觉得很多事情没交代完。
虽然是HE但仍有点不够幸福的感觉,再加上个甜蜜的番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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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喜欢为理想而不顾一切的秦相,不知道有没有秦相的故事啊!总觉得他也应该得到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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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停错过但是最终还是幸福了,很好很感动,最喜欢的配角就是老爹了。父母之爱才是大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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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爹好好,要是有个BL小说最好父母的投票,绝对投胖胖老爹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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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相秦相秦相……我要看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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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相啊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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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跟我一样觉得秦相和皇上有JQ咩~~
看皇上最后对秦相那么执着的(要找到他杀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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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文~我好喜欢樊林~果然温柔忠犬攻最萌了~
青灯耽卷(评文地)
雷点越来越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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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敛番外
我与他的关系,始于谎言,终于欺骗。
从很小开始,我便明白世间上的人天生下来就分为三五九等,并不是说你天生下来就不如谁,只是单纯的,是一个出生问题。
就像一个人的一生,注定就是被框定死了一样。
我是庶出的,母亲是个歌女。
这种家庭满大街都是,稍微有点闲钱的男人都会养几个美貌的妾,我上头还有个嫡出的哥哥,大娘待我与母亲不算差,吃穿用度从未克扣过,除了一些原则问题,比如说我是不能去学堂上课的,顶多认几个字,足够以后替哥哥的酒楼打下手就行了。
按理说我是应该满足的,毕竟像我这样出生的人太多了,芸芸众生中我不是最悲惨的,也不是最低下的,我又有什么立场觉得不满足呢?
可我还是偷偷摸摸的跟着去了学堂里头,躲在外头听。
我想去看外头的世界,这个想法从小就在我心里头膨胀,没有来由的,一日比一日强烈。
我想我是有这样的能力的,我只是缺少一个机会而已。
那一次,我还记得那时侯是秋天,家里不知道怎么着火了,我刚从外头回家的时候火势已经不可阻挡的蔓延开来,屋瓦纷纷下落,骇人又可怕,我吓着了,又听到屋内隐隐传来呼叫声,直觉就要跑进去救人。
如果那个时候我若是真的闯进去,他们可能还有生还的希望。
可是我没有,我像入魔一样站在一边,看着房柱倒塌,直到里头的求救声慢慢湮灭,火焰的热度几乎要烫伤自己的眼珠子,四溅的火花烧破了衣袖,我没有被吓傻,可以说这辈子我的脑子从没有如此清晰过,这一刹那间无数种可能从脑内闪过。
我的未来,我想要我的未来。
我不信轮回,也不信有下辈子,所以在我活着的几十年里只有我自己能对自己负责。
后来我成为家里唯一幸存下来的人,我卖了祖屋和房产,然后用这一笔钱为自己换了新的身份,着事看起来麻烦,其实非常简单,没用多久我改头换面了,身家清白,查不出半点破绽。
我对自己能力很有信心。
去到京城的第三天我遇到了谢启,那个时候我正在找可以与我分摊房钱的人,那间适合读书的院子太大了,而且昂贵,而以后需要打点的地方处处都是。
我一眼就相中了他,他一看就是富家公子出生,涉世未深,神态天真,什么情绪都明明白白的写在脸上。
我拿出温柔又和善的笑容:“若兄台不嫌弃,就与我合租如何?今日我正是来退房的。”
“可……”他面有难色,似是犹豫。
我继续鼓动:“兄台可以跟我去看一看,那里环境清净,正适读书。”
他长得真是漂亮,眉目清隽,眼透彻似水,我喜欢看他稚气的脸。
他有些忐忑的跟在我身后,问我的名字,我在前头引路,微微回头,“我姓秦,单名一个敛字,家在柳州,为赶考而来。”
我说起谎话来可以把自己都骗到,见鬼骗鬼,见人唬人,更不用说眼前这个人了。
他信我,而且信得一塌糊涂,我说什么他都听进心坎里,他把我当天对待了。
后来我知道他是喜欢我,所以敬我信我,把我当成要追随一辈子的信仰。
谢启家世好,就算考不上回去也可以衣食无忧的过完下辈子,天知道他是哪里来那么多激昂热血,真是书生意气。
他问我有什么理想,我顺着他的意思,对着他的口味,惺惺作态的:“自然是为国效力,希望天下太平了。”
有心不一定有力,我希望他是个绣花枕头,怀抱一腔热血的落榜,然后乖乖回府过自己的好日子,他一定不知道合上书册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不是每个人都有理想,都有原则,比如我。
你能笔下生花,能写锦绣文章,那是你的本事,可世间上有这些本事的人比比皆是,他不知时世,不解贪婪,而人情冷暖本就是最伤人。
他其实是没有必要去经历这些的。
偶尔我也会这样告诉自己,他只是个寻常的富家子弟而已,与我以往所遇,不过多些热忱,多些天真而已,而这些东西往往是最容易被磨损的,大概很快,如果他真的入朝,很快他就会变得与我一样。
就算有好的出生,天生高人一等又如何,终究走的也是这条路。
我们住的院子明亮又通风,夏日的时候我们就将竹椅子搬到前院里看书,前院栽的花草是谢启花了不少钱买来的,其实他做事总是一板一眼,又不懂人情世故,于是总会花各种冤枉钱。
他真是被家里人宠坏了。
谢启花大价钱买回来的花草经不起风吹雨打,很快就奄奄一息垂死挣扎了,唯有院墙上的常青滕,不知从何而来,总之生来就霸道逼人,很快就占据了半壁江山,几乎布满整个院墙。
直到很多年后,我对夏日的印象都停留在那一汪翠绿之中。
不曾褪色过。
金榜提名的那个晚上,我们都喝了酒,我酒量其实很好,只是脸易红,看起来就像禁不起灌一样,而谢启与我刚刚相反,他特别容易醉,但脸上偏又看不出来,凉席铺在前院里,我们就这样席地而坐,他亢奋而激昂,一遍一遍的述说自己的理想,我很迷恋他慷慨激昂的表情--有些时候人的魅力来自于一些无法说明的东西,就像我明知他那些话天真易碎,不堪一击但还是忍不住的觉得喜欢。
我喜欢说这些话的他。
谢启仰头睡在地上,意识近无,对月喃喃道:“阿敛,我觉得自己真的在做梦,我真的成功了,你看我真的做到了,我爹一定会将我引以为豪……”
我弯腰看他,他唇色柔软,似有水色。
于我而言,他才是一个真正的梦。
我略略紧张,但还是忍不住的凑上前亲吻了一下他,在这一瞬间,我真是想死在这个美梦里了。
他喜欢的是我伪装出来的面目,我不敢对他袒露任何其他事,他一定没办法接受我这样的人。
我不想在他心里面变得面目不堪,可有什么办法呢,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天性已定路已选好,我没有退路。
我不能让其他人知道我们的关系,他浑浑噩噩不知朝中党派之间的微妙关系,我总是怕他得罪人做错事,只能私下暗地里助他一臂之力,他怨我不再理他,我的确是不敢面对他,他和我的过去一样,都是我心里头最软弱的一部分。
很多次我都想告诉他,全部的,坦白的,将自己所有的东西摊开了告诉他,我快要忍耐不住了。
但每每看到他的眼睛,我就没法再说出任何话来。
他把我当做了要追随的信仰。
后来我继续走我的路,他身边也有了人,我很多次想将那个人置于死地再狠狠折磨一番,可还是心软了,我能心软的地方不多,却总是给了他。
他有人陪伴,我就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了,我本一无所有,孤注一掷也算潇洒。
我觉得这样的结局才配得起我的付出,没有什么什么好后悔的。
输赢人生常态,既然我敢赌,就敢输,兵败也不是多大不了的事,我也不觉的伤感,一个人又回到了京城--他们没猜到我敢回来。
我只是想回来看看,我回到了十几年前我和谢启居住过的那间院子,这里是我的产业,但我也很久没来过了,常青滕不光爬满了所有墙面,还覆盖到了屋顶之上,绿得崭新耀眼,这里跟从前一模一样,屋里的摆设用具也都还在,只是蒙尘而已。
我搬了个竹凳子,随手抽了本书放到膝上,不远处青滕嫩叶在风中翻腾起浅绿的浪,我有点茫然,为什么要回来,回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没人可以给我答案。
我翻开书册,里头夹着一片树叶,形状漂亮,薄的像蝉的双翅,我没有在书里放这些的习惯,我想到这忍不住微笑起来,小心翼翼的拈起它,十年前它只是一片平常无比的树叶,现在却美得像个艺术品,里头经络分明,像有生命一样展现在我眼前,比我在宫中看到过的任何一样宝物都要精美神奇。
造物者真的是很奇妙,伟大而奇妙,只是一片小小的树叶,就可以让人显得渺小。
我倾前去,小心翼翼的嗅了嗅那片叶子--那里有股很浓很浓的春意。
我想起很多事,大多是过去的一些琐碎回忆,我想起自己很小的时候非常喜欢追着大哥跑,他从小憨厚,于是总是假装摔跤的让着我。
读书的时候谢启总是喜欢坐我右手边,他说这样可以随时替我加茶。
过去的很多人和事,我其实都记不太清楚了。
院外在这个时候传来了敲门声。
我猛地睁开了眼睛,然后起身将这片树叶轻轻放在了竹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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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是不错,但是我喜欢更明确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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