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奇幻] [VIP]冬至的秘密 BY 牛角弓 (点击:2376次)

[VIP]冬至的秘密 BY 牛角弓

←点击可下载保存txt~扣除钞票1

引用:
                 

                                欢迎来到☆地狱十九层☆=\(^o^)/


由于还木有注册到地狱,所以只能阅读部份内容哟,请注册或者登录,谢谢^-^


地狱小说文库立志推好文~不文荒~欢迎爱看BL的你加入哦>_<~



+部分预览+


文案:
冬至有一个秘密,他能听懂动物们说话~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灵异神怪
搜索关键字:主角:凌冬至 ┃ 配角: ┃ 其它:

为了补偿被吃光了存粮的凌冬至,两只小野猫偷来了价值不菲的手表,可吓坏了他。原本想偷偷还回去,不想小猫被警察抓了个正着,还遇到失主庄洲,好在对方没有深究此事。而为了答谢冬至捡回来爱犬,庄洲还邀请冬至到朋友的餐馆,不料遇到了冬至不愿再见的两人。而冬至代表校方参展的画展上,又遇到那个讨厌的人…… 冬至有一个秘密,他能听懂动物们说话。作为青年画家的冬至十分敏感,因为那个不为人道的秘密注定他的孤独,却有一个似乎藏着更多秘密的人想要走近他,带给他点点悸动,丝丝温暖。作者文笔老练,行文温婉沉稳,画面感极强,细节处理的细腻温馨,于冬日里带来暖洋洋的味道。活泼的小鸽子、乖巧的小猫儿和二货哈皮狗粉墨登场,给故事增添了不少俏皮味。

1、奶猫
凌冬至下了课,还没走出教学楼就隔着走廊的玻璃窗看见外面一群学生正围在花圃旁边,挨挨挤挤地也不知是在做什么,其间还伴随着一阵一阵的哄笑声。圈外站着几个女生,交头接耳的,脸上都带着一点儿兴奋的表情。
上一次出现这样的状况是男生们在体育器材室掏了一窝小耗子,这一次又在闹腾什么呢?也不知道这个年龄段的男生女生怎么就对出现在学校里的小动物那么感兴趣,有时候窗户外面窜过一只野猫都能让他们叽叽喳喳地兴奋半天。
凌冬至走下台阶的时候听见人群的喧哗声里传来几声微弱的猫叫,尾音拉得很长,软软糯糯的,带着一丝微弱的颤音,像在求饶似的。凌冬至觉得这声音稍稍有些耳熟,拨拉开一群半大小子挤进去一看,果然是住在学校后山的那窝野猫家的孩子。
棕色毛皮的小奶猫一只爪子被人用鞋带系在了花圃边缘的栏杆上,一边不停地挣扎,一边喵喵直叫。凌冬至微微蹙眉。大约是这几个月老猫的伙食比较好,刚得的这一窝小崽儿比以往的猫崽子都要活泼,尤其是这只棕色毛皮的小奶猫,最喜欢到处乱窜。两天前才被凌冬至从食堂后面的水沟里捞出来,今天又跑到教学楼来了
小奶猫也看见了他,停止了挣扎,叫声却越发的娇嗲起来。
凌冬至摇摇头,挤过去伸手解开了系在猫腿上的鞋带,拎起来冲着周围的学生抖了抖,“这谁的?”
一个高个子的男生笑嘻嘻地接了过去,“凌老师,这是你养的猫吗?”
“不是。不过我认识它,等下我送它回去。”凌冬至捏着奶猫的后脖子把它提溜到自己掌心里。小奶猫吃了亏,老老实实地在他掌心里窝了起来,低着头一下一下地舔那只被捆过的爪子。
凌冬至冲着周围的学生摆摆手,“都回去上课,没听见都打上课铃了吗?”
学生们说说笑笑地跑开了,凌冬至低下头看了看手里蔫耷耷的小奶猫,认命地托着它往学校后山的方向走去。小奶猫舔了舔他的手指,懒洋洋地趴了下来,看样子刚才一番折腾把它也累坏了。
凌冬至在它背上摸了两把,轻声说:“跟你说了要避着那帮孩子,你怎么就记不住呢?”
小奶猫把脑袋埋在爪子下面,可怜兮兮地喵了一声。
凌冬至想了想,把它放进了风衣的口袋里。这会儿虽然是上课时间,但是操场上还有班级在上体育课,让这帮半大孩子看见自己托着只猫到处溜达,又要跟着起哄了。
南山中学是滨海市最早的一家私立中学,软硬件设施在滨海市乃至全国来说都是一流的,唯一不好的就是选址略有些偏僻,紧挨着市郊的山头。不过好处就是学校把半拉山头都划进了自己的地盘,前几年陆续建了生物实验室和学生劳动基地,倒是打响了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名声。从操 ...
................

金钱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能解决我;暴力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能解决你!

TOP

温馨又好看!!

TOP

没交代清楚就完了啊?夏末那个神经病怎么解决的?还有没有其他的族人?好歹交代一句啊!

TOP

默默的求贴番外,黑糖小灰啥的都等着给大家拜年呢!!!
天干物燥啊~

TOP

非常好看啊,就是有些事情还没交代完啊,说是有番外,只能等番外会不会交代啦

TOP

好看。。。双胞胎队长青树都没交代呢

TOP

同上 感觉结尾仓促啊 若干伏笔木有交代啊

TOP

120、黑糖的番外
这世界上的任何事都会分出三六九等。
这句话是我从电视上看来的,我觉得特别有道理。比如说肉骨头吧,我爹地就只会拿白水煮熟了给我吃,倒不是说他厨艺不好,在我看来他的厨艺要比我的后妈——就是跟我爹地一起生活的那个男人强多了。但是他不知从哪里得来的观念,觉得只有白水煮的肉骨头对我来说才是最健康的。
我给他的白水煮肉骨头分到了第四等。第四等并不是最末一等。最末一等的食物是狗粮,实在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了,我偶尔也吃吃那个东西。虽然我爹地说他买回来的狗粮是哪国哪国进口的,是天然原料的,而且还不含添加剂的,但是说实话,吃在嘴里它们的味道都像泔水一样。
泔水这个词是我在电视上看来的。据说那东西臭的很,是拿去喂猪用的。自从我知道这个词儿之后就一直在疑惑猪吃那么糟糕的东西,为什么还会长的那么胖?
好吧,这其实是人类和他们的食物之间的故事,我搞不懂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我再聪明伶俐也只是一只狗狗啊。
言归正传。第三等的食物是我后妈烧的排骨。其实我后来才知道他的手艺特别糟糕,根本比不上我爹地,但是任凭是谁,在吃了很久很久的白水煮肉骨头之后,冷不丁吃到放了酱油炖出来的东西,味蕾都会在一瞬间被惊艳到了吧。虽然我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我后妈的手艺也就只限于加点儿酱油炖一炖,但在当时,那一点点酱油给我的味蕾带来的震动却具有一种颠覆性的意义。
哦,上帝啊(其实我也不知道上帝到底是谁,但是电视里的人在表示惊讶的时候总会这样喊一声,时间长了我也就学会了),我可是头一次发现肉骨头还能有这么香的味道,原来人类的生活是这么幸福的吗?
我幸福了很长一段时间。在那段时间里,我觉得肉骨头里加点儿酱油就已经是无上的美味了。然后……
请注意这个然后,事情又有了一个颠覆性的变化:我见到了后妈的妈妈!
那是一个……春天?秋天?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爹地带着我和后妈去了后妈的家。当我们站在房门口的时候,后妈还叮嘱我不要瞎闹腾,因为他们家从来没有养过狗狗,而且有老人有孩子,最怕会因为我闹腾出什么意外状况。我听的心不在焉,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闻到了从门缝里飘出来的浓郁的香味。
似乎有点儿像后妈炖的排骨,但是更香。哎呀,我形容不出那种浓厚诱人的味道,只知道要是乖乖的就会有的吃。
于是我一整晚都很乖。
他家里有一个总要张着小手抓我耳朵的小娃娃,为了肉骨头我也忍了。后妈的爸爸还总用不太放心的眼神打量我,我也忍了。我甩开那个小娃娃,偷偷溜到了厨房门口,看着里面正在做菜的两个女人,不知道跟她们要点儿吃的她们能不能听得懂呢?后妈就能听懂,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或许他的家人也同样神奇吧。
我试探的在厨房门口坐了下来,呜呜叫着跟她们要骨头吃。
后妈的妈妈看见我,夸了一句,“这大狗真乖。”
看来她们听不懂我说话。这让我有点儿沮丧。然后……
请注意这个然后。以我的经验来看,每次出现这个词的时候,就表示事情有了令人高兴的转机。
后妈管她叫嫂子的那个女人笑着说:“它是不是饿了啊。”
后妈的妈妈尝了尝锅里的味道,点点头说:“差不多了,要不咱们先给它挑几块骨头吃吧。反正我也做的多。”
后妈的嫂子赶紧找出来一个盆盆,让后妈的妈妈往里面盛了几块烧好的肉骨头,一边吹着上面的热气一边笑着安慰我,“烫,等一等再吃啊,乖。”
我已经可以证实,刚才在门外闻到的就是这个味道了!口腔里开始分泌唾液,我无意识的舔舔嘴巴,再舔舔嘴巴。口水太多,实在不好控制,虽然我已经很尽力的在表现我的风度气质了,可是……可是还是不小心发出了稀里哗啦的声音。而且还有几滴顺着舌头滴在了厨房门口浅色的地砖上。
后妈溜溜达达的跑到厨房来偷吃,他刚从盘子里拈了个肉丸子,就看见我蹲坐在厨房门口,还流着口水。他立刻挤出一脸嫌弃的表情数落我,“黑糖,你实在太丢脸了!”
我连忙舔了一圈嘴角。大概是真有点儿丢人吧,我自己都听到了口水四溅的声音。可是我没有办法啊。
“这是生物本能,”我不服气的反驳他,“不是想控制就能控制得住的!”
“你的口水又滴下来了!”后妈嫌弃的不行。
但是后妈的妈妈和嫂子却笑了起来,他嫂子把装着肉骨头的盆盆递过来的时候还摸了摸我的脑袋说:“你叫黑糖呀,真可爱。”
我知道这个时候应该对她笑一笑,说一句表示感谢的话。可是肉盆都放到我面前了,我哪里还能顾上那么多呢。我低下头小心翼翼地舔了舔最上面的那块排骨。唔,什么味道……怎么会这么香啊……
我觉得我的灵魂都出窍了。接下来的时间在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我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等到我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面前的盆盆已经空了,连汤水都被舔的干干净净。
是我舔的吗?
可是……我还没尝出什么味道呢,怎么就没了呢?
我十分珍惜的把盆子又舔了一遍,一边呜呜叫着赞美她们的厨艺。
后妈笑着对他妈妈说:“黑糖在夸你手艺好呢。”
后妈的妈妈也笑了,“这小家伙真讨人喜欢。再给盛点儿吧。”
我立刻跳了起来,对这个提议表示赞同。
“好,好。多多益善。”我生怕我家后妈听不懂多多益善这个词儿,特意做了一些补充说明,“多多益善就是越多越好的意思。”
后妈木着脸看我。
我舔舔嘴唇,越过他直接开始向他妈妈卖萌。我已经看出来了,他也要听他妈妈的话。就像我也要听我爹地的话一样。在这个家里,他的妈妈要比他有地位的多啦。
后妈的妈妈果然又给我盛了一盆,她们怕我吃的太咸,还拌了一些米饭在里面。糯软的米饭沾着红亮的油汤,看着就觉得胃口大开。
我爹地说我出门的时候比进门的时候整个圆了一圈,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那天晚上告辞回家的时候,我爹地把我的牵引绳拴在了车门上。他们坐在车里,我跟在外面一溜小跑。这是何等悲惨的遭遇啊,路上的行人们纷纷对我投来了同情的目光。还有个小姑娘指指点点地说:“这一看就不是亲生的!”
好吧,就算我确实不是亲生的,可是你当着我的面这么戳人痛脚,真的厚道么?
我觉得这个言辞犀利的小姑娘将来一定嫁不出去——电视上说了,对一个小姑娘说她嫁不出去是一句十分十分恶毒的诅咒。
嗯,就跟诅咒我没有肉骨头吃差不多那么严重。
从那之后,我就迷上了后妈的妈妈……的手艺。就算回到山上的老宅,七伯也开始拿炖好的排骨喂我,我还是觉得这一切的美味都比不上我在后妈的妈妈那里吃到的一顿炖排骨。我开始磨着后妈带我回家,借口都是现成的:那个小娃娃喜欢跟我玩啊或者出去散步正好路过他家啊之类的。
不过后妈之所以被叫做后妈,就是因为他们都有一副硬心肠。我的后妈也不例外,他明明知道我迫切地想念着他家的……呃,他的妈妈,可是每次回家都不带我。有时候还背着我爹地说落我:“你是狗不是猪,总吃什么红烧排骨你是想得高血压吗?!猫猫狗狗是不能吃那么多有调料的东西的,损害健康!”
听听,说的多冠冕堂皇。其实还不是怕我跟他抢排骨吗?
虚伪。
我把后妈的妈妈做的红烧排骨排到了第二等,比后妈的手艺高出了一个等级。遗憾的是,这个等级的排骨离我太远了。偶尔过年过节才有机会解解馋。
唉。
就在我为这第二等排骨黯然神伤的时候,家里又出了一件大事,后妈离家出走了!而且还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我爹地从上海赶了回来,一进家门就傻眼了。我扑在他身上告状,“都怪那个瘦高个的坏蛋!就是他把后妈赶走的!还跟我们厉害!可凶了!”
我爹地没听懂,他只是用一种可怜兮兮的目光看着我,“咱们都被抛弃了吗?”
“才不会。就算抛弃也是抛弃你”我说:“我又美,我又壮……呃,谁会舍得抛弃我呀。后妈走之前还嘱咐我要好好照顾猫崽子们呢。”
我爹地发了一会儿愣,一咬牙,“走!咱找他去!”
我们坐着车走过好多地方,最后进了山。说起那次进山的经历,那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期间还出了好大的事,后妈被坏人抓走了,一大群奇奇怪怪的动物都跑去山里救他,有豹子、有鹿、有耗子、还有好多我不认识的动物,那个场面真是太壮观了。
后来后妈被救出来了,他家里一个叫姨姥姥的老太太请来全村的人,在大院子里支起大锅,炖了好几锅野猪肉。当锅里冒出香味的时候,我又一次震惊了。
这个味道……这个味道……
有人在我脑袋上拍了一巴掌,“吃货!你的口水又流下来了!”
是后妈。
我冲着炖锅的方向耸了耸鼻子,没理他。哼,他也在咽口水呢,还好意思说别人是吃货。
我爹地在旁边说:“你别逗它,它是饿了。”
后妈冲着我扮个鬼脸,“我看是馋的吧,口水横流的。”
我才懒得理他,手艺那么差,还好意思在这里瞎挑衅。哼。
肉骨头终于炖好了,汤浓、肉香、筋骨酥烂,确实是我从来没有尝到过的美味。我决定把这个炖肉骨头定为第一等。
我听见后妈嘀嘀咕咕的跟我爹地说什么大铁锅山柴火炖的肉所以才会这么香。我觉得他说的什么锅啊火啊的都是借口。
真相就是他的手艺是真的不行。
有些美味吃过一次就让人再也忘不掉。
有些美味就算忘不掉也没机会再吃一遍。
我流着口水离开了这个可爱的小山村,开始盼望后妈什么时候才能再一次离家出走。
后来……
他果然又离家出走了!
爹地问我:“咱们还去追他吗?”
我的眼前飘过汤浓肉香的炖大骨头,口腔里瞬间分泌出口水。我跳起来斩钉截铁地支持他,“追!当然追!老婆跑了不追,那还叫老爷儿们吗?!”
爹地看着我,一脸疑惑地自言自语,“我能理解你是在对我的提议表示支持。可是为什么你会激动的口水都流出来了呢?”
“真是……太奇怪了。”
作者有话要说:把黑糖拖出来给大家拜年~~
黑糖抱爪作揖,“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过年好!祝你们马年越长越漂亮,越过越顺心。上班的工作顺利,上学的学业顺利,爱情也如意,而且天天都能吃到好吃的肉肉哦~”
121、小样儿的番外
我是一只有身份的猫。
真的,不骗你们。
我爸爸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远离尘嚣的乡间别墅里,它的主人据说是当地最有名的珠宝商人。我妈妈是富商夫人的闺蜜精心豢养的爱宠,它和我爸爸在一次酒会上一见钟情,后来……咳……后来就有了我。
这些浪漫的过往都是我的第一任主人告诉我的。我已经不记得她的样子了,但是她说这些话的时候那种郑重其事的神情我却一直都记得。不过,当我跟冬至说起这段历史的时候,冬至斜着眼睛挖苦我说:“有个故事叫做《阿q正传》,你大概没听过。阿q是一个穷的叮当响的混混,好吃懒做,头顶上连块遮雨的瓦片都没有,平时就住在破庙里。他就最喜欢对别人说:我们家祖上比你阔的多啦。”他说着还捏着嗓子,挤出一副怪兮兮的腔调。
“那……是真的吗?”我好奇的问他。
凌冬至从鼻子里发出冷笑的声音,“当然是吹牛的啦,猫q。”
“我才不是猫q!”我反应过来他是在挖苦我,心里顿时又气又急,“我才不是吹牛!我的第一个主人就是这么跟我说的。她对我可好啦,才不会骗我!”
凌冬至笑着摸摸我的脑袋,“你是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反正不管你是一个阔气的小少爷,还是一个住在灌木丛里的小乞丐,我都一样爱你。”
我本来是打算接着跟他生气的,可是听他这么说,我心里的火气不知不觉就不见了。
等我长大一些之后,我也开始怀疑这段历史的真实性。因为我开始知道有钱人家是不大可能会养我这样的本地品种的。他们喜欢的是像小灰那样的血统珍稀的的类型,而不是像我这样长着虎斑纹的土猫。
这个认识让我稍稍有些沮丧。
不过冬至说过他爱我,这就比什么安慰都强。
我第一次见到冬至是在一个冬天的午后。
那时候我已经快满一岁了,会翻垃圾箱,从里面拣出能吃的东西养活自己。不过那年的冬天特别冷,即使我新长出了细密的绒毛,仍然难以抵御冬夜里骤降的温度。下水道里也不暖和,很多地方都结了冰。当我缩成一团躲在花坛下面的树洞里瑟瑟发抖的时候,一度怀疑自己活不过那个冬天了。
那天中午我运气很好,从垃圾箱里翻到了一个鱼头,鱼头上沾了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调料,味道很奇怪。但是午饭有了着落,我还是很高兴的。我正打算把它叼到树洞后面的时候,耳边响起一阵奇怪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被撕开。我知道这是有人在附近的动静,这预示着我或许又要挨打。可是寒冷和饥饿让我的反应变得迟钝。而且我的午饭还在这里,跑不跑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就算掉头跑走了,我还是要继续饿肚子的。
于是我破罐子破摔的傻站在那里没有动。如果真要挨打的话也没有办法,我已经饿得没有力气了。可是预想中的打骂始终没有出现。我迟疑地抬起头,还没看见人先看见了一个掀开盖子的铁皮盒子正顺着地面朝我推过来。
一股诱人的香味顿时弥散开来。
我知道那个东西叫做猫罐头。有一次在翻垃圾箱的时候,有只野猫不停的舔一个空罐子,空罐子里散发出来的就是这种味道。那只野猫告诉我,这个东西好吃的不得了,不过,只有有主人的猫猫才能够吃到。它还很大方的让我也舔了两口,其实那个时候铁皮罐子里已经被舔的很干净了,但是那种诱人的香气却固执的留了下来,久久不散。
我咽了一口口水,试图抵御这种诱惑。这天底下哪里会有白给吃罐头的好事儿呢?
我努力让自己的目光从罐头上面移开,那只拿着罐头的手属于一个年轻的男人。他的脸上带着笑容,像在看一个淘气可爱的小孩子。
可是我不认识他。
“小家伙疑心还挺重。”男人笑了起来,“吃这个,罐头食品虽然也不那么健康,但是总比你叼的那个鱼头要好。鱼头上沾着辣椒呢,辣椒刺激肠胃,你吃了会肚子疼的。”
我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两步,看看那个罐头再看看他。他脸上的笑容让我不那么害怕了,但我还是没法相信这么好的东西是给我的。
“让我吃的?”
男人点点头,唇边笑容扩大。
我试探的朝着罐头走了两步,男人大概看出我的戒备,主动向后退开。
我一头扎过去,捧住罐头狼吞虎咽起来。
直到现在我仍觉得那是我从小到大吃到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男人走的时候给我留下一个旧的铁皮桶。他把这个铁皮桶小心地固定在灌木丛最茂密的地方。铁皮桶在背风的一侧打开了一个正好可以让我进出的开口,里面垫着一块对折起来的毛茸茸的毯子,趴在上面会觉得很暖和。
我知道,这个冬天我不会冻死了。
再后来我发现这附近流浪的猫猫狗狗都知道他的名字,他叫凌冬至。他住在被大树围起来的那个院子里,就是花坛附近的那幢楼。猫猫们都说,他家的阳台有一扇窗户是一年四季都开着的,天气不好的时候可以躲进去,他还会准备很多好吃的东西。不过,知道这件事的猫猫很多,但是主动上门的却很少。在流浪的过程中我们见过太多的伤害和算计,就算这世界上真有这么好的人,我们也不相信。
天气暖和起来的时候,我离开了那片灌木丛,跟着隔壁那条街的一只黑猫出了一趟远门。爷们儿么,总要出去闯荡闯荡,冒冒险、打打架、见见世面。不过那次不巧的是,我刚刚回到市区就和一只新来的公猫起来冲突。那里曾经是我的地盘,但是我走之后就被它据为己有了,现在它正以主人的姿态想将我驱逐出去。
这一战是无法避免的。不幸的是,我的一只前爪被抓伤了。这只公猫比我想象的还要壮实。我沿着一道院墙拼命往前跑,公猫在我身后穷追不舍。慌不择路之下,我一头扎进了半开的铁栅门。
门后是一个很安静的小区,景物似曾相识。我一瘸一拐的沿着小径溜达了一会儿,突然反应过来这就是传说中……凌冬至住的那幢楼。
我在楼下等了好久才看见他开车回来。还是那张让人看见了会觉得暖洋洋的脸,看见我趴在花坛边上也没觉得有什么意外,好像我就该在那个时刻,以那样一种寻求帮助的姿态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第一个主人曾经把我抱在怀里自言自语地说“看你这个可爱的小样儿”,那是我短短的猫生之中最温情的回忆。于是我舔了舔嘴巴说:“小样儿,我叫小样儿。”
凌冬至捏住我的后颈,用一种很不温柔的方式将我拎上楼,放在他家的阳台上。阳台上铺着暖和的毯子,还摆着许多漂亮的花盆。一只断了半截尾巴的老猫正趴在角落里晒太阳,呼噜呼噜的打着鼾。
凌冬至说:“它叫小灰。”
他给我的爪子消毒上药的时候小灰一直在睡觉,直到凌冬至端着一个冒着香气的盆子进来它才醒过来。小灰很漂亮,但是它一直板着脸,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年龄赋予它的那种莫名的威严让我有点儿怕它。
“嗨,”我试着跟它攀攀交情,“你好。我是小样儿。”
小灰淡淡瞥了我一眼,没有出声。
凌冬至蹲在旁边,把盆子里拌着鱼肉和蔬菜泥的米饭分别放进两个小盆里,然后推到我们面前,“小灰你也别那么矜持了,有个小家伙跟你作伴儿不是很好吗?”
小灰又瞥了我一眼,好像在斟酌他的话。
好像哪里有点儿不对劲……
凌冬至又说:“白天我要去上班,就你自己在家,多无聊。正好跟它聊聊天。你们是同类,肯定有许多共同的话题。”
我看看他,再看看神情若有所思的大灰猫,突然间反应过来到底是哪里不对劲了:他在跟它说话!不是我之前的主人那种旁若无人的自说自话,而是他真的在和它说话!
我被这个发现吓到了,觉得万分的不可思议。怎么可能会有人能够跟猫说话呢?他真的能够听懂吗?
小灰看着我,眼睛里流露出一种看土包子似的戏谑的神色,“神奇吧?他是真的能够听懂我们的话哦。”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凌冬至笑着说:“小家伙,我跟你打了那么久的交道,你难道一直没发现吗?”
我当然发现了。可是发现归发现,谁会往那个方向去想呢?
凌冬至摸了摸我的脑袋,“好好吃饭吧,我也要忙去了。”
他离开的时候拉上了玻璃门。我看见他穿过小小的客厅,走进了厨房。
灰猫在我身后淡淡说道:“里面是他的地盘。他是个很爱干净的人,不洗澡是不许我们进去的。”
我虽然对凌冬至的地盘很感兴趣,但是洗澡的话……还是算了吧。
“那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听得懂我们说话呢?”
“不知道。”
“你来这里很久了吗?”
灰猫不客气地说:“比你要久一些。”
“你也……没有家吗?”
灰猫奇怪地看着我,“当我需要自由的时候就离开,当我需要一个熟悉的地方休息的时候就回来这里。无论什么时候,冬至都不会赶我走。这里就是我的家。”
我有点儿羡慕它。
灰猫大概看出了我的想法,晃了晃尾巴说:“你也可以的。”
“什么?”
“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留在这里。冬至很会照顾小动物,但是很多时候他也需要我们的陪伴。如果阳台一直空着,他会很失落。”
我瞥了一眼客厅的方向,心头莫名的暖了一下。
“他是个很好的朋友,”灰猫说:“但他不是我们的主人。他不会限制我们的自由,也从来不强求我们听他的话。小东西,时间久了你就会知道了。他是这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
他给过我罐头吃,还在那个寒冷的冬天给我留下一个可以躲避风雪的小窝,当我受了伤的时候他主动带我回家,给我的伤口上药,还给我晚饭吃。有这么多的证据摆在眼前,我一点儿也不怀疑灰猫话里的真实性。
我想,他或许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
后来,我知道了他确实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我开始觉得小灰曾经说过的话是对的:他不是我们的主人。或许也不完全是朋友、是伙伴。他的身份要复杂的多。
他是我们的家人。
作者有话要说:小样儿说:给大家拜年啦~~
122、小灰的番外
四月天,阳光正好。
我躺在花园角落的西府海棠树下打瞌睡,一睁眼就能看见满树粉粉白白的花朵摇曳在暖洋洋的微风里。
春天的景色最美不过繁花似锦。难怪会有那样的一句诗说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
唉,一不留神又文艺了。大概是因为我年纪大了,动不动就会想起以前的事情,好的、坏的、幸福的、痛苦的。这句诗是我以前的主人念给我听的。她总是说只有把酸甜苦辣都尝一遍,才会知道生活真正的味道。
或许,这句话对一只猫也同样适用吧。
跟小样儿那个冒牌货不同,我的主人是真正的大家出身。她家祖上在乾隆年间曾经出过一位榜眼,后来做官做到三品大员。刚解放的时候老家那边还有一座大宅子,大门口挂着一块黑沉沉的木匾,上书“薛府”两个大字。我曾经在主人的相册里看到过这张老照片,黑白图案的,显得很旧。她说相片也是她家里的老辈们传下来的,这座宅子已经不在了。
我的主人出生在乡下,十多岁的时候从乡下来到这座城市上学,后来就留在这里工作,在这里成家立业,又在这里送走了自己相伴半生的爱人。她经常说当她以为自己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她而去的时候,我来到了她身边。
我对小时候的事情已经记得不那么清楚了。只知道她总是抱着我,很温柔的跟我说话,给我做好吃的东西,还花很多的时间陪我玩耍。在后来的岁月中,我见过很多很多的人,但我始终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温柔也最有耐心的人。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们会一直生活在一起。
我的主人那时候已经退休了,但是她的情况跟同龄人不同。她的同事朋友们偶尔聚会说的都是儿子女儿,或者孙子孙女一类的话题,她没有家人,也没有子女,慢慢的,这样的场合她也不再参加了。后来她的朋友介绍了一个在书店里看店的工作给她,工作不累,她只需要每天整理整理书架,顺便收收钱就可以了。书店离学校很近,店里经常有年轻人出来进去,有时候也会跟我的主人聊聊天。我觉得她在书店工作以后变得比以前更爱笑了。这让我也觉得很高兴。
有时候她也会带着我一起去书店,她工作的时候我就躺在书店的窗台上晒太阳。阳光很暖,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墨香,身边就是我的主人。
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书店每天早上十点钟开门,晚上打烊的时间会晚一些。有时候要拖到九十点钟。因为书店附近有一所中学,那些学生经常在下了晚自习的时候跑来找一些资料或者试卷。我的主人要等他们都走了之后才能关门落锁。然后带着我穿过小半个城区回到我们自己家里去。
那条路距离主干道很远,夏天的时候会有一些散步的人,但是到了冬天的晚上行人就变得很少了。天气不好的时候,我的主人赶着带我回家,总是会抄这条近路走。书店的老板,一个中年妇女曾经劝她早点打烊,回家的时候别走那条路。但她觉得那帮孩子大冷天的跑过来买试卷,如果看见书店已经关门,不是会白跑一趟吗?至于抄近路的问题,她说自己一个老婆子,身上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算有抢劫的人也不会选她下手的。
书店老板总说:“哎呀,话不是那么说的,早点回家总是安全一些。”
我的主人没把这劝告放在心上,在她看来,她生活了半辈子的城市还是很值得信赖的。但是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后来我才明白,遇见鬼并不是顶糟糕的事。比这更可怕的事,就是我们遇见的不是鬼。
那天晚上跟以往的任何一个夜晚都没有什么区别,最后一拨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跟我的主人道别,然后结伴走出书店。我的主人把我放进大衣口袋里,背上自己的背包,关灯、关门、锁好最外面的一层防盗门。
我从主人的大衣口袋里探出头,看见书店对面的路灯在路面上投下一团昏黄的灯光,窄窄的街道显得安静又冷清。偶尔几个行人从那里经过,也都行色匆匆。一阵寒风吹过,她口袋旁边的一簇小小的线头飘了起来,从我的鼻子上拂了过去,痒痒的。
我知道她的这件大衣已经很有年头了,虽然它看上去还挺像样,但是仔细看的话,袖口和口袋这样的地方已经出现了磨损,口袋里的衬布也被她自己换过,换成了结实的厚棉布。原来那种柔滑的衬里布早就已经破了洞,不能再用了。我觉得她应该买一件漂亮的新大衣,就像书店老板穿的那种明亮笔挺的海蓝色大衣,或者邻居家阿姨那种厚实的带着毛毛领子的毛绒外套。不过她总是自言自语的念叨,说现在的鱼都卖的好贵啊,要保证我每天都有鱼吃就不能随便乱花钱。
后来我跟凌冬至说起这些的时候,凌冬至红着眼圈说,那是因为我的主人把我当成了心尖上的宝贝,宁可自己过的辛苦一些,也不愿意我受委屈。他摸着我的耳朵说:“小灰,我早说过你不要到处乱跑,乖乖陪着我就好了。要是你的主人知道你在外面流浪、睡在下水井里、跟狗打架受伤、还翻垃圾箱找东西吃,她一定会哭的。”
咳,咳,怎么说着说着又扯远了。
那天晚上,当我从她的口袋里探出头来的时候,心里只是有点儿遗憾自己不是她的同类。如果我也是一个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双手去工作挣钱的话,我一定要给她买一件这世界上最最漂亮最最暖和的新大衣。
我的主人锁好了大门,把手伸到口袋里揉了揉我的脑袋,喃喃念道:“小灰啊,别随便把脑袋伸出来,风吹的多冷啊。”
其实我不觉得冷,因为她的手盖在我的背上很暖和。不过我还是舔了舔她的手指头,老老实实的缩在了口袋里。后来我就睡着了。睡在她的口袋里,我总是觉得无比安心,所以也就睡得格外沉。
我没能在第一时间醒过来。
这是我的错。
我迷迷糊糊的听到了有人在说话。除了我的主人之外还有好几个陌生人的声音,其中一个尾音微微挑起,带着一点儿说不出的轻佻和倨傲笑着说:“你看我们出来一趟也不好空手回去是吧,老太太,你就把包包给我们好了。”
然后我的主人摸了摸口袋里的我,像在确认我还留在那里似的。然后我听见她的声音微微有些发抖的对那些人说:“我就是个退了休的老太太,能有什么钱。你们走吧,我就当没看见过你们。”
怎么提到钱了呢,我立刻警觉了起来。我刚一动,就被主人的大手按住了。她使了很大的劲儿按着我,好像生怕我会闹出什么动静来似的,我的脖子都被她弄疼了。这可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于是我不敢再动。
就这么一错神的功夫,他们又说了什么我就没听清。等到我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的主人已经松开了按着我的那只手。我从口袋里窜出来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个染着黄毛的青年,他正一脸凶光的从我的主人身上抽回什么东西。在他的身后还有几个看不清面目的男人,嘀嘀咕咕说着什么,似乎在看热闹。
一股奇异的腥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我身上的毛毛便统统竖了起来。心头升起焦躁的感觉,仿佛有一只暴躁凶残的野兽正在我的心底慢慢苏醒。
染着黄毛的青年猛的抬脚踹了过来,“死老太婆!”
我顺着主人的围巾跳到了她的肩膀上,我觉得我的爪子似乎沾上了什么东西,湿哒哒的。可是我顾不上看,因为她踉踉跄跄向后退了两步,被什么东西绊倒了似的一下子就坐在了地上。她抬起一只手似乎想要抱我,然后像没有了力气似的倒在了地面上。
那个黄毛抬起脚要踹我的主人,我顺着他的腿脚三窜两窜跳到了他的肩膀上。尖尖的爪子刺进他的皮肤,从眼角的位置一直向下撕扯到了下巴。鲜红的液体迸溅出来,我心中的凶兽似乎得到了短暂的安抚,随即加倍凶猛的叫嚣起来。
黄毛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尖叫。
这声音似乎让他身后的人都慌了起来,一个大个子的男人骂道:“没见过世面就是没见过世面,老子特意给你挑了个老太太练手你都能练成这个德行……赶紧翻翻她的包!”
我听不懂什么叫练手,但是他们要抢我主人的包包这个我是明白的。于是我顺着那个要抢包的青年的手臂飞快地窜了上去,一爪子挠在了他的脖子上。不等他反应过来再从他的肩膀上窜起来,跳到他身后那人的脑袋上一通乱抓。
“他妈的,死猫!挠死我了!”男人胡乱挣扎的手一把抓住了我的尾巴,我向外猛然一窜,一阵尖锐的疼痛从尾巴上传来。
我眼前一黑,撕心裂肺的惨叫起来。
等我恢复神智的时候,他们已经跑了。黑漆漆的小街上,只有我的主人静静地躺在那里。我强忍着疼痛歪歪扭扭的朝着她爬了过去,小心翼翼地舔了舔她的脸。
“喵~”
她没有动,甚至没有睁开眼睛看我一眼。
没有人从哪里经过,只有我在小街上疯狂的嘶叫。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样痛恨自己只是一只猫。
最后还是我爬到了附近的居民楼上拼命挠玻璃,引得那家的主人开窗要打我才发现了躺倒在路上的人。我听见那个矮胖的男人跌跌撞撞地跑去打电话叫警察。可是等警察和救护车赶到的时候,我的主人已经没有心跳了。
我知道,她已经死了。
这个世界上最在乎我的人就这么没了。我趴在她身上不肯走,处理事故的小警察哄了我几句,最后不耐烦了,捏着我的脖子大吼:“猫是不能碰尸体的,你到底懂不懂啊?会诈尸的!你想让她死不瞑目吗?”
我不知道什么叫死不瞑目。但是我知道那几个害死她的人还没有被警察抓住。我记得他们的样子,甚至还记得那个黄毛身上怪怪的味道。
我跑出了医院,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在那附近转悠。尾巴上的伤口感染了,疼了很长时间,后来又结了痂。等它终于开始变得不疼的时候,我找到了那几个坏蛋藏身的地方。
我又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了那个跟我说死不瞑目的警察,我叼着他的裤腿走过了半个城区,不管他骂我还是踢我都不肯松口。后来他被我闹烦了,妥协的跟着我走到了那个破旧的生活区。我和他在那里埋伏了大半天,只要他想走我就叼着他的裤腿不让他走。再后来那个黄毛出现了,我扑上去抓花了他的脸,还咬掉了他的半个耳朵。
警察把他带到了警局,再后来……
再后来小警察在小区对面的街心花园找到了我。那时候我正趴在假山上晒太阳。从这个方向能够看到我原来的家。
除了这里,我也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
小警察给我带来了一盒猫罐头。猫罐头的味道怪怪的,比起我主人给我做的鱼肉来简直难吃极了。不过我还是把它吃了个净光,因为我已经知道没有主人照顾的猫猫要想吃一顿饱饭有多难了。
小警察挺感慨的看着我说:“当了好几年警察,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聪明的猫。要不是你,要想抓到那几个坏蛋只怕不易。”
我舔了舔嘴角,心说就算抓到了又有什么用呢。那个给我做鱼吃、在寒冷天气里抱着我的人终究是回不来了。除了她,这世上还有谁会连一件新大衣都不舍得买,只为了留着钱天天给我买鱼吃?
小警察又问:“要不你跟我走吧。我薪水不高,大概也不能天天给你吃猫罐头。不过你可以跟我住在一起。”
我对这个提议不感兴趣。谁知道他住在哪里?如果住的远,我岂不是不能天天回来看看自己的家了?
小警察很遗憾的说:“你要是没饭吃了就来找我吧。别忘了啊。”
我知道自己不会去找他的。因为看见他就不可避免的想起那个散发着血腥味的夜晚,想起自己的得到和失去,想起自己曾经多么的无能为力。
小警察走了几步又折了回来,伸手摸了摸我的脑袋轻声说:“猫咪,一切都会变好的。你还会活很长时间,会遇到一个关心你照顾你的人,像你曾经的主人一样爱你。”
“这一切都会实现的。”
“相信我。”
作者有话要说:小灰给大家拜年啦,祝大家吃好喝好过好大年~~
其实吧,我本来是打算这个文就此OVER了的,番外什么的,慢慢挤着写。结果今天上来一看,编/辑有站短,说这个故事上榜了,在榜期间(两周)要更新三万五……
我能假装自己没看见这条短信吗……
所以番外什么的,想慢慢磨着写也不现实了。不过过年期间事儿多,日更不一定能保证,我尽量做到能日更就日更,不能的话就隔日更~
刚才看了下后台,一长串的地雷票吓了我一跳,姑娘们这是拿着压岁钱了吧,哈哈
谢谢大家的支持,祝大家马年大吉,春节快乐~
爱你们~
123、夏末的番外(一)
房门一关,楼下吵吵嚷嚷的声音都被关在了门外。
夏末看着手里的机票,长长舒了一口气。
机票是庄老爷子派人送来的,上面的名字是夏末,目的地是英国南部城市布里斯托。随机票一起送来的还有一份任命书。庄氏在那里有一家中型的贸易公司,任命书上的职位是担任公司市场部负责人的助理。夏末心里很清楚,如果接受这份认命,就意味着他重新被庄氏接纳,但接纳的条件是他要从最基层的工作做起,一步一步证明自己的实力。
早几年收到这份任命书的话,夏末会毫不犹豫地撕碎它。但是现在,他却十分慎重的收起了手里的东西。距离机票上标注的时间还有小半个月,他需要好好想一想。
庄家派人来夏家光明正大地撬人,这把夏家的人都气坏了。但是庄老爷子敢敲着拐杖说一句不许夏家人再踏进滨海,夏家人却没胆子用同样的话来反击。夏老爷子已经退了下来,夏雪莹这一辈虽然还有两位堂兄弟在军部工作,但不论是他们的资历还是夏老爷子的影响力都远远无法与庄老爷子相提并论。
这也是他们想方设法让夏末去滨海打头阵的原因。
夏末自然知道他们是在利用自己的身份做文章。但是有夏雪莹在夏家一天,他就没有办法说出拒绝的话。因为在夏雪莹的心目中,只有夏家才是真正为她打算的,是她唯一能信得过的靠山,为了夏家的利益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夏末有时也会觉得她的想法太过偏执。他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成为她的靠山。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他觉得把夏家的势力利用起来是必须的。他那么痛快的答应夏老爷子去滨海的提议也是为了这个原因。
可惜的是……
夏末身后的房门被人轻轻敲了两下。这样又轻又柔的敲法,在夏家除了他的母亲之外没有旁人。
夏末拉开房门,冲着门外的夏雪莹笑了笑,“妈,怎么没去休息?”
夏雪莹的脸色显得有些苍白,眉头也微微蹙着,她瞟了一眼夏末手中的机票,反手关上了房门,“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舅舅他们说你跟庄家勾结什么的,话说的很不好听。”
夏末拉着她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看了看她的脸色反问道:“他们还在吵?”
夏雪莹的眼圈微微发红,“你姥爷发了好大的脾气。你那两个舅妈也跟着你一句我一句的递小话。你那两个弟弟……”
夏末轻嗤,“他们算什么弟弟?!”
“别这么说,”夏雪莹呵斥他,“咱们总是一家人……”
这样的话夏末从小听到大,但是现在再听却觉得无比刺耳,忍不住反驳道:“谁跟他们是一家人?打前阵的时候打发我往上冲,有了好处就换他们往前冲。有这样的一家人吗?妈,你不会真的以为他们也当我是兄弟吧?”
夏雪莹沉默了一下,眉眼淡淡地看着他,“你在埋怨你姥爷?”
“埋怨谈不上。”夏末弹了弹手里的机票,“如果换了是我的话,把亲孙子和外孙放在一起,我也会把外孙打发出去干那些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这是人之常情。”
夏雪莹劝道:“你自小在他身边长大,感情上跟那两个亲孙子是一样的。”
“怎么可能一样?”夏末失笑,“就算我现在跟你姓,他们也不可能把我当成是夏家的人。你不会以为姥爷有朝一日会把夏家交到我手里吧?”
夏雪莹不吭声了。她上面还有两个哥哥,亲哥哥。世家大族都看重血脉的传承,不论在哪个朝代也没有越过儿子把家产留给女儿的道理。
夏末轻轻叹了口气,“小时候被你给诓了,长大了才慢慢发现夏家的情况根本不是你说的那么回事儿。妈,我就不明白了,咱们俩为什么非得留在夏家老宅里住着?你又不是非得靠夏家人养着。”
夏雪莹一脸委屈地看着儿子,“不在老宅住着,我一个弱女子带着个孩子,能到哪里去?”
夏末在心里长长叹气。很多事有了比较才能看的更清楚,就好比庄城言的两任妻子,夏末至今也没拿正眼看过程安妮,但他也听庄洲说起过程安妮的一些事,她家里条件很一般,在国外念书的时候一直半工半读,那样的条件难道还比不上夏雪莹这个一出生就有自己的基金的富家千金?再者说离婚的时候庄家没有在钱财方面亏待她,夏末自己算过一笔账,觉得就算自己不挣钱,娘俩吃老本也够他吃到头发花白了。
夏末不是想挑剔自己的母亲,但他真心觉得弱女子这个词儿跟她的身份背景格格不入。
“妈,你看哈,”他决定给自己柔弱的老娘做一做思想教育,“咱们俩其实不缺钱,在外面买个房子足够了。我还可以工作。我可以向你保证,离开夏家之后,咱们俩的生活完全没有问题。”
夏雪莹似乎被他这个提议吓住了,“你想离开夏家?”她看了看他手里的机票,“是不是你爷爷威胁你?”
“跟爷爷没关系,”夏末把机票放在一边,心里却因为她这个问题而冒出一个新想法,“妈,要不你跟我一起去英国吧。”
夏雪莹张了张嘴,“去……英国?”
夏末心里却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对啊,你跟我一起走,我们到了那边租个房子。你每天可以去港口散散步,我有假期的时候带你出海散心。如果你怕寂寞,我们可以雇个人每天陪着你。”他拉住夏雪莹的手,轻声说:“没有两个舅妈跟你唧唧歪歪,也不用担心老爷子又看咱们俩不顺眼。你跟着儿子一起过,什么事儿都由你说了算,妈,你想想看,那样的日子不舒心吗?”
夏雪莹的脸上流露出挣扎的神色。
夏末又说:“姥爷现在的健康状况已经大不如前。如果有一天他不在了,你觉得舅舅和舅妈还会允许咱们住在夏家老宅吗?到时候财产会分割,咱们俩在夏家的地位会变得多么尴尬呢?妈,你想过这些没有?”
夏雪莹眼圈一红,顿时流露出无助的神色。
夏末拍了拍她的肩膀,低声安慰她说:“我小时候看你跟爸爸生气,躲在卧室里哭,那时候我就跟自己说长大了要好好照顾你,保护你,让谁都不能再欺负你。妈,你看我现在也是大人了,顶天立地不敢说,但是支撑起一个家庭还是没有问题的。为什么你就不能试着信任我呢?”
“我不是不信任你。”夏雪莹低头垂泪,“在这个家里,我是父亲面前的孩子,可是出了这个门谁还会那样看待我?”
夏末顿觉无力。他母亲这是典型的不想长大的心态吧。
“那你也不能一辈子不离开家啊,”夏末试着说服她,“谁家儿女一辈子不离开家?你总说两个舅妈对你不好,可是你想看,她们俩都是不到二十岁就出门求学,然后一直生活在丈夫的家里。谁还一直住在娘家?”
夏雪莹幽幽看着他,“你是在嫌弃妈妈没用吗?”
“我怎么会……”夏末叹了口气,“妈,我只是想告诉你,你除了自己的娘家,不是还有我吗?就因为你不肯离开夏家,我也不得不困在这里。外面的人会觉得我很没用。妈,我都快三十了,你看看谁家这么大的儿子还养在外祖父家的?”
“你还是在埋怨我……”
“不是!”夏末忽然有些心烦,这种车轱辘话说来说去又有什么意思,“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就提出要搬出夏家,你死活不让。这之后每次我提出要搬出去住,你都会想出各种借口来推脱。妈,你为什么就不能试着依靠儿子呢?”
夏雪莹沉默了。看惯了夏家的显赫,与之相比,她的儿子肩膀太过单薄,让她没有办法全心去依赖。
夏末从她的沉默里察觉了很多东西,他的心里被一种名叫失望的东西慢慢填满。然而连这失望也是有些无力的,“难道你希望我还像以前那样守在你身边,守在夏家,哪里也去不了?你知不知道我爷爷觉得我已经被养废了?!”
“怎么会?”夏雪莹惊讶了,“有夏家的支持,你可以做很多事……”
夏末自嘲的笑了起来,“你也觉得我只有靠着夏家才能做事?妈,你是真的这样想?”
夏雪莹无措了。
夏末失望地摇了摇头,“我也是个大男人,当初我曾经那么痛恨庄家,痛恨庄城言……可是现在我却不得不利用他提供的机会向他证明自己不是个窝囊废。”
“别这么说,”夏雪莹看到他这个样子心里也不好受,“我知道你是为了照顾我才留在这里的。末末,我知道这都是为了我。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
“可是我不能一辈子只当好孩子。”夏末苦笑了一下,看来英国他是非去不可了。否则,他这一辈子只怕真要交待在这个散发着腐朽气味的老宅子里了,“我会接受爷爷的安排,去布里斯托工作。妈,你可以选择跟我一起走,也可以选择自己留在夏家。”
夏雪莹大吃一惊,“你是真的要去吗?”
夏末郑重点头。
这一霎间,他心里竟然生出一种奇异的释然。
把心事重重的夏雪莹送回自己的房间之后,夏末开始计划收拾自己的东西。除了衣服之类的随身物品,他还要带走一部分书籍资料。剩下的东西也需要分门别类地整理出来,不过他并不打算把这些东西继续留在夏家。
想要摆脱夏家烙印在他身上的标记,他首先要拿出一个明确的姿态来。他算是想清楚了,真想实现给夏雪莹当靠山的目标,他首先要做的就是离开夏家。只有他在夏家的手伸不到的地方变得强大了起来,他才有希望给她支撑起底气。
这段时间跟庄家的接触让他明白了很多事。夏家的人会利用他,是因为他们并不打算让他进入夏家的核心机构。他们看重的是他能够带来的利益,一方面他们需要他跑腿打杂,另一方面又防备着他,生怕他的力量有朝一日会威胁到夏家的子弟。而且他必须听话,否则就是“夏家养不熟的一头白眼狼”。搞砸了夏家在滨海的项目,他的两位舅舅和堂兄弟们已经在背后传出了很多闲话。
但是庄家的人不会这么想。在他们看来,最重要的是夏末表现出自己的能力。他有能力,有出息,这本身就是他们的目的。
夏末觉得自己之前弄错了很多事。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夏末其实不是在养老人,更像是在养孩子……
感谢大家投的地雷票,谢谢大家的支持,抱住蹭蹭~
124、夏末的番外(二)
夏末办好了行李托运,发现手机上有一条短信:我在机场,怎么找你?
短信是庄洲发来的,时间是几分钟之前。除了这个短信之外还有他打过来的两个电话。那时候自己正排队等着办登机手续,身后又有一对吵吵嚷嚷的小夫妻,闹得他什么也没听见。
夏末回拨,约好了在附近的一个咖啡店见面。他刚提着随身背包走过去,就看见庄洲正朝这边走过来,东张西望的样子看上去有点儿傻乎乎的。夏末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些事,庄洲拉着他在庄家老宅里玩藏猫猫。那时候他笨得很,每次都找不到夏末藏身的地方。有时候夏末等的不耐烦了,探头出来找他,总能看到他傻乎乎地抻着脖子东张西望。
夏末冲着他招了招手。庄洲看见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露出一个放松下来的表情。他收起手机,大步流星的朝他走了过来。夏末带着他找了个角落里的座位,距离飞机起飞还有一个多小时,他想趁着这段时间跟他好好谈谈。有些话,如果再不说的话有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说出口了。
夏末点的拿铁和红茶很快送了上来,他把庄洲喜欢的红茶推到他面前。两个人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事实上庄洲心里也满是疑惑,他到现在也没能想通夏末为什么会接受庄老爷子的提议,跑去那么远的地方做个小助理。他更想不通为什么夏末想在临走之前跟自己见一面。出了曹明河的那件事之后,他以为他们兄弟俩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互不联络。
夏末看着庄洲那副阴沉着脸的小模样,忍不住叹了口气,“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
庄洲撇了撇嘴,“好像不能用生气这个词来描述我们之间的问题吧。夏末,我问你,你真当我是你弟弟吗?”
夏末反问他,“不当你是弟弟,我大老远的喊你来干嘛?”
“你的用意很难猜吗?”庄洲很是不屑的冷哼了一声,“你自己跑那么远,又不放心她一个人留在夏家,所以想找个人替你看着点儿呗。”他斜了夏末一眼,眼神中明明白白的带着对他智商的怀疑,“问题是夏家那可是她自己要回去的,跟她的亲爹亲兄弟相比,你觉得我这个打出生她就懒得多看一眼的儿子说话她能听得进去吗?”
这其实是一直以来夏末自己也觉得很难理解的一件事。庄洲毕竟是他的亲弟弟,是她的亲儿子,为什么夏雪莹对庄洲会那么反感?
庄洲摊开手,“你看,你也没话说了吧?”
夏末叹了口气,“你不想见她就不见。我只是希望你能多留意她的情况,万一有什么需要关照的……”
“知道,知道,”庄洲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我还能看着她被一群饿狼吃了吗?她毕竟是我亲娘啊。我说,我放下一堆事儿跑这里来就为了听你这么两句废话?你完全可以在电话里说,或者发条短信,还省钱……”
“对不起。”
庄洲张着嘴愣住了,“呃?”
“对不起。”夏末望着他,眼中翻涌着很深的情绪,“不管你信不信,我是真没想着要让别人伤到你。我没想到曹明河会挑你也在场的时候动手。”
庄洲一口气卡在嗓子眼里,气得眼圈都涨红了,“那个王八要爬到我头上来发威,你事先是知道的吧?!”
夏末的表情稍稍有些尴尬,“我不喜欢你找个男人过日子。这个看法从来没变过。老二,我知道爷爷把我扔到英国去一方面是想把我从夏家的盾牌上撕下来。另一方面也是要护着凌冬至的意思,对吧?”他停顿了一下,又说:“但是我还是不喜欢这个人。如果不是他,我觉得很多事情都不会变的……变的……”
他还在琢磨一个合适的词,对面的庄洲脸上已经流露出了气愤的神色,“你他妈一门心思想收拾我老婆,有病吧?他是好是坏跟你有一毛钱的关系?!”
夏末张了张嘴。
“我跟你明说了吧,”庄洲伸出一根手指冲着他点了点,“曹家那个小王八,不整死他老子就不姓庄!你别以为你几句话就能把我忽悠住,动老子的人,也看他有没有那个胆子接后招。什么玩意儿!”
夏末无奈了,“我没想忽悠你。再说我现在跟曹家也没什么关系。我一早就知道曹明河不是什么好鸟,你真想收拾他我是不会替他求情的。”
庄洲冷笑,“行啊,夏末,真有你的。过了河就拆桥,卸了磨就杀驴。翻脸无情这一套你他妈玩的可真顺溜啊。”
夏末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我在他身上花了不少钱。他替我跑跑腿,办几件我不方便出面去办的事儿,你不觉得这是很公平的交易吗?”
庄洲被他的厚颜无耻震惊了。
夏末看着他这个样子,心里稍稍有些烦,“曹明河不是什么好东西,你想收拾他就随便收拾,不用跟我打招呼。”
庄洲有种一肚子火气无从发泄的憋屈感,“你他妈到底喊我来干嘛?”
“有事。”夏末看着他脸颊都要抽搐的憋屈的小表情,心情忽然无缘无故的好了起来,“你也知道我至少要在英国呆满三年。很多东西带不走又舍不得丢掉。所以我要找个人帮我保管这些东西。”
庄洲瞪着他,“哦,有活儿干了就想起我了?!”
夏末大模大样地点点头,“对啊。”
庄洲,“……”
夏末的唇角不易觉察的弯了一下,“我记得你那房子有地下室,对吧?”
庄洲哼了一声。
夏末像没看见他脸上阴沉的表情,自顾自地说:“我已经把行李送到了货运公司,大概一周之内能送到滨海。到时候你替我整理一下,暂时就封在你家地下室。”
庄洲瞪着他,“你倒不把自己当外人啊。”
夏末垂下眼眸淡淡笑了,“老二,我知道你们都对我有看法,觉得我吃里扒外,联合外人给自己家人没脸。但你若是站在我的角度,就多少能体谅我这么做的用意了。夏家固然不是我的家,但是我对庄家也从来没有过什么归属感。”
庄洲没吭声,暗地里却稍稍有些心软。他们的家庭情况太复杂,就好像他很难把夏雪莹当做一个母亲来看待一样。夏末的处境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比他还要糟糕,他虽然一直长在生母身边,但却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属于他自己的家。
“夏末,”庄洲打断了他的话,“你大概从来没想过,家这个东西,不一定非得是别人强加给你的。没有家可以自己去寻找,给自己找一个合适的家人。比如说老爸和安妮阿姨,比如我和凌冬至。”
夏末的表情恍惚了一下。
“为什么爷爷会对你这次的事情有这么大的反应,因为他也知道凌冬至是我的家人,并不是我心血来潮包养的小情人或者留在身边找乐子的随便的什么人。老大,我再跟你说一遍,凌冬至是我的家人,亲人,比单纯的妻子丈夫的身份更加复杂也更加重要。有他在,那里才是我的家。”
“家么?”夏末觉得自己似乎有些明白了,“我也曾经想过给自己置办一个家,可是母亲始终不肯离开夏家。”
“你可以先离开。”庄洲提醒他,“你给自己置办一个家,让她看看离开夏家之后的日子原来也可以过得好,这样她才有离开夏家的勇气。”
夏末沉默不语。但他心里也不免觉得庄洲的话是有道理的。如果夏雪莹看见他在英国的生活过得很好,比留在夏家的时候还要好,她会不会动心?这么些年的朝夕相处,他对夏雪莹的性格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她只相信看得见的东西、已经存在的东西,对于任何美好的计划都持怀疑的态度。
沉默良久,夏末缓缓点头,“你说的对。”
庄洲没想过夏末会这么容易就承认自己做的不好,自己倒愣了一下。
夏末注意到了他的反应,苦笑了一下说:“我一直觉得自己各方面都很好。但是年岁渐长,我也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不足。首先一条便是目光短浅。我自小养在母亲身边,说的直白些,她就是一个深闺妇人,没什么见识。夏家纵有长辈,也没谁真心实意的花心血教养我。我现在才开始回过味儿来,爷爷说我被母亲养废的话,并不是一句气话。”
庄洲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但是他说自己目光短浅,这一条庄洲在心里是赞同的。但他同时也觉得夏末的能力不止如此。庄老爷子应该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才会把他远远的打发到一个让他无从借力的环境里去好好打磨。这样一想,庄洲又觉得夏末有点儿可怜。大好年华都被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身不由己给困住了手脚。
“专家早就说了,鸡蛋不能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庄洲试图安慰他,“你真要不放心老妈,更应该在夏家之外开拓局面,而不是把自己的前途绑在夏家的船上。你越是这么做,老妈就越是离不开夏家。”
夏末点点头,“我已经想明白了。”
“那就好。”
庄洲看了看时间,犹豫了一下还说把来时路上盘算了一路的事情说了,“我和冬至打算趁他今年放暑假的时候赴英国登记结婚。”
夏末怔了一下。
“这件事爷爷已经知道了,到时候他和爸爸、安妮阿姨还有冬至家里的亲友都会出席我们的婚礼。”庄洲看着他,“你呢?如果我邀请你,你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夏末不知该如何回答。就算庄洲不止一次的跟他说过他是如何如何的看重凌冬至,他也没想过他的弟弟有朝一日会真的和一个男人结婚过日子。
庄洲似乎并不意外他会有这样的反应,淡淡笑了笑说:“日期定下来之后我会通知你的,至于来不来,随便你。”
夏末的神色有些复杂,想说什么又忍住了没说。
“时间差不多了,”庄洲提醒他,“进去吧。”
夏末把手搭在庄洲的肩膀上轻轻拍了拍,“老二,我跟你这么说吧,对一个人有看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何况你也不需要我的看法。所以我别的就不说了,你自己觉得合适就好。”
庄洲的眉头松开,脸上流露出一个释然的微笑,“能有你这句话就够了。”
夏末再拍拍他的肩膀,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
这世上的事原本就是破坏容易,想要修补却很难。他和庄洲能走到这一步已是不易。至于以后能走到哪一步,他不敢说。
唯一能肯定的,就是他们的以后应该会比现在更好。
作者有话要说:夏末一开始就不喜欢冬至,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不过他喜欢还是不喜欢,冬至也不稀罕就是了。他要去很远的地方了,挨了庄爷爷的教训估计以后也不会再去跟冬至炸刺,这就足够了~
明天上糖豆小朋友的番外~
感谢姑娘们投的地雷,谢谢大家的支持哦,挨个抱抱~
125、糖豆历险记(一)
糖豆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昏黄的灯光透过头顶上方茂密的灌木丛,在草地上洒下斑驳的亮光。
糖豆躺在草坪上伸了个懒腰。胳膊腿一抻开,立刻就从侧腰和后腿的位置传来了刺痛的感觉。糖豆喵的一声叫了出来,赶紧把伸出去的胳膊腿都收回来。小心翼翼地活动了一下四肢的关节。
“喵~”
没有人回答它。现在已经是深夜了,四下里静悄悄的。除了它细弱的声音之外,就只有草丛里的小虫子们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音。没有平时在家里听熟了的那些声音:主人穿着软底拖鞋走来走去的声音、黑糖伯伯嗷呜嗷呜的叫声、爸爸妈妈柔声细气的说话声……糖豆觉得自己开始感到害怕了。
它本来好好的在廊檐下的台阶上晒太阳,后来怎么就跑到这里来了呢?
糖豆眨巴眨巴大眼睛,努力回忆自己这一下午的遭遇,好像是那个在花园里种小西红柿的小孩子又来了。他在花园里跑来跑去,让他妈妈洗了一大盘红红的小西红柿要喂给它吃,糖豆对这种没有什么味道的东西是没兴趣的,于是小孩儿又拿着小西红柿去逗黑糖伯伯。后来,这个名叫宝宝的小孩子从屋里搬出一辆比台阶下面的花盆还大的汽车。他手里还拿着一个黑漆漆的小盒子。他的小手在盒子上按来按去,那辆汽车就嘀嘀叫着满院子乱跑,有时候还会撞到园圃的栏杆上去。
家里的大猫小猫都对这个不用人开就会自己跑来跑去的汽车好奇的不得了,尤其是三只小猫崽子,更是围着汽车上蹿下跳。后来宝宝就把小猫们挨个抱到汽车里坐着,他在旁边指挥着小车在院子里来回走。
这是一个很受欢迎的游戏。豆豆们也很自觉地排队等着上车玩。后来就轮到糖豆了,它被宝宝抱进车里去的时候小心脏激动的碰通碰通直跳。
“别害怕啊,猫乖乖,”宝宝用肉肉的小爪子摸了摸它的脑袋,“我慢慢开。”
小汽车在院子里绕了一圈,绕到前院的时候正好赶上家里的主人回来。院门打开了,汽车正顺着门前宽阔的通道开进来。宝宝大概是光顾着看开进来的那辆打车了,一不留神自己的小车就顺着敞开的大门开了出去。
这是糖豆第一次离开这个大院子。虽然以前它也透过缠绕在栏杆上的藤蔓朝外张望,但是它妈妈提醒过它,外面有很多坏人,会伤害它们的。所以糖豆虽然对外面的世界有点儿好奇,但它一直很听话的留在院子里。
可是没等糖豆仔细打量院子外面的世界,它乘坐的小汽车就因为失去了控制而歪歪扭扭的驶出了铺着青石板的路面,朝着路边的灌木丛冲了过去。糖豆瞪大了眼睛,没等它想出应对的办法,小汽车就在路边的卵石小路上颠簸了起来,然后一头扎进了灌木丛里。糖豆被翻倒的车子甩了出去,好巧不巧的穿过了灌木丛中间的缝隙,掉在树丛后面的斜坡上,然后顺着斜坡叽里咕噜地滚到了坡底的水沟里。
水沟不大,但是对糖豆这样的一只猫崽子来说,那简直就是一条大河。糖豆晕头晕脑的被水流推着往前走,时不时会撞到岸边去,不过每一次都不等它抓住岸边的石块就又被水流冲着走了。于是,等它终于被水流冲上岸的时候,没等它抖干身上的水珠就筋疲力尽地趴在草坪上睡着了。
它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草坪、路灯、修剪整齐的灌木丛,这些东西在夜色里看上去全都一个样儿。但是灌木后面却不是它的家。
糖豆迷路了。
糖豆舔了舔爪子,它想到了午饭时吃的那条大鱼。主人把炖的香喷喷的鱼肉剔下来,拌上米饭和切碎的蔬菜,光是闻一闻就香的让人流口水。可惜那会儿它光顾着跟红豆抢毛线团了,都没好好吃饭。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饿着肚子的糖豆小朋友顺着斜坡的草坪往上爬,一直爬到月亮升上头顶才爬出了灌木丛。树丛外面是一条宽宽的马路,马路对面是带状公园,再远的地方糖豆就看不见了。但是它听到了水流的声音,它怀疑对面那些开着漂亮花朵的园圃后面是一条更大的河。
不得不说,糖豆的猜测还是有根据的。只不过带状公园后面并没有什么河,而是在南区享有盛名的碧水湖。而糖豆身后的那一丛茂密的树丛后面就是御景苑小区的外围栏杆。如果从栏杆里钻进去,沿着正确的方向跑一刻钟它就能回到家。
可惜糖豆完全不知道。它趴在原地懵懵懂懂的四下张望了一会儿,选了一个看起来比较明亮的方向,一溜小跑的过去了。
糖豆傻乎乎的沿着马路跑出一段之后,才发现这个方向在它的记忆里同样没有一丁点儿印象。这是它从来没有来过的地方,不是它回家的路。糖豆喘着粗气停了下来。它伸手按了按咕咕乱响的肚子,可怜巴巴地冲着头顶的路灯喵的叫了一声。
怎么办?
糖豆孤零零坐在路边,越坐越害怕,只能饿着肚子爬起来继续往前走。它决定找个人问问路。它爸爸说这一带很多的猫猫狗狗都知道冬至,或者它可以找谁问一问。
绕过这一片带状公园,眼前的路开始变窄,空气里多了一些怪兮兮的味道,时不时还有可疑的黑色影子在暗巷里窜来窜去。糖豆心惊肉跳的紧靠着街边的矮墙往前走,夜色中传来的可怕的厮打声和咀嚼的声音,这让糖豆想起故事里那些会吞掉小猫的可怕怪物。
一个黑色的身影从前方闪了过来。它的速度太快,糖豆压根没来得及躲开,就被它撞得直飞了出去,砰的一下摔在了不远处的路灯杆上,五脏六腑都像被撞碎了似的。糖豆软绵绵的趴在地上,眼前直冒金星。
一只大爪子在它身上拨拉了一下,语调居然还挺遗憾,“是个小家伙。死了吗?”
糖豆闭着眼睛抽搐了一下。
“咦?”大爪子又试探的在它脑袋上碰了碰,“活着?”
糖豆虚弱的喵了一声,表示自己还活着。它能感觉到身边的是一个大家伙,身为幼兽对于年长者有一种发自本能的畏惧。但是它现在爬不起来,只能继续躺着。
大猫琢磨了一会儿,低下头把糖豆叼在嘴里飞快地跑出了小街。原本晕头晕脑的糖豆,在经过了这样一番颠簸之后居然奇迹般的……醒过来了。
“这是哪里?”糖豆软手软脚的从草地上爬了起来。似乎还是它刚刚爬上水沟的那片草坪,又似乎不太像。糖豆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离开家,根本分不清哪儿是哪儿。
“阳光花园。”之前的那个声音懒洋洋地说:“你家在哪儿?小家伙。要是不远的话,我可以送你回去。就当是我把你撞晕的补偿好了。”
糖豆转过身,立刻惊讶的叫了起来,“小……大样儿叔叔!”
趴在草坪上的黄猫眯了眯眼,神情有些疑惑,“认错猫了?”
糖豆歪着头打量它,“我家里有个小样儿叔叔,长得和你一样,但是没有你个大。”
黄猫好奇地睁大了眼睛,“你家里好多猫吗?”
糖豆伸出肉爪子数给它听,“除了我哥哥和姐姐,还有爹地、妈咪、小样儿叔叔、小灰伯伯,还有一只大狗,叫黑糖伯伯。”
黄猫羡慕地看着它,“你家真热闹。”
“是啊,”糖豆沮丧地趴了回去,“主人每天都给我们做好吃的鱼肉拌饭。喵~”
“那你怎么跑出来了?”
糖豆长话短说,讲完了自己悲摧的经历,眼泪汪汪的问黄猫,“我爹地说这附近好多人都认识冬至,你认识他吗?”
“冬至,凌冬至,”黄猫在嘴里来回念叨两遍,喃喃说道:“我好像听谁说起过这个名字。”
糖豆眼前一亮,“是谁?”
黄猫有些发愁地抓了抓自己的耳朵,“我忘记了。要不等天亮了我带你去问问鱼头吧。”
“鱼头是谁?”
“它啊,它是这一带打架最厉害的猫。一定会知道凌冬至住在哪里的。”黄猫眼里闪过一丝迟疑的神色,“它平时就住在湖那边的那个红顶的亭子旁边。还有几个小弟跟着它。它们都管它叫南区的猫大王。”
糖豆困惑地眨眨眼,怎么听起来像个混黑道的呢?
哦,混黑道这个词儿是黑糖伯伯讲给他听的。有一次趁着家里没人,黑糖伯伯带着它们几个小猫崽子在家里看了一个讲述黑帮争地盘的电视剧。里面的龙头老大就带着小弟,胳膊上还有一个黑乎乎的图案。黑糖伯伯说那个东西叫做纹身。
糖豆有心想要问个清楚,又觉得这么直通通的表达对鱼头身份的怀疑不大妥当。虽然它觉得黄猫在说起鱼头的时候那种闪烁的眼神让人不安。没等它细想这种不安所为何来,糖豆的肚子就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
黄猫很有些同情的看了糖豆一眼,犹豫了一下,钻进灌木丛里去了,片刻之后,枝叶哗啦一响,它又叼着什么东西钻了出来。踩着碎步走到了糖豆身边,把嘴里的东西吐在了它的脚边,“呐,新鲜着呢,趁热吃吧。”
糖豆感激的冲着它笑了笑,咽着口水凑了过去。还没看清楚它叼来的东西是什么,糖豆先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儿。
这让糖豆有那么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下一秒钟,糖豆看清楚了躺在灯光下那个黑乎乎的小东西,它惊恐地睁大了双眼,全身上下的毛毛都在一瞬间直统统竖了起来。
“妈啊!是耗子啊!!!”
作者有话要说:糖豆豆迷路了~~
感谢姑娘们投的地雷,谢谢大家的支持,抱住蹭蹭~
126、糖豆历险记(二)
糖豆饿着肚子睡着了。它梦见香喷喷的红烧鱼、好吃的拌饭和羊奶,还有爹地妈咪叼来给它们磨牙用的肉骨头。早上醒来的时候,脑袋下面的地面被口水打湿了一大块。
大黄猫一脸鄙视的坐在它对面,爪子下面还按着一只刚抓回来的老鼠,“你到底是怎么养大的?老鼠都不敢吃,丢死猫了!”
糖豆看见那老鼠的爪子还在不停地抽搐,顿时吓得向后一跳,“那是你的……你的早餐吗?好……好……”
“好什么?”
糖豆结结巴巴的拍它的马屁,“……好有营养。”
大黄猫嗤笑一声,低下头开始享用它的早餐。
糖豆听到咔吧咔吧咀嚼的声音,吓得闭起了眼睛。还好这顿饭并没有吃很长时间,就听黄猫懒洋洋地说:“我吃饱了,咱们走吧。”
糖豆悄悄把眼睛睁开一条缝,黄猫已经转过身率先朝前走了。在它刚才站立的地方空空的,几乎看不出什么痕迹。即便如此,糖豆在追上去的时候还是很小心的绕开了那块地方。对于糖豆这么一只连耗子都没怎么见过的猫崽子来说,活吃耗子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凶残了!
糖豆小跑两步追了上去,“我该怎么称呼您呢?”
黄猫垂下眼眸瞥了它一眼,“它们都叫我包子。你呢,小家伙,你叫什么?”
“我叫糖豆。”糖豆听到包子两个字忍不住舔了舔嘴唇,要是现在出现在它面前的是一只真的肉包子就好了!
包子咧开三瓣嘴笑了一下,“这名字真可爱。”
糖豆耷拉着脑袋说:“这是冬至给我取的名字。”
包子问它,“我听说冬至能听懂咱们说话,是真的吗?”
说起自己熟悉的人,糖豆稍稍打起了几分精神,“是啊,他还能听懂黑糖伯伯说话。还有来我们家里做客的那只大鸟说话他也能听懂。”
包子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这可真奇怪。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呢。”
“他对我们可好了,”糖豆想起见不着面的亲人们,小心脏充满了惆怅,“我爹地说它以前到处乱跑,吃饭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还经常被人欺负。后来跟小样儿叔叔和小灰伯伯一起去了冬至的家,跟他生活在一起日子才变得好了起来。”
包子叹了口气,流浪猫哪个没挨过饿?哪个没挨过欺负呢?
“包子阿姨,找到冬至以后,你会跟我们一起住吗?”
包子摇摇头,“我已经老了,前半辈子都没有跟人一起生活过,以后应该也不会吧。这是我的生活方式,我已经习惯了,懒得再改变。”
糖豆不理解,“有人照顾不好吗?”
包子没有回答它。对它来说糖豆只是一个小孩子,有关生活理想之类的话题对它来说还太深奥。
“你以前有过主人吗?”好奇的糖豆同学继续发问。
“没有。”包子对这个话题稍稍有些不耐烦了,“不过我要提醒你一句,见到鱼头之后最好不要再问这样的蠢问题。它可不喜欢跟别人谈论什么主人的照顾。”
糖豆不解,“为什么呢?”
“因为主人这个称呼在外表上给它带来很大的变化,”包子加快了脚步,“等你见到它就知道了。”
鱼头是一只淡黄色眼瞳的黑猫。糖豆见到它的第一眼觉得它一定很老了,因为它身上很多地方都秃了毛,而且光秃秃的皮肤上还分布着很多奇怪的疤痕。可是紧接着,它就想起了在来时的路上包子说过的那些话。
糖豆虽然小,但是并不傻。它从黑猫身上收回视线,学着包子的样子,乖乖顺顺的向着趴在草坡上晒太阳的大猫问好。几只凶悍的大猫围绕在鱼头的身后,溜溜达达的来回散着步,视线有意无意的投注在它们的身上。
鱼头的眼睛半睁半闭,好像对它们的到来一点儿也不觉得意外,“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包子用尾巴悄悄地碰了碰糖豆,示意它别出声,“这个小家伙迷路了,它想找凌冬至。”
“凌冬至?”黑猫的眼睛倏地睁大,“能跟咱们说话的那个凌冬至?”
“是的。”
黑猫的眼珠转了两转,“如果是他的话,我可以带你走一趟。”
糖豆喜出望外,正要说话,又被包子用尾巴稍碰了碰。
鱼头像是没有注意到它们的小动作,自顾自地说:“我不管你们找他有什么事,至于报酬,我会亲自跟他谈。”
包子担忧地瞟了一眼糖豆。
“走吧。”鱼头从草坡上爬了起来,率先往外走。包子刚想跟上,就被草坡后面转出来的大猫挡住了。鱼头听到动静回过身看了它一眼,眼神显得别有深意,“包子,我从来不知道你这只老猫这么好管闲事呢。”
包子紧张地舔了舔嘴唇,“鱼头老大……”
“行了,”鱼头懒洋洋地甩了甩尾巴,“这件事既然已经交到我手里,你就放心吧。”说着它冲着拦路的两只大猫使了个眼色,自顾自的带着糖豆走了。
糖豆不太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它能感觉到几只大猫之间的气氛有点儿不太对。它疑惑地转头去看包子,包子却被几只大猫挡住了。
“喵~”糖豆的小脚爪在地上点了两下,它应该跟着这个初次见面的老黑猫走吗?
鱼头嗤笑一声,“小东西,赶紧走吧,你的冬至还在等你呢。”
听到冬至的名字,糖豆不再犹豫,它冲着包子的方向奶声奶气地道别,“包子阿姨,谢谢你啦,再见!”
包子在几只大猫包围起来的小圈子里焦虑地转来转去,可惜每一个能离开的方向都被挡住了。包子终于怒了,压低了身体冲着面前的大猫呲牙,“你们要干什么?!”
“包子,”一只通体灰白的大猫用尾巴尖轻佻地勾了勾它的下巴,“你这也算帮了鱼头老大一个忙,半路后悔什么的可不厚道哦。”
包子焦躁了,“这个小不点儿认识凌冬至,你们不怕惹麻烦吗?!”
几只大猫交换了一个眼神,灰白猫哈哈一笑,“凌冬至?那是谁啊?也不知你在害怕什么,谁会告诉他是你把它交给鱼头老大的呢?”
包子看着它们嚣张的模样,后背直冒冷气,“鱼头老大到底把它带到哪里去?”
“这个你就不要管了。”灰白猫不耐烦地呵斥它,“只要你按照事先的约定,把这样的小不点儿带到这里来就行了,其他的事情不该你来问。”
这是一早就商量好的条件,可是不知怎么,一想到那个看见老鼠都会吓得跳起来的小家伙,包子心里就有点儿不是滋味。可是等它好不容易绕开灰白猫的时候,鱼头和糖豆的身影都已经不见了。
事情有时候就那么巧,凌宝宝发现自己的玩具车驶出庄洲家院门,还没等他窜出去追他的宝贝车,就被客厅里走出来的凌立冬一把拎起来带回客厅去洗手准备吃晚饭。捡玩具车的任务被他顺手转交给了刚进门的庄洲。庄洲哪里知道他家的小猫崽还在车里坐着呢?顺着路口找出去,只在灌木丛外面发现了翻倒的玩具车。
直到吃完晚饭,客人们离开之后樱桃才发现女儿不见了。一家人顿时慌了。庄洲和凌冬至也没心思睡觉了,赶紧找出应急灯出门找猫。这个时候,糖豆小朋友已经被包子叼着跑到了那个名叫阳光花园的小公园里,距离御景苑已经很远了。
在小区附近没有找到糖豆,凌冬至只能另想办法。他把糖豆的小照片打印出来,挂在家里的几只猫脖子上,让它们出去联络附近的流浪猫,如果有谁见过糖豆,或者知道糖豆的消息,可以到凌冬至这里来领取悬赏:炸小黄鱼或者猫罐头。
樱桃被留在家里照看红豆和绿豆。如果有流浪猫来这里传递消息,那院子里肯定又会乱成一团,他们可不能冒险让红豆和绿豆再遇到什么危险。
到了当天下午的时候,穿梭在这个城市里的猫猫们陆陆续续带回了各式各样的消息。当这些消息汇总在一起的时候,糖豆的处境开始显得不那么美妙了。
“是的,我看见这个小家伙了,它被鱼头叼着往城外跑……”
“我还看见过鱼头和它的跟班带着两只白色的猫崽儿跑去了城外……”
“……”
凌冬至果断地联系陈林夏,让他注意是否有人把糖豆送去他那里。结果陈林夏告诉他的事情却让凌冬至整个人都炸毛了,“最近一段时间很多人都反应宠物走失,尤其是小狗和小猫。我有几个客户跟警方报案,警方怀疑这些走失的宠物已经被人送去了某种特殊的地方。比如……地下黑工坊。”
糖豆跟着鱼头跑了两步就被嫌弃了,鱼头一低头把小不点儿叼了起来,甩开四条腿往前跑。糖豆从昨天一直饿到今天,本来就头晕眼花,被这样一晃悠更是满眼蚊香圈,东南西北都找不到了。等它清醒过来的时候鱼头已经不见了,它被丢在一片乱七八糟的垃圾堆里。糖豆懵头懵脑的从一堆破塑料袋里爬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外爬,还没等它爬出几步,就被一只大手拎了起来。糖豆吓了一大跳,抬眼就看见了一张黝黑的瘦脸。
这是一个糖豆从没见过的陌生人。
“喵~”
陌生人在它身上按了几下,咧嘴一笑,“还挺肥。”
糖豆被他话里潜在的恶意吓到,下意识的向后一缩,从男人手里挣了出去,四仰八叉的摔在垃圾堆上,悲摧的又把自己摔晕过去了。
再醒来的时候,它发现自己被关在了一个脏兮兮的铁笼子里。除了它之外,笼子里还有两只灰白毛色的猫崽子。它们身上带着伤,看起来比糖豆还要凄惨。
“这是……什么地方?”糖豆把脑袋凑到栏杆的缝隙里往外张望,黑乎乎的小房间,只有靠近房顶的地方开着一扇小小的窗户。房间里堆满了杂物,几个铁笼子堆在一起,里面都是大大小小的猫猫。这些猫猫大多有气无力地趴在那里,偶尔发出一两声虚弱的呻/吟。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奇怪的腥味,糖豆闻到这种味道的时候莫名的有种想要呕吐的感觉。
白色的猫崽看着糖豆,淡蓝色的眼睛里泪汪汪的,“你也是被鱼头抓来的吗?”
“鱼头?”糖豆愣了一下,“它说要带我去找我的主人。”
灰白猫摇摇头,“它也是这样骗我们的。”
糖豆不安地瑟缩了一下,“它为什么要把我们带到这里来?”
陈林夏和凌冬至蹲在一堵破墙后面,焦急不安的顺着院墙的缝隙朝另一边张望。在他们前方,几个穿着制服的人正蹑手蹑脚地朝着最中央的那幢破败的旧仓库逼近。
这里是位于城郊的一处废弃的饲料厂。院子里堆了不少垃圾杂物,到处长着荒草。不过仔细看还是能看出荒草丛中有一条被踩踏出来的小路。一阵低沉的嗡鸣声从仓库里传了出来,破院子的上空弥漫着淡淡的烟气和一种令人作呕的腥味儿。
凌冬至急的要挠墙,“糖豆会不会已经被他们剥皮下锅了啊……”
“不会有那么快的。” 陈林夏安慰他,“警方的人不是说了么,他们只有四五个人,除了在外面跑腿的,仓库里只有两三个人操作机器,不会那么快就轮到你家糖豆的。”
不论到糖豆,轮到别的猫猫狗狗也一样让人揪心啊。他们跟来之前跟警方有了协议,如果能解救出没有惨遭毒手的小动物,陈林夏会把它们都带回桐心爱之家去。但是闻着这股子呛人的味道,陈林夏还真不敢说他们能救出多少来。
不远处的破墙后面探出一只猫头,淡黄色的眼睛四下里张望了一圈,警觉的停在了陈林夏和凌冬至的身上。紧接着,它身后又探出了几只野猫,其中两只飞快地窜上墙,身影一闪就窜进了院子。
凌冬至试探地问它,“鱼头?”
黑猫冲着他一呲牙,“就是老子。你想咋地?”
“不咋地,”凌冬至瞪着它,“就是你把我家糖豆叼走的?”
黑猫继续呲牙,“老子要拿你家猫崽子当诱饵,要不怎么找这个黑工坊?”
凌冬至被它理直气壮的腔调气坏了,“你自己怎么不当诱饵?!”
黑猫不怀好意地冲着他咧嘴一乐,“老子倒是想,问题是人家就喜欢你家崽子那种圆滚滚的类型。骨头少肉多,懂不?!”
陈林夏连忙拍他一把,“悄悄的,有人过来了。”
凌冬至不敢再发出声音,焦急不安的关注着院子里的动静。片刻之后,从仓库的方向传来一阵鸡飞狗跳的打斗声。凌冬至刚想拉着陈林夏进去看看,就发现一个黑瘦的青年猫着腰从院子里窜了出来,一溜小跑的朝着他们藏身的地方跑了过来。
凌冬至和陈林夏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从地上捡起家伙事儿。凌冬至捡了块砖头,陈林夏更牛,直接摸了一把破扫帚。于是,这黑小伙频频往后看的时候,一点儿没防备前方还设了埋伏,直接被凌冬至一砖头给拍晕过去了。
陈林夏正想追上去照着黑小伙的脑袋再来一子,墙头外面的野猫就窜了出来,七手八脚地扑到他身上连抓带挠。陈林夏把这个嫌犯交给警方的人,跑到前院的时候发现几个嫌犯已经双手抱头被扣在了仓库前面的空地上。警方的人正一笼一笼的往外搬东西。凌冬至心急火燎地趴在笼子堆里找糖豆,陈林夏跟着警方的人进仓库里去看了一眼,被里面血淋淋的场面震得当场就吐了出来。
黑猫站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切,眼神幽冷。
陈林夏吐得站不住,扶着旁边的破门框直哆嗦,“哎,哎,来个人,这里还有几只流浪猫,一起带到我们流浪猫收容所去吧。”
“嘁,谁稀罕。”黑猫不屑地瞥了他一眼,转身走了。
院子的另一边,凌冬至很幸运的用不着跑到仓库下面去受刺激了。他在一个笼子的角落里找到了瑟瑟发抖的糖豆小朋友。
凌冬至把它抱出来的时候,腿脚都是软的。
糖豆缩在他掌心里抽抽嗒嗒,“我饿。我想你们了。”
凌冬至心有余悸的在它脑门上亲了又亲,“回家。咱们这就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写个卖萌的番外,结果写着写着……暗黑了……
这难道跟牛角的隐藏属性有关?!
小剧场:
冬至:警方捣毁肉制品黑工坊,糖豆回家了~
糖豆:喵喵~~
樱桃:啊,啊,妈的乖孩子……
西崽:以后不许乱跑!
樱桃:你给老娘闭嘴!孩子还没哭呐!
糖豆:……爹爹乖,不哭不哭~~
西崽:嗷呜嗷呜~~
糖豆:……妈妈,爹爹是被黑糖伯伯附身了吗?
127、青树的番外(一)
“青树!青树!”于老头趴在传达室的窗口扯着嗓子喊道:“有你的包裹!”
骑着自行车刚从警局大门窜出去的青树连忙捏住车闸靠路边停下,再贴着路边绕回传达室去。同行的警员笑着打趣他,“哎,树儿,我说你该不是去了滨海一趟就谈上恋爱了吧,三天两头就有你的包裹,咱们局现在就数你包裹最多了。”
青树被他说的有些不好意思,笑着解释说:“瞎说什么呢,什么谈恋爱啊。那是我在滨海的表弟给我寄来的东西。”
话虽这样说,青树心里却十分清楚,这个包裹绝对不会是凌冬至给他寄来的。凌冬至这孩子有时候心细,有时候又大大咧咧的,依着他的性格只会打电话问他“出门需要多少经费打个申请”或者“车票什么的都留着给你报销啊”之类的话。满嘴的土豪腔,一点儿也不文艺。
青树接过尺把见方的包裹,视线扫了一眼上面的包裹单,物品一栏填的是衣服,发货人仍是左鹤。
青树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他去滨海出差一共也没呆多久,这都过去大半年了,左鹤还隔三差五的给他寄东西,好像生怕他的日子哪一处过的不好似的。衣服、书籍、甚至于他曾经在左鹤面前提过的爱吃的零食,一件件细数下来,青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如果左鹤把话挑明了说,他还可以找出各种理由来拒绝。可是这人什么也不说,只是用他自己的方式默默地表达着某种无法宣之于口的关心,这就让他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了。他没谈过恋爱,也从来没有起过念头想追什么人,处理这一类事情的经验实在是少之又少。
青树觉得自己其实是一个很早熟的人,年龄很小的时候就产生了寻找族人的念头,并且在成大成人之后将这个念头坚定不移地执行了下去。但是他的早熟并没有覆盖到其他方面。所以他想不明白,左鹤这么做,他到底图什么呢?
山神一族的人相貌俊美,但这是原因吗?青树想了很久,觉得不大可能。他已经是三十的人了,再好看还能跟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比水嫩么?再说左鹤生活的地方是个大城市,大城市人口众多,左鹤如果真的喜欢同性,生活在那样的地方他有机会可以接触到更多的同类。他本身就是一个挺出色的人,干的又是跟人打交道的工作。不大可能会被自己这样一张山沟里吹皱巴了的老脸给勾上。
青树没有自己的房子,他甚至没有什么积蓄。寻找幸存的族人不仅是一件耗时耗力的工程,而且还很费钱。所以工作十年,他始终住在警局后街的警员宿舍里。要不是后来凌冬至的那个基金承担了他找人的费用,他还得继续穷下去。
青树想来想去,觉得自己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优点。
除了比左鹤更能打。
青树回到宿舍拆开包裹,里面是两件衣服,一件米灰色的毛衣,一条保暖的冬裤。都是挺好的东西,看着就知道不会太便宜。
青树忍不住叹了口气。这算什么事儿呢,好像勾着人家给自己花钱似的。就算礼尚往来,他们这样的山沟里又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值钱玩意儿呢?山蘑、木耳、野山菜、腊肉,这些东西也不能总寄啊,寄多了搞的像他急着还礼似的,更不好。
青树把东西收进衣柜里,挽着袖子去做饭。
他这间宿舍也就三十个平方,卫生间和厨房都非常小,阳台封了起来,大小也只够晾几件衣服。房间里的几件旧家具都是警局统一配置的。不是什么好家具,但是青树也并不在意。他一个人过日子,能有个安身的地方就足够了。
青树剥了根葱,洗了两颗青菜,从冰箱里找出两个鸡蛋把昨天剩的米饭炒了炒,正要出锅的时候听见手机响,连忙关了炉灶,拿过手机一看,是左鹤。
青树迟疑了一下,还是接通了电话。
“青树?”左鹤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紧张,“下班了?”
“下班了,”青树暗暗叹了口气,“正要弄点儿吃的呢。你呢?”
“我也刚下班。”左鹤这句话说的像在没话找话。青树也听出来了,于是两个人都沉默了下来。
“左鹤……”
“青树……”
青树忍不住笑了一下,“你先说吧。”
“是这样,”左鹤听见他话里的笑音,也不自觉的放松下来,“我下周休假,我想过去看看你。方便吗?”
青树微微怔了一下。
方便吗?
不方便吗?
这他妈的根本就不是方便不方便的问题吧?!
“青树?”
青树忽然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来就来吧,人来了才能锣对锣鼓对鼓的把话说清楚,不管这人以后会不会记恨他,总好过这样云山雾罩的,让人一想起来心里就没底。
“过来吧,”青树说:“我可以申请修年假,歇几天,带你在附近转转。我们这里虽然是小地方,有几处古迹景致还是不错的。”
左鹤的呼吸微妙的停顿了一下,随即便笑了起来,“等我。”
青树的耳廓微微一热,瞬间竟有种被他呵出的热气烫到的错觉。
左鹤来的那天正好下着小雨,他一出站台就看见青树撑着一把格子图案的雨伞站在路边等他。温润的眉眼隔着薄薄一层雨幕,让人看不清楚他眼里的神色。然而来时忐忑了一路的心事却在这一刻奇迹般的平静了下来。
左鹤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迎着青树脸上微微有些怔忪的神色,张开手臂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青树被他撞的后退了一步,手里的雨伞也跟着晃了晃,几滴雨点飘了过来,落在他的脸上,凉丝丝的。
青树心头恍惚了一下。属于另外一个人的体温如此近距离地贴合着他的身体,让他有一种自己的世界被入侵的微妙感觉。好像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警觉了起来,同时又矛盾的觉得这样温暖的感觉似乎……也不错。
青树清醒过来,试着用一种不在意的态度去化解眼下的尴尬。他拍了拍左鹤的后背,拉开两个人的距离,笑着说:“累了?”
左鹤看着他,眼神很亮,嘴角的笑容压也压不住似的。
青树看着他这个样子,不知怎么,心里也觉得不自然起来,“呐,给你这把伞。我住的地方离这里不远,走着过去吧。”
左鹤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却像没看见他手里的雨伞似的,大模大样地钻到了青树的伞下。雨伞不大,两个大男人挤在一起,空间难免局促。左鹤索性伸开手臂将他揽进怀里,侧脸几乎贴到了青树的脸上。
青树眼神复杂地瞥了他一眼,“我不说话你也不要太过分好不好?”
左鹤莞尔,“怎么了?”
青树微忿,“你千里迢迢跑来,就是为了耍流氓的?”
左鹤大笑起来,揽着他肩膀的那只手紧了紧,凑到他耳边说:“要是我告诉你我都担心了一路了,你会不会觉得我现在的失常是可以理解的了?”
“担心什么?”青树用眼角的余光斜了他一眼。他其实很想侧过头直视左鹤的眼睛跟他说话,这才是青树熟悉的方式。他深信逼视着一个人的时候,最容易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他的真实想法。但现在两个人过分接近的距离让他不敢扭头,他觉得两个人都快脸贴脸了,一侧头准得亲到他脸上去。那就更要命了。
左鹤像是看出了他的想法,压着嗓子笑了起来,“我担心什么你会不知道吗?”
热气拂过青树的耳朵,青树的耳垂微微一麻,本能的想要躲开。左鹤像是察觉了他的企图,紧了紧手臂将他搂的更紧了。
青树无奈,“你想在这里打架吗?”
左鹤笑着反问他,“你确定吗?”
不确定。青树一点儿也不确定要是现在打起来,左鹤会使出什么流氓招数来。他开始有点儿后悔同意这人过来了。明显的,这就是个欲求不满了很久的家伙。你能指望一只饿极了的老狼,在闻到肉味儿之后收住它的口水吗?
青石镇不大,就那么几个警员,基本上常住人口看他们几个都有点儿脸熟。但是左鹤不同,这里所有的人对他来说都是陌生人,他完全无所顾忌。
这就是悲摧的现实。
青树决定妥协。
他用胳膊肘碰了碰左鹤的侧腰,“你给老子消停点儿,有什么话等回家再说。”
左鹤突然就安静了下来,搭在青树肩膀上的那只手也老实了,腰板也挺直了,也不故意凑到青树耳朵边去说话了。青树悄悄斜了他一眼,发现他居然面带微笑的开始打量青石镇远远近近的景色了。
青树把刚才自己说的话在脑子里检查了一遍,没发现有什么特别的啊。
左鹤这是又抽什么风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去朋友家做客了,回来的比较晚,所以等写完就这会儿了……
感谢姑娘们投的地雷,谢谢大家的支持,抱抱~
128、青树的番外(二)
房子小,两个大男人往屋里一站,简直连个转身的余地都没有了。
左鹤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回来的路上死活不同意去住宾馆,非要跟他住一起。这会儿见识了青树宿舍的情况,才反应过来他让自己去住宾馆并不完全是要和自己保持距离,而是住宿的条件委实有些局促。左鹤又有点儿后悔自己是不是把人逼得太急了?
青树倒没想那么多,既然他不想住宾馆那就住他宿舍好了。反正两个大男人,也没那么多讲究,以前执行任务的时候,七八个大小伙子在荒郊野外一宿一宿挤着过夜也不是没有过。他这里好歹除了床还有张沙发呢。
“你先洗澡,”青树帮他拿拖鞋,进屋去洗手泡茶,“我做饭。想吃什么?”
小镇上像样的饭店不多。最好的一家菜馆前些天他们刚上门查过,因为有线报说这家菜馆的后厨养着几笼野味。当时青树就是打先锋的,那家店里的人肯定记着他这张脸呢,这才几天,他哪好意思上人家的门去。
左鹤想了想,“我不挑嘴。有肉就行。”说着小眼神上上下下扫了青树一眼,别有深意地舔了舔嘴唇。
青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排骨和牛肉一早就拿出来化冻了,再烧个鸡块,切点儿白菜心拌个凉菜,两个大男人也就够了。青树从小是狼牙带大的,早些年的时候旅馆里要供应三餐。狼牙请不起厨师,只能每天自己上灶。青树耳濡目染,手艺虽然说不上有多好,做几道家常菜还是不在话下的。
左鹤洗了澡出来,青树正忙着翻炒铁锅里的排骨。抽油烟机嗡嗡嗡的响着,房间里弥漫着食物诱人的香气。左鹤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觉得系着围裙做菜的青树看起来要比穿着制服的样子更加的……可口。
青树偶尔回头,被他眼里饿狼一样的凶光吓住,愣了一下才指了指外面,“茶水在外面茶几上。你先休息一下,吃饭还得有一会儿。”
左鹤点了点头,却没有动。想了这么久才又见到这个人,他可舍不得坐到外面去歇着。
青树被他这样盯着,越来越觉得不自在。在他的预想中,他会招待左鹤,然后跟他好好讲一讲道理。他们俩都是男人不说,还两地相隔,再者说他们认识的时间也太短了,这么短时间的相处,根本谈不到什么深入的了解,很有可能某种心情也只是一时的冲动而已。
他想的好好的,没想到左鹤一来就表现的那么直白。这把他所有的规划都给打乱了。讲道理什么的得往后放一放,他首先要做的就是眼疾手快地按着他的狼爪子,免得他觑着空儿就扑上来把他这把老骨头给拆了。
左鹤忽然朝着他走了过来,青树眼角的余光瞟见他的身影慢慢靠近,后背上的汗毛都一根一根竖了起来。
“左鹤……”
“嗯?”左鹤停在了他身后不远的地方,假装自己在看菜板上切好的一堆碎辣椒。这样的距离,一伸手就能捏住他的后颈,最能带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青树的话倒了嘴边又拐了个弯儿,“……你吃辣么?”
左鹤挑了一下嘴角,“多放点儿。”
青树莫名的有些窝火,他把炉灶的火调小,推着左鹤出了厨房,“来,来,咱俩谈谈。”
左鹤放松了全身的力道,由着他把自己往外推,一边懒洋洋地问他,“谈什么啊?”
青树按着他坐在沙发上,自己在他旁边坐下。其实要坐到他对面会比较有气势,但是没办法,他的宿舍只有这么一个双人沙发,两个大男人往里边一坐,搞的好像电影院的情侣座一样。
青树叹了口气,“左鹤,以后别给我寄东西了。”
左鹤一点儿也不意外他会这么说,但心里还是有几分微妙的不爽,“不想欠我的人情?”
青树点点头,试图把走歪了的局面扳回到自己预想的架构上去,“你看,咱们俩都是男人。我是无所谓啊,你也知道我是养父捡回来的,从我上大学之后他就不再管我了。就算我弄个猴儿一起过日子他也不会有啥意见。”
左鹤的脸黑了一下。
青树又说:“但是你不同,你上边还有父母亲戚吧?你跟他们怎么交代?”他看左鹤要开口,连忙抢在他前面说:“再说我们俩这隔的可不是十里地二十里地,开个车就能到了。咱们隔着两个城市呢。你看我就是一个普通警察,没有关系没有门路,不可能走内部调动的路子去滨海。你呢,工作做的好好的,也不可能丢掉工作跑我这山沟沟里来。你说,我要跟你点了头,咱们这日子怎么过?”
左鹤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眼里亮着异样的神采,“你是说,如果这些问题都能解决,你就跟我点头?”
青树,“……”
他是这么说的吗?他根本不是这个意思好吗?!
“我是说……”
左鹤一把拉住了他的手。青树下意识的挣了一下却没挣开,反而被他更紧地攥在了掌心里。左鹤的掌心干燥而温暖,皮肤贴合的触感微妙难言。好像自己的生活里突然间多出了什么东西,让人心悸的同时又隐隐的有些抗拒。
“来,我一条一条解释给你听。”左鹤捏了捏他的手,示意他集中注意力听自己说话,“首先是我家里的情况。我爸妈都是警察。我爸以前就是刑警,我妈是搞后勤的。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犯罪分子找上门报复,冲着我和我妈开了三枪。我妈中了两枪,一枪打在肩胛骨上,一枪打在腿上。我中了一枪,在腹部。”左鹤说着撩开自己的衬衣,让他看腹部那个陈年的伤疤。
“反正当时挺危险,差点儿没抢救过来。”左鹤迎上青树略显担忧的眼神笑了笑,“罪犯是奔着我爸来的呀,所以我爸特内疚。我妈就纯是自己找别扭了,她觉得自己没把我保护好什么的。其实当时那么个情况,人家好几只枪顶着呢,她要是跟人家撒泼,搞不好我俩当时就交待了。”
左鹤说着咧嘴笑了一下,“反正从那之后,我爸妈就觉得特别对不起我。我上大学那会儿跟他们说,以后要找个男的过日子。他们俩纠结了小半年吧。一开始还挺不情愿的,总想弄个相亲什么的把我给掰直了,慢慢的也就接受了。后来看我这一年一年的,身边也总没个人,他们又开始着急。过年时候我妈还拉着我抱怨呢,说我甭管什么人,男的女的还是什么的,只要是个正经人,领进门她就认。”
青树瞪着眼睛看着他,这是在报复他那句弄个猴儿一起过日子的话么?
左鹤笑着说:“所以我家里人的态度不会是障碍。咱们再来说第二条。青树,我问你,你是不是特别喜欢这一行?”
青树点点头。除暴安良,那是他从小的理想。
“那我问你,青石镇固定人口有多少?十万?撑死十五万吧?你在这里当警察,干的最多的是什么?巡街?抓个小偷?或者进山去抓偷猎的?也就这些事儿吧?但是你在滨海的时候也看见了我们局里是个什么情况。如果你身在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你遇到的案子会更多,你能在有限的生命里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没错吧?”
青树被他说的有点儿懵了。不过他说的这些也有道理,跟人口情况复杂的大城市相比,民风淳朴的青石镇的确要显得安逸得多。
左鹤又说:“上周局里开会,说咱们系统想成立一个处理特别案件的行动小组,专门处理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就为这个,咱们系统内部要进行一个考核,这个考核标准特别高,我一下就想到你了。”
青树被他说的有些跃跃欲试起来,“我能行么?”
“我看行。”左鹤没忍住,伸手拨拉一下他的脑袋,“你小子比我都能打。在咱们局里的时候就没有谁比你更牛了。怎么样,试试去不?”
青树心动了。
左鹤又说:“还有一条,特别行动小组的成员五年一考。如果负伤或者身体状况下滑就必须退出。人家要求可严格了。”
青树揉了揉自己的脸,“你让我想想。”
话题好像不知不觉又拐歪了。
左鹤不动声色地在一边拱火,“反正这个考核特别难,真的,不骗你。要求特别高。我来之前我们局里刚通过一轮选拔,像我这样的人家都没看上。你就可想而知人家那会是什么样的精英队伍了。”
青树眉尖一跳。
“当然了,以后接的案子肯定也特别危险。肯定不是普通案子啊,对吧。估计会有很多跟国际刑警合作的机会。”
青树神情复杂地看着他。
左鹤立马举起一只手做宣誓状,“我保证没跟你说瞎话。”
他确实没说瞎话,只不过隐瞒了一部分情况。如果青树没有通过考核,他也会想办法把他安j□j海鑫公司。海鑫公司名义上是一家商贸公司,但暗地里是警方的合作单位,负责出面处理一些警方不便露面的涉外业务。很多警务系统退下来的警员都去了海鑫公司。以青树的身手,去那里工作不成问题。
“所以说你现在要考虑的不是会跟我怎样怎样,”左鹤对他的纠结略显无奈,不过该说的话还是要说透,“你就想你愿不愿意把握这个机会吧。是继续留在青石镇一天到晚处理家长里短鸡毛蒜皮,还是愿意拼搏一下,去跟全系统抽选上来的精英们当同事,一起去处理各种疑难的、危险的大案子。”
“青树,这不是选择你是否跟男人生活的问题。而是选择你要怎么过完你下一个十年。”左鹤凝视着他,眼中的深情一览无余,“我的心意你应该明白。但是青树,我从来没想过要强迫你接受我。我只是希望你能看看我,发现我的好——我也是有优点的。如果有朝一日你需要一个人站在你身边,陪着你一起生活,我希望那个人是我。”
青树看着他,良久之后,缓缓地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个番外我还没想好写谁~
感谢姑娘们投的地雷,谢谢大家的支持,抱~~
兔子你最萌了TVT

TOP

哎呀,这文必须回复~我家咪咪也是英短,而且名字就叫小灰~~~哈哈,希望我家小灰也能越活越年轻!
爱恨嗔痴,不过人间百年梦

TOP

129、婚礼的番外
“……音乐响起来之后,你们注意我的手势,”年轻的策划人手里拿着几张磨的都已经卷了边的打印纸,再次跟两个当事人强调婚礼的顺序,“花台在这个位置,你们两位从左右两侧走过来。伴郎的位置在这里……”
凌冬至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庄洲好笑的看了他一眼,悄悄做了个口型:再忍忍。
年轻的策划人是程安妮一位老友家的孩子,据说是当地十分出名的节目策划人。凌冬至目前还看不出他的水平究竟如何,就是觉得这人十分的……繁琐。说的话也繁琐,安排的事情也十分繁琐。就这么一个入场仪式,给他们俩已经讲了快一个小时了。照着凌冬至的想法,他只要告诉他们俩应该站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开始往中间走就足够了。
早知道结个婚要这么麻烦一开始就不松口了,凌冬至悻悻地想。
庄洲看出他的想法,伸出手安抚的在他背后顺了两下,贴着他的耳朵悄悄说了句,“再坚持一会儿。乖。”
凌冬至露出一个头疼的表情。
庄洲抿嘴一笑。
凌冬至又坚持了一会儿,视线忍不住往旁边一溜,偷着开起了小差。
宽阔的草坪上已经架起了漂亮的拱门,明天一早天还没亮,预定的鲜花就会送到这座位于英国乡下的古老城堡。工作人员会赶在天亮之前在拱门上、餐台上、酒杯上都系上最新鲜的百合和玫瑰。凌冬至想象了一下那样的情景,觉得似乎……也不错。对了,还有一大堆的气球、结婚蛋糕和香槟塔,可以预见的是,明天绝对会是累死人的一天。
午后的时光总是显得格外安谧。庄老爷子溜达了一会儿就去睡午觉了;庄城言带着凌爸和凌妈去附近的小镇观光;凌立冬一家三口和慕容兄弟在后院骑马;城堡的女主人程安妮正在厨房里检查明天的菜单;从国内一起带来的大猫小猫们正挤在花园的角落里晒太阳;黑糖坐在花台旁边,一双眼睛兴味盎然地盯着……口沫横飞的策划人。
凌冬至忍不住笑了。这货平时一点儿耐心都没有,这会儿倒是难得的老实。装的还挺像,好像真听懂了似的——丫懂外语么?!七伯可是土生土长的滨海人,从来没出过国,看电视估计不会看英语频道。
大概是察觉了凌冬至的视线,黑糖瞟了他一眼,晃了晃尾巴,站起身溜溜达达地走了过来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凌冬至与它对视,“嗯?”
黑糖舔了舔嘴角,“这人比比划划的,到底在干嘛?”
凌冬至,“……”
“我以为他唱歌呢,听着又不太像。”黑糖歪着脖子看看他,“他的嗓子还不错。”
“他在说话。没唱歌。”凌冬至叹了口气,心说果然不能跟它认真,认真你就输了。
黑糖好奇了,“他在说什么?”
凌冬至悄悄给他翻译,“新人站在这个位置……”
黑糖打断了他的话,“什么叫新人?”
“就是我和你爹地。”凌冬至解释说:“因为我们要结婚了,结婚的时候两个人就叫新人,大概就是表示要迎接新生活的意思。”其实新人这词儿到底是什么讲究他也说不好,反正大家都这么说。
黑糖瞟了一眼策划人指示的方向,小眼神若有所思,“哦,你俩站在哪儿。那别人呢?”
“你家爷爷奶奶、太爷爷还有庄临小朋友坐在这一排的最前面,后面坐的都是你爹地他们家的客人。”凌冬至指了指花台另一侧,“我爸妈还有哥哥嫂子坐在那一排的最前面,他们后面坐的是我们家请来的宾客。”
黑糖等了一会儿,见他也不接着往下说,稍稍有点儿着急,“那……我呢?”
“你啊,”凌冬至眨巴眨巴眼睛,“你的地位比较重要,所以呢你负责坐在花台旁边。所有的人都归你看着。”
“坐着啊……”黑糖琢磨了一会儿,对这个安排感到不太满意,“那和叔叔呢?”
“和叔叔是你爹地的伴郎,他们俩得跟在你爹地身后。”凌冬至说完这句话心里就暗暗道了句要糟。
果然黑糖的耳朵一下子支棱了起来,“跟在我爹地身后?”
策划人接了个电话,对他们俩做了个抱歉的手势,跑到一边去接电话了。凌冬至猫下腰试图跟黑糖讲讲道理,“这个伴郎啊,就是跟着新人,给新人打打杂啊什么的,是个跑腿的活儿,一点儿都没气质。”
黑糖打断了他的话,“伴郎可以一直跟在我爹地身后吗?”
凌冬至硬着头皮点了下头。
黑糖一派领导范儿地点了点头,“那就这么定了,我给我爹地当伴郎好了。我一点儿也不想坐着,给我爹地跑腿的活儿正正好适合我。”
凌冬至头疼地看着他,“你看,两位和叔叔跟你爹地身高也差不多,你爹地从他手里接个东西啥的也特别方便。你……”
“可是我比和叔叔帅!”黑糖对这一点深信不疑,也不知是谁给它灌输的这个观点,“我站在我爹地身边比他更合适!”
凌冬至心里吐槽:既然你这么帅,干脆把另一个新郎的位置让给你好了!
庄洲看着狗儿子嗷呜嗷呜的叫唤,再看看凌冬至脸上神色变幻,忍不住问他,“怎么了?”
凌冬至木着脸看他,“你儿子非要给你当伴郎,他说他比和叔叔帅!”
庄洲莞尔,伸手揉了揉狗儿子的脑袋,“你知道什么是伴郎么?”
黑糖嗷呜嗷呜的替自己申辩,“知道!要站在你旁边,帮你拿东西什么的。都是小意思,我全都会!”
凌冬至翻了个白眼。
庄洲想了想,“要不让它叼着咱们俩的戒指盒吧。”
凌冬至很是嫌弃地看着他,“到时候从它狗嘴里拿出戒指盒,上面都沾着它的口水。黏糊糊,湿哒哒的……”
庄洲也觉得这个提议好像不太完美,歪着脑袋想了想,“要不弄个小袋子挂到它脖子上,怎么样?到时候喊交换戒指,咱们儿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溜达上来,多拽啊。”
凌冬至觉得很囧,这样一来搞的好像宠物秀节目现场似的。但是看着黑糖眼巴巴的、热切的小表情,他又觉得实在是不忍心拒绝它。就算不让它拿戒指也得给它安排点儿别的活儿,可是一时半会儿的,又想不起什么活儿才合适。
黑糖却被它爹地的提议给刺激的兴奋了起来,哗啦哗啦甩着大尾巴问他,“我会有多漂亮?怎么打扮啊?”
凌冬至很无语地看着它,“要不要给你戴朵花?”
庄洲笑着说:“七伯给黑糖准备了不少衣服,以前我嫌它打扮出来怪模怪样的,都没给它穿。里面应该有礼服,赶紧找出来让人修改一下。”
凌冬至想象了一下黑糖穿着礼服的小模样,忍不住也笑了,“给它礼服口袋上也别一束小花球。”
算了,小孩子爱粘人,又喜欢出出小风头就随它去好了。反正都是亲友,就算它有什么冒失的地方,也没谁真去跟它计较。
“那赶紧的,去找它的衣服吧。”两个人趁着策划人还没打完电话,猫着腰跑了。后面跟着一条乐颠颠的大狗。
黑糖的小礼服也是黑色的,跟他的爹地们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家三口的亲子装,连胸口的花束都一模一样。尤其它站在两个男人中间的样子,小表情居然出人意表的严肃,脖子微微扬着,活像一个正要上台领奖的运动冠军。
“这货实在是太抢镜了。”凌冬至悄悄跟庄洲嘀咕,心说还好有它在里面打岔,要不然自己该有多紧张呢。
庄洲笑着说:“它是想证明自己还是很重要的。”
凌冬至磨了磨牙,“对,它想证明后妈进门了它爹地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它。”所以它拐弯抹角的提出要求,期待它爹地毫不犹豫的满足它,进而从中得到被肯定的满足感。
因为有了黑糖的加入,两位新人一左一右进场的模式被策划人临时做了改动。黑糖会和他们一起出场,并且在整个婚礼的过程中一直站在他们之间。
这个安排让黑糖兴奋到不行。
它多重要啊,它就知道!
音乐奏响的时候,最先走上红毯的是盛装的……黑糖。它迎着宾客们的注视和善意的笑声昂首挺胸的走在最前面,毛茸茸的脖子上系着一条漂亮的丝带,下面坠着一个小口袋,随着它的步伐晃来晃去,里面装着“整个婚礼上最最重要的东西。”
这是它爹地摸着它的脑袋告诉它的。
它的两位爹地手拉着手走在它的身后,一起穿过长长的红毯,停在了缀满百合花的拱门下面。
丰神俊朗的青年穿着同样款式的黑色礼服,并肩站在一起的画面和谐而美好。
凌妈靠在凌爸的肩头,不知怎么竟然湿了眼眶。凌爸揽住老伴的肩膀,轻轻拍了拍,心头也是百感交集。
另一侧,庄老爷子瞟了一眼程安妮和庄城言握在一起的手,轻轻叹了口气,把视线投向了拱门下面的青年身上。儿孙都大了,他们的生活还是自己去张罗吧,他一个老人家还是不要操那么多心好了。
主婚人问庄洲,“请问庄先生你愿意与凌先生结婚吗?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者贫穷,始终爱他像爱你自己一样,珍惜他,忠实于他,直至永远?”
庄洲颌首,“我愿意。”
“我也愿意。”黑糖仰着脖子嗷呜嗷呜叫唤,“每天都给我肉肉吃!陪着我玩,拥抱我,直至永远……嗷呜,永远是个什么意思……”
凌冬至抽了抽嘴角。
主婚人又问凌冬至,“请问凌先生你愿意与庄先生结婚吗?无论健康或疾病,快乐或是忧虑,始终珍惜他,忠实于他,直至永远?”
凌冬至心头微微一热,“我愿意。”
黑糖继续补充誓词,“不能虐待我!不许趁着爹地不在家就克扣我的零食!不许三天两头给我洗澡!偷吃肉肉被发现的时候不许拿勺子敲我的脑袋……我就愿意。”
凌冬至满头黑线。
庄洲弯下腰从黑糖脖子上取下戒指盒,黑糖还不放心地叮嘱他,“绝对不能娶了后妈就忘记了儿子的重要性啊,爹地!”
凌冬至瞟一眼闷头笑个不停的慕容兄弟,忽然觉得十分庆幸。幸好大家什么也听不懂,要是大家都听懂了……这日子可就真心没法过了!
庄洲拿出戒指戴在凌冬至的手指上,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凌冬至心头骤然涌起一股热潮,他眨了眨眼,从盒子里取出戒指的时候,手指竟不由自主的有些发抖。
庄洲拥抱着他,轻轻低下头抵住他的额头,“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凌冬至抬起头在他嘴唇上轻轻吻一下,“是的,一家人。”
黑糖死乞白赖地挤进两个人之间,“还有我,还有我!”
庄洲,“……”
凌冬至,“……”
“还有你。”庄洲弯下腰抱住它的脖子亲了亲,这一次他竟然奇迹般的领会了它的话,“咱们本来就是一家人。”
黑糖得意地蹭蹭他,又拿爪子去拨拉凌冬至。
凌冬至摸摸它的脑袋,笑着叹气,“我们是一家人。我会给你肉吃,陪你玩,拥抱你,直到永远。永远的意思就是:每一天我们都会这么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慕容兄弟的番外不写了,我攒攒稿子就开慕容小七的文文,到时候我会在文案上提示~~
冬至的故事暂时就到这里吧~
每次完结的时候,心里都特别舍不得,不过应该不会让大家等太久的,相信我~
感谢姑娘们一路上的支持,爱你们,期待下个文继续能与你们相聚 ╭(╯3╰)╮
兔子你最萌了TVT

TOP

大爱黑糖,明天去养一盆多肉,取名叫黑糖

TOP

挺好看的,小动物们都好萌!

TOP

牛角弓这篇比之前的都要好看啊……而且又爽又温馨

TOP

又温馨又可爱三观还蛮正的~

TOP

青树的番外太短了,还有好多梗铺了没下文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