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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 [VIP]重生学霸之路 BY 渔小乖乖 (点击:1193次)

[VIP]重生学霸之路 BY 渔小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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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重生学霸之路 BY 渔小乖乖

文案:
作为曾经的高冷学霸,沈旭辰现在只是个普通宅男而已。
有房淋不着,有钱饿不着,日子看似不错,可惜唯一的亲人正身陷囹圄。
如果可以重回高中,带着一个学习系统,你要怎么做?

内容标签: 重生 业界精英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旭辰,程以华 ┃ 配角:沈秉忠,顾望舒 ┃ 其它:


☆、第1章 汾水镇

汾水镇是个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的小镇子。镇上的初中不大,全校师生加在一起才四百人左右。
今年,也不知道是不是陆家(这片地方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姓陆)祖坟上冒了青烟了,这届初三学生里考上县里重点高中的竟然有十一个之多!再加上还有一个达到了最低资格线多花点钱也能买进县重点的学生,这意味着镇初中往县重点送了十二个学生!要知道往年最多的时候也没超过四个啊!
这十二个学生中,最让人羡慕的就是老沈家的两个孩子了,姐弟两个一起都考上了重点高中,排名还十分靠前!邻居们,尤其是那些家里还有孩子在读书的邻居们,都忍不住去老沈家给自家孩子求了几本旧书供起来,好沾一沾喜气。
老沈是京都人士,大名叫沈秉忠,是个老派的知识分子,穿中山装的时候一定会在胸前口袋里别两支钢笔的那种。
当年□□时,年纪尚轻的沈秉忠抱着妻子的骨灰盒被下放到了汾水镇底下的牛兰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大概是因为这里山明水秀景色宜人吧,等□□过去了,沈秉忠也没有回京都去,反而留在汾水镇的初中里当了一个普通的英语教师。
十几年前,在机缘巧合之下,沈秉忠收养了一对无父无母的龙凤胎,当成自己的孙子孙女养大了。
龙凤胎里的姐姐叫顾望舒,姓氏随了老沈早逝的妻子,这也是老沈对爱妻的一种纪念。弟弟叫沈旭辰,随了老沈自己的姓。姐弟俩出生差了半个小时。因为龙凤胎是异卵,所以姐弟两个长得并不像。姐姐的长相更清秀一点,弟弟的长相反而偏艳丽了一点。如果不特意说明,外人还真看不出他们是亲姐弟。
在镇上很多人眼中,顾望舒和沈旭辰就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他们从小就懂事,成绩一直很好,性子也乖。这里头,弟弟沈旭辰的成绩更好一点,但姐姐的性格更好一些。
初中三年,沈旭辰一直是年级第一,顾望舒一直是年级第二。中考的时候,姐弟两个人依旧包揽了年级第一第二,不过沈旭辰难得被自己的姐姐反超了一次,成了第二名。虽然他们在自己学校是前两名,但汾水镇是教育弱镇,在怡湘县全县大排名中,顾望舒才排到了第四十一名,沈旭辰则在五十名开外了。
五十名之内有奖学金,顾望舒拿到了一百块钱。这一百块钱是附在一张汇款单上随着重高的录取通知书一起寄过来的。
顾望舒看着汇款单,心里有些得意,这可是她靠着自己的成绩拿到的钱!不过,想到沈旭辰还在生病,顾望舒就把心里的高兴劲儿压下去了。她拿起属于沈旭辰的录取通知书,朝书房走去。
姐弟俩的关系一直不错。因为顾望舒的先出生的,而沈旭辰在娘胎中被多闷了一阵子,所以顾望舒的身体素质一直比沈旭辰好。因此很多时候都是顾望舒在照顾沈旭辰。
小的时候,顾望舒能跑能跳了,沈旭辰还躺在床上不会走,也站不稳,三天两头地生病。再加上女孩子发育比较早,沈旭辰一直比顾望舒矮小。于是,在面对沈旭辰时,顾望舒总有一种天然的保护欲。
这么一来,沈旭辰的性格就被养得有些娇,身为女孩子的顾望舒反而比较早熟懂事。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从初三的某一天开始,沈旭辰似乎就开始和顾望舒单方面闹别扭了。顾望舒一方面觉得莫名其妙,另一方面又觉得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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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番外一
系统影响力版块只有一个进度条,随着进度条不断努力地前进,沈旭辰一直期待系统能开发出一些新的功能来……结果他发现,这个看上去非常高大上的影响力只能带来一个功能,那就是打折。除了省积分,别的什么功能都没有了。
等到进度条过半时,沈旭辰购买系统中的东西时就能享受七折优惠了,听上去很实惠啊。不过,那个时候的沈旭辰已经不缺积分了,因为在那个时候,他的名字已经写进了教科书中。这意味着他的名望值一直稳定地持续增长着,偶尔还会爆发一下。不缺名望值就不缺积分,不缺积分……沈旭辰也就没那么看重这个打折的功能。
所以,系统你还能更抠门一点么?
一直等到生命走向尽头时,沈旭辰才知道他又一次错怪系统了。原来影响力不是没有用,而是……进度条走到百分之八十七以上之后,会触发一个隐性功能。这个功能会在宿主于原时空死亡之后实现。当然,很多宿主根本没法弄出这么大的影响力。
在这个特殊的空间里,看了来自系统的第二封信(第一封信还是当初沈旭辰念高中时通过系统考验后获得的了),恢复了年轻的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沈旭辰习惯性地摸了摸鼻子,笑着说:“抱歉,看样子你要陪着我了。”
沈旭辰的影响力进度条超过了百分之九十,自然就成了一个被系统选中的人。而因为这些年程以华帮助沈旭辰良多,且他们又真心相爱,所以考虑到沈旭辰的心理状态,系统将他们视为了一体。于是,他们才会在前后脚死了以后进入这个特殊的空间。
“螺旋空间理论么?”程以华若有所思。如果他们生活的时空是高级时空的话,现在他们在高级时空中已经死亡,理论上他们却可以通过系统穿越到低级衍伸时空去。系统给他们的任务,就是前往某一些低级时空,然后改写一些人的命运。
“或许,我当初就是被一个来自更高级时空的人给救了,所以才能带着系统重生。”沈旭辰说,“毕竟,既然重生和系统都出现了,我们就不能否认,在我们的时空之上会有更高维度远远超出了我们所能理解的时空。”
“不管怎么样,我们一直都在一起,这真是再好不过。”程以华说。他不害怕死亡,但他害怕和沈旭辰分开。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这倒也是……或许以后的我会厌倦这样无穷无尽的生命,但至少现在,我却没有活够,我舍不得和你分开。所以,感谢系统给我们这个机会。”
他们活到这个年纪,送走了沈爷爷顾奶奶,送走了程爸程妈,送走了顾望舒赵君野,甚至送走了顾望舒和赵君野的女儿赵暖暖……可以说,在这世间,除了彼此,他们真的没有什么最在乎的人了。所以离开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不舍的。
沈旭辰作为一个宅男,不工作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网上泡着。所以,他对流行的东西向来接受良好。他知道在很多年以前流行过一种快穿文,就是主角们穿越到书里面去,用各种方式进行虐渣和打脸。他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和这个相似,也是穿越到低级衍伸时空中去,但他们的主要目的不是虐渣,而是要让某个人或者某一些人能够“好人得好报”,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要是顺手就虐了渣,这也不错。
他们穿越的第一个世界是古代,要关注的人是一个叫何明的小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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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田是安源县中的一个猎户,没田没地没宗族,长得也不够俊俏。在这个靠天吃饭的年代,自然没有姑娘家愿意嫁给他。到了二十多岁,他才捡了一个哑巴姑娘做了媳妇。这哑巴姑娘姓张,从外地逃荒而来,半路和家人失散了,差点就被黑心拐子当成贱籍给卖了。何田算是个有良心的,晓得张哑娘还惦记着亲人,待日子稍稍安稳了一些,他就带着张哑娘回她原籍寻亲去了。
这一找,他们没找到张哑娘的亲人,倒是他们连夜赶路时目睹了一场凶杀案。行凶者是一群匪盗,他们杀害了一支小型的只有几个人的过路商队,抢走了他们的货物钱财。待凶恶的匪盗离开以后,何田从死人堆里扒拉出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是何明。夫妻俩躲躲藏藏等了好些日子,也不见人来寻,只好把何明抱回了家。
这年代交通不便,何田带着张哑娘去寻亲,一来一回也花费了三年时光。等他们回到安源县,对外只说何明就是张哑娘给何田生的孩子,也没人怀疑什么。张哑娘的身体早在逃荒时就坏了,这以后也没有怀过孩子,因此夫妻俩个是真心实意把何明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何明自小就聪明。何田也盼着他有出息,别和自己似的没田没地娶个媳妇都困难,就咬咬牙供何明上了私塾,觉得孩子多识几个字日后做个帐房也是好的。却没想到,何明入了私塾以后,识字读书时,简直就是过目不忘啊,这、这就是日后考秀才的料啊!在这样的情况下,何田和张哑娘都觉得哪怕是砸锅卖铁也要继续供孩子念书。
何明十二岁时,何田进了山没出来,都说是被大虫叼走了。张哑娘失了主心骨,立刻病倒了。何明一边托人进山寻找父亲,一边又要照顾病重的母亲。张哑娘病了好些日子,自觉撑不住了,就摸出一块玉佩来,比划着告诉何明真相。只说自己其实不是何明的生母,当初捡到何明时,何明的襁褓中就塞着这块玉佩。
何明现在哪有心思去找自己的生父生母啊,他一看到玉佩,想着这玉佩能当了换钱,有了钱就可以给张哑娘买药了……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把玉佩当了出去。可惜,张哑娘已经心如死灰,再好的药也没能救回她的命。
何明办完丧事要守孝。几天后,人们发现这个本该前途无量的少年人竟然跌入河里淹死了。
到了这时候,何明无父无母,他的死,除了让村里人唏嘘几句,还有谁会在乎呢?自是半点涟漪都掀不起来。
明明何田张哑娘夫妇勤劳厚道,是很好的人。明明何明孝顺聪颖,也是很好的孩子。可为什么好人却没有好报呢?
沈旭辰和程以华穿越过来的时候,正是何明十二岁一切即将发生但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系统非常智慧,他们的外貌依然是各自年轻时的样子,只不过头发长了,和这时空中的人一样。沈旭辰和程以华换好衣服,那样子就像是一对风度翩翩的富家子弟。
古代虽然诸多不便,但空气是真的清新。沈旭辰和程以华毕竟是现代人,在这个时空中待了几天,都觉得不太习惯。好在他们还有系统,暗中还能兑换一些现代产物。
这天,趁着还没入冬,何田想进山再捞一笔。他一面走着,一面想着几天前设下的套子也不知道捕获了猎物没有。沿着脚踩出来的山路,何田转了个弯,然后他惊呆了!他用力揉了揉眼睛,这、这……他这是看到了仙境吧?
一切都是透明的,富丽堂皇的亭台楼宇是透明的,载歌载舞的仙女们是透明的。何田依稀觉得自己是遇到大机遇了,又是激动又是害怕,整个人扑倒在了地上,额头死死地抵着地面,不敢冒犯仙人。
还是低估了这年代的老百姓对鬼神的敬畏之心啊。沈旭辰摸了摸鼻子,把投影装置收回了系统空间。然后他和程以华从树木后面走出来。
沈旭辰语气温和地说:“这位壮士,您先起来吧。我与程兄既已入了凡尘,便应该以凡人自居,实在当不起壮士这般大礼。”
何田闻言,小心翼翼地抬起了头。一瞬间,他就被震撼到了,果然是仙人啊,如此仪表堂堂,怕是凡间天子家的龙孙凤子也是比不上的。何田肚子里没多少墨水,一时之间想不出什么形容词来,只觉得这二位仙人甚是好看。
听得仙人让自己起身,何田不敢不从。但他手脚发软,好一阵子才站利索了。
沈旭辰又笑着说:“壮士莫怕。令郎本是文曲星,此番下凡历劫,原是富贵之命,奈何遭了小人算计,竟横生了不少波折,恐有碍于日后功德圆满回归天庭……我等昔日与文曲星有旧,特来相助一二。如此,您既是文曲星之父,便也当得我们一声伯父。”
何田哪里想得到自己儿子竟然是文曲星啊!他的心脏都要激动地从胸口跳出来了。好容易平复了心情,何田这人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虽阴差阳错当了神仙的父亲,却不敢托大,连连摆手说:“草民如此粗鄙之人,哪当得起仙君一声伯父……”
沈旭辰又轻笑了一声:“您也莫要推辞了。您当初救了文曲星一命,便是有恩于文曲星,如今文曲星亦是非常看重您。我们兄弟二人的确要叫您一声伯父。今日我们二人下凡而来,原是要提醒你,近些日子都不宜进山。你且安心在家待着。若不然,恐有灾祸上身啊!”
何田自然谨记在心。
“对了,我们二人掐指一算,原来那篡改了文曲星命盘的恶咒就刻在一块玉佩上。若是我们不曾算错,那玉佩如今就在伯父家中。”沈旭辰又说。
听仙君这么说,何田立刻就想起何明襁褓中压着的那块玉佩了。这些年,哪怕家里再艰难,何田都没有把这块玉佩换了钱使,只因为何田想等何明大了有出息了见世面了说不定还当官了,就能带着这块玉佩去找亲生父母了。但现在仙君这么一说,何田直接把诸多心思抛在了脑后,恨不得立刻就回家去,把那块玉佩砸碎了,彻底丢掉。
借着鬼神之事“欺负”古代人,沈旭辰和程以华顺利入住了何田家中,还拿到了何田一直小心翼翼藏着的非常宝贵的玉佩。沈旭辰顺便给张哑娘看了身体,知道她是过度体虚以后,就特意给了她一些调养身体的东西。然后,沈旭辰又给何田留了一袋银子,再次叮嘱何田谨言慎行不要进山以后,他就带着程以华悄然离开了。
他们甚至并没有惊动何明,因为何明在镇上念书,很多天才能回家一次。
好东西见得多了,鉴赏能力就上去了。沈旭辰将玉佩仔细打量了一番,说:“这是个好东西啊,一般人家拿不出这样的玉佩来。你怎么看?”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何田进山被猛兽咬死,这也许就是个意外。张哑娘因为丈夫出事而大病不起,也说得过去,因为她就是一个软弱的人。但何明落水只怕不简单了……我有一种直觉,他就是被人害死的。为什么要害他呢?问题只怕就出在这块玉佩上。”
按照程以华的猜测,何明把玉佩当了换钱,因为张哑娘病重,他情急之下只怕是死当了。这玉佩很快就从镇上的小当铺流了出去。与此同时,或许有人一直在寻找这块玉佩,确切地说,应该是在找何明。幕后的人不希望何明活着,他通过这块玉佩的来源得知了何明现在的状况,立刻下手把何明弄死了。
“这么说起来,何明的运气也是不错。要不是何田张哑娘夫妇捡了他,当成亲生孩子养这么大,只怕他早先就被人害死了。”沈旭辰若有所思地说。何田是带着张哑娘回原籍探亲捡到何明的,这意味那地方离安源县非常远。只怕幕后之人根本想不到尚在襁褓中的何明被一对非常不起眼的夫妇带到了安源县了吧。
沈旭辰把玉佩放进了兜里,说:“我们就去想办法找找这枚玉佩背后的故事吧。”
如今只知道这枚玉佩是个线索,可若想要立刻有什么大进展,却是不怎么容易的。为了确保何明的安全,沈旭辰和程以华离开了安源县,去往更加繁华的临海县。临海县是两条大江的汇聚处。这个年代交通基本靠陆路和水路,临海县因为天然的地理优势成了一个交通枢纽,这里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从安源县到临海县走的是水路,沈旭辰和程以华搭了一条商船。起初,他们每天欣赏一下江景,吃一下新鲜的江鱼,倒也颇有乐趣。但很快沈旭辰就腻味了,习惯了都市快节奏的人果然不喜欢古代这种生活节奏啊。还好,他们还有智慧AI,两只AI是解闷利器。
到了临海县以后,因为沈旭辰身上不缺金银,他们就大手笔地租下了一间环境清幽的小院子,两个人一起住在里面。每天,他们白天在街上逛逛逛,晚上在床上啪啪啪,日子倒是过得非常逍遥。如此半个月以后,他们终于弄到了一条不知道能不能算是线索的线索。
银楼那胡子花白的掌柜摇头晃尾地说:“这……如今湘妃玉不好找啊,那原本就是有底蕴的富贵人家才使得起。民间原也有些,比如说那个江南第一商的庄家,就有这么一块,约莫这么大,刻了吉祥如意四字。只是,如今都知道昌宁侯最爱湘妃玉,民间这些尽都被他搜罗去了……客官的口音听着不像是我们大景之人,想必不知道昌宁侯吧?那是泰源六年的探花郎……”
湘妃玉指的是一种特殊的玉石,不看玉石质地,只看雕工,专指前朝哀帝亲手雕刻的一种玉。那位哀帝当皇帝不行,却有一手出神入化惊才绝艳的玉雕本事。相传,他最爱的一位妃子便是湘妃,他雕的很多玉都赐给了湘妃。因此后人以湘妃玉命名。当初何明襁褓中压着的那块正是湘妃玉。
沈旭辰眯了眯眼,昌宁侯么?
古代消息传输不便,但临海县毕竟是非常繁华的交通枢纽,每一天过路的客商、行人非常多,连带着消息也传递得非常快。沈旭辰在酒楼中坐了几次听了不少消息,此刻又听银楼掌柜说了一通,便知道了不少关于昌宁侯的事情。
首先,这昌宁侯在文人清流中名声极好。他出身于勋贵之家,本是可以蒙受祖荫直接继承爵位入朝为官的,但他依然悬梁苦读,凭自己本事走上了科举之路。据说,他的卷子答得极好,原是可以成为状元的,不过皇帝一看他面冠如玉,是前三甲中最好看的那个,大赞,就点了他做探花。(当朝皇帝的确有些任性。)
其次,这昌宁侯是个痴情种。哪怕古代的女子多含蓄,如昌宁侯这般有才有貌的人,也有本事叫人一见误终身。但他偏偏洁身自好,娶了门当户对的定国公府嫡幼女纪氏为妻,婚后夫妻俩举案齐眉羡煞旁人。可惜,纪氏福薄,婚后第二年就因难产去了,只留下一女。昌宁侯哀痛万分,如今十多年过去了,他依然空悬妻位,只过继了一位旁系子弟立为世子。
如此一来,人们提到昌宁侯时,都是大加褒扬的。
“原来如此……这湘妃玉可是稀罕物,想要的人必然不少,昌宁侯这般搜罗……若是得罪了人……”沈旭辰故作诧异地压低了声音问。
掌柜的摇了摇头,同样压低了声音说:“昌宁侯身后站着贵妃娘娘呢,那位可了不得啊!胭脂粉堆里出来的英雄人物……唉,我和您说这些干什么,掌嘴掌嘴……宫里的事情不是我们能议论的。”
这位贵妃娘娘也是个传奇人物,她是昌宁侯夫人纪氏的亲姐姐,也就是定国公府的嫡长女,入宫这些年,一直圣宠不衰。可惜子嗣缘分差了些,当初为了救驾,她硬生生流了一个孩子。皇上怜惜她,就让她把宫侍所出的二皇子养在了面前。后来调理好了身子,贵妃娘娘又生了一个女儿,倒也算是有儿有女了。
这些年,见昌宁侯心心念念都是自己早逝的妹妹,贵妃娘娘自然投桃报李,对昌宁侯府非常好,甚至去皇上面前给昌宁侯的女儿求了个郡主的头衔。反过来说,因为定国公府已经没落,对于贵妃娘娘而言,昌宁侯这个妹夫也是一种助力啊!
这些事情都不是什么隐秘,稍微一打听就能知道了,程以华的目光闪了闪。沈旭辰笑着说:“多谢多谢。对了,我们方才看过的那几块玉,都包起来吧,全买了。”
这是好大一笔生意,掌柜的立刻笑得不见眼了。他一面打发夥计下去把贵客要的玉石都包起来,一面犹豫了一下,压低了声音又添了一句:“贵妃娘娘手段了得啊,她膝下养着二皇子,听说文武双全有目共睹……近来一直有传言,都说太子地位要不保啊。我看二位是要进京吧?若没有要事在身,不妨再等等,如今京中有得乱呢。”
回到住处,沈旭辰打了个哈欠,说:“看样子,杀害何明的幕后黑手不是昌宁侯,也和昌宁侯有关系。毕竟只有他一个人在大张旗鼓寻找湘妃玉。”他们逛了很多玉铺银楼,又很有技巧地向来往客商打探过消息,收集湘妃玉的确定只有昌宁侯一个。
程以华揉了揉沈旭辰的头发。他很喜欢沈旭辰的长发,因为手感非常好,可见系统还是有点用处的嘛。沈旭辰偏了一下头,说:“别把我的发型弄乱了……你也知道,梳个能出去见人的发型有多么不容易!讲真的,长发太难打理了!”
程以华开着玩笑问:“要不要去给你买个小丫鬟回来?每天不用干别的,每天伺候你梳头就可以了。”
沈旭辰装出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用食指在程以华的下巴上点了一下:“还要买什么小丫鬟……你不就是我的家养小丫鬟么?今天早上给我梳头时,你手劲太重了,扯得我头皮有点疼,主人决定要好好惩罚一下你!”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啊,我好怕你的惩罚啊!”
“表情还能再走心一点么?”沈旭辰恨铁不成钢地说。
程以华笑了一下:“我就喜欢看你这么炸毛的样子。”
沈旭辰面无表情地看着程以华。
程以华举手投降:“好吧好吧,是我炸毛,我一直在炸毛。”
沈旭辰终于绷不住冷酷的表情,一下子笑了出来:“我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幼稚了?不和你开玩笑了,来说正事吧。理论上,我们可以在这个时空生活到何明自然死亡的那一天,就算这个年代人均寿命不高,我们在这个时空也要待几十年呢。昌宁侯有权有势有名气,要是不能一棍子打死他,别说能不能确保何明的安全,我们自己的日子也过得不痛快。”
“我倒是注意到一个细节。”程以华说,“昌宁侯的妻子纪氏难产生下的那个女儿,今年是十二岁。贵妃娘娘生下的八公主,今年也是十二岁。她们都和何明同龄。”
沈旭辰忍不住皱了眉头。要是何明是女孩,沈旭辰都要怀疑这里面有狸猫换太子的剧情了,毕竟这年代的人都想要生儿子,只有儿子才有继承权。但是,何明是男孩子,这就说不通了,谁会把亲生儿子换出去,然后再养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女孩?何明的亲生父母到底是谁?他的身世到底牵扯了什么以至于会让人灭口?
“我们接下来做什么?回去找何明,还是去京城打探消息?”程以华问。
“去京城。”沈旭辰说。
现在玉佩在他们手里,如果昌宁侯只能靠玉佩来找人,那么何明暂时就是安全的。但他们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天长日久,总有疏懈的时候。他们要是不弄清楚这里面的原因,何明日后还有可能会在不知不觉间被害了,尤其考虑到何明还有天赋有能力,打算走科举之路。
固然,为了安全,沈旭辰可以忽悠何明一辈子都不离开那个山村。但是,为什么要为了别人的恶意,让一个年轻人放弃自己的梦想呢?在这个世界上,若是没有反抗的能力那就算了,既然有了,为什么还要让被害者给加害者让路?打个比方,如果社会上强奸案频发,所以就要把年轻姑娘都关在家里么?不,当然是要把强奸犯全部干掉!
从临海县到京城,依然可以走水路。在船上晃晃悠悠了小半个月,下船的时候,沈旭辰觉得自己的腿都是软的。嘤,要给这年代的交通工具跪了!
也是巧了,等他们到达城门口时,正赶上戒严。城门口都是人。沈旭辰四下看了看,见一位老伯伯面色激动,便面色和蔼地问:“老人家,我与兄长二人从外地来,实在是不知道这……如今是个什么状态,您可否给我们讲讲。”
老伯伯见这二人衣着华丽,晓得他们是富家子弟,自觉不能得罪,又见沈旭辰这般有礼,他也不拿大,说:“自从十二年前,纪国公战死沙场,西北就一直乱着啊,这些年都折了多少将军在里头了,唉!好在,前些日子贵妃娘娘替二皇子请命,今日正是这位皇子去往西北的日子。贵妃娘娘入宫之前是纪家人,想必她教导出来的皇子定是不凡,纪家军总算是后继有人了啊!”
又是十二年前这个数字……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
城门口的戒严持续了很久。隔着拥挤的人群,沈旭辰和程以华远远看到一支队伍从城门内走了出来,想必那就是二皇子一行人。沈旭辰视力好,隔着那么远依然看得清楚。那支队伍中,为首的年轻人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当然这古代也算得上是当爹的年纪了),虽不知他为人究竟如何,但就这么看着,沈旭辰觉得这应该是一个非常正派的年轻人。若这样的年轻人是贵妃娘娘一手教导出来的,那么这位贵妃娘娘或许并不是什么“奸妃”啊。
好容易入了京城,沈旭辰和程以华照样是先找地方住。不想,京城的房子比临海县紧俏多了,他们一时间也找不到合心意的,只能先住了客栈。
这客栈条件不错,也提供吃食,沈旭辰和程以华在大厅用餐时,听到几位书生也在议论今日二皇子之事。也是景朝政治环境相对而言宽松,这样大庭广众之下议论政事,只要不涉及到格外敏感的话题,一般是不会被查水表的。
“前些日子,有人在朝堂上议论废储之事,原是想讨好贵妃娘娘,却不想娘娘竟然因此大怒。据传,娘娘穿上了布衣,戴着木簪子,跪在皇上的书房外面陈情,只说,她教导出来的二皇子绝不是那等会觊觎储君之位的人。若是二皇子心有妄念,便叫他们母子死无葬身之地。为表忠心,二皇子这便去了西北,不平西北绝不回京。”有一位书生摇头晃脑地说。他语气生动,彷佛真的看到了贵妃陈情的场景似的。
“太子身为嫡长,地位岂是能轻易动摇的?贵妃娘娘高义啊!”
“此言极是,贵妃娘娘不愧是出自定国公府的啊!”
几位书生连连附和。按说,他们是书生,本该不喜欢武将,但听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他们像是极其佩服定国公府的。
沈旭辰和程以华又对视一眼。若这位贵妃娘娘真说了这样的话,那么以后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情,哪怕太子真的被废,二皇子也登不上皇位了啊。这毕竟是在一个非常看重誓言和承诺的古代。贵妃娘娘膝下只有二皇子这么一位养子,她真的不想争夺皇位吗?还是说,她真的觉得抓住西北的兵权就够了,以后不管谁登上皇位,她和养子都能过逍遥日子?
“想不明白就别想了。明天,我们再去搜集一下资讯。有时候消息一整合,自然就知道他们下一步是什么了。你快尝尝这个,我觉得味道还不错。”程以华说。
沈旭辰尝了一口,说:“微微有些淡了,不如你做得好吃。”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继续埋头吃饭,只不过身后有了一条具现化的尾巴,慵懒地晃了一下。

第142章  番外一
吃完饭,招个店小二,打打赏,问问话,沈旭辰和程以华就把京城中的势力分布大致弄清了。这年代的店小二要没有一点机灵劲儿,没一点眼力劲儿,没一点嘴皮上讨喜的本事,还真不好混。反正,沈旭辰和程以华也不往深处问,只想知道一些流于表面的资讯,这就足够了。
当朝的天子已经有四十来岁,膝下有六位皇子,十六位公主。虽然没有人敢说皇上克妻,但估计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已经克死三位皇后了,算上未登基之前的正妃,那一共就是四位。
大皇子,哦不,应该说是太子,他是皇上的第一任皇后生的。这太子品性不十分坏,但能力也不十分突出,只能说是平庸。当然,在很多老臣眼中,太子不功不过就已经赢了,毕竟大家都是万分看重嫡长的。
第三任皇后也在十年前被皇帝“克”死了。这以后,后宫无主,贵妃娘娘就是最大的。由贵妃娘娘抚养长大的二皇子只比太子小了一岁,却比太子优秀很多。但二皇子如今远走西北,基本上没有上位的可能性了。
剩下的几位皇子估计都虎视眈眈地盯着太子之位呢,只年纪最小的六皇子除外。六皇子如今十二岁,是德妃所生,子凭母贵,在众皇子中地位倒是挺高。但他心宽体胖,是个小胖墩子,整个人颇有些没心没肺,根本玩不转那些勾心斗角的事儿。
至于公主们,当然是贵妃娘娘所生的八公主地位最高,还未出嫁就已经得了长公主的封号,比她的姐姐妹妹们都风光。(当朝皇帝给封号时颇为任性。)
再说昌宁侯府,这昌宁侯真是痴情种啊。亡妻故去,他无心再娶,只从旁系过继了一个男童作为世子培养,这男童如今也有九岁了。而纪氏给他生的女儿受封了明珠郡主,常常被贵妃娘娘这个姨母接进宫里去,也很是风光。
再说贵妃娘娘的娘家定国公府,是个人都要竖个大拇指,那真是满门忠烈啊。多少纪氏男儿都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的啊!到了这一辈,十二年前,这一代定国公(也是贵妃娘娘的弟弟)战死沙场以后,定国公府再无男丁。
如今,定国公府里还住着老夫人(贵妃娘娘的母亲)和国公夫人(贵妃娘娘的弟妹),看在这两位夫人的面子上,定国公府外面还挂着公府的匾额。等夫人们一去世,公府就彻底不存在了吧。
“为什么不过继一个孩子呢,昌宁侯府不也过继了么?”沈旭辰问。
店小二傻笑了两声。
沈旭辰恍然大悟,想必是兵权了。哪怕最后一任定国公都已经死了有十二年了,人们还是习惯把西北的兵称之为纪家军,这已经能透露出很多讯息了。只怕皇帝也不愿意看到纪家后继有人吧?就算他对贵妃很宠爱,他也不愿意把兵权再交给纪家了。
这话反过来说也可以,哪怕皇帝对纪家如此忌惮,他依然很宠爱贵妃娘娘,由此可见这位贵妃真是不简单啊。
围着十二年前这个点,沈旭辰和程以华理了理思路。首先是贵妃怀孕,然后是定国公战死沙场。接着是昌宁侯夫人纪氏听闻兄长噩耗难产而亡,生下明珠郡主。两个月以后,贵妃产女,八公主刚刚出生就被皇上封为了长公主。八公主的受宠确定了贵妃娘娘的地位无可动摇。就连差不多时候生下了六皇子的德妃都没有贵妃这么风光。
第二天,沈旭辰和程以华在京城的街上逛了一圈。在现代生活久了,初次见到古代热闹的街市,夫夫俩还是觉得很新奇的。京城中最热闹的街在南面,在这里做生意的,针对的主要人群就是京中那帮达官显贵们。夫夫俩去了生意最繁华的银楼,他们照样做出一副不差钱的样子,装作对好玉很感兴趣。
还别说,他们这样子挺能糊弄人的。程以华自不用说,他一直是那种高冷的“你们这群凡人哪里能看懂老子的寂寞”的样子。而沈旭辰呢,虽然他为人温和可亲,但这些年的阅历不是白得的,他可是敢就原则性问题对着某国总统拍桌子的人啊。正因为这样的,虽然他们的口音听上去不是景朝最标准的官话,却没有人敢小瞧他们。
店夥计苦着脸说:“二位爷,你们若是想来银楼淘上一块湘妃玉,那可是打错主意了。那东西本来就稀罕,哪怕民间还存着几块,谁舍得把湘妃玉卖了换钱?有这个功夫,直接捧着玉去昌宁侯府求个打赏,不更利索?你们可知道庄家?就是那个江南第一商,就是用一块玉换了皇商的资格……”
沈旭辰佯装失望,不过没忘了给店夥计打赏。
约莫是这打赏够厚,店夥计转了转眼珠子,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地说:“二位爷不如去对面的锦绣阁转转,那是昌宁侯府的铺子,里面很是有些稀奇的玩意儿。说不得就有什么合二位爷眼缘的。”
“如此,倒是谢过你了。”沈旭辰笑着说。
出了银楼,沈旭辰和程以华站在街上,看了眼锦绣阁,果然人来人往,生意很是兴隆。他们抬脚进了锦绣阁。然后,沈旭辰呆了一下,他和程以华对视一眼。这铺子……装修风格很有现代风啊。莫非,在这个时空中,还有谁穿越了?
对着货架上的东西扫了几眼,沈旭辰基本可以确定这个时空的确有人穿越了。穿越者多少还算有些本事,弄出了很多新鲜玩意儿来。那些卖得很贵的水晶不就是玻璃么?那些很受女客喜欢的香胰子不就是用现代工艺做出来的香皂么?那些设计新颖的首饰……不就是把未来的审美带过来了么?
那么,到底是谁穿越了?
有些事情算不得隐秘,不消多打探,沈旭辰就知道了,锦绣阁这铺子名义上是属于昌宁侯府的,但它其实是定国公府给纪氏的陪嫁。这时代男强女弱,女人没什么地位,但律法对正妻还稍微有些保护政策。作为纪氏的陪嫁,她既然已经死了,那么这铺子如今就该属于纪氏的女儿明珠郡主。
所以,明珠郡主是穿越的?或者可能是明珠郡主身边的某个丫鬟婆子穿越了?
其实,是谁穿越了,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反正沈旭辰和程以华只是想知道到底是谁出于什么原因要害死何明而已。如果这事儿和那个穿越的人没关系,那么这人是重生也好,穿越也好,夫夫俩都不在意。
回客栈的时候,路过一个书坊,沈旭辰顺手就买了一本昌宁侯去年新出的诗集。这人毕竟是探花郎啊,想必文采极好。沈旭辰通晓一些心理学的东西,觉得可以从昌宁侯的诗词文字中揣测一下昌宁侯的为人。
结果打开诗集随手翻了几页,沈旭辰呆了。他默默地把诗集递给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难道穿越的人是昌宁侯?十年生死两茫茫什么的,苏轼会哭的。”
程以华接过书,快速翻了一遍,说:“先不管他是不是穿越的了。在这诗集里面,剽窃抄袭的只这一首,其余的都是昌宁侯原创,可见昌宁侯本身的才学还是不错的。不过,他既然这么有才华,悼念亡妻的诗词,就更应该要自己亲自动笔写了,怎么会用一首剽窃来的?所以,要么是他江郎才尽了,要么……他对亡妻的感情八成是假的。”
说好的十几年如一日的深情爱妻男呢?原来其实是大渣男吗?沈旭辰觉得自己已经预见了好大一盆狗血。他当机立断地说:“从系统中兑换一个仿生微型昆虫机器人出来,我们就通过机器的人的眼睛查看一下昌宁侯府内部的秘密吧!总觉得这里面很有问题呢!”
回到客栈,沈旭辰从系统中拿出了一个微型的昆虫机器人。这个机器人可以通过远端遥控来操作。并且,机器人自带了扫描场景并收集声音的功能,它可以把自己“看到”的图像和“听到”的声音进行远途传输,让操作者可以通过一个大萤幕看到。
要是搁在现代,沈旭辰可能还不会轻易把这个机器人拿出来用,以免打草惊蛇让人发现端倪,但这里是古代,谁能想得到这么一只小飞虫会有如此强大的功能呢?就算是那个藏在暗处的穿越者也想不到吧。
沈旭辰操控着微型机器人从客栈的视窗飞了出去,沿着已经探寻好的路线,径直朝昌宁侯府飞去。也是巧了,等机器人到达目的地时,正遇到昌宁侯从外访友归来。沈旭辰赶紧操纵小飞虫跟了上去。
老实说,昌宁侯的确长得挺好看的,毕竟是好一个风度翩翩探花郎啊。不过,这年代的美男子似乎很流行往脸上涂□□,于是……沈旭辰赶紧朝程以华的方向看了两眼,洗洗眼睛要紧!
程以华偷偷戳了一下自己的腹肌,不错,虽然已经有几天没有注意运动了,但肌肉手感还是极好的,不怕沈旭辰会嫌弃。今天的程天才依然是这么迷人呢!
微型机器人跟着昌宁侯进了一间屋子,看摆设该是书房。沈旭辰操纵着机器人在高处蛰伏起来。昌宁侯似乎是从友人那里带了两本书回来,刚一坐下,他就把书本摊开放在了桌子上,一边认真翻阅,一边吟咏出声,一边细细回味,一边拍案叫绝,整个人都沉浸在书本中了。就这么看,昌宁侯似乎是个爱文如痴的人啊!
“要是真爱文如痴,那又怎么会把苏轼写的《江城子》放到自己的文集中去?文人应该有文人的风骨。我就不相信,他能和苏轼的脑子长得一模一样,所以随机就写出了和苏轼一模一样的词来。所以,这人八成就是个伪君子吧。”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
沈旭辰也是这么认为的,为程程的一针见血点一百个赞!
夫夫俩就这么盯着昌宁侯看了几天。然后,他们都觉得这个人不像是穿越的,更像是土生土长的。这一点其实透过昌宁侯的为人处世很容易就能看出来。如果他是穿越的,那么哪怕他在人前伪装得非常好,等到一个人相处时,总会漏出一点什么来。
就沈旭辰和程以华目前看到的来说,自发妻去世后,昌宁侯没有再娶妻,身边也没什么妾侍,但却是有通房的,还不只一个,只不过通房丫头不被允许生孩子罢了。再看他教导过继来的小世子时,那也一副典型的封建家长面孔。然后,他对皇权非常敬畏,隐约似乎还有些惧怕贵妃娘娘。还有,他非常看重上下尊卑。
问题来了,如果昌宁侯不是穿越的,那他抄的那首苏轼的词,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到了这个时候,沈旭辰和程以华才终于觉得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了。
很快,明珠郡主也被夫夫俩排除在穿越者名单之外了。很简单,因为锦绣阁中的新奇玩意儿从十年前就开始卖了。
明珠郡主现在不过才十二岁,哪怕她是胎穿的,生而知之,她敢在六七个月前就开口说话吗?哪怕她头顶玛丽苏光环,早早学会了说话,可通过方子真正研制出玻璃和香皂来,不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吗?但锦绣阁早早就开始卖那些东西了。
也就是说,有一个人,应该在明珠郡主出生之前就穿越了。
“会不会……是宫里的那位贵妃娘娘?”沈旭辰问程以华。
程以华皱了皱眉头:“资料太少,无法判断。不过,这位贵妃娘娘倒的确是非常果敢,这心性和手腕都不是一般人可比的。”
“这些日子在京城中逛着,听了不少关于贵妃娘娘的事情,那些传言或许有真有假……但我现在已经很佩服这个女人了。只是,也不能因此就说她穿越了,毕竟古人的智慧也是不可小瞧的。别忘了,在我们原本的那个时空,还有一个武则天呢!”沈旭辰说。说真的,如果有个妹子穿越到武则天皇帝身上,呵呵,这妹子不一定能玩得比武则天更漂亮了啊!
犹豫了一下,沈旭辰又说:“要不要再兑换一个微型机器人出来,查探一下宫里的情况?”
说完,还不等程以华说什么,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自嘲说:“忽然觉得我们有点变态啊……整日窥伺着别人。这完全是拿着高科技欺负古人吧!”
程以华正玩着沈旭辰的长发呢,发尾在指尖绕了一个圈。
听见沈旭辰这么说,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表示:“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只要我们最后不放过一个恶人,不冤枉一个好人……我们就问心于愧了。”
也许是觉得自己这话说服力还不够,程以华又说:“你得知道,在这种皇权高度集中的古代,我们不用点特殊的方法,就等着分分钟被人弄死吧。你要是觉得用高科技监视他们不好,那我们就直接装神弄鬼吧,那也不错。否则,等我们慢慢科举,慢慢走上权臣之路,再反过来用正常手段调查这件事情,这得花多少时间?我可没那个耐心。”
“说得也是……我尽量保证客观吧。”沈旭辰说。
说句实话,夫夫俩对这个时空中的人都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联系来。所以,他们现在还是把自己当成旁观者的。这并非是出于穿越者高高在上的姿态,仅仅是因为他们还没有付出感情。于是,在这个时空里,他们并没有什么在乎的人。
哪怕是何明呢?即使夫夫俩怜惜他的遭遇,又因为系统的缘故,希望他能好人得好报,但也只是这样而已了。其实,夫夫俩对何明并没有什么感情——感情比较是从相处中获得的啊。对于夫夫来说,他们只是在完成任务而已。在这样的基础上,他们能做的就是尽量客观。
皇宫很大,沈旭辰操纵着微型机器人飞了很久,转了好几圈,依然没找到贵妃娘娘的寝宫。最后,微型机器人一头扎进了御膳房。好在,贵妃不愧是贵妃,御膳房的大太监都捧着她呢,特意小火慢炖煮着贵妃娘娘最爱喝的汤。沈旭辰索性就让微型机器人躲在御膳房里了。等到汤终于煮成,他就操纵着机器人跟在了送汤的小太监们身后。
宫里的规矩是极严苛的,送汤的太监一共有四个,一路上却都没有说话。入了贵妃娘娘的宫殿,透过机器人的眼睛,沈旭辰看到了一室的富丽堂皇。果然不愧是宠妃啊!沈旭辰不理会那些小太监们,让机器人径直朝内殿飞去。
透过机器人的眼睛,沈旭辰一眼就看到贵妃娘娘了。对于这个时空中的人而言,贵妃娘娘其实已经不年轻了,但她依然很美……美得很有味道,眼角眉梢都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风韵。哪怕沈旭辰是gay,他也是有欣赏能力的。在他看来,如果满分是一百分,那么这位贵妃娘娘可以打九十六分!
贵妃娘娘似乎很愁烦,揉着太阳穴对身边的嬷嬷说:“瑾儿又去逛园子了……”
那嬷嬷低着头说了一声是。
“这孩子……晓儿哪点不好?做晓儿正妃难道委屈她了?她偏要上赶着去太子面前寻不自在……若不是、若不是本宫妹妹就留下了这么一点骨血……若不是、若不是我纪家就剩了这么一点骨血……”贵妃娘娘的语气中带着一种说不上来的惆怅。
这话可不好回,那嬷嬷虽然是贵妃的心腹人,却也知道不能妄议明珠郡主的不是,因此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愈加恭谨地站在一边。
好在,贵妃娘娘也仅仅是要感慨一句而已,并未真的打算让人回答。她略有些疲惫地说:“派人去侧殿,让眠儿带着伺候的人去园子,装作赏景的样子,顺路把瑾儿招回来。罢了罢了,晓儿现今已经去了西北,没个十年八年的,该是回不来了……就当是瑾儿和他没这个缘分吧。你说,都是本宫一手教出来的孩子,晓儿和眠儿哪个不是好的?偏偏瑾儿这就总是出状况……”
沈旭辰听了一会儿,就基本能分辨出贵妃口中的人物都是谁了。那个瑾儿应该就是昌宁侯的女儿明珠郡主。晓儿应该就是贵妃的养子二皇子。眠儿则是贵妃的亲生女儿八公主。看样子,贵妃想把自己妹妹的女儿嫁给自己的养子,这说明她对于养子其实挺真心的,不打算把这个养子当成炮灰来用。可惜,明珠郡主却心系太子,古人真早熟,明珠郡主不才刚刚十二岁么……这出戏唱得真是热闹啊。
听到命令,贵妃娘娘身边的嬷嬷就下去吩咐。待她回来,看着贵妃娘娘依然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便小心翼翼地说道:“娘娘,郡主如今还小……别的不说,郡主一直是极孝顺的,一年里头有半年都住在寺里呢。寺里日子清苦,也难为郡主小小年纪就能坚持下来。”晓得明珠郡主在贵妃心中的地位,嬷嬷自然不敢说她坏话,所以就从侧面捧了一捧。
听见嬷嬷这么说,贵妃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你说得是,若妹妹泉下有知,晓得瑾儿一直给她抄经念佛,想必心里是极宽慰的……瑾儿现在不懂事,本宫就慢慢教吧。本宫看小六也是好的,和瑾儿年岁也相当,不如慢慢筹画着。太子……哼。”
小六就是皇帝最小的儿子六皇子。贵妃和德妃的关系不错,对这个胖乎乎的小皇子也偏爱了三分。
沈旭辰挑了挑眉,看样子贵妃娘娘还是打算要参与夺嫡的,否则她提起太子时的态度不会这么轻蔑……可是贵妃不已经发了毒誓了么,二皇子不是已经没有继位的可能性了么?难道贵妃私底下还和另外几位皇子有联系?
沈旭辰又听了一会儿,贵妃娘娘却再不提及那些隐秘的事情了,她转而和嬷嬷讲起了宫务,又说起了衣服料子。这些话题都挺无聊的,沈旭辰又怕错过什么有用的消息,只能打起精神听着。
不多久,八公主就领著明珠郡主回来了。这两个小姑娘如今都是十二岁的年纪,明珠郡主的月份更大一些。透过微型机器人的眼睛,沈旭辰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两位小姑娘并进行观察。
八公主年纪虽小,却已经有了一身气度,不愧是最受宠的公主。她的长相没有贵妃娘娘这么艳丽,估计是随了皇上吧,也是可惜了。至于明珠郡主,看上去娇娇弱弱的,样貌倒是不错,可站在八公主面前,她那样子真像是个小丫鬟——明明她通身上下穿得都极好。可能女儿都随爹,明珠郡主的长相也随了昌宁侯,完全就是个女版的昌宁侯啊。
在两个小姑娘面前,贵妃娘娘整个人都柔软了下来,一副慈母的样子。
研究了一会儿,沈旭辰把贵妃娘娘和明珠郡主都也排除在了穿越者名单之外。贵妃娘娘是那种很典型的高门世家精心培养出来的贵女。而明珠郡主,看得出来这个小姑娘有些任性,十二岁没跑了,不可能是个披着孩子皮的老鬼。
那么,穿越的人到底是谁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某个人穿越到了这个时代,自以为带着主角光环,结果行事太高调了,被人看出了不妥来……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人被抓了,抓的人没有把他当成恶鬼附身烧死,而是偷偷把他囚禁了起来。然后,抓他的那个人以穿越者的性命要胁,逼迫穿越者说出有用的讯息来,为自己所用。”沈旭辰问程以华。
程以华若有所思:“你是说,昌宁侯可能在暗中囚禁了一个穿越者为自己所用?”
沈旭辰点点头:“没错。而且,我觉得那个穿越者很可能是从这个时空的未来穿过来的,他知道历史。在原本的历史轨迹中,说不定何明顺利考上了进士当了大官,而昌宁侯因为夺嫡站错了队伍,被何明弄死了……所以现在昌宁侯想要占尽先机,反过来先把何明弄死。”夫夫俩唯一能保证的是何明的人品,既然系统要拯救他,这说明何明在过去现在未来都不会做出什么恶事来,就算当官,也应该当得是好官。
程以华摇摇头:“你这说法中有个漏洞。如果昌宁侯真的囚禁了一个穿越者,知道了历史,那他也应该知道了何明是哪里人,父母是谁。他要杀死何明,直接派人过去就是了,不需要借着寻找湘妃玉兜一个大圈子。”
“你忘了,何明是被何田夫妇捡到了的吗?要不是何明运气好,他早就死在劫匪刀下了。或者,就算劫匪没有当场杀死他,他作为一个婴儿,埋在死人堆里,也活不了几天。我觉得,那些劫匪应该就是昌宁侯派去的……只是后来没有见到何明的尸体,昌宁侯不放心,才又大张旗鼓地寻找湘妃玉,想以此找到可能还活着的何明。”沈旭辰说。
程以华翻了一个白眼:“昌宁侯如果真的忌惮何明,就应该派最可靠的人去杀了何明。所以,如果当初那些劫匪就是为了杀死何明而去的,他们不可能会失手。我觉得那帮劫匪只是个意外而已。”
沈旭辰其实已经被程以华说服了,去又忍不住负隅顽抗了一下:“这倒也是……那么我的假设就不成立了。不过,我还想再任性地挣扎一下。在很多时候,事情的发展不一定会符合逻辑,也许小何明就是运气好呢?”
程以华看了沈旭辰一眼,转而提起了另一个话题,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差不多有两百天,明珠郡主是住在宫里的。剩下的日子,还有一百五十天,她住在寺庙里给亡母念经祈福。每年中,她只有十几天的功夫会待在昌宁侯内。先不考虑昌宁侯是不是渣男,看他教导世子时,作为父亲,他还是很负责的。贵妃娘娘更不是没有脑子的。照理来说,他们教导出来的明珠郡主不应该这么小家子气吧……所以,我怀疑那个寺庙有问题。”
沈旭辰若有所思。
程以华又说:“对了,前些天,我们在街上转悠时,我还听到了一个消息。说是昌宁侯因为追念亡妻,这些年迷上了佛学禅法,每个月都要去一趟寺庙中,听和尚念经,并给亡妻点一盏长明灯……”
沈旭辰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咦……”
程以华一边玩着沈旭辰的头发,一边说:“据我所知,那寺庙一开始应该算是昌宁侯府的家庙。十几年前,昌宁侯府招待了一位路过挂单的和尚,听说那和尚修行极好,昌宁侯府再三挽留,他才答应住进了昌宁府的家庙中,为当时的老夫人念经祈福。因为这和尚本事太大了,慢慢名声就传开了,再加上昌宁侯府大度,特意把家庙扩建了一番,后院的部分依然不开放,却建了专门用来招待外人香客的前院,这庙中的香火才逐渐鼎盛起来。”
沈旭辰从程以华手中抽回自己的头发,说:“又是十几年前啊……看样子,十几年前发生了很多事情嘛。”
程以华尤有些不甘心地盯着沈旭辰的头发。
沈旭辰抽了抽嘴角:“别玩了,你要是真养成了玩头发的习惯,等我们以后穿回现代去,没有头发给你玩了,你该多郁闷啊。而且,我和你说,这也就是头发尾儿了,这要真是我的尾巴,天天被你这么摸着,该脱毛了!”
程以华一本正经地说:“如果你有尾巴的话……脱毛了也好看。”
沈旭辰忍不住顺着程以华的话想像了一下自己有条秃尾巴的样子,然后,他的嘴角又忍不住抽搐了一下。瞧着程以华那一副弱智儿童欢乐多的样子,沈旭辰面无表情地说:“那我真是……谢谢你的夸奖了。”
程以华的眉毛都要飞起来了:“不、不用谢……等穿回现代时空时,我们去情趣店买一条尾巴吧,真的很好看!”
这话题太污,不好意思,刚刚风太大了,我什么都没有听到。
也是巧了,夫夫俩将视线锁定在那个寺庙之后,很快就到了昌宁侯例行去寺庙的日子。沈旭辰和程以华自然不会亲身上阵去跟踪昌宁侯,还是用了微型昆虫机器人。透过机器人的眼睛,夫夫俩能很清楚地看到昌宁侯在做什么。
这寺庙原是昌宁侯府的家庙,因此距离侯府不远,坐落在一片住宅区中。哪怕现在扩建了前院,依然不是很大。当然,香火是极旺盛的。沈旭辰和程以华甚至看到了一些穷苦人,约莫是出不起香油钱,所以只在寺庙外面跪着磕头祈福。
昌宁侯进了寺庙。
昌宁侯进了寺庙中不对外开放的内院。
昌宁侯四下看了看,见周围没什么,钻进了内院墙角一个不起眼的小门。出了这个小门,其实就是寺庙外面了。这是一条宽度不足半米的小巷子,非常窄,两边都被砌上了,任谁也想不到,这里还有一条暗巷。昌宁侯敲了敲另一扇小门。很快,门开了,昌宁侯挤了进去。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总觉得有什么秘密就要揭开了呢。

第143章  番外一
这宅子里也不知道住着谁,光服侍的人就有好些。那些人见到突然出现的昌宁侯也不觉得奇怪,纷纷低头行礼。昌宁侯心情很好,逮着一个下人问:“你们夫人呢?”
这下人规矩不错,听得主子问话,没有抬头,只恭谨地说:“晓得侯爷今日过来,夫人欢喜之下,亲自下厨去了。”
昌宁侯满意地点点头,抬脚朝正屋走去。
沈旭辰冷笑了两声,连夫人都叫上了,这分明就是金屋藏娇啊!一般情况下,沈旭辰还是比较温和的。不过,让他看不起的人也很有一些,好吃懒做打老婆养三儿的男人就是其中的一种。
其实何必呢。这年代对女子要求颇多,但对男人的限制就少了。昌宁侯想要表现出一副爱妻情深的样子,其实他只要给妻子守足三年孝,别人就觉得他足够情深意重了,根本不需要他一直空悬妻位。
而贵妃娘娘虽然高高在上,却到底是通情达理的,哪怕是为了明珠郡主,贵妃娘娘也不会拦着昌宁侯续弦。在这样的情况下,昌宁侯心里要是真有人了,那就娶进府里去呗,何必这么遮掩。
除非,这个女人的身份有问题,是不能娶的。
“这算不算是踩着死人的脸给自己挣名声?”沈旭辰问。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继续看下去。”
不多时,那位夫人就出现了,身后跟着一排端着菜的侍女。那夫人笑着扑向了昌宁侯,嗔怪着说:“你可来了,见你一面也是不容易……我都想你了。”
古代的女子少有这么开放的,哪怕是正经夫妻之间,感情极好,也不会这么直白地表达感情,否则就不会用“相敬如宾”这个词来形容夫妻关系好了。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这么说话的往往是不正经人家的女子。要知道,就算是那种高等的青楼呢,里面的女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也不会对恩客直白地说“奴家想你了”,而是会用或青丝或语意婉转的尺素来含蓄地表达感情。
昌宁侯面色一整,道:“胡闹。”
那位夫人却不觉得惧怕,仍是笑着迎了上来。看那样子,她与昌宁侯是极其熟稔的。
渣男和外室卿卿我我的场景,沈旭辰和程以华觉得眼睛疼,都看不下去了。他们忍着忍着,然后,从二人的对话中获得了很多有用的资讯。
现在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个疑似穿越女的外室已经跟了昌宁侯很多年了。听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明珠郡主其实不是纪氏生的,而是这个女人生的。也就是说,明珠郡主住在寺庙里的日子,明面上是给纪氏抄经念佛,实际上是和这个外室母女情深。这意味着,不光是昌宁侯踩着死人的脸给自己挣名声,明珠郡主也是。
啊,或许都不能再称之为明珠郡主了,要是贵妃娘娘知道这不是自己妹妹生的孩子,这位果敢坚毅的女性还会对纪瑾这么好么?别扯什么“养了这么多年哪怕是猫儿狗儿也有感情了”,贵妃娘娘想必绝对不是这种优柔寡断的人。
面对渣男,沈旭辰习惯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人性,他想了想,说:“我猜,何明才是纪氏生的孩子。十二年前,定国公战死沙场,定国公府必然要没落,昌宁侯就把正室生的孩子和外室真爱生的女儿互换了。这样一来,没有儿子的他在续弦时,自然更有市场,毕竟昌宁侯身上是有爵位的。而外室真爱生的女儿也多了一个正室嫡女的身份,日后前途更好。”
“可惜,他算计得不错,却没料到两个月以后,死了亲弟弟生了女儿的贵妃还能继续受宠,并且如此受宠……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防止东窗事发,避免被贵妃清算,所以昌宁侯不得不做出一副对纪氏一往情深的假像来。”程以华补充说。
沈旭辰点点头,却仍是皱着眉头:“但这里还有一个漏洞。如果昌宁侯把正室的儿子换成了外室的女儿,他应该是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做这个事情的,事后一定会把儿子处理好……我不是说他非要杀了自己儿子不可,我的意思是,他应该把儿子放在一个他认为绝对安全的地方。如果何明真是他儿子的话,那么,何明为什么会被商队带出去,然后遇到了劫匪?以及,如果我们没有出现,杀了何明的人真是昌宁侯么?”
程以华的目光闪了闪:“我不知道,如果何明真的是昌宁侯的儿子,昌宁侯为了防止东窗事发被贵妃清算,会不会杀了他。但我知道,昌宁侯一定没有那么在乎这个儿子,因为他已经有了让自己满意的继承人了。那位据说是从旁系过继而来的小世子,若是我没猜错的话,其实就应该是这个外室给昌宁侯生的亲儿子吧。”
“外室做到这个份上,也是够厉害的。可惜,如果她是踩着别人的尸骨上位的,这事儿就比较恶心了。”沈旭辰说,“我们接下来做什么?调查这个外室的身份吗?”
程以华伸了个懒腰,说:“我一直把系统给我们的任务当成了度假……既然是度假,何必这么辛苦呢,接下来的事情就让那位贵妃娘娘操心吧。我们先去找房子,毕竟要在这个时空待很久呢,索性就找个合心意的。我不想再住客栈了,真不方便。”
住客栈是真的很不方便,哪怕他们不差钱,住的是京城最好的客栈,碍于这年代的建筑材料比较原始,房间的隔音效果比较差。把穿越旅行当成蜜月来过的程以华自然非常不满意,隔音这么差,都不能尽情地翻滚了!就算程以华不是精虫上脑的肌肉攻,他也受不了一直吃素啊!
沈旭辰顺毛的技能已经满点了。再说,虽然他们有高科技,可以一直盯着渣男贱女,但如果要调查一些别的事情,自然没有贵妃娘娘这个土著来得方便。贵妃娘娘手里应该不缺人脉吧。既然如此,沈旭辰也乐得把事情推出去。他笑着说:“都听你的,我们先想好怎么联系贵妃娘娘吧,还是装神弄鬼吗?”
装神弄鬼啊……这个真可以有!
皇宫戒备森严,两个人进不去。他们也不打算亲身上阵。好在微型机器人是可以传输声音的。沈旭辰兑换了一个变声器,把自己的声音弄得仙气十足。然后就等晚上了。晚上更适合装神弄鬼啊。
今夜,皇上歇在新近很受宠的一个小嫔妃处,贵妃娘娘处理完宫务,早早就睡了。她的床榻边留了一个心腹大宫女守夜。好在古人睡觉时都包裹得比较严实,并没有裸睡的习惯,否则要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夫夫俩估计会很尴尬。但就是这样,沈旭辰依然操作着昆虫机器人飞到了屋梁上去,机器的视角并不对着床铺。
“纪氏,你且听。”
“纪氏,你且听。”
黑暗中骤然发出一个声音,守夜的大宫女简直要吓坏了。但出于对贵妃的敬畏,她再害怕,还是不敢惊叫出声,只不过整个人手脚发软,瑟瑟发抖起来。
沈旭辰唤了两声纪氏,贵妃就醒了。她的眼中甚至并没有刚被吵醒时的困意,整个人锐利如一柄剑。可惜沈旭辰并没有看见这一幕——机器的视角不对着这边——否则他一定会忍不住感慨说,这位娘娘不愧是将门虎女。
“谁?是谁在本宫的寝殿中装神弄鬼?!”贵妃娘娘厉声问道。
沈旭辰的古文修养还是不错的,他不理会贵妃娘娘的询问,自顾自地说了下去。翻译成大白话,大概意思就是:纪氏啊,你妹妹很苦啊,她在阴间不得安宁啊。作为本地的守护仙君,我都看不下去了啊!所以,本仙君今天冒着触犯仙条的危险提醒你,你要替你妹妹报仇啊。明珠郡主是个冒牌货,她就是鸠占鹊巢中的那只鸠啊!如果你不信,你就派人跟踪昌宁侯那个混蛋去吧,他每次去寺庙里的日子,其实都是去外室那里逍遥了啊!
仙音缓缓散去。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贵妃立刻披了一件衣服,大叫:“来人,掌灯!”
下人们都被训练得很好,听到主子的声音,立刻有三四个丫鬟嬷嬷太监从外面涌了进来,点了灯,屋子里一下子亮堂了起来。贵妃扫了一眼,屋子里的确没有人,一个人都没有。这么短的时间,如果是有人在装神弄鬼,他也逃不出去。所以,真的是仙君示警?
贵妃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努力压制了内心的激动,面上淡淡地说:“行了,你们都下去吧,本宫刚刚做了个噩梦,不是什么大事。春景留下。”春景就是今夜守夜的大丫鬟。
春景的心思不如贵妃这么深。宫里是非多,她起初是认为有冤魂来索命,才吓得战战兢兢。但现在已经知道是仙君示警了,春景心中的惧怕就去了七分。她是个机灵的,等到屋子里就剩下她和贵妃两个人,她立刻就对着贵妃跪下了,恭敬地说:“娘娘大喜啊,一定是娘娘命格贵重,才能引来仙君相助啊。”
贵妃却没有一丝喜悦,如果仙君说的都是真的,那她这些年岂不是瞎了眼了?她恨恨地说:“昌宁侯……昌宁侯,如果他真的如此大胆,本宫绝不会放过他。”
听见贵妃这么说,远在客栈中的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了一眼。现在只要等着贵妃出手就够了。他们夫夫俩完全可以躲在后面捡便宜。接下来几天,他们都在暗中关注贵妃的调查进度。这一关注,他们更佩服贵妃了。
夫夫俩其实一直都猜到贵妃在宫外是有人手的。毕竟,如果没有人手,那些“贵妃真是高义啊”、“定国公府真是满门忠烈啊”、“贵妃娘娘贤良啊”……这样的传言是如何能经久不衰地在民间流传起来的?
就拿夫夫俩头天入京时在客栈大厅听到了那几番书生间的言论来说,这里面一定有一个贵妃的人在引导舆论,否则底层的老百姓怎么能知道宫内的事情,还知道贵妃如何陈情的?而且,如果没有人引导,民间的声音也不会这么一致。对于这个年代的人而言,贵妃娘娘真的算是一个制造舆论又利用了舆论的高手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夫夫俩一直都觉得贵妃在宫外还有一张不怎么引人注意的关系网。
但到了现在,看到贵妃是如何在宫中远端遥控下属调查昌宁侯的,夫夫俩都震惊了,他们竟然还低估这位女中豪杰了。说实话,贵妃的关系网铺陈得有些大啊,竟然还笼络了不少低品阶的官员。这些官职并不高的官员要么是感念定国公府的忠烈的,要么就是间接受过贵妃恩惠的。他们在朝中的地位虽然现在还不显,但等他们慢慢爬上去……过了十年再看,贵妃娘娘完全可以干掉皇帝自己当女皇了啊!
而且,贵妃和这些人的联系是很隐秘的。这一次,贵妃娘娘要调查昌宁侯府,其实并没有动用这一批人。杀鸡焉用牛刀?调查昌宁侯只需要一些明面上的人手就够了。只不过沈旭辰和程以华一直盯着贵妃,才注意到了这些暗处的细节。
“怪不得她把自己精心教养长大的养子送去西北了。她的确不需要儿子。她自己就可以做皇帝。”沈旭辰颇为感慨地说。
程以华点点头:“这个贵妃比皇帝有意思,要是她真有成为武则天的决心,我们可以帮帮她。反正我们可以在这个时空中生活很久呢,不干点大事,日子就太无聊了。”
沈旭辰摇摇头:“贵妃没有武则天那么心狠,还差了一点。”他看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这位贵妃娘娘内心比武则天皇帝柔软很多。武则天能把自己亲生儿女当成棋子,但贵妃娘娘对养子都很真心。
不出几天,那个外室的身份就被扒了出来。她算得上是昌宁侯的表妹,她的嫡母是昌宁侯的小姨。不过,她是庶出的,所以其实和昌宁侯并没有血缘关系。
这个外室应该就是穿越的了,从小就爱弄些“旁门左道”,两岁就知道“远观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犹在,人来鸟不惊”,不光自己仗着生而知之妄图压嫡出兄妹一头,又爱帮着自己的亲娘争宠。这样的人,嫡母自然不喜。而嫡母的态度一旦摆了出来,她就蹦躂不起来了。毕竟,对于稍微正经一点的人家来说,正室代表了后宅绝对的权威。只要男人不糊涂,正室不软弱,她们压制妾侍是很容易的。
一直瞧不起土著的认为自己穿越以后可以左手一个皇子右手一个王爷的穿越者被现实碰得头破血流以后,终于学乖了。到了快嫁人的年纪,她也知道嫡母不会给自己找什么好亲事,就看上了那个时候还是昌宁侯世子的昌宁侯。晓得昌宁侯爱书如痴,穿越者就不动声色地显露了自己的才华。站在李白、苏轼、李清照等等大家肩膀上的穿越者,很快就把昌宁侯震撼得不要不要的了。欲拒还迎来一招,孤芳自赏来一招,穿越者很快就成了昌宁侯心头的白月光。
可惜,昌宁侯最终还是要娶妻的,并且不会娶一个庶女为妻。于是,穿越者就这么成了外室真爱。
皇上对定国公府的忌惮,在朝中不算什么秘密。也许就是为了缓和皇室和国公府的关系,贵妃娘娘作为国公府的嫡长女当初才会自降身份进宫当一个妃子?但这还是没有什么用,这一任定国公战死沙场时,明面上没有人敢说什么,私底下大家都认为是皇上出手了,毕竟跟着定国公一起去西北的全部是皇上新提拔起来的将领。
在这样的情况下,外室真爱对着昌宁侯吹吹耳边风,他就做出了让纪氏难产而亡的决定。毕竟,要是皇上灭了定国公以后还是不放心,接下来继续灭定国公府的姻亲,那该怎么办?昌宁侯可不想给注定要没落的定国公府陪葬。纪氏死了,死前生了一个男孩,为了让皇上放心,这个男孩自然也不能留,于是外室生的女儿就鸠占鹊巢了。女孩嘛,自然不会让人忌惮什么,更何况,这样一来,还可以给真爱生的女儿一个更好的出身。
外室真爱和昌宁侯算计得很好,却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贵妃娘娘还能继续得宠。两个月后,八公主的高调出生,让人知道贵妃娘娘还能继续受宠下去。当然,皇上也许是心虚,为了表明自己没有陷害定国公府的男人,才会加倍对定国公府的女人好。但不管皇上是出于什么原因才对贵妃这么纵容的,反正贵妃得宠是个不争的事实。
昌宁侯慌了,早知道贵妃还能继续张扬几十年,他就不应该那么手快弄死贵妃的妹妹啊!
也许是心虚太甚,所以昌宁侯开始扮演了一个爱妻十几年不改的情深形象,好让贵妃完全不会怀疑纪氏的死因。当然,外室真爱毕竟是白月光啊,所以这不妨碍昌宁侯继续偷偷摸摸找真爱生儿子。如今的昌宁侯世子,名义上是从旁系过继来的,其实就是外室真爱生的。
至于锦绣阁中那些新奇的玩意儿……既然明珠郡主已经成了明珠郡主,那么纪氏的嫁妆自然也属于明珠郡主了。真爱外室就毫不客气地拿来当自家铺子用了,她穿越者的金手指终于可以闪闪发亮了。
对了,还有纪氏生下的那个儿子,本来是打算抱给外室真爱养的——她到底是打算养得好,还是养不好,到底是打算养成纨绔,还是养了三年不幸夭折,这就不知道了。
但是,也许真的是不幸中的万幸吧。外室真爱身边当时有四个丫鬟一个嬷嬷,都是她跟了昌宁侯以后,陆陆续续从外面买进来的——废话,她嫡母哪里愿意给她安排人手养成心腹。这些丫鬟嬷嬷的忠诚度还算不错,毕竟是签了卖身契的。但其中有一个嬷嬷,阴差阳错之下,曾受到过定国公府的恩惠。虽然那恩惠不大,但滴水之恩也要当涌泉之报啊,哪怕当初的恩惠不过是一个顺手之劳,这嬷嬷心里一直是记着这份恩情的。
待这位嬷嬷知道,那个新抱来的男婴竟然是定国公府外嫁女儿生的孩子以后……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她抱着这孩子跑了。听说皇上要清算啊,定国公府也不安全,嬷嬷没什么见识,只能带着孩子往京城外面逃了。真爱外室原本就不把这个男婴放在眼里,等知道孩子不见了,那嬷嬷早就跑得没影了。
男婴消失不见,这也是昌宁侯不敢轻举妄动的原因之一。在他看来,他爱妻的美名已经人尽皆知了,若是以后真有纪氏生的儿子真的寻上门,也该感动才对。再说,父为子纲,父亲教训儿子是天经地义的。当然,如果能暗中找到那个男孩,控制起来不让人知道,那就更好了。否则,万一有人利用那个孩子来生事,这可不好了。
以上这些,就是贵妃娘娘调查出来的真相。但那个男婴的去向就没有人知道了。
沈旭辰和程以华却知道,这个男婴应该就是何明瞭。如果他们不曾插手,没想到何明竟然会是被自己亲爹弄死的。这样的爹也太自私了。
昌宁侯这个人,其实从很多细节都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个非常自私的人。按说他的真爱就是那个穿越女外室了吧,但这不妨碍他在府中继续睡通房丫头。他眼中只有他自己。为了确保自己害死纪氏的事情不会东窗事发,弄死一个不在自己身边长大的根本没什么感情的儿子又算得了什么!
夫夫俩决定先看看贵妃是如何处置这对奸夫淫妇的。
贵妃当真是气得火冒三丈,恨不得立刻弄死这些人。但是她却没有轻易出手,只是暗中开始寻找起当初那个男婴来了。贵妃善忍,对她而言,仇恨什么的都可以暂时放一边,最重要的就是先找到她妹妹生的孩子。
一直关注事情发展的夫夫俩其实能够理解贵妃为什么没有直接弄死那对奸夫淫妇。首先,这事儿不能摆在台面上,否则定国公府真的是颜面无存了,对于这个年代的人而言,那还真是颜面大于天的。其次,贵妃怜惜自己的妹妹,不希望在妹妹死了多年以后,还因为这种事情被人拿出来嚼舌头。第三,有些人,直接弄死他们,简直是便宜他们了!不如留着用钝刀子一点点磨他们的血肉!
于是,几天以后,皇上忽然下了一道圣旨,将明珠郡主赐给了太子做侧妃。
大家都知道贵妃娘娘对这位郡主万分看重,恨不得是放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位郡主常年住在宫里,因为贵妃娘娘这根大腿太粗了,她过得比某几位不得宠的公主还要张扬。在这样的情况下,贵妃却同意让郡主嫁给太子做侧妃。一时之间,再没有人怀疑贵妃娘娘的真心了,娘娘果然是看重太子的啊!
就连太子都这么认为的。他是储君。贵妃娘娘地位再高,也不过是庶妃。在这样的情况下,贵妃和太子在路上碰着了,贵妃是要向太子行礼的。太子一直受之无愧。但这些日子,许是觉得贵妃已经彻底站在了自己这边,太子对着贵妃娘娘忽然亲热起来了,时不时就会上敬一些新奇玩意儿,对母妃尽一尽孝心。
皇帝也对贵妃更为满意,觉得这女人果然是一心一意爱着自己的,没有别的心思。
既然已经赐婚了,哪怕因为明珠郡主年纪还小,婚期被安排在几年后,她也不能继续住在宫里了。贵妃娘娘就让人把她送回了昌宁侯府,省的这个冒牌货天天出现自己眼前,让自己膈应不已。
知道真相的沈旭辰和程以华都觉得贵妃这一手“废物利用”使得不错。
趁着贵妃娘娘慢慢布置着虐渣,夫夫俩终于把自己的事情搞定了,他们终于有了自己的房产。京城是天下脚下,房价自然很贵,这不管搁在哪个年代都是一样的,而且房产紧俏。于是,夫夫俩买到的房子并不大,只是胜在独门独户,布置雅致,院子里的花草又长得繁茂,看着颇为生意盎然。
有了自己的房子,夫夫俩做很多事情时都觉得方便了很多。比如说,他们可以兑换一些高科技太阳能的东西,拿出来用了。还有,就算不是高科技,只是普通的生活物品,他们也想用系统中兑换出来的。就拿洗漱来说吧,一直用牙膏牙刷的他们也不习惯用这个年代的牙盐啊。
对了,他们并没有雇佣仆人。哪怕这年代烧火用的是土灶,没有天然气,程以华依然决定自己撸起袖子亲自上阵。
安顿下来以后,他们就把贵妃虐渣的过程当成电视剧来看,也算给自己找点乐子。
因为纪氏的死亡,昌宁侯对着贵妃娘娘是有心结的,哪怕这些年,贵妃娘娘一直算得上是他的靠山。现在,女儿被赐婚给太子了,昌宁侯顿时觉得腰杆更直了,他可以正大光明站到太子那边去了。不管怎么说,太子牢牢占据嫡长大义,只怕贵妃都是不敢和他作对的,否则贵妃的养子怎么会为了避嫌远走西北?这么一想,昌宁侯甚至觉得,过几年以后,女儿嫁给太子受了宠,说不定连贵妃都要看自己脸色了。
昌宁侯心中得意了,行事也就没有以往那么谨慎了。
沈旭辰和程以华冷眼看着他最后的自我膨胀。
“我有个想法,不如我们把前世那些有名的诗词全部写出来,做旧了,弄成古籍的样子,再散出去……”沈旭辰灵机一动,对程以华说。
程以华眼睛一亮:“弄成古董的样子?这主意不错,刚刚试试我的手艺!”他是个好奇心非常旺盛的人,所以一直主动地学习新知识,当然,他学的很多知识其实是没什么用的,比如说伪造古董。程以华要是敢在现代伪造古董,程文化非拿皮带抽他不可。不过,现在倒是有个机会让程以华尽情展露一下另类的才华。
沈旭辰点点头:“那我们开始吧……楚辞唐诗宋词元曲汉赋,华国文化源远流长,我们只要挑一些经典地写出来,注上原作者的名字,还要加上原作者的简介,只不过要模糊一下人生经历。哪怕这个时空的人永远没法认识原作者了,也要让他们知道这些文人是真实存在过的。然后,我们把整本书弄成古籍的样子……哪怕有些文体在这个时空中完全不流行,但我相信,既然大家说的是一样的语言,那么具有感染力的文字一定还会让人产生共鸣的……说不定能引起轰动呢。”
有了想做的事情,日子过起来就变得很快了。
等夫夫俩终于把凝结了前世多少文人心血的书做出来,时间已经入冬了。如果他们不曾出现,在这个时间点,何明就要被人弄死了。不过,有了夫夫俩的参与,好人总不会无缘无故就死了。
这一日,京城的老百姓忽然听到一声巨响。那响声自京郊的一处山上发出。这声音实在是太大了,太让人觉得震撼了,以至于宫里的贵人都被惊动了。响声过后,有些人大著胆子,想去山里看个究竟。待他们上了山,却发现半山腰上忽然多了一个石碑。这石碑一半露在外面,一半藏在土里。这是上天预警?还是天降祥瑞?
很快,官府的人就来了。
众人小心翼翼地把石碑挖出来。这石碑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非常沉重。等到石碑彻底被挖了出来,它忽然就碎成了粉末。一阵风吹过,石碑就消失地无影无踪了。然后在原本放着石碑的地方,出现了一本旧书。这本书的封皮上没有写任何字。各位官差面面相觑,最后不知是谁灵机一动,说:“这是天书啊!”
天子脚下出现了稀奇事儿,这本书第一时间出现在了龙案上。
大太监小心翼翼地把天书翻开了一页,第一页就写着一篇骈文,大概意思是:皇帝啊,你有福了,天上的星君文曲星下凡,为要辅佐你们这个国家呢。为了迎接文曲星,就送你们一本书吧。这本书中的不少内容是上古文人写的,你们把这本书推广出去,用于教化文人百姓,这就是功德了啊!皇帝啊,加油干吧,众位星君看好你哦!
皇帝带着自家的心腹开了会。
心腹嘛,不说别的本事如何,给皇帝顺毛的本事一定是棒棒哒。这个说,皇帝啊,这可是功德啊!那个说,皇帝啊,这本书不愧是天书啊,啊呀啊呀,写得真是太好了!这个说,皇帝啊,你就是千古第一君啊,之前那么多皇帝,怎么就没有遇到这样的祥瑞呢。那个说,皇帝啊,你真是圣明啊,正因为你这么圣明,才能引来文曲星啊。然后一群人跪着喊了“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通体舒爽,一挥手,印书!
不过,不能直接把天书拿去印,天书可是要放在皇帝面前,随时供皇帝感悟仙气的。于是,皇帝特意招了翰林院那帮饱学之士过来,让他们抄书。抄着抄着,有几个人傻了眼。他们互相看了几眼。
这首《江城子》看着真眼熟啊!

第144章  番外一
昌宁侯为什么要抄那首《江城子》?因为,他对纪氏没有感情。其实不光是没有感情,更因为亲手害死了纪氏,昌宁侯每每梦到纪氏,都是纪氏披头散发来索命的样子。在这样的情况下,昌宁侯恨不得纪氏永不超生,一直在地狱里受苦受难,千万别来祸害人间了,他哪里还会去思念纪氏呢?所以,他写不出来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悼亡诗。
靠着华丽词藻的堆砌,昌宁侯倒是能写出几篇来。但如果不能打动人心,这岂不是和他一贯表现的爱妻形象不符合?又想到宫中的贵妃娘娘,昌宁侯已经畏惧了三分,更不敢在悼亡诗上敷衍了事了。所以,当外室真爱拿出这首《江城子》时,昌宁侯顿时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得救了。在昌宁侯看来,外室真爱整个人都依附着他。外室真爱写的东西,他拿来用一下,没有人会发现端倪——说是真爱,其实昌宁侯潜意识里还是看轻了外室的身份。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沈旭辰和程以华的到来让他的算计落空了。天书上就有这首《江城子》哦!作者是苏轼哦!虽然这个时空中的人不知道苏轼是谁,但天书说这是苏轼写的,那就一定是苏轼写的!
文人看重的是风骨,看重的是名声。
有些御史们动不动就死谏,有时候能把皇帝逼疯了,图什么?还不是图那点名声么?只要能历史留名,死有何惧?在这个年代,名声大过天,大过生命,大过一切!在这样的情况下,昌宁侯诗集中出现的那首《江城子》和天书中的《江城子》撞上了,这……这……翰林们互相一对视,都觉得昌宁侯摊上大事了。
大家都知道,天书肯定是不会出错的了。这书是从天而降的,是仙君们为了给转世的文曲星造势才特意把那些已经失传了的诗词集结成册的。是因为皇帝圣明,这些失传已久的文章诗词才能再一次重见天日。
那么,昌宁侯那首《江城子》是哪里来的?许是因为昌宁侯府中也藏着一些上古残章吧?好啊,有好东西不拿出来分享也就算了,竟然还把古人写的东西充作是自己写的,这、这简直是有辱斯文、品德败坏、不能原谅!
立刻有人把这件事情捅到了皇帝面前。觉得自己被仙君看重的正自我膨胀的皇帝表示非常不高兴。
不多时,消息也传到贵妃娘娘那里去了。想着那日晚上,仙君好意提醒才让自己发现昌宁侯是个恶心的伪君子……又想到这次的事情,贵妃娘娘心里实在感激仙君们。奈何她却不知道仙君的名号,否则她还打算给仙君们建个庙宇。
善解人意大方晓礼的贵妃娘娘又哭哭啼啼地去皇帝面前陈情了。大概意思就是:皇上啊,这些年,看在我逝去的妹妹的面上,我一直对昌宁侯府很好,毕竟我就这么几个亲人了啊。可是,你看看昌宁侯做的是什么狗屁事儿啊,他给我妹妹写的悼亡诗,竟然是抄的啊!这种事情,我没法忍啊,不光毁了文人形象,还说明他对我妹妹不是真心的啊!我心里苦啊,一想到我妹妹年纪轻轻就那么去了……哎呦,皇上,你可得给我做主啊!
皇上本来就是个非常任性的人,做了很多任性的事情。这一次,皇上卯足了心思要在仙君们面前好好表现呢,就出了昌宁侯这个抄袭的事情,能忍?任性的皇帝一道圣旨下去,昌宁侯就被撸了爵位闭门思过了。
昌宁侯都懵了。这是怎么了,这祖传的爵位,说没就没了?他还不知道天书的事情——天书中的内容现在还算是秘密呢,只有皇帝的心腹和那帮抄书的翰林们知道——想了半天,总觉得是自己弄死纪氏那件事情被贵妃知道了。碍于圣命,他又不能出府,只好托人给太子送信,希望这个准女婿能帮自己活动活动。
太子消息还算灵通。这种时候,他恨不得能离昌宁侯越远越好,别连累得自己一起被仙君们怪罪,自然不会理会昌宁侯的求救。
昌宁侯在家里等了好几天,都不见爵位复起,心就凉了。自私的人往往是不会反省的。昌宁侯就是这样。他一下子从高处跌落凡尘,第一反应不是寻思自己做错了什么,而是寻思到底是谁把他害成了这样?为此,他在心中大骂已经死去多年的纪氏和高高在上的贵妃娘娘,但他没法把死人或贵妃怎么样,慢慢的,他就开始怨恨那个真爱外室了。
是啊,要不是那个女人勾引自己,自己怎么会把她收为外室。
对啊,要不是那个女人一直挑唆自己,自己怎么会把纪氏弄死。
总而言之,要是没有那个女人,他现在的爵位怎么会被撸了?!
在自身危机面前,什么真爱都是假的空的虚的!要不是皇上点名让他闭门思过,他恨不得现在就冲到真爱面前,狠狠给真爱两巴掌了。不,两巴掌哪里够,他恨不得都直接弄死那贱人算了!老天啊,祖宗啊,都是贱人误我啊!
没过几天,昌宁侯,不,应该说是昔日的昌宁侯,如今的庶人,他当初抄袭古书上的诗词用来充作自己的事情,就彻底传开了。这是偷窃啊!这是冒犯仙君啊!一时之间,以往前昌宁侯的名声有多好,现在就有多差。
说真的,名声这种东西毁起来太容易了,明明前昌宁侯只抄了这么一首《江城子》,明明他自己其实还是有些才气的,在人们的口口相传间,他却很快变成了一个一无是处只知道抄袭的蠢货了。甚至有人气急了,还往昌宁侯府的大门上丢烂菜叶。等第二天,府里有人出来采买时,才发现大门口已经一片狼藉,没法看了。
但这还是不够的。
一个抄袭的人,败坏了文人的名声,这样的人怎么可以是当朝探花呢?打算走向科举之路的书生们都觉得这人身上有功名,简直是对大家的侮辱。于是,在有心人的推动下,一群书生选择在皇宫外面静坐,要求撤销前昌宁侯身上的功名。
反正已经对前昌宁侯不喜了,皇上觉得无所谓,大笔一挥,第二道圣旨到了昌宁侯府上。宣旨的太监笑眯眯的贱兮兮的,一脸同情地说,前侯爷啊,抱歉,现在你的功名也没了。
送走了太监,前昌宁侯整个人阴森森的。因为皇上的禁令,他这些天一直没出门,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声已经被糟蹋完了。他招了个下人去外面打探消息。很快,那个人回来了,战战兢兢一五一十地把话学了。
天书上的,外室真爱口口声声说她自己写的《江城子》结果竟然是天书上的!
贱人误我!
贱人误我!
一想到自己现在已是声名狼藉……非常注重名声的前昌宁侯,大怒大悲,一口血就喷了出来。他觉得自己胸口直疼。等他舒服一点了,他用力吸了两口气,说:“去、去叫阿砚来,让他去那个地方,把、把那个女人给我带过来。”阿砚是前昌宁侯身边最得力的小厮。前昌宁侯一直怕贵妃娘娘发现端倪,因此办事小心。于是,他身边跟着的这些人,只有最得他信任的阿砚才知道他的真爱外室住在哪里。
阿砚立刻就去了。过了好半天,他才一脸慌张地回来:“侯、侯……主、主子,夫人、哦不,是那个女人,她胆大包天和一个和尚私奔了!我把外宅中的人都困了来,据夫、夫、那个女人的贴身侍女说,他们的奸情已经有好些年了!指不定、指不定世、少爷的身份可疑啊!”侯爷、世子等称呼已是不能再用了。
穿越女岂是你们这些土著男能驾驭的?那女人看中了昌宁侯,费尽心机勾引了昌宁侯,结果碍于身份只做了外室,她已经够委屈了。好不容易终于弄死了原配以后,本以为苦尽甘来了,没想到昌宁侯还做不到一生一世一双人,竟然还在府里养通房丫头!哈,一生一世一双人难道很难吗?小说中的男主角不都是这样的吗?!哼,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是可忍孰不可忍,你既然做了初一,就别怪我做了十五,于是这个外室真爱也很愉快地出轨了。
也就是说,这些年,其实昌宁侯头上的帽子一直都是绿的。
刚刚吐过血的前昌宁侯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又喷了一口血。真是贱人啊!贱人误我!若是这真爱现在能出现在前昌宁侯面前,前昌宁侯简直要吃了她的肉骨喝了她的血!他的身体在急怒之下,差点就倒了,但他已经没有功夫卧床休息了,因为他现在不是侯爷也不是进士了,这么大的府邸总不会让一个庶人住着吧?
等等,还有明珠郡主啊!昌宁侯终于想起自己的女儿了。虽然,他现在恨死这个女儿的亲生母亲了,但一想到女儿身上还有封号,还和太子有了婚约,这可是唯一的一个机会了,因此前昌宁侯对这个女儿还算和颜悦色。前昌宁侯让女儿去找太子,完全没有顾忌自己女儿的名声——正经人家的小姐谁会成亲前往男方家里跑?
两个自私的人会生出一个怎么样的女儿呢?明珠郡主去了太子府邸。太子对前昌宁侯其实挺腻烦的。在太子看来,这人已经得罪了贵妃,得罪了皇上,还得罪了仙君,赶紧哪里来就滚哪里去,别把孤的运道给带坏了。这么一来,其实太子对明珠郡主也挺有意见的。但转念一想,贵妃虽怨恨前昌宁侯对自己妹妹不真心,但对明珠郡主还是格外看重的(外室的事情还没有闹到明面上来),太子不愿意得罪贵妃,就好言好语地哄著明珠郡主。
明珠郡主眼珠子一转,她现在可不能被亲爹连累了,于是一脸娇羞地表示:“一切都随太子安排。”
过了几天,贵妃娘娘果然有了动作。她表示,看在明珠郡主的份上,还是要给前昌宁侯留一条生路的,于是她非常大方地让前昌宁侯住到了自己在郊外的庄子上去。大家看贵妃娘娘这么做,都觉得贵妃娘娘实在高义。毕竟,在外人看来,前昌宁侯给妻子写悼亡诗都这么不诚心,实在是伪君子啊,再加上他沽名钓誉,如今有何下场都是他自作自受,但贵妃娘娘还是给了他一条生路,还用自己的庄子收留他,这不是大度,又是什么?
那个真爱外室其实也没逃出去,贵妃动动手指,就把她抓住了,在哪个暗房中关了好几天。一想到这个女人害死了自己的妹妹,贵妃哪里会放过她?渣男贱女在庄子里齐聚,看守他们的人说:“你们逃不出去的。贵妃娘娘说了,你们每天只能获得一份食物。谁厉害,谁把对方打倒了,让对方爬不起来了,谁就能吃到食物。”
不是真爱么?现在考验你们爱情的时候到来了。
看守他们的人表示,你们可千万命硬一点,爷还有很多折磨人的手段没使出来呢。钝刀子割肉,保管你们爽了!
这些渣男贱女的事儿暂时放在一边,沈旭辰和程以华现在要商量的是何明的事情。目前基本上可以确定,何明就是纪氏的儿子,意味着他身上留了一半定国公府的的血脉。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皇帝依然很忌讳定国公府,那么何明的前途就不好说了。于是,到底要不要让贵妃知道何明才是她的亲侄子呢?
“贵妃娘娘其实很重情义,她对于养子都能尽心尽力,对于妹妹留下的唯一血脉,自然更会上心。虽说感情都是相处出来的,但是何明这种情况不太一样,定国公府无人为继,贵妃显然更看重血脉,为了血脉……她能容忍很多东西。之前的明珠郡主不就是这样么?”沈旭辰说。
“那就把何明的线索交给贵妃。”程以华说。
“可是,贵妃娘娘想要夺嫡啊。目前,还看不出来她把宝押在哪位皇子身上了,万一她最后失败了呢?何明会不会被她连累了?我们要确保何明安全啊。”沈旭辰又说。
“那就不把何明的线索交给贵妃。”程以华说。
“你就不能给我一点建设性的意见吗?我特别怕做出这种抉择,因为这样的抉择会改变别人的人生。我不想对另一个人的人生负责。”沈旭辰苦恼地说。在自己的事情上,沈旭辰其实是个非常有决断的人。但在别人的事情上,他非常不愿意拿主意。他承认自己有点自私。这也是沈旭辰不想要孩子的原因,因为有了孩子,不是给他吃穿就够的,你还得对这个生命负责。
沈旭辰是因为想得太多了。与此相反,程以华是那种完全不会为别人多费心思的人。沈旭辰盯着程以华,程以华非常无辜地耸了耸肩。
沈旭辰只好自己继续犹豫着,最后,他说:“反正何明现在才十二岁,我们还有时间……再观察一下贵妃的为人吧。说真的,我现在完全不知道哪种状况对何明本人而言会更幸福,是生活在安源县,家境贫寒但父母慈爱更幸福,还是生活在京城,家世显贵却父渣母早逝更幸福。”
“要是我,一定是和你在一起更幸福。”程以华忽然说,“我完全不能想像,在你的第一世,我竟然和你不熟!那我的生活该多无趣啊!”
沈旭辰看了程以华一眼:“对,我们没法替何明做决定,所以,还是先回趟安源县,把真相告诉他,让他自己决定吧。”
在京城刚刚安定下来又要离开,虽然觉得麻烦,但想到这是系统给他们的任务——而且也许在某个时空里沈旭辰就是被人这么拯救的呢——夫夫俩还是决定要回去一趟。离开京城前,沈旭辰再次查看了一下贵妃宫中的微型机器人,打算把机器人回收回来。这种机器人的声音场景传输功能是有距离限制的,等他们离开京城,这机器人其实也没什么用了,还不如回收了放在系统空间中,这样以后还能回圈使用。
等沈旭辰查看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关于贵妃的秘密。知道偷窥不是什么好习惯,沈旭辰没有继续看下去,立刻就操纵昆虫机器人飞回来了。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对程以华说:“我……我刚刚看到了一个场景,刚刚回收机器人时,德妃娘娘正在贵妃娘娘的宫里。”
“德妃?生了六皇子的那个?礼部尚书的女儿?她怎么了?我记得大家对德妃娘家评价挺高的,德妃总不会是去贵妃那里找麻烦的吧?”程以华说。
沈旭辰摇摇头,有一点点兴奋地说:“不是啊……德妃也挺好看的,很温柔的一个人,和贵妃站在一起,就有点小家碧玉的感觉了。怪不得当贵妃还不知道明珠郡主是假冒的时,她还想过要把明珠郡主嫁给六皇子呢……原来贵妃和德妃的关系是真好!”
“咦……”
沈旭辰用力地点点头:“她们是一对啊!一对啊!我刚刚看到贵妃亲吻德妃了!”
程以华恍然大悟:“面对同一根公用的黄瓜,她们还相亲相爱着,要么就是她们真的不爱皇上,要么就是她们彼此相爱。结果贵妃和德妃两项占全了!所以,贵妃从一开始就打算捧六皇子上位吧?这个传闻中胖乎乎傻呵呵的小皇子,说不定一直在扮猪吃老虎啊!”这真是……喜闻乐见的剧情啊,毕竟皇帝也是大渣男。
“贵妃一开始就是不得不入宫的……结果,她依然没能拯救自己的家族。然后,她就进化了……可惜现在六皇子还是太小了,还得等几年,才能看得到贵妃干掉皇帝扶持六皇子上位的好戏。”沈旭辰说。
看来,贵妃娘娘虽然用心培养了二皇子,但她从一开始就拿着二皇子当了幌子。她对二皇子的定位是纪家的接班人,是干将,是忠臣。虽然和二皇子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她依然把纪家传承中的忠诚、守护、家国大义教给了他。而且,她信任自己教出来的孩子。她让他远走西北获得兵权,何尝不是一种冒险呢?
从这一点来说,贵妃真的很有魄力。
回到安源县,沈旭辰再一次给这年代的交通跪了。他们到达私塾时,私塾正在上课。夫夫俩站在教室外面,透过窗子,看着私塾中的学生。他们眼力好,因为已经在系统中见到何明的画像了,因此只扫了几眼,立刻就看到了何明。这是一个目光澄明的少年,他长得不太像前昌宁侯,不知道是不是更多地随了纪氏。
时间已经入冬了。好在上次沈旭辰特意留下了一些钱,所以何明身上穿上了新棉袄。说是新棉袄,其实那布也寻常。这个孩子,他原该生于富贵,长于富贵,但现在,为了节省购买笔墨纸砚的钱,他和很多孩子一样,用木棍在沙盘上写字。私塾中的条件算不上好,也没烧上炭火,何明露在外面的手冻得通红。
夫夫俩并没有打扰何明。他们很快就离开了。等到了何明私塾放假的日子,他们才去了何家。
何田见到两位仙君再一次上门,他非常激动。但一想到,仙君上次特意嘱咐过了,文曲星下凡是历练来的,别人不可以当着他的面说穿他的身份,何田其实连自己妻子都瞒着呢,只说这两位是大善人……想着儿子今天在家呢,何田又抑制了内心的激动,只把两位仙君当做恩人,说:“明仔,爹上次和你说过的那两位恩人来了!”
何明从屋子里钻了出来,看到沈旭辰和程以华,没看清样子,就先行了一个大礼。虽然这两人身份可疑,但他们留下的药的确管用,母亲的身体已经好多了。所以,何明对这两个人是心怀感激的。等行完了礼,何明才抬起头,这一看,他心中也觉得吃惊。没想到恩人会是如此风度翩翩的两个人,这、这不是简单人物吧?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他们决定先和何田说说话。说真的,何明的身世问题,不仅仅是何明一个人的事情,也是何田、张哑娘夫妇的事情。他们毕竟尽心尽力地抚养了何田这么久。哪怕他们没有本事让何明过上富足的生活,但他们已经把自己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给了何明。而“爱”这种东西原本就是最可贵也最伟大的!
何家不大,夫夫俩也不嫌脏,就和何田一起坐在了厨房灶火旁。听完夫夫俩的话,何田沉默了一下。他只是乡间一个普通的猎户,什么公府侯府,什么贵妃皇上,这些离他的生活太远太远了。何田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对于这些权贵有种来自骨子里的敬畏。哪怕何田曾经想过,等何明有出息了,就让他去找一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他却没想到,何明的亲生父母是这样的,一个已经死了,一个……还不如没有呢。
就算自家儿子是天上的文曲星转世,那又如何?仙君们都说了,转世以后的文曲星并没有法力,也无记忆,只能像一个普通人那样长大……何田犹豫了半天,终于忍不住问:“二位仙君,明仔……他们会对明仔好吗?”
“这不敢保证……不过,我们二人还会在此界停留数年,少不得会在暗中多加看顾,伯父只管放心。”沈旭辰温和地说。
听到仙君这么说,何田放心了,他虽然对权贵心怀敬畏,但对神仙当然更敬畏了。因此,何田说:“就把真相告诉孩子吧,我盼着他有出息呢,不能在这小地方耽误一辈子!再说,他母亲那里……我是指他亲生母亲,逢年过节,总要让她享了祭祀。”古人是非常看重祭祀的。
沈旭辰拿出了那枚湘妃玉,说:“这玉上的恶咒已经解开了,如今已然无害,你且拿去。若是何明想要寻亲,只要把这玉佩露出来叫人知道,自然会有人来寻他。若是何明不想,便把这玉佩好生藏好。”
何田接过玉佩,郑重地收了起来。
沈旭辰和程以华在这山清水秀的小山村里住了几天。山野百姓,说胆子小,的确胆子小,这年代的人很少敢和官府对着干。说胆子大,的确胆子大,竟然有人远远看了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人,然后惊为天人,凑上来想给两位“嫡仙”一般的人物做媒呢!
沈旭辰哭笑不得,只道:“家中已有爱妻。”
那人说:“不妨事不妨事,这位公子如此不凡,我那侄女予你们做个妾侍也是好的。”
沈旭辰又笑着说:“这也不行,我家那位可是鼎鼎有名的胭脂虎。我……实不相瞒,我一直都夫纲不正啊。”
那人吃了一惊,又看向程以华。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我家那位更凶,他让我往东,我不敢往西,他让我打鱼,我不敢撵鸡。”
那人目瞪口呆。他看看这位公子,又看看那位公子,两个人都顶着一张正经脸,不像是开玩笑的啊。最后,做媒的人摇头叹气地走了。唉,这世间怎么会有如此不贤慧的女子!偏偏两位公子都不敢反抗,这也是叫人无奈啊!
何田、张哑娘夫妇估计把事情的经过都说给何明听了。何明也有了决断。他依然要走科举之路,总有一天会去京城。他虽心疼自己的亲娘(何田在叙述事情时自然是带着主观意愿站在纪氏这一边的),却更不耻自己的亲爹(但这年代父为子纲也是没救了),所以不会这么轻易地去认亲。再说,他也的确舍不得何田和张哑娘。
知道何明做好了决定,沈旭辰和程以华都觉得不用再操心了。但想到何家生计艰难,夫夫俩决定还是要做点什么。都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沈旭辰倒腾了一些“种田文中的主角常用的小方子”留给了何家人,再加上沈旭辰上次留下的那一些银钱,只要他们细细经营,足够他们慢慢过上好日子了。再过几年,何明要是真考上了秀才,他们的日子自然就更好了。
接下来,夫夫俩决定去游山玩水。虽然说交通真的不方便,水路还好,陆路那颠簸的马车真的不是人坐的……但古代的自然景观的确更好看,空气又很好,夫夫俩便一路走着,一路欣赏着。
几年后,夫夫俩才再一次回到京城。
他们上一次到京城时,正赶上二皇子出征去西北。他们这一次到京城时,正赶上六皇子娶妻。六皇子还住在宫里,又是皇家人,所以不用出来迎亲,新娘子的轿子是被礼部的官员迎进皇宫去的。老百姓们对着新娘子连绵不断送嫁妆的队伍羡慕不已。听说新娘子是个大美人啊,听说新娘子的娘家都很给力啊,听说六皇子胖得和猪一样……啊呸,我刚刚什么都没说。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
几年前,就有传言说六皇子挺胖的了,但夫夫俩都不以为意。小孩子胖乎乎的才可爱的。但现在,过了这些年,按理说六皇子已经正在经历青春期抽条的时候了,怎么他还这么胖?这个朝代以白面书生样儿为美,要是贵妃娘娘真看好六皇子,总不会让六皇子越长越胖吧?皇帝貌似是个颜控,他儿子那么多,胖儿子刷不了好感度啊!而且,皇子的课业那么紧(每天都有骑射课),吃食上又有诸多限制,不应该会无限制地胖下去啊!
“要么是喝水都胖的体质,要么这位六皇子身体不是很好……”沈旭辰小声地说。
“先回家,然后放个昆虫机器人出来,我们去围观一下六皇子究竟有多胖!”程以华说。
一个小时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面面相觑。这六皇子的确是够胖的啊!穿着喜服的他看上去就是一颗球啊!他的脸也很胖,五官都胖得有些变形了。不过,六皇子应该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所以他看上去有点……萌。
沈旭辰忍不住感慨说:“如果这是一种韬光养晦的方式……我想说,贵妃、德妃和六皇子真的太拼了!”
“等等!把这个画面截图!”程以华注意到了什么。他截了一张六皇子皱眉的照片,照片上的六皇子因为一直被太子灌酒,稍微有那么一点点不高兴。
沈旭辰盯着这张照片看了一会儿,说:“德妃和贵妃是真爱啊……皇上这个小三被骗到这份上,忽然有些同情他。”
胖子的忧伤,你们谁能懂?六皇子不是自己乐意胖的,他是不得不胖啊,因为六皇子和何明长得有一点点像!如果六皇子瘦下来,他们说不定会更像!
虽然沈旭辰和程以华没有见过纪氏长什么样,但何明既然不像前昌宁侯,那就应该长得更像母系这边的人。不是说何明长得非和纪氏一样,但说不定他像舅舅呢。六皇子也是这样,也许是因为胖的缘故,反正他看上去和贵妃并没什么相似的,但就算他胖了,他还是有一点点像何明……说不定六皇子和何明长得都有点像故去的定国公啊!
所以,结论显而易见了,六皇子是贵妃的亲儿子!那八公主说不定才是德妃生的。
在这勾心斗角的后宫之中,贵妃和德妃还能换着自己的亲孩子养,这绝对是真爱没跑了!
沈旭辰又想起自己很早以前听过的一个传闻了,便说:“你还记得吗?贵妃在生八公主以前,怀过一次孕,但据说是为了救驾,硬生生把一个孩子给流了,所以皇帝格外怜惜她,还把宫人所生的二皇子抱养到贵妃面前。有没有这种可能,因为忌惮定国公府,也忌惮西北的纪家军,所以皇帝压根就不打算让贵妃生孩子……贵妃也敏锐地发现这一点了。但她不甘心。娘家的兄弟都死完了,要是她生的儿子保不住,那可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她和德妃差不多时间怀孕,努力给自己的孩子创造更大的存活几率。也是这么巧,贵妃生了儿子,而德妃生了女儿……”
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除了当事人知道得一清二楚,众人已经无法探究了。也许,当初贵妃也曾心如死灰过吧……再后来,她进化了,成功在皇帝眼皮子底下玩了一手偷龙转凤。事实证明,她的确成功了。坐拥后宫三千的皇帝哪里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一个精子提供者而已呢。他以为对自己爱得死去活来的妃子们,其实都对着他不屑一顾。
在沈旭辰和程以华看来,可能因为父母职业的缘故,他们对于军人有一种天然的好感。所以,听闻了定国公府的事情,他们无论是情感上,还是理智上,都会更偏向定国公府一些。再加上他们对于这个朝代的皇帝原本就没有多少敬畏之心,所以他们一直觉得这个皇帝太过任性了,眼界格局还不大。
“既然这样,贵妃和何明倒是不能在明面上相认了。”程以华说。
“的确如此。”沈旭辰点点头,“一来,是六皇子和何明有几分相似,这里面太容易让人联想了。二来,贵妃已经培养出了二皇子,让二皇子接手了西北的事务,这个时候再冒出何明这半个纪家人出来,反而会乱了贵妃的布置。更何况,何明也不是打仗的材料,他还是老老实实走科举比较好。三来,昔日的明珠郡主现在已经入了太子宫中了,只怕明珠郡主这里,贵妃娘娘还安排了一手好棋。所以,他们只怕没法在明面上相认了,这样也好,否则何明有了那样一个在读书人中声名狼藉的亲爹,对他的发展也不好。”
昔日的明珠郡主入了太子宫中,日子却并不好过。她嫁给太子是做侧室的,太子早已经有了太子妃。贵妃娘娘明面上十分抬举明珠郡主,各种赏赐源源不断,甚至有隐隐踩着太子妃给自己侄女做脸的举动。别家的正室地位稳固,但天家不一样啊,要是太子日后成为了皇帝,谁生的孩子当太子还不一定呢!所以,太子妃自然就把明珠郡主这个侧室视为了自己的心腹大患。于是,今天太子的嫡子病死了,明天太子的爱妾上吊死了,总之后院是一团乱麻。贵妃娘娘笑眯眯地隔岸观火,时不时把火挑得更旺一些。
贵妃娘娘还从西域弄了一些秘药回来,透过明珠郡主下到了太子身上。说实话,除了那些已经知道真相的,没有一个人会怀疑贵妃娘娘对明珠郡主的真心,没有人会觉得贵妃娘娘竟然对明珠郡主下手。贵妃娘娘就正大光明地利用了这个盲区,也不枉费她前十二年把这贱人生的孩子当成长自己的亲人,无微不至地宠了那么久。
其实,明珠郡主要是真孝顺,咬死了一定要见自己的亲爹一回,说不定她还能发现如今的贵妃娘娘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贵妃娘娘了。但明珠郡主自私啊。她晓得亲爹被关在了庄子里,亲娘约莫是和人私奔逃走了,她避开他们还来不及呢。贵妃让她不会理会亲爹的事,太子也让她离着前昌宁侯那个不祥的人远一点,明珠郡主自然从未去过庄子,安安心心地在贵妃面前扮演听话乖巧的小棉袄呢。
哦,还有当初那个据说是从旁系过继来是其实身份可疑的小世子……别说什么小孩子是无辜的,有些孩子从出生开始就带着原罪呢。“孩子是无辜的”,这种话,小三或者外室是没脸说的,若是正室大度,正室倒可以悲天悯人地说一句“孩子是无辜的,我会放过孩子”。但纪氏已经死了,活着的贵妃是要给纪氏报仇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既然你那下贱的娘一定要把你生下来,这也怪不得别人心狠手辣了。贵妃在宫里待了这么多年,来来去去,手里的人命不少。她的心已经坚硬如铁。偶尔,她会柔软一些,而她的柔软也不会是放你一条生路,最多是给你一个痛快罢了。
贵妃不是一个好人。她也不屑做一个好人。哪怕死后会被冤魂索命,她也认了,她偏偏要在活着的时候,让自己痛痛快快!
没过多久,大家就听说原本还算中庸的太子行事越来越放肆了。他在皇帝面前还勉强能忍,在下属官员面前就开始放肆了,在内院中更是横行无忌,听说短短一个月,就打死了好几个宫女太监。再后来……明珠郡主在床上被太子活活打死了!太子彻底疯了啊!
疯了的人当然不能做太子了。一个太子倒下去,剩下的皇子们开始了你争我夺,除了远走西北的二皇子和傻呵呵的六皇子,剩下的几位中,一个被曝给太子下咒圈了,一个被曝因为妻妾相斗给他下药让他失去了生育能力成了笑话,还有一个铤而走险给皇上下毒被拖下去了……皇帝也的确中毒了,撑不了多久。
于是,才大婚没两年的胖乎乎傻呵呵的六皇子成了最后的大赢家。一朝天子一朝臣,老臣们觉得这个年轻的傻乎乎的皇子上位也很好。毕竟主弱臣强,有这么一个傻乎乎的皇子,他们就大有可为了啊!结果,他们很快就发现自己一直看走眼了。谁敢糊弄皇上?傻乎乎的胖子立刻喷你们一脸!
新皇登基,大开恩科。何明进京赶考。
沈旭辰和程以华围观了一场激烈的榜下捉婿。一位年轻进士因为年纪轻样貌好,被好几家的管家下人们围了起来,个个都想把自己手里的大红花往那位进士的脖子里套。那位进士吓得脸都白了,捂着自己的胸口,大喊着:“学、学生已有婚约在身,你们不要逼、逼迫学生!再、再过来,学生就要跳河以表清白了!”
沈旭辰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完以后,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再一次大笑起来。程以华面无表情地问:“你笑什么?”
“哈哈哈哈哈……”沈旭辰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毫无形象地扶着自己的腰,“看到这倒楣进士被人榜下捉婿,我刚刚就忍不住想到了一个场景……说出来,你该笑我自恋了……但是真的很有趣……哈哈哈哈哈哈……”
“说说看,说不定我也能跟着乐一乐。”程•笑点和智商一样高•以华面无表情地说。
沈旭辰摆摆手:“哈哈哈……你让我先乐一会儿……笑完了和你说。”
程以华继续面无表情地盯着笑得像个神经病一样的沈旭辰。
过了好一会儿,沈旭辰终于止住笑了,说:“我、我刚刚啊,就想着……我们当初高考的时候,要是也流行榜下捉婿……我样貌不差吧……我说的是实话,你不许说我自恋!不许笑我自恋!我样貌的确符大众审美!继续说,我考了状元,然后说不定也会有一群人围着我,想要把我捆回去,和他们家的小姐拜堂成亲什么的……我就大声喊着说,你们都不许过来啊,我、我已经有婚约在身了,你们不要逼迫我啊,我、我已经被去年的状元郎给叼走了……哈哈哈哈……”
程以华面无表情:“你说得本来就是事实啊。”
然后就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夫夫俩在床上翻滚时,程以华从背后抱着沈旭辰,低下头,咬了咬沈旭辰的后颈肉。沈旭辰觉得有些痒,缩了一下,说:“你干嘛,怎么咬这里。”
黑暗中,程以华的嘴角微微往上提了一下,用一种心满意足的语气说:“想试试看能不能把你叼起来……母猫叼小猫,不就是咬着后颈肉的么……把你叼走了,好像很有趣呢。”
何明是状元郎啊,新皇当堂就给他赐了婚,赐婚的对象正是被先皇无比宠爱然后继续又被新皇无比看重的八公主。皇家的皇子娶妻早,但皇家的公主却嫁得晚。八公主和六皇子同龄,但六皇子早就娶妻了,八公主却一直没有嫁。如今,正是被何明赶上了。
本朝的驸马还是很风光的,娶了公主以后,可以继续参政。要是公主本身受宠,那么连带着驸马自然也有诸多好处。因此,榜眼和探花对着何明都有些羡慕嫉妒恨,一个恨不得自己能再年轻二十岁,一个恨不得自己还未娶妻生子。
这些羡慕何明好运气的人不会知道那些已经淹没在时光中的□□。而那些知道□□的人,只会祝福何明这一生能够安安稳稳顺顺利利平平安安,能够为百姓做更多实事,能够成为一代贤臣千古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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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真的,我不该吐槽上个世界在科技方面不够先进的……”沈旭辰看着周围高大的树木,欲哭无泪。这个世界竟然更原始啊!穿兽皮的那种!没有调料品的那种!
等了一会儿不见程以华接话,沈旭辰停下了观察环境的举动,朝程以华看过去。
程以华正盯着沈旭辰身后的尾巴一心一意地发呆呢。
嗷呜呜——
有!尾!巴!哦!

第145章  番外二
这是兽人世界。
兽人,顾名思义就是可以化身为兽的人。他们有人形和兽形两种形态,能自我切换。人形和就沈旭辰、程以华原本所在时空中的人一样,不过据说人形时候的他们都长得很俊俏。兽形则根据种群不同能化成大蛇、老虎、兔子甚至是虫子等等,有些兽人的兽形甚至是夫夫俩原本所在的时空中所没有的,比如说长出了翅膀的狮子等等。
兽人有男兽人,也有女兽人,这一点也和夫夫俩原本所在的时空一样,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生孩子的是女人。大部分兽人都是男女相恋,偶尔可能会出现男男恋或者女女恋的情况。在这个有时候连饭都吃不饱的时空中,大家每天都为着生存问题努力呢,谁吃饱了撑的去批判别人的恋情啊。当然,也有个别极端的种群是拒绝男男恋或者女女恋的,毕竟同性相恋不能生孩子,不利于繁衍,会让部落人口减少啊!但据说,兽人对于自己的爱人都很忠贞。所以,要是某个部落拒绝同性相恋,那么若真出现了同性相恋,那往往就是一场悲剧。
这个时空还处在原始状态,生产力非常不发达,兽人们只学会了使用简单的工具。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增加存活率,兽人们大多是群居的。兽形相同的兽人喜欢住在一起,有些部落小一点,可能只有几十人,有些部落大一点,会有几百人甚至上千人。因为生存压力大,不同部落的人天然敌对,能互相友好合作的非常好。要是发生部落战争的话,那么战败部落的男兽人会全部被处死,只有女人和孩子能够活下来。没有错,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残忍。
除了聚居的兽人们以外,还有单独生活的一直在森林中游荡的兽人,这类的兽人被称之为游兽。游兽们中除了那种特别强大专门出来历练的兽人以外,剩下的大部分都是弃兽。所谓弃兽,就是指被兽神抛弃的兽人,对于这个信仰兽神的时空而言,这类兽人是不被期待的,是不能蒙受祝福的,是一定要被驱逐的。
用沈旭辰和程以华的眼光来看,很多弃兽不过是得了某种基因疾病而已,比如说白化病。这才不是兽神的诅咒呢!但是这个时空中的人不知道啊,他们遇到天灾*时都会先拜一拜神,当然对兽神的旨意非常看重,于是很多生出来以后外观有些不正常的兽人就都被自己的父母和部落抛弃了,他们不得不成为游兽。若不是兽人基因强大,哪怕是刚出生的小兽人,只要不被野兽叼走,他们都能活几天……也许这些小兽人都撑不到被前辈弃兽捡到,然后存活下来。
学过基因学的都知道,基因的变异方向是不确定的,而且大部分是有害的。这类弃兽因为变异,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会比一般的兽人更强大,非常勇猛,非常善于捕猎。更多的弃兽的自身变异方向其实都是往有害的方向变异了,因此体质相对而言柔弱,再加上他们又没有族群,没有固定的栖息地,所以生活非常艰难。
除了上面这种情况,还有一种兽人会被抛弃,那就是化形失败的兽人。兽人刚出生时都是人形的,一两岁以后才会慢慢开始学着转化为兽形。绝大多数的小兽人都能成功转化,但总有千分之一的概率,会有一些小兽人没办法转化,他们在转化过程中长出了耳朵或者尾巴等兽形的一部分,却没办法整个人变成兽形。然后,他们没办法继续变化了,他们没法变成彻底的人形,也没法变成彻底的兽形,就这么永远保持着“人形中带了一点兽形特征”的样子。
其实这样子很萌,但很抱歉,兽人们觉得,这也是不被兽神祝福的人!否则你怎么会不能完全化形呢?!化形难道不是兽人赐给我们的天赋吗?!于是,这一类的兽人也被驱逐了。这类兽人因为身上带了一些兽人特征,他们比一般的兽人人形时要强大一点,却远不如一般的兽人兽形时的状态。而兽人捕猎主要是依靠兽形的,他们是靠着兽形寻找食物的,于是这类兽人的生活也很艰难。
有一些弃兽因为生活艰难,知道自己被抛弃了,心里当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不痛快。再加上,他们偶尔和正常兽人接触时还会受到歧视,会被驱逐,因此他们的性格变得非常偏激,行事极端,甚至会按照去偷袭部落,抢夺幼年的女兽人等等,做一些让正常兽人不能忍受的事情。因为有这类弃兽的存在,可以说,弃兽们的名声变得越来越坏了。
可是,除了这部分弃兽以外,大部分的弃兽都是一群生活在森林中居无定所的……挣扎着活下去的可怜人罢了。
正如穿越到古代时空时,系统会自动把沈旭辰和程以华的头发变长,等夫夫俩穿越到这个时空以后,为了能更容易地融入原住民中,他们的身体也被系统改造了。沈旭辰多了尾巴和耳朵,程以华则多了尾巴和兽纹。他们现在的样子看上去就像是那种化形失败了的永远保持着“人形中带了一点兽形特征”的弃兽。他们还穿着兽皮衣服,看上去带着一种野性的美。
没错,沈旭辰和程以华现在的身份是弃兽。夫夫俩这次要关注的是一个叫阿芙拉的女兽人。
阿芙拉不是这个时空中的人,她是来自于一个类似于西方魔法大陆时空中的人。她是教廷的圣女,因为有光系魔法天赋,自幼就生活在教廷中。阿芙拉领受教义长大,是一个非常单纯的白莲花(完全不带贬义)一样的姑娘,她保持着圣女的高洁,拥有着对生命的尊重,悲天悯人,救死扶伤。她死于一场大型瘟疫。在那场由数十名死灵魔法师制造的瘟疫中,阿芙拉亲上前线拯救平民,终因魔法耗尽不幸被感染了。
也许是因为老天怜爱这个姑娘吧,她在这个时空中重生了,可惜老天怜爱得不够彻底,她重生在了一个被抛弃的弃兽身上。阿芙拉是被老弃兽捡到抚养长大的,她依旧给自己起名叫阿芙拉。在这个时空中生活了短短几年,她前世的生活经历所给她带来的认知就被推翻了很多。直面了生活的艰难,这个宛若活在理想世界中的姑娘终于一步步成长起来了,她变得更加坚毅勇敢,她带领弃兽们团结在一起组建新的家园。
对了,有一点值得庆幸的时,阿芙拉的光系魔法跟随她一起重生了。按理来说,这个兽人时空中是没有魔法这种东西的,但是她却依然可以施展魔法,虽然她的魔法能力比以前减弱了很多。不过,有了阿芙拉的治愈,那些团结在一起的弃兽们,至少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发热就死了。
可惜,这些弃兽的运气并不是特别好。因为,他们遭遇了小冰山时期。再接下去的几十年中,天气会越来越冷,冬天会越来越长。气温的降低不仅仅让冬天变得难熬,让更多的人死于冬天,还影响了植物的生长。植物减少,草食动物就相对而言减少了,于是肉食动物之间的竞争就更大了。弃兽们的食物越来越少,却还要面对一轮轮饥饿的猛兽……他们的处境可想而知。
阿芙拉殚尽竭力为弃兽们谋出路,但弃兽的数量还是越来越少了。他们或死于饥饿,或死于寒冷,或死于猛兽,或死于伤势过重……
沈旭辰和程以华的出现就是为了助阿芙拉一臂之力。
沈旭辰顺着程以华的目光看向了自己的尾巴,咦,好像真的很有趣的样子呢,这尾巴毛茸茸的,也不知道是哪种动物的……他这一思考,头上那一对毛茸茸的耳朵也不由自主地抖了两下。
程以华偷偷咽了下口水,说:“这个时空中有很多动物,是我们那个时空中所没有的,所以我也看不出你这尾巴是哪种动物的……不过……看上去,手感不错啊!”
沈旭辰好奇地问:“那你有尾巴吗?给我看一下!”
程以华下意识地朝自己的身后摸去,摸到了一个圆球球。他整个人都呆住了。剧本不对啊!他作为中二之神,这么强大,这么健壮,这么伟大,这么腹黑,这么无所不能……他怎么似乎好像可能彷佛……有了一截兔子尾巴?!兔子这种东西,不应该是惹人疼惜的吗?!不应该是楚楚可怜的吗?!为什么他是兔子?!
程以华整个人都石化了,彷佛风一吹就可以散做尘埃飞走了。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从食物链来说……看样子,现在的你应该被我吃掉哦!”
“你们是谁!”一个非常冷硬的声音从高处传来。说句题外话,这个时空通用的语言是古英语。
沈旭辰猛然抬头一看,树上离地面三米高(这里的树不管什么种类都长得非常非常高大)的地方出现了一个拿着弓箭的男人。那男人手里的弓箭正瞄准着沈旭辰和程以华。沈旭辰立刻把手举起来,做出一个无害的姿态来,微笑着说:“如你所见,我们是游兽。他是我的真爱。”在兽人世界中,真爱这一词就是指代夫妻的。
弃兽是兽人部落对他们的蔑称。沈旭辰自己才不会承认呢,他只说自己是游兽。夫夫俩到达这个时空的目的就是说明阿芙拉真正带领游兽们过上相对而言安稳平顺的生活。那么,改变就从称呼开始吧,不要用别人的蔑称来禁锢了自己。
服用过光明之泉的沈旭辰的确容易让陌生人产生好感,但那个男人依然非常警惕,他手上的弓箭并没有放下,非常冷硬地说:“这是我们的地盘,这里不欢迎陌生人。你们可以离开了。”
见到弓箭,沈旭辰就知道这个男人应该认识阿芙拉。弓箭这种工具其实是阿芙拉制造出来,然后又教会游兽(就用游兽这个词了,弃兽毕竟是一种蔑称)们使用的。要知道,若非阿芙拉穿越重生,这个时空原本的工具制造还非常落后。
沈旭辰不愿意放弃这个能接触阿芙拉的机会,他动作飞速地从系统中兑换出了一个微型的太阳能手电筒,掩在手里,按下开关,然后他伸手朝树上那个男人挥了挥,说:“你认识阿芙拉吗?我们一直在寻找阿芙拉。”
因为树叶茂密,哪怕现在是正午,林子里依然有些幽暗,沈旭辰发光的左手就显得格外瞩目了。这样子的确很像阿芙拉施展光系魔法时的样子。额,对这个时空中的兽人来说,那就是施展神迹时的样子。修的目光闪了闪。他在自己的腰间一抹,将两根绳子丢到地上,对沈旭辰说:“你们按照我说的,把自己捆起来,我就带你们去见阿芙拉。”
修是个谨慎的人。他是游兽,却也知道很多游兽是不值得信任的。他们的生活威胁来自于部落,来自于猛兽,来自于环境,也来自于那些不怀好意的游兽。但沈旭辰竟然会“神迹”,这震撼了他。再说,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一看就是那种不能化形体能稍次的游兽,而修却是可以化形的并且是游兽中难得比一般兽人更强大的……如果沈旭辰和程以华不怀好意,修确定自己可以在第一时间干掉他们(这孩子不知道夫夫俩身上有热武器)……于是,修就把捆好的沈旭辰和程以华带回了他们的临时居住地。
跟在修的身后,沈旭辰才注意到,这个男人其实还不算是个成熟的男人,看他的年纪,应该还算是个男孩子,不过十几岁的样子。兽人化形以后的确很英俊,这个男孩子身上就带着一种野性的充满了力量的美。要是沈旭辰还没有伴侣,如果他走到街上看到了一个身材样貌是这样的人,他一定会忍不住多看几眼。
十几岁的孩子,有时候就要学会撑起整个游兽群了。因为,这个时空中的人寿命普遍不长,游兽们更是有很多都活不过三十岁。没办法,他们太辛苦了,捕猎时又容易受伤,就算平安活到了三十五六,他们的体能就下降了,年轻时受伤得不到好好调养的后遗症说不定也一起爆发出来了,于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所在的游兽群,他们说不定会独自远走等死,把食物尽可能多的留给游兽群中的青年以及小孩。所以,哪怕修在沈旭辰和程以华看来还是孩子,但他已经是自己所在游兽群中的捕猎主力了。
丛林中没有路,地上都是枯枝烂叶石头泥土,还有树根藤蔓等等,总之非常不好走。修却已经习惯了,他毕竟从小就在密林中长大,走起路来健步如飞。沈旭辰和程以华在他身后踉踉跄跄地跟着。对了,多了一条大尾巴的沈旭辰发现自己竟然掌握不好平衡了,只要走得稍微快一点,他就忍不住往前跌去。啊啊啊,这尾巴真的好碍事啊!
程以华赶紧扶住了沈旭辰,轻笑着说:“连走路都不会了吗?食物链上层先生?”
沈旭辰面无表情地说:“兔子你好,兔子再见。”
阿芙拉等人的临时居住地靠近一条小河。沈旭辰和程以华跟在修身后到达居住地时,阿芙拉正在施展魔法救助一个发烧的小孩。在这个时空中,阿芙拉十二岁了,但她现在的魔能储备却只相当于原本时空中一岁孩子的量,所以她施展光系治疗魔法时非常困难。不过是为了治疗一个发烧,她的脸色就白了好几分。但就是这样,她依然咬牙坚持着。
阿芙拉所在的游兽群有七个人。三个正当壮年,两个青年,两个小孩,阿芙拉也算是小孩。今天,他们遇到了另一支游兽群。据那群人说,他们原本有十几个人,可惜碰上了一群发了疯似的多刺兽,一下子折损了一半的人手,只有六个人逃出来了。这六个人中,四个都带了伤,还有一个发了烧的孩子。
也就是说,现在这群游兽一共是十三人,加上夫夫俩也不过是十五个。
“修,你回来了?”一个年级略大的游兽看到了修,也看到了修背后的夫夫俩。
修点点头:“我已经在附近做好记号了,围着我们的居住地,把毒火熊的粪便丢了一圈。想必闻到了毒火熊的味道,就没有猛兽敢靠近这块地方了。这两个人……是我巡逻时碰到的,他们知道阿芙拉。”
那个年纪略大的人狐疑地看着夫夫俩。说真的,兽人们都比较单纯。若非因为单纯,阿芙拉他们也不会这么快地接受那六个受伤的人,并且还热心地给他们的小孩医治。但单纯不是单蠢,他们又不是傻子。沈旭辰和程以华看上去太干净了,不仅仅是衣着干净,连气息都干净,这样的人真的不像是在林子中游荡的游兽啊……他们俩看上去就像是那些部落中还未成年的被保护得非常好的孩子啊!可是,哪有这么大年纪的孩子?!
沈旭辰赶紧说:“我们认识阿芙拉,我们是来帮助阿芙拉的。”
正好,阿芙拉的医治过程也告一段落了,施展了治疗魔法的她非常虚弱,整个人靠在别人身上。听到沈旭辰这么说,阿芙拉朝沈旭辰看过来。她不认识这两个人。她微微皱起了眉头。沈旭辰赶紧说:“光明神在上,我们能在这里相遇都是光明神的旨意!”说完他就语速飞快地背了一遍教廷的光明教义。翻译成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就是兄弟姐们联合起来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创和谐平等社会吧么么哒!
阿芙拉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毕竟是在教廷中长大的姑娘,直到现在,她还是信任光明神的。哪怕都相隔了一个时空,她依然会向着心中的光明神祈祷。而她对于这个时空的兽人所信仰的兽神颇为不屑一顾。作为神,他怎么可以抛弃自己的百姓!光明神就会爱着每一个人,哪怕是残疾的,是不能化形的,是与众不同的,光明神都不会抛弃她的子民!这种信仰是外人无法改变的。
取得了阿芙拉的信任,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好办了。阿芙拉的治疗能力有限,因为兽人本身自愈能力还算强,所以她先给发烧的孩子看病了,那些受伤的游兽们只能苦挨着,要么就等阿芙拉体力恢复给他们治疗,要么就只能等伤口自己长好了。
直面着他们鲜血淋漓的伤口,沈旭辰到底有些不忍心,就从系统中兑换了一瓶疗伤喷雾。因为有了阿芙拉这个会施展神迹的例子在前,见沈旭辰手里忽然多了东西,大家也不觉得奇怪——就是阿芙拉也不会觉得奇怪,因为她原本所在的时空中是存在空间魔法的。沈旭辰说这个对伤口好。游兽们也不怀疑。沈旭辰就对着那几个游兽的伤口喷了起来。不多时,游兽们真的觉得自己的伤处好很多了,他们看向沈旭辰的眼神都带着一种莫名的敬畏和由衷的感激。
同样是时空的外来者,在上一个时空,夫夫俩始终把自己当成旁观者。但这一次,看到了这些真诚的简单的努力活着的游兽们,沈旭辰的内心却被震动了。因为,这些人一直不放弃的,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已。没错,是生存,他们还谈不上什么生活,还谈不上什么享受。沈旭辰尊重所有尊重自己生命的人。
沈旭辰又摸了摸那个发烧的孩子的额头。要是这孩子的病还是没好,他可以从系统中兑换一些退烧药出来。结果,他这一摸,发现孩子已经彻底好了呢,现在虽然闭着眼睛,但其实也并非处于昏迷状态,而是很单纯在睡觉而已。沈旭辰松了一口气。虽然说,他不太能理解魔法的原理,而且阿芙拉施展魔法后把自己弄得极为虚弱,但好在这魔法还是管用的。
还是那句话,兽人们相对而言还是很单纯的,见你们对我们这样好,见阿芙拉信任你们,于是他们就迅速地接纳了夫夫俩。
知道沈旭辰和程以华是一对真爱以后——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规矩,只要不碰到某些极端部落,真爱都是被祝福的,所以夫夫俩不打算瞒着他们的关系——游兽们纷纷表示祝福,并且还直白地表示了羡慕。对于朝不保夕的游兽们而言,活这一世不容易,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那就抓紧时间相爱吧!
透过夫夫俩的外部特征,游兽们猜到了夫夫俩各自的种族。程以华当然就是兔子族的啦,那短短一团的尾巴可是骗不了人的。至于沈旭辰,有说他是雪狼族的,也有说他是狐族和豹族的混血……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沈旭辰一定来自于一个凶猛的种族。于是,游兽们看向程以华的眼神就有些微妙了。
虽说不同种族的兽人之间不会遵循大自然的食物链准则,但是草食系的兽人会对肉食系的兽人有一种天然的惧怕。这种惧怕是刻在血脉里的!比如说,虫族的人就特别害怕飞禽族的人。因为虫族的人在面对飞禽族时,随时都会有一种被吃掉的错觉。在这样的情况下,身为身娇体软易推倒的兔子的程以华竟然和肉食系的沈旭辰是真爱!天啊,这家伙每天晚上一定被做得很惨(shuang)!真同(xian)情(mu)他!
在众人别有意味的注视中,程以华面无表情地散着冷气。憋看我了!憋再用奇怪的眼神看我了!虽说我玉树临风,但你们憋看我了!到底有什么好看的啊!
大家收回目光,点点头,纷纷表示理解。这是不好意思了呢,这一定是不好意思了呢,果然兔族的人胆子就是小啊。
程以华头上出现了一块具现化的乌云:都给我说清楚,你们到底明白了什么啊,为什么天才如我什么都不明白啊……你们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了!
很快,受伤的人都得到了安顿,没有受伤的就要去寻找食物了。程以华和沈旭辰表示他们也可以一起去寻找食物。
诚然,沈旭辰可以从系统中兑换出很多东西来给这些游兽。食物这种东西是属于日常用品的,因此只需要用极少的积分就可以兑换出很多了。而沈旭辰现在不缺积分。可是,他却没有这样做。他和程以华来到这个时空,是要给这些游兽带来改变和希望的。游兽们缺乏的不仅仅是食物,还是获取更多食物的方法。沈旭辰和程以华必须确保,当他们离开这个时空时,游兽们没了他们,还可以继续安稳地活下去。所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沈旭辰不打算从系统中兑换食物和高科技。
修看了程以华和沈旭辰两眼。程以华明白那眼神的意思。他沉默着走到一棵树面前,看了那树两眼,然后猛然抱起树用力一拔……这棵大树竟然被连根拔起了!然后,程以华把树往旁边一丢,整棵树落在地上,地面都彷佛跟着抖了两下。游兽们目瞪口呆!不能化形的兽人不是应该很娇弱才对吗?!不对,哪怕是可以化形的兔族人,他们也很娇弱啊!这个兔族人种族天赋是不是点错了?
程以华面无表情,心里却非常得意。哼,我可是服用过基因改良液的男人!
看了程以华两眼后,游兽们迅速把目光全部集中到了沈旭辰身上!这是一对真爱,其中那个来自兔子族的都这么厉害,那么这个来自肉食系一族的不是更厉害了吗?!
沈旭辰非常无辜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程以华面无表情,心里却有个小人在跳脚。哼,我可是能攻了沈旭辰的男人!
好猎手是不嫌多的,准备去狩猎的修愉快地带上了沈旭辰和程以华。然后,多了一条沉重的尾巴的沈旭辰一路上又差点摔了好几个跟头,好在都被程以华扶住了。偷偷观察他们的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想要找到真爱就一定要不怕丢脸,原来,这么强大的肉食系兽人原来也会假装像婴儿一样跌倒,以便能和自己的伴侣搂搂抱抱恩恩爱爱……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在修这个单纯孩子的眼中缓缓打开了。
为了不让血腥味引来猛兽,冲进临时居住区,他们去狩猎的地方距离居住区很远。并且,他们还要先在外面把猎物处理好,才能带回去。三个人走了好久。
整个狩猎的过程……本应该是非常顺利的,毕竟修虽然年纪不大,却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猎人了,而且沈旭辰和程以华更加厉害嘛。修对夫夫俩的表现充满了期待。结果,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力气大不代表他们就会狩猎,会军体拳会格斗会各种斗不代表他们就会狩猎,见识过各种大场面不代表他们就真能面对这种最原始血腥的捕猎场面……沈旭辰还好,毕竟是学过医的人,肠子内脏什么的,都是见过的。程以华虽然也懂一些解剖的知识,但大都是纸上谈兵,反而没有真正见到过这样惨烈凶残的场景,脸色微微有些发白。
为了方便捕猎,修化为了原型,是一只白色的长了翅膀的大老虎。他的原型非常大,背上那对翅膀张开就有三米长。为了节省体能,修只有狩猎时才会化成原型,之后就会恢复人形,然后用人形把猎物背回去。这次,考虑到夫夫俩跟着,他特意多猎了一些猎物,反正不缺人背嘛!结果,看到沈旭辰和程以华不适的样子,修善意地说:“你们可以吗?不行的话,全部猎物都由我来背……”
“我、我们可以的!”沈旭辰赶紧说。
“真的可以吗?”修表示怀疑。
程以华看了看周围,他可以用这些树木藤蔓弄出一个非常好的运输工具来。哼,咱们可能不习惯血腥的捕猎场面,但!没!有!关!系!我可以用智商碾压你们,等我做好了运输工具,你们一定会目瞪口呆的!
等等……程天才脑海中灵光一现,做了运输工具也没有用啊,因为这原始森林中根本就没有路……最后还是沈旭辰灵机一动,把猎物全部收进了系统格子空间里,他们才顺利地回了居住地。
今天的程天才……有点忧伤呢。

第146章  番外二
当修带着夫夫俩狩猎的时候,其余的人也在临时居住地附近寻找可食用的植物和小型动物。即使是那几个伤患,因为沈旭辰已经给他们上过药了,他们都觉得自己的伤口已经好了许多,也都没有休息,努力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说真的,游兽们不怕干活,不怕脏累,他们怕的是明明付出了劳动,最后却一无所获。可惜,事实上后面这种情况却很多。
说到植物,其实游兽们所拥有的关于可使用植物的知识远比那些聚居的兽人更多,因为游兽们总会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缺乏食物,一旦饿狠了,连树皮、泥土都能吃,自然慢慢就弄明白了,那些植物是可以填饱肚子的,那些植物却是可以让人丧命的。这些用生命来总结出来的宝贵知识,由老一辈的游兽传给新一辈的游兽,这么多年下来,也积攒很多了。在最艰难的时候,这些知识都是可以用来保命的。
这是一年中最不缺乏食物的春夏之际,于是,当狩猎的人回来时,其余的人也采摘了不少野果野菜,满满当当的,看上去非常丰盛。沈旭辰把猎物从系统格子空间中放出来,大家看着满地的食物,脸上都露出了几分由衷的欣喜。
一个看上去还不到十岁的小男孩欢呼了一声,跑到另一个高个子的青年身边,抱住他的大腿,问:“哥哥,今天我们可以吃熟食了吗?”
这是一对亲兄弟。哥哥叫雷,弟弟叫格里。格里也是不能完全化形才会被族群驱逐抛弃的,他只有左手的一部分是利爪,别的地方都是人形。格里的母亲在生格里时难产去世了,等格里长到化形的年纪却不能顺利化形时,他的父亲和部落中的人一样,对这个孩子表示了厌弃。最后,雷站了出来。他带着弟弟一起离开了部落。就算弟弟是被兽神抛弃的又怎样,弟弟是他的弟弟,是他的亲人。他不会把弟弟一个人丢在吞噬了无数生命的密林中。也就是说,其实雷本来可以不做游兽的。
在格里眼中,雷虽然是他的哥哥,其实更像是他的父亲。
雷的脸上有一道疤,这让他看上去稍显狰狞。不过,雷看向格里的眼神却非常温柔,他笑着说:“今天可以吃熟食。”
兽人们已经学会了使用火、制造火、采集火,但游兽们并不是时刻都能吃上熟食的。一来,他们生活在密林中,要是赶上气候条件不允许,自然就不能生火了。二来,他们有时候出于安全考虑,会偷偷在距离某部落不远(这个不远也得有几千米)的地方临时安顿下来,避开那些野兽,那样也就不能生火了,因为火会产生烟,而烟会暴露他们的行踪,会引来部落的人,对他们进行驱逐,甚至是追杀。
于是,只有在密林深处,远离所有部落的地方,他们才能生火做饭吃熟食。但这种地方往往也代表着危险。
听见雷这么说,格里更高兴了。对于那些可以化为兽形的兽人来说,饮毛茹血或许并非真的那么难以忍受,但对于不可以化形的格里来说,生食真的好难吃啊。格里还是个孩子,作为孩子,尽管他已经很懂事了,但在不对大人造成麻烦的基础上,他会有自己的偏好。
火很快就生起来了。为了防止引起火灾,火生在小河旁边,周围还挖出了隔离带。
雷拎着一只小型的动物去了水边,用骨刀划开了脖子,新鲜的血液流到了骨碗中。然后,雷端着这碗血走了回来,递给几个年长的游兽。大家都接过来喝了两口。这是为了补充盐分。
阿芙拉的脸色已经恢复了一些,但看上去依然有些白。她对雷招了招手,说:“我也喝两口。”
雷说:“不用,我们还有一点盐。”
阿芙拉低头看了一眼那个熟睡的孩子,说:“我们又有了一个孩子……把盐都留给孩子吧。我喝血就可以了。”在光明圣殿中,阿芙拉是不沾荤腥的。但是,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不一样,如果她不逼着自己改变并适应,她根本活不下来。她珍惜自己的生命,她也珍惜别人的生命。
说真的,阿芙拉虽然是穿越重生的,但除了会一点光系魔法,其实她不比兽人们知道太多。她以前的生活环境太优渥,也太封闭了。这么说吧,如果那些赞歌中没有写“我欢欣地坐在苹果树下蒙受圣恩”什么的,她也许都不一定知道苹果是长在树上的。
雷表示不同意,说:“你不必勉强自己,阿芙拉,你也还是一个孩子。”
阿芙拉摇摇头:“不,我已经是大人了。给我吧,我喝两口就行了。”
盐是非常珍贵的。而盐被控制在各大部落手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愿意和弃兽们打交道(当然,他们的态度永远是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而游兽们必须付出高额的代价,才能换到一点点盐。现在,队伍中又多了一个孩子,孩子是希望,是未来。阿芙拉觉得自己不应该再享受特殊待遇了。
雷不擅长拒绝。他把碗递给了阿芙拉。血腥味冲进口鼻中,阿芙拉立刻就有了一种想要呕吐的*。但她还是强忍着,用嘴凑近了碗沿,然后努力灌了一口。粘腻的血液流进嘴巴里,阿芙拉真的要吐出来了。她强迫自己咽了下去,赶紧端起手边另一个的盛了水的骨碗,把整碗水倒进了嘴里。那股恶心的属于血液的味道还是散不掉。她看上去很想吐出来。她又往口中塞了几个野果子。
沈旭辰看了程以华一眼,其实他现在可以从系统中兑换一些盐出来。
程以华知道沈旭辰心软了,他握住他的手,坚定地摇摇头:“他们要在逆境中成长起来。如果我们现在把什么都给了他们,也许……他们日后就不能独当一面了。你要知道,我们总是要离开的,而他们的生活还要继续。”
沈旭辰知道程以华是对的。他叹了一口气。
程以华说:“其实浮游生物中也是含有盐的。只要找到水源,用布过滤水体,晒干,吃了,也能补充盐分。当然,最好的办法时,帮助他们找到一个能长期稳定获得盐的方法。”
沈旭辰说:“我之前就在想这个了,一直在森林中游荡总不是个事儿,最好还是能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安定下来以后,就可以考虑建造房子等了,有了房子,哪怕是气温持续走低,冬天也不会变得特别难熬。你觉得……海边怎么样?去了海边,他们可以从海水中获得盐,并且从海中获得食物……最好是一面临海,三面环山,这样山珍海味都能吃到。”
“可以和阿芙拉商量一下。”程以华说。
兽人们的饭量很大,哪怕是不能化形的兽人,饭量也比沈旭辰和程以华大很多。于是,在吃饭的时候,夫夫俩目瞪口呆地看着修一个人干掉了十几斤的肉,就是虚弱的阿芙拉也干掉了两斤啊(她是魂穿)!
而游兽们也目瞪口呆地看着夫夫俩。这两人竟然一人喝了一碗肉汤以后,就表示自己吃不下了。这只是一碗肉汤啊,三岁孩子都不止这个饭量啊!(夫夫俩只是被系统调整了一下局部的身体变化,其实他们本质上还是人类。)
这饭量真是不可思议啊!双方的三观都被迫重组了一下。
说真的,对于夫夫俩而言,这是他们吃过的最难吃的一顿饭,根本什么调味品都没有。只有特意给孩子们煮的那份食物中放了一点点盐。大人们吃的其实就是白水煮的肉菜大乱炖。沈旭辰胡乱吃了一碗,肚子中勉强有了些东西,就什么都不想吃了。不过,饭后的水果吃上去味道不错,很甜。沈旭辰吃了好几个。相对而言,或许程以华的适应能力更强大一点,当然也或许是程以华的面瘫能力更强大一点。
与此相对,游兽们对这顿饭是非常满意的。这是春夏季,他们不缺食物,能吃饱。这对他们而言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有些事情宜早不宜迟,吃完饭,沈旭辰和程以华就和大家一起商量日后的出路。阿芙拉忧愁地说:“我们一直想要找个地方安定下来……但是这片林子中并没有安全的地方,我们不可能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待着,因为那会引来猛兽。而林子外面……他们对我们非常厌恶,一旦我们靠近他们的生活圈,他们就会驱逐我们,甚至杀死我们。我们还是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个愿意和我们交换必需品的小部落,虽然……他们开价很高。”
从大家的三言两语中,沈旭辰心里大致勾勒出了一块地图。这片大陆的植被面积非常大,出了森林还是森林,稍微宜居一点的地方都被大大小小的部落占据了,根本没有弃兽们的立锥之地。
阿芙拉犹豫了一下,又说:“我们想往森林的深处去……也许森林的那一边还有出口,虽然不知道那里会有什么在等着我们,但情况总不会更坏了。”
这想法和夫夫俩不谋而合。他们从降水量来研究,还有风向等等,都确定这片大陆的边缘一定有海。
但这些事情都是急不来的。他们必须能先走出这片林子。
阿芙拉把一簇草药递给沈旭辰,说:“这个……晚上睡觉的时候,你们记得涂在身上,可以防止蚊虫叮咬,效果挺好的。千万不要小瞧了蚊虫,它们能带来各种各样的疾病,我们有几个人……就死在了小小的蚊虫之下。”阿芙拉的抚养人就是死于蚊虫叮咬所带来的高热……也是那一场刺激,阿芙拉的光系魔法才爆发出来。
沈旭辰接过草药,对阿芙拉说了一声谢谢。
这个善良的姑娘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用谢……感谢光明神,我们可以在这里相遇。未来会变得越来越好的,对吗?”
阿芙拉的眼睛很亮,彷佛是天上的星子落在了她的眼睛里。面对这双澄净的眼睛,沈旭辰郑重地点了点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里是临时居住地,住宿条件当然也非常差劲。他们要自己用草藤编制一张吊床挂在高树之间,这就是床了。其他人的临时床铺都准备好了。但夫夫俩是刚来的,因此还得现做。沈旭辰动手能力max。于是程以华砍草藤,沈旭辰做吊床,很快就把一张床弄出来了。吊床上再铺上细草和兽皮,就可以用来睡觉了。
游兽们看着这俩配合默契,又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们互相看了几眼,用眼神互相说:“嘿,那个小子(指沈旭辰)真不错,明明自己比伴侣更加强大,却还是把展现力量的地方让给了伴侣,怪不得他能找到真爱!”
沈旭辰:有个肉食系动物的尾巴,怪我咯。
很快就到了晚上。说是晚上,其实应该算是傍晚。但树叶太茂密了,太阳刚刚落山时,林子里就几乎没什么光亮了。夫夫俩去小河边,用冷水洗了个澡。尾巴沾了水以后,变得非常沉重,沈旭辰都快给自己的尾巴跪了,这么重还怎么走路啊。他偷偷地对程以华说:“尾巴什么的也就算了……但愿以后不会穿越到什么奇奇怪怪的时空去,要是变成女人,胸前多了两块肉……走路的时候,估计也够呛……会一直往前栽吧?”
程以华想像了一下那种画面,忍不住抖了一下,说:“大胸长女人身上,是赏心悦目。长我们身上,是灾难。”
河边的火并没有熄灭。沈旭辰在火堆旁边,小心翼翼地烘烤着自己的尾巴。也不知道这尾巴上的毛是怎么构成的,竟然干得特别快。沈旭辰松了一口气,干了就好,这就不耽误晚上睡觉了。
趁着沈旭辰晾尾巴的功夫,程以华把防蚊虫叮咬的草药放在骨碗里捣碎了。夫夫俩互相涂了药。
借着火堆的光芒,夫夫俩准确找到了他们用来睡觉的那棵树。沈旭辰爬进了吊床里。程以华也凑了上来。
程以华小声地说:“我们就这样睡觉了吗?”夫夫俩的对话是用中文来说的。想必那些说古英语的兽人一定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当然啊……明天还得探路,事情那么多,必须要养精蓄锐。”沈旭辰义正言辞地说。
程以华有些郁闷:“可是现在还不到七点钟啊……哪有晚上七点钟就睡觉的?就算是在上一个时空,哪怕是古代,什么娱乐也没有,我们也没有七点钟就早早睡觉的啊!你真的睡得着吗?”
“闭上眼睛,闭上嘴巴,不一定会睡得着。但如果你睁着眼睛,张着嘴巴,就一定会找不着。”沈旭辰闭着眼睛说。他的鼻尖充斥着那种草汁的味道,一开始还觉得不太习惯,闻着闻着,倒是觉出几分好闻来了。
程以华仍不甘心地说:“可是你听……他们也没有直接睡觉啊。”
为了安全,大家的吊床彼此间都靠得很近。树底下还有人轮流值夜,这样万一突发了什么状况,大家都能第一时间互相救助。不过,也正是因为靠得近,所以做某些事情的时候,其他人简直就像是在听现场版一样。兽人们的听力应该更好。
兽人们大都直白开放,并不觉得这很羞耻。哪怕是阿芙拉呢,她在这个时空中生活了十二年,对某些事情也都已经习惯了。
其实,这个时空中有很多东西都不符合阿芙拉的信仰,比如说吃荤。她刚刚重生的时候也常常因此觉得很痛苦。但时间久了,看到周围的游兽们上午还笑着,下午可能就不在了,看到大家直白地高兴,又直白地悲伤,看到大家努力地活着,阿芙拉忽然就想明白了。光明神殿教给她的,并且她继承下来的,应该是爱和希望,而不是那些繁文缛节,也不是那些冰冷的限制。
沈旭辰伸出胳膊,长手一揽,把程以华的脑袋扣在自己的胸口,说:“快点睡觉!别人是别人,我们是我们……反正,再没有造出房子之前,你都必须克制点。”他真的不习惯被别人听墙角啊。当然,现在听别人的墙角也觉得很尴尬啊。
“可是……我都想了一天了。”程以华说,“尾巴啊!有尾巴啊!白天的时候,我一直强忍着,现在好容易晚上了……”
沈旭辰现在只庆幸游兽们听不懂中文,他默默地吐槽说:“你脑子里难道整天就都想着这些东西吗?”
“不是。我当然也思考哲学,也思考数学……”
“你现在可以继续思考哲学或者数学。”沈旭辰说。
程以华不说话了。夜晚的森林其实很喧嚣,虫子的叫声此起彼伏,远处还有野兽的吼叫声。但在这种喧嚣中,人与自然的距离变得非常近。程以华挣脱了沈旭辰的手,把脑袋从沈旭辰的胸口摘下来。他平躺在沈旭辰身边。程以华瞪大了眼睛望着天上,透过繁茂的树叶,他能够隐隐约约地看到星空。这种时候,的确适合思考人生呢。
好一会儿,听不到程以华说话,沈旭辰又觉得不自在了。他睁开了眼睛,转头看向程以华,说:“你不会是生气了吧?”
程以华也转头看向沈旭辰——哪怕黑暗中他们其实看不清楚什么——佯装难过地说:“你怎么会觉得我生气了呢?难道在你心里,我就这么不成熟吗?”他装得不好,那语气中并没有多少委屈,反而有点搞笑。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说起来,因为仗着比你多活了一世……我以前从把你当成我的小男友,后来就是小伴侣,总之永远逃不了一个‘小’字。”
“怎么是小男友呢?明明我该大的地方……那么大。”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着荤段子,“还有,虽然你不给我玩尾巴,但我刚刚真的没有生气……我只是在思考而已。”
沈旭辰顺嘴一问:“思考什么?”
“思考……回忆你白天时甩着尾巴的样子啊,走一步摔一下,尾巴还甩一下。”
“……除了尾巴,你还能再想点别的什么吗?”沈旭辰沉默了两秒,说。
“不能。”程以华一本正经地说。尾巴君辣么萌,没有人可以忽略尾巴君。
沈旭辰把头转回来。他还是闭上眼睛睡觉吧。
过了一会儿,沈旭辰听见程以华说:“你难道不觉得尾巴很……有趣吗?你想像一下我的尾巴,短短的毛茸茸的小小的一团儿,摸上去觉得特别舒服!我自己亲手感觉过的,手感真的特别棒,你难道不想摸摸看吗?”
这么不要脸地夸自己的尾巴,真的没关系吗?沈旭辰正要说什么,又听见程以华很诚恳地说:“对了,你屁股上凭白多了一根尾巴,一定觉得很不方便吧。白天走路时就是这样,你因为尾巴总是掌握不好平衡,所以差点摔了……那现在睡觉呢,你这么平躺着睡,难道不会觉得尾巴硌得慌吗?你要不要学一下猫咪的睡觉姿势?”
沈旭辰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说是有个长胡子的老人,有一天,忽然有个人问他,你胡子这么长,晚上睡觉时,是把胡子放在被子外面睡,还是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睡啊?老人回答不上来,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件事情。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老人突然想起了这个问题,他先把胡子放在了被子外面,觉得不舒服,又把胡子拿到被子里面,还是觉得不舒服。就这样,老人一会儿把胡子拿出来,一会儿又把胡子放被子里去,整整一个晚上,他始终想不出来,过去睡觉的时候胡子是怎么放的了。
沈旭辰现在就是这个状态,程以华没有提醒他时,他睡得好好的。但程以华一提醒他,他果然觉得尾巴放在身子底下,好像的确有点硌啊……他当然也可以侧着睡,但一侧过来睡,如果是背对着程以华的话,就相当于是把整条尾巴送到程以华手里去了……除非他转过来,整张脸对着程以华睡。
沈旭辰忍了忍,没忍住。他整个人侧了过来。
然后,机智的程以华凑上去,亲吻了沈旭辰。
“你、你简直混蛋!”沈旭辰小声地说。
天才如我有肉吃。结束了深吻的程以华觉得心满意足,他继续怂恿着沈旭辰:“你真的不想要摸一摸我的尾巴吗?很舒服哦!”
沈旭辰的确有些心动。说真的,系统也是够恶趣味的,程以华这么高冷的人却配上了兔子尾巴,这实在是一种反差萌。男人嘛,有时候的确有些无可救药的爱好,比如说水手服什么的……等等,好像暴露了什么!沈旭辰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发烫。一定是隔壁那对叫得太……太大声了!嗯,一定是这样!
程以华握住沈旭辰的手,引导着他摸到了自己的尾巴。沈旭辰轻轻握了一下手,正好把这截短尾巴整个儿握在了手心里,果然手感非常棒!这尾巴的摸上去太舒服!抠门的系统在这件事情上干得真漂亮!
因为手感太好,这一摸就停不下来了,沈旭辰兴致勃勃地玩起了程以华的尾巴。别看这尾巴小,其实玩法很多的呢,可以用手整个儿握住,然后全方位感受,可以用手指戳戳它,它就会灵活地抖动,可以用很小的力道揪揪它,然后就彷佛打开了程以华身上的某个开关,他会发出一声急促的压抑的小声的……呻吟。这让沈旭辰有一种莫名的快感。毫不夸张地说,这个短尾巴简直可以玩上一整年!
一只手玩着程以华的尾巴,另一只手慢慢摸上了程以华的胸口。
程以华凑过去,咬了咬沈旭辰的嘴唇,小声地说:“现在,让我玩一玩你的尾巴……好不好?我的尾巴都快被你玩秃毛了。”
“没关系,就算秃了,你的尾巴还是很好看。”沈旭辰小声地说。
等等,这话题好像很熟悉啊,彷佛以前说过一样。
程以华想像了一下兔子尾巴上的毛掉光的画面,说:“你高兴就好。”本来是他想玩尾巴的,怎么现在变成被玩尾巴了……不过,算了,沈旭辰高兴就好。
又玩了一会儿,沈旭辰觉得不太好意思了。他依依不舍地松开了程以华的兔尾巴,转了个身,整个人背对着程以华,轻轻动了动尾巴,说:“……给、给你玩尾巴。”
幸福来得太快……程以华犹豫了一下,才凑上去,对着尾巴君这样这样那样那样。没有错,就是这个手感,太棒了!他从尾巴尖一直摸到尾巴的根部,根部比较敏感,沈旭辰的整个尾巴都抖了一下。程以华又从整个尾巴根部摸到尾巴尖。这样反反覆覆摸了好几遍以后,程以华终于心满意足了。
程以华把沈旭辰的尾巴搭在自己的肚子上,高兴地说:“你的尾巴好蓬松,可以当小被子盖呢。”他开始用手指梳理尾巴上的毛毛,把毛毛往同一个方向捋。顺着捋完以后,他又逆着捋。
玩了好久,程以华索性坐了起来,用脸去凑近尾巴,轻轻蹭了两下,说:“哇,这样感觉也超级舒服的!”然后他更加细致地摸起了沈旭辰的尾巴,兴致勃勃地说:“让我们来数数你的尾巴上有多少骨头吧!不知道你的尾巴可不可以灵活地扭出s的性状来……二十六个字母,你的尾巴能摆出几个来?这要看骨头间的结构吧。”
等到程以华打算要研究开发的第一百种功能时(比如说鸡毛毯子什么的_(:3”∠)_),沈旭辰终于忍无可忍地坐了起来:“所以……你说的玩尾巴,就是真的只玩尾巴,是吗?”你明明惦记了这么久的尾巴啊!
“当然啊……”程以华说。
沈旭辰心好累地躺了回去:“是我想得太多了……你继续玩,整根尾巴都送给你了,我睡觉了。”追不上程以华的脑洞就是容易心累,但没关系,这么多年他都习惯了。
黑暗中,沈旭辰捂住了脸,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其实早就应该想到的,因为程以华在某些方面一直特别特别单纯,两个人在床上的事情……有点新花样什么的,每一次都是沈旭辰开的头。每!一!次!都!是!当然,程以华很快就会把那个新花样各种发扬光大!可说白了,虽然程以华的学习能力非常非常强大,但如果沈旭辰不开那个头,程以华就永远想不到要换花样……程天才这个一直惦记着吃肉的孩子其实在这么多年以后,依然如此单纯。
只是单纯地喜欢看着沈旭辰有尾巴而已……至于尾巴play什么的……
沈旭辰再一次翻身坐了起来。他把程以华压倒,整个人坐在了程以华的身上,说:“我来教你大人的玩尾巴方式吧……”在夫夫俩的特殊词汇库里,这个“大人”是一个形容词,形容某种坏坏的让人愉悦的方式。
程以华身上穿着兽皮,一扯就开了,毛茸茸的尾巴从小以华身上掠过去,小以华立刻就精神了。程以华咽了咽口水说:“吊、吊床不是很牢固,我怕到时候动作幅度太大,我们会摔下去。要、要不……”
“要不什么?要么就这么算了?要么就直接睡了?”沈旭辰问。
程以华咽了咽口水:“要不、要么我们先爬下树去,然后去钻草丛……”
天很快就亮了。兽人们的听力非常发达。所以,哪怕夫夫俩出于某种羞耻心,在晚上努力压抑了声音,沈旭辰甚至把程以华的肩膀都咬出痕迹来了,但第二天天亮以后,他们还是被兽人们偷偷围观了。只是,兽人们都很直白嘛,哪怕他们觉得自己是偷偷摸摸在观察夫夫俩,但对夫夫俩来说,你们完全是正大光明在看啊!
这、这兔子绝对是点错技能点了!游兽们看着程以华肃然起敬。妈妈呀,兔子把大灰狼给吃了啊!

第147章  番外三
既然大家都决定要去森林的另一边,那就不如早些上路。现在是春夏之际,因为食物充足,所以很适合迁徙。于是,等受伤的几位游兽们养好了伤,大家就迅速收拾了行囊,开始踏上了未知的旅途。
一路上,沈旭辰注意观察,发现游兽们对植物的利用率非常高,哪些是可以食用的,哪些是有医用价值的,他们都知道得不少。一想到,这些知识说不定是以前的那些游兽们用生命来总结的……沈旭辰忍不住沉默了。
因为不缺食物,所以有时候,能够化形的游兽会化成兽形来赶路,这样的赶路速度当然要快很多。他们把不能化形的同伴们放在了自己背上。按说,兽人的背是很神圣的地方,除了伴侣孩子,不可以背别的人。但游兽们却不在意这个,他们以往逃命时,都是直接把同伴往自己背上一丢,就迅速跑开的,根本没时间矫情。要是真计较太多,估计就来不及逃命了。
说句题外话,因为这一点,兽人们都觉得游兽不够忠贞,更加质疑游兽的品格。但还是那句话,如果连生命安全都无法保证,谁还有时间还有心思去计较别的呢?游兽们在森林中生活了那么久,他们已经习惯了自己的生活方式。
一路上,大家都没饿过肚子。可惜,春夏之际虽然不缺乏食物,但因为高温,食物非常容易腐烂,所以根本无法储存。秋季倒是气温降了下来,但秋季非常非常短,只有短短不到二十天的样子,这点时间够准备多少食物呢?
游兽们也曾想过要把一些野果野菜什么的晒干,这样既可以储存,又能防止食物变坏,但森林深处缺乏日照,于是,晒干也变得不太现实。如此一来,漫长的冬季就变得十分难熬。
要是有盐就好了,用盐腌制的东西其实并不容易坏……但还是那句话,盐对于普通兽人而言都是很珍贵的东西,游兽们更难弄到。
一路上,夫夫俩尽责地教导游兽们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这些知识,对于那些能够化形的游兽来说,或许并不是非常重要,因为他们靠着自己的原型就可以搞定诸多的事情了。但对于很多化形失败的游兽来说,使用工具,让他们增强了战斗力,让他们做事情时变得更加有效率,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除此以外,夫夫俩还尽力地教导着游兽一些在他们看来是常识在游兽看来却是知识的东西。比如说,应该如何照顾孕妇,应该如何制造陷阱,应该如何烧制陶瓷,应该如何开发某些常见植物的更多用处……在夫夫俩的帮助下,游兽们的生存能力更强大了。
一路上,他们的队伍在不断扩充。最开始只是一个十五人的队伍,慢慢地变成了二十多人,又变成了三十多人……哪怕是老弱病残,他们也不拒绝那些人的加入。正如阿芙拉所说的那样,每一个人都值得尊敬,哪怕他残疾了,哪怕他重病了,没有一个人的生命是天生注定要被放弃的。只要能救,我们总要尽力一试。
不过,他们偶尔也会拒绝一些游兽的加入,譬如说那些可恶的劫道者。阿芙拉是个善良的好姑娘,但她不会因为善心,就让自己的同伴陷入险境。他们的日子已然很艰难了,只有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他们才可以尽可能多地去帮助别人。
路途相对而言还是比较顺利的,直到他们被一座大山拦截了去路。那山非常非常高,而且还是一整条山脉。这意味着,游兽们无论是绕路而行,还是翻山越岭,都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夏天就快要过去了。
就算有些游兽化为原型以后可以飞,他们也没办法第一时间飞过山去。因为山太高了,山上还冰雪缭绕,气温非常低。而且,等他们上了山,就不好寻找食物了。半路饿着肚子会增加他们的死亡率。
沈旭辰终于知道,为什么游兽们的生活这么艰难,却从未想过要去森林的那一边了,想必他们都被这座山挡住了去路吧。好在他和程以华来了,他们虽然之前不打算直接从系统中兑换食物等必需品给游兽们,但现在非常情况非常对待,面对这座大山,他们却可以通过精密的计算,然后用系统中的高科技以及炸药,人为弄出一条小通道来。
只要注意加固等,等夫夫俩走了,游兽们还是可以通过这条路来回走动的(就算在山的那边过上了好日子,每一年游兽们势必要回来几次的,因为如果他们不回来,不把那些自小被丢弃的弃兽们捡了,小弃兽们都活不下去)。
为了防止以后被那些兽人们发现利用,通道人口弄得非常隐秘,而且通道本身也不大,只能允许两个人并肩走着。通道建成以后,游兽们看向夫夫俩的样子简直就像是看待神明了一样。毕竟,除了神明,哪怕是最强大的兽人也无法和自然之力抗争啊!
穿过大山以后,游兽们忽然发现,山这边的植物和山那边的植物不太一样呢。夫夫俩却更加有信心了,再这么走下去,也许立刻就能看到大海了呢。
找到了海,就可以考虑找地方制造房子成为根据地了。夫夫俩教他们如何从海中获取盐,教他们如何制造船和网从海中获取食物,教他们如何建造房子,教他们如何储备物资,甚至……还教了他们一些简单的武器制造。虽然工作很繁重,但游兽们的兴致都非常高。他们不怕辛苦,他们不怕付出……而这一次,他们的辛勤劳作一定能得到相应的回报。这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们不是神明,我们掌握的力量不是神迹,是科学。
——于是,初代迁徙的游兽们在夫夫俩离开以后将夫夫俩尊为了科技之神。恩,反正还是神,就是这样子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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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我的钱不见了!”初一四班中,宁鸿朗大声叫了起来。虽然不知道他父母是做什么的,但宁鸿朗平时看上去并不缺钱,算是男生中相对而言比较能花钱的了。前两天,他还穿了一双新鞋子来学校,在班里洋洋得意地说,他那双鞋子值好几千呢。
这是课间,班里闹哄哄的,一听说宁鸿朗丢钱了,班里人都围了过来。班长是个扎马尾辫的女同学,她推了推自己的眼镜,淡定地说:“宁鸿朗,你再找找。”
宁鸿朗索性把课桌掀了过来,把课桌里的东西全部丢在了地上,然后当着大家的面,一个个翻捡起来,最后他一摊手,郁闷地说:“你们看到了?是真的不见了!我今天带了三百块钱来学校呢!前面做课间操的时候,我把钥匙、钱、餐巾纸全部掏出来,塞进了课桌里,现在钥匙还在这里,钱却不见了。”
有人说:“赶紧去找班主任吧!”
“对啊对啊!快去找班主任!”
纪律委员郝运看了看班里乱哄哄的样子,说:“我去找班主任吧。”
看着郝运正要走,宁鸿朗一把抓住了他,说:“你等等!要是我记得没错的话,今天是你值日吧?”
郝运皱着眉头说:“是我值日。”
宁鸿朗冷笑了两声:“那你还去找什么班主任,别贼喊捉贼了!我的钱就是你拿的吧!快点还给我,只要你现在还给我,看在同学的面上,这件事情就算过去了……如果你不还,我可不会放过你。”
郝运挣开了宁鸿朗的手,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冷了下来:“你不要冤枉好人,我没有动过你的东西。”
宁鸿朗的目光从郝运洗得发白的衣服上划过,嘲弄地说:“谁不知道你缺钱,你至今连学费都没有交齐,还拖欠着呢……大家说说看,上课下课的时候,教室里一直坐满了人,要是有人偷我的东西,一定会被人发现,对不对?只有做课间操的时候,班里人都去操场了,教室里空了下来,那才是偷东西最好的时机。郝运今天不是值日么?做课间操时,只有郝运留在教室里打扫卫生吧?”
宁鸿朗这话一说完,果然大家看向郝运的目光都有几分不对了。女班长皱了皱眉,说:“宁鸿朗,你别乱说话。你丢了钱,心里一定很着急,我能理解你。但是,没有证据是不可以随便怀疑别人的。”
宁鸿朗冷哼了一声:“班长,你又想包庇郝运了?谁不知道你喜欢郝运啊。哼,你到底有没有长眼睛啊,郝运这种伪君子有什么好喜欢的。”
这个年纪的学生是很要面子的,宁鸿朗这话太不客气了,女班长都被气哭了。
郝运挺直了背站在那里,说:“我没有拿你的东西,你要是不信,那就报警。”
宁鸿朗做了一个呕吐的表情,说:“报警有什么用?你中午不是回家吃饭的吗?说不定已经利用那点时间把钱藏好了……到时候员警找不到赃款,你又说我冤枉你!你想得倒美!我告诉你,郝运,穷人也要穷得有志气,你偷了我的东西还不承认,我简直看不起你……就你这样,还念什么书啊?马路上捡垃圾的老头子老太太都比你高贵呢,至少人家知道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合法收入。”
郝运用力捏了捏拳头,眼看着宁鸿朗越说越过分,郝运恨不得一拳砸过去算了。不过,想到家里现在还没有痊愈的爷爷,他还是努力地克制了自己,说:“宁鸿朗,我真的没有拿你的东西,倒是你一直口口声声污蔑我,你不要太过分了。”
宁鸿朗翻了一个白眼,说:“算了,反正爷也缺那两三百块钱,就当是喂狗了!嘿嘿,同学们你们说说看,是不是只有课间操的时候,某些人才有机会偷东西?而做课间操的时候,我们都在操场上,真正能动手的,只有那么一个两个而已。也是我运气不好,偏偏和一个穷鬼是同班同学……认了呗!”
大家的目光在宁鸿朗和郝运之间扫来扫去。其实大部分人都不相信郝运偷东西了,但说句实话,郝运的确不富裕啊……他这学期连学费都没有交上,这在同学中不算什么秘密,听说郝运的爷爷被人撞了,送去医院花了很多钱,所以家里就穷了。班里一直有流言说,郝运还在周末时会骑个三轮车去街上收购废品。这段时间,为了省钱,郝运有时候一天只吃两顿。说不定,郝运脑一抽……真拿了钱呢。
郝运深吸了一口气,他一字一句地说:“请你把刚刚说的话全部收回,我没有拿你的钱。”
“怎么了?班里出什么事情了?”就在这时,一个年轻帅气的老师出现在了教室门口。
这个老师显然在学生中人气很高,班里人立刻有不少同学转过身和这位老师打了招呼。一个笑起来脸上有酒窝的女生抢着说:“沈老师,宁鸿朗的钱丢了……三百块钱呢!刚好今天轮到郝运值日,没有去做课间操,所以宁鸿朗怀疑那钱被郝运拿了。”
“什么叫怀疑啊!我可以肯定就是他拿的!”宁鸿朗扬着脖子说。
沈旭辰笑了笑,进了教室,走到了郝运和宁鸿朗身边。他看了眼宁鸿朗的课桌,为了找东西,现在宁鸿朗的位置上正乱着。为了增加可信度,宁鸿朗又当着沈旭辰的面,把那堆东西翻了一下,说:“沈老师,你看,我的钱是真的不见了。”
看到沈旭辰,郝运忽然觉得有些委屈。和班里的所有学生一样,郝运也很喜欢这位才到学校不满一个月的实习老师(听说实习期满一个月以后,老师就要走了,大家都非常舍不得)。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沈老师能帮助自己。郝运的身体依然紧绷,但握着拳头的手却已经松开了,他抬起头,紧张地直视着沈旭辰的眼睛,努力地辩解说:“沈老师,我没有拿他的东西,我是真的没有拿。你要相信我。”
沈旭辰没说什么,只是对着郝运笑了一下,然后又看向宁鸿朗。宁鸿朗依然叫嚣着:“一定就是他拿的,除了他就再没有别人了!”
“宁鸿朗,老师再问你一次,你真的带了三百块钱来学校,然后现在不见了吗?”沈旭辰问。
宁鸿朗的手心微微出了一点汗,他昂着头说:“没错!”
“沈老师,我真的没有偷他的钱……”郝运也着急起来了。
沈旭辰看了一圈周围的学生,这个年纪的孩子还不太会完美地掩饰自己脸色的表情,所以这个年纪说天真也天真,说残忍也残忍。他微笑着说:“这件事情其实很好解决……忘了告诉你们,前些天有位土豪给学校捐助了一批监视器,原本是为了改善考场纪律的……这些天,你们放学回家的时候,已经有工人来学校把监视器安装上了。看,后面黑板上的那个半圆形,其实就是监视器。你们教室在最左边,所以是头一个安好的。为了检测监视器的监视效果,你们教室今天就开着监视器呢……”
郝运松了一口气:“这、这太好了……我真的没有拿宁鸿朗的钱!”虽然不知道学校怎么忽然就想到要装监视器了,但好歹能证明清白啊,他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了。
与此相对,宁鸿朗整个人都僵了一下。
这是一个和夫夫俩原始时空差不多的时空,不过两个时空的文化历史传承并不相同,这个时空中没有华国,却有华夏联盟。目前,这个时空的大环境中的经济文化发展有点类似于夫夫俩原始时空的二十一世纪,不过,因为这个初中所在的地方比较落后,所以单以这个初中所在的镇来看,这边彷佛还处在□□十年代的样子。
这一次,夫夫俩要关注的人是郝运。
郝运是个孤儿,父母不详,被郝老头子捡到了,就养了起来。郝老头子是个大善人啊!他是个退休老教师,有退休工资,按说衣食无忧,但他还是每天早早出门去捡垃圾。他靠着自己的退休金和捡垃圾的钱,匿名资助了好几个贫困学生。除此以外,他还捡了两个弃婴,其中一个便是郝运,还有一个天生残疾的郝贝。
郝贝也是男孩子,比郝运小几岁,因为天生左脚畸形,被亲生父母抛弃了。而郝运其实身体健康没有任何问题,当初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人抛弃。好在,他们都幸运地遇到了郝爷爷。
前些日子,也就是初一开学前,郝爷爷上街捡垃圾收破烂时,被一辆路过的电动三轮车给撞了,撞他的人逃逸了,而郝爷爷当时就没有爬起来,只能躺在地上哼唧两声。后来有好心的过路人把郝爷爷送去了医院……都说好人有好报,如郝爷爷这样的人,或许老天爷都记着他的功德吧,虽然有一段时间他的病情非常严重眼看着就不好了,但也不知道怎么就挺了过来,如今一日比一日好了,前两天已经能回家休养了。
救了郝爷爷的人,当然就是沈旭辰和程以华。如果他们不出手,郝爷爷只怕熬不过去了。
按照正常发展,郝爷爷去世以后,料理完郝爷爷的后世,郝运会因为被怀疑“偷窃”而在学校里举步维艰。这以后,郝运彷佛愧对了他的名字一样,他做什么都没有好运气,都非常不顺利。在初中,他背负着小偷的名字。到了高中,他总是被附近的混混纠缠,高考那天,郝贝出了点事,为了郝贝,郝运连高考都错过了。没有钱复读,郝运就去打工,每一次终于因为勤恳踏实好容易在工作上有了一点起色,他铁定会出点意外丢了工作。他这一辈子彷佛就没有运气好的时候。哪怕再有志气再有信心的人也被现实弄得心灰意冷。
沈旭辰和程以华不相信气运一说,在他们看来,郝运一定是被某个人或者某些人针对了,否则,他不可能会这么倒楣。某些人高高在上,或许把郝运当成了一个小虫子,只要稍微动动手指,郝运的生活就会被摧毁一次……呵呵,对那些人而言,或许这就是一种消遣吧。但对郝运而言,他的一生都被毁掉了。
考虑到郝运是弃婴……沈旭辰和程以华脑补了几十万字的豪门大戏。不过事情是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这还需要夫夫俩慢慢调查。
作为实习老师的沈旭辰很快就从管理学校大型电力设备的严老师那里弄到了当天初一四班中的监控录影。为了表示公正,沈旭辰直接贡献了自己的笔记型电脑,连上了教室中的投影仪,让学生们一起观看。事实证明,在做课间操的时候,郝运扫完了地就回自己课桌坐下了,根本没有靠近过宁鸿朗的位置。与此同时,这一天时间中,虽然有人陆陆续续在宁鸿朗的课桌边走动着,但没有一个去偷宁鸿朗的东西。宁鸿朗的钱总不会是自己长着翅膀飞走的吧?
关上笔记型电脑,沈旭辰微笑着问:“宁鸿朗同学,也许是你记错了,其实你今天没有带那么多钱来学校?”
一直心惊胆战的宁鸿朗赶紧厚着脸皮承认说:“对对对,是我记错了!”
沈旭辰继续笑着说:“以后不可以随随便便怀疑同学啊。鉴于你之前说的话严重破坏了郝运的形象并污蔑了他,老师希望你可以郑重地向郝运道歉。”他在郑重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放学的时候,沈旭辰第一时间就离开了学校。同组办公室的老师们都忍不住摇了摇头,唉,这沈老师啊什么都好,就是下班比谁都积极……算了,人家是实习老师,过了这个月就离开了,倒是犯不着说教……老师们也就没有说话。
夫夫俩在镇上租了一套房子。这其实是当地农民自家建的二层小洋楼,夫夫俩住了上面那层,租金不贵,一个月还不到两百。回到家,沈旭辰和程以华先交换了一个吻。然后,沈旭辰问:“我让你调查宁鸿朗,有什么收获吗?”他们一直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调查那个藏在幕后的人,毕竟郝运的身世几乎是无迹可寻的(郝爷爷见到郝运时,郝运身上什么证明都没有),因此只能顺着事情发展的规律,先找出那个陷害郝运是小偷的人,再通过这个人找到幕后的人。
程以华笑了一下:“我入侵了公安系统……宁鸿朗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在外打工,他目前跟着爷爷奶奶住在镇上。算不上有钱人家,但家庭总体收入还是比当地居民高了一截。他上周去过网吧,我恢复了一下资料,发现的确是有人远端操控他污蔑郝运的。如果宁鸿朗能成功做到,那人会给宁鸿朗的□□上打一千块钱。”
“就为了一千块钱,他就陷害自己的同学?”沈旭辰皱了皱眉头,“那么,那个给宁鸿朗打钱的人是谁?”
程以华说:“你绝对想不到……那个人现在还是一个小学生呢。关于他的人生经历,我已经列印出来了,挺有趣的。”
能让程以华觉得有趣的东西绝对不会那么简单。沈旭辰慢慢翻开起来。
想要让郝运不好过的那个人叫黄天,比郝运还小三岁,现在在读小学。
黄天的姥姥黄秋在年轻的时候给富贵人家做了情妇,为了争宠(或许也为了钱财),黄秋偷偷生下了一个孩子,是个女儿,也就是黄天的妈妈。黄秋以为自己可以母凭子贵,却没想到知道真相以后,包养她的人勃然大怒,非常不满她擅自生孩子的行为,立刻就把她给打发了,自然也没要那个女儿。黄秋不甘心,一面带着女儿不得不找了一份工作,一面继续缠着那个男人,结果过了好些年,女儿还是她自己养着,人家根本不稀罕。
再后来,黄秋想明白了,把女儿送去了全寄宿学校,找了个老实老人嫁了。她对女儿漠不关心。赶上女儿青春期叛逆的时候,这女儿觉得在家里没有爱,反而社会上的“哥哥们”能给她爱,就跟着社会上的混混私奔了。过了两年,有人才从外地抱了一个小孩回来,对黄秋说,这是她女儿生的,而她女儿已经死了。这个小孩就是黄天。出于种种原因,黄秋对黄天当然也不算好,最多就是给他一口饭吃,一口水喝,让他吃得饱冻不死而已。
只从这一段来说,黄天的人生经历并没有什么的离奇的,不过是某个富贵人家的私生女生的父不详的孩子而已。
但是,从去年夏天开始,黄天的人生忽然变得……不那么简单了。比如说,他找了当地媒体曝光,说自己被虐待了,让黄秋以及她的丈夫和他们所生的孩子都丢了大脸,最后不得不卖了房子离开了现在住的地方去别的城市了。比如说,黄天中了奖,花两块钱买到了一张中了五十万大奖的彩票。比如说,他用中彩票的钱买了两栋旧房子,结果正赶上拆迁,那房子的价值立刻涨上去了。比如说,他特意跑去了邻城的某个乡下,然后花三块钱从一户农民家里买了一个用于喂猫的破碗,结果这碗竟然是古董啊!可了不起啊,能换好多钱呢!
总之,黄天变得非常幸运,而且看样子他还会一直幸运下去。
沈旭辰面色有些古怪:“这黄天……是重生的吧?”
程以华点点头:“我也这么觉得……如果一直针对郝运的人真的是他,那么,也许在黄天重生以前的上一世,郝运说不定活得非常精彩,挡了黄天的路,以至于黄天重生以后,对此还怀恨在心,于是就打算慢慢毁掉郝运的人生。”
“既然系统让我们关注郝运,那么我们可以确定的是,郝运曾经现在未来都不会是一个坏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哪怕重生的黄天对郝运有敌意,我们也可以肯定,在黄天重生前,其实郝运并没有害过黄天……所以,现在黄天如此费尽心机针对郝运,纯粹就是因为他的嫉妒心?这太可怕了!”沈旭辰说。
沈旭辰自己就是重生的,所以在知道黄天重生以后,他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
程以华握住了沈旭辰的手,说:“你和黄天不一样。”
沈旭辰苦笑了两声:“但我的确因为先知先觉,主动或者被动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在某些蝴蝶效应的影响下,也许这种改变对某个特定的人而言,算不上什么好事。算了,不说我了,继续说黄天吧。如果他真的是一个心胸狭隘的卑鄙小人,那么为什么他还有一次重生的机会呢?这不是太不公平了吗?”
“所以我们来了。”程以华说。
沈旭辰叹了一口气:“这倒也是……我们来了,总不会让郝运的人生再被毁掉一次了。黄天行事的确有些过分了。对了,黄天的妈妈是谁家的私生女,查到了吗?我现在隐隐有一种猜测,说不定黄天和郝运还有一点点血缘关系,或许他们都和那个富贵人家扯上了关系……难道郝运也是私生子?”
“那户人家姓宋,不过是一个中等城市中的二流世家……算不上什么。”程以华客观地说,“不过,当代家主宋瑞眼光独到,生意倒是做得很大了……若他身体康泰,还能再活二十年,那么指不定整个宋家都能再上一个台阶。对了,这位宋家主是不婚主义者,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依然单身,并无子嗣。黄天正积极给自己筹备转学的事情,他就要去宋家大本营所在的城市念书了……据说还要跳级直接念初中。”
“宋瑞四十多岁的话……黄天的母亲应该不是他的女儿啊,年纪对不上。”沈旭辰说。
程以华脸上露出一个稍显嘲讽的笑容来:“黄天的母亲是宋瑞的私生子大哥宋凯风的女儿,也就是说,黄天是私生子生的私生女生的父不详的孩子……从这一点来说,也许黄天上辈子是真的吃过大苦头的。宋凯风前些年涉及强奸,情况恶劣,已经进去了。据说他是和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对着一位无辜的女服务员‘轮流发生了性关系’。”
哪怕黄天上辈子真的吃过大苦头,这也不是他这辈子针对郝运的理由。还是那句话,因为系统的存在,夫夫俩可以判定,郝运绝对不是一个坏人,如果他上辈子真的伤害过黄天,系统一定不会让夫夫俩来拯救他。既然郝运是个好人,那么黄天的某些行为就太过分了。
如果,仅仅是出于嫉妒就可以毁掉一个人……这个人也太可怕了。

第148章  番外三
注意到黄天的存在以后,为了防止黄天继续对郝运不利,程以华对黄天的电话进行了监听,并且还监控了他的电脑。因为有智慧AI,做这些事情时,程以华根本没花什么心思。他很快注意到,黄天在这些日子中还紧密联系了一个记者,并用某些手段改变了那个记者的某种想法。
“你是说……那个记者是这边人,因为最近挖不到什么新闻,就想回老家采访一下郝爷爷,打算把郝爷爷的事迹搬上报纸……不过,黄天阻止了他这种行为?”沈旭辰说,“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没有我们,郝爷爷这会儿已经去世了,正赶上记者过来采访,于是郝爷爷的事迹就曝光了,连带着郝运和郝贝都会被人注意到。这对郝运而言,是一个出名的机会,虽然他并不想要这个名气。”
程以华接着说:“现在黄天阻止了那个记者……他其实是不想让郝运暴露在公众视野中……或者说,他其实是不想让郝运的存在被某些人知道。”
“难道郝运真的也是那个宋家的私生子?”沈旭辰问。
“有这种可能啊。”程以华说着把电脑的萤幕转向沈旭辰,“你看,这是宋家家主宋瑞的照片,可以看得出来,郝运和他长得有三四分相似吧。”
照片上的宋瑞看上去三十来岁,正是男人一生中最好的时候,他有着中青年的帅气,也有着中老年的儒雅。
沈旭辰皱了皱眉头:“所以,黄天如此针对郝运,不只是出于嫉妒,更多的是出于利益?如果郝运是宋瑞的私生子,虽然是私生子,但鉴于宋瑞未婚且并没有生孩子……郝运继承宋家的机会总比黄天要容易吧?毕竟黄天和宋家的关系更曲折。”
“如果没有利益……黄天怎么会盯了郝运一生呢?要知道,如果没有我们,郝运这一生都会被压制着。”程以华说,“而且,黄天这个人很有些小人得志的样子,如果他只是单纯嫉妒郝运,那么当他功成名就而郝运节节败退时,他一定会来郝运面前耀武扬威……可事实上,郝运一直都认为自己是运气不好,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其实是被人刻意针对着的。能让黄天这么沉得住气……除非这里面有更重要的原因。”
沈旭辰觉得程以华这话很有道理。他们现在多少都觉得郝运就是宋瑞的私生子了。于是,他们又细致地将宋瑞调查了一遍。
宋瑞这个人,对婚姻毫无期待,因为他父母的婚姻生活太过糟糕了,这或许给他造成了心理阴影。
在当年,宋瑞的父亲是有名的花花公子,他最大的私生子宋凯风比宋瑞年纪还要大,这就足以能看得出来宋爸爸的不靠谱了。宋瑞的妈妈一开始对丈夫还是心存期待的,生下宋瑞以后,见丈夫毫无回转的意思,于是她也开始包养小男生了,结果却被人拍了艳照用于要胁……那不堪入目的群交艳照被送到了宋瑞手里,那一年宋瑞刚刚十岁。
读大学的时候,宋瑞交了一个女朋友,是那种纯纯的关系,牵个手都可以脸红很久的那种。结果,几个月以后,宋瑞在他爸爸的床上看到了自己的小女友。这不是最恶心的,最恶心的是,宋爸、宋凯风和宋瑞的女友三个人一起在玩限制级游戏。那一次,因为玩得太过分了,宋爸吃了过量的兴奋剂,直接死床上了。于是,这件事情也没瞒住,迅速传播开来,传得满城风雨。宋家的脸都丢干净了。
料理了父亲的后事,宋瑞接手了公司。也不知道他拿住了宋凯风什么把柄,总之,宋凯风完全没有闹腾起来。此后,宋瑞谈过很多女朋友,有淑女也有模特,有大学生也有职场女性……每一个都好聚好散,但没有一个长久,而且他从来不考虑结婚。有人说他是渣男,但也有人觉得,宋瑞又没有脚踏几条船,只不过一直在恋爱而已,所以算不上渣。
一转眼,宋瑞都四十多了。到了他现在这个年纪,按理说要开始培养继承人了,但宋瑞还是孑然一身,不光不结婚,也没打算要孩子。
沈旭辰又开始头疼了……就算郝运是宋瑞的儿子,但如果宋瑞没打算要孩子,郝运也没打算认这个爸爸,那沈旭辰应该怎么办?直接把关系捅破是不是不太好?毕竟,这是别人的人生,沈旭辰没有权利替别人做决定啊。
好在程以华知道沈旭辰又陷入自我纠结中去了,他揽住沈旭辰的肩膀,说:“我们现在只需要做两件事情就可以了。一是郝爷爷这边,我们要帮助郝爷爷继续做慈善。二是黄天那边,如果黄天真的是因为宋家的事情选择对付郝运的,那么我们只要引导宋瑞发现真相就可以了……至于宋瑞接下来是选择相认,还是选择不打扰郝运的生活,这都是他自己的选择。”
“还是相认的可能性会更大一点吧……从黄天的表现来看,在他重生前,宋瑞和郝运一定是相认了,所以黄天重生以后,就一直在尽力阻止这件事情。否则逻辑说不通啊!算了,感觉我们这次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就是救了郝爷爷……别的,都先放着吧。”沈旭辰说。
程以华起身朝厨房走去:“船到桥头自然直……我炖了鸡汤,现在应该差不多了,先给你盛一碗?”
“好啊!”在兽人世界待了那么久,原本不是吃货的沈旭辰都要进化成吃货了。感谢科技的进步,感谢经济的发展,感谢历史的前进……才让我们有了更多的美味!为了吃,就是这么没出息!
作为实习老师,沈旭辰的实习工作还有几天才会结束,所以他每天还要照常去上班。偷偷说,他当初是伪造身份,又给校方捐了一笔钱,才成功取得实习身份的。那批监视器当然也是他掏钱装的。不过,在宁鸿朗诬陷郝运时,监控装置还了郝运清白,这也就让沈旭辰觉得没浪费钱。
初中生嘛,多少也有些判断能力了。既然郝运是彻底清白的,于是咄咄逼人的宁鸿朗自然就变得很可疑了。沈旭辰并没有刻意引导校内的舆论。一方面,他觉得宁鸿朗毕竟年纪不大,他若是刻意针对他,毁了这孩子一生就过分了。一方面,宁鸿朗的确做错了事情,所以同学们冷待他议论他等等,也是他该承受的。所以,沈旭辰什么都没有做,宁鸿朗现在遭受的正是他该遭受的。人总要为了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没过多久,就到了沈旭辰实习期结束,离开学校的时候。学生们非常舍不得。他教过的那几个班级,大家都用班费买了一个漂亮的硬壳笔记本,然后全班同学都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写上一段祝福语,再送给沈旭辰。接过笔记本,沈旭辰觉得有些感动。
夫夫俩并没有就此离开小镇。因为他们不能确定的,当他们离开以后,一计不成的黄天会不会再施一计。目前的状况时,郝运在明,黄天在暗,所以夫夫俩决定留在镇上,多看顾郝运一下。反正他们有系统,最近迷上了美食的夫夫俩有事没事就宅在家里弄好吃的。楼底下的房东一家时常闻到那香味,都馋得嗷嗷的了,恨不得冲上楼来对这对兄弟说,别用钱交房租了,做饭抵就行了!
程以华还在捣鼓赚钱的事情。他已经习惯万事都在自己掌控中了。当初穿越到古代时,他们有高科技可以装神弄鬼,在科技方面绝对能碾压古人。在兽人时空中,他们也一手握着热武器,几乎能做到天下无敌。可以说,在那两个时空中,他们完全不用担心自己的社会地位。但现在,他们穿越到了一个类似于原始时空的现代时空,某些科技、武器的使用都有了限制,程以华觉得自己应该多赚点钱,这样他才会有安全感。
对夫夫俩而言,赚钱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他们的智慧AI中储存着很多有用的东西。比如说,当初佐佑集团开发的各种游戏,智慧AI中都有备份。既然两个时空的环境差不多,那么只要稍加改动,当初在原始时空中大火特火过一次的游戏,在这个时空中自然也有卖场。反正,这些游戏都是他们自己的心血,现在二次利用,也算不上是侵害了别人的利益。
周末,觉得自己最近长了不少肉的沈旭辰决定拉着程以华去外面晒晒太太散散步。这一片地方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有山有水,空气清新。走到河边时,沈旭辰看到郝运正一手拎着一个蛇皮口袋,一手握着一个长柄的夹子。要是看到空的矿泉水瓶,他就用夹子夹起来塞进口袋中。
郝运一回身就看到沈老师了。沈老师身边还站了一个很高大帅气的男人。郝运觉得不太好意思。他倒是不觉得自己捡垃圾有什么丢脸的,但这个年纪的少年人嘛,他多少还是会在意别人的看法——毕竟沈老师可是他喜欢的人啊。嗯,很单纯的那种喜欢。
沈旭辰笑眯眯地朝郝运招了招手,问:“你爷爷怎么样了?”
郝运没想到沈旭辰还知道自己爷爷,赶紧说:“爷爷好多了,现在已经没事了。不过,他毕竟受了罪去了一趟医院,所以我们现在不敢让他太辛苦。”
沈旭辰揉了揉郝运的头发,说:“嗯,你和你弟弟都是好孩子。”
郝运的脸立刻就涨红了。
“有没有想过以后做什么?”沈旭辰又问。
郝运下意识地挺起了胸膛,说:“我、我就想好好念书,考上一个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和爷爷、贝贝一起过上好日子,还能回馈社会。”
“很不错的想法。你要加油啊!”沈旭辰说。
郝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说:“嗯,沈老师,我一定会努力的。”
日子过得飞快。没过多久,郝运那边又出事了。这一次倒不是黄天动的手,黄天正忙着想办法接近宋家呢。郝运的弟弟郝贝,就是那个腿脚先天性有问题被父母抛弃的孩子,他的亲生父母竟然找上门来了,哭着求着让郝爷爷把孩子还给他们。
郝贝现在走路还是不太容易,一瘸一拐的,看上去非常费劲。但除此以外,他是个很好的孩子,被郝爷爷教得大方得体,脸上总带着暖暖的笑容。他尚在襁褓中就被自己的父母抛弃了,所以对自己的父母完全没有感情。现在所谓的父母找上门来了,郝贝只能避而不见,他不愿意离开郝爷爷。
郝爷爷也舍不得啊。他想得更深远一些。有些父母其实是不配做父母的。把孩子交给他们,郝爷爷绝对不放心。
那对父母见要不回孩子,眼珠子一转,就开口问郝爷爷要两万块钱。用他们的话来说,郝贝是他们生的,现在给郝爷爷当孙子了,郝爷爷应该感谢他们,所以要给他们钱,就当是向他们把郝贝买下来了。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见这对夫妻这么无耻,郝贝当时就被气哭了。
最后,这事儿还是沈旭辰和程以华出面解决的。他们直接说,如果这对夫妻继续闹下去就报警,到时候可以用“遗弃罪”把他们抓起来。华夏联盟在孩子监护人这方面的法律比夫夫俩原始时空中的华国要更全面一点,所以就算真走法律程式,郝爷爷这边是完全能够站得住脚的。
对付这种泼辣蛮狠不讲理浑身上下都透露着“我弱我有理”的人,你一定要坚决,一定要让他们知道你的厉害,否则他们永远不会满足,永远会因着你的好性打蛇上棍。
经这一件事情,夫夫俩和郝爷爷一家终于有了交情。夫夫俩有时候做点什么好吃的,还会给郝爷爷一家送去。
夫夫俩偶尔关注一下黄天那边的消息。黄天现在已经成功认识宋瑞了,并且他还假装无意地向宋瑞透露了两点,首先是他黄天有宋家的血脉,这血脉是从宋凯风传下来,其次是他黄天虽然是宋凯风的孙子,但他非常恨宋凯风。黄天是在用这种方式对宋瑞示好,毕竟宋瑞和宋凯风不太对付。
在黄天看来,他聪明睿智(都重生一回了总要比同龄人更有优势才行啊),他身上还留着宋家血液(虽然是从宋凯风那一支传下来的,但黄天不是已经表明自己非常不喜欢宋凯风了么,敌人的敌人不就是同伴么),所以他应该被宋瑞高看一眼。
不过,宋瑞似乎对此不怎么买帐。
夫夫俩觉得很奇怪:“宋瑞不过才四十多岁,就算现在还没有孩子,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以后不能生啊……黄天为什么觉得他有宋家血脉是一个优势?为什么觉得宋瑞一定会收养他并且把他当初继承人来培养?莫非,在黄天重生以前,宋瑞就一直没有找人生一个亲生的孩子?莫非宋瑞不能生?”
沈旭辰犹豫了一下,又说:“如果宋瑞真的不能生……恐怕黄天还有一丝机会。但如果宋瑞只是不愿意生,那么黄天其实一直在做无用功吧。”这世界上,不愿意结婚也不愿意生孩子的人有很多啊。有些暴发户偏爱孩子,尤其偏爱男孩子,原配生不出来,就养几十个情妇一起生……但不是每一个成功人士都会这么想,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存在的意义就是赶紧生个儿子出来继承家业的。比如说沈旭辰和程以华,这夫夫俩其实就对所谓的血缘传承看得并不重,他们就从未想过要去代孕。
“宋瑞的确是个不错的人,有眼光,也有决断力。他唯一让人诟病的地方,就是他年轻时换了太多女朋友了。不过,如果每一场恋爱都是你情我愿,我倒不觉得他很过分。所以,在我看来,如果黄天真的打着讨好宋瑞从而获得宋家的主意,那么,黄天肯定会失败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黄天重生前,说不定宋瑞和郝运机缘巧合下相认了,郝运成为了宋家的继承人。而黄天呢,他就算重生了,他就算尽力打压郝运了,他最后还是没有能够得到宋家……于是,他恼羞成怒,更加变本加厉地去打击郝运,以至于郝运后来的日子越来越不顺利。”程以华说。
其实黄天是个能狠得下心来的人。他如果知道讨好宋瑞无用,他说不定会和宋家那些隐隐不服宋瑞掌权的人联手……那样多少也会给宋瑞造成麻烦吧。毕竟,在宋家老人看来,宋瑞什么都好,却没有儿子,这已经是给了别人可趁之机啊!
沈旭辰叹了一口气,说:“如果黄天嫉妒郝运,是因为黄天重生前,郝运过得非常好……这说明宋瑞至少对郝运很不错……我们把消息漏给宋瑞吧,总不能让黄天一面打击郝运,一面还若无其事地去宋瑞面前刷好感度。”至少要让宋瑞知道真相。
宋瑞是一个非常有决断力的人。当他知道自己可能有个孩子流落在外面以后,他第一时间就赶了过来。宋瑞和郝运长得真有几分相似。郝爷爷都觉得这应该就是郝运的亲生爸爸了。看到宋瑞彬彬有礼的样子,而他又不是主观丢弃孩子的,再联想到不久前郝贝父母来闹事时的样子,郝爷爷对宋瑞倒是勉强有了三分好感。
宋瑞在镇上住了几天。这几天,他可以和郝运慢慢熟悉一下,顺便也等亲子鉴定的结果出来。郝运一开始对于这个忽然出现的疑似他父亲的人是心怀抵触的。相处了几天之后,他倒是不怎么躲着宋瑞了,但依然亲密不起来。宋瑞却是越看郝运越觉得满意,这孩子心性淳朴却有决断,实在讨人喜欢。
几天后,亲子鉴定的结果出来了。宋瑞和郝运并非父子关系。
大家都吃了一惊,毕竟宋瑞和郝运真有几分相似,结果竟然不是亲生父子?只是,那个检验机构是非常权威的,再加上这一路检查都是宋瑞的心腹亲自去办的,完全不可能被人动了手脚……所以,宋瑞和郝运长得像只是缘分吧。缘分这种事情谁说的清楚呢?这世界上也的确有不少陌生人长得像的,算不上什么稀奇的事情。
这检查结果虽然出人意料。但结果出来以后,郝运在宋瑞面前反而更容易放得开手脚了。宋瑞住了这些日子,对郝爷爷一家有所瞭解,他是真敬佩郝爷爷的为人,也的确对郝运颇有好感,所以哪怕郝运不是他的儿子,他却并不曾生气也没有失望,依然留了联系方式,表示还会和郝家继续联系的,说不定还能和郝运成为忘年交呢。
夫夫俩围观了整件事情。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说:“没想到我们也有失算的时候。我猜,在黄天重生以前,郝爷爷去世以后,有记者跑来采访,郝爷爷说不定能迅速成为一个正能量广为流传,就这样郝运和郝贝也被人关注了……宋瑞发现郝运和自己有点像,也许去做了个亲子鉴定?虽然结果证明他们不是父子,但有了接触以后,宋瑞还是收养了郝运和郝贝。宋瑞或许不太看重血脉传承,于是最后让郝运继承了宋家……也不一定是宋家,但至少他一定让郝运继承了他的公司……而这就让黄天嫉恨了。于是,黄天重生以后就开始一门心思对付郝运?”
事情的真相和沈旭辰猜得差不多。
当知道宋瑞去看过郝运以后,黄天砸了一堆的东西。没想到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住宋瑞认识郝运。黄天都气疯了。明明他才是有宋家血脉的那个,难道不是吗?!为什么宋瑞最后却让郝运当了继承人?!那就是个野孩子啊!
上一世也就算了,毕竟那个时候黄天只是一个小混混,而郝运这个野孩子被宋瑞收养以后,怎么说也是个人才……黄天只能在电视或者报纸上看到宋家的新闻,对着郝运羡慕嫉妒恨。可是现在,黄天重生了,他小小年纪就做出了不少让人惊艳的事情来,他眼光超前还会投资,他甚至拦住了郝运不让他有机会出名被收养,可事情绕了一圈以后为什么又回到了起点?!黄天只觉得老天不公!明明现在的他比郝运优秀无数倍,难道不是吗?!而且他还是宋家人!
正好宋家有些人蠢蠢欲动,不满宋瑞的专制,他们看上了黄天的身份(毕竟是有宋家血脉的),觉得可以利用,就暗中联系了黄天。这些人都觉得黄天不过还是一个初中生而已,是个好傀儡。而黄天自重生以后就一直相信自己有了王八之气,不论谁对他臣服,都是不难理解的。于是,这两夥人立刻一拍即合凑到了一起。
不管那些人之间如何暗涌流动,沈旭辰和程以华却空了下来。现在郝家的事情都不需要他们多操心了,因为宋瑞很愿意帮忙。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真的要看缘分。宋瑞对郝家的印象颇好,回去以后也没有断了联系,竟然隐隐有把郝运真当成忘年交的意思。宋瑞手头有一个小型的慈善基金,他甚至邀请郝爷爷来成为他的慈善基金的顾问。用宋瑞的话来说:“郝老师,您这么有善心有大爱的人……窝在这个小镇上就屈才了。您站得更高,就能帮助到更多的人。”
这话说得没错,郝爷爷留在小镇上,靠着退休金和捡破烂,只能匿名资助几个学生。如果他去了宋瑞的慈善基因会,那么他说不定可能帮助更多的学生。在宋瑞的一再劝说下,郝爷爷有些心动。如郝爷爷这样一生为善的人,他就像星星像月亮,能发出光亮。而等他站到了更高处,他就像太阳了,能发出更明亮的光芒来。
于是,在宋瑞的一再劝说下,郝爷爷带着两个孙子搬去了宋家所在的城市,决定在那里安居了。郝运和郝贝也转了学校。宋瑞甚至还给郝贝请了专家医生,帮郝贝看脚。人和人的相处真的需要缘分,有些人面对面了几十年,都不一定能成为朋友。有些人,却在头一次见面时就能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哪怕宋瑞在生意场上混了这么多年,性格冷硬,有时候连宋家人的面子都不一定给,但他对于郝家却是足够诚心诚意。这说起来,也是让人惊叹啊。
沈旭辰和程以华也很喜欢郝爷爷一家人,见郝家搬了,他们也索性搬了家。偶尔他们俩还能去郝家吃顿饭什么的。因为这样,夫夫俩和宋瑞也熟了起来。
宋瑞毕竟是个成功的商人,慢慢就知道了夫夫俩背后正在崛起的迅速占领了市场份额的游戏公司,他倒不敢小瞧这两个年轻人。再加上夫夫俩才识渊博,似乎什么都懂,他们倒也相谈甚欢。
然后,随着接触越深,沈旭辰和程以华慢慢就觉出了几分奇怪。
宋瑞对郝运是真好啊,郝运彷佛天生就对了宋瑞的胃口。他们两个不光是长得有些像,其实生活习惯也有几分相似。对了,他们对食物的偏好也有几分相似。还有那种不经意间的小动作……沈旭辰和程以华都是那种观察力很敏锐的人,在他们看来,宋瑞和郝运……还是像一对父子啊!
会不会最开始那个检验结果出错了?沈旭辰私底下偷偷找了宋瑞。
宋瑞摇了摇头,说:“我这一生,本来就没打算要孩子……知道小运的存在后,我也纠结过一段时间。毕竟,在那个时候,我一直就以为他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流落在外的孩子嘛……既然有了孩子,那就不能不负责了,所以我亲自找了过来。但最后的亲子鉴定结果却证明,我们其实没有血缘关系。说真的,那个时候我是松了一口气的,毕竟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成为一个‘爸爸’。”说到这里,宋瑞看了沈旭辰一眼。
沈旭辰点点头,表示能够理解。
宋瑞接着说:“不过,通过这么多时日的相处,我越来越喜欢小运,也觉得他在生活习惯上或者饮食偏好上和我相似,就疑心最初的鉴定结果错了……所以我后来又偷偷鉴定了两次,可惜,他的确不是我儿子啊。唉,年少轻狂时觉得自己此生一人挺逍遥的,但现在看着小运,我却有些后悔了,要是他真是我儿子该多好啊。”
沈旭辰不擅长安慰人,只好干巴巴地说:“其实……要是你真喜欢小运,血缘不血缘的,也没那么重要。”
宋瑞也就低沉了那么一会儿,听见沈旭辰这话,他朗声大笑:“对对,你这话说得没错……我现在啊,每次一站在郝老师面前,就觉得,要是我这辈子父子缘分能好一些,要是郝老师这么好的人是我爸爸……唉,不说了,现在郝老师就像我爸爸似的,郝运也是我儿子,贝贝也是!血缘哪里有那么重要呢!”
说白了,宋瑞这一生,虽然生于富贵,长于富贵,但父母不慈,家庭冷漠,他其实有很多缺憾。他在生意场上长歌善舞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偏偏就没有见过如郝爷爷这么有赤诚之心的。人啊,缺乏什么,就会渴望什么。宋瑞缺乏的就是这份温暖,所以他认识郝爷爷一家之后,就在不断靠近。
沈旭辰表示理解。
宋瑞又对着沈旭辰挤眉弄眼的:“你和……程以华是一对吧?”
沈旭辰坦然地点点头。
宋瑞拍了拍沈旭辰的肩膀,说:“还是你们年轻人有决断力啊!不像我,其实年轻时做了很多错事。”
这话说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沈旭辰和程以华回了自己的住处。他们新买了烤箱,沈旭辰正打算给程以华烤一份蓝莓小饼干。整理原材料的时候,沈旭辰脑海中忽然灵光一现。他将手中的东西一放,跑去书房找了程以华。
“我忽然想到一种可能……亲子鉴定的结果没有错,但这并不意味着郝运不是宋瑞的儿子。”沈旭辰兴匆匆地说。不是沈旭辰非要揪着血缘问题不放,实在是郝运和宋瑞之间……真的是太像亲生父子了。
他们几个人都并非很看重血缘,而更看重情感本身,这是一句实话。但如果郝运和宋瑞真的是父子,他们可以少了很多麻烦。至少,宋瑞日后可以理所当然地把家业传给郝运,而不用和宋家偏枝的那些人扯来扯去。再说,如今几次鉴定结果都证明他们没有父子关系,其实郝运和宋瑞心里多少是觉得遗憾的吧,毕竟他们相处了这么久,感情越来越好了。
程以华看着沈旭辰,凝神想了一会儿,立刻就恍然大悟了,他迟疑地说:“你的意思是……”
“没有错!其实这种情况在大自然中还是很普遍的!现在只能找最最最权威的机构,最好是那种可以追溯别的亲缘关系而不仅仅是局限在父子血缘上的检验机构,再对宋瑞和郝运鉴定一次了。国外应该有这种机构。”沈旭辰说。

第149章  番外三
夫夫俩一直是很有行动力的人,只要做好了决定,他们就能很快行动起来。于是他们抽空找了宋瑞,又问他要了毛发组织等。
“就算你们不是父子,也许你们有别的亲缘关系呢?”沈旭辰如此说。
虽然郝运在郝爷爷那里生活得非常开心安逸,但青春期的他偶尔还会嘲弄自己是被父母丢掉不要的……宋瑞一直很心疼。听了沈旭辰这话,宋瑞有些心动。如果他是郝运的亲人,哪怕不是父子,郝运说不定也会觉得开心吧。
两个月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翻着一份从国外寄回来的文件,然后他们忍不住笑了。
沈旭辰说:“虽然这份档只能证明郝运是宋瑞的侄子……但是,宋瑞的东西只有宋凯风一人,只要从监狱中弄到宋凯风的毛发,证明宋凯风和郝运没有直系父子关系,那么我们就可以确定郝运是宋瑞的……儿子了。”
一般的亲子鉴定机构,只提供父子、母子直系亲缘鉴定。不过,也有那种非常非常高级的研究所,他们号称自己能鉴定出一个人的祖宗十八代来(夸张说法),他们可以鉴定两个人是不是叔侄关系等等。
现在,结果就在夫夫俩的手里,从鉴定报告来看,郝运是宋瑞的侄子。
当然,鉴于宋凯风的存在,郝运是宋瑞的侄子,就意味着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郝运“情理上”应该是宋凯风的儿子。不过,程以华是那种政府官方网站都能神不知鬼不觉进去逛一圈的人,他早就知道了一个秘密。事实上,如果郝运是宋瑞的侄子,那么他绝对不可能是宋凯风的儿子。于是,真相只有一个了。
果然,当沈旭辰和程以华拿着这份鉴定报告找上宋瑞时,宋瑞大吃一惊。他几乎是脱口而出的:“不、不可能……我没有兄弟!所以,郝运怎么会是我侄子呢?”
当年,作为一个大学生的宋瑞刚刚接管家族公司的时候,宋凯风一直想要闹腾,直到宋瑞把一份证据甩到宋凯风面前,宋凯风立刻就不敢叫嚣了。原来,宋爸的精子成活率非常低,他在外面玩了那么多年,也不过是弄出宋凯风一个私生子,这已经能说明一些问题了。事实上,宋凯风并不是宋爸的儿子,不过是那个情妇想要上位,不知道从哪里怀来的种。
这件事情瞒了很多年,直到宋爸去世,宋瑞在和宋凯风对峙中,才终于无意间调查出了真相。可惜,宋凯风手里还捏着不少宋爸的黑料(毕竟他们一丘之貉总是很恶心地一起玩女人)。如果宋瑞对公众道破宋凯风并非宋家之子的身份,那么宋凯风表示,他会鱼死网破向外面散宋爸的黑料。宋瑞想着宋爸死都死了,就让他清静吧,所以就在明面上妥协了。
几年后,宋瑞终于因着宋凯风的自作自受,把他送进了监狱。因为情节严重,宋凯风没个十年二十年出不来,宋瑞也就把这件事情放在了脑后。于是,只有宋瑞和他的几个心腹知道,宋凯风其实并非是宋家人。
其实,宋瑞不愿意对外公布宋凯风不是宋家人的真相,还因为……宋瑞自己也不是宋爸的孩子。前文提到了,宋爸的精子活跃度非常非常低,又疏于理会妻子,妻子一赌气也红杏出墙了。把宋凯风送进监狱里去以后,宋瑞偷偷去验了一下自己的DNA,同样和宋爸对不上。鉴于这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宋瑞就瞒下了宋凯风的事情,这其实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
以上种种也是宋瑞起先不打算结婚生孩子的原因。他原本想着,等自己老了,把宋家还给宋家人,把个人的私产全部捐献,他潇潇洒洒这辈子也是值了。
也就是说,宋瑞和宋凯风其实是异父异母。宋瑞并没有同父同母的兄弟。于是,当知道郝运是自己的侄子时,宋瑞非常吃惊,难道他还有一个幽灵兄弟吗?
沈旭辰笑着解释:“这其实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科学研究表明,大约八分之一的人都有这种现象……只不过被检查出来的非常少……”
也许我们很多人曾经都有一个“双胞胎”,只不过……尚在母腹中时,他就被你的身体吞噬吸收了,成为了你身体的一部分,或者一小块皮肤,或者一小块内脏,总之他用这种方式与你同在。而这就是所谓的嵌合体,也叫客迈拉现象。
客迈拉这个词源于希腊神话中一种狮头、羊身、蛇尾的吐火怪物,它看上去就是由不同个体组成起来的。在动物学上,客迈拉现象主要是指动物的两颗受精卵融合在一起,长成了一个个体并成长起来的现象。
这么说吧,某个母体可能在最开始孕育了一对双胞胎,但是随着母体怀孕过程的推进,两个受精胚胎中发育比较弱的那个可能会死去,然后强大的那个就会把弱的这个吞噬,最终两个胚胎嵌合成了一个胚胎。这意味着,当这个胚胎发育成熟被母体分娩出来以后,它的体内将有两套DNA系统。它本人有一套DNA系统,但它体内那个由双胞胎的胚胎发育而来的器官还有另一套DNA系统。
听完沈旭辰的科普,宋瑞面色古怪地说:“我可能已经听明白了。你的意思……你的意思是,我在母腹中有一个双胞胎兄弟,后来我就把它吞噬了,然后它成为了我的阴囊的一部分,于是我的精子所带的DNA和我身体别的所有器官所带的DNA并不一样……也就是说,不管我生多少个孩子,其实都在给我这个兄弟生?”
这兄弟真狠,自己出生不了,就让我断子绝孙。宋瑞开玩笑似的在心里吐槽了一句。
沈旭辰点点头:“从基因学上来说,是这样的。不过,从人伦情理来说,郝运就是你的儿子。”
宋瑞忍不住笑了:“真是、真是没想到啊……我本来就喜欢郝运……其实真没想到老天爷最后还能给我一个这么好的儿子。现在有了这份报告,我也能堵住那帮老头子的嘴了。小运以后不会继承宋家,但他可以继承我的公司。或者,他想干别的也可以……说起来,我都这个年纪了,也可以卸任了,最近分家的人折腾的那么厉害,随便他们玩吧。”从某种角度来说,宋瑞也是一个非常任性的人。四十多岁的他明明处在男人的黄金期。
这是皆大欢喜的结局。沈旭辰觉得自己是个俗人,这些年他的心肠也越发软了,所以他挺爱看这种大团圆结局的。于是,他微微一笑。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程以华补充了一句:“宋先生,你可以稍微注意一下黄天那个人……他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好运气,并且他对郝运充满敌意。或许有一天,幸运女神将不再垂青他,但在这之前,还是要防着他对郝运不利。”
重生是一种优势。但重生不等于成功。如果重生以后的那个人只会投机取巧,然后因此洋洋得意,如果他从不努力,如果他好高骛远,如果他触犯法律,那么该失败的人还是会失败。就算他会短暂地成功,他最终也会从高处跌落。
沈旭辰和程以华并没有费心对付黄天,因为当善良的人有了警惕,某些人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同样是重生,黄天把一手好牌打成了最烂的牌。看到他在那里作死,有着类似经历的沈旭辰忍不住唏嘘感慨。
现在回想起来,沈旭辰越加感谢沈秉忠爷爷。沈爷爷是一个很好的人。在他的教导下,沈旭辰也成长为了一个很好的人。他懂得感恩,不断努力,积极向上,谦虚名礼。诚然,沈旭辰并非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他也有诸多缺点,但至少他三观很正,他的性格很坚韧。所以,重生前的沈旭辰,若不是命犯小人,他也能走出自己的一片天。而重生后的沈旭辰,他最终成就了自己,也成就了世界。
如果,沈旭辰性格狭隘,好逸恶劳,那么他将通不过系统的考验,最后死亡。
如果,沈旭辰得过且过,没想过要去拯救他人,没想过要用系统造福世人,那么他将无法获得系统的支线任务,现在也应该彻底死去了。
人生中有很多选择。我们可以不完美,我们可能不优秀,但我们要对生命抱有最基本的敬畏。
郝家的事情了结以后,夫夫俩很潇洒地进行环球旅行去了。这个时空对夫夫俩而言是陌生的,他们曾经熟悉的文化,在这个时空中要么没有,那么变了味道。同样的,这个时空中的文化对夫夫来而言,会让他们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但又不完全一样。于是,作为学霸的他们又忍不住开始疯狂地汲取知识了。
随处旅行,随时充电,一直秀恩爱,这对夫夫俩而言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几年后,当他们再次回到华夏联盟时,郝运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了。他还交了一个女朋友,彼此间感情很好,正在筹画婚礼。郝运并没有修改姓氏,因为宋瑞说了,不管姓什么都是他儿子。郝运这名字多好呀,这代表了郝爷爷对郝运的祝福,索性就别改了。说得没错,这名字的确很好呢。郝运,是个好运的人。

第150章  番外四
穿越到新世界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都有些……茫然。
他们其实已经习惯了自己的“强大”。在古代,他们有高科技。在原始时空,他们有高科技。在现代时空,他们有高科技。有了高科技,他们彷佛就无所不能了。可是,现在,他们处在魔法时空啊!高科技有个屁用啊!哪怕你丢个原/子/弹过去,九级的大魔法师也能分分钟把这股恐怖的力量控制了啊。再说,你们有高科技,别人也有炼金产物啊,且那些炼金产物的功能十分强大,并不比你们的高科技低级。
面对这种情况,沈旭辰觉得还好,他这个人颇有些随遇而安。但程以华觉得根本没法忍。他是一个对外部事物掌控欲很强大的人,希望所有事情都能井井有条被控制在自己手里。现在,他们成了“四等公民”,程以华觉得必须要做点什么,来改变这种状况。
哦,对了,这里说的四等公民就是明面上的意思。因为,在这个时空中,虽然有魔法斗气的存在,但其实社会体系并不发达,有贵族,有平民,还有奴隶。贵族、魔法师的社会地位很高。而平民是四等公民。奴隶则是最下等的,甚至都不能称之为公民。
当然,如果一个人,就算他是平民,但是他的魔法等级突破了二级,那么他就是三等公民了。如果他的魔法等级突破四级,那么他就是二等公民了。如果他的魔法等级达到六级并以上,那么他就是一等公民了。要是他成为了九级大魔法师,恐怕一些贵族小家族都愿意来依附他了。
比较不公平的是,奴隶一直是奴隶,就算他成为了大魔法师,他也还是奴隶。因为,签订了奴隶契约的人是没有办法反抗契约力量的。
沈旭辰和程以华现在的身份就是平民。在这个时空中,贵族杀了平民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这让程以华觉得非常没有安全感。沈旭辰从口袋中掏出一颗奶糖,剥好了塞进程以华的嘴里,安慰他说:“没关系,这一次,我们要关注的对象才刚刚出生。等他悲剧还有二十多年的时间呢……目前,我们先不参与他的人生。我们可以努力提升自己,变得更加强大,然后就可以帮助那个人了。”
程以华鼓着腮帮子,孩子气地用舌头把糖果顶到了左边,脸颊上鼓起了一个小包。沈旭辰忍不住伸出手在他的脸上戳了一下。程以华又用舌头把糖果拨到了右边。等玩够了(或者说,他其实是在思考),程以华又高兴起来了,说:“我们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魔法耶!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天呐,该有多少的难题等着我们去征服啊!我们赶紧找个地方去测验一下吧,看看我们有没有魔法天赋。”
“就算没有魔法天赋也没关系,我们有智商。”自恋的程天才又补充了一句。
这个时空中的人大都有着一张西方人面孔,于是走在大街上时,黑发黑眸的夫夫俩就显得有几分格格不入了。沈旭辰拉着程以华拐进了路边一个卖衣服的店中,然后掏钱买了两件带着大帽兜的斗篷,把他自己和程以华裹上了。等他们再次出现在大街上时,盯着他们的人果然就少了。斗篷帽兜本来就是旅人常见的打扮方式。
每一座城市中都有魔法公会的存在。大家想要检验自己的魔法天赋,就要去魔法公会触摸天赋石。你可以先摸,摸完了,如果你拥有魔法天赋,那么费用全免。如果你没有魔法天赋,那么你就要缴纳十个金币。
这个时空通用的货币是金币、银币、铜币等等。十个金币够普通老百姓吃用一年了,再加上每个孩子出生之后在一岁到六岁间都有一次免费的触摸机会(摸完了哪怕没有魔法天赋也不用交钱),所以,大人们来触摸天赋石的非常少。好在沈旭辰和程以华并不缺钱。不说他们可以从系统中兑换东西,就是他们本身几世积累的物资钱财也颇为可观。哪怕运气不好,也不过就是二十个金币,夫夫俩还是出得起的。
天赋石看上去一点都不起眼,光秃秃的,形状也毫无特点。程以华并不知道这么一块平凡无奇的石头,怎么就能检验一个人的魔法天赋了。他强忍着自己想要研究这颗石头的冲动,让沈旭辰先去试试。
沈旭辰的手一触碰到石头,石头就微微亮了起来,发出了轻微的白光。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反应。工作人员掀起眼皮看了沈旭辰一眼,说:“光系魔法天赋……十个金币。”
“不是说检验出魔法天赋,就不用交钱了吗?”沈旭辰皱起了眉头,问。
工作人员冷笑一声:“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个说法?在我这里检查,不管出现什么结果,都需要交纳十个金币。”
光系魔法天赋和其他系别的魔法天赋不一样,这种魔法天赋只有在孩子幼年时才会进展迅速,一旦某人过了十一二岁,他还没有成为实习魔法师(也就是一级魔法师),那么这个人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在魔法上有所进益了。别的魔法天赋则没有这种限制。
所以,这个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把沈旭辰放在眼里。因为,虽然沈旭辰现在检验出了光系魔法天赋,可沈旭辰已经这么大年纪了,早过了魔法力成长的高峰期。在这个工作人员看来,沈旭辰或许这辈子都成为不了真正的光系魔法师。既然这样,他何必给他面子呢?他就是在敲诈,就是在勒索。
程以华的脸立刻就黑了,但他没有发作。沈旭辰拿出十枚金币放在了桌子上。
“我们走吧……”沈旭辰说,他阻止了程以华去触摸天赋石的举动。
程以华收回手,也不问原因,直接跟着沈旭辰离开了魔法公会。
出了公会,沈旭辰有一种被人盯上的感觉。他小声地对程以华说:“我刚刚就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所以,没让你去检查魔法天赋。我估计你的魔法天赋可能有点问题。还有一个……我们现在似乎被什么人盯上了。”
“放个微型昆虫机器人出来……看看到底谁在跟踪我们。”程以华说。
沈旭辰点点头,拉着程以华进了一家生意非常好的店,把一个微型机器人留在了原地。没过多久,两个长相猥琐的男人就出现在了机器人的视野中。
其中一个说:“他们刚刚从魔法公会中出来……要不我们就这么算了吧,若是得罪了尊贵的魔法师大人,这买卖就不划算了。”
另一个犹豫一番,说:“真的不往上报吗?难得看到这样的好货色……原本打算抓了他们去男爵老爷那里讨赏,这机会若是白白错过了……男爵老爷也是魔法师,未必会怕这两个外乡人。要我说,这样的清秀佳人实在不多见……若是男爵老爷一高兴,我们可就赚大发了。”
前头那个又说:“这……好吧,那你在这里盯着他们,我去找男爵大人。”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所以他和程以华这是被人觊觎美色了吗?他回头看了程以华一眼,程以华的脸已经彻底黑了,脑袋上彷佛顶着一团正在电闪雷鸣的乌云。沈旭辰亲了程以华一下,说:“没关系的,我们去卫生间中乔装一下,就可以离开了。你要相信我的化妆技术,他们认不出我们来的。”
程以华还是觉得好心塞啊。绝对不能在这么下去了,他一定要想办法变得强大起来!
乔装改变后的夫夫俩顺利出了城,他们找了个背山靠水的野外临时驻扎下来了。野外不代表着安全,因为野外会遇到凶兽。不过,夫夫俩怎么说都是服用过基因改良液的人,再加上还有热武器,所以对付凶兽绰绰有余,只要不误入魔兽的地盘就可以了。他们短时间内不想进城了,因为城里的魔法师们太凶残。他们现在还不想和任何人对上。
沈旭辰在那里戳着吝啬的系统:“喂,你不给我们力量,那也就算了。毕竟,我们不能万事靠着你,只要我们有天赋,我们就可以自己修炼。但是你不能这么坑我们啊!现在我们对魔法一无所知,你哪怕是送我一本魔法大全也好啊!只是一本书而已啊!一本书!别告诉我,你连这都舍不得!”
啪的一声,天上掉了一本厚厚的书下来,正砸在沈旭辰的脑袋上。
沈旭辰捂住脑袋,也不和系统计较,赶紧翻开了书。不多时,程以华也凑了过去。这本百科书非常厚,好在夫夫俩的阅读速度非常快,看起来才不算费力。
“看样子……你应该是暗系魔法天赋,否则,前面轮到你去触摸天赋石时,我不会忽然就有了一种不太好的感觉。”沈旭辰说。暗系魔法师就是天生的亡灵魔法师,在这片大陆上,这是一种被人唾弃的存在,是要被魔法公会诛杀的。要是前面程以华去摸了天赋石,那么只怕他们夫夫俩今天就交待在那里了。
“亡灵魔法师?”程以华皱起了眉头。然后,他忽然抖了两下。
“你不会是害怕幽灵什么吧?”沈旭辰斜眼看着程以华。
程以华连忙说:“才、才不是呢!我怎么会害怕幽灵或者骨架?!我只是觉得幽灵、鬼魂、能战斗的骨架这种东西,太不符合逻辑了!天呐,我守了几十年的科学观啊……天呐天呐,我两岁的时候就知道鬼故事都是骗人的了,你快点看着我真诚的眼睛,我一直是个以科学为真理的好宝宝……”
当初,父爱爆棚的程文化给程以华讲床头鬼故事时,他被自己的儿子鄙视了。
“妖魔鬼怪这种东西是永远不会存在的,爸爸,你讲得故事好无聊哎。”才两三岁大就点燃了中二之魂的程宝宝面无表情地说。
现在,程以华好想对那个时候的自己说一句,做人不能太铁齿!

第151章  番外四
可能是因为很久以前服用过“光明之泉”的缘故,沈旭辰拥有了光系魔法天赋。但在这个时空中,光系魔法是一种非常……非常特殊的魔法,它的魔法体系中只有治疗的作用,没有攻击的能力,而且魔法师必须从小在教廷领受圣训沐浴圣水,才能完美激发潜能。像沈旭辰这种情况,这么大年纪还没有沐浴过圣水的,基本上就算废了。
再说程以华,他有着暗系魔法的天赋。但在这个时空中,暗系魔法几乎就同等于亡灵魔法了,而亡灵魔法往往既干扰了死人的安宁,又给活人带来了瘟疫和恐惧,所以会被整个大陆排斥。一旦程以华泄露自己的魔法天赋,大陆上的有为之士都会对他们进行追杀。这真是一件让人觉得悲伤的事情。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这一次……系统似乎给我们开启了hard模式啊。”
“hard模式还好吧……万一是地狱模式,那真是欲哭无泪了。”程以华努力安慰沈旭辰说,“至少,我们还可以从系统中兑换魔药和炼金产物。要是有人敢对我们不利,大不了我们就靠着炼金产物砸死他们。”
沈旭辰用手慢慢抚摸着那本超厚魔法读物的书脊,说:“我们需要关注的小亨利现在才刚刚出生,我们还有十多年的时间用于组织建立自己的势力……所以,其实这也没有很难吧。首先解决魔法的事情吧,我们该怎么修炼?”
程•天才学霸•以华说:“就算魔法这种东西不符合逻辑,但它总归是一种力量,我们要去试探并掌握这种力量……还是先构建资料模型吧,让我们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一切不科学的事物,从中发现科学的规律。相信我,有科学,得永生。”
沈 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以前看过很多小说。其实,我不相信光系魔法只能治疗,不能攻击。也许只是他们还没有找到正确的使用方法而已。对了,听说炼金术士 和魔药师也很受人尊敬,大不了我们就专修炼金术和魔药吧,前者应该是物理和化学的结合,后者应该是化学和人体生物学的结合……我们应该能胜任吧?”
鉴于目标物件还没有长大,夫夫俩不是很着急。
这一次的目标物件名叫理查兹•亨利。亨利是莺尾花帝国的国姓。不过,理查兹并非是皇子,他只是一名公爵之子。但他的身份倒是和皇子也不差多少了。
在 这个有一点类似于夫夫俩原始时空西方中世纪的时空中,女性是没有继承权的。这么说吧,如果一位父亲拥有爵位和庞大的财产,但他没有儿子,那么等他去世以 后,他的女儿只能得到很少的一部分财产作为嫁妆,至于这位父亲的爵位和绝大多数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那都将由他的男性族人继承(哪怕没有近枝族人了,也 要找远方亲戚)。这意味着,在这里,女人虽然不用讲三从四德,上流社会的女人甚至可以包养情人,但她们的社会地位……还真不能说是高的。女人的财产在婚 前属于父亲,在婚后属于丈夫。
在这样的情况下,莺尾花帝国的现在这任皇帝真的是非常非常强大。因为,她是一名女性。凯萨琳大帝, 在十年前杀死了两位异母拥有继承权的兄弟,又杀死了一干上任皇帝的私生子女,最终踩着兄弟的鲜血登基加冕,成为了一位铁血女王。不过,迫于教廷和内阁的压 力,女王宣誓终身守贞,下一任皇帝就从宗室中选取。
一手制衡玩得颇好的凯萨琳大帝精心挑选了两位继承人。 一位是她亲兄长的儿子郁金香公爵爱德华•亨利。凯萨琳的亲兄长在十二年前死于一场精心策划的暗杀,当时的爱德华尚在母腹中。凯萨琳继位时,爱德华两岁,他 的母亲曾对女王的即位表示激烈的反对,同样被女王处死。之后,凯萨琳把爱德华养在了自己身边。一位是由百姓推举出来的月季公爵布朗•亨利。这位公爵年纪比 爱德华先生要大一些,但他依然很年轻。女王登基时,布朗•亨利刚刚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爵位,而他的父亲因为战死沙场而英年早逝。
两位继承人都如此年轻,这意味着凯萨琳的皇位在接下去的十多年中都能坐得稳稳的。十几年后,就算奶猫长成了老虎,凯萨琳大帝也不会觉得担心,已经拥有庞大势力的她可以抬起这个打压那个,也可以抬起那个打压这个。
布朗•亨利就是理查兹•亨利的父亲。也就是说,如果日后凯萨琳大帝退位或者去世以后,是月季公爵继承了皇位,那么,理查兹将成为皇位的下一任继承人。
因为很有可能是下一任皇帝,月季公爵在国都众多贵族中的地位很高,连带着理查兹在小小年纪就备受众人追捧。在这样的情况下,理查兹依然成长为了一位谦逊明礼的绅士,这也是听不容易的呢。他还有水系的魔法天赋,在二十岁时,就已经成为了四级魔法师。二十岁的生日宴上,家族为他选取了一位淑女作为未婚妻。而这个生日宴以后,厄运忽然笼罩了月季公爵府。
先是理查兹的妹妹被退婚,理查兹的未婚妻和她的侍卫被捉奸在床。虽然上流社会的女人时 常有找乐子的方法,但却没有还是少女时就玩得这么疯的。然后是女王忽然对月季公爵充满了猜忌。接着是月季公爵病重。好容易消除了女王的猜忌,很快女王身体 不适,而月季公爵被指控是毒害女王的凶手,被关押了起来,最后在审讯室内消失。有人说他潜逃了。理查兹却坚信自己的父亲已经被害了。之后又发生了一系列的 事情,为了救助自己的妹妹,失去了地位又在决战台上被废弃了魔能核的理查兹自愿签订了奴隶契约。如此又过了一些年,总之理查兹受尽折磨却不得善终。
理查兹的前半生是顺遂安逸的,他人生的转捩点从他二十岁时的生日开始。
沈旭辰和程以华猜测过,这种转变的背后,可能涉及到了皇位争夺,涉及到了各种利益的交锋。但是,按理来说,理智而仁义的月季公爵,也就是理查兹的父亲,那不是一个无能的人啊……他怎么就这么容易溃败了呢?
然而,现在的沈旭辰和程以华却什么都做不了,因为他们没有身份也没有权势,所以根本无法进入那些权利派系争斗的中心。就算借着高科技也不行,公爵府邸和皇宫以及教廷等地方一定布满了最高等级的炼金阵,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啊。
所以……夫夫俩对视一眼,还是先努力研究魔法吧。
好 在系统还没有坑爹到家,它提供的那本魔法大全虽然是最基础的读物,但只要掌握了基础,夫夫俩就不会一团黑了。程以华很快在纸上推演起来。等沈旭辰睡了一觉 爬起来,他发现程以华整夜没睡,他脚边的稿纸已经堆起来很高了。沈旭辰随手拿起一张稿纸看了起来,发现上面列满了公式和函数。
程以华对数学的推崇是毋庸置疑的,没想到魔法和数学也能联系到一起。
“不过,你要不要先休息一下?”沈旭辰问。
程以华顶着大大的黑眼圈,说:“我前面小睡了两个小时,现在还不困。我已经有一点眉目了,感谢爱因斯坦创造了量子力学。”
夫夫俩苦心钻研了数月,好歹都先后成为了实习魔法师。沈旭辰不觉得光系魔法只能用于治疗,他想创造出一种攻击法术来。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因为他的确凝成了一小柄光剑,可是这柄光剑打过去,连一片树叶都打不下来,而沈旭辰的体力已经耗尽了。要是魔法的效果仅是这样,沈旭辰还不如撸起袖子直接和别人打肉架呢。
至 于程以华,他依然没有找到暗系魔法新的使用方式,只能按照这片大陆上的规则来。成为实习魔师以后,他从地底下召唤出了一致骨架……兔子。这只小兔子蹦躂蹦 躂两下,骨架就散了,落了一地,还得程以华重新给它拼凑起来。而且,这只兔子除了卖萌,似乎就没有别的作用了。这想想看也是很悲催的呢。
夫夫俩叹了一口气。算了,魔法先摆在一边吧,既然成为了实习魔法师,他们理论上就可以炼制魔药或制造炼金产物了。
在 这片大陆上,成为魔药师或炼金术士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因为这需要传承。如果你没有一个好老师,如果你没有足够多的材料,如果你没有在魔药或者炼金物上花 费足够多的心力,那么你将一无寸进。再加上,大部分稍有天赋的魔法师都心高气傲,觉得自己说不定能成为九级大魔法师呢,抓紧修炼还来不及,谁愿意在杂术上 浪费时间啊?
这也就造成了一种结果,强大的魔药师和炼金术士很少,但他们非常受人追捧。低级的魔药师和炼金术士很多,但他们为大部分的魔法师所看不起。说真的,沈旭辰有时候都弄不懂这些高傲的魔法师在想什么。
程以华侧头想了一会儿,说:“先试试看吧……我专攻炼金产物,你专攻魔药?不不不,还是我们一起来研究吧。”
沈 旭辰懂得很多医学知识,按理说成为魔药师正好。但与此同时,他动手能力max,成为炼金术士也不错。所以,程以华思考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两个人共同搞研 究。这彷佛又回到了他们最初的那一世,他们经常守在一起,就着一个科学问题辩论思考推演研究,最后终于达成统一。攀登未知的高峰,这对他们而言不是一件艰 苦的旅程,反而是一种很好的……约会方式。当然,对着某些问题久攻不下时,这种约会方式就稍显苦逼了。
两个人找到了应该钻研的方 向,立刻就有了研究的动力。他们在成为魔药师或者炼金术士上还是有优势的,因为他们拥有系统就意味着不缺材料,再加上他们有着前几世积累的理论,哪怕魔药 或炼金术本身用程以华的话来说是“有些不符合逻辑”,但某些大道是相同的,因此夫夫俩很快就上手了。
六年很快就过去了,沈旭辰的 魔法等级勉强提上了三级,程以华也是。有着这样的魔法等级,他们走出去,也会被一般人称之为“尊敬的魔法师”了,但那种天然站在高处的人,还是不会将他们 放在眼里。不过,没关系,夫夫俩已经能够成功炼制“魔能补充剂”了,这种药是魔药中卖得最好的一种,可以在短时间内补充魔药师消耗掉的魔法能量,让他们能 够持续战斗。除此以外,夫夫俩在炼金术上取得的成就更大(正如程天才说的那样,相信科学有肉吃),他们可以炼制武器,可以炼制防具,可以烧录魔法阵……总 之,炼金术几乎无所不能。
夫夫俩对视一眼,他们现在已经多少有些自保能力了。
这一天,普瓦城迎来了两位尊敬的客人。那一辆豪华无比的飞天马车缓缓落地,有人注意到,拉车的马竟然是一只傀儡兽。坐在马车内的,一定是一位受人尊敬的魔法师了。那些人心里如此想。
然 后马车的门缓缓打开,一位年轻而俊美的男人从马车上走了下来。他穿着一身得体的骑士礼服,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精神。然后,这位骑士对着马上伸出了手,不多 时,马车上下来了一位淑女。她穿着华美的裙子,宽大的帽子把她的脸遮住了大半,只露出了小巧的下巴。那一只带着蕾丝手套的手轻轻搭在骑士的手上,然后这位 淑女缓缓地从马车上走了下来。淑女轻轻一挥,马车就迅速缩小变成了一颗光球,回到了淑女的手上。
“原 来这位优雅而美丽的女士是一位炼金术士啊。”大家如此想。这似乎并不难理解,贵族中的小姐,若是魔法天赋不到,但非常得宠,就可以得到家族的支援成为炼金 术士。别的不说,凯萨琳大帝就是一位天资卓绝的炼金术士,她的魔法天赋不高,由各种宫廷秘药堆砌起来,如今也不过是刚刚成为了六级的魔法师,再进一步几乎 是不可能的了,但她的炼金术伤取得的成绩,却是让不少人惊叹的。
这位淑女和她的守护骑士其实就是沈旭辰和程以华。
在 这片大陆上,教廷的力量非常大。莺尾花帝国还算好的,在另一个帝国中,教廷的力量甚至可以同等于王权。教廷反对同性相恋。那些有钱有势的人私底下玩弄娈 童,根本没人去管(所以当初夫夫来才会被人盯上,那些人想要把他们进献给男爵)。但如果有两个男人敢在大街上表现得十分亲密,他们一定会被人唾弃的。再加 上,程以华的暗系魔法天赋也不能泄露出去(否则就和整个大陆为敌了),于是程以华索性伪装成了剑士。而沈旭辰别别扭扭地穿上了女装。
其实想想看这种设定也很带感呢,效忠于自己心上人的剑士,你永远拥有我的忠诚,包括我的生命……中二青年程以华简直不能更激动了。
沈 旭辰只能安慰自己,还好这年代的淑女常服非常繁复,裙子一直拖到了地上,他就不用踩高跟鞋了。而且,衣服在胸前这一块也有不少蓬蓬的蕾丝装饰,于是他也不 用安装假胸了。这简直是不幸中的万幸。再加上,因为程以华现在明面上是他的效忠骑士,于是很多事情都可以交给程以华去打理了。作为优雅而高冷的淑女,沈旭 辰只需要保持微笑就可以,他不用掐着嗓音说话。
但沈旭辰还是会觉得郁闷。因为穿着骑士装的程以华实在是……秀色可餐啊。这种拥有 两排扣的衣服就适合在床上一点点慢慢脱掉啊。可惜,作为光系魔法时和暗系魔法师,他们天然敌对……如果他们这样这样那样那样做了少儿不宜的事情,那么他们 的魔法天赋会互相污染……呵呵哒,所以他们在这个世界中要一直禁欲哦!
夫夫俩默默对系统竖了个中指,算你狠!
普 瓦城是一座小城市,因为靠近皇家的避暑园林,这座城市只有在夏天时,才会热闹一阵。过了夏天,那些避暑度假的贵族们跟着皇室回了国都,普瓦城就安静下来 了。普瓦城附近有很多很多的中小型村庄,里面住着不少平民,他们在夏天时可以给避暑园林提供菜蔬,这能让他们赚上一笔钱。但在别的日子里,这些平民就没什 么收入了。
因为夫夫俩的高调,很快普瓦城中的人都知道在城中心住了一位魔药师兼炼金术士和她的骑士。这位魔法师心地善良,会免费给穷人看病并提供魔药。人们感谢她的仁慈,就会时常歌颂她的高义,并称赞她的美貌。
被人一直夸漂亮的沈旭辰:……
很 快就到了夏天。凯萨琳大帝又来避暑园林度假了。她的威仪日渐深重,如今已是说一不二的人物。自然有一帮贵族随着她一起来。月季公爵也是其中之一。他有装成 普通剑士微服私访的习惯。当他出现在普瓦城时,他是一副胡子拉碴的颓废流浪剑士的模样。他在城中晃荡了几天,不断能听到底层百姓对一位元淑女魔法师的推崇。 这让他产生了好奇心。于是,他也去了城中心。
沈旭辰正在给一位被母亲怀抱着的孩子看病。这个孩子是普通发烧,其实只要吃点退烧消炎药就可以了。但是这个时空中的普通医疗体系非常落后,魔药几乎所有不能吧,但魔药偏偏卖得很贵,穷人根本买不起。当然,教廷中的光系魔法师也能给人看病,但那些魔法师们往往非常高傲,而且请光系魔法师出手,也得要两个金币一次啊。在这样的情况下,平民们生病了往往只能靠着自己苦挨着。
治 疗感冒发烧的是初级魔药,沈旭辰炼制了很多,他取出一瓶,给孩子灌了下去。魔药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几分钟以后,孩子就不烧了。那位母亲对着沈旭辰再三感 谢,她甚至把自己的孩子往沈旭辰那边推了推,诚恳而卑微地说:“尊敬的魔法师大人啊,您救了这孩子一命,我愿意把这个孩子献给您,您可以收下他当一个仆从 使唤……”
沈旭辰没说什么。身为守护骑士的程以华上前一步,把孩子塞回了他母亲的怀抱中,面无表情地说:“快走吧,女士。魔法师 大人是不会收下你的孩子的,你带着孩子好好过日子去吧。”这话说得有些不太客气,那位女士似乎被吓住了,见魔法师大人沉默不语,她擦了擦眼泪,赶紧抱着自 己的孩子跑了。
一直观察着这两个人的月季公爵却知道,这位面无表情的骑士在把孩子塞回母亲怀抱的时候,偷偷往孩子的怀里放了一枚金币。就算那母子俩日子艰难,这一枚金币也一定能支持他们度过难关了。
看样子果然是善良的人啊……月季公爵若有所思。
喜 好交友的月季公爵主动创造了机会,终于和沈旭辰、程以华夫夫俩搭上话了。夫夫俩其实早就看出了月季公爵的身份,他们本来就是在守株待兔啊。现在兔子上门 了,夫夫俩自然懂得如何展露自己的优势。于是,月季公爵很快就大吃一惊。没想到这两位年轻人竟然学识渊博,懂得如此之多。无论他提出什么话题,魔药、炼金 术、艺术、政治等等,这两位年轻人都能很快地接上话题。
月季公爵的儿子查理兹已经七岁了,女儿也已经六岁了,都是正需要家庭教师 的时候。国都中形势复杂,上一个家庭教师就被证明了他不怀好意……所以,月季公爵一直不敢轻易把外人请进家中。现在,他遇到了沈旭辰和程以华,月季公爵忍 不住想,莫非这就是神的安排吗,这两位优秀善良的年轻人不正是他想要给孩子们请的家庭教师吗?
就这样……夫夫俩终于如愿接触到了 月季公爵一家人。月季公爵先为自己的隐瞒身份而道歉,夫夫俩装作大吃一惊,然后又连连表示没关系。但他们依然没有面露谄媚。于是月季公爵更满意了,进而提 出想让两位年轻人教导自己的长子。沈旭辰面露迟疑。程以华说:“如果我们离开普瓦城,就没有人给这些平民看病了。”
月季公爵更相信夫夫俩的人品了,他表示,会安排两位魔药师在这里接任沈旭辰的工作的。
见公爵诚意十足,沈旭辰脸上露出了一个微笑。程以华面带犹豫,又说:“高贵的公爵大人啊,其实我们不配教导您的长子,因为我们是不能蒙受祝福的,事实上,这一位……”
“事实上,我是男人。”沈旭辰恢复了原本的声音,低沉地说。
月 季公爵大吃一惊,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所以,这一对是同性相爱吗?待月季公爵接受了这样的设定,他忽然觉得更放心了。因为,这一对年轻人有着这么大的破 绽,那就绝对不是别人安插过来的了。有了这么一个把柄,这两位年轻人一定不会背叛月季公爵府。至于同性相爱本身……月季公爵想说,他已经看不惯教廷那些人 很久了。他甚至怀疑自己父亲的死和教廷有关。
夫夫俩跟着月季公爵进入了避暑园林。因为公爵身份高贵,所以他在避暑别院中有自己的院子。他穿着一身破旧的剑士服,吩咐迎在门口的管家,说:“辛蒙,去把理查兹找来,让他穿戴整齐,来见过两位老师。”
管家已经熟知主人的癖好,见他穿着奇怪的衣服,管家也没有表示诧异。 他对着公爵一鞠躬,就去找小主子了。这个时间点,理查兹正在试穿礼服。七岁的他是一个萌萌哒小正太,脸上带着婴儿肥,却故作认真地学着大人待人接物的方 式。听到管家说父亲给自己找到了新的家庭教师,理查兹眨了眨眼睛,说:“但是,按照我原本的计划,接下来我要陪着母亲去欣赏玫瑰园的风景。一位绅士是不能 言而无信的。”
“哦,宝贝,这不重要。玫瑰一直开在那里,我们不用着急,而教导你知识的人更值得你的尊敬,所以,先去见过你的老师们吧。”公爵夫人笑眯眯地说。
蝴 蝶效应是一种……很神秘的力量,我们谁都不能知道,我们在此刻做出的一个小小的决定会对未来造成什么样的巨大影响。就好比公爵夫人,她永远不知道,在另外 一个时空中,这个逛花园的举动会在十几年后给公爵府带来怎样的灭顶之灾。而现在,因为沈旭辰和程以华的出现,哪怕他们暂时还没有破解种种事情背后的秘密, 但就是因为他们出现了,理查兹在这个下午选择了和老师们见面,而不是陪着母亲逛花园,于是未来的一切……在这一刻已经开始改变。
夏 天过去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跟着月季公爵一起回到了国都,正式入驻了公爵府。既然已经担了家庭教师的身份,沈旭辰在教导理查兹时也非常尽心尽力。月季公爵 对夫夫俩的才华十分看重,因此把他们当成了尊贵的客人。于是,夫夫俩其实是可以自由出入公爵府邸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程以华干脆去暗街(哪怕是光鲜耀眼的 国都也有这种藏污纳垢的地方)收拢了几个人,慢慢开始发展自己的势力。
如此,又过去了十年。当理查兹十七岁,他同父同母的亲妹妹 伊莉莎白十六岁时,卡特家族的家主表示了联姻的意愿,想让他的幼子和伊莉莎白成婚。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这不就是那个日后会退婚的家族吗?卡特家主的 幼子名叫比尔德•卡特,日后将会是郁金香公爵爱德华•亨利的左臂右膀。夫夫俩决定要阻止这场联姻。
也就是在这时候,郁金香公爵终 于邂逅了自己生命中的女神,与一位侯爵之女订亲。爱德华•亨利已经快三十岁了,虽然在婚事上,绅士们往往不如淑女们着急,但郁金香公爵拖到这么晚,也是很 难见的。因为他是皇位的继承人之一,他早一日组建家庭诞下子嗣,这对他竞争王位是有优势的。而且,郁金香公爵地位高,长相又是非常非常俊逸,国都中无数女 人为他失魂落魄……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拖到这么晚。当然,也有小道消息说,郁金香公爵是在用这种方式对女王表示忠诚。
一直以来, 在月季公爵和郁金香公爵这两位皇位继承人之间,凯萨琳大帝的确更偏爱郁金香公爵。因为郁金香公爵是凯萨琳大帝的亲侄子,从小在女王面前长大。当然,这位铁 血的女王或许不看重血脉。可是只从势力分布来说,郁金香公爵只有他自己独身一人,而月季公爵拥有着从父辈那里继承来的势力。于是,在女王看来,当然是郁金 香公爵更无害一点,而月季公爵会给她的统治带来更多的威胁。
在这样的情况下,爱德华•亨利不愿意早早结婚,不愿意早早拥有姻亲势力,或许的确是在向女王投诚。他用这种方式表明自己对王位绝无觊觎之心。
既 然郁金香公爵那边要订婚了,月季公爵决定把女儿的亲事推后。虽然同为王位继承人,但月季公爵对郁金香公爵并无太多恶感,他不打算紧接着郁金香公爵的订亲仪 式之后,自己府邸迅速又来一场订亲仪式。那样会显得两位公爵彷佛在争锋相对一样,会让国都中的贵族议论纷纷。而月季公爵不希望自己府邸会成为别人口中的谈 资。索性伊莉莎白还小,现在不订亲,也没什么妨碍。卡特家主对此表示理解,他表示,他的幼子会一直等待伊莉莎白的垂青。
几天之后,一个名叫林德•基斯的年轻人自杀身亡。

第152章  番外四
林德•基斯是个不名誉的私生子。哪怕上流社会的男男女女总是喜欢处处留情,但他们大都很小心,不会轻易弄出私生子女来,这是一种所谓的贵族修养。在这样的情况下,林德•基斯遭遇的冷待可想而知。
林 德•基斯的母亲是一位伯爵夫人,娘家的姓氏是基斯。这位风情万种的基斯夫人在闺阁中就引得无数绅士为她决斗。结婚后,她先给自己的丈夫生下了长子布莱恩• 法特。丈夫因为决斗意外去世后,布莱恩•法特降等继承了子爵的爵位。没过多久,基斯夫人再次怀孕,生下了林德•基斯。没有人知道林德•基斯的父亲是谁,他 只能继承母亲的姓氏。
法特子爵对于林德•基斯这位异父弟弟十分厌恶,认为他的存在让父亲脸上蒙羞,也让家族成为别人口中的笑柄。 所以,他一直冷待这个弟弟。再加上,有传言说林德•基斯身体不太好,因此他很少出现在社交场合。于是,虽然有不少人知道他的存在,但几乎没有人见过他。今 年,林德•基斯刚满十七岁,这位少年却自杀身亡了。
按说,这样一位并无什么存在感的人,他的自杀不会在国都中掀起波澜。但是,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流言说,林德•基斯曾经一直暗恋眷慕着郁金香公爵,因为郁金香公爵订婚了,所以林德•基斯才在绝望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当 然,郁金香公爵是天上的太阳,耀眼如他,只怕连林德•基斯是谁都不知道,所以就算林德•基斯自杀了,也没什么人会为他觉得可惜,大家不过是在感慨郁金香公 爵的魅力之大,连同性都为之倾倒。也就是说,林德•基斯付出了生命为代价,但他的举动其实不过是在郁金香公爵的风流韵事中添了不轻不重的一笔而已。
知道这个消息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
如 果夫夫俩没有出现,林德•基斯还是会自杀,只不过他自杀的时间是在三年后,在查理兹的订婚礼之后。而有传言说,他自杀是因为对理查兹求而不得。夫夫俩能大 致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他们能从系统中知道理查兹原本的经历,只不过夫夫俩并不知道自杀者的名字。毕竟,在这个同性不能相恋的国都中,人们传流言时,只会 说“你知道那个谁谁谁么”或者“听说那件事情了这可真是……”等等。
再说,哪怕夫夫俩知道了自杀者的名字是林德•基斯,他们也来不及救助他。因为,在原本的时空中,林德•基斯是在三年后自杀的。可事实上,他现在就自杀了,连暗恋物件都换了一个。
夫夫俩觉得有些茫然……他们带来的蝴蝶效应也太强大了吧。
命运这种东西真的非常非常神奇,如果夫夫俩不曾到来,那么在理查兹七岁时的那个下午,他会陪着母亲去玫瑰园赏花。他会在玫瑰园中碰到一个哭泣的衣着狼狈的小男孩。绅士而富有同情心的理查兹会递给那孩子一块手帕。而这个孩子就是林德•基斯。
因为身世特殊,林德•基斯的性格敏感懦弱,在遇到理查兹之前,他几乎没有受到过来自外人的善意。
这 件事情之后,理查兹并没有把那个哭泣的孩子放在心上。但是林德•基斯却开始在暗中关注着理查兹。他收集着所有关于理查兹的消息。即使他们日后再没有说过一 句话,林德•基斯依然偷偷爱上了理查兹。而在理查兹不知道的情况下,林德•基斯爱他爱得发狂。再然后,理查兹和一位淑女订婚了。绝望的林德•基斯终于自 杀。
而因为沈旭辰和程以华的出现,于是,在那个看上去非常寻常的午后,月季公爵让人唤来了理查兹,让他向两位新的家庭教师问安。 公爵夫人十分尊重公爵的决定,就把赏花的事情移到了几日后。这样一来,理查兹和那个哭泣的孩子就彻底错过了。或许,没了理查兹的出现,会有另外一个人去安 慰那个孩子?谁知道呢?总之命运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拐了一个大弯,从此林德•基斯爱上的人变成了郁金香公爵,而他现在为了郁金香公爵自杀。
这些都是夫夫俩所不知道,他们毕竟不是全知全能的神。沈旭辰和程以华只能拿着被命运这个小妖精改得面无全非的剧本,继续看顾着理查兹走下去。
这 天,理查兹怒气冲冲地跑到了沈旭辰面前。理查兹一直很尊重沈旭辰,因为这位家庭教师学识渊博,教他基础魔法理论,教他包括诗歌、音乐、鉴赏等在内的艺术, 教他击剑、马术……现在,理查兹开始进入高等学院学习了,并不常跟在沈旭辰身边,沈旭辰也因此由家庭教室转变成了客卿一类的人物。不过,理查兹依然很依恋 沈旭辰,这个大孩子若有什么心事,青春期的他不愿意和父母说的,却愿意悄悄告诉沈旭辰,然后偷偷商量着拿主意。
对了,在公爵府中,沈旭辰不用穿女装。反正,月季公爵已经知道了他和程以华的关系。
沈旭辰放下手中的书,微笑着问:“怎么了,你看上去不是很开心。”
理 查兹郁闷地说:“卡特家族太过分了……老师您也是知道的,他们的家主,在前些日子,想要为比尔德•卡特求娶我的妹妹。我本来是赞成的,因为据说比尔德学长 性情温良,虽然作为幼子的他并无继承权,但他内心光明,品格正直,的确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优秀绅士。伊莉莎白性格柔软,正需要一位元温柔的绅士来呵护她。”
沈旭辰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倾听。
理 查兹继续说下去:“可是我刚刚才知道,原来比尔德学长有遗传病,是从他母亲那系继承下来的。他的病在这几个月中忽然发作了……教廷的首席魔法师现在就常驻 在卡特府上,据说比尔德学长已经病入膏肓了。这是一个悲痛的消息,我同情他的遭遇,但我不能原谅卡特家族在这种情况下为比尔德学长求娶我的妹妹。”
沈旭辰再次点点头,表示理解。理查兹对家人非常看重,否则在既定的命运中,他也不会为了救助自己的妹妹而自愿签订奴隶契约了。对家人在乎,对生命尊敬,这样的理查兹真是一个非常好的孩子。
过 了几天,理查兹又给沈旭辰带来了那位比尔德学长的消息。这位已经病得下不来床的先生竟然在几天中痊愈了,就连教廷的人都大呼神奇。痊愈后的比尔德学长变了 很多,他以前是个温顺的人,但现在的他有些……有些招摇。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对于那些关心比尔德的人而言,他的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沈旭辰若有所思……他穿越了那么多个时空,碰到过灵魂穿越的人,碰到过身体穿越的人,碰到过重生的人……比尔德现在的这个状况听上去有些可疑啊。沈旭辰立刻就联络了程以华。
十 多年过去了,程以华手里捏着魔药,握着炼金产物,背靠着公爵府,又有识人的眼光,他当然如愿发展出了一股势力。而且,程以华手底下的人忠诚度都很高,这首 先当然是因为程以华收拢的都是正直或者较为正直的人,其次则是因为程以华可以源源不断地提供资源,低级的魔药师可以从他手里得到高品质的魔药和高级炼金产 物,就算是普通人也能从他手里得到适用的炼金产物……难得碰上这么大方的主顾,大家难道不更积极一点吗?
为了发展势力,程以华不常住在公爵府里,夫夫俩时常会分居几个月。当然,为了防止被月季公爵猜忌,程以华很有分寸地对公爵报备过。于是,程以华相当于是替公爵掌握了一张消息敛财网。月季公爵是个有人不疑疑人不用的,他很有骑士精神。如此也算是合作愉快。
又过了些日子,还没等到程以华把消息收集好传递给沈旭辰,国都中又出了一件事情,立刻传得沸沸扬扬的。在一场宴会上,斯密斯家的小姐被许多人发现在花园中和下等的奴隶偷情。
贵族少女和奴隶偷情!
贵族未婚少女和奴隶偷情!
贵族未婚但已经订亲的小姐和奴隶偷情!
贵族未婚但已经和郁金香公爵订亲的小姐和奴隶偷情!
鉴于郁金香公爵一直都是风口浪尖上的人物,这消息就如一滴水溅入了沸腾的油锅中。整个事情迅速传得到处都是。斯密斯家族紧急对外宣称,他们的小姐是被人陷害 设计了。而郁金香公爵也随即表示,他相信自己未婚妻的清白,愿意站在未婚妻这边,支持她、陪伴她。一时间,郁金香公爵简直成了所有贵族女性最想要嫁的那个 人。斯密斯小姐虽然丢尽了脸,但既然家族和未婚夫都没有放弃她,那么她只要短时间内退出社交季,等风波过去就可以了。
听闻这件事情的沈旭辰皱起了眉头。这件事情也是似曾相识啊。如果夫夫俩不曾出现,那么被捉奸在床的就是理查兹的未婚妻了。那个女孩子最终选择了自杀。现在,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了郁金香公爵的未婚妻身上……沈旭辰隐隐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对程以华说了自己的感觉。
果 然,没过几天,那位姑娘差一点就“被自杀”了,她的贴身女仆竟然打算用丝巾勒死她。要不是斯密斯家族得了某些人的提醒(程以华透过月季公爵再透过某些线人 给的提醒),对自家姑娘看得紧,他们家的姑娘就要死了。那位元贴身女仆当场自杀身亡,什么消息都没有被审讯出来。斯密斯家族表示了极大的愤慨。
这件事情调查了很久,但一直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时间长了,大家就默认是一位疯狂想要嫁给郁金香公爵的女人出于嫉妒心理才屡屡对斯密斯小姐出手。但真相到底如何,却没有人能知道。
这一天,已经在外面忙碌了两个月的程以华终于回了一趟公爵府。
程以华对着沈旭辰腻歪了一会儿,然后才一本正经地说:“我现在已经可以肯定,比尔德•卡特这个可怜人被穿越了,现在在他身体里的是林德•基斯。换句话说,林德•基斯自杀后,在比尔德•卡特的体内重生了。”
卡 特家族虽然瞒得紧,但有心的人通过细密的调查,还是能够知道,其实比尔德从小身体就不太好。后来他虽然好了很多,甚至可以去高等学府念书了,但那其实是服 用了一种神奇的药物,才让他看上去和正常人一样的。可惜,那药物的作用有限,比尔德在前些日子又犯病了……如今,“比尔德”还活着,谁都不知道他其实已经 死了。
沈 旭辰叹了一口气,说:“我……已经猜到了。林德•基斯对郁金香公爵爱而不得,所以自杀了。等他重生以后,他又因爱生恨,所以开始对付郁金香公爵的未婚妻。 如果,我们不曾穿越过来,那么林德•基斯一开始爱上的人是理查兹,他最后因爱生恨的物件也是理查兹,所以理查兹的下场才会那么不堪……不过,我奇怪的是, 林德•基斯到底有什么身份,所以他最后能成功对付得了月季公爵府?我不相信他换了一个身体就立刻变得无所不能了。”
沈旭辰又赶紧补充了一句:“当然,林德•基斯现在要对付的人变成郁金香公爵了。”
他 始终认为,死于懦弱的人重生了以后还是懦弱,死于愚昧的人重生了以后还是愚昧,死于狂妄的人重生了以后还是狂妄。就算他们重生以后立志要改变,那也不是一 朝一夕的。沈旭辰并不相信,林德•基斯可以在短短几个月中就迅速从一个敏感懦弱的人变成了一个隐忍克制懂得谋划的人。所以,肯定有人在帮他。
“林德•基斯的身份……这正是我要和你说的。”程以华说,“他的母亲毫无疑问是基斯夫人。而他的父亲身份特殊敏感……他的父亲是红衣主教。”
“红 衣主教?”沈旭辰皱起了眉头。教廷的大本营不在莺尾花帝国内,而教皇大人不能离开教廷的大本营,于是在莺尾花帝国中,教廷的最高领导人就是红衣主教。教廷 中的所有人都必须终身守贞,这才是“圣洁”的教廷啊。所以,对红衣主教而言,林德•基斯的存在是个足以让他失去一切地位的大丑闻。
“当 林德•基斯在世时,红衣主教不愿意承认他的身份,甚至拒绝和林德•基斯见面。不过,现在林德•基斯因为郁金香公爵自杀而亡了,红衣主教却因此开始迁怒郁金 香公爵……教廷毕竟在莺尾花帝国经营了几百年,比亨利王朝的时间都要长,自然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有了一张很大的网。”
沈旭辰忍不住问道:“教廷想要谋权篡位?”
“那 倒不至于,教廷做事总需要一块遮羞布,他们装作不慕权势的样子,自然要继续装下去,因此最多是想要扶持一个傀儡皇帝吧。”程以华说,“现在红衣主教有心算 无心,他想要对付一个人,其实是很容易的。就目前来看,不仅仅是那位可怜的无辜的斯密斯小姐屡屡遭受陷害,其实郁金香公爵也正焦头烂额着,因为他藏在暗处 的势力开始被打压了。还有,凯萨琳大帝非常信任的一位侍女长,也是教廷早年安排进宫的探子。我们几乎可以预见,在不久后的将来,女王会在侍女长有技巧的挑 拨下,对郁金香公爵心生猜忌。”
如果夫夫俩没有出现,那么现在郁金香公爵所遭受的一切正是月季公爵要遭受的。
听 了程以华的话,沈旭辰对那位红衣主教充满了厌恶感。这个人实在是极品,他自己不检点弄出了一个儿子,为了前途和地位又不关心这个儿子,以至于儿子养成了一 种非常敏感的性格,现在儿子自杀了,他却又开始迁怒旁人了……呵呵,这人也太自以为是了啊。他难道从来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吗?
程以 华又说:“我还得到一个消息……郁金香公爵和比尔德•卡特关系非常好,公爵似乎对小卡特先生存有友谊以上的特殊感情,但公爵先生努力克制了。毕竟,和一位 同性发展超出友谊以上的关系,这会影响他的地位和名望。我们可以大胆地假设一下……如果我们没有出现,伊莉莎白或许已经订婚,等到林德•基斯重生为比尔 德•卡特之后,就立刻退了和伊莉莎白的婚事。然后,他认识了郁金香公爵,发现了郁金香公爵对他非常好,于是,他又转而爱上了郁金香公爵,成为了公爵的左臂 右膀。与此同时,教廷、卡特家族、郁金香公爵都在联手对付月季公爵……”
沈旭辰深吸了一口气,说:“的确如此。 指不定在林德•基斯看来,整件事情是这样的,他爱而不得自杀了,有幸重生了,重生以后的他因爱深恨觉得理查兹辜负了他的感情,是一个大渣男,于是他开始虐 渣。在这个过程中,他收获了真正的爱情,得到了完美好爱人郁金香公爵,最后理查兹下场凄惨,而林德•基斯成为了人生大赢家。”
这就像一本三流的玛丽苏小说,林德•基斯就是主角。人人都要爱上主角,否则他们就是有罪的。因为理查兹不爱他,他就站在了主角的对立面,所以主角就有理由将理查兹一家害得家破人亡。毕竟是主角嘛,所以他可以负天下人,但天下人却不可以负他。
“如果我们的猜测是正确的……这真是很极品啊。”沈旭辰说。
程 以华说:“好在……现在林德•基斯要对付的人是郁金香公爵,极品对极品了。我们只用负责看戏。”如果夫夫俩没有出现,那么理查兹会家破人亡,会被废掉魔法 核,会成为奴隶,而这一切事情背后虽然是林德•基斯在谋划,但也同样有着郁金香公爵的影子。郁金香公爵和红衣教主是林德•基斯重生以后最大的金手指。
“说的也是……”沈旭辰叹了一口气。
刚 穿越到这个世界中的时候,沈旭辰以为这次的拯救任务会很难,一来因为他们弱小(完全不敢再高级魔法师面前动什么手脚),二来因为背后的利益纷争太乱。可 是,到了现在,沈旭辰发现他们莫名其妙地就已经完成任务了。只要理查兹没有被那个林德•基斯爱上,他就不会悲剧。至于郁金香公爵,那就让他和林德•基斯相 爱相杀去吧。
本以为是hard模式,但原来是轻松模式吗?
沈旭辰和程以华本来都已经憋足了力气,想打一场硬仗了,没想到所有悲剧都源于一场自以为伟大的暗恋。
对了,其实郁金香公爵也很有趣啊,他不是爱着小卡特先生吗?怎么小卡特的身体中换了一个灵魂,他却什么都看不出来?在原本的时间线中,他怎么还能和披着小卡特皮的陌生人相爱?
“如果……你的身体里住了一个别的什么东西的灵魂,我一定能迅速看出不对来。”沈旭辰说。
“一样。你的与众不同在于你的灵魂,是你的灵魂驯养了我。”程以华说。
系统:你们秀恩爱还起劲了,是不?难道在下个世界中,你们还想继续不能嘿嘿嘿吗?
知 道查理兹最大的危机解决了以后,夫夫俩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了。他们不会去加入皇权争夺。因为他们对于这个时空而言是过客,他们不知道自己现在的选择会对历 史造成怎样的影响。有时候,现在好,不代表未来一样是好的。程以华直接把手头的势力全部交给了月季公爵,这就相当于是他们给月季公爵最后的帮助了。接下 来,夫夫俩便一头埋进了研究中。他们打算找到一种破解奴隶契约的方式,当做对这个世界最后的献礼。
红衣主教有私生子?教廷名誉扫地?
女王中毒,下毒的人疑似郁金香公爵,因为公爵大人多年以来对于女王杀了他的母亲一事一直怀恨在心?
边境叛乱,月季公爵遵循亡父的意志,领兵出征?
……
这些事情都和夫夫俩没什么关系。
直到,比尔德•卡特自杀的消息传来,夫夫俩才震惊了一下。怎么,林德•基斯又自杀了?等弄到了隐秘的消息,夫夫俩对视一眼,都沉默了。
原来,在原本的时空中,林德•基斯比现在要迟三年才自杀,那么他自然也是迟了三年才重生,那个时候小卡特先生的灵魂早就消失了。但是现在,林德•基斯早了三年重生,于是,小卡特先生的灵魂并没有完全消散。
小卡特太虚弱了,没办法掌握自己的身体,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恶魔用自己的身体来欺骗家人和朋友,来为非作歹。他一直尝试着要回到自己的身体,但他做不到。就算他偶尔能操控身体,但最终他还是会被自己的身体排斥,那个恶魔要比他强大。
绝望的小卡特先生在自己再一次能掌握身体时,选择了自杀。
若是……若是能早一点知道小卡特先生的灵魂还没有消散,那就好了。沈旭辰第一次对自己做的事情觉得茫然,他们的任务是拯救理查兹,那么像小卡特这样的人难道不需要拯救吗?
“也许,在这件事情上,他很值得同情,但在别的事情上,他也曾经肆无忌惮地伤害过别人呢?你要知道,很多人在某些时候很可怜,在某一个时刻让人觉得同情,但当他们春风得意时,他们并非是善良的人。”程以华说。
小卡特先生原本活不到成年,他之所以能续命,是因为他服用过一种神奇的魔药,而那种魔药需要用九个处女的灵魂来炼制。这是邪恶的。就算小卡特先生对此并不知情,但若不是牺牲了九位无辜的少女,他早就该死了。
因着程以华的安慰,沈旭辰倒是看开了些。
过 了些日子,夫夫俩向理查兹道别(月季公爵出征了,现在府中的第一决策人是理查兹),他们决定去游历。因为,他们不知道下一个世界是怎么样的,考虑到这个世 界有些坑爹,所以夫夫俩想要多做一些准备。魔法世界的东西毕竟很神奇,夫夫俩决定多备一点放在系统的格子空间中,说不定以后就有用处了呢?
离开了莺尾花帝国的国都,夫夫俩才知道,原来世界这么大。
他们遇见过矮人,那种天生拥有铸造能力的矮人,程以华和他们谈论机械工程学,矮人们就把他们夫夫俩当成了上宾。他们遇见过兽人,其实兽人们的心思并不单纯 呢,他们力量强大,有些野蛮,夫夫俩用金币向他们换了很多兽皮、兽骨等物资。他们甚至遇见过精灵,那个时候夫夫俩救了一位被人类欺骗了的而被迫签订了奴隶 契约的精灵,夫夫俩帮他解开了这个契约……精灵表示,他们那里有一种男男生子的方法,就是各取出一滴精血滴在同一颗生命树的果实上,这颗果子就可以孕育两 个人的孩子了。考虑到他们迟早会离开这个世界,夫夫俩婉拒了精灵的好意。
在游历的过程中,夫夫俩也关注着莺尾花帝国的消息。
他们知道凯萨琳大帝的统治依然稳固。但王权和神权的抗争依然存在。
他们知道月季公爵已经正式成为了下一任王储。
他们知道理查兹成婚了。
……
夫夫俩不能代替那些善良的人做决定,如今听到他们过得安好的消息,夫夫俩就觉得欣慰。他们继续自己的旅程。流浪的勇士总是能轻易地遇到恶龙和公主。千百年后,当夫夫俩离开这个世界很久很久了,关于他们的传奇还留在这片大陆上,为游吟诗人所传唱。

第153章  番外五
“原来你小时候长这样啊。”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其实你的脑袋也没有很大啊。”
听了沈旭辰的话,程以华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头。当然,没有镜子,他其实是看不到自己的头身比例究竟是怎么样的。
“不要担心啦,很可爱,真的很可爱。”沈旭辰说。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可爱?我们应该是被系统等比例缩小了吧?事实上,我小时候不可能这么可爱。”
等比例缩小到七岁时模样的程以华真的好可爱啊,尤其是这带了点婴儿肥却又偏偏面无表情的模样……沈旭辰忽然觉得自己的手指有些痒,他很想去戳戳程以华的脸。沈旭辰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那种拿着棒棒糖随时准备诱惑小盆友的怪蜀黍。
程 以华对身体的缩小放大倒是没什么执念,他还没有发现沈旭辰眼中的精光。程以华想了想自己的处境,颇有些郁闷地说:“没想到这个世界是修真的啊……但愿我们 拥有灵根吧,而且不要像上个世界的光系魔法、暗系魔法那么坑爹了。修士视凡人为蝼蚁,如果我们没办法修仙,我们还怎么去帮助那个玄明真人?”
“说 的也是啊……”沈旭辰按捺住怪蜀黍的心思,努力跟上程以华的思路,“仙人去的地方,凡人不一定能去。仙人可以视千年如一日,但凡人却耗不起。要是我们不能 修仙,只怕要见上玄明真人一面都难,更别说还要帮助玄明真人了。但修仙就必须要有灵根,而灵根这种东西……不好说啊!我们还是先收集资讯再谋划出路吧。”
到达一个新的世界就先收集资讯,这已经是惯例了。夫夫俩找到最近的集市。都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在收集资讯之前,夫夫来先找客栈安顿下来。他们到达这个时空的时候是下午,找到集市已经临近傍晚了,这个时候还是先休息比较好。
看到两位孩子来开房,店家有些诧异。但沈旭辰和程以华虽然身体变小了,却并不缺钱,又故意装出一副颐指气使盛气淩人的样子来,店家还以为他们是富家子弟甩开下人逃出来玩耍的,因此并不敢欺他们年幼,态度反而十分恭顺。
天字房的条件还算不错,棉被干净整洁,店家还随时供应热水。沈旭辰和程以华点了一些吃的,用过饭,天色就暗了下来。这年代也没什么娱乐,沈旭辰抱着肚子躺在床上消食,毫无追求地说:“身体变小了以后,人也觉得懒了……一直不想动弹。”
程以华正故作深沉地站在窗边,用四十五度仰角忧伤地望着窗外。屋子外面比里面要亮一些,外面的亮光打在程以华身上,给他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剪影。沈旭辰说了话以后,也不见程以华回话。他正觉得奇怪呢,一抬头就看到了程以华这一副中二少女的姿态。沈旭辰嘴角抽搐了一下,问:“喂,你发什么呆啊?”
程以华像一个生锈的机器人那样慢慢地转过头来,沈旭辰彷佛能听到程以华的脖子发出了哢嚓哢嚓的声音。程以华的声音中带着一点点沉痛:“你没有发现吗?我们又被系统玩弄了!”
“额……”沈旭辰摸了摸鼻子。
程以华用一种控诉的语气说:“上一个世界,因为光和暗天然敌对,我们只能一直吃素。本以为在这个世界中,我们可以进行愉快的身心交流了……但是,我刚刚忽然意识到,七岁的我……好像还没有开发出那种能力来。你也没有。”
“这是一个忧伤的发现。”沈旭辰客观地说。
少女华嘤了一声。
沈旭辰拍了拍自己身边的床铺,说:“既来之则安之。快过来躺着,我可以抱抱你,安慰你。”
缩 小了以后的小孩子的身体真的是……棒棒哒,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皮肤好,手感好,脸蛋手脚肚子屁股全部是软乎乎的,沈旭辰很快就迷上了对着程以华从头摸到脚 再又从脚摸到头的感觉,他觉得自己有些变态,但这是程以华啊,沈旭辰很快就毫无心理负担了。程以华也反应过来,转而压住沈旭辰,丧心病狂地……开始对着 沈旭辰挠痒痒。两个七岁大的孩子在床上玩耍了很久,嗯,还是字面上的意思,毕竟都只有七岁嘛。
第二天,夫夫俩就开始专心打探消息 了。仙人之事并不隐秘,夫夫俩很快就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中,仙人凡人聚居的城市并不多,距离他们所在地最近的仙凡混居城名为洛城。洛城离他们不算近,夫夫 俩要是雇一辆马车的话,从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到洛城,大概是两个月左右的行程。
在过去那么多漫长的岁月中,夫夫俩都已经习惯了彼 此的陪伴,他们都不太喜欢有人穿插在他们中间。所以,沈旭辰干脆买了一辆马车,也没有雇佣车夫,就带着程以华一起上路了。夫夫俩现在看上去都是七岁孩童的 样子。他们长得可爱,举止看上去颇为灵动,于是一路上碰到了好几拨人贩子。夫夫俩不得不临时客串了一把义务警察,把那几拨人贩子全部送到了凡人的衙 门里头,深藏功与名。
抓人贩子也是需要时间的,就这样,本来是两个月的路程,被夫夫俩硬是走成了四个月。等他们到达洛城时,他们才知道,就因为晚到了这么几天,他们错过了寻仙会!
寻 仙会,顾名思义就是洛城中四大修真世家在民间寻找修仙苗子的大会。在寻仙会上,四大修真世家会免费给外姓的幼童测验灵根,若是那幼童有修仙的天赋,自然就 能以外姓人的身份进入这四大修真世家中,得享修真资源,走上长生之路。要是沈旭辰和程以华来早一点,他们就可以在寻仙会上检测自己的灵根了!
“当初我们收集资讯的时候,完全没听过寻仙会的事情啊……”沈旭辰一脸茫然。
一 个过路的人听到了沈旭辰的话,忍不住嗤笑一声:“四大世家的本家虽在洛城,但这么多年下来,他们迁出去的分家已经分散开来,布满了整个阳起国。每一年,每 个世家中,光分家送来的孩子就有不少,哪里还有名额分给外姓的人?你们若是寻常人,又非世代居住在洛城中,自然是听不到寻仙会的消息了。”
虽这人的语气不甚好,但沈旭辰还是连连道谢,忙说:“受教了。”
见 沈旭辰态度这么谦和,那个人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脾气收敛了起来,又说:“我看你们小小年纪,却穿得鲜亮,可见家境不差,即是如此,你们也莫要觉得可惜 了……修仙那等与天地争运的好事,岂是人人都能碰上的?莫说我们这些祖上不曾出过仙人的外姓人,哪怕是四大世家的分家,一百个孩子里面也未必能找出一个有 仙缘的……只有四大世家的本家,他们约莫是有着祖上传下来的福运,每一代都能出了三五个惊才绝艳的人物。”
沈旭辰再一次拜谢。等那人走远了,沈旭辰回头对程以华说:“错过就错过了,我们再找机会。老样子,我们先找地方落脚。既然这是仙凡混居的地方,接下去的日子里,我们就慢慢收集资讯,说不定能打探出归元宗玄明真人的现状来……”
洛 城非常非常大,虽说仙凡混居,但其实也有差别,仙人(几乎就专指四大世家的人了)几乎都住在城东,并不怎么往城西来。而凡人们自然世代生活在城西。打探了 几天消息,沈旭辰和程以华都觉得自己有点……方。呵呵哒,在四大世家中,修为筑基的就可以是长老了哦!修为要是能达到化元期,那就是整个家族的老祖宗了! 至于什么归元宗啊、什么玄明真人啊,很抱歉,这里是小世界,想要找宗门,想要找金丹期的真人,请先前往中世界再说吧!
沈旭辰在自 己脸上抹了一把:“这下可非得修真不行了,可惜不知道我们到底有没有灵根……我们现在和玄明真人之间隔着整整一个世界啊!整整一个世界!从小世界到中世界 会有时空风暴吧?哪怕我们服用过基因改良液,我们也只是凡人而已,贸然通过时空风暴,我们只能死无葬身之地。”
程以华却没说话。
沈 旭辰觉得奇怪,朝程以华望去。程以华将手指竖在嘴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然后指了指左边,示意沈旭辰听。他们正坐在酒楼的大厅中,特意加了点钱,挑了 一个四面无人的临窗位置。左边距离他们颇远的地方坐着几个年轻人。也亏得夫夫俩耳力好,因此只要沉下心来,就能听到他们在说什么。
“……这恐怕不好吧,怎么说也是仙人之后,若真弄出人命来,不好交代啊。”
“你 知道什么!周天不过是五灵根的废材,哪里就比我们高贵了?他如今都十七了,废了那么多好丹药,至今都没能成功引气入体,说白了也是一个凡人而已,只怕周家 已经彻底放弃他了。只要我们听王仙长的话,使个法子把他弄死……待王家仙长赐我们一些得用的丹药,虽说我们没有仙缘,但也可以因此成就后天之境,享两百年 长寿啊!”
“可是,这周天本人虽没什么厉害,不过是个废物叫人瞧不起,但他却有个极其厉害的堂兄,就是当初洛城四杰中的周北周仙 长。周仙长可是不到十二岁就成功筑基的天才人物,当年,他的天资尤在另外三杰之上……听说周仙长对周天极好,若是我们弄死了周天,只怕周仙长会……”
“你莫要担心,据我所知,周仙长自十年前就失踪了,虽说仙人寿命绵长,不看重这么十年八年的光阴,但他这些年也不曾给族里传过话,族里也一直联系不上他,若不 是他魂灯还在,未曾熄灭,只怕大家都要以为他已经惨遭不测了……这一次,王仙长让我们对付周天,只要我们手脚俐落,把首尾都收拾好了,就算日后周仙长归 来,他又能知道什么?”
“对极对极,王家已经为王仙长向灵越仙子提亲,之后王家、宋家就是站一块儿的。我们有王仙子撑腰,还有何惧?”
“灵越仙子那样的人物,也就王仙长能配得上了。周天是个什么货色,好在周家明白事理,自觉退了婚事。”
……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周天这个名字,听上去真的好耳熟啊。
夫 夫俩这次要关注的玄明真人是一位非常强大的金丹剑仙。他是一个很正直的人,内心坚韧,是非分明。他自然也杀人,杀的却是恶人,他的剑下从未流过无辜人的 血。说真的,夫夫俩的三观是在他们最初的那一世形成的,所以夫夫俩不习惯杀人,也不喜欢杀人,在夫夫俩的观念中,只有法律可以审判一个人。但是,这毕竟是 一个修仙的时空,所以对于玄明真人的做法,夫夫俩表示理解,以杀止杀,以恶止恶,这是天道都允许的。
如果夫夫俩不曾出现,那么在 一次宗门选拔门人的大会上,玄明真人会一眼看中一个名叫周天的年轻人。也是奇怪,玄明真人看中了周天,却并未收周天为徒,只与他平辈相交。因为周天是火土 双灵根,这天赋正适合炼丹,玄明真人就把他推荐给了百炼真人。百炼真人收下周天作为嫡传弟子,对周天倾囊相授。
此后的几十年中, 玄明真人一直在帮助周天。周天炼丹缺乏材料了,玄明真人给材料供他炼丹。周天去秘境历练,玄明真人给剑符让他防身。玄明真人甚至帮周天建立了势力。可以 说,在宗门中,周天一般的靠山是他的师父百炼真人,最大的靠山却是玄明真人。素来对外人冷漠的玄明真人,对着周天真可谓是掏心掏肺了。
周天这个人呢,运道极好,每一次受到艰难险阻都能遇难成祥。所以,他的境界涨得很快。等玄明真人达到金丹后期时,周天竟然也顺利结丹了,成为了一名金丹初期 的修士。玄明真人原本就和周天平辈相交,见周天进展如此快,且境界还非常稳定,玄明真人也替他高兴,从不曾妒忌。
事情发展到这里还是很简单的,玄明真人和周天完全可以成为一对仙界好基友嘛。
可惜,我待君至诚,君却要负我。
周天的女人缘非常非常好,好得一直让师兄弟们羡慕嫉妒恨。门派中的大师姐和小师妹都倾心于他,某某宗的某某仙子也对他暗送秋波,出门历练时遇到一个某某正魔 道的某某妖女,竟然也和他打得火热……问题是,这些妹子虽然偶尔会争风吃醋,但只要周天出面调解,她们就能迅速亲如一家。后来,周天外出游历时又认识了一 个妹子。这个妹子脆弱而又坚强,冷漠而又柔软,端庄而又妖冶,楚楚可怜而又强大无比……周天虽然已经有了诸多侍妾,却只想和这个妹子成为道侣。
妹子说,她现在不想嫁人,只想报仇。周天拍着胸膛表示,我可以帮你一起报仇。妹子说,她的仇人是归元宗的玄明真人,她的父母就是被玄明真人杀害的。周天一 愣,这玄明真人可是助他良多啊……但是毕竟妹子最重要,对吧?而且,既然是玄明真人先杀了妹子的父母,那就是玄明真人的不对了。
于是,周天利用玄明真人对自己的信任,很容易地把玄明真人引入了陷阱,然后很愉快地把玄明真人杀掉了。
知道玄明真人的遭遇以后,沈旭辰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想必那个周天就是那种非常典型的种马文男主龙傲天吧。对于龙傲天来说,这个世界没什么是非对错, 因为他自己就是原则。对于龙傲天来说,这个世界中的男人都不过是小弟和炮灰,只有妹子才值得他去怜惜。所以,对于周天来说,别说玄明真人助他良多,玄明真 人既然杀了妹子的父母,那么在周天眼中,玄明真人就该死了。毕竟,妹子才是最重要的啊。
不过,沈旭辰也觉得奇怪,按说玄明真人心中只有剑和大道,全然不将外物放在心上,那么他为什么会关注周天呢?莫非是周天身上的龙傲天光环影响到了玄明真人?这不可能吧?修真的人都讲究因果轮回,要是不弄清楚这个问题,玄明真人还是会栽在周天身上。所以,当知道自己现在身处小世界,只有到达中世界才能找到玄明真人时,沈旭辰非常着急。万一,玄明真人这个时候就碰到了周天,那该怎么办?他和程以华完全是鞭长莫及啊。
可是,就在此刻,坐在这个小世界洛城的酒楼中,夫夫俩竟然听到那几个年轻人提到了周天。这个周天会是那个周天吗?夫夫俩决定跟上去瞧瞧。
在 系统的格子空间中,其实夫夫俩还存着不少从魔法大陆带过来的东西,但夫夫俩并不打算现在就把它们拿出来用。因为他们现在还不懂修真的事情,万一他们用的炼 金产物中存在着某种能量波动,把一个筑基期的长老或者一个化元期的老祖给惊动了,那就有大麻烦了。好在,这群想要对付周天的人都是一群普通人,服用过基 因改良液的夫夫俩完全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跟上去。也是奇怪,明明四大世家都在城东,这群人却偏偏往西门口去了。
又听他们一路说 话,沈旭辰才明白过来。原来,在周家也有不少人看周天不顺眼,所以周天今日就被人引出了周家,要前往后山采摘碧云果(这其实是为难周天了,因为碧云果是一 种仙果,需得人引气入体以后才能感受到它的存在)。这群人觉得这是个大好的机会,因此径直去了后山,想要在那里把周天弄死。
从这群人的话中,沈旭辰慢慢弄懂了周天的身世。
不说日后会如何,就目前来看,周天其实挺苦逼的。
周天的父亲周商是个急公好义的人,见自己的族兄宠妾灭妻实在不靠谱,就把族兄那个备受父亲冷落又备受宠妾陷害的嫡子养在了自己身边。这个可怜的嫡子就是周 北。周北七岁时,接受家族灵根检验,竟然是单系金灵根,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啊!一下子,四大世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周天的身上。
也是这个时候,周商的妻子怀孕了。正值宋家家主的妻子也怀孕了,宋家家主亲自求上门来,想要给孩子们指腹为婚。所以,待周天出生以后,他就有了一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也就是那些年轻人口中的灵越仙子。
天 才一般的周北在他十六岁时失踪了,那个时候周天九岁。九岁的周天已经被检验出了是五灵废根,但因为周北颇为敬重周商,平日里也看重周天这个堂弟,因此以前 没有人敢明面上小看周天。等到周北失踪以后,周天在族中的日子隐隐就难过起来了。再加上,周商夫妇也于前两年死于一场纷争,从这以后,周天的日子更加不好 过。
被族人欺负,被未婚妻退婚……现在,那个抢了他未婚妻的男人还雇了一群人想要彻底把周天毁掉。所以说,这个周天真的是个非常苦逼的娃。
“我 现在反而有些相信这个周天就是那个白眼狼周天了,因为他这样子……真的很像是小说中的种马男才会有的身世啊,他们一般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缘故跌入尘埃, 被人碾碎,然后他们某日忽然得到了金手指,就开始华丽翻身,展开了自己波澜壮阔不断啪啪啪打脸的一生。”沈旭辰叹了一口气,说。
“……那我们直接把周天干掉,是不是就算完成任务了?”程以华兴致勃勃地说。赶紧去下一个世界吧,赶紧吧,他又不是和尚,总不能一直吃素啊。
“还 不完全确定这个周天就是那个周天呢,跟上去看看再说。而且,你毕竟不怎么爱看小说,我给你科普一下吧,如果这个周天真的是个类似于种马男一样的男主,那 么他轻易死不了,他运气好到爆表……我们现在所在的毕竟是一个修真的世界,天道这种东西,恐怕不是我们能轻易对抗的……所以,我们不能小看周天。”沈旭辰 说。
树林中,气喘吁吁的周天背靠着大树一屁股坐了下来,他是累极了,又是渴极了。周天虽然天赋有限,至今未曾引气入体,但他素来勤奋,看过不少纸质的典籍,晓得 碧云果这种东西,需得是炼气修士才能找得到的。凡人来找,终将一无所获。明白自己是在做无用功,但是周天却不想放弃,只因为这次让周天出来找碧云果的人是 族长的孙子。那人说了,若是周天不找到果子,就把周天父母的牌位从祠堂中丢出去。这是周天所不能忍的。
有时候,周天真的很厌弃自己,为什么他的天赋不能更好一点呢?可是,天赋既然已经是注定的了,那么他也只能咬着牙过下去。
很快,那群人想要弄死周天的人就在山林中找到了周天。
看着来人不善,周天扶着树慢慢地站了起来。他的背挺得很直。
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幕的沈旭辰皱了皱眉头:“我现在很相信自己的直觉,在我看来,这个周天不像是那种忘恩负义的王八蛋。你注意看他的眼神,他的眼中其实没有仇恨。”
“我也这么觉得。”程以华说。
沈旭辰的脑海中忽然灵光一现:“会不会是这样……这个周天被穿越了?”
小说中就常有这样的描写,现代社会的某个其实是loser一样的人穿越到了另一个时空,取代原主成为了一个废材,然后开始升级打脸。嗯,也许那个穿越的人还会在心里对原主说一句,你放心吧,我会代替你好好活下去的,你的仇人就是我的仇人,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了。
“那我们要出手吗?或许我们可以阻止他被穿越。”程以华又说。
沈 旭辰皱着眉头说:“试试吧……总不能让一个无辜的人死了。”他从系统空间中翻出两把麻醉枪来,递给程以华一把,又说:“你负责左边两个人,我负责右边 两个,直接把他们麻醉了。我们动作快一点,不给他们反应的机会。”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沈旭辰不想亲自动手杀人。系统中兑换出来的麻醉枪能让中 枪者秒睡。
两秒钟以后,周天眼睁睁看着那几个来势汹汹的人晕倒在了自己面前。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谁会帮助自己呢?周天忽然眼睛一亮,大声喊着说:“堂兄!堂兄是你回来了吗?堂兄!”只有周北会对他这么好了。
沈旭辰和程以华缓缓地从树后面走了出来。沈旭辰说:“是我们救了你。”
看 到救了自己的人是两个孩子,而不是心心念念的堂兄,周天心里刚刚扬起的那股喜悦一下子就消散了。他整个人变得非常沮丧。不过,周天到底是个守礼的人,他立 刻想要拱手对两位恩人鞠上一躬(虽然恩人年纪不大)。只是,他没注意自己脚下,身体一动,他被一丛草绊了一跤,整个人朝前扑去,脑袋正磕在一块非常不起眼 的石头上。
石头的一处有些尖锐,周天的额头都被磕破了。他的血滴在那块石头上,石头开始发光。但周天并没有注意到这个,他捂着自己的额头坐了起来,整个人晕晕乎乎的:“我、我……我是不是就要死了……”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了一眼!如果他们没有出现,周天会被那些人揍晕(甚至打死),说不定他也流了血,然后血滴在石头上,接着就被穿越了……而这块石头想必就是那个种马男的金手指。没想到,现在夫夫俩出现了,也救了周天,周天不曾被揍,但他还是磕在石头上了!
这该死的天道!

第154章  番外五
那块让周天磕破了头又沾染了周天鲜血的石头一直在发光,这种光芒并不刺眼,整颗石头看上去就像 是突然变成一块白色的牛乳,表面彷佛有液体在流动一样。但周天却对此一无所觉,他似乎被石头吸走了全身的力气一样,一开始还能捂着额头勉强地坐着,但很快 的,他的脸色就变得灰白了,整个人也再无法坐住,身体瘫软,朝后面倒去。
看到这一幕,沈旭辰和程以华的反应都非常迅速。他们第一时间冲上去,想要扶住周天,结果他们却被一个无形的屏障给挡住了。夫夫俩对视一眼,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结界?他们身为凡人,破不了结界,自然也靠近不了周天。
同 一时间,周天整个人彻底向后摔倒了,生死不明地躺在地上。他的脸色进一步变化,迅速由灰白色转为了青色,这种面色十分不祥,就和一个死人似的。在这么下 去,周天必死无疑了。一心想要救他的夫夫俩却为结界阻隔,根本没法帮助周天。难道,周天注定是要死掉的吗?难道天道真的偏爱那个穿越过来的种马男吗?
沈旭辰忽然想起了《道德经》中有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也许在天道看来,人和人都是一样的,或者说万物都是一样的,它不会高看某个人一分,它也不会轻看某个人一分。它操控的是千万年的气运,因此那些修士凡人都不过是它手中的棋子而已,与其说它看重那个种马男,倒不如说它想要利用那个人达成某种平衡。
那 块石头还在继续发光,它慢慢地飘起来了,然后迅速地钻进了周天的胸口,一瞬间消失不见。石头没有了,光芒也没有了,它似乎真正融入了周天的身体。一直靠在 结界上的夫夫俩忽然收不住力往前栽去,原来随着石头的消失,那个肉眼看不到的结界也在一瞬间消失不见了。没有防备的夫夫俩狠狠地摔了一个跟头。
沈 旭辰摔倒的时候,手在地上蹭破了皮,但是他根本顾不上自己这点小伤,立刻爬起来跑到周天身边,查看起周天的状况来。随着石头融入他的胸口,周天的脸色到底 还是慢慢恢复了。沈旭辰不敢轻易碰触周天,只能用眼睛观察。他觉得,周天现在应该是处于重度昏迷中。但是,非常奇怪的是,明明都昏迷了,周天却彷佛在梦中 还经历着某种恐怖的事情一样,他脸上的表情忽而平和,忽而狰狞,看上去非常诡异。
程以华皱着眉头,语气飞快地说:“会不会是那个穿越者已经进入周天的身体了,现在两个人正在抢夺身体的主导权?”
“很有这种可能,如果,我们俩不曾出现,那么说不定周天已经被那夥人弄死了,所以另外一个灵魂是在周天彻底死亡以后进入他的身体的,于是那个人毫无负担地就接 手了这个身体。可是现在,因为我们俩横插一杠,周天明明还活着,他的灵魂也没有消散,所以就变成两个灵魂在抢夺同一个身体了。于是,周天脸上的表情才会在 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中切换来切换去。”沈旭辰补充说,“你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天道会站在谁一边?”
程以华显然也想到了那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迟疑地说:“那就要看谁能成为那个更容易被掌控的棋子了。”
“这么来说,周天的胜算并不大,用脚趾头思考也能知道,周天这个人有着自己的道德底线,他有所为亦有所不为,而那个穿越来的种马男却觉得老天第一他第二,于 是,在这两个人里面,肯定是狂傲的后者更容易掌控。”沈旭辰语气低沉地说,“我们……死马当成活马医吧,我记得系统空间中有一瓶驱魔魔药。虽然不知道魔法 时空中的东西在这个时空中到底能不能发挥作用,但我们没时间犹豫了……不如就把那瓶魔药给周天灌下去吧。”
驱魔药水是一种圣系的 魔药,可以驱逐服用者身上的恶灵,也可以撒在地上,让那块土地成为魔之禁地。这种魔药的出现是为了对付亡灵法师的。在上个时空中游历时,沈旭辰和程以华收 集了很多魔法物品存在了系统空间中。他们准备如此齐全,也是为了以防万一。不过,两个时空中的力量体系毕竟不一样,所以在这个时空中,其实沈旭辰并不能确 定那瓶驱魔药水可以发挥作用。要知道,西幻中的亡灵和修真界的灵魂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啊。
可是,如果不用驱魔药水,夫夫俩作为尚未修炼的凡人,他们也实在想不出别的解决办法了。
夫 夫俩配合默契。沈旭辰从格子空间中取出魔药,程以华蹲在地上,把周天的上半身微微扶起来一点。沈旭辰捏住周天的下巴,很有技巧地一用力,周天的嘴巴就张开 了。沈旭辰动作迅速地把魔药全部倒入了周天的嘴巴中,然后立刻托住周天的下巴,让他的嘴巴合上了。周天的喉咙动了一下,显然是把药水咽下去了。
服用了魔药的周天还在继续昏迷着。他脸上的表情也还在一直变幻着。夫夫俩内心着急,但他们实在帮不上忙,只好一直盯着周天的脸看。彷佛过去了很久,周天脸上表情的变换速度终于慢了下来,到最后,那种狰狞的表情存在的时间越来越短。沈旭辰心中一喜,看向程以华,小声地问:“莫非是驱魔药水发挥作用了?”
程以华表情严肃地说:“再等等,不到最后一刻,我们不能轻易说什么……我记得你哪里还有一片从教廷中偷出来的羽毛。不是说那羽毛是大天使降落人间时留下来的,带着纯粹的光明之力吗?拿出来,放在周天身上试试看。”
听 见程以华这么说,沈旭辰就知道程以华的内心其实是非常焦急的。因为那片羽毛非常普通,夫夫俩曾经一度怀疑这是教廷为了愚弄百姓随意捏造出来的假东西,他们 觉得其实上古时并没有什么大天使降临人间,一切不过是教廷为了加深统治制造的谎言而已。所以,沈旭辰很快就把这根羽毛丢在脑后了,没想到现在会被程以华想 起来。
这算不算是急病乱投医?
沈旭辰在格子空间中找了好一会儿,才翻出那根羽毛来。
神奇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羽毛一被拿出系统空间,它立刻从沈旭辰的手里挣脱出来,飘在半空中。同一时间,周天身上冒出了一股肉眼可见的黑气,被羽毛吸收了。等到黑气全部被吸收,羽毛在刹那间自燃,彻底消失不见。
那一刹的火光中,沈旭辰似乎隐约看到了一只凤凰。
“看样子,这并不是什么大天使的羽毛,而是凤凰的羽毛。也不知道西幻世界中究竟是怎么会出现凤凰羽毛的,按理来说,凤凰是修真世界的吧?而且,如果我没记 错,在修真小说中,凤凰一般都能在灰烬中重生……所以,它刚刚吸收的其实是周天身上的死气?”程以华好奇地问。他现在心里有十万个为什么,可惜没有人能帮 他解答。
沈旭辰摇摇头,他也什么都不知道啊。
就在这时,只听啪的一声,程以华整个人又朝旁边摔去了。之 前为了方便沈旭辰喂药,程以华原本是扶着周天的上半身的,但现在周天身上忽然出现了一种力量,把程以华弹开了。程以华没有防备,自然摔得重。脸朝下趴在地 上的程以华,将左手握拳拍了拍草地,摔摔摔,一直摔,各种摔,修仙界的凡人果然没人权,他一定要修仙不可!
周天又平躺在了地上。 他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平和了。但他依然处在昏迷状态中,至少在夫夫俩人看来是这样的。很快,周天身上渗出了不少黑泥污垢。沈旭辰一开始吓了一大跳,过了几 秒才恍然大悟,问:“前些天,我们在洛城中打探消息时,也听到过不少关于修真的事情。周天现在这样子,像不像是引气入体?”
“应该就是了。”程以华说。
引 气入体其实花不了多少时间的,本以为周天很快就能醒过来,没想到一直到了晚上,周天还是没什么动静。沈旭辰和程以华看了看脚边那群中了麻醉枪还在昏迷 的人,觉得他们有必要再给这些人补一枪,毕竟麻醉是有时效性的。估计这些中了两枪的倒楣蛋在醒过来时会有手脚麻痹的后遗症,怎么也得三五个月才能消除。但 夫夫俩并不同情他们,因为如果夫夫俩没有出现,这些人会真的把周天害死。
一直到了第二天早上,守着周天过了一夜的夫夫俩才终于看到周天有醒转过来的迹象。嗯,说句题外话,夫夫俩现在已经戴上口罩了,因为周天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实在太难闻。而且,周天整个人都成了黑色的了。
周天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中一片黑暗,他差一点就迷失了方向,他疲惫万分却又找不到出路,但好在他最终依然坚持着走了下去。然后,他终于看到了光,他迎着光跑去。他觉得那光线有些刺眼。他下意识地闭了闭眼睛。他听到耳边有个人用一种很好听的声音问:“周天,周家祖训是什么,你且背来。”
身为周家弟子,周天自然熟识家训,都能倒背如流了。他一哆嗦,立刻开始背诵周家家训来,整整三百多个字,他可以一口气背完。然后,他又听到了那个很好听的声音,说:“看样子,这是真正的周天没错了。”
听 到周天一口气背完家训,沈旭辰和程以华都松了一口气。虽然他们拿出了驱魔药水,也拿出了凤凰羽毛,但是他们不敢百分百的确定,现在周天的身体里到底住着哪 一个灵魂。所以在周天刚刚醒来还不算清醒的时候,沈旭辰才会迅速出言试探。见周天能一口气不带歇地背出周家那拗口的三百字家训,夫夫俩都觉得他没有被穿 越。
恍惚了好一会儿,周天终于彻底清醒了。
沈旭辰笑着说:“周仙长,恭喜你修炼有所得,已成炼气修士,快去洗澡吧。”
周天脸色一红,自然注意到了自己此时狼狈的模样。待他终于去河中打理好自己,他才把脑子中的那些碎片都连在了一起。整理完记忆,周天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这 事儿实在过于奇异,他先莫名得到了仙家传承(就是那块石头),然后差一点就被人夺舍。说来也是奇怪,那个要夺舍他的人也叫周天,只不过似乎不是此方世界中 人。再后来,周天终于在外人的帮助下重新掌控了自己的身体,他又借助那份传承一举成为了炼气六层的修士。
在这一刻之前,周天是个 废物,因为他是五灵根废物,说不定这辈子都没法成功引气入体。在这一刻之后,周天是天才,因为他才十七岁,但他已经是炼气六层的修士了!这成绩虽然不够惊 才绝艳,但他已然超过了家族中的绝大多数人。也就是说,他再也不用任人欺淩了。他可以用力量保护自己了。他的存在也不会让死去的父母蒙羞了。
周天努力平复了自己的心情,走到沈旭辰和程以华之前,朝这两个孩子行了一礼。周天记得很清楚,这两个孩子先前就救过自己一次,让自己可以免于被那些人寻麻 烦。那个时候的周天还是个普通人,因此看不穿两个孩子的身份,还以为这两个孩子是修士呢。现在周天已经炼气六层了,他自然看得出来,这两个孩子只是凡人而 已,但周天依然不会怠慢了他们,因为周天很清楚,在自己和那个外来灵魂抢夺身体时,这两个孩子又救了自己一次。
都说救命之恩当以身相报(?),被救过两次,周天心中无比感激。
见周天一脸诚恳,沈旭辰多少松了一口气,毕竟仙凡有别,很多修士都是看不起凡人的。虽然夫夫俩之前通过短暂的相处,觉得周天这人还不错(总比那个要穿越来的 种马男好吧),但人心易变,有些人一旦掌握了力量,就没有一开始那么单纯了。好在,周天这人颇有感恩之心,就算现在成为了修士,依然感念夫夫俩的恩情。
沈旭辰就故意编造出了一个故事,说:“周仙长,我姓沈,乃是樊城人,这是我表兄弟,于我来自一处。我们兄弟二人的祖上曾出现过一个修士。待那位祖宗修炼有所 得,去往其他世界后,他给后代留下了一些护身的东西。传承至今,那东西就落在了我们表兄弟二人手里。我们忽逢家变,已无亲人,便打算来洛城参加寻仙会,好 寻一寻仙缘,却没想到一路耽搁,偏偏晚了几日……在这山林中碰到周仙长也是有缘,前面见周仙长危在旦夕,我们就冒昧把祖宗传下来的护身之物给周仙长用了。 也是周仙长洪福齐天,才能转危为安,日后必然仙途坦荡。”
听见沈旭辰这么说,周天非常感动。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必然是非常非常珍贵的,没想到这两个孩子竟然用在了自己身上。而且,他虽然那时昏迷了过去,但现在记忆已经如数回来。他很清楚地知道,若不是有这两个孩子及时相救,只怕他已经被人夺舍,失去了身体,魂魄无所皈依了。如此大恩,定要好好相报啊!
沈旭辰看了程以华一眼,程以华微微点了点头。沈旭辰便立刻对着周天一拱手,说:“周仙长,我们兄弟二人有些奇遇,但始终窥不见仙门,若是周仙长不弃,不如将我们兄弟二人收为……杂役,也好叫我们能随侍仙长左右。”
周天大惊,说:“这如何使得?你们是我的救命恩人,又为我失了传家之宝,我怎么还能把你们当成杂役?那岂不是太没有良心了?虽说周家功法不能外传,但我刚刚 接收了一份仙道传承,里面的东西可谓是包罗万象,不如我寻些有用的,与两位恩人一同参详。”周天也晓得自己昏迷时,都是这两个孩子看顾着自己的,想必也看 到了一系列异象,再说,这两个孩子趁他昏迷时都没有做什么,可见是没有贪心的,因此周天就将自己得到传承的事情直言相告。
夫夫俩 对视一眼。周天这个人的性格太太太单纯了,在某点的修仙小说中根本活不过两章。说真的,这种角色若是小说中主角,一定不讨读者喜欢,因为一点都不狂傲酷霸 拽,还有圣母倾向。但现在沈旭辰和程以华真实地活在这个时空中,他们不由觉得周天这样实在是太好了,反正他们不会害了周天,和周天成为朋友简直没任何风 险。
周天得到传承是一座仙府(其实就是随身空间),里面种植着仙草,存着各样的功法和法宝,装满了灵石,甚至还有一口五福灵泉。待周天去仙府中寻找得用的功法时,他猛然发现了不对,急急从仙府中出来。
待 平复了呼吸,周天才一脸歉意地对夫夫俩说:“两位恩人,实在抱歉,我如今取不出功法来了……”原来,那个和周天抢夺身体的穿越者并没有真正消失,他化成了 一股怨气,把半个仙府都污染了,以至于现在修为浅薄的周天根本没法使用仙府中的东西。甚至周天都不能碰触那些东西,一旦碰了,很容易被怨气沾染上。
听了周天的话,夫夫俩觉得这事儿有些不妙。那个穿越者还没有真正消失,他难道还会再次侵袭周天的灵魂吗?
周天又说:“说来也是奇怪,能夺舍重生的必然是元婴期的老祖,可这个想要夺舍我的人却并非是老祖,他甚至并非是此方世界中的人。我和他抢夺身体的控制权时, 模糊中得了他的一些记忆碎片,这人并非什么好人,因奸污了兄弟的姊妹,被兄弟一刀捅死后,他才到达这方世界的……”那个本该占据周天身体的种马男果然 不是什么好人。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沈旭辰趁机说:“周仙人……既然如此,你不如就收下我们兄弟二人为杂役吧。”谁知道那个 种马男的灵魂还会不会再出什么么蛾子。再说,夫夫俩这次需要关注的物件还在中世界呢,他们要是不跟紧了周天,日后说不定都碰不上玄明真人,到时候让夫夫 俩怎么完成任务?
周天也有心帮助恩人,但若将恩人收为杂役,那又太过了。周天犹豫了一番,才说:“若是我在家族中有相熟的长老, 我倒是可以给你们引荐,但我一直不受重视,长老们未必会给我这个面子……按说,炼气六层就可以收徒了,只是我是因为奇遇才一下子晋升为炼气六层的修士的, 只怕根基不稳,后继无力,日后的成就也不好说。但你们若是不嫌弃,我倒是可以将你们收为徒弟……”这就是周天和种马男的区别之一了。同样是一觉醒来成为 炼气六层的修士,周天只会诚惶诚恐,接下来会更加努力地去磨砺自己,而种马男会洋洋得意,觉得自己不愧是上天的宠儿。
听见周天这么说,夫夫俩心中一喜,立刻对着周天九十度鞠躬,说:“谢过师父。”
周天往后退了一步,避开了夫夫俩的礼,连忙说道:“你们莫要拘谨,按说你们先后两次救助于我,我们合该平辈相交才是,如今这师徒名分不过是权宜之计,所以你们不用行大礼了。”
沈旭辰和程以华跟着周天回了周家。周天在族里没什么地位,因此住的地方非常偏僻,屋内的布置也和下人的杂役房没什么区别。带着两个孩子回到空荡荡的房间,周天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说:“你们也莫要嫌弃这里破败。其实,我还有一个储物戒,那是我堂兄留给我的……就算我现今无法取用仙府中的东西,总也不会亏待 你们两个。”
这孩子太单纯了啊,什么底牌都说出来了,看还以后还要潜移默化地调教一下他……沈旭辰在心里如此想到,不过面上还是一副恭敬的样子,说:“修仙之路定然辛苦,我们兄弟都是能吃苦的,还请师父放心。”
其实,沈旭辰是很喜欢周天这种性格的,因为和这样的人做朋友太轻松了。他们不会心怀歹念,不会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但是,这是修真的世界啊,有权有势的可以随 手弄死那些老百姓,修仙有道的根本不把凡人看在眼里。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如周天这样是走不长久的……既然如今已经和周天有了师徒名分,沈旭辰总觉得自己 还是要努力一下,帮助周天在保持这种单纯的同时也能有警惕之心。(等等,到底谁是徒弟!)
程以华如今对系统的节操不怎么抱有希望,就说:“师父……我们兄弟二人还不知道是否身负灵根。”这是一个非常非常严肃的问题啊,要是没有灵根就没法修仙了。
周天正要说什么,就听外面的院子里传来了叫嚣的声音:“周天,你快给我滚出来!少族长让你去摘的碧云果,你摘回来了吗?!若是你没有做到,可别怪我们对你不 客气了!”那是少族长身边的几个狗腿子,周天以前在他们手里吃过大亏,受过不少侮辱。随着他们的说话声,更是有人直接踹开了房间的门。
周天的身上陡然冒出了一股气势。炼气六层修士的气势压过去,那几个狗腿子竟然没站住,全部跪地了。
“我竟然忘了,按说我现在是炼气六层的修士,可以去搬去内院了……你们二人且随我来,我们去找族中负责登记的管事,把这种种福利落实了才好。”周天笑着对沈旭辰和程以华说。
沈旭辰慢慢抹了一把脸,孩子你太单纯了啊,你一个前两天还是凡人的现在忽然有了炼气六层的修为,进步如此惊人,你会被族里人生吃活剥的啊!你应该伪装成炼气 一层的啊!可惜,沈旭辰反应太慢,待他想要拦住周天时,周天的气势已经朝着那些狗腿子压过去了。沈旭辰只好傻笑了两声。算了,先走一步看一步吧。
待周天带着夫夫俩走远以后,那些狗腿子们才汗流浃背地从地上爬起来。他们几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说:“那周天……不过是离开了两日,如何就从一个废物成为炼气六层的修士了?莫不是在诓我们?”
另一个说:“那气势总不会是假的……赶紧把这事告知少族长!”
周天领着两个小徒弟去了蕴阁,这是周家负责福利分发的地方。这里主事的是一位名为周福的管事,如今也不过是炼气四层的修为。那周福管事初看到周天,一时有些 诧异,这……废物怎么会到蕴阁来?待周天走进了,周福猛然一惊,这、这周天何时竟然有了修为了?也是周福为人圆滑,立刻收起了脸上的疑惑鄙夷的神情,堆出 一番恭敬来。
“管事,我如今已经有了炼气六层的修为,特来接受检验,你也好按照族规给我划分份例。”周天笑着说。在这个小世界 中,筑基就可以做长老,炼气六层已经是比较高深的修为了。不过,炼气到筑基之间存着一道坎,十个炼气大圆满的也未必有一个能顺利筑基,因此,虽然筑基修士 少,其实炼气修士却并不少见。
检查修为很简单。 周家毕竟是世家,总有些底蕴,只要周天可以拿起代表炼气六层的玉佩,能激发出那块玉佩的光芒,这就代表他已经炼气六层了。见玉佩果然发光了,周福瞳孔一 紧,心中惊起了波涛。莫非周天这小子一直在韬光养晦?想了想,周福很快就否定了这种看法,毕竟周天以前被人欺负还被退了婚,他那个时候若真有修为,岂会如 此窝囊?那就是周天只在这短短几天就暴涨了修为?!周福眼中精光愈胜。
周天佯装无意地说:“说来……也要感谢少族长了,若不是他让我后山寻找碧云果,我也不会有此奇遇。我不过是吃了几种果子,忽然就昏迷了过去,待我醒来,竟发现自己忽然有了修为……奇事啊奇事!”
周福正要细问,少族长带着一帮人竟匆匆赶来了。
周天不理会那少族长,只把沈旭辰和程以华往管事面前推了推,说:“这两个孩子与我有缘,劳烦管事给他们测一测灵根。”
“我看着两个孩子眼生,不是我们周姓之人吧?哼……难道真以为路边捡来的阿猫阿狗就能修仙了吗?如此无知,叫人笑破了大牙!”那少族长颇为不屑地说,“还有,听说你这废物也能修仙了?”
周天仍不理少族长,又对周福说了一句:“劳烦管事了。”
少族长气得跳脚。他平时对着周天都是非打即骂的,现在听说周天炼气六层了,他心里还记着周天平时那窝囊的模样,因此并不十分相信。对少族长而言,周天不过是 个破烂玩意儿罢了,偏偏这烂泥一样的人物还曾是灵越仙子的未婚夫,这简直叫人没法忍受。此刻,见周天竟敢不理会他,少族长抬起手,一巴掌就朝着周天挥过去 了。可周天已经有了修为,岂会任少族长继续欺辱?周天身上的气势又陡然拔高,炼气六层对上炼气三层,少族长的脸色顿时就白了。
周天第三回对周福说:“劳烦管事给这两位孩子测一测灵根。”
刚才也被那气势所迫的周福再顾不上看戏,忙不迭地应了。
待周天领着两个孩子跟着周福进入蕴阁的内屋测试灵根,被留在外面的少族长才脸色好看了一些。但他仍然手脚发软,需要两个狗腿子扶着,才能站稳。其中一个狗腿 子颇会揣摩少族长的心意,连忙说:“如今那周天……周、周废物有了炼气六层的修为,按理说,可以收下两个三灵根或者一个二灵根作为徒弟。寻仙会才刚刚过 去,分家送了不少人才过来,如今还有很多人未曾拜师呢……说不得他真能碰上一两个合乎心意的。”
听见狗腿子这么说,少族长不由地 冷笑了起来:“话虽这么说。但既然周天自己寻了两个阿猫阿狗过来,硬是要把那两个阿猫阿狗当成他的徒弟,不如我们就成全他,索性把这事儿给落实了!只要他 和那两个外姓人师徒名分已定,哪怕等会儿那两个人被检验出没有灵根,周天也只能捏着鼻子应了,不能再去收下别的徒弟……如此一来,在接下去至少二十年内, 他都不过是孤身一人而已。周北当初那么厉害,不也……”
“正是这个理,少族长高明啊!”狗腿子急忙拍着马屁说。
身 为四大世家的人,他们骨子里都带着一种高傲,是看不起那些外姓人的。不过,事实也的确如此,至少在阳起国这一片地方,凡是有灵根的人,一百个人中有九十九 个是出自四大世家,只有一个人是外姓人(而这个外姓人说不得还是五灵废根)。既然如此,少族长一行人自然不相信沈旭辰和程以华身上会有灵根。
周天偏偏作死要收两个外姓人为徒弟,他日后有了两个没有灵根的“徒弟”,这又能怪谁呢?

第155章  番外五
在小世界中,因为灵气匮乏,稍微有些修为的人,哪怕不曾到达筑基,都是可以收徒的。当然,各大 世家关于收徒的章程是不一样的。就拿周家来说吧,周家规定,若是某位修士未曾筑基,那么家族对于他所能收的徒弟数目是有限制的,这是为了防止某些人抢占了 好些有天赋的苗子,却不尽心教导,造成了人才的浪费。当然,若是那位修士已经筑基了,那么自然是他想收几个徒弟,家族就让他收几个徒弟了。筑基以上是长老 啊!
如周天这样炼气六层的修为,按说他可以收下两个三灵根或者一个二灵根作为徒弟。在小世界中,单灵根的天才毕竟百年难得一遇,双灵根已经是极其优秀的了。师徒契约受天道看顾,自然是非常牢靠的,师徒就是天然的同盟。
现在,见周天领着两个外人去内室测验灵根了,少族长灵机一动,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不如索性就帮周天和那两个外人的师徒名分定下来,省的周天日后还能借着师徒的名义去招揽别的人手。
如此想着,少族长带着他那几个狗腿子也跟去了内室。
测验灵根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那检验灵根用的法器需得用灵石启动。也是因为如此,寻仙会才会隔上数年举办一回,毕竟灵石不是什么便宜的寻常之物,就算大世 家不乏底蕴,也禁不起日日消耗。好在周天刚刚成为修士,在周家每晋升一次就能获得一些资源,周天如今是炼气六层,就能依次获得六份资源,拼拼揍揍,勉强能 把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检验灵根要用的灵石拼凑出来。如此,夫夫俩倒是更感激周天了。
周福是做惯了这些事情的,把灵石一块块地依次摆放在法阵上。他这边忙到一半,少族长一行人就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晓得来人不善,周天把沈旭辰和程以华往自己身后护了一下,皱着眉头问:“敢问少族长还有什么指教。”
见 周天如此护着那两个孩子,少族长自觉拿捏住了周天的短处,隐隐觉得自己似乎又胜过了周天一筹,脸上反而带了两分笑意,淡淡地说:“你既然一心想要收他们为 徒,何必还要检验灵根,难道检验出来是五灵废根,你就不收徒弟了?你若是诚心,不如现在就对天发下师徒契约,也好叫我们能真切看到你对这二位的关爱之心。”他说五灵废根都算客气的了,其实在他看来,这两个孩子必是没什么仙缘的。
周天却不愿意。他之前就和两位恩人说过了,成为师徒不过是权宜之计,因此只是大面上走个过场而已,不需要真正行大礼拜师。周天一直都是打算和两位恩人平辈相 交的。现在少族长咄咄逼人,周天不愿意按照他说的行事,不过是不想对不住两位恩人而已。毕竟,师徒师徒,师在前,徒在后。
少族长却怀疑周天不愿意现在就收下两个徒弟,一定是嫌弃两个徒弟的资质。他的目光从那两个孩子身上划过,心想,这两个孩子长得倒是不错,可只要不是四大世家的人,长得再好也没有用,灵根这种东西毕竟和长相无甚关系。
少族长又是一笑,冷冷地说:“你既然不愿意收他们为徒……这也没什么,待他们检验好,若是没有灵根,不如就去我院子里服侍吧,反正周天你不是不愿意收下这两 个累赘么?”他是少族长,这点特权还是有的,谁能拦得住他找两个凡人当杂役?周天甚至没办法反抗,毕竟家族不会为着两个凡人站到周天那边去。
周天明白,少族长这话是在激自己。若是两位恩人没有灵根,他们被少族长要去,必要多受折磨,说不得还有性命之忧。毕竟,少族长根本不缺杂役,他现在说这番 话,就是在针对周天而已。绝对不能让恩人落在少族上手上……他低头看了看两位恩人,觉得颇为对不起他们,但现在也无别的办法,只能对天道发下师徒契约了。 只要他们真的成了师徒,拼着周天现在炼气六层的修为,少族长根本不能随意打骂欺负周天的徒弟。
周天倒不是很看重灵根这种东西。就 算恩人真的没有灵根,那又如何?他会努力收集一些得用之物,让两位恩人能按照武学修炼到后天之境,这样一来,恩人们也就有了两百多年的寿数,此后说不定还 会有别的机缘。而且,就算恩人们这辈子都不能修真,他也会送恩人的魂魄去转世轮回……总之,周天心中早就有了计较。
看着寸步不让的少族长,周天低头对沈旭辰和程以华说:“你们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你们的。”这话说完,周天立刻咬破手指,指天立誓。随着他的句句誓言脱口而出,他的指尖沁出两滴鲜血来,刚好一滴融入了沈旭辰的身体,另一滴融入了程以华的身体。这便是师徒契约了。
见 到这一幕,少族人不由又冷笑了起来。其实,师徒契约有两种,一种是徒弟咬破自己的手指交出自己的心头血,这种契约的主动权掌握在师父手里,师父拿捏着徒弟 那滴心头血,可以做很多事情,因此徒弟万万不敢背叛。这世上的绝大多数师徒契约都是这种。不过,也有如周天这样的,师父逼出心头血融入徒弟的身体,在这种 情况下,主动权当然掌握在徒弟手里了。
在少族长看来,周天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忽然有了高深修为,他一时奈何不了周天,但既然周天如此看重这两个小徒弟,甚至还用了这种师徒契约,那他以后完全可以通过对付周天的徒弟来对付周天。反正,周天这两个徒弟已经注定了是……没有灵根的废物。
周天立下了誓言,按理说少族长可以走了,但他偏偏要继续留在这里,好看到周天最后失落的样子。说白了,少族长完全不相信那两个小孩子会有灵根。他得享受自己 的胜利果实。他得让周天知道,哪怕周天有了修为,也不过如此。有些人天生陷在泥中,不是有了修为就可以爬起来,不是有些修为就可以重新获得灵越仙子的喜爱 的。
周天也不理会少族长,抬头对周福说道:“劳烦管事继续启动法器吧。”
周福也不说话——他既不想得罪颇受族长喜爱的少族长,也不愿意得罪忽然修为精进的周天,所以一直闭口不言——只是手上的动作加快了,把灵石全部摆在了法阵相应的位置上。看着这些灵石,周福也觉得十分可惜。毕竟,周福也不相信周天带来的两个孩子会有灵根,到时候肯定白白忙碌一场,这些灵石就都浪费了。
法阵很快就启动了,发出了微微的亮光。周天早年检测过灵根,知道其中过程,就低头对沈旭辰和程以华说:“你们站到法阵上,用手触摸那块石壁,就能够检验灵根了。这事儿并不复杂,也不让人觉得难受。谁先来?”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了一眼,两个人都有些紧张。程以华吸了一口气,说:“我先来了。”
按 照周天所说的那样,程以华往前一步,站到了法阵上,慢慢把手贴在了石壁上。他现在有些紧张,当年高考时都没有这么紧张(废话,天才不会怕高考),当年对沈 旭辰告白时都没有这么紧张(废话,天才不打无准备之战),当年坦白以后第一次见沈爷爷时都没有这么紧张(废话,天才是最棒的孙媳妇)……
几秒钟之后,石壁上出现了一天白色的长带,慢慢从石壁底端爬上了顶端。一瞬间,整个屋子都安静了下来。除了沈旭辰以外,其他几个人都傻了一般地盯着面无表情的程以华。
周福咽了咽口水,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是变异冰灵根啊!资质满、满点!”
“这不可能!”少族长失声高呼。
哪怕是四大家族呢,都已经几百年未曾出过变异单灵根了……近些年,最出风头的就是周家的单灵根天才周北。但周北只有一个啊。而且,周北已经失踪十来年了,四 大家族中稍微知道些内幕的,都觉得周北凶多吉少。估计,只有周天一个人在心心念念真心实意地盼着周北回来。除了周北以外,年轻一辈中大出风头的,其实都 是双灵根,譬如那个颇受人追捧的灵越仙子。结果,现在外面随随便便捡了两个孩子回来,一检测,其中一个就是变异单灵根,这简直让人觉得难以置信。说真的, 要让人相信程以华是变异单灵根,他们反而会更相信检验灵根的法器出问题了。
不过,程以华完全没有被这种震惊的心情影响到。
变异单灵根听上去就很高大上啊,果然天才如我就是这么厉害……程以华心满意足,慢腾腾地收回手,面无表情地从法阵上走了下来。沈旭辰小声地说:“不错嘛…… 以后可能需要你多照顾了。”一起走了这么多年,沈旭辰当然不会嫉妒程以华,他是觉得由衷地高兴。因为,程以华强大,就意味着他们两个人强大,就意味着他们 能在这个修真的世界里走得更远。他们原本就是不分彼此的啊。一时间,沈旭辰身上的压力都小了很多。
变异单灵根,这岂不是比堂哥周北还要厉害?周天非常非常高兴,他的嘴巴都笑得咧到了耳朵根。他赶紧轻轻地推了沈旭辰一下,说:“到你了,你别紧张,站上去试试看。”
沈旭辰这会儿已经不觉得紧张了。虽然男人都崇拜力量,但既然程以华已经有了变异单灵根,那么他这边若是差一点,也就没什么了。沈旭辰慢慢把手掌贴在了石壁上。周福等人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石壁。两个孩子中已经有一个……出人意料了,也不知道这个究竟会如何。
周天也非常紧张。他把程以华护在自己身旁,一只手扶着程以华的肩膀。程以华觉得自己的肩膀被捏得有些疼。
几秒钟之后,石壁上慢慢出现了一种黑金色的长带,也是从石壁底端爬上了顶端。等了一会儿了,不见有人解说,沈旭辰就直接收回手,走出了法阵。沈旭辰不太懂这个法器,他只好自己揣测,一种颜色的话,应该也是一种单灵根吧?色带从底端一直爬上了顶端,那么资质应该是满点?不错,似乎很酷炫的样子呢!
周福掐了自己一把,发现这不是做梦,他断断续续地说:“变、变异雷灵根……快去族里找个还未曾修炼的孩子过来,我怀疑是这法器出问题了啊!”要真是法器坏 了,周福可担不起这个责任。变异单灵根又不是大白菜,岂是这么容易有的?一连两个外姓的孩子被检验出变异单灵根,周福只觉得是法器坏了的缘故。
周天却是很相信两位徒弟的天赋。在这之前,他差点被夺舍时,是这两个徒弟用祖上传下来的宝物将他救了回来。当时情况那般紧急,那法宝还能确保他全身而退,说 明那宝物十分了不得。既然如此,这两位徒弟应该是哪位大能的后代,有此天赋,虽然让人诧异,但周天还是表示了理解。于是,周天开开心心带着两位徒弟回去 了。
不说周福这边如何检查法器,终于发现法器没有任何问题,然后又开始震惊那两个外姓孩子的天赋。不说废物周天忽然有了高深修为还收下了两个变异单灵根的消息如何一下子传开的。不说少族长如何气急败坏,而族长首次忍不住挥了这个儿子一巴掌,对这个儿子失望不已。
要不是少族长先前咄咄逼人,两位变异单灵根该是多好的苗子啊,完全可以让族中的老祖宗们收为徒弟。到了那个时候,因着师徒契约的存在,这两个外姓人也能为周 家效力了。偏偏,这两个好苗子如今是周天的徒弟,而周天对族人的感情……不好说啊。不是说周天会背叛周家,他对宗族应该还是有感情的,但是想让周天对宗族劳心劳力,那就不可能了。毕竟,他的父母兄弟都不在了,而他以前在族中还备受忽视和欺负。
而且,说句实话。周天忽然涨了修为,其 实大家原本都非常好奇的。要是搁在以前,周家人甚至可以直接让长老拿了周天来逼问他,不怕周天不坦白。可现在,周天不仅仅代表周天,还代表着两个变异单灵 根的天才。要是周家行事太过,万一另外三大世家借着笼络天才的名义欺上门来……周家这边可没法同时对上三家的。
毕竟,那是两个变异单灵根的天才啊,还偏偏不姓周!
四大世家互相争夺资源,他们之间岂是表面这么平静的?
于 是,明知道周天或有奇遇,可现在周家还不能逼问他,只能小心哄着这新鲜出炉的三位师徒。至少,在短时期内,他们都不能拿这三位师徒怎么样,真想要做出什么 来,都只能等日后再慢慢图谋。这么一想,那些别有心思的人更恨最开始多事的那个少族长了。在周天未发迹之人,最喜欢去欺辱周天的也是这个少族长,在周天有 了修为之后,逼着周天收徒的也是这个少族长……真、真是好得很啊!若不是少族长多事,那两个孩子的天赋一被检验出来,立刻就会有长老出关收下他们,哪里还 轮得到周天?!一时间,少族长的地位颇为不稳。
不管别人怎么想的,反正周天带着沈旭辰和程以华夫夫俩,暂时过上了比较平静的日子。他们已经搬到内院了。
程以华摸着自己的下巴说:“不是说灵根能影响性格么?为什么我会是冰系单灵根?难道我的内心不一直是火热的吗?明明我如此自由奔放……”
“你的面瘫还是挺能糊弄人的,整天面无表情,看上去多少有点像大冰块吧?还是我比较奇怪,我性格这么温和的人,不说是水灵根或者是木灵根吧,土灵根也有可能……我怎么会是雷灵根呢?难道我内心深处有狂野的一面?”沈旭辰也觉得诧异。
程以华若有所思地说:“你平时一直很温和,这没有错。但你有逆鳞啊……分分钟可以化身霸王龙。”
夫夫俩对视一眼,算了,不纠结灵根的事情了,还是好好修炼吧。
周天早先一直未能引起入体,因此被人当成了废物,但他一直不懈努力,故而基础打得非常好。再加上他这个人颇有耐心,所以虽然年纪不大(才十七岁),却是个非 常好的老师,教导沈旭辰和程以华这样的新手完全够用了。夫夫俩又是那种颇能钻研的人,爱寻根究底,自我摸索,最后竟然都在短短几天中成功引气入体了。
那些观望的人不由得又捶胸顿足了一番,天才啊果然是天才啊,这样的天才怎么偏偏就让周天得了呢?
不知道是不是以前服用过基因改良液的缘故,沈旭辰和程以华引气入体时,身体中虽也渗出了不少杂质,却都没有周天当时那么夸张。引气入体是不需要什么功法的, 只要一部最基础的不入流口诀,他们就可以做到。但是从引气入体后走向正式的修炼,他们就必须要有功法了。夫夫俩不知道该选何种功法比较好了。沈旭辰的系统 中可以兑换高级科技产物,也可以兑换魔法位面的产物,偏偏一直都没有修真界的东西可以兑换!即便是周天都有些茫然,在他看来,两位恩人天资卓绝,合该是用 最上等、最能匹配他们天赋的功法……若是用了别的,反而拖累了恩人的天赋啊!可惜,周天所得仙府中的东西,如今一个都不能取用。
这么一来,修炼反而陷入了瓶颈。
想到他们日后还要去中世界,沈旭辰也不是很心急,就开始“教导”周天在为人处世上的机敏性,诸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类的。当然,沈旭辰情商高 嘛,他虽然是有教导之意,言语说辞却都比较隐晦,不让周天觉得自己是“被教导”了,多少确保了周天身为师父的尊严。周天却还是有些茫然,哪怕从前备受欺 淩,但他一直保持着纯善之心,自然不懂那些极恶之事。这很难得,但在修真界也很致命。
沈旭辰觉得应该给周天下一剂猛药,又说: “就拿师父的堂兄来说吧……他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更是早早筑基,让人艳羡。按说,这般人物,家族应该万分看重才对。且不说同族之谊,就算是单纯为了利 益,也该好好笼络着才是啊!但是你看你们周家族人,这些年可有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寻找过他?”
事关堂兄,周天忍不住心头一跳。
沈旭辰又说:“都说师父的堂兄魂灯未灭,那就说明他还活着,既然活着,家族中岂有不去找他的道理?否则,这样的人才,难道要白白放过吗?如今,你们家族既然 是这样行事……只怕师父的堂兄早就凶多吉少了。”那放置魂灯的禁地只有周家某些特定的人可以进入,所以魂灯未灭的说法是从周家内部传出来的,外人并不能知 道真相。周家知道周北没有死,却偏偏从来不去寻找他,这不是很矛盾吗?所以,沈旭辰猜测,说不定周北已经遇害了,而周家为了掩盖这个事实,才故意说周北魂 灯未灭,给别人造成一种“我家的天才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回来”的错觉。
再有一个,如果周家人相信周北还能回来,其实他们就不会放 任少族长一直欺负周天了,甚至不会直接以家族名义出面,帮周天和灵越仙子退了亲。这门亲事,就算宋家那边不满意周天,周家也该等着宋家人先提起退亲的事情,再装作无力给周天做主的样子,之后再退亲,这虽说有些虚伪,但好歹有了一种“我们给周天撑腰”的感觉。
要知道,周北是非常非常周天的。从周家人对待周天的态度,其实就能看得出来,周家的一些人不觉得周北还能顺利回来。而且,他们一直以来都既然隐瞒了真相,那么当初动手害了周天的,极有可能还是周家某些人。
听完沈旭辰的话,周天非常非常茫然。这孩子的世界观碎掉了。

第156章  番外五
周天仔细思索了整整一个晚上,不由觉得沈旭辰说得很有道理。第二日,他把沈旭辰和程以华叫到身 边,说:“我堂兄曾在家中书阁中得到一份奇遇,因着那份奇遇在,我倒是不相信他就此殒命了……”说着话,周天从储物戒中取出一块黑色的非金非木的硬牌来。 这牌子上写了三个字,名“穿界引”。
原来,当初周北在书阁中找到了一份不起眼的旧书,这书看上去破败不堪,实则内有乾坤,里面竟然有两块穿界引。在紧急状况下使用穿界引,就可以穿越世界和世界间的膈膜,到达另一个世界。这份穿界引还能隔绝时空风暴。
除了穿界引,修士当然还有别的方法可以在两个世界之间来回走动,但那些方法要么耗费法力,要么耗费灵石,要么需要法器,唯有穿界引,它能很轻松地把人带去上 届。不过,可惜的是,穿界引是一次性消耗物品,用过一次以后,就再也没什么用了,也不能凭此往返。但就算这样,穿界引也是个逆天的玩意儿。
当 初,周北一共获得了两块穿界引,就把其中一块送给了周商。待周商夫妇殒命以后,那枚不起眼的储物戒传到了周天手上,不过因为那个时候的周天还未曾引气入 体,所以并不得用。除此以外,周天还有另一枚储物戒,里面的东西大都是周北送的。周天虽天真,父母去世以后,家里的产业都叫族人瓜分了,唯这两枚戒指藏得 颇好。
如今,晓得周家并不可靠,周天便想起这块穿界引来了。
听了周天的话,沈旭辰和程以华又对视一眼。想必,如果他们夫夫俩没有出现,那个种马男就是通过这块穿界引到达中世界的吧?如今,他们倒是可以拿来用了。说真的,他们在周家的日子表面风光,其实步步危机,还不如早些离开好。
周 家人的心思,沈旭辰和程以华都能猜到几分。所以夫夫俩都觉得,他们若在周家继续待下去,也不过是再能过三五个月的安稳日子,之后就不好说了。还有另外的三 个世家,那个和周天退了婚的宋家,谁知道他们现在会是怎么想的?那个想要把周天弄死的“王仙长”所在的王家,他们又是怎么想的?
周天也想离开。若是堂兄周北曾经陷入险境,只怕他一定启动过穿界引,现在说不定就在中世界了。早些年,他没有修为,不能追随堂兄而去,但现在却是可以的。
于是,师徒三人就悄悄准备起来了。
这天晚上,正在打坐陷入冥想中的周天忽然面色狰狞了起来。察觉到不对的沈旭辰立刻朝周天看去。为了安全,他们师徒三人一直都是住一个房间的。见周天脸上神色变幻,程以华的眉头立刻皱起来了:“他这表现……很像是那天和外来灵魂抢夺身体时的样子啊。”
对 于这种涉及到灵魂的事情,还是那句话,夫夫俩现在根本忙不上什么忙。沈旭辰只觉得头疼不已:“按说,那个种马男都已经化作怨气了,为什么还能影响到师 父?再说,师父这具身体本来标配的就是师父的灵魂,别的灵魂进来,理应会身魂不符吧?可是,师父早就战胜了那个种马男,为什么外来者现在却还能继续作妖。”
程 以华说了个冷笑话:“你读过那么多小说,难道看到过,穿越者的灵魂因为和穿越后的身体不符合,最后翘辫子的吗?老天爷开的金手指啊,说不定那种马男的灵 魂和师父的身体更契合呢?否则,这是修真世界,那种马男要是真的身魂不符,一路走下去,就不会被几个老怪物们看出端倪来,联合出手给灭了?”
沈旭辰沉默了。他不再说话,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周天。
周天脸上的表情时而狰狞时而痛苦。过了好一会儿,周天猛然喷出一口鲜血,终于彻底清醒了过来。看到两位徒弟一脸担心的样子,周天苦笑着摇摇头,说:“也不知 道怎么回事,那夺舍者的灵魂之力在这些天竟然强劲了不少……我原以为他已经化为怨气,我不去招惹他,他就妨碍不到我。只待我修为增加,就能彻底把他驱散 了。可现在看来,他还是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侵蚀我的神魂。”
“莫不是仙府中有什么宝物在滋养着那位夺舍者?”沈旭辰问。
周天摇摇头:“不该如此……仙府已与我结契,那夺舍者至多可以用怨气污染仙府中的东西,却无法取用仙府中宝物。”
沈 旭辰的脑海中忽然有灵光一现。如果天道真的有所算计,那么不妨这么想,天道就好比是一个作者,他们现在就好比是待在这个作者写的一部种马修真升级小说 中。那么按照小说的设定,种马男到了哪里,就意味着麻烦到了哪里。毕竟,主角必须是移动的麻烦制造器,这才能确保情节跌宕起伏啊。这样一来,种马男会 不断被欺压羞辱,然后不断奋起打脸,必要将所到之处搅得天翻地覆。
就拿这小世界洛城中的四大世家来说吧,若是换成那个种马男, 说不定他现在就开始打脸了,先把欺负过他(或者原身)的人简单粗暴地欺负回去,引起整个周家的讨伐。然后说不定他会被另外三大世家中某个别有用心的招揽, 再然后或许还有美人计离间计等各种计……总之到了最后,说不定所有人都在算计种马男,而种马男总是非常“幸运”地躲过种种陷害,最终反过来把四大世家 都给灭了。
而这一切,就是天道设计的“剧情”。天道无情,它最终的目的可能是利用种马男灭掉一些人,再灭掉一些势力,最终使得 资源重新归于平衡。这就像是《圣经》中的上帝,在旧约中,神看到地上的人越来越恶,他后悔造了人,不就弄出了诺亚方舟和洪水吗?一次大灾难之后,秩序将会 被重新建立。
可惜,天道的“剧情”固然设计得不错,但现在,周天还是周天,并不是种马男。周天的性格摆在那里,显然是不愿意招 惹麻烦的……如果说周天这个人本该是一枚棋子,那么种马男版本的周天是最好的棋子,而周天本人显然就不是了。于是,就因为周天不会走“剧情”,种马男 的那已经消散得只有怨气的灵魂才能在天道的帮助下反扑?
这简直是大写的坑爹。沈旭辰默默竖了一个中指。
那 就走剧情吧……沈旭辰和程以华私底下一琢磨,觉得他们也做不来太心黑的事情,不如从细节入手。现在人人都想知道周天到底是为什么在短时期内修为暴涨的,反 正周天已经对周福管事透露了一两句虚言,只说是吃了后山的某种果子,那干脆就把这条虚言坐实了……有了利益的驱动,说不定四大世家就乱了。
这边消息一散,那边周天赶紧带着沈旭辰和程以华用穿界引跑路。
中世界的灵气比小世界要充裕好多,一进入中世界,才刚刚引起入体的沈旭辰和程以华只能觉得心旷神怡,而已经炼气六层的周天却舒服得都要飞起来了。 师徒三人对视一眼,周天傻呵呵地摸了摸后脑勺,一副没主意的样子。沈旭辰拍板决定:“老样子,先找地方安顿,然后查探消息,最后决定去处。”他们需得小心 些,毕竟在中世界,金丹真人不少,化元期的修士更是比比皆是,筑基期……简直多如狗。万一不小心惹了其中一个,那就太悲催了。
中世界也有凡人聚居而成的村落城镇。师徒三人找了处繁华的落脚。也是巧了,这一处城镇距离归元宗不远。而归元宗就是玄明真人的宗门。沈旭辰和程以华这一次要关注的人便是这位玄明真人。
归元宗对门人约束严格,并不许欺压寻常百姓,因此这一片地方的人对修士们有憧憬敬仰之心,却是不怎么惧怕的。见周天一副修士的打扮,酒楼的小二倒也热情地迎上来。哪里的店小二都一样机灵。得了赏,这小二就说了很多有用的消息。
“…… 这归元宗可是正道三大宗门之一……还有三个月就是归元宗选拔门人的日子了。说到选拔门人,未曾修炼而有灵根的孩童都可以参选,已经开始修炼的散修也可以参 选。不过,散修若是想成为归元宗的人,需得没有筑基才好……若是已经筑基了,那就得废去自身的功法,从头开始修炼。”店小二说得头头是道。
周天有些意动。他也知道这修真界弱肉强食,他带着两位恩人,还是寻个大宗门当做靠山比较好。当然,宗门内部说不定也会有什么龌龊的,但在宗门内生活修炼,多 少比做散修容易些。他如今炼气六层,可没法时刻护恩人周全的。更何况,周天隐隐有一种想法,要是他们能顺利进入归元宗,他就立刻和两位恩人解除师徒契约, 这样一来,两位恩人凭着自己的天赋,说不定会被真人收为真传弟子……那可就是前途无量了啊!
而且,周天想要找到自己的堂兄,若是能借助宗门之力,那也比他自己胡乱找容易些。
沈旭辰和程以华自然也是想去归元宗的,终于可以见到玄明真人了!
因 着距离门人选拔还有三个月,师徒三人便先在这镇上找了个地方安顿下来。考虑到周天这倒楣孩子背负着种马男那个隐患,以后可能会被迫“走剧情”,沈•老妈子•感动修真界好老师•旭辰又开始给周天上课了。他们专门收集修真界那些负能量爆棚的互相背叛互相插刀的故事,一点点揉碎了掰烂了说给周天听。
周天听了几天,若有所思地说:“没想到人心如此险恶……不过是为了一个法宝,就能不动声色地灭了结拜兄弟满门……这些天,我的内心深处原本一直背负着罪恶 感,觉得自己行事太过,可现在听你们说了这么多事情,我忽然就放下心来了。原来,我并不算是什么恶人。如我这样以怨报怨的,最多只能算是性情中人。”
沈旭辰忽然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师父……你做了什么?”
周天叹了一口气:“我们离开小世界的时候……我做了一些手脚……不好意思和你们说啊,免得带坏了你们。总之,如今恐怕周家都认为,我们师徒三人是被王家劫走 了,而宋家又觉得是周家故意藏起我们三人,只是不愿意交出火速升级的方法来……我做的事情有限,其实也没打算瞒住他们多久,但仇恨一旦种下了,即使澄清了 真相,他们该打的还是要打……狗咬狗总是一嘴毛,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呵呵,沈旭辰和程以华已经在四大世家中架起一堆火来了,周天又凑了这个热闹……沈旭辰捂住了脸,挤出了几滴鳄鱼眼泪来。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问:“师父,自我们离开了小世界,那夺舍者的灵魂之力还强劲吗?”
周天摇了摇头:“说来也是奇怪啊……那夺舍者化作的怨气,如今又龟缩回去了。”
程以华和沈旭辰再次对视一眼。看样子是没错了,就如他们之前设想的那样,周天必须要走剧情。只要他走剧情,那个种马男就没法侵染周天的灵魂。而一旦周天放弃走剧情,种马男就会反扑。沈旭辰忽然有些同情周天这可怜孩子了。
沈旭辰就把他们的猜测说给了周天听。周天面色都白了:“也就说……在我没法消除那夺舍者的怨气时,我得……得把我所到之地都搅得翻天地覆?这、这也太难了?我做不来的。”
“换 个说法,你可以当成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若是有人出于嫉妒陷害你,有人出于利益迫害你……你完全可以狠狠地报复回去。这也是一种本事。”沈旭辰干巴巴地 说。既然天道把周天当棋子了,那么周天不惹麻烦,麻烦也会来惹他。既然他们现在没本事逆天,那就顺天而行吧。
程以华也跟着安慰了 一句:“换个角度想,师父日后必不缺各种资源,未必不能把崎岖的仙途走成一条坦途。”如果走剧情的是种马男,那么在他最后飞升的时候,说不定会被天道摆 上一道,从而灰飞烟灭。但如果走剧情的是周天本人,以他谨言慎行又不滥杀无辜的性格,说不定他最后真能顺利飞升。
周天看着两位徒弟,叹了一口气,如今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三 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师徒三人一起去了归元宗。或许周天真的是麻烦体质吧,从凡人城镇到归元宗并不算远,在半路上,竟然也被他们师徒三人撞见了一胆大包天 的邪道之人在凌辱一位女仙。见到这一幕,周天怒发冲冠,立刻就冲上去了。想要拉住他的沈旭辰和程以华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齐齐叹了一口气。
“对付这种有修为的人,麻醉枪应该不管用了吧?那热武器有用吗?我这里有光能枪。”沈旭辰问程以华。
“把在上一个世界收集的魔法卷轴拿出来吧,如今也顾不上暴露了。”程以华说。
夫夫俩先撕开了一个守护系的魔法卷轴,给自己套上了一个光盾。他们现在和凡人差不多,要是不注意自己保护自己,说不定周天和那邪道打架斗法的时候,各种招式 的余威能把他们分分钟给灭了。见那位女仙晕倒在一边,夫夫俩顺便给她也套上了一个光盾。然后,夫夫俩一手拿着攻击性魔法卷轴,一手握着热武器,全神贯注地 盯着那邪道。
这邪修要么修为不济,要么就是刚刚受过伤(他凌辱那位女仙也不一定是精虫上脑,说不定是想要吸取女仙身上的能 量)。他按说修为比周天高些,但炼气六层又没什么法宝护身的周天竟然也和这个邪修斗上了几个来回。沈旭辰和程以华紧紧盯着,想要寻找时机补枪。这也是难为 他们了,因为修士变换招式很快,他们还得注意着别打到周天。
就在这时,那邪修忽然喷出了一口鲜血,那鲜血是黑色的,如雾气一样迅 速弥漫开来,很快就让这块地方变得天昏地暗了。夫夫俩对这修真手段不甚熟悉,一时间没想到对策。与此同时,他们还感受到了一种上升的吸力,只不过光盾骤然 一亮,那吸力就消失了。几秒钟以后,等到那滚滚黑雾眨眼间散去,邪修不见了,周天也不见了。
“现在该怎么办?”沈旭辰问。要不是他们三个人身上都套着光盾,说不定就在刚才,那邪修使出压箱底的手段时,他们三个人也会被那个邪修吸走。
程以华看了一眼那个还在昏迷的女修,说:“把她弄醒吧。如果师父真的是天道棋子,暂时应该不会有事。”
张秋醒来时,身边蹲着两个孩子,一个面善,一个面黑。面善的那个略有些关心地说:“你现在觉得如何了?”面黑的那个皱着眉头说:“为了救你,我们师父被那个邪修抓走了,这可如何是好?”
张秋这才想起了之前的事情,女孩子遇到了这种事情,总会觉得害怕。她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才发现自己身上正盖着一件男子的衣服。那面善的孩子又说:“这是我师父的换洗的衣服,我给你盖上的。”
张秋自己的衣服早就破烂不堪了。先前路遇那邪修时,张秋因被偷袭,才会节节败退,以至于让邪修占了便宜,虽说被人救助及时,她并没有实质性的损失,但这番遭 遇还是让她觉得非常不适。如今也顾不上什么名节不名节的了,张秋下意识地把盖在身上的衣服搂紧了些。缓了好一阵子,她才终于凝定心神,说:“我……原是散修,如今正是炼气大圆满的修为,本欲去归元宗参加门人选拔,却不慎在半路遭遇邪修偷袭……正邪不两立,这是归元宗境内,他们若知道这附近有邪修出没,必定 会出手惩治。不如我们现在就找上归元宗去……你们放心,我张秋素来有仇报仇,有恩报恩。就算拼了这条命,我也会想办法把你们师父救回来的,毕竟他是因为我 才会遭此横祸。”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如今也只能这样了。
三人一路匆匆赶到归元宗,那外门管事听说 了邪修之事,颇为慎重,立刻就把消息往上报了。归元宗到底是名门正派,听到有邪修在半路偷袭来参加门人选拔的修士,掌管庶务的长老立刻命一些弟子前去查探 情况。只要周天命大,自然能撑到救援之人。但沈旭辰还是不怎么放心,就说:“当初签订师徒契约时,我师父曾留了一滴精血在我体内,如今,你们若是有办法逼出那滴精血,是不是就能凭着这精血,迅速找到我的师父?”
听见沈旭辰这么说,管事非常诧异……虽是外门管事,但归元宗的外门管事 怎么也得有化元期的修为了,自然也算见多识广。他虽然知道师徒契约有两种签订之法,但还是头一次知道,师父把这主动权交到徒弟手里的。不过,诧异归诧异, 管事还是尽责地回答说:“的确如此,若是有精血相助,那么,很快就能找到你们师父了。”
“那可太好了……我才刚刚引气入体,不知道该怎么催动那精血,劳请前辈动手。”沈旭辰对着管事恭敬地说。
就 在这时,忽然一阵风似的从外面卷进来一个人。那是一位女子,红衣红发,看上去才二十来岁左右。不过,修士的外貌和他们的年纪并没有什么关联,有人看上去是 个孩子偏偏年纪已经几百岁几千岁了,有人看上去十分老迈却也不过才四五十岁而已。这女子盯着沈旭辰看了两眼,又盯着程以华看了两眼,最后说:“我今日卜 算……你们二人中,定有一位与我有师徒缘分。谁是冰灵根?”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我已经有师父了。”不过,根据他们对周天的瞭解,这师徒契约早晚得解开了。
那红衣女子张扬地笑了:“不错不错,如此淡定,合该是我的徒弟。”
沈旭辰紧张地看着他们。
红衣女子又看了沈旭辰一眼,打趣说:“这莫不是徒儿的童养媳?”
真是太有眼光了……程以华心里高兴,对着红衣女子一拱手说:“我们原本已经有了师父,虽说当初是受人逼迫在仓促下结下师徒契约的,但师父对我们颇好……如今他被邪修虏去,我们想先找到他,再计较别的事情。”
这语气分明已经开始松动了。红衣女子目瞪口呆:“还、还真是你的童养媳?”

第157章  番外五
那红衣女子名唤凌霄老祖,是元婴期的大能,在归元宗内也是排得上名号的。她身负水火双灵根,因为这两种灵根互不相容,若不修炼还可,若执意走上修行之路,只怕活不过二十。但凌霄老祖意志坚韧,偏偏不信天不信地,最终还是咬牙修行,誓要与天争命。 因此,她早年受了颇多苦楚。后来,她在某秘境中有所奇遇,水火双灵根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单冰灵根……这以后,她的仙途才开始坦荡起来。不过,因为早年的艰 辛,虽是后来仙途坦荡,她也依然刻苦非常,这才短短两百年就成为了元婴修士。嗯,看她如今喜好红衣,为人张扬,她确实是冰系的修士没有错。
在 归元宗,晋升为金丹期的真人就可以收徒了。凌霄老祖已成元婴,却至今没有亲传弟子。这也是因为她一直没有遇到好苗子。虽说中世界的灵气要比小世界充裕很 多,有资质的新人也多,于是在中世界,单灵根天才并不罕见,每十几年总是能出几个的。但是,变异单灵根的天才就不多了。程以华的出现简直让凌霄老祖喜上眉 梢。
见到程以华因着“童养媳”这个玩笑话语气松动了,凌霄老祖虽觉得诧异(以她之能,一眼就能看出沈旭辰是男孩子),仍是笑着 说:“好好,童养媳也好,不如都入我山头吧!”她虽不知另一个孩子是什么天赋,但为了哄徒儿开心,做什么都是值得的。而她也有信心,定然会对那个孩子也关 爱有加。
沈旭辰暗中揪了程以华一把,努力睁大了眼睛,卖萌说:“先、先救师父!”他仗着自己现在外貌只有七岁,使劲地卖着萌。周天那可怜孩子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啊!
凌 霄老祖已经听明白了,她心心念念的徒儿原是已经认过师父的,那师父本事不高,却为人厚道,如今陷入邪修手中情况危急。她伸出手对着沈旭辰和程以华的眉间一 指,就逼出两滴精血来,拢入袖中,然后她红衣一卷,说:“你们且在这里等着,为师去去就来。”按说对付一个不曾筑基的宵小之辈,都不需要她元婴老祖亲自出 手,但还是那句话,为了哄徒儿开心,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见凌霄老祖走了,管事捧着自己的肚子,呵呵笑着说:“二位师叔只管放心, 有老祖出手相助,自然万无一失的。”他是个机敏的,这话里的意思便是直接把程以华和沈旭辰当成原因老祖的亲传弟子来对待了。晓得这两个小孩子日后定会前途 无量,管事也乐得卖好,便把归元宗内门的种种可说的都给夫夫俩说了一遍。连带着坐在一边的张秋也得了利。不过,张秋却顾不得高兴,只想着那位舍己救她的恩 人。元婴大能出手了,应该很快就会没事了吧?
果然,没过多久,凌霄老祖又一阵风似的卷了进来。她只一人,不见有周天的身影。
沈旭辰正觉得奇怪,凌霄老祖笑着说:“你们只管放心,剑锋玄明从外归来,碰到邪修作祟,直接将那邪修斩于剑下了。也是巧了,你们前头那师父恰恰是玄明的故 人,如今玄明已经把他接去自己峰头休养了……过些日子再让你们见面。唯恐你们二人不放心,他还给你们留了一道传音符。你们且听。”现在必须不能见,先死皮 赖脸把徒弟拐去自己地盘上再说。凌霄老祖心里如此想到。
周天在传音符中留了一段话,大致就是说自己已经没事了,好运碰上了玄明真 人,没想到玄明真人竟然是他堂兄周北的义兄,他堂兄果然到过中世界,希望两位小恩人不要担心……他又说,听闻两位小恩人被归元宗的老祖看重了,如此他也祝 福两位恩人前途无量balabala……大家都在归元宗,日后有缘再聚……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齐齐对凌霄老祖下拜,说: “徒儿见过师父。”识时务者为俊杰,别看凌霄老祖一直都是这么通情达理的样子,但她言语中分明已经把程以华收为徒弟了,再加上现在周天也没事了,要是沈旭 辰和程以华还要再三反抗,只怕会给人一种不识好歹的感觉。反过来说,凌霄老祖为人坦荡,当她的徒弟也不算亏。
凌霄老祖大喜,连连说了三声好,将小夫夫俩带去了她的山头。
修真界要传递消息是很容易的。几乎在眨眼之间,各大峰头就都知道凌霄老祖终于收徒了。
都 说那徒弟天赋卓绝,正是变异单冰灵根。又说那徒弟年纪不大,却为人沉稳,颇懂感恩。还说那徒弟是个顶顶有本事的,这点年纪,竟然就知道给自己定下童养媳 了,哈哈哈哈哈,明明各大峰头多少老怪物还没娶上媳妇也没嫁出去啊!你猜那凌霄老祖徒儿的“童养媳”是谁?嘿,就是那个变异雷灵根的小天才,巨雷峰的老头 儿还特意为这孩子和凌霄老祖打了一架,毕竟雷灵根的天才放在凌霄老祖那里浪费啊,合该归给巨雷峰才合适啊!偏偏,那雷灵根的孩子是“童养媳”嘛,紧紧跟着 “小丈夫”就不愿意去别的峰头,把巨雷峰的老头儿气得够呛。
当然,大家都没有把童养媳、小丈夫的话当真,只想着这么大的孩子懂什么呢?不过是玩笑话而已。只不过,大家倒是很羡慕凌霄老祖。这变异单灵根的天才,别人都是可遇不可求,她却是买一赠一,一口气得了俩!
沈 旭辰不愿意去别的风头是有原因的。首先,修真无年岁,若是他们分别入住两个山头,一闭关说不定就几年、十几年见不到面了,对于夫夫俩来说,这简直没法忍。 没错,他们就是要每天都可以在一起么么哒,就是这么幼稚,咬我啊!其次,他们的固有思维使得他们的修真模式不会直接照着这个世界的修士来,他们在融会贯通 以后,更喜欢自己钻研琢磨出新的改良路子,既然如此,夫夫俩就更愿意待在一起了,两个人一起研究辩论才有意思。
也是巨雷峰运气不 好,要是他们先找上夫夫俩的,那么就没有凌霄老祖什么事情了,夫夫俩一定一起入住巨雷峰。哪怕单冰灵根的程以华不适合待在巨雷峰,他都一定会哭着喊着抱着 巨雷峰老头儿的大腿,死也不去凌霄老祖那里。所以说,除了爱情这种不可理喻的事情,在别的事情上,先来后到真的很重要。
凌霄老祖 非常看重程以华,但她对沈旭辰也不差。程以华可以直接修炼凌霄老祖的功法。而沈旭辰,凌霄老祖竟也耗费无数贡献点从宗门给他兑换了一部非常适用的功法。除 功法以外,在其他的事情上,比如说修炼等,凌霄老祖都可以点拨夫夫俩。所以,沈旭辰也没觉得有什么不适应的。
等夫夫俩再次见到周天时,周天已经成功筑基了。也许是那座仙府的缘故,周天的灵根由五废灵根变成了水木双灵根——若是种马男版本的周天则变成了火土双灵根——水木相辅相 成,这双灵根可谓是极好的。又有玄明真人的面子,周天自然也拜了一个很好的师父。他的兴趣不在炼器炼丹,自然就没有拜那位百炼真人为师。不过,有了玄明真 人的尽心安排,周天现在的师父也非常好,对周天十分器重。看到周天现在过得好,夫夫俩也就放心了。
又听了周天的解释,夫夫俩才知道玄明剑仙为什么对周天这么好。
却原来,周天的堂兄周北当初通过穿界引到达中世界以后,起初一直想要找到回去小世界的方法,可惜他修为不够,所以迟迟不得归家。久而久之,他也就死了心,一心想要提升自己的修为,争取在这中世界闯下一番名堂来。
某 次秘境探险时,作为散修的周北和归元宗的玄明碰巧在一处传承之地一起入了同一死门,两个人原本毫不熟悉,因为共同破阵,倒是生出了几分相惜之情,心中都暗 叹对方人品手段。但也就是这样而已了,破了阵,两人又分开了,各自在秘境中探险。不想,他们后面又撞到了一起。这秘境中竟然有一处是无数年前某位邪修设下 的陷阱,周北和玄明一起踩进这个陷阱中去了。他们在这个陷阱中经历了很多不足为外人道的事情……
出了秘境,周北和玄明就对着天道结拜了兄弟。修真无岁月,此后他们又分开数年。直到前不久,周北忽然给玄明传了消息,只说他遭遇了一些事情,接下来百年都可能无法见面了,周北还把自己在小世界中的家人托付给了玄明。玄明掐指一算,却无法算出周北的去处,只好先去小世界寻了周商夫妇和周天。
如 果夫夫俩没有出现,那么等玄明到达小世界的时候,种马男已经利用仙府彻底灭了四大世家,然后一头钻进中世界了。玄明原本还以为“周天”已经不在了,正愧 对好友周北呢,却在回到宗门时见到了来参加门人选拔大会的“周天”。鉴于这世界上没有人能看出种马男身魂不符,所以玄明就把种马男当成了义弟的弟弟, 也就是自己的弟弟,好生照顾着。即使玄明后来察觉到他和“周天”诸多理念不一样,但想到周北的托付,又想到如今周北毫无踪影,玄明还是细心照顾“周天”……直到某天,“周天”为了一个女人,忽然利用玄明的信任杀了他。
现在因为多了夫夫俩的干涉,玄明赶到小世界时,四大世家虽 然互有斗争,但还没有彻底完蛋。玄明作为金丹真人,料理四大世家是妥妥的。因为周商夫妇已死,周天不见了,玄明又知道周北当初流落中世界的真相(无外乎就 是某几个人联合动了手,不局限于周家),玄明便把那些害过周北的人全部斩于剑下,开始寻找周天。再后来,回到中世界以后,玄明真人顺手就救下了被邪修挟持 的周天。
“我今日和玄明真人说,要来看望你们,你猜玄明真人如何说?”周天笑着问。
沈旭辰面露疑惑:“如何说?”
“你也知道,玄明真人是剑仙,性情高冷,不苟言笑,威严无比。却没想到,他立时就回了我一句,是要去看望凌霄老祖的徒儿和他的童养媳么?我一时没忍住,当着玄明真人的面就笑出来了。”周北哈哈大笑着说。
沈旭辰:……
最开始,沈旭辰听到“童养媳”的玩笑话,是不怎么在意的。童养媳就童养媳吧,程中二高兴就好。
慢慢的,沈旭辰听到“童养媳”三个字时,变得有些暴躁了。话说,你们这些修仙人是不是太无聊了?这么一点点乐子,你们还能翻来覆去说,反反复复说,一直一直说!每说一次,你们都能乐一次,你们的笑点还能拯救吗?包括玄明真人,你不应该是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吗!
再后来,沈旭辰听到“童养媳”的说法时,又重归淡定了。没关系,你们说你们的,待我回去吃饭饭睡觉觉揍程程,从此天还是那么蓝,花还是那么香,玄明真人啊还是那么外表冷酷内心闷骚。
……
童养媳什么的,你们高兴就好。
沈 旭辰提醒周天说:“仙府的事情……你以后莫要轻易让人知道,毕竟因为那夺舍者怨气的存在,你现在也取用不了仙府中的东西,说出来,反而白白遭嫉。不过,那 夺舍者的事情,你倒是可以选择性地告诉玄明真人,要知道,那夺舍者的灵魂之力时而还能增加,万一因此伤到你所在乎的人,那就不好了。早日说给玄明真人听, 一来是让他帮你想想办法,二来也是叫他做了准备,以防万一。”
“我早就想到这一点了,所以都和玄明真人说了。他是我堂兄的义兄,我当然信得过他的人品。”周天傻呵呵地笑着。
沈 旭辰也忍不住笑了。只要玄明真人有了警惕,只要周天按时走走“剧情”,那个种马男就永远都不能翻身,那么他和程以华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的目的也达到了。这 样真是皆大欢喜。不过,夫夫俩理论上可以在这个世界活到周天自然死亡(他要是飞升成仙了,那还得等他天人五衰),所以夫夫俩倒也不急着离开。
对于沈旭辰来说,他的系统至今没有开启修真物品的兑换,因此在这个世界中多学习一下全新的知识,多准备一下相应的物资,这对以后的穿越是有好处的。对于程以华来说,反正沈旭辰在哪里他就在哪里,更何况他还有那么多难题没有弄懂呢,因此在这个世界中也待得很开心。
和周天道别之后,夫夫俩就回凌霄老祖的山头一心一意搞研究了。他们现在还未曾筑基,每天会肚子饿,每晚也需要睡觉。为了照顾他们两个,凌霄真人又去杂役堂领 了四个杂役回来。结果,程以华嫌他们做饭太难吃,自己撸起袖子亲自做饭去了。真是的,到这个世界之后,因为一直处在担心动荡中,辰辰都瘦了呢,可得给他好 好补补……程以华哼着歌,踩在板凳上,开开心心地炒着菜。沈旭辰就坐在灶头边,慢慢往灶头里塞着柴,控制着火势的大小。
没过多久,香味就飘出来了。
凌 霄真人对两位徒弟好,按照份例挑的食材全部是带着灵气的。带着灵气的食材远比普通的食物好吃,甚至比从系统中兑换出来的食物还好吃!沈旭辰忍不住咽了一下 口水。程以华把菜盛到盘子里。他走下小板凳,放下锅铲,擦了擦头上的汗水说:“小孩子的身体真是不方便……再去看看汤,汤应该也好了,毕竟小火慢炖了这么 久。”
沈旭辰凑过去,在程以华脸上亲了一口:“亲爱的华华,辛苦了。终于能吃上好东西了,自从到了这个世界,我们还没有吃过你亲手做的饭菜呢。”他原本是个特别好养活的,但当初在兽人世界待过一回后,他就彻底进化成吃货了。生命那么长,那么长,唯有爱和美食不可辜负啊。
对 了,值得一提的是,因为修真的人可能会有神识,而夫夫俩修为太低,又不能感受到别人的神识,所以为了防止说话的内容被修士们不小心听去,每次说到“这个世 界、那个世界”的内容时,沈旭辰和程以华都会用小语种交流。如此一来,就算被人听去了,那些人也听不懂,还以为夫夫俩讲的是某个小地方的方言呢。
所以说,多学点知识是多么重要啊!哪怕是小语种呢,夫夫俩都开发出了它们在修真界的用途。
程以华走到火炉旁边(修真界真是好啊,这个炼丹用的低级火炉,现在用来煲汤,实在是太适合不过了),慢慢掀开了锅盖。香味一下子飞了出来。凌霄老祖装作从厨 房边路过的样子,闻着里面的香味,犹豫不已。她其实早就被香味吸引过来了,毕竟这是她的峰头,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内。看着小徒弟亲自做饭去了,她也是好奇 的嘛。结果,这一好奇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为什么!为什么徒弟的手艺会这么好!这是为什么啊!
她明明已经辟谷很久了啊!为什么会这么香?
她明明脱离低级趣味了啊!为什么会这么香?
她明明道心稳如磐石了啊!为什么会这么香?
…… 不、不能再犹豫下去了,凌霄老祖偷偷咽了下口水。要是以后她飞升时遇到心魔劫,会不会心魔就是一盘盘美食?那也太丢人了吧?凌霄真人晃了晃脑袋,赶紧把这 个荒谬的设想丢出了大脑。和心魔劫被美食侵袭一比,去徒弟那里蹭点吃的,已经不算什么丢人的了……额,应该不丢人吧?
美食的力量 的巨大的。一开始还在纠结辟谷不辟谷丢人不丢人的凌霄真人很快就成了美食的俘虏。为此,她又跑去杂役堂要了好几个厨艺不错的过来,毕竟徒弟每天都是要修炼 的,她也舍不得徒弟那么辛苦。当然,那几个厨子还需要去程以华那里再集中培训一下。再后来……美食成了凌霄老祖待客的一大特色,也是很让修士们向往的呢。
晚上睡觉时,沈旭辰和程以华是住一起的。凌霄老祖因为是头一次收徒弟,看什么都觉得新鲜,逗弄徒弟也觉得有意思,就逗着程以华说:“小辰不是你的童养媳么?没有成亲之前,你们是不能一起睡的!”
每天装儿童装得不亦乐乎的程以华机智地回答:“白天他是我的童养媳,晚上他就是我表弟了!我当然可以和表弟抵足而眠。”空有枪没有子弹,每天晚上蹭蹭抱抱已经是最后的福利了,绝对不能放弃!
凌霄老祖哈哈大笑。
回到房间,沈旭辰冷笑两声:“我觉得你是想要跪键盘了。”这回也是用小语种说的哦。
“木有键盘!”程以华机智地说。
“我系统空间里有!还有,把舌头捋直了说话,都老夫老妻了,现在看着你用小孩子的身体卖萌……我真的有些不忍直视。”沈旭辰忍笑忍得好辛苦。
“那……我是你的童养媳好不好?”程以华机智地问。
沈旭辰佯装思考地摸了摸下巴,说:“既然你这么自觉,那我就勉为其难地……答应吧?童养媳快去给我暖被窝!”
夫夫俩就这么开开心心地走上了修炼之路。要是修真界也有前沿期刊杂志,那么夫夫俩可以发表很多论文呢,比如说《基于多维博弈理论对筑基能量监测的均衡分 析》、《浅谈跨灵根修炼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基于熵权与模糊数学的灵草灵药生态系统健康评价》、《释放法术过程中神经序列的形成》等等等等。
凌 霄老祖偶尔会看一下两位徒弟的功课……然后她发现,只说汉字的话,在徒弟们写的东西中,她每一个字似乎都认识,偏偏所有的字连在一起,她却完全不知道徒弟 们在写什么。不说汉字的话,徒弟写的东西里面还有很多符号呢,也不像是符咒,呵呵哒,简直闻所未闻,全无见过。凌霄老祖非常担心,这两个徒弟会不会是傻的 啊,否则怎么就不能好好说话呢?当然,为了不打击徒弟们的积极性,凌霄老祖忍了,什么都没有说。
她忍啊忍,忍到徒弟们顺利筑基了。既然能顺利筑基,想必徒弟们还是有天赋的,那就不说了。
她又忍啊忍,忍到徒弟们成功化元了。既然能顺利化元,说明徒弟们做的那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不是在浪费时间,那就什么都不说了。
她再忍啊忍,忍到徒弟们成为炼器炼丹的天才,让百炼真人都忍不住跑来旁观了……既然能吸引到百炼真人,可见徒弟们在炼器炼丹上的创新是值得肯定的,那就什么都不说了。
凌霄老祖终于彻底把担心丢开了。虽然完全不知道徒弟们在说什么,但看他们修为越来越好,她还是什么都别问了吧。师父当到这份上……真是又骄傲又心酸啊。
因 为早年的“童养媳”一说,更因为变异单灵根的天赋,所以沈旭辰和程以华虽然自觉低调,但其实,他们在归元宗一直挺有话题度的。不少人都偷偷关注着他们。待 他们在短时间内筑基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不愧是单灵根啊,修炼就是快啊,却也没有惊为天人。在他们迅速升到化元期的时候,大家都觉得……这其实不是变异单灵 根,而是变态单灵根吧?等到夫夫俩开始埋头研究炼丹炼器时,大家都捶胸顿足,你们只管好好修炼啊,怎么就干别的去了,你们的灵根又不适合炼丹炼器!结果, 夫夫俩偏偏做出了很大一番成绩。然后,大家沉默了。
还有“童养媳”,早年的时候,大家哈哈一乐,童言无忌嘛,谁也没当真。等到两位单灵根陆续筑基了、化元了,有人暗示凌霄真人想要让座下的弟子结亲。
沈旭辰眉一挑,说:“难道,我被你们叫了这么些年的‘童养媳’都是白叫的吗?”听到这话,大家陡然一惊,这……这难道不是自古阴阳调和,男女成婚方为正道吗?这、这怎么就两个前途无量的男弟子搅一起去了?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修真修真,一是逆天,二是顺心。我与师弟两情相悦,自然是要在一起的,何必扭捏于那些世俗之礼?”听了这话,大家好像有点被说服了。对啊,修仙本来就是逆天而为,所以才有天劫一说,既然都逆天了,何必还要拘于凡世俗礼?不更应该要随心所欲吗?
这话传开之后,有事不关己的,有心生鄙夷的,有羡慕他们洒脱的……反正沈旭辰和程以华继续过自己的日子。
这 话传到玄明真人耳中,向来道心稳固的他忽然有些恍惚。他不由地想起和周北困在那些邪修陷阱中的日子。那个时候,他们身中奇毒,竟然需得做那害羞之事才能解 毒……他们在那陷阱中困了那般久,最后还是妥协了。出了陷阱以后,玄明和周北有些尴尬,但他们明明又惺惺相惜,所以干脆结拜了兄弟。可如今……已经许久许 久没有周北的消息了,玄明的心情有些莫名。两个小辈都能说出逆天顺心这样的话来,他这些年难道是白活的?
第二日,玄明向周天辞行,他决计要去找周北。去哪里找,怎么找,找到以后要做什么?玄明真人通通不知道。但如果现在不去找,他觉得自己必然要后悔。
化 元期以后,沈旭辰和程以华离开宗门去游历,寻找结丹契机。他们两个人,都活了这么久了,在心性这方面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唯差的就是历练了。半路上,他们遇 到过周天。这孩子的麻烦体质发挥到了极致,夫夫俩也被卷进去了几次。对了,周天这孩子似乎对张秋姑娘挺有意思的,当初英雄救美实在不错啊!
夫夫俩顺利结丹以后,凌霄老祖问他们要不要举办盟誓大典。
盟誓大典?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
他们其实一直没有举办过婚礼呢。在最初的那一世,他们虽然出柜了,但也只是家人朋友一起吃个饭而已,觉得举办婚礼纯粹是多事。毕竟,他们两个都是非常注重隐私的人,让他们举办个让公众参与进来的婚礼,这让他们觉得不自在。后来,过了几十年,华国通过同性恋婚姻保护法了,他们也只是低调地去拿了一个证书而已。毕 竟,那个时候的他们都已经是大叔了,老夫老妻过日子久了,自个儿私底下浪漫就可以了,没必要炫恩爱弄得人尽皆知。
“不如就在这个世界举办一个?”沈旭辰问。
程以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法袍中取出一张单子,说:“我都准备好了……这是我的聘礼单子。当然,你要觉得是嫁妆也行。反正东西最后都收在你的系统空间里。”
凌霄老祖默默地捂住了脸,话说,到底哪个是童养媳啊。还有,现在大徒弟和二徒弟都要成婚了,她至今还是独身一个人……似乎好像有点悲凉啊。两情相悦太难得,要不就收个长相俊逸性格柔顺的小白脸?凌霄老祖若有所思。
准备婚礼的过程……非常新奇。老夫老妻一旦腻味起来,让那些心止如水的仙子、仙人们都恨不得立刻举起烧烧烧的火把。终于到了举办盟誓大典的日子,沈旭辰和程 以华虐狗虐到了高潮,他们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他们在一言一行中都默契十足,他们缔结最高等的契约,他们……竟然愿意荣辱与共,生死相随。他们嘴唇相碰 的时候,还有仙子激动得晕了过去呢。
人生有时候取决于遇见谁,谢谢让我遇见你,谢谢让我爱上你,此生不渝。

第158章  番外六
1、
杜元青总认为自己是全研究所最帅的人(他选择性忽略了程以华)。
既然,身为一个大写的帅,杜元青还一直保持单身,在追求伴侣这条路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于是他不相信研究所的除了他以外的其他臭男人们还能找到女朋友!哼!
所以,当程以华终于打算把隐藏多年的“女朋友”介绍给杜元青时,杜元青诧异地问:“你别是去影视学院租了一女生来糊弄我吧?”
程以华鄙视地看着杜元青,说:“随你怎么说吧。等见到他时,你一定会哭出来的!”
然后,他们就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是两天后,地点是程以华的家。
等到杜元青走进别墅,看到了和程以华并排站在一块的沈旭辰时,他压根没时间想歪。
杜元青激动地走上前,捧着沈旭辰的手,说:“啊,我是你的偶像……不不,你是我的偶像啊!虽然我比你还大了两岁,但你就是我的哥啊!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里见到你,真是蓬荜生辉啊!”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向沈旭辰解释:“就是这话都说不利索的家伙,竟然敢一直说我单身,还说我只能去影视学院租女友!”
沈旭辰了然,笑眯眯地看着杜元青。
鉴于我的男人只能我来欺负的原则,沈旭辰语气温和地自我介绍说:“你好,很高兴见到你。我是沈旭辰,是影视学院毕业的。”
杜元青:……
2、
趁着程以华去厨房做饭的功夫,头次上门的杜元青偷偷地问:“你到底看上他哪点了?别的不说,就这工作时间也够呛啊……一忙起来,就几个月几个月不归家。”
“这不是挺好的吗?”沈旭辰说,“我刚好不怎么粘人。”
杜元青茫然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微微一笑:“所以我和他是天生一对啊。”
杜元青:……
3、
赵君野头一次跟着顾望舒去见家长时,在楼底下就碰到了沈爷爷。
那个冬天格外冷,刚刚下完雪,沈爷爷拿着铲子在铲雪,又把雪堆在树边,说今年年旱,这能让树好活些。他年纪大了,体力下降了,铲雪是个力气活,沈爷爷有些气喘。赵君野赶紧凑上去帮忙。
总觉得,一个人的品性如何自有其家庭的传承吧。
赵君野低头看了顾望舒一眼。呐,何其有幸遇到你。
4、
赵君野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再在手边准备一个小碗。
他会细心地把顾望舒爱吃的,或者距离顾望舒有点远不太好夹的菜夹到那个小碗里。
堆地满满的,然后推到顾望舒手边。
这个习惯,赵君野早就有了,然后一不小心就保留了一辈子。
5、
某一年某一月某一日,沈旭辰和秦钰坐在一起喝茶。
他们喝的是乌龙茶,秦钰和沈旭辰聊了不少茶知识,然后聊聊人生,聊聊人性,聊聊生活品质。
用秦钰的话来说,程家父子全部是粗人,她只有和沈旭辰这个“儿婿”能聊聊雅致的事情。
话题进行地非常愉快,然后,在某一刻,秦钰忽然问:“和妈妈在一起开心吗?”
沈旭辰一怔,点着头说:“开心。”
改口叫了妈妈,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6、
嘛,大家都知道,程以华是个非常非常闷骚的人。
身为理科生的程以华也不够文艺。
但就算是这样,对着沈旭辰的时候,程以华也会自动get情话技能。
与此相对,沈旭辰却是很难把某些话说出口的。
直到有一次,程以华在研究所,很久没回家了。
沈旭辰也忙,忙着开发新能源的事情。
他们都好几个月不曾见面了。
打电话时,他们互相道了加油,然后,沈旭辰压低了声音说:“我的枕头下放着你的照片。”
7、
顾望舒头一次上赵君野家时,主动去厨房帮忙。
赵妈妈信佛,吃素,坚持了半辈子了。
但是家里小子多,别的人都是无肉不欢的。
所以赵妈妈做饭时,都会先把自己的那份拨出来,再给其他人做肉菜。
顾望舒忽然想到了圣经中的一句话。她不是基督徒,所以记得不是很清楚。
只彷佛是有句话如此说: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8、
结婚没多久,赵君野忽然和顾望舒说想换工作。
顾望舒问他为什么。
赵君野说,总觉得目前这个工作收入太低了。
顾望舒问,你不是爱这个工作吗,你不是和我说,你愿意在年轻的时候这么拼一场吗?
这以后,赵君野再没有提过类似的话。
后来顾望舒生孩子了,赵妈妈兴高采烈地过来伺候月子,她们无意间提起这件事情。
赵妈妈说,换工作这事儿,赵君野也曾和她以及他爸商量过。
赵妈妈说,赵君野之所以要换工作,并非是觉得现在的工作辛苦(虽然这是事实),他只是觉得拿着现在的工资没办法给顾望舒最好的生活。
他觉得,顾望舒既然和他组成了一个家,那么他得真正地各种意义上地对顾望舒好。
9、
赵君野从来不说情话。
但是,顾望舒知道赵君野真的爱她。
10、
沈旭辰真的感谢程爸程妈,因为他们教养出了这么一个好儿子,然后便宜了他。
程文化摸了摸后脑勺,傻乐傻乐的。
秦钰却难得也煽情了一次,她说她也很感谢沈旭辰,因为沈旭辰的出现终于让程以华对家的期待变得完整。
11、
在程以华的眼中,沈旭辰是一个很完美的人。
他一直发自内心地这么认为。他对着沈旭辰不吝赞美。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现在照镜子的时候,沈旭辰也觉得自己果然是越来越帅了。
……等等,这么自恋的一定不是我。
12、
沈爷爷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很喜欢吃核桃。
和小辈一起吃手剥核桃时,顾望舒还要上牙齿咬呢,沈爷爷用手剥出来的就很完整。
一个一个完整的核桃,让人看着就很有食欲。
沈爷爷扭身对正在阳台上伺弄花草的顾奶奶说:“快来吃核桃!”
13、
刚刚结婚的时候,顾望舒在洗衣服的时候,看着她和赵君野两人的衣服在一个滚筒里打转。她忽然有些感动,就跑到正在拖地的赵君野面前,给了赵君野一个香吻。
爱情有时候很浪漫,却总归会回到现实中去。
顾望舒再一次清楚地意识到,从此不是一个人了,会有另外一个人陪在你身边。
从今往后,你不仅仅需要对自己负责,你还需要对另一个人的人生负责。
14、
沈旭辰和程以华在公众面前出柜后,身为沈旭辰大学室友的欧阳煦、霍凯和方缘在私底下聚了一次。
三个人点了一箱啤酒,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没想到啊没想到,我们寝室中女人缘最好的一个最后竟然跟着男人跑了……”欧阳煦颇为感慨地说,“哎,按说,我们三个人的长相也不差啊,沈旭辰既然喜欢男人,怎么当初就没看上我们呢?”
方缘弱弱地说:“我认同你说我长相不差的那部分……不过我还是喜欢二次元的大胸妹子。”
霍 凯忍不住笑了,对着欧阳煦的肩膀捶了一下,开着玩笑说:“要是我没有记错的话,他们应该在刚刚读大学那会儿就在一起了吧……几十年的感情,好着呢!哪有我 们什么事儿!不过,说真的,虽然我一直觉得自己直得不能再直了,但如果真有一个像沈旭辰这么优秀的男人来追求我……我说不定也会心动一下吧?”
方缘认真想了一下,说:“我还是喜欢二次元的大胸妹子。”
欧阳煦干了一杯酒,忍不住嘲笑起霍凯来:“你想得美!”
“哈哈哈哈……说得也是,沈旭辰和程以华挺般配的,别人可都比不了。”霍凯说,“我那妹子常说,性别不同如何恋爱。我现在竟然真的觉得这句话有些道理了,你们看沈旭辰和他家的那个,事业上相辅相成,羡慕啊羡慕!”
方缘淡定地说:“我就是喜欢二次元的大胸妹子。”
15、
顾望舒生孩子的时候,赵君野、沈旭辰和程以华都在产房外面守着,一个个脸上的表情的都非常着急。
一个帅哥,又一个帅哥,再来一个帅哥……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只觉得产房中的女士太过厉害,一位孩子他爸和另外两个说不定是前任的帅哥还能如此和谐相处,太厉害了!
当然,很快有人认出了沈旭辰和程以华,尤其是沈旭辰。
多少妈妈现在做胎教时,都是把沈旭辰的照片贴满整个墙壁的啊!
毕竟,谁不希望自己未来的宝宝成为一个大写的苏呢?
16、
顾望舒和赵君野的女儿,小名暖暖。
赵家阳盛阴衰已久,见顾望舒终于生了一个女儿,她的公公婆婆高兴地差点没把她供起来。
暖暖学说话的时候,程以华认真地教她:“舅妈,快叫我舅妈!我是舅妈!”
可能是程以华的表情太严肃了,无论他怎么哄,暖暖都不叫。
一直等到沈旭辰和程以华都站起来要离开了,暖暖才躲着顾望舒身后,偷偷地说:“最喜欢舅妈了。”
17、
沈旭辰和程以华的记忆力非常好,非常非常好,他们对过去的事情记得很清楚。
好在,这两个都是不爱翻旧账的人。
……
等等,这话好像也不对。额,他们其实也不是不翻旧账。
“你不能这么对我,我只是没忍住而已,毕竟我们这么久没见面了,所以难免激动一些……你上次明明说过不会再把我赶出卧室了!”程中二抱着枕头拍着门板无辜地说。
“……你上次还说要亲自穿一回女仆装,让我高兴一次的呢!你也根本没有兑现!”沈旭辰把脸埋在枕头里,小声地说。
18、
暖暖是一个很可爱的孩子,沈旭辰那么那么喜欢她。
若有空闲,沈旭辰可以在顾望舒家里,陪着小公主玩上一整天。
其实程以华也很喜欢暖暖,但程以华常驻实验室,来看暖暖的日子并不多。
每一次,沈旭辰离开时,暖暖都会说:“舅舅再来玩啊,舅舅下次和舅妈一起来啊。”
三岁的小娃娃一定是在心里把沈旭辰和程以华归为一个整体了。
而这个整体叫做家。
19、
在别的小盆友都一心想着长大以后就和爸爸(或妈妈)结婚的年纪,暖暖一直非常苦恼。
她长大以后是嫁给爸爸好呢,还是舅舅好呢,还是舅妈好呢?
后来,她用自己的小脑袋想清楚了,爸爸明明是妈妈的啊,所以她只能嫁给舅舅或者舅妈了。
但两个人也好难选。真是苦恼呢。
再后来,她又自己琢磨明白了,舅舅是舅妈的呀,舅妈是舅舅的呀。
20、
蒋香和路求真这一对真的非常奇怪。
他们在高中就一直打打闹闹的,若说他们之间无意,鬼都不相信。
但若说他们之间有意,似乎也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等到了大学,蒋香和路求真一个南一个北,中间隔着大半个华国呢,更是没什么交流了。
大家都觉得挺可惜的,这两个人其实挺般配的啊,怎么就一直没有在一起呢。
然后,大学毕业之后的一个月,大夥儿收到了蒋香和路求真的结婚请柬。
蒋浩叫嚣着:“你们这保密程度简直是堪比当年的地下党啊,没听说你们恋爱,怎么就结婚了?”
蒋香和路求真相视一笑,无辜地说:“我们是从小定下的娃娃亲,你们难道不知道吗?”
21、
赵君野是真的不会说情话。
当然,不会说情话的大老爷们也会有铁汉柔情的时候。
有一次,他约莫是想要说,他和顾望舒的缘分真的是天注定的,真的是天作之合,真的是姻缘天定等等等等……但他憋了半天,就是没想出词来。
顾望舒满脸期待地看着赵君野。
赵君野更紧张了,他绞尽脑汁地想词语,终于被他憋出一句:“我们俩真是瞎猫撞上死耗子啊!”
22、
程以华一直都不太注重穿着。
早些年,是妈妈买什么,他就穿什么。
这些年,是沈旭辰买什么,他就穿什么。
23、
沈旭辰其实不在注重吃什么。
早些年,是有什么,他就吃什么。
这些年,是程以华做什么,他就吃什么。
24、
赵云恩最终没有和赛薇亚拉在一起。
或者说,如赵云恩这么迟钝的人,当他眼睁睁看着赛薇亚拉成为别人的新娘时,他依然不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
这其实也挺好。
25、
后来,赵云恩有了追求者,那个女生很勇敢呢,锲而不舍地跟在赵云恩身边。
26、
顾奶奶是一个很会卖萌的人。
优雅,不失亲切;明理,且很有趣。
顾奶奶是这样教育沈旭辰和程以华养的那只肥猫的:“喏,你不许咬你曾奶奶我……也不能挠我。曾奶奶懂吗?也就是说,我是你爸爸们的奶奶。你和暖暖一个辈分,不过暖暖还小,你得学会照顾妹妹……”
27、
在赵君野面前,顾望舒问过的最矫情的一个问题是:“我是你的肋骨吗?”
那瞬间,赵君野的拥抱太紧,甚至弄疼了她。
28、
北方的室内很温暖。
坐在客厅里的沈旭辰,听到了程以华回来时开门的声音。
甚至来不及穿拖鞋,他奔跑过去。
他们站在门边亲吻。
29、
我如此想你,再多等一秒,都觉得心急。
30、
对了,一直忘了说了,程以华唱歌很好听。
沈旭辰偷偷录了几首,一个人睡觉的时候听。
31、
程以华有个微言号名为“天才如我成功俘获沈旭辰顺利家养”,简称天才君。
这是程以华的小号。
当然,说是小号却也不对,毕竟程以华平时都是用这个号的。他那自带验证的大号反而不怎么上。
出柜了以后,天才君把他能在微言上看到的所有支持他们夫夫俩的言论都赞了一遍。
然后……然后他就掉马了。
彼时的程以华已经功成名就,是一个自带两米八气场的高冷男子。江湖中处处都是他的传说。
谁能想到那么逗比花痴的天才君背后是这样一个男人呢。
32、
程以华一定是爱惨了沈旭辰。网友们如是说。
33、
掉马以后的天才君更加奔放了。
天才不愧是天才,对于“虐狗”这么残忍的事情,他竟然也无师自通了。
34、
说到掉马这件事情……沈旭辰也掉马了,不过这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
沈旭辰有一个“九日星辰”的笔名。
九日星辰是佐佑原创文学网的元老级作者。虽说后来不怎么写东西了,但元老的地位是绝对不会动摇的。
九日星辰还有一个微言号,喜欢科普和打脸,每次都装作一脸无辜的样子。
然后,某一天,忽然有一个读者九日星辰,大大快看,大大有人抄袭你早年的文啊!
抄袭者的笔名叫“夜郎不自大”。这人把九日星辰一篇无cp暧昧*文改成言情出书了。
面对证据确凿的调色盘,“夜郎不自大”叫嚣着:“我根本没有抄袭!这一切都是九日星辰想要拉着我炒作!若是没有我,谁知道他九日星辰是谁啊!有本事去告我啊!去啊去啊,去告我啊!”
似乎,夜郎不自大还很有些背景呢,她那本抄袭的书竟然要走上影视改编了。
九日星辰转发了夜郎不自大那条“去告我去告我啊”的微言,加了两个字“呵呵”。
第二天,夜郎不自大所在的工作室就收到了律师函。辰华投资的首席律师团队亲自负责这件事情。
那可是辰华投资啊!
当然,那个夜郎不自大似乎也圈了一批粉丝,一个个跑去九日星辰的微言底下谩駡、嘲弄:“我们大大根本没有抄,就算抄了又怎么样?大大那么有名气,抄你是看得起你。你不就是过气了,现在想拉着我们大大炒作吗?”
九日星辰的粉都气笑了。
35、
这里有一只野生的沈旭辰:老实说,我还真不需要别人帮我炒作名气。
36、
大大大大,那篇《树先生和猫先生的故事》还能再版吗?想买!九日星辰这里有一只野生的沈旭辰
37、
暖暖长大了。
暖暖到了想要恋爱的年纪了。
暖暖失恋了。
失恋的暖暖觉得自己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大舅,你相信爱情吗?”长大了的暖暖不叫程以华舅妈了,她会叫大舅。
程以华侧头想了一会儿,说:“我啊……根本不相信爱情哦!”
暖暖有些吃惊:“哎?”
暖暖其实是想要从程以华口中听到肯定回答的。
这个年纪的孩子,她叫嚣着不相信爱情了,其实内心深处还是渴望爱情的。
于是,她才会问程以华这个问题。
毕竟,在暖暖看来,大舅和舅舅在一起,那就是爱情啊。
程以华笑了一下:“我不相信爱情啊,但是我相信沈旭辰,我信任他更甚于自己。”
38、
暖暖也问过沈旭辰同样的问题。
沈旭辰笑着说:“我相信的不是爱情本身,我相信的是那个和我一起享受爱情的人。”
39、
说真的,作为本世纪最出色的科学家,沈旭辰和程以华经常会被公众拉出来放在一起比较。
谁让他们年纪相差无几,取得的成就却都那么让人惊叹呢?
别人和他们一比,立刻黯淡无光了。他们两个人才有可比性。
于是,明明知道这两个人是一家子,大家还是忍不住要想像他们“一山不容二虎”水火不容的样子。
“程先生,您觉得,近四十年来,最伟大的科学家是谁?”一个记者举着话筒问。他这句话基本上就是在直白地问程以华,你是觉得你自己更厉害,还是觉得沈旭辰更厉害了。
这个话题其实不怎么好回答。但程以华向来高冷,直接说:“每一位科研人士都很伟大。”
记者不甘心,咬着牙又问:“那么,在您和沈先生中……”
“啊,那应该是我更厉害吧。”程以华淡定地回答。
果、果然是同行相轻吗?果、果然是互相不服气对方吗?说不定,夫夫感情私底下其实不是那么好?
“你们应该知道,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一眼就看中了沈旭辰,并对他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的眼光比沈旭辰更好,毕竟我竟然在这世间的千万人中,一眼就看中了他并且爱上了他。”程以华依然很淡定。
记者可怜地咬着笔,我只是想要追求一个话题而已,我、我不想被虐啊!
40、
救命!科学家们说起情话来,我们招架不住!
跪求沈先生和程先生不要再给我们学生增加考试范围了!
不过,你们两个可以联合起来出一本恋爱教程,给单身狗们带去福音!
41、
时间太短,明明那些事情还近在眼前。
时间又那么长,长得让我很习惯有你在身边。
42、
很多年后,白发苍苍,爱一如既往。

[ 本帖最后由 echo6011 于 2016-3-13 19: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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