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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 前夫高能 BY 绝世猫痞 (点击:1285次)

前夫高能 BY 绝世猫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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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高能 BY 绝世猫痞
文案:
混血小狼狗李维斯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因为签证到期,只好找人假结婚以取得中国绿卡。
本以为只是一场单纯的交易,谁知却卷入离奇的超自然案件,各路奇葩排纷纷找上门来,拜倒在他的破牛仔裤下。
当然,他们拜的不是他,而是他身后的准·老公。
本文主要讲述失业菜鸟和作妖大神先婚后恋,夫唱夫随屡破奇案的温馨婚恋故事。
【轻悬疑,微科幻,深柜,甜宠,1V1,HE】暖男奶爸小狼狗×作妖任性大灰狼,也叫《不差钱夫夫花样探(hurt)案(dog)日常》。
PS.本文近未来架空,涉及国家地名学校组织等均与现实无关,切切!
内容标签:科幻婚恋未来架空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维斯,宗铭。┃配角:于天河,焦磊。唐熠,桑菡。┃其它:绝世猫痞
强推简评:混血小狼狗李维斯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因为签证即将到期,他只好随便找了个人假结婚,以此方法获得了中国绿卡。原本以为这只是一场单纯的交易,没有后续,却不想被卷入了一宗宗离奇的超自然案件。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情况!
本文主要讲述失业菜鸟和作妖大神先婚后恋,夫唱夫随屡破奇案的温馨婚恋故事,当然并没有这么简单。文中各路奇葩纷纷找上门,拜倒在准老公宗铭的牛仔裤下,两人一路过关斩将一同破案,感情也在不知不觉中升温,真正的做到了爱情事业双丰收,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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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TAILOR】
第1章S1.E1.未婚夫
2026年,仲夏。
李维斯开着他的二手吉利熊猫下了高速,拐入一段林荫小道。
“石湖镇……二十公里……”李维斯费力地辨认着路边锈迹斑斑的铁皮路标,一脚油门继续向前。
道路两旁的树木越来越浓密,路面上开始出现各种奇怪的小动物,松鼠、刺猬,甚至还有花花绿绿的蛇,大家仿佛完全没有文明交通的自觉,就那么大喇喇地横在路中间,一副“不服你插个窜天猴飞过去呀”的架势。
李维斯小心翼翼绕开这些好客的“乡亲们”,不知怎的,原本低落的心情忽然变得轻松起来,看着车窗外斑驳的树影,不由自主哼起了荒腔走板的农村重金属小调。
临近黄昏的时候,路边终于出现了一块饱经风霜的石碑——石湖农场。
李维斯将车子拐进仅容一车通行的石子路,两分钟后到达自己此行的目的地。
这是一栋托斯卡纳风格的老式建筑,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怕是比他外婆的年纪还大些,灰墙红顶,古朴雅拙。
荒山野岭的陡然出现这么一栋洋气的建筑,让人有一种奇妙的惊悚感,李维斯站在那儿感受了半分钟中西合璧的视觉冲击,按响了门铃。
没人应。
“宗先生?”李维斯退后两步,冲着院内喊道,“请问宗铭先生在家吗?”
一分钟后,里面忽然响起粗重的鼻息,不像是人,倒像是某种野兽,李维斯警惕地后退了几步,正犹豫要不要去车里拿个扳手什么的,院门开了,一只巨大的毛球欢快地冲了出来,差点把他扑了个倒仰。
“Whatthefu……”李维斯连退好几步稳住身影,发现扑上来的是一只巨大的阿拉斯加犬,立起来足有一人高,像打了鸡血似的,星星眼吐着舌头直往他脸上舔。
于是他被迫洗了一把口水脸。
“……”李维斯抓着它的项圈死命将它推开,手指摸到皮带的时候发现上面刻着一行小字:Patton。
二战名将啊,怪不得战斗力这么强劲!李维斯摸了摸它的头,发现它项圈上坠着一把钥匙,摘下来看看,仿佛不是装饰品,而是真的能开门的那种钥匙。
它是来送钥匙的?主人不在家?李维斯有点意外,取下钥匙,推开虚掩的大门走进了前院。
院子里杂草丛生,主路两侧的草坪估计得有几个月没修了,野草长了足有半人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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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赌城遗事 [VIP]

218,
  李维斯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

  梦境从上个世纪开始, 他背着行囊从广州出发, 远渡重洋去往欧洲留学;他在樱花树下与年轻的伊藤光谈笑风生;他回到战火纷飞的中国,和东北游击队翻山越岭……

  他在香港狭小的格子间里给妻儿写下家书;他与二弟郑重约定, 登上开往广州的大眼鸡船。

  他在南石头惩教所昏暗的牢房里用铅笔头写下所见所闻;他用自己的性命赌赢了伊藤光残存的人性。

  他死不瞑目, 但他用生命践行了自己一生的信仰。

  时光倥偬,他重生在一个温暖的大家庭里, 他喜欢在阳光温暖的日子里推着祖父去公园散步, 听那个满头银发的浪子吹嘘自己的发家史,还有自己年轻时代盘靓条顺的二十八个前女友。

  他遇到一生挚爱, 在女生宿舍楼下点起烟花向她求婚,被舍管追着跑了六条街;他二十一岁就当了爸爸,抱着小小的襁褓笑得像个傻瓜。

  浪子死了,他拆开他留给自己的木箱, 震惊于家族被血泪浸泡的历史;他冒着坐牢的风险伪造权限入侵公司系统, 查找罪恶的真相。

  他狠心离开了自己的妻儿, 在无数个孤独的夜里与烟草作伴, 思考自己看不到光的人生。

  但他已经做了取舍,他只能在无尽之路上继续走下去, 走下去。

  时空交错,他终于变成了他自己——Perrey Reeves, 李维斯, “李记”中餐馆的小东家,“老祖母”托管所的副所长。

  从五岁到十九岁, 父亲的面容在他脑海中已经模糊成了一个抽象的符号,但那个高大的背影却一直一直出现在他的梦境里。

  高中毕业,他和死党结伴去拉斯维加斯度假,他迷迷糊糊接过陌生人递给他的硬币,然后他赢了,像傻子一样抱着沉甸甸的现金,四处打听刚才那个资助他的人去了哪里。

  他像个侦探一样找到了那人的酒店,花二十美金买通了计程车司机,尾随对方到Downtown。

  炎炎烈日之下,他端着一杯西瓜汁站在Third Street上茫然四顾,然后忽然被人勾住了肩膀。

  “别回头,别惊讶,保持微笑。”低沉的声音从头顶压过来,他吓得呛了一下,咳嗽起来。那人连忙顺他的背,低声道歉:“抱歉抱歉,帮帮忙吧小朋友,假装和我是一起的OK?”

  那人胸口的T恤带着微微汗湿的气息,那味道让他想起自己失踪了十几年的父亲。他捂着嘴抬头,看到一张棱角分明的男性化的面孔,眼神犀利中带着温柔。

  他的耳朵尖莫名有些发烫,不自在地挣扎了一下,触到对方腋下一个硬邦邦的物体。他吓了一跳,这才看清那人花里胡哨的短袖衬衫下面居然掖着一把枪!

  “我是警察。”那人耳语着说,嘴唇凑在他耳边,吐出的气息带着淡淡的烟草味,“我在跟踪那个人,看见没有,穿灰色T恤的那个矮个子……帮帮忙,和我一起跟上去。”

  他热血沸腾,万万没想到电影里惊险刺激的桥段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忙不迭地点头,露出一个机械的微笑,和那人勾肩搭背跟了上去。

  灰衣人时而站在街边听人拉琴,时而在喷泉里和幼儿嬉戏,时而蹲在广场边喂鸽子……他和他的“搭档”就像普通的游客一样跟在后面,期间为了伪装还买了两个冰淇淋,和两副一模一样的太阳镜。

  终于,灰衣人走进了一栋三层的建筑物,挎着他的男人稍微犹豫了一下,拉着他跟了进去。

  灰衣人好像发现了什么,狐疑地盯着他们看。他心跳加速,紧张得几乎要吐了,他的“搭档”却淡定自若,勾着他的脖子去申请处领表格,用低沉磁性的语气对他说:“别看他,假装填表格,就当我们是来注册结婚的情侣。”

  “?”情侣?

  他懵然抬头,这才注意到自己所在的大厅挂着Clark County Marriage License Bureau的牌子,赫然是婚姻登记处,四周熙熙攘攘全是来拉斯维加斯结婚的情侣,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而甜蜜的微笑。

  他第一反应是幸亏自己已经十九岁,可以结婚了,然后又担心起来——不会真的要和这个只见过一面的中国男人注册吧?

  然后他就真的注册了。

  “别担心,我是中国人,只要不去大使馆公正它就是一张废纸。”男人假装亲昵地低头,借位极为巧妙,乍一看像是在亲他的侧颊,但实际上只是在跟他耳语,“好了,他的接头人出现了,任务结束。感谢你的配合小朋友……哦你叫Reeves?很好Reeves,现在你假装要去卫生间,离开我之后穿过南面的走廊,两分钟内就能回到Third Street。我会等你离开之后再动手。”

  啊?这就结束了?他有些失望,大着胆子假装回吻,凑近对方的耳朵小声说:“我赢了很多钱,我说过要请你喝一杯的……”

  “你也太实诚了吧?好吧,晚上酒店一层的酒吧见,你已经知道我住哪里了对不对?”男人摸了摸他的头发,“下次不用给计程车司机那么多钱,OK?”

  被戳穿了,他有些脸红,嚅嗫着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宗铭。”男人再次摸他的发顶,“你该走了Reeves,再见。”

  他没来得及说出那句再见,意外突然发生,他眼睁睁看着四周的一切忽然静止了,所有的人都像蜡像一样凝固,喧哗声戛然而止,连空调吹出的冷风都骤停在半空中。

  他像陷在淤泥里一样喘不过气,眼冒金星。大约过了数秒,四周忽然恢复了正常,那名灰衣人和他的同伙仓皇往楼上跑去,那个自称叫“宗铭”的男人瞬间拔|枪,厉声高喝,冲了上去。

  他头痛欲裂,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刚要挣扎着爬起来,就觉一股极为强大的看不见的力量从天花板上压了下来,仿佛一波滔天巨浪,将他深深拍进了无尽的深海。

  当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把他送进了附近的医院。那个炎热午后发生的一切都像是被那一波巨浪拍碎了,在他脑海中无影无踪,只残留下一些凌乱的碎片。

  他完全记不起自己为什么要去Clark County Marriage License Bureau,也不记得自己和一个陌生的中国男人结了婚,只莫名其妙在衬衫胸袋里发现了一张二十美金的纸币。

  他从来不往胸袋里放钱,他苦思冥想,依稀记得有人将这张钱塞进自己口袋里,笑着说:“下次不用给计程车司机那么多钱,OK?”

  他用了三年都没能记起那张微微带着促狭的微笑的脸,直到三年之后,他踏进了石湖农场。

  他在二十二岁时才找到了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初恋”,他和他的“初恋前夫”躺在同一张床上,小指勾着小指,约定在第二年的金秋举行婚礼。

  “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妈妈?”

  “你可以叫他Miss.li,不过我们是很传统的中国家庭。”

  “那我还是叫妈吧。”

  婚礼……

  他们的婚礼……

  他们一心期待的温馨的婚礼……

  可是……他和宗铭都要死了……

  “不……”李维斯心头一震绞痛,痛得他灵魂出窍,浑身颤抖,连牙龈都渗出淡淡的血腥味儿。

  “斯斯?!斯斯你醒了?!斯斯你能不能听到我说话……于哥!于哥!斯斯好像说话了……于哥斯斯在发抖……卧槽他吐血了吐血了!!!”

  李维斯被一阵熟悉的洪钟般的吼叫惊醒,撑开重若千钧的眼皮,立刻被剧烈的白光刺得头晕眼花。

  “李维斯?Reeves?你能听到我说话吗?我是于天河。”

  有人扒开他的眼皮用强光扫了一下,李维斯难过得呻|吟了一声,飘荡在九天之外的魂魄却像是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扯了回来,一头撞进他奄奄一息的身体。

  “他醒了,没事了……焦磊你别哭了,出去擦把脸刮刮胡子,我都快认不出你了,回头再把李维斯吓着。”

  “我没哭我刚点完眼药水……算了我去洗脸去。”

  灯光被调暗了,李维斯缓过一口气里,立刻感受到实体化的彻骨的疼痛,右胸像是被烙铁烙了一样,轻轻吸气都能让他痛到尖叫。

  但他没有力气尖叫,浑身的精力都仿佛被抽干了,连小手指都动弹不得。

  “慢一点,缓缓呼吸,你的肺伤的很重。”于天河的声音从模糊变得真切,李维斯慢慢睁开眼,看到他憔悴的面孔,仿佛多少天没有睡过觉似的,眼圈青黑,双目发红。

  “醒过来就没事了,你年轻底子好,慢慢总能养回来。”于天河微笑着摸了摸他的额头,“你现在还说不了话……是想问宗铭吗?他还在ICU,我不能骗你,他伤得太重了,子弹擦着心脏过去,伤了大血管,虽然手术还算成功,但……总之还要看他的求生意志。”

  他还没死?

  李维斯眼眶一热,只觉得自己仿到了人世间最美的佛音。

  他还没死!

  我要见他……

  于天河用手指抹去他眼角的泪水,温声道:“你想见他是不是?现在还不行,你不能移动,等过两天你的情况稳定一点,我再推你去ICU外面看看他。”

  看着他激动的眼神,于天河微微笑了:“别急,我让焦磊过去视频连线,你在这里就能看到他……其实不看也罢,他现在简直丑极了。如果他醒着,谁敢让你去见他,他一定打死谁。”

  是啊,他最烦进医院了,这次伤的这么重,必须要在医院住很久很久,他一定要憋屈死了……李维斯想微笑,然而痛得笑不出来。于天河摸了摸他的额头,拨了焦磊的视频电话。

  视频里躺着一个毫无知觉的男人,如果不是于天河提醒,他都不相信那就是宗铭。

  宗铭瘦得完全脱了形,两腮凹陷,脸色青灰。纯白色的被单只盖到他的腰部,他胸部以上插满了奇奇怪怪的管子,但胸廓几乎看不出呼吸的起伏。床边无数仪器闪着令人窒息的冷光,只有上面跳动的数字证明他还活着。

  他还活着。

  这就够了。

  李维斯定定看着那些数字,忽然踏实下来,慢慢陷入了昏睡。

  两天后,李维斯的情况稳定下来,人也彻底清醒了,然后他终于从于天河口中知道了那天之后发生的事情。

  那天博伊尔的飞机刚刚起飞,焦磊就开着直升机跟了上去,当时于天河担心他们出事,也抱着朱可夫上了直升机。

  宗铭在和拉姆·辛对话的时候悄悄开启了通话器,所以后来他们的对话,包括那几声枪响全都同步传到了直升机上。最后一声枪响之后,焦磊听到李维斯歇斯底里的大叫,立刻便知道宗铭出了事,二话不说联合后面追上来的美方特警,勒令琼斯将飞机迫降在水面上。

  不幸中的万幸,于天河就在现场,他当即指挥美方一名特警协助自己对李维斯和宗铭进行急救,在千钧一发之际保住了他们的性命。

  当天下午他们被送回费城的医院,李维斯的手术动了十一个小时,宗铭则在手术室里躺了整整两天。多少次医生宣布抢救结束,于天河偏不信邪,守在手术床边不走,差点拿枪逼着医生继续施救。

  最终他们俩都被救了回来,李维斯在ICU躺了一周,第八天转危为安,换进了加护病房,又过了七天才恢复意识。

  至于宗铭,他能维持这么久不死已经是奇迹了,按于天河的话说:“他属猫的,有九条命,放心吧,我死了他都死不了!”

  李维斯深以为然,祸害遗千年,宗铭这样的祸害,至少能遗九百九十九年。

  于天河推着李维斯去ICU看宗铭。

  宗铭仍旧昏迷不醒,平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各种管子,李维斯看到他胳膊和大腿的肌肉明显单薄了很多,连脚掌都瘦干了,不禁心疼不已。

  于天河见他难过,温语劝慰他:“他能撑这么久,一定还能继续撑下去。别担心Reeves,我已经找了最好的医生,明天还有一个心胸外科专家从比利时飞过来。我一定能让宗铭按时参加你们的婚礼。”

  李维斯握了握于天河的手指,给他一个微笑。

  没错,宗铭会醒的,他从来不怀疑这一点。

  专家来了又走了,断定宗铭正在恢复,虽然进展缓慢,但一切指征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李维斯充满信心地等待着,几天后伊登来了。

  伊登一直在帮警方收集亚瑟资本的犯罪证据,虽然博伊尔和珍妮弗都死了,但整个亚瑟资本的高层都不干净,董事会、经理层、中干层……涉及超级脑案的至少有上百人,这些人警方一个个都要审理调查。

  “我前些天来看过你两次,你都没有醒,不过于医生说你会好的。”伊登疲态尽显,浑身的烟味散都散不去,但情绪好极了,一扫之前的阴郁压抑,看上去年轻了好几岁。

  其实他本来就不老,今年还不到四十五岁,拾掇拾掇走街上能吸引不少熟女。

  “我本想留下来照顾你,毕竟宗铭他……但桑局长让我去协助警方,我想了想,让亚瑟资本彻底伏法大概也是你愿意看到的,就答应了他。”伊登忍不住像小时候一样摸着他的头发,说,“对不起Perrey,让你受了这么多苦,我真是……我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

  李维斯想起自己梦中的情景,虽然他并不是伊登,但对当时伊登承受的那些痛苦纠结却感同身受。

  他握着父亲的手,对他微笑,表示自己彻底的原谅。

  伊登的眼眶红了,低头在他额头一吻:“谢谢你,Perrey,谢谢你。”

  李维斯有些不适应这样亲密的父子关系,但还是坦然接受了,用力张了张嘴:“妈妈……”

  “我没有让人告诉她你的事。”伊登说,“抱歉我替你做了这个决定,阿珍她……她太苦了,你就是她的全部,我怕她接受不了,所以……等你好一点了亲自跟她打电话吧。”

  李维斯欣慰地松了口气,他最担心的就是有人把他受伤的事情告诉妈妈。

  他再也不想见到她趴在吧台上,喝着烈酒,想着自己最爱的人,默默流泪。

  “听说你们定了十月结婚?”伊登的表情有些不自然,犹犹豫豫地问,“可以给我发一张请柬吗?或者连请柬也不用了,你只要点点头就行?”

  李维斯笑了,努力点点头。

  “要不要等宗铭醒来你们再商量一下?”

  李维斯轻轻摇头,哑声说:“不用。”

  伊登由衷地笑了,沧桑的皱纹彻底舒展开来,俨然是中年帅大叔一枚。

  “公司的事都办完了,我这次就不走了。”伊登握着儿子的手,微笑着说,“我留下来陪你,和你一起等宗铭醒来。”

  “好。”李维斯眨了眨眼,从他们交握的手掌中感受到了来自父亲的,来自家族的温暖的力量。


                                    
                                         
                                    
                                    
                                       
        
                                       
                                    
                                作者有话要说:
  废处求生意志极为坚强!

第219章 为你钟情 [VIP]

219,
  刚进九月, 山里的天气已经凉了下来, 飒飒山风吹过茂密的桂叶,发出簌簌的涛声。

  风里带着西堰河的潮气, 甜津津的, 李维斯眯着眼睛嗅了嗅,不提防茶几上的纸片被风卷了起来, 蝴蝶似的飘了满地。

  “嘿呀!”李维斯低叫一声, 爬来爬去将纸片都归拢起来,席地而坐一张张翻看。那是他们婚礼的请柬, 当初宗铭写了一大半,有些还没来得及发出去,今天他正好翻出来补全了。

  宗铭的字迹遒劲有力,像他的人一样没什么章法, 但银勾铁划地让人不敢小觑。李维斯发现他在写自己名字的时候心态似乎分外柔软, 每一笔都像是带着笑意。

  又是一阵风吹来, 李维斯连忙按住茶几上剩下的请柬, 动作太大扯到伤口,忍不住咳嗽了两声。朱可夫本来趴在地上打瞌睡, 立刻支棱起耳朵跑过来,仰着小脑袋对他“汪”了一声。

  “嘘!”李维斯连忙竖起一根指头, “别叫别叫, 我这就加衣服,别吵醒你干爹OK?”

  朱可夫歪了歪脑袋, 又趴回去了。巴顿后知后觉地踅过来,左看右看不知所谓,趴在朱可夫身边打盹儿。

  家里这么多二战名将,出淤泥而不染的朱可夫竟然是智商最高的一个。经过焦磊的训练,它现在文能收快递,武能赶麻雀,两个亲爹不在的时候还兼职小护士,谁咳嗽就冲谁叫,勒令两名重病号加衣服喝水吃药。

  李维斯也是怕了它了,只好乖乖爬起来去披衬衫。

  回到茶几前,隆美尔不知道从哪里浪回来了,正拨拉他的手机玩儿,从餐厅到茶几踩了一溜的梅花印儿。

  李维斯把它赶开,隆美尔也不生气,白他一眼便施施然走了。李维斯只得拿了抹布擦请柬上的爪印儿,所幸是干灰,掸一掸就干净了。

  擦完趴在茶几上继续写,小王哭着闹着要凑份子,只能给他和他的狗仔老公发一张请柬了;伊登虽说已经口头通知过了,毕竟是亲爹,还是发一封请柬比较正式;唐老太太是必须要请的,要不是她老人家声明大义,他们的行动不知道还要遇上多少阻碍……

  半个小时过去了,李维斯写完了所有的空白请柬,翻来翻去看了半天,叹气——小时候白练那么多字帖了,中文还是写得像狗爬一样,和宗铭根本没法比,只有给伊登那份英文版还能看。

  可惜宗铭现在写不了了。

  李维斯抬头看看楼上,三楼静悄悄的,宗铭大概还在睡觉。于天河说他这样的状态大概还要持续很久,一两年之后才有可能慢慢好转。

  其实这样的结局已经很好了,李维斯很知足,在ICU里看到宗铭张开眼睛的一刻,他开心得快疯了,恨不得给满天神佛跪下来磕一百八十个响头。

  于天河说宗铭心肺受损,以后可能每逢换季都要大病一场,他仔仔细细写了备忘录,等着变天的时候给宗铭进补。于天河说宗铭大脑受损,和乔尼最后那一战伤了神经,短期内不能接受E病毒的后续治疗,他就努力补身体,给宗铭储存足够的血清。于天河说宗铭可能性格大变,再不是从前的作妖狂魔,他觉得没关系,自己失忆三年都能再次爱上他,宗铭肯定也是一样。

  芸芸众生,多少人擦肩而过,他们却能在异国他乡为彼此驻足,分享两个硬币,第二次见面就注册结婚……这是天定的命数,不管他们变成谁,变成什么样,都注定会彼此钟情,共渡一生。

  李维斯封好请柬,预约了上门快递,躺在沙发上翻手机。

  《朕母仪天下》正文昨天大结局,今天缓一天不更新,李维斯翻着留言,看到早上十点半“轩辕飘飘的老婆”发了一个深水炸|弹,忍不住笑了——于天河上午不许宗铭玩手机,这家伙一定是趁自己下楼的时候切换用户打赏的。

  他们是八月初回国的,本来于天河建议再在费城休养一个月,但宗铭执意回家,李维斯也不想错过十月的婚礼,所以就说服于天河一起回来了。

  漫长的休假,宗铭重伤未愈,一天里有十七八个小时都在睡觉,李维斯一个人待着无聊,便撤了晋江的请假条开始恢复更新。

  断更几个月,读者都跑得差不多了,他也不好意思招呼大家回来,等到全写完了才发了一条微博。

  完结章下陆陆续续有老读者回来留言,大家的情绪比想象中淡定,骂他的人不多,大都是担心他的。李维斯看了一会儿,心里暖暖的,回复了几个面熟的读者,暗暗决定以后多存点儿稿子再开文,这样即使案子忙起来也不至于断更太久。

  还会有案子吗?李维斯有些茫然,宗铭伤成这样,一两年内都没办法工作了,于天河已经接受了一家医院的邀请,挑大梁研究E病毒在基因脑病方面的应用,桑菡下周就要回公安大学读研究生了,整个UMBRA只留下一个焦磊。

  也许UMBRA就这么散了吧……李维斯出神地想,焦磊出去给有钱人开私人飞机,自己专职写网文养家糊口,现在晋江的流量很好,坚持更新应该能支撑自己和宗铭的医药费生活费,反正大头都局里给报的,私人要补的不多。

  明明听上去岁月静好,为什么心底里有点淡淡的不甘?

  李维斯躺平了,将手机放在脑门上,盯着天花板发愣。在美国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在紧张和焦虑中度过,那时候最盼望的就是回家过安生日子,现在一切尘埃落地,不知为何反而有种空落落的感觉,总觉得哪哪儿都不对。

  潜意识里,他其实一直认为宗铭不属于这样的日子,他自己也不属于这样的日子。

  他们俩从骨子里都不是安分守己的人。

  “唉!”李维斯叹了口气,决定先不想那么多了,人生不只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啊!

  先把自己和老公养好了再说!

  微博提示有新消息,滴滴滴响个不停,李维斯打开一看吓了一跳——居然有几万条留言和@,后台还一大堆未关注人私信!

  什么情况?

  李维斯颤抖着打开微博,发现自己四十分钟前发布过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叠大红色的结婚请柬,一角还露出一截隆美尔黑灰相间的尾巴尖儿!

  李维斯差点儿心肌梗死,隆美尔真是毁爹不倦,一定是刚刚在茶几上拨拉他手机的时候不小心打开相机按了快门!

  小王八蛋这是要成精啊!

  都四十分钟了,撤销也晚了,这么大的新闻一定有人截图留念,李维斯看着消息提示后面的加号心塞不已,自从《金属姬》撕逼事件之后他的粉丝就涨到了好几十万,软妹多极品也多,这下肯定要被扒个底裤朝天了。

  李维斯仰天长叹,干脆不撤销了,破罐破摔地看起了留言。

  留言基本全都是送祝福的,一大票粉丝哭喊“冷冷的狗粮在脸上胡乱的拍”,有人把李维斯以前被剧组爆出来的照片也贴出来了,问这么大的混血帅哥什么样的女神才配得上。

  有个大概是跟过剧组的“知情人”爆料说,太太的对象是男的,特别帅特别攻。下面的粉丝立刻炸了,纷纷说不可能,轩辕飘飘攻成这样,怎么可能再找个攻?

  攻和攻是没有好下场的!太太就算弯了也一定会给自己找个受!

  下面就他的体|位问题开始了热烈的讨论,有人甚至开了赌盘,赌他攻的赔率已经达到了一比四。

  李维斯不禁有些沾沾自喜——原来在读者的心目中他这么高大上,五次里能把宗铭压四次!

  其实从那次加布林号的监狱PLAY之后他们就没有再亲热过了,宗铭在ICU躺了二十多天,一米九的个子体重还剩下不到七十公斤,体能衰竭得厉害。他自己也是病恹恹地没什么欲|望,每天晚上只要能和宗铭躺在一张床上,能摸到他凉浸浸的手,就觉得特别满足,别无他求。

  这么说来,他们俩的感情因为身体的虚弱反而得到了巨大的升华,现在完全是精神上的爱了呢!

  作为雄性动物,这真不知道是该自豪还是该担心。

  楼上传来嗲嗲的猫叫声,隆美尔不知道什么时候溜到三楼去了,李维斯赶紧跳起来去抓猫,生怕它打扰到宗铭休息。

  推开半掩的橡木门,金灿灿的阳光洒满了光洁的柚木地板,宗铭已经醒了,赤脚站在窗前,穿着白色真丝睡衣,怀里抱着咕噜咕噜发嗲的隆美尔。

  他瘦得非常厉害,肩背削薄,腰窄窄地收进睡裤里,双腿因为消瘦而显得分外修长,苍白的脚掌踩在原木地板上,脚背的趾骨微微隆起,上面隐隐显出青色的血管。

  几个月没有理发,他的头发已经很长了,碎碎地盖在鬓角和后颈,将棱角分明的下颌盖住了大半,从背影看完全感受不到从前那种犀利的攻击性,竟然有几分脆弱的少年感。

  李维斯柔软的内心刹那间就被这份脆弱击中了,悄悄掏出手机拍下这美好的一刻。照片里宗铭的背影清秀而峻挺,怀里抱着猫,黑灰相间的猫尾巴亲昵地绕在他的手腕上。他的手修长而骨节分明,看不到粗糙的茧子,只看到被阳光照得白皙细腻的皮肤。

  李维斯心都抖了,鬼使神差地将照片发了出去,配上三个字——“我的他”。

  发布微博的提示音惊动了宗铭,他回过头来,微微地笑:“在干什么?”

  因为大脑受伤,他的语言功能受到了一些影响,暂时说不了什么长篇大论,经常是几个字几个字地往外蹦。有时候李维斯都想劝他以后都这么说话算了,言简意赅,掷地有声,这才像是UMBRA高大上的领导人嘛!

  不过生活中一直这样还挺无聊的,时间长了李维斯又特别怀念他乱用俗语的样子,那张扬跋扈的劲儿才更配他带着匪气的总攻脸。

  “写完了所有的请柬,在等快递来收。”李维斯收起手机走过去,感觉手机一个劲儿地在裤兜里震,估计是他刚才发的那条微博炸窝了,心里居然有一种干了坏事的窃喜——粉丝们看到那样的宗铭,赔率指不定会变成什么样呢!

  “饿吗?吃东西不?焦磊出去的时候留了豆乳盒子。”李维斯怕隆美尔太重抻了他的伤口,强行将它抱过来,“要不要喝点茶?于哥说你现在可以喝点红茶了,我给你泡一点金骏眉?”

  隆美尔看不起宗铭以外的所有人类,尤其嫌弃李维斯这个外来户,一被他抱过去立刻“咪、咪”地叫着跳下地跑了。宗铭摘下他胸口的一撮猫毛,说:“刚醒来,没胃口,等会吧。”

  “也好。”李维斯怕他站久了累,拉他坐到摇椅上,抓了抓他的头发,“太长了,我给你剪剪?”

  “叫Tony来。”宗铭在这方面是很讲究的,完全不信任他的手艺,“打电话约,给钱。”

  “你也嫌弃我?嘁!跟猫一个德行。”李维斯抱怨归抱怨,还是掏出手机预约了市里一个巨贵的私人发型师。

  微博提示还在增加,“嗡嗡嗡”震个不停,李维斯好奇得要死,但宗铭就坐在旁边,他实在不敢看,只能硬着头皮忽略。

  宗铭显然也很好奇,张了张嘴,却没有问,只眯着眼睛观察他的表情。少顷李维斯定好预约,刚要跟他说话,他忽然迅捷无伦地一把将手机抢了过去:“什么在震?你又背着我干……干什么了?”

  “嘿呀!”李维斯暗叫糟糕,跳起来要抢,才一伸手宗铭便皱着眉头“哎哟”了一声,吓得他赶紧住手:“怎么了?我碰到你哪儿了?”

  宗铭龇着牙吸气,说出来的话气死人:“忽然饿了,饿得胃疼,要吃,去泡茶!”

  “……”李维斯这才知道他是装的,然而拿他完全没办法,只好下楼去拿吃的。

  宗铭打开消息提示飞快翻看,越看越是哭笑不得,点开那张被称为“太太家的小弱受”的照片,越发无语凝噎——现在的智能美图APP也太逆天了吧?他一个三十五岁的西北糙汉子,为什么硬生生被拍成了纤细柔弱的病美男?

  乍一看这背影,他还以为是唐熠呢!也难怪“轩辕飘飘太太的攻受赌局”已经涨到了1:9的逆天赔率。

  说起来,我已经瘦到这种地步了吗?宗铭感叹完了,忽然产生了森森的危机感,拄着扶手站起来去衣帽间照了照镜子,越照越是心惊——手臂的肌肉几乎看不清轮廓,胸肌单薄,腹肌……算了吧腰围估计还不到两尺三,就别给自己找什么腹肌了!

  整个人只有脸还能看,瘦得颧骨凸起下颌锋利,冷若冰霜杀气腾腾的,然而头发太长把线条全部盖住了,帅成什么样也是白扯。

  听着手机里叮叮当当不断增加的信息提示,宗铭终于意识到自己这两个月不修边幅得已经快要被逆CP了!

  不行,老子要攻回来!

  总攻之魂熊熊燃烧,宗铭决定从多吃饭开始,正好李维斯端了下午茶上来,于是硬撑着吃了大半盒的甜点。

  见他胃口这么好,李维斯已经完全忘记手机被抢的糟心事儿了,看他像只大猫一样躺在摇椅上晃晃悠悠喝茶,一个劲儿地问:“撑不撑?要不要给茶里泡两片红果片?胃有没有不舒服?”

  “不用,很好,刚饱。”宗铭言简意赅地表达了自己增肥的决心。

  李维斯松了口气,端着盘子下去了。宗铭喝完半杯茶,掏出他的手机拍了一张自拍,知道自己身材暂时还见不得人,就只拍了脸,找好角度拍得冷峻逼人,宛如世界总攻。

  打开“轩辕飘飘”的微博要发,编辑了几次正文都觉得不对劲,脑子混沌沌的,完全组织不起来语言。

  该死的……宗铭颓然放弃。从鲨鱼岛回来以后他的语言表达能力就半残了,说话太长会前言不搭后语,写报告主谓宾混乱,连写个请柬都点不清标点符号。

  于天河说这是暂时的,等他身体好转以后彻底清除E病毒就能恢复正常,但他现在病成这个样子,起码要一两年才能接受清除治疗,也就是说一两年内他都没办法跟自己老婆正常交流了。

  一句话三五个字地蹦,他老觉得自己像个坏掉的三蹦子,突突突,突突突,怎么跑也跑不快。

  可恶!

  沮丧的三蹦子抑郁难消,微博也不发了,打开支付宝把所有的余额都转进了“轩辕飘飘的攻受赌局”,全买自己赢!

  哼!等老子哪天拍到床照发出去,亏死你们这些眼瞎的!

  买完才意识到这是李维斯的手机,自己不小心把老婆的嫁妆全都给花了,连忙又打开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一分不落地给他转了一大笔,顺手还把消费和转账记录都给删了。

  完美!差点就变成花老婆嫁妆的穷逼了呢!

  宗铭折腾了一头的虚汗,躺在那里思考如何逆转赌局的问题——首先,他得有一张能证明自己是攻的床照。

  于是他得和老婆上床。

  说起来有好几个月没那个了,从鲨鱼岛回来以后病得像条死鱼,都没有考虑过自己还硬不硬的起来的问题……

  应该没问题吧?宗铭忽然有点心虚。

  正好李维斯收拾完餐盘回来,问他要自己的手机:“手机还我。”

  “过来拿。”宗铭勾勾手,示意他骑自己腿上。

  李维斯不敢骑,又不敢不骑,犹豫半天虚虚地跨在他大腿上,用小腿支撑自己一大半的体重。

  “我还没虚弱,到那地步。”宗铭抱着他的腰往下压,“踏实坐。”

  李维斯只好慢慢坐下去,怕他撑不住,尽量坐得离大腿根近一点,这么一来两个人的上身几乎贴在一起,隔着薄薄的衣裳几乎能感受到对方皮肤的肌理。

  平静了两个月的身体在贴紧的一瞬忽然躁动起来,一股热气从丹田一直冲到脑门儿,李维斯忍不住吸了口气,瞬间意识到自己雄性动物的本能——原来他的潜意识一直期盼着这一刻,他的身心从来不仅仅满足于精神上的爱与征服。

  他迫切地想念宗铭的身体,想念他对自己的挞伐,想念他像野兽一样在自己身上肆虐的快|感。

  宗铭凉浸浸的身体急速升温,颧骨浮起淡淡的红晕,呼吸又湿又重,大手勾着他的脖子与他接吻,粗糙的指腹搓揉他的皮肤。

  “好了……”李维斯趁理智还在,努力说服自己不能冲动,双手抵着他的肩膀将他往后推。然而宗铭即使在重伤之下手劲也极为骇人,他根本就推不动。

  “下、下次吧。”李维斯感受到他身体的变化,惊讶于他病成这样还如此龙精虎猛……莫不是被自己的微博刺激了?

  刚才吃那么多豆乳盒子就是为了储备能量把自己一招拿下吗?

  他到底有多幼稚啊!于天河不是说他会性格大变吗?

  大变个毛线,和当初因为叫|床大赛输了打110报警有什么区别啊!

  “松开……咝!别咬。”李维斯被他吻得快疯了,语无伦次地挣扎着。宗铭一语不发攻城略地,单手勾着他的脖子,另一只手已经开始解他的纽扣……

  “叮咚!”门铃适时而响,李维斯趁宗铭一顿的工夫强行结束了湿吻,气喘吁吁地道:“我、我去开门,快递可能来收请柬了,或者是Tony来给你剪头……”

  “管他去死。”宗铭也是呼吸急促,然而箍着他的腰不放,“让他们滚。”

  “已经预付过钱了……”

  “老子有钱!”

  李维斯被霸道总裁说服了,迷迷糊糊又跟他吻在了一起,然而门外的人分外执着,叮叮咚咚按个不停,足足十分钟硬是不走。然后在一楼值班的朱可夫被惊动了,带着跟班巴顿跑到院子里,一大一小仰着脑袋对着三楼狂叫:“汪汪汪!汪汪汪!”

  “不行。”李维斯被门铃和狗吵得快崩溃了,再次推开宗铭,“我还是下去看看吧,如果是快递就把包裹给他,几分钟就回来。”

  宗铭到底看重他们的婚礼,怕请柬发太晚了影响客人准备行程,只好妥协了:“要是Tony,就让他滚,明儿再来。”

  李维斯揉一把他的头发,一边系扣子一边走了。宗铭躺在摇椅上出了口气,暗骂哪个倒霉催的来坏老子的好事,再晚半小时床照发出去,明天老子就能发一笔横财了!

  翻了翻眼睛,决定看看是哪个倒霉催的。

  隔着窗户看出去,李维斯已经打开了门,正在请一个中等身材的女人进来。

  女的?这年头女快递员是越来越多了,荒山野岭的来石湖农场也不害怕……宗铭正在吐槽,吐着吐着发现不对——这女的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卧槽!

  岳母!

  宗铭一瞬间就被吓醒了,刚刚竖起来的兵器刹那间消消停停地躺回了内裤里,整个人宛如兜头被浇了一瓢凉水,简直就是个大写的“冷静”!

  楼下,李维斯也是又惊又喜:“妈妈?!你怎么来了?”

  李珍四十出头年纪,因为婚姻坎坷,眉宇之间氤氲着一种忧郁婉约的气质,但毕竟是“李记”中餐馆的总经理兼董事长,身上自有一种女强人的干练范儿。

  看着儿子苍白消瘦的面容,李珍心里又生气又心疼,生气他出这么大的事都不让自己知道,心疼他从小懂事体贴,从来只报喜不报忧,是个贴心的好孩子。

  “就快结婚了,我想来帮你准备准备,顺便照顾照顾你……和宗铭。”李珍至今不打算原谅那个把儿子拐上危险之路的死警察,要不是他,自己乖巧的小甜心儿怎么会伤成这样?

  还弯了!

  一定是只男狐狸精!

  “谢谢妈妈!”李维斯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跟她非常亲,笑嘻嘻地低头亲了亲李珍的脸,“还是妈妈疼我。”

  “少用甜言蜜语糊弄我,妈妈心里有数!”李珍作势要打他,舍不得,看到他衣服纽扣都系错了,又替他打开系好,“多大的人了,连扣子都系不好,好好的衬衫一边长一边短,很好看吗?”

  李维斯脸一红,嘿嘿笑着略过了,李珍系完才意识到什么,顿时又想打他了——伤成这样还……这大白天的也不害臊!

  都怪那只男狐狸精!

  “阿嚏!”三楼衣帽间,正在手忙脚乱换衣服的男狐狸精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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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流星誓约 [VIP]

220,
  李珍打量着对面沙发上的男人。

  其实早在去年冬天她就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了。

  那天她从小腼腆害羞的儿子忽然打电话告诉她自己要结婚了, 对象是一个叫做宗铭的中国男人, 刑警。

  听到这个消息她的第一反应是去看桌子上的台历,确定今天不是愚人节, 也不是万圣节。她无法想象自己见了喜欢的姑娘就脸红、写一封情书夹在书包里一个学期都不敢递出去的小儿子, 居然会爱上一个比他大整整十二岁的中国男人。

  这不是扯淡么?

  比她这个当妈的只小八岁!

  这就是传说中的恋父情节吗?原来单亲家庭对孩子的影响这么大吗?

  李珍心都要碎了,只有心当时就飞到中国去把自己失心疯的儿子揪回家。然而那阵子家里的老太太正在生病, 一刻都离不开人, 她只能先把小的放到一边,照顾好老的再说。

  后来她冷静下来, 又觉得自己刚开始的反应似乎有点过于激烈了。李维斯虽然从小脾气软糯,但极有主见,大约是家里没有成年男人的缘故,他从中二期以后就把自己当成了这个家的顶梁柱, 凡事都和大人平等商讨, 这次忽然郑重其事地说要结婚, 未必是一时冲动。

  李珍说服自己尊重儿子的选择, 理解他特立独行的爱情,之后几个月里通过越洋电话和他拐弯抹角地聊天儿, 了解他与宗铭相处的点点滴滴……渐渐她发现自己从前的想法错了,这个叫宗铭的男人其实才是最了解李维斯, 最懂他最爱他的人。

  她的儿子这么多年压抑自己的心性, 四平八稳地活着,只是为了不让她和外婆担心, 实际上他的骨子里和他父亲一样,充满挑战未知世界的渴望,充满令她这个母亲完全陌生的,雄性动物特有的征服欲和好胜心。

  宗铭身上成熟而强势的东西吸引着他,指引着他,给予他从小缺失的成年男性的引领与爱,填补了他内心深处最隐秘的空白。

  儿子大了,她已经给了他自己所能给予的一切,是时候放手,把他交给另一个人了。

  然而……

  就是这个人吗?

  李珍再次审视对面沙发上的男人。她曾经看过宗铭的照片,春节的时候还在视频里见过他一次,但此刻面对真人,却完全无法把记忆中意气风发的宗铭和面前苍白病弱的男人联系起来。

  原来他真的伤得这么重啊?

  比自家儿子看上去惨多了……

  满腔怨愤就这样随着徐徐清风不知不觉地散去了大半,李珍一路上打好的腹稿一个字也教训不出来。

  “妈妈,一路辛苦了,怎么没提前……打电话,我好叫人接你。”对面病弱的男人温然开口,气息虚浮,带着浓浓的歉意,“石湖农场偏,路不好找。”

  李珍被他一句“妈妈”叫得心一颤,李维斯从小就喜欢亲亲热热地叫她叠音,长大了还和小时候一样,从不干巴巴地叫她“妈”,有时候还撒娇叫“妈咪”。

  没想到宗铭也随他这么叫。

  叫得她心都软了。

  “你们都病着,我又不是七老八十走不动,哪里用人接了。”李珍的普通话带点南方口音,心里再不高兴,嘴巴也厉害不起来,“我在机场专门下了国内的打车APP,发定位过去就好了,司机一点路都没有绕。”

  “那就好。”宗铭松了口气,微微地笑了,然而眼神里还是带着轻柔的歉意,仿佛正在为慢待了她这个贵客而内疚不已。

  李珍的心越发软了。

  李维斯端着茶盘出来,看到沙发上病弱不堪的宗铭吓得差点跳起来——是,他是重伤未愈,但也不至于惨成这个样子吧?这苍白的面容,这虚弱的眼神,这中气不足的嗓音,这仿佛下一刻就会倒下去的坐姿……和刚才抱着自己不放手的色|狼真的是一个人吗?

  你又作什么妖?李维斯在母亲看不见的角度以口型训斥:这副鬼样子是要吓死人吗?

  “妈妈喝茶……”宗铭眼皮都没抬一下,拄着沙发扶手作势起来要接茶盘,脚底下一踉跄差点摔倒。李珍吓了一跳,连忙起身扶住他:“不要动不要动,你坐着我自己来!”

  宗铭微微挣扎了一下,在她的搀扶下无奈坐下来,歉然道:“真是抱歉,还要你亲自……”

  “没事了,都是自家人,那么客气做什么。”李珍接过茶盘,又心疼起儿子来:“Perrey!你不好好歇着跑来跑去忙什么,妈妈要喝水会自己去倒的。”

  “我泡的茶好喝。”李维斯笑嘻嘻地挨着她坐下,“再说你也不知道水在哪儿。”

  “那么大的厨房妈妈还看不见吗?你又会泡什么茶了,还不是小时候跟我混了几节茶艺课学的。”李珍将茶杯一一摆好,“我都说了我是来照顾你们的,从现在起什么都不用你们动手了,都给我老老实实待着养伤!”

  “妈妈你好凶。”李维斯端着茶杯递给她,“没有我这个微笑天使,家里的餐馆是不是都没人敢进去吃饭了?”

  “乌鸦嘴,生意不知道多好呢!”李珍笑着嗔道,“四月份你外公以前的徒弟来餐馆当主厨了,我已经和隔壁便利店谈好了,下个月他们租期到了就把店面转给我,我打算扩大餐厅的规模。”

  “哇,我是不是要成富二代了?”李维斯夸张地说,“妈妈你不知道我周围这帮人都有多有钱,分分钟千万上下,我压力可大了!”

  “鬼的富二代,都是贷款来的,你就安安心心当你的负二代吧,负债的负!”李珍像从前一样和儿子斗嘴,恍惚间仿佛回到了他还没有长大的日子。那时候每天下午放学李维斯都会骑着他的破单车跑到餐馆来蹭点心吃,吃得牙齿都被虫蛀了,又被她揪着去看牙医……

  一转眼的工夫儿子就这么大了,离开了她,有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小家庭……

  内心有些怅惘,但见他还是这么开朗,这么阳光,比从前更多了几分成熟男人的温润,又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这大概是每个母亲都会有的矛盾的心情吧,李珍和儿子笑骂了几句,内心完全释然了,起身去厨房给他们添热水。

  趁着母亲离开的空挡,李维斯冲宗铭小声叫:“你疯了?怎么穿着睡衣下来了,平时不是很注意仪表的么,第一次见面干嘛这幅鬼样子?”

  宗铭眨眨眼,低声回道:“你傻啊?没看见她……她一进门,那个脸色,我不装可怜,完蛋了,一定被……被她骂死!”

  “……”李维斯一时语塞,见面光顾着开心了,完全没注意母亲有什么不高兴,顿了一下不甘心地说,“她那么担心我们,你装这么过分她不是心里更难过了?”

  宗铭嘴角一撇,伤感地道:“你光心疼妈,不心疼我?我容易吗,装成这样,你还两头挑,破坏我们的……的母子感情!”

  什么叫你们的母子感情?你们见面才一刻钟有什么母子感情可以挑拨了?李维斯瞠目结舌,被他的无耻完全震惊——这就是传说中的“性格大变”吗?简直吓死人了!

  “干嘛大眼瞪小眼的?”李珍拿着热水壶回来,狐疑地问道。

  宗铭瞬间恢复病弱脸,丧丧地微笑道:“没事,我们经常,是这样的。”

  李珍看着他强忍伤痛一脸包容的样子,下意识训斥自己儿子:“你炸毛兮兮干什么?宗铭伤得比你重,你不要老是气他,要多让着他、照顾他知道吗?”

  李维斯仰天长叹,无言以对,只怪自己年轻识浅,拼不过老戏骨的演技。

  宗铭得了便宜还卖乖:“没有了,是我病着,脾气不好,老惹他生气……”

  “你别老纵着他,这孩子我清楚得很,三分颜色开染坊,得时常敲打敲打才行!”李珍给他添上热水,絮絮叨叨地数落着李维斯,完全没意识到自己二十分钟前信誓旦旦要教训的原本是宗铭。

  李维斯一败涂地,举手求饶:“我错了,妈妈你别给他添茶了,医生说他不能喝刺激性饮料。”

  “哦,是吗?那别喝了,晚上妈妈给你煲老火汤补补身子。”李珍连忙放下水壶。李维斯趁机起来驱逐戏精:“行了我和妈妈还有话要聊,你这么虚弱就不要留下来陪我们了,上楼睡一会儿吧。”

  宗铭见好就收,也怕待久了露出马脚,或者被岳母质疑他作为丈夫的能力那就得不偿失了,于是顺从地站起来道别:“那好,我上去睡了,妈妈再见,晚上再聊。”

  “去吧去吧,好好休息。”李珍目送他离开,又谆谆教诲自己的儿子:“Perrey,他身体不好你要多体谅他,别再像从前似的老欺负他。”

  “我从前哪里欺负他了?”李维斯简直比窦娥还冤,“你又知道什么了?”

  “妈妈不是傻子,以前每次打电话你说起他那个口气,还有你们平时相处的小事儿,我还有什么猜不出来的?”李珍叹气道,“他比你大,以前一直宠着你让着你,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他身体也垮了,事业也受到了挫折,你不能再像以前一样老是吐槽他挖苦他。两个人是要相处一辈子的,没有谁永远纵着谁,要适时改变,互相支撑和弥补,明白吗?”

  前半段李维斯听得不服,后半段却被触动了,这两个月他一直更关心宗铭的身体,没太多地考虑他的心理,潜意识还把他当成那个强大的无所不能的作妖大神。

  妈妈的话点醒了他,也许他应该转换一下位置,多考虑考虑宗铭今后两年要面对的心理落差。

  沉默地点了点头,李维斯不想再继续这个沉重的话题,改而问道:“妈妈,给我讲讲你的事情吧,爸爸……伊登他是不是去找过你?”

  李珍气息一窒,顿了片刻才淡淡道:“是的,上个月初他来德州见我,跟我讲了你的事情。他说是你委托他当面讲给我听的,怕自己跟我讲不明白。”

  李维斯在母亲洞察的眼神之下赧然一笑,耍赖道:“我是怕你当时见到我那个样子太难过了,所以才叫他替我跟你解释的嘛……”

  “你小说都写了好几本了,还有什么事情是自己说不清楚,要请旁人来帮你说的?”李珍没好气地瞪他,继而叹息一声,“以前的事情,他都跟我解释了,至于我……这么多年过去,爱啊恨啊都看淡了,也理解他当初的选择——毕竟荣家承载了那么多沉重的血泪,为我们这些后来人付出了那么多。”

  “妈妈……”

  “可是我没办法原谅他,Perrey。”李珍轻声说,“我从十七岁和他在一起,二十岁为他放弃学业、结婚生子,我要的难道是这样一份轻飘飘的无足轻重的感情吗?我在他的心目中难道就是这样一个可以在生死关头毅然放弃的女人吗?是,我区区一介女流,是比不上荣家先祖的血仇,比不上你们男人心中的家国之梦,但我也是人,我有血有肉,有自我有尊严……”

  她眼中泛起痛苦的泪花:“为什么他试都不试,就断定我是个无法和他一起承担责任的女人?为什么他那样的痛苦纠结,却不愿意和我吐露一句,不愿意和我分担一分?”

  她摇头再摇头:“不,Perrey,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可能了,我不可能再接受一个不尊重我,不信任我,以爱为名抛弃我将近二十年的男人!”

  “妈妈。”李维斯心中难过,虽然知道伊登当初并不是她想的那样,只是太年轻,只是太害怕,只是太爱她和自己……但劝说的话再说不出一句来。

  相比于伊登,她承受的压力并不更少,这世上谁也没有权利要求她宽恕,要求她接纳,要求她为伊登背负的痛苦买单。

  她有权决定自己的心去向何方。

  “妈妈,我永远站在你这边,永远尊重你的任何决定。”李维斯轻轻拥抱母亲,抚摸她因为伤心而微微颤抖的肩胛,“我永远是你一个人的儿子。”

  李珍眼中终于滚下泪来,在儿子宽阔的胸膛中哽咽出声。

  傍晚,焦磊接了于果从市里放学回来,得知家里来了贵客,专门要监督自己给领导夫夫改善伙食,诚惶诚恐地跟在李珍后面学习。

  李珍和这个耿直的东北大汉意外地合缘,对于果小可爱更是喜爱有加,三个人挤在厨房里做饭,配合默契、语笑颜开。

  李维斯压根插不上手,索性上楼去看宗铭。宗铭小憩刚醒,正坐在地毯上玩手机,见他进来问道:“聊这么久?不累吗?”

  “不啊,难得妈妈来看我。”李维斯在他身边席地而坐,叹了口气,“她还是不原谅伊登。”

  宗铭安慰地摸了摸他的头,没说话。李维斯心里憋得慌,明知父母心里还爱着对方,却没有任何立场劝他们复合,眼看着伊登头发都白了,母亲年纪也越来越大……他真的打心眼里希望他们后半辈子还能走到一起,照顾彼此,弥补遗憾。

  “我不能再劝她,那样太自私了,可是我真不想看着她一个人生活下去。”李维斯靠在宗铭肩头闷闷地说,“外婆年纪大了,迟早要走,我让她放弃饭馆回国和我一起生活她又不肯……要么我们去美国吧?不用入籍,就每年住一段时间陪陪她,或者在那边投资一点小事业,隔段时间过去打理一下?”

  “好。”宗铭纵容地说,话锋一转,“这都没问题,可是……有些位置,无法代替,懂吗?”

  李维斯默然,母亲才四十出头,正是女人最成熟最富风韵的时候,不该把生活重心放在儿子身上。她应该有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灵魂伴侣,有个爱她的男人陪她一起变老,照顾她后半辈子。

  这种爱,作为儿子他替代不了。

  “其实她还一直爱着伊登,我知道。”李维斯低声说,“这么多年追她的人很多,可她从来不敞开心扉,因为她一直没有从那段婚姻里走出来,直到今天仍然没有走出来。”

  “她会走出来的。”宗铭捏了捏他的耳朵,说,“相信你爹,你爹牛逼,比你牛逼,比我也牛逼。”

  “……”李维斯还沉浸在忧郁伤感的气氛中,一下子被他噎住了。宗铭邪魅挑眉,继续道:“你爹啊,是条汉子,对自己都,心狠手辣,绝对把你妈,一把拿下!”

  李维斯气结:“不会说话就别说了!”

  “让我说完!”宗铭按着他的脑袋不让他动,“你爹,十九岁就,把你搞进,你妈肚子……姜越老,越辣,看着吧,你妈斗不过他!等两年,你也许还能,有个妹!”

  我还是打死你吧!李维斯被他气疯了,跳起来将他扑倒,按着他的脸在地毯上摩擦,“让你胡说让你胡说!”

  宗铭挡开他的手,威胁道:“我要告家长了!我要叫妈妈了!你又欺负我!你不听大人话!”

  我怎么会遇上这种人啊!我下个月还要和他举行婚礼!我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李维斯悲从中来,仰面躺倒,宛如死鱼。

  宗铭笑得打颤,匍匐着爬到他身上压住:“乖乖,让我压一会,我就不告状。”

  “你干脆压死我吧!反正我迟早被你气死!”

  “等我长胖的。”

  “……”

  一个月后,十月金秋。

  国庆节当晚,李维斯和宗铭在西堰市中心的酒店套房里,试定制店刚刚修改好的结婚礼服。

  设计师给他们选了黑白撞色,李维斯是纯白礼服,白衬衫、银白色领带。宗铭是黑色礼服,黑衬衫、深蓝色领带。

  这一个月来,在岳母的努力下宗铭迅速增肥,婚礼前夜终于突破七十公斤大关,虽然仍旧消瘦,但身架子起来了,肩宽胸阔,撑得礼服平整熨帖。

  李维斯骨架不如他挺括,好在年轻,肉长在脸上,双颊胶原蛋白充足,皮肤白净莹润,穿着纯白的礼服更显健康阳光。

  两人在穿衣镜前替彼此整理衣褶,最后在镜中看着对方,同时莞尔一笑。

  李维斯:“怪怪的,忽然这么正式,都不习惯了。”这一个月来他们每天都是家居服家居裤,偶尔出门去医院检查也就换个休闲装,忽然穿正装只觉得哪哪儿都不自在。

  宗铭却十分满意,抓了抓他的头发:“好看,帅,别脱了,制服诱惑,来一发。”

  “……”李维斯深知他雷厉风行的作风,连忙把礼服脱了,“别闹!明天还怎么穿着见人?!”

  宗铭嘿嘿笑,小心地把礼服脱了挂好:“吓死你。”

  “……”神经病!

  二号就是婚礼,为了外地亲友方便选在中午举行婚宴,这两天西堰市有雨,他们怕第二天上午塞车来不及从石湖农场赶过来,索性定了豪华套房住在市里。

  套房在全市最高楼的顶层,视野极为开阔,几乎能俯瞰全市,宗铭叫了酒店服务,把餐点摆在临着落地窗的地毯上,和李维斯席地而坐慢慢地吃。

  “明天不会有人敬酒吧?”李维斯有点婚前恐惧,忧心忡忡地问宗铭,“我们家以前承接过中式喜宴,太吓人了,喝了五个小时,菜都吃完了还就着麻将继续喝,闹到最后警察都来了才散……”

  “不会,大家都有分寸,知道我们的情况,不会有人劝酒的。”宗铭顺毛摸,“还有傧相,挡着呢,焦磊海量,干翻半场,老于开讲座,再干翻半场,齐了!”

  “哈哈哈哈!”李维斯大笑,连连点头,“对对对,焦磊家老太太明儿也来,焦磊说过她酒量比他还大!”

  “东北农村,藏龙卧虎。”宗铭下了个定论,眼角往楼下一瞥,忽道:“看看看,爹!”

  “你瞎叫什么……”

  “你爹!”宗铭双手把着他的头对准对面一楼,“带着个女的!”

  “啊?”李维斯一秒清醒,趴玻璃上一看,松了口气,“是我妈!”

  “我就说!”宗铭拊掌道,“你爹,不是凡人!才来几天,就把妈给……搞定了!”

  李维斯凝神细看,只见母亲穿着中式暗花旗袍,齐肩短发卷得精致漂亮,脚踩红底鞋,风姿绰约。伊登穿着衬衫西裤,温文尔雅,将西服搭在臂弯,细心地替李珍披上羊绒披肩,顺手虚虚搂住她的肩膀,带着她走进了对面的红酒廊。

  “老而弥辣。”宗铭双手抱拳,遥遥向岳父一揖,“岳父真乃吾之……偶像!”

  李维斯大笑出声,心里是说不出的圆满——能在自己婚礼前夜看到这一幕,简直是最好的新婚礼物!

  外面天已经全黑了,星星点点全是人间烟火,川流不息的车辆在黑夜中形成一道道灿金色的流光,交织出昼夜不息的繁华都市。

  两人撤了碗盘,像平时一样围着一床被子坐在窗前吃冰淇淋,抹茶坚果口味,甜中带苦,韵味无穷。

  品着绵软的冰淇淋,看着瑰美的夜景,李维斯莫名想起那些在珠江之畔死去的人们,如果他们能看到这一幕,不知道会有多么震撼。

  和平年代滋养了这片土地,让它从满目疮痍的焦土变成欣欣向荣的都会,而他们,也算是为守卫这份和平贡献了一份绵薄之力。

  虽然付出不菲的代价,然而此刻心情分外自豪。

  “嗵——”

  一声悠远的巨响,一枚明亮的光弹升上天空,在漆黑的夜幕中炸开,化作漫天星火!

  “嗵!嗵嗵!”

  三连发彩珠紧随其后,散开耀眼光辉,将天穹照得雪亮!

  “礼花啊?!”李维斯惊叹,话音未落,又是一轮光弹升空、喷发,天上顿时开满了紫红色的鲜花。

  “国庆礼花表演。”宗铭紧了紧棉被,“建国,七十八周年,活动。”

  李维斯仰望夜空,只见无数花火像大雨一样坠落,美得惊心动魄,不禁喃喃叹道:“真美啊,好像流星一样……”

  “许个愿吧。”宗铭微笑摸头。

  “你傻啊?这又不是流星。”

  “许吧,建国七十八周年的烟火,比流星管用。”宗铭难得不打磕巴说了这么长,语气分外温柔。

  李维斯心中一热,真的双手合十许了个愿。

  “许了什么愿?”

  “说了就不灵了!”

  宗铭一哂,双手合十,念念有词:“伟大的祖国啊,请赐予李维斯一个高帅富的老公吧!”

  “……”这一句怎么说这么长?

  “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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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妖基因已经融入骨髓……
  下一章是小包子们的!

第221章 老父亲们 [VIP]

221,
  航班因为气流而轻微颠簸, 宗铭在黑暗的噩梦中惊醒, 默数三声,调整呼吸睁开眼睛。

  夜灯如萤火般暗淡, 空气里飘荡着食物和饮料的气味, 沉闷,但给他一种重返现实的踏实感。他的灵魂再也不是飘在翻滚的加勒比海上, 或者燃烧在冉冉升起的核弹当中, 忍受不见底的绝望。

  从鲨鱼岛回来已经整整一年了,他的身体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 伤口愈合,肌肉重新生长……但他的精神仍旧虚空而黑暗,只要沉睡便会回到鲨鱼岛,在乔尼的尖叫和拉姆·辛的冷笑中反复徘徊, 无法解脱。

  于天河说这是精神创伤, 他的大脑被E病毒影响, 变强大的同时也变得极为敏感, 对外界刺激反响巨大。乔尼临死前那三次攻击彻底伤害了他的微神经元,而现代医学暂时还没有办法治疗, 只能靠他自己慢慢恢复。

  他确实在慢慢恢复,刚开始他每天昏睡十七八个小时, 醒来整个人仿佛在冰冷的风暴中挣扎了十七八个小时, 浑身酸痛、疲惫不堪。现在他每天和正常人一样睡觉,只会在睡得最沉的那几个小时里做噩梦。

  他训练自己在梦中给自己坚定的暗示, 崩溃边缘只要默数三声就能回到现实。

  现实平静而温暖,让他放松、踏实,尤其是有李维斯在身边的时候……宗铭抹了一把脸,轻轻扭头看向隔壁的座位,却惊讶地发现李维斯也没有睡觉,正瞪着死鱼眼看电影,不过那茫然的表情充分说明他根本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怎么了?还在担心?”宗铭清了清嗓子,习惯性地去拉他的小指。李维斯像是被惊醒了,“哦”了一声,道:“你怎么醒了?哪里不舒服吗,要不要喝点水?”

  “不用,只是飞机上,睡不安稳。”宗铭替他理了理毛毯,安慰道,“没事的,预产期还没到,三天呢,再说你爹也……也请了假,还有外婆。”

  李维斯叹气,忧心忡忡地道:“毕竟妈妈已经四十四岁了,超高龄产妇啊,孕期又那么辛苦,我就是担心……”

  “医生都说,她很健康。”宗铭摸了摸他的脑袋,温语道,“没事的,现在医学昌明,七十老太……还生娃。妈妈说,小姨子很乖,比当初怀你,轻松多了。”

  “我又哪里不乖了?”李维斯反驳道,咂摸了一下感觉味儿不对,“等等,为什么是小姨子?不应该是小姑子吗,你会不会算?”

  “小姨子好听。”宗铭坚持道,“小姑子听着,像神职人员。”

  “那你直接叫姨妈吧。”李维斯揶揄他,“伊登都告诉我了,你比我小一辈,我和于哥是一拨的,按理你还要叫我荣叔叔。”

  “你就喘吧。”宗铭白他一眼,“我要是叫你叔叔,我们就是乱|伦了,离婚可破。我这么英俊、多金又温柔,你怎么可能,放过我这个……金……”

  金了半天没金出来,李维斯又生气又好笑,还有点淡淡的怜悯,忍不住补充道:“金龟婿是吧?”

  宗铭点头表示赞许。李维斯也舍不得和他斗嘴了,摸头道:“我的小可怜儿,以前光是文盲,现在连文盲都当不利索了。”

  宗铭不以为忤,从头上抓下他的手,握在掌中细细地摸,嘻嘻笑着放狠话,“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能成文豪!我这智商,八国语言都学会了,还能输给你,一个网文写手?”

  李维斯笑得停不下来。宗铭调高座椅,居高临下睥睨着他,不屑地道:“网文写手,在文化艺术,的食物链,最底端,最底端!明白吗?等我将来当了严肃作家,你就自卑去吧!”

  李维斯笑得肚子疼,“我现在就很自卑了!”我这辈子都没法像你老人家这么不要脸!

  嬉笑冲淡了宗铭的阴郁,也冲淡了李维斯的焦虑,两人勾着小手指躺在座椅上,在飞机白噪音般的嗡嗡声中沉睡过去。

  事实证明李维斯的焦虑并不是毫无道理的,飞机刚刚落地他们就接到了伊登的电话:李珍半小时前忽然发动,已经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去了!

  这也许就是家人之间无法解释的心电感应吧,李维斯心急如焚,立刻和宗铭打车赶往医院,谁知半路交通堵塞,计程车一步一步往前蹭,等开到医院门口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了。

  “妈妈!”李维斯一马当先冲进妇产科,结果母亲所在的产房已经空无一人,只有两个护工在清理卫生。

  李维斯手脚冰凉,满脑子都是“完了完了出事了”,双腿打颤地找到护士站,宗铭已经推着两个偌大的行李箱在询问护士了。

  “岳母已经生了!”宗铭见他脸色惨白,连忙给他汇报喜讯,“母女平安!小姨子真是,特别省事,进产房一刻钟,就落地了!”

  李维斯一颗心瞬间落进了肚子,入乡随俗地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上帝保佑,吓死我了,我的妈啊,怎么这么快……”

  两人马不停蹄地跑去病房,伊登时隔二十四年再次当爹,那叫一个开心,看见气喘吁吁的大儿子才一拍脑门:“天哪,抱歉Perrey,我忘记打电话告诉你妹妹已经生下来了!”

  李维斯扶额——爹你一把年纪了能不能靠点儿谱啊!

  “过来Perrey,看看你妹妹。”李珍产程出奇地顺利,作为超高龄产妇居然精神极好,正靠在枕头上吃冰淇淋,伸出一根手指逗了逗小女儿的下巴:“嗨,Haley,哥哥来看你啦!”

  李维斯走到摇篮前,看着躺在里面玉雪可爱的小婴儿挪不开眼睛,Haley长得漂亮极了,刚刚出生粉嫩的皮肤就舒展开来,两弯眼线像新月般柔美,深褐色的睫毛又卷又长。

  李维斯伸出手指轻轻抚摸她柔软卷曲的胎发,那手感好极了,仿佛天鹅绒一样让人心底里暖洋洋的,好像触摸到了天使。

  “她真漂亮啊,妈妈,和你一模一样。”李维斯眼眶都湿润了,小心翼翼将妹妹抱起来,凑到李珍枕边。李珍温暖地笑了:“这么点儿孩子能看出什么,我到是瞧着她像你,你刚出生的时候呀,也是这样粉嘟嘟软乎乎的,做梦总把自己笑醒。”

  “是吗?”李维斯开心极了,抱着妹妹献宝似的给宗铭看:“可爱吗?像我吗?”

  宗铭垂眸看着他怀里仿佛会发光一样的小东西,眼神变得前所未有地温柔,像平常一样摸了摸他的头发,轻声道:“像,像极了。”

  午后的阳光从百叶窗里洒进来,照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这样充满柔情地注视着这个刚刚落地的、酣睡的小婴儿,慢慢感受着从内心升腾而起的一种极为陌生,但又似乎期待已久的愿望。

  良久,他们抬起眼睛对视,无声交换着心中所想,片刻后默契地同时微笑了起来。

  傍晚李维斯和宗铭离开了医院。李珍因为年龄偏大需要住院观察一晚,伊登休产假留下来照顾她和Haley,他们俩被发配回家休息倒时差。

  伊登的新住处离医院并不远,他们就没有打车,一人推着一个行李箱慢吞吞在林荫道上漫步。十月底德州的天气正好,不热不冷,熏风习习,宗铭问李维斯:“妈妈还是没答应伊登的求婚?”

  说起这个李维斯也是无奈了,自从他们的婚礼之后李珍和伊登就走到了一起,但一年过去了,伊登平均一个季度求婚一次,李珍就是不答应。李维斯旁敲侧击地询问母亲,李珍的语气始终淡淡的:“我不打算再结婚了,保持现在的状态就很好。大家都是成年人,没必要为了一纸婚约如此执着,享受生活,享受爱,已经足够了。”

  后来她检查出怀孕,李维斯又替伊登助攻过一次,这次李珍的口气温和了许多,然而态度依旧坚定:“有些事情一生体验一次就够了,我想把对婚姻纯洁神圣的向往留在少女时代的记忆里。放心吧Perrey,孩子我会生下来的,我爱她,伊登也爱她,她会带着我们所有人的期待降生。”

  伊登完全拿她没有办法,正好她家对面邻居搬家吉屋出售,就把房子买了下来,方便就近照顾她的生活。李维斯的外婆已经七十多岁了,中风过一次,腿脚不好,李珍怀孕之后就请了一个保姆专门照顾她,自己偶尔会去伊登家住几天。伊登夏天的时候专门装修了一间公主婴儿房,李珍看了没说什么,让李维斯把网购的婴儿床改了地址,直接送到了他家。

  所以李维斯家的情况现在十分……诡异,他的父母完全像是结婚了一样,但谁也不提注册领证,他的妹妹未来会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庭,但出生证上“父亲”那一栏却是空白的。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李珍给女儿起名叫Haley Reeves,姓的是伊登的姓。

  “随她去吧。”李维斯叹了口气,对宗铭说,“妈妈决定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们谁又有资格要求她什么呢?”

  宗铭挎着他的肩膀点头:“谁叫你爹,有错在先,后半辈子,有得磨了。”

  李维斯发现他现在说话这样一蹦一蹦的,倒颇有些现代诗的感觉,没准给他记录下来以后真能出本诗集呢,反正严肃文学圈一向审美叵测,他这样浑然天成的崩坏,指不定还就真的火了!

  当晚他们看望过了外婆,就住在伊登家里。伊登对李维斯这个儿子还是很在意的,专门将顶楼收拾成了他小时候的样子,只将床换成了双人大床。

  午夜,两人沉迷在对彼此的索取中,直到情潮过后仍依依不舍,相拥着躺在阁楼的大床上。宗铭的手搭在李维斯的肩膀上,手指流连着他光洁的皮肤。李维斯躺在宗铭怀里,感受他隆起的胸肌、微微显露轮廓的腹肌。才一年而已,他的身体似乎已经完全康复了,身材魁梧,肌肉紧实,充满让人膜拜的男性魅力。胸口两处枪伤丝毫没有影响他的性感,反而增添了他的成熟与粗犷。

  宗铭的手往下滑,摸到李维斯右胸的伤口,那是他们的孪生伤疤,一颗子弹同时贯穿他们相拥的身体,给他们留下几乎一样的伤痕。

  那一刻他们的血融在一起,灵魂也融在了一起,无论生死都无法将他们分开。

  “还会做噩梦吗?”李维斯哑声问宗铭。

  “会。”宗铭从来不瞒着他自己的病情,低头吻了吻他微湿的发顶,“但是现在不会,现在是美梦,温暖,光明,舒服极了,即使晚上再做噩梦,也不怕了。”

  李维斯现在真觉得他的话像诗了,虽然粗糙、直白,但动人心魄,让人难忘。

  他们静静享受着这温暖的美梦,过了一会儿,李维斯鼓起勇气问:“你喜欢Haley吗?”

  “喜欢,喜欢极了。”

  “你想要一个Haley一样的孩子吗?”李维斯翻了个身,趴在他胸口,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宗铭,我们要一个孩子吧。”

  宗铭垂眸看着他,漆黑深邃的双眸蕴含着说不清的希翼与矛盾,良久淡淡道:“你自己,还是个孩子呢。”

  李维斯探究地审视他,衡量他话里的拒绝有几分,希望又有几分,“我二十四岁了,我爸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孩子已经三岁了。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从小带着各种各样的孩子长大,我知道养孩子的困难,我能做个好父亲!”

  宗铭不语,李维斯觉得自己似乎太强硬了,又放软了语气,近乎恳求地说:“当然,我需要你的帮助,我们两个一起,一定能养好一个孩子。”

  宗铭沉默了很久,一反常态地没有纵容他,没有立刻答应他的要求,直到李维斯失望了,以为他不会答应了,才低声说:“让我想想。”

  那一夜他们都睡得很不安稳,宗铭反复从噩梦中自我唤醒,李维斯躺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给他安慰,直到晨光初现,两人才互相依偎着安睡了几个小时。

  中午的时候李珍和伊登带着Haley回来了。一天不见,小婴儿似乎已经长大了一圈,皮肤愈发柔润,嘴唇如花蕾般娇嫩,琥珀色的大眼睛骨碌碌地打量着新环境,迷蒙的视线落在宗铭身上,居然对他绽开一个天使般的微笑。

  “她对你笑了!”李珍将襁褓递给宗铭,“天哪,她最喜欢的人居然是你,快来抱抱她。”

  宗铭有些手足无措地接过Haley,小心翼翼地撑着她的脖子,赞道:“太有眼光了,知道家里谁最帅。”

  “少臭美了你!”李维斯作势要弹他爆栗。宗铭闪身一躲,Haley似乎感受到了危机,大声地“哼”了一声,看着李维斯哭了起来。

  “嗨呀你这个死孩子,把妹妹吓哭了不是?!”李珍作势拍了李维斯两下,将女儿接过去抱着哄,哄了一会儿发现她大概是饿了,于是给大家打了个招呼,抱着她去卧室喂奶了。

  伊登像个二十四孝老爸一样屁颠屁颠进去伺候了,李维斯挎着宗铭的肩膀叹气:“凭什么啊,摇篮床是我买的,衣服尿不湿都是我买的,连床上挂的玩具都是我买的,她最喜欢的居然是你?还有没有天理了!”

  宗铭嘿嘿笑,动了动手指,仿佛还能感受到小婴儿那柔软而又充满活力的小身体,“还不都是,刷我的卡!啧啧,小姨子,真是人精,知道谁是花钱的正主儿!”

  “床是我自己支付宝刷的!”

  “你的钱,也是我的钱,夫妻共同财产,懂?”

  “……”无法反驳。

  深夜,宗铭又从噩梦中惊醒,李维斯下午忙着看孩子做家务,太累了睡得实,他不忍心惊动他,便悄悄下了床,披着衬衫去露台上散散汗。

  夜风清凉,宗铭趴在二楼露台的围栏上,看着远处的灯火,如水月光洒在他头上、肩上,仿佛给他镀了一层蒙蒙的霜。

  “宗铭?”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低沉的女声唤醒了他。宗铭回头一看,李珍抱着Haley从卧室出来:“睡不着吗?”

  宗铭不想提起自己的病让她担心,点了点头,解释道:“大概时差还没完全倒过来,怕吵醒李维斯,就来露台待一会儿……你怎么还没睡,Haley闹了吗?”

  “下午睡了太久,吃完宵夜就不肯睡了。”李珍抱着Haley走过来,果然小姑娘清醒得很,吮着大拇指,大眼睛滴溜溜转。

  “Perrey说你睡眠不好,经常半夜惊醒?”李珍关心地问,“现在还这样吗?”

  “唔,已经好多了。”宗铭含混地说,“他总是太担心,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

  李珍看着他疲惫的面容,微微发黑的眼圈,欲言又止,将怀里的襁褓递过来:“要抱抱她吗?她一直在看你。”

  宗铭将小婴儿接过来,臂弯立刻被沉甸甸的温暖填满了,原本苍凉空洞的心也被踏实与满足填满了,“她真可爱,像天使一样……李维斯小时候,也是这样吗?”

  “是的,其实他比Haley更可爱。”李珍微笑着说,“他特别喜欢笑,见了谁都笑,那时候我和伊登还……没有分开,他每天下班回来都要和我抢着抱孩子,几个小时都舍不得撒手。”

  “他现在也是,喜欢笑,像小太阳。”宗铭轻轻悠着襁褓,Haley更开心了,笑得露出了粉红色的牙床。

  “真想再带他长大一次。”李珍看着宗铭不自觉间露出的,温暖而满足的笑容,意味深长地说,“带着爱与期待降生的孩子,会让你的人生圆满,甚至升华,让你体会到无法想象的幸福。”

  宗铭的笑容慢慢敛起,少顷却又倏然扩大,点点头:“是啊,您说得对。”

  十天假期倏忽滑过,李维斯还没意识到,回程的时间就到了。李珍和伊登开车送他们俩到机场,谆谆嘱咐他们保重身体,按时去医院检查。李珍月子里还专门跑到相熟的中医店,给他们配了食补的药材,一小袋一小袋地分装好了,仔细地写好用法用量,装了两大箱。

  李维斯依依不舍地告别父母,一步三回头地走进候机室。宗铭双手把着他的脑袋将他的脸正过来:“行了别看了,想来再来,下次住半年都没关系。”

  李维斯长吁短叹,情绪低落,垂头丧气地坐在椅子上不说话。宗铭一下一下摸着他的后脖子,犹豫良久,说:“我们要个孩子吧。”

  李维斯一愣:“啊?”

  “我们要一个你的孩子吧。”宗铭说,“我想过了,如果孩子,像你和Haley,一样可爱……的话,我应该能,当个好父亲。要是像我,就难说了,我小时候,人憎鬼厌,我妈差点,被我逼疯。”

  李维斯开心地笑,知道他做出这个决定不容易,毕竟他是那样一个风一样的、不作妖就会死的汉子,能收敛心性当爹,可以说是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至于孩子的血缘……宗铭体内的E病毒尚未清除,可能遗传给后代,现在还没办法要自己的孩子,只能当个便宜爹了。

  “行!”李维斯高兴地拉起他的手,和他重重击掌。

  一年后。

  又是一年金秋时节,宗铭在帝都某脑科医院完成了最后一期的E病毒清除疗程,收拾东西准备回石湖农场。

  “要走了?”于天河抱着双臂倚在门框上,斜眼看着他打点行李箱,“不等我几天一起回去?焦磊的集训后天就结束了,我还想蹭你的头等舱呢。”

  “那么多钱放着不花,糊棺材吗?”宗铭白他一眼,发现于天河结婚这两年非但没老,还愈发年轻了,皮肤紧绷绷的,眼神儿亮晶晶的,宛如一个吸人阳气的老妖精。

  “滚你的蛋,糊你自己的棺材吧,老子殚精竭虑把你治好,你这是什么态度?”

  “哦对,现在是火化,你糊骨灰盒吧。”宗铭欠揍地冲他龇牙,但还是老老实实解释道,“预产期上周就到了,到现在还没消息,我儿子可能随时生了,我得回去陪李维斯待产……”

  “说得好像他会生似的。”于天河哂笑道,“代孕妈妈要你们待产?”

  “你这种资产阶级的思想要改,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人平等,代孕妈妈也是妈妈,懂?”宗铭语重心长地拍肩,“鬼畜是萌点,但像你这么鬼畜就不萌了,作为受要懂得见好就收,否则焦磊迟早离你而去……”

  “你他妈赶紧滚吧!别让老子再看见你!”于天河忍无可忍地一脚将他踹了出去。

  宗铭拎着行李箱乘电梯下楼,满心盘算着怎么回家,怎么接老婆,怎么去医院……不留神肩膀被人拍了一把:“这儿呢!急急火火上哪儿去?”

  一抬头,惊讶地发现李维斯就站在面前,笑意盈盈,满面红光,虽然下眼睑有一层淡淡的黑晕,但仿佛吸了一百八十只猫一样精神抖擞。

  视线下移,他手里拎着一个婴儿提篮,里面……居然躺着一个熟睡的小婴儿!

  什么情况?

  饶是宗铭见多识广,这一刻还是完全呆住了,难以置信地道:“这是……生了?”

  “生了!”李维斯笑眯眯回答,“早产,今天出生二十天整!”

  “早产?”宗铭失声叫道,将行李箱一摔,“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你在封闭治疗,我怕影响你的治疗效果。”李维斯歉然道,“我想着反正你也马上要结束最后一个疗程了,就自己做主没通知你。”

  “你……”宗铭伸出一根指头点点点点,最终“嗐”地一跺脚,“先记着,回头再跟你算账!”

  “回头也别算了吧。”李维斯将小婴儿从提篮里抱出来,握着他的小拳头给宗铭作揖,“爸爸原谅咱们小朋友好不好?”

  “少拿孩子当挡箭牌糊弄我!”宗铭说,看着儿子迷迷糊糊的瞌睡脸,绷不住笑了,伸手将他抱过来,“让我看看……嗯,是个大帅哥,比爸爸强!”

  小婴儿继承了李维斯的清秀俊美,因为卵子提供者是宗铭的堂妹宗佳玉,所以和他也有三分相像,乍一看倒真像是他们两个人的儿子。

  八分之一混血已经不大明显了,小婴儿黑发黑眸,只是皮肤比普通小孩更雪白一些,鼻梁更高一些,看上去又精神又可爱,微微一笑简直能把人融化。

  宗铭马上就被融化了,爱不释手地抱着他,眼睛一分一秒都不舍得挪开。李维斯看着他老父亲般的笑容,忍俊不禁:”行了行了,回家吧,要赶不上飞机了!”

  “不赶了不赶了,让他们飞!”宗铭毫不在意地说,抱着儿子往停车场走,“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坐飞机,太危险了,我们明天包机回家……不,回家我就买私人飞机!”

  “你够了!私人飞机就不是飞机吗?”李维斯哭笑不得,拎着提篮跟在后面:“宗葳葳,你可别听你爸瞎说,不许学他的土匪作风啊!”

  “叫什么?”宗铭脚步一顿。

  “宗葳葳啊。”李维斯挑眉,“我起的,你有意见?”

  宗铭回头,逆光看着他,半晌粲然一笑:“没意见,你说了算,这名字好听极了,枝繁叶茂,一听就能把咱们家发扬光大!”

  你老人家想得可真远……李维斯裂开嘴笑了,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此刻的笑容也宛如一个老父亲。

  窝在宗铭怀里的宗葳葳小朋友看看这个爹,又看看那个爹,有点不知所谓,又莫名有点儿高兴,忽然“咭儿”一声,跟着两个老父亲一起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将从吸人阳气的老妖精于大夫开始!

第222章 乡村爱情小夜曲 [VIP]

222,
  盛夏八月。

  顺丰快递电动车突突突突开进了焦家店东村口, 快递员掏出手机戳戳戳:“焦老屁, 大槐树下取快递,别磨叽啊, 五分钟不到我就走了!”

  四分五十九秒, 焦老屁背着手摇摇晃晃踅摸过来,快六十的人了夏天还光着膀子, 露出一身彪悍的腱子肉:“哈玩意儿?我闺女儿又给我寄海参燕窝了?”

  “臭显摆吧你!”快递员将一个大纸箱扔给他, “这回不是闺女儿,是一个啥研究所寄来的, 发件人姓于。”

  “哦……”焦老屁神色有一瞬间的僵硬,但很快就泰然自若地接过箱子签收了。

  “咋不显摆了?”快递员笑嘻嘻问,“谁啊?你家还有帝都研究所工作的亲戚?”

  “就你话多!”焦老屁把签字笔扔给他,大大方方地说, “我儿子对象!”

  “哟, 磊子终于处上对象了?都快三十了吧?还找了个帝都高知?”快递员不相信地揶揄他, “祖坟冒青烟了?谁家姑娘看上你们家那打鸡撵狗的傻货?”

  “滚犊子!”焦老屁瞪他一眼, “我家磊子现在是刑警了,乱嘚嘚把你给逮起来!”

  “吓唬谁啊!”

  “不是姑娘, 是老爷们儿!”焦老屁扛着箱子扬长而去,“拐个姑娘算啥本事, 拐个爷们儿回家才稀罕呢!你懂个屁!”

  “……”快递员差点把小黄车开沟里, “啥玩意儿?男的?哎哟我去!”

  焦老屁扛着纸箱回家,冲屋里喊:“马秋莲, 马秋莲,你儿媳妇给你寄降压药了,吃了就能喝大酒了,快出来吃!”

  “这么快就寄来了?”焦磊的老妈马秋莲女士从屋里出来,“现在这无人机快递可真快啊,昨儿才提一句,今儿都送来了。”

  “还不是你儿媳妇孝顺,把你的破事都当国家大事办!”老头坐在台阶上扇风,“我说你个老娘们儿以后消停儿的吧,别老打扰孩子们工作,今天要这明天要那,黄土埋脖梗子了一天穷讲究个啥?”

  “滚犊子!我保护好记几个儿的身体不也是给他们减轻负担么?你愿意伺候瘫床上的老婆子?”马秋莲拆开纸箱子,将里面的保健品和药品在五斗柜上摆好,回头瞅一眼老伴儿,气不打一处来,“你彪啊?光着膀子不冷啊?”

  “我这不出去取快递,顺便眼馋眼馋村东头那帮老娘们儿……哎哎别打别打!我踏马就是热!你让我嘴上爽快爽快会死啊?”

  “你儿子闺女都是国家干部了,你以后也要注意点形象!”马秋莲说,“对了,拜祖宗的事儿你给族长说没?二小子和于大夫十月份就回来摆酒了,别到时候给我整出啥幺蛾子来!”

  提起这个焦老屁有点儿烦躁,皱着眉头不耐烦地道:“知道知道,我这就去说去。”

  两天后的傍晚,族长焦贵仁踱进了焦老屁家的大门,“老屁啊,在家呐?”

  “二叔来啦?”焦老屁刚吃完饭,打着饱嗝出来迎客,“啥事儿啊?”

  “你这不明知故问吗?还不是前天你提的让你们家儿媳妇拜祖宗的事儿,我今儿得空来跟你说道说道……”

  “那跟我说不着。”焦老屁打断了他,指指屋里,“跟我们家领导说去吧,我们家男主外女主内,这事儿归她管。”

  “胡说啥,这咋是内事了?认祖归宗这是外事儿,大事儿!”焦贵仁眉毛一竖,“一个家啥事儿都让老娘们做主,那还了得?你咋这么没出息呢?”

  “老伴儿厉害我干不过,她爱做主就让她做吧。”焦老屁剔着牙说,“这事儿说到头都怪你爹,你爹生了你姐,你姐把马秋莲说给我当媳妇儿,我这辈子可算被她管成二孙子了……我还没让你家赔我青春损失费呢。”

  “你就扯吧,再说下去我怕是得叫你二叔了!”焦贵仁拿他没办法,只能进屋去找马秋莲。

  “啥玩意儿?不能拜祖宗啊?”马秋莲正在卷烟叶子,手一顿,问,“为啥啊?焦磊不是你们老焦家人呐?”

  “焦磊是,可他媳妇……他不能娶个男的啊,咱家没这先例,你说那族谱上咋写?”焦贵仁摊摊手,“这祖上传下来的规矩,只有姓焦的男丁才能上族谱,媳妇儿,外姓人,都得是女的。再说了,男丁要分地,我要把地分给姓于的,那其他家的媳妇儿不得闹死我?”

  “哦。”马秋莲继续卷烟,卷好了递给焦贵仁,想想他正在跟自己作对,又拿回来塞自己嘴里了,“那行,我也不难为你,等回头我找找我们马家的族长,让他们拜马家祖宗吧。”

  焦贵仁接烟接了个空,生气地说:“你这是啥话,焦磊是我们焦家人,咋能拜你们马家祖宗?”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说咋办?哦,不上族谱了?焦磊媳妇儿空着?那以后孩子咋写?”

  “……”焦贵仁深深体会到了在新社会当族长的痛苦,国家修改婚姻法的时候也没给他们这些族长们搞个培训,这下抓瞎了。

  “你就写个名字,烧个香磕个头不就得了吗?”马秋莲抽了一口卷烟,眯着眼睛说,“我们家又不要地,我们家儿媳妇是博士,国家特殊人才,富豪,还在乎你那几分地?这不就占个名儿吗?一张破纸你还叽叽歪歪的。”

  “你这是啥话,族谱那是祖宗留下来的,咋是破纸呢?”焦贵仁被她绕得头疼,想想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反正就是添一笔的事儿,“行行行,那就照你说的办,说好了啊,不分地,不算人头,就是添一笔。”

  马秋莲夹着烟卷点头:“我马秋莲一口吐沫一个钉,说话算话。”

  “这老娘们儿……”焦贵仁摇摇头,背着手走了。

  焦老屁蹲在门口撸狗,见他出来嘿嘿笑:“走了啊二叔?不再坐会儿了?”

  “不了!”气得头疼!

  焦老屁将头伸进屋里冲老伴儿笑:“说好了?”

  马秋莲把烟蒂摁熄了,冷笑:“这老畜生,不知道的还当他家有皇位要继承呢!”

  “什么老畜生,那是我二堂叔,你说话咋这么难听呢?”焦老屁批评她,踱到大门口往外一看,笑了,“嘿,这老牲口,天才擦黑又摸赵寡妇家去了!”

  马秋莲:“老牲口?还不如老畜生好听呢!”

  转眼便是十一长假。

  焦磊开着于天河的阿斯顿马丁奔驰在宽广的村道上。于天河正在手机上翻照片记人头:“你们家这么多亲戚我都要见?”

  “嗯呢。”焦磊说,“都在一个村里,落了谁将来我爸妈都不好跟人家打招呼。我们焦家店是个自然村,村里一半以上的人都姓焦,大家拐弯抹角都能扯上点儿亲戚关系,所以谁家有红白事基本是全村出动的。”

  “这么多人吃饭,你家能坐得下?”

  “差不多,现在天儿还成,大中午在院里搭棚子也不冷。”焦磊喜气洋洋地说,“我们乡下人摆酒席没你们那么多讲究,有酒有肉就行,主要是图个热闹,垒个灶,请几个大师傅也就差不多了。经济好点儿的人家还请个剧团,一边吃一边给大家演二人转。对了,我小时候有一阵子还时兴内衣秀、脱衣舞啥的,后来因为三俗被叫停了。”

  “脱衣舞?”于天河实在无法理解,“结婚请人跳脱衣舞?新人不尴尬吗?”

  “不尴尬啊,办丧事都有脱衣舞呢。”焦磊说,“反正死都死了,热热闹闹地呗……大概就是这意思吧。”

  “……”乡里人太会玩了,惹不起惹不起。

  天擦黑两人到了焦磊家,焦月然也回来了,带着刚刚放假的于果——于天河和焦磊是从帝都直接过来的,最近把于果托付给了姑姑。

  “于果啊,想石头爹没?”焦磊抱着于果用胡子扎他。

  “想啦,想死我啦。”于果说,“石头爹,我可不是在套路你哟,我是真想你啦。”

  “你的套路都是我教的,我还看不出来吗?”焦磊哈哈笑,从包里给他掏帝都带的糖果和点心。

  “现在不能吃,要吃饭了。”于天河摸着儿子的头说,“回头也不能一口气吃太多,对牙齿不好知道吗?”

  “哎呀好不容易放个假你把孩子管那么严干啥?”马秋莲端着拔丝地瓜和炸茄盒给大孙子吃,“果儿啊,来先垫吧垫吧,一会奶奶给你蒸大螃蟹。”

  “奶奶我要吃小鸡炖蘑菇!”

  “都有都有。”马秋莲招呼于天河上炕:“你也吃你也吃,这都是我和你爸自己种的,好吃呢。”

  盛情难却,于天河吃了半碗蒸芋头、两个大螃蟹、三个炸茄盒、两对烤鸡翅,撑得都快坐不住了。马秋莲进来撤盘子:“行了,小零嘴儿就别吃了,擦擦手准备吃晚饭吧!”

  “……”于天河看着马秋莲流水价端上来的酸菜汆白肉、小鸡炖蘑菇、地三鲜、锅包肉……内心充满对人生的怀疑——难道我刚才吃了一顿假的晚饭?

  焦月然放下脸盆大的一份酱棒骨,同情地看着于天河:“你刚刚是不是把前菜当主餐吃了?”

  于天河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你怎么不提醒我……”

  “我嫉妒你比我瘦已经很久了。”焦月然淡淡说,也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只有于果特别高兴:“哇塞,小鸡蘑菇!酸菜白又!大骨棒!奶奶你不过了?”

  马秋莲笑得直不起腰:“奶奶是土豪,你来奶奶家,顿顿都是白糖蘸蜂蜜!”

  焦老屁白老伴儿一眼:“咋不齁死你?”

  晚上于果抱着于天河要跟他睡,被马秋莲揪走了:“没良心的,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也不说陪奶奶睡!”

  于果无奈地对于天河说:“爸爸,那让石头爹陪你睡吧,我现在太抢手了,轮不着你,等热度降下来再说吧。”

  于天河满头黑线。

  出于庄稼汉对知识分子天然的崇敬感,焦老屁专门把大卧室腾出来给儿子和儿媳妇住,自己和老伴儿带着大孙子去睡小卧室了。于天河有点过意不去,晚上还想换回去,焦磊把他拉住了:“自己家里就别客气了,我爸咋安排你就咋睡吧,要尊重一家之主,不然他明儿该不高兴了。”

  于天河没办法,只好洗漱了上炕睡觉。东北农村昼夜温差大,十月份就烧上了火炕。老年人怕冷,主卧的火炕离炉子最近,烧得也最热,于天河躺了十分钟就受不了了:“怎么这么热?”

  “炕头是最热的地方,也是最尊贵的位置,一般家里来贵客主人才会把炕头让出来。”焦磊解释道,伸手摸了摸,确实太热了,便说,“那咱俩换一下吧。”

  于天河跟他换了位置,然而还是觉得热:“我怎么感觉越来越热了?”

  焦磊说:“可能我爸太热情了,添的煤太多,炉子现在还在升温,炕要等后半夜才能凉下来。”

  于天河实在躺不住了,他的皮肤又细又薄,平时被水蒸气带一下都会红,“我好像被烫伤了,背好疼。”

  焦磊睡在炕头,皮糙肉厚也有点受不了了,爬起来将所有被褥在炕梢叠出一个人的位置,抱着于天河像黄花鱼一样溜边儿贴墙睡:“好点了吧?”

  于天河枕着他的胳膊点点头,可惜隔了一会儿热气就穿过厚厚的褥子冒上来了,他只好把两条腿搭在焦磊腿上,片刻后干脆整个人都翻到了焦磊身上。

  焦磊没办法,躺平了将他抱上来睡自己胸口,给他当人肉垫子隔热。于天河迷迷糊糊趴了一会儿,斥道:“老老实实睡觉,都几点了?明天还有那么多亲戚要走。”

  焦磊身子下面是热乎乎的炕,身子上面是热乎乎的于哥,整个人像被电饼铛夹住了,哪里还睡得着?期期艾艾地摸他:“我就想嘛……”

  于天河被他戳得趴不住了,爬起身跨在他腰上:“说好了不许把我掀下去,太烫了我受不了。”

  焦磊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第二天夫夫俩都宴起了,不过大过节的也没人挑理,吃完早饭马秋莲便给他们收拾了四色礼,让他们一家一家地去走亲戚。

  虽然亲戚多,好在都住在一个村里,一天的工夫都走完了。于天河一脸高冷相,穿着定制三件套西装,没人敢招惹他,劝酒都给焦磊劝,一圈走下来于天河啥事儿没有,焦磊喝得满头大汗。

  饭后焦磊想先洗个澡,焦老屁说:“家里洗澡不舒坦,我带你们去澡堂子泡澡吧!”

  于天河长这么大从没进过公共浴池,这回可算是开了眼了——游泳池那么大的浴缸,一堆男人泡在里头聊天儿,旁边的长板凳上还趴着另外一溜男人在搓背!

  搓澡工好像和客户有仇,搓得他们“沙沙”响,听得于天河心惊胆战:这得多疼啊!

  焦磊怕他不习惯公众场合赤|身露|体,让他坐在角落里,自己挡在他前头。焦老屁顶着毛巾舒服地叹气:“总算没你妈唠叨了,幸亏我娶了个女的,进不了男澡堂。”

  焦磊嘿嘿笑,又“咝咝”地吸气——昨晚动作太激烈,不小心窜到炕头去了,没有褥子隔热,背上被烫了好几个水泡。

  “咋地啦?”焦老屁问。

  “还不都怪你,昨晚上把炕烧得贼热,我都烫出水泡了!”焦磊抱怨,“爸你可走点儿心吧,这才几月啊你就烧那么热,家里煤太多还是咋地?”

  “不热啊,我就照平时一样儿烧的。”焦老屁疑惑地说,又看看于天河,“于大夫不都好好的吗?你咋这么娇气,吃了几天洋米饭连炕都不会睡了?”

  那是因为他前半夜一直睡我身上!焦磊下眼睑抖了抖,没敢说出口。于天河满脸通红,习惯性地推眼镜,发现自己搁储物柜了,没戴进来。

  焦老屁完全没察觉气氛的尴尬,还一个劲儿地夸于天河:“你看人于大夫,留过洋的人,来咱家随便吃随便睡,多随和。你再瞅瞅你,再在帝都呆两天怕是连我这个爹都看不上了!”

  “爸你咋跟老娘们似的,叽叽喳喳一肚子抱怨,我说啥了?我不就让你给炉子里少添点儿煤吗……你是不是被我妈给同化了!”

  “嘿你这个小犊子,敢跟老子叫板了?”

  于天河也是怕了他们父子俩的尬聊了,连忙打岔:“爸,您以后叫我于天河就可以了,或者叫天河也行。”

  “嘿嘿,我就是不好意思,我活了六十年还没见过活的博士呢。”焦老屁挠头笑,又想起自己女儿,“月然不算。”

  “我姐咋能不算呢,爸你可不能重男轻女……”

  “滚犊子!瞅你妈那阵势谁敢重男轻女?我怕不是活腻了?”

  “你知道就好……”

  焦老屁说归说,晚上还是把炕烧得温了些,让儿子儿媳睡了个好觉。

  假期第三天是正日子,大清早起来焦老屁就喊焦磊和于天河去祠堂里拜祖先。于天河穿好衣服觉得不对:“我为什么要去你家祠堂拜祖先?我又不是入了你家门了。”

  焦磊拉着他的手来回晃:“你就去去呗,不然我们家族谱上我媳妇儿那一栏一直空着咋办?没老婆的男人属于鳏夫,死了都得埋在祖坟最边边上……”

  “你才几岁啊就考虑这些?”于天河扶额。

  焦磊整个人都晃起来了:“求求你了行不?以后你说啥我都听你的,你说几次就几次!”

  于天河脸红了,甩开他的手生气,隔了片刻又自己好了:“你自己说的哦,记着哦。”

  “那必须!”

  于是焦家店迎来了划时代的大事件——老焦家第一个男媳妇儿拜祠堂了!

  于天河乖乖跟着焦磊上香、烧黄纸,给老祖宗磕头。族长焦贵仁念了一遍“白头偕老、相夫教子、开枝散叶”之类的祖训,自己都觉得扯淡,匆匆结束仪式,把于天河的名字用毛笔写在了焦磊旁边。

  礼成,吃饭!

  焦老屁家院子里搭了大棚垒了灶,全村人熙熙攘攘坐了几十桌。马秋莲臭显摆请了城里最火的二人转剧团,热热闹闹地在临时搭的舞台上唱《王二姐思夫》,反串的男版王二姐唱得那叫一个销魂,不时惹得观众哄堂大笑。

  焦磊带着于天河一桌桌敬酒,有些年轻后生喝大了,也敢起哄于天河了。于天河抹不开面子,只好喝了几盅。

  一圈下来俩人都喝大了,焦磊怕于天河发酒疯闹事儿,抓着他的手不敢放,央求姐姐给他烧一碗醒酒汤。于天河本人倒是看着还好,除了眼睛有点发直,整个人安安静静坐在那儿不吭声。

  台上传统曲目演完了,开始演擦边儿的荤段子——《潘金莲洗澡》,焦磊跟了于天河以后整天听严肃音乐,好久没看这么三俗的表演了,不禁看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就把手给撒开了。

  等焦月然端着醒酒汤过来,俩人都傻眼了:“于天河呢?”

  大喜的日子把媳妇儿丢了,焦磊吓得酒都醒了,倒不是怕于天河受人欺负,主要是怕他发疯欺负别人!

  焦磊不敢声张,暗中叫了几个亲近的堂兄弟出去分头找,自己也偷偷了溜出去,在这两天带于天河去过的地方来回喊他的名字。

  折腾了半个多小时,焦磊都要绝望了,甚至怀疑于天河喝大了抛下自己走了,赶紧打开滴滴换他的账号上去查行程,发现这两天他没叫车才放了点儿心。

  “磊子哥,磊子哥!人找着了!”一个堂弟风一般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喊。

  焦磊心头一喜:“在哪儿呢?”

  “听人说在马亦屯村口的马大忽悠家呢!”堂弟跑得气喘吁吁,“你快去瞅瞅吧,据说马亦屯小半个村的人都在那儿围观呢!”

  围观?焦磊头皮一炸,第一反应是于天河难不成跳脱衣舞了?想想又觉得不可能,他就喝了二两不到,应该还不至于失心疯成那样!紧赶慢赶跑回家,开着阿斯顿马丁飞车去隔壁村子接老婆。

  马亦屯和焦家店就隔着三里地,是马秋莲娘家村子,焦磊轻车熟路进了村,远远就看见马大忽悠家篱笆院外面围了二三十个人。

  马大忽悠是远近闻名的养猪大户,在南边山根下面开着养猪场,专门养谷饲生态猪,据说贵得不得了。焦磊糟心得不行,跳下车分开众人挤进去,一看那场面立刻傻眼了——

  于天河穿着皮围裙,叼着烟,握着杀猪刀正在帮马大忽悠杀猪,一边杀还一边讲解:“看见没,从这里下刀,血管不破,肉质一定更鲜嫩……这块儿的结缔组织可以用这种方法摘除……很好,下面你来吧。”

  马大忽悠一脸崇拜的表情,虔诚地接过杀猪刀,切两下就请教:“这么的对吗?”

  “可以,刀刃再稍微斜一点儿,你这个刀不行,我给你介绍个网站,你从德国买一套厨王刀来,那个更适合杀猪。”于天河夹着烟卷吐了口烟,那模样跟在大学实验室里上课是一样一样的……

  围观众人:太厉害了,文化人杀个猪都这么体面!

  焦磊仰天长啸,怕就这么过去把他带走伤了他的脸,按捺焦急微笑着踅摸过去:“你在这儿呢?家里人都等着你吃饭呢,说完没?说完咱们回家吧?”

  于天河看着牛逼,其实人完全是懵逼的,眼神儿直愣愣的,还好有眼镜片挡着,一般人看不清。听焦磊这么一说,他迷迷瞪瞪觉得好像差不多了,捡起抹布擦擦手,解下围裙还给马大忽悠:“那行,今天就先讲到这里吧,我该回家吃饭了。”

  马大忽悠完全没看出来他有毛病,恭恭敬敬地送他上车,临走还亲亲热热地给焦磊说:“原来是你家且(亲戚)啊磊子,谢谢了啊,回头我把下水给你们送家去。”

  焦磊一头黑线:“客气啥啊马大哥,都是亲戚。”寒暄完赶紧一溜烟地跑了。

  风驰电掣跑回家,车还没停稳于天河就发出了轻微的鼾声,焦磊再次仰天长叹,把亲爱的于哥从车里抱出来,塞炕上睡觉去了,回头又把堂弟叫来塞了一条烟:“今天的事儿别跟我家里人说啊,尤其别告诉于大夫,明白吗?”

  然而烟白塞了,傍晚刚收拾完院里的家什,马大忽悠就拎着一兜子猪下水来道谢了,于是全家人以及半个村的亲戚都知道下午于大夫喝醉了跑到隔壁马亦屯去指导人家杀猪了。

  高知人士……也怪可爱的哈?

  晚上十一点,于天河终于睡醒了,爬起来疑惑地问焦磊:“天怎么黑了?宴席都散了?”

  “散了。”

  “奇怪了,我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

  “你喝醉了。”

  “啊?”于天河脸色一变,“我干什么了?”

  “……没事,就上炕睡了一觉。”

  “真的?”于天河有点儿不信。

  “真的。”焦磊昧着良心骗他。

  于天河将信将疑地摸了摸头:“有点儿饿了,有什么吃的吗?”

  “有杀猪菜,新鲜的猪下水。”

  “杀猪菜?没吃过,去给我弄一点儿尝尝吧。”

  焦磊怀着难以名状的心情给他盛了一小碗,于天河吃了连连赞叹:“好吃!”

  自己“辛勤劳动”换来的,能不好吃吗?焦磊吐槽无力,等他吃完把碗筷收拾洗了,回来于天河已经洗漱完毕,清清爽爽地坐在炕上看网剧。

  焦磊看着他文文静静的样子,脑海里冒出来的全是他杀猪时候邪魅狂狷的样子,以及骑在自己身上喘息呻|吟的样子,一时间感慨不已——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到底积了什么德,这辈子能遇上这么一个千变万化、让人欲罢不能的极品。

  就算跟在后头收拾残局也值了!

  焦磊得意地一笑,爬上炕坐在于天河旁边:“看啥呢?这是啥剧啊?”

  “《金属姬》啊。”

  “啊?拍出来了?”

  “嗯哼。”于天河说,“我和何总追加了一点投资,把残片从关耳影业那里买过来了,这部剧是李维斯的心血,宗铭也投了不少钱,不能打了水漂了。”

  “女主角不是疯的疯,抓的抓了么?后面咋拍的?”

  “后期用特效弥补的,反正近景基本都拍完了。”于天河说,“今儿是首播,一起看吧。”

  “好啊。”

  窗外北风呼啸,屋里暖意融融,焦磊靠在于天河身上看科幻百合网剧,只觉得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宛如一支温馨甜蜜的乡村爱情小夜曲。


                                    
                                         
                                    
                                    
                                       
        
                                       
                                    
                                作者有话要说:
  他俩还有一个。

第223章 两个人的派对 [VIP]

223,
  “嘿呀, 公主裙不要拿了啊, 东北已经很冷了不能穿了。”
  “奶嘴也要拿吗?你都三岁了呀!”
  “尿不湿呢?要绿色小兔还是粉□□咪的?”
  “……没有绿□□咪这个选项!”

  十二岁的小哥哥正在帮三岁的妹妹收拾行李箱,打底裤按网上搜来的攻略卷好, 小胖次和背心都放在夹层里, 毛线帽也要带,东北风大会吹坏妹妹的脑壳, 她已经够傻了不能再吹了……

  一切搞定, 于果累得喘了口气,一转头发现妹妹不见了, 扬声叫:“焦姣,焦姣?你又跑哪儿去了?把你的小书包拿来,我给你装两本小布书。”

  焦姣拖着一只哈士奇和一只拉布拉多过来,星星眼看着哥哥, 粉嫩的小脚尖点了点行李箱:“打开。”

  于果看着比她还高的毛绒玩具, 扶额:“已经装满了, 这么大的狗, 还俩,怎么塞得下啊?!”

  焦姣左看右看, 把拉布拉多递给他:“那带一个总可以吧?”

  “不要套路我哦小盆友。”于果瞪她,“以为拿两个来我就会退而求其次让你带一个吗?”

  “退而求其次是什么意思呀?”焦姣歪着头问。

  “总之就是不能拿!我们六天就回来了, 轻装简行就可以了, 你以为是搬家吗?”

  “轻装简行是什么意思呀?”焦姣将安抚奶嘴塞嘴里砸吧了两下,取出来, “噢,我懂了,就是懒呗?不想给我带玩具呗?”

  “……”老妹儿啊你这耿直的性格到底是像了谁了啊?

  “焦姣你怎么跟哥哥说话呢?”于天河从楼下上来,将小女儿抱起来,“狗狗不用带了,奶奶家里有真的狗,大黄还记得吗?春节的时候你还给它喂过大骨头呢。“

  焦姣咬着奶嘴想了想,也不知道想起来没有,小胖手软软地抱住爸爸的脖子打了个哈欠,点头。

  于天河知道她是困了,这孩子瞌睡来得快,经常前一秒还在玩玩具,后一秒就趴在地垫上睡着了,也不知道像了谁。

  大概是像了她母亲吧,他不记得自己小时候有这毛病。

  焦姣严格来说算于天河和焦月然的女儿,但是是代孕妈妈生的,在国外走了一圈手续,最后落到于天河和焦磊的户口上。

  从血缘上讲她是于天河的女儿、焦磊的外甥女、于果的表妹,所以长得和家里三个成员都有几分相似,五分像大爸爸,三分小爸爸,两分像哥哥。

  完美!

  不过她最亲的还是于果,只要哥哥放学在家,她不管干什么都要待在哥哥身边,玩玩具也好,看布书也好,睡觉也好。好在于果抗干扰能力极强,一边回答她各种各样奇怪的问题,一边还能一丝不苟地把作业给做了。

  这大概就是兄妹之间的缘分吧,焦姣比于果小了整整九岁,对他崇拜得要命。于果在她纯洁的仰望下连中二病都没来得及发,就自动自发地艹起了成熟稳重大哥哥人设,免了两个家长一番头疼。

  焦姣从一出生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于天河父母把她当家里的宝贝,焦磊爹妈更是顶在头上怕吓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尤其是于天河的岳父……公爹——Whatever随便吧——焦老屁先生,简直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神,孙女儿吹个鼻涕泡都是七彩梦幻仙女泡。

  这不,国庆七天长假,焦老屁提前一个月就和于天河说好了,让他把两个孩子送回东北老家玩。可惜于天河只有三天假,四号就要去新加坡开一个学术会议,所以把两个孩子托付给了来帝都参加安全评价师培训的焦月然,让她明天把兄妹俩带回去。

  “好了我们下楼睡觉吧,让哥哥帮你收拾东西。”于天河抱着打盹儿的女儿走了,临走让焦磊上来帮于果收拾行李。

  目前他们一家四口都住在帝都鸣翠苑的小跃层里,于果夏天的时候考上了这边的重点中学,于天河就把二层阁楼收拾出来给他当私人领地,焦姣住楼下小卧室,他和焦磊住大卧室。

  焦磊收到一家之主的指令,抱着一堆书从楼下上来,“宝儿啊,这些书带不?这都是你落在我那儿的,还要不要了?”

  “我瞅瞅。”于果面对石头爹自动切换成东北话,拿过来翻了一遍,选了本奥数塞书包里。

  焦磊劝他:“放假还学奥数啊?回奶奶家好好放松放松呗。”

  “做奥数就是放松了,在学校学那么多奇奇怪怪的课程我闹心死了。”于果已经快一米八了,站直了比焦磊矮不了多少,跟哥们似的搭着他的肩膀抱怨,“为啥人要学语文历史和地理啊?我又不打算当作家、考古学家或者地质勘探员。”

  “你小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啊宝儿!”焦磊正经脸反驳道,“你那时候跟我说你长大了要成为一个伟大的盗墓贼,完事儿写成盗墓小说,卖钱给我买大奔驰!为了完成这个梦想你一定要把语文历史和地理都学好啊!”

  于果:“石头爹我那时候才多大啊,胡话你也信!”

  “咋是胡话呢?”焦磊语重心长地劝他,“做人要不忘初心啊宝儿!”

  于果败下阵来,默默给包里塞了一本《中国古代史》。焦磊嘿嘿笑,将给父母捎的保养品打包装好,和一对儿女的行李箱放在一起。

  时间还早,爷俩坐在斜窗下面的地毯上下象棋谈心。于果拍着橡木棋子问焦磊:“你四号陪我爸去新加坡呀?”

  “是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那你不陪我和妹妹回东北?你一个大老爷们咋这么喜欢黏人呢?离开我爸爸一会儿都不行!”

  “你这孩子咋这么彪呢?看破识破不说破,这都是套路!我教了你五年都没学会你是不是傻?”

  “我这不就对你说嘛,你看我爸那儿我敢不敢?”于果拍下一个“炮”,提醒焦磊,“将军了啊注意啊!”

  “我瞎啊,将军都看不出来还要你提醒?”焦磊赶紧拱了个卒顶着,“我其实也是怕了回老家了,哪次回去不是见天儿喝酒,我喝也就罢了,关键还得防着你爸喝,唉呀妈呀,马亦屯的马大忽悠你还记得吧?就惦记着你爸回去给他优化杀猪流程呢!我们结婚那年你爸教他一套杀猪新方法,他居然申请成专利了!你说这狗东西咋这么鸡贼呢?”

  “人家不每年都给你邮香肠腊肉什么的么?你还叫人狗东西!”于果又拍了一个車,这回没提醒他,“我爸为了安全地跟你回东北,这两年不是在循序渐进地练酒量吗?每天晚上一小杯五粮液,现在回去应该不会再给乡亲们上课了。”

  “嘿嘿嘿……”焦磊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猥琐地笑了起来,“其实上课也挺好,我还真跟你爸学了好些个东西……”

  当儿子的面儿YY人家亲爹真的好吗?于果也是服了自己这个后爸了,将棋子一推:“将军!赢了!”

  “嘿呀你这个車啥时候溜过来的?”焦磊急了,“你这孩子太不地道了,也不提醒提醒我……再来一盘,这回除了車马炮再让我两个卒!”

  “我干脆让你个帅吧,我这边都快空一半了还下个啥啊!”

  第二局开始。

  焦磊摸着下巴说:“其实我是想着这不周年纪念嘛,把你们两个电灯泡送东北去,我好好给你爸策划个浪漫约会。你爸那个人,看着又正经又古板,其实骨子里老浪漫了……嘿你给我出出主意,咋样比较浪漫?”

  “他的爱好不就那几个吗?喝点儿红酒,听个音乐会,看看话剧……。”于果冥思苦想,想起刚才焦磊说的“不忘初心”,眼睛一亮,“欸,要不然你给我干爹打个电话,问问我爸小时候有什么理想,你想办法给他实现一回,他一准觉得特浪漫。”

  “这主意好!”焦磊说干就干,掏出手机给宗铭打电话,“领导啊,睡觉没?嘿嘿,我请教你个事情哈……”

  三分钟打完,焦磊信心百倍:“得嘞!你爸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个天文学家,你干爹说他买过好多天文书,家里还有好几个天文望远镜呢。”

  “你不是想带他去天文馆吧?”于果都笑了,“那地方太傻了,也就骗骗焦姣这个年龄段的小毛头。”

  焦磊打开豆瓣搜本地天文小组:“我知道我知道,我看网上有没有天文方面的小型活动,最好有野外观星什么的,跟你爸参加一下……”后半句“顺便野个战”没敢说出口,光在心里悄悄爽了一下。

  很快他就找到了一个特别合适的小组活动——十月一日至二日有一个“维恩天体营地”举办的“温泉天体野营派对”,要求成员十八岁以上、必须携一名以上同伴、喜爱天体活动等等。

  焦磊算来算去自己和于天河都符合标准,当下立刻就加入小组报了名,交了双份活动费。

  “搞定!”焦磊和于果开心击掌,“明儿送你们到高铁站我就去买天文望远镜,再给家里的野营帐篷配个厚垫子。”

  于果被他说的也有点心痒痒:“我也有点想观星了,下回放假你找个不限制年龄的,把我和焦姣也带去玩玩吧!”

  “没问题!”

  第二天一早,焦磊拉着一双儿女去酒店接了姐姐,把仨人送到高铁站,又一个人跑到商场采购了所有的必需品,乐呵呵地等着傍晚给于天河一个惊喜。

  于天河这两天太忙了,好不容易休息干脆睡了一上午,中午起床看焦磊整个人神叨叨的,疑惑地问:“你这是怎么了,坐立不安的。孩子们没事吧?还是月然那边有什么动向?”

  还有几个小时就小组集合了,焦磊不再瞒他:“我给咱俩报名参加了一个天文小组活动,你小时候不是一直想当天文学家么?我带你去观星好不?”

  “啊?”于天河愣了,“谁告诉你的……你跟宗铭打电话了?”

  “嘿嘿,我就想给你个惊喜!”

  于天河哭笑不得,小时候自己有一阵是特别迷星星,整天趴在望远镜上观星。可惜这门学科太枯燥,他没坚持多久就淡忘了,现在能跟心爱的人一起重温儿时梦想,想想竟然有点期待。

  “那我就谢谢你了。”于天河微笑着越过餐桌吻他,“你回来这么晚是去买东西了?”

  焦磊勾着他的脖子回吻:“那可不,我给帐篷配了个厚垫子,买了双人睡袋,还有……嘿嘿,用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于天河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一红,推开他走了:“我去洗个澡收拾收拾衣服。”

  焦磊深呼吸平复心情,暗暗告诫自己:忍耐,忍耐,养精蓄锐晚上再大干三百回合,嗯!

  下午三点半,两人开着焦磊的牧马人往小组约定的集合地驶去,跟着导航走了三个小时,路越走越偏,越走越窄,要不是越野车底盘高,怕是都托底了。

  于天河觉得不对劲儿,迟疑地问:“怎么地方这么偏,荒无人烟的……我记得这个方向没有温泉啊。”

  “你整天呆实验室里,能知道多少好地方啊?”焦磊不以为意,“越是荒无人烟的地方越好,人多的地方我还不乐意去呢。有我你怕啥?”

  于天河想想也是,以焦磊的战斗力一般人没几个是他的对手,打狠了有自己急救也死不了人,有什么可担心的?

  “那接着走吧,导航看再半个小时就到了。”

  快六点的时候车子拐进了一个山洼,路上横着一根胳膊粗的树干,好像是人为设置的路障。焦磊停下车给管理员打了个电话,五分钟后一个披着浴袍的男人过来了:“是你们俩啊?欢迎欢迎,会员账户给我报一下。”

  焦磊给他看了自己的后台,男人点点头,将树干移开了指挥他把车开进去,又重新合上路障,上了他们的车:“沿着这条路开两百米,拐右边的岔道,过了河就是营地了。”

  焦磊依据他的指点开车,对于天河说:“我就说有温泉吧,你看人家穿着浴袍呢,都开泡了!”

  于天河从后视镜里看着那人,总觉得哪里不对,皱着眉头没吭声。

  过了河四周的气温明显高了起来,车子驶入一片枫树林,四周枫叶火红一片,层层叠叠分外漂亮。焦磊正欣赏两旁的美景,就听后面那人道:“行了我就在这儿下吧,你们继续往前开,随便找个没人占的地方停车扎帐篷……衣服在车上脱也行,扎好帐篷脱里头也行。”

  “脱衣服?”焦磊莫名其妙,“为啥要脱衣服?”

  那人没听见他的话,已经下车走了,绕过车头忽然把浴袍一脱,赤|条条地往一座橙红色的帐篷走去。

  “哎哟我去!”焦磊看着裸|男的背影惊悚了,“什么情况?大白天耍流氓啊他?”

  于天河终于明白哪里不对了,问焦磊:“你预定的到底是什么派对?”

  “温泉天文野营派对啊。”焦磊打开手机给他看,“维恩天文营地组织的。”

  于天河接过去一看,怒了:“你看看清楚,这哪里是天文派对,这是天体派对好吗!”

  “啊?天体……天文,不是一回事吗?”焦磊看他脸色不对,迟疑着道,“不都是看星星的吗?”

  于天河扶额:“差远了,差十万八千里!以后你想干什么自己不了解的事情,最好先事先百度一下!”见焦磊一脸茫然,无奈道,天体派对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从法国传过来的一种集体聚会,意思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所有参加派对的人都脱光衣服,袒裎相对,享受无拘无束的生活。”

  “啥玩意儿?”焦磊十脸懵逼,“不穿衣服?所有人?所有人都不穿衣服?”
  “对!”
  “内裤也不穿?”
  “对!”
  “女的也不穿?”
  “对!”

  “……”焦磊一个急刹车停在路边,“唉呀妈呀,这不是伤风败俗吗?为啥还有人明目张胆办这种色|情派对?”

  于天河也没想到现在国内这么开放了,“不是色|情,是自然。天体派对是让人们感受自然的,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不是你想的那么猥琐……事实上人类一直以来就有裸|露的传统,韩国女人把胸部遮起来不过是近一百年内的事情,非洲很多部落到现在都崇尚裸|体……”

  “那也不行啊!咱们是五千年文化大国,咋能跟那些没开化的人比!”焦磊三观都碎了,“我以前在东非看见过裸体海滩,唉呀妈呀,钛合金狗眼都瞎了!不行不行,我们回去吧,不玩了不玩了!”开什么玩笑,让于天河脱光了在裸|男堆里走来走去,那他还不如先把自己一刀戳死算了!

  于天河虽然思想比较开放,但那仅限于思想,连连点头:“回去吧。”

  焦磊发动车子找地方掉头,之前进了帐篷的裸|男又出来了,敲敲他的车窗:“干嘛呢?往前开往前开,这里太窄了不能拐弯,里头地方大着呢……”

  “对不起我们临时接到电话,家里有点事情不能参加派对了。”焦磊赶紧解释说。

  “啊?不参加了?那会费不退的啊,食物饮料什么的我们都是按人头准备的……”

  “退一半儿行吗?你看我们又什么都没消费……”焦磊毕竟是穷孩子,那么多钱有点肉疼。

  于天河拉拉他的衣袖:“算了,是我们毁约在先,不退就不退了。”

  “那咋行……”焦磊还要和那人计较,忽听远处有人喊了几句什么,紧接着一个披着浴袍的女人拿着对讲机从帐篷里跑出来,冲这边喊:“老郑,老郑,出事儿了!有个会员忽然晕倒了,有人要打120!”

  “什么?晕倒了?”那人急了,“叫人开车送到大路上去再打120,这儿这么多人开派对呢,120一开进来好多会员身份就暴露了!快快快!让他们先把人抬车上去!”

  “等一下!”于天河听着不对,隔着车窗问那女的,”什么人晕倒了,男的女的,多大年纪,什么症状?”

  “男的,五十八九岁,就是忽然晕倒了,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女人不认识他,敷衍了两句便对老郑说:“我这就让他们把人先抬上车运到主路上去。”说着便打开了对讲机。

  于天河忽然跳下车,一把夺过对讲机:“喂?能听见我说话吗?昏迷的人现在什么情况?有没有呕吐或者抽搐的症状?”

  焦磊从他开安全带就知道他要过问这事儿,当即下车绕过车头走了过来。

  “哎你干什么?”老郑变了脸色,冲上去要抢对讲机。于天河看都不看,闪身往焦磊后面一躲。老郑迎面撞上焦磊铁塔一般的膀子,瑟缩了一下,“嘿你们俩!想干什么你们?”

  “救人呢,他是医生,听他的没错。”焦磊直面陌生的裸|男,钛合金狗眼又被闪瞎一回,为了不让他骚扰于天河,硬挺着挡住了,“告诉你别闹事儿,真要死个把人你就等着倾家荡产吧。”

  老郑还想和他理论,女人小小声地说:“既然是医生,就让他们救呗,难得遇上个顶雷……不是,见义勇为的,你拦着干什么?”

  老郑回过味儿来,点头:“行,行,你们爱管就管吧。”

  于天河跟对方说完了,上车:“继续往前开,我让他们别动等我们过去。”

  焦磊开着牧马人往树林里又开了两百多米,终于到达营地中心。没想到这地方环境非常优美,沿着蜿蜒的温泉水有足球场那么大一块平地,错落点缀着一些枫树。树下是平整的草地,落了厚厚一层树叶,天体爱好者们就在落叶上搭起各种各样的帐篷,有些还在外面烧烤。

  自然景观很美,人文景观就有点辣眼睛了——所有人都是光着的,和于天河说的一样,甭管男人女人,全部一|丝|不|挂,表情还相当坦然。

  焦磊下了车,跟于天河往出事的地方走,感觉自己都要长针眼了。于天河倒是特别淡定,大概光溜溜的人类看得太多了,丝毫不以为奇。

  昏厥者躺在温泉边上,遵照于天河的指示,没人敢移动他,就那么平放在落叶上。于天河只看了一眼就说:“脑溢血,千万别移动,血管可能正在爆裂,动一下就过去了……家属呢?”

  一个二十出头的妙龄女郎站出来,瑟瑟发抖地问:“我……我老公他没事吧?”

  “打120,把精确定位发过去,告诉他们尽快赶过来。”于天河一边说着,一边蹲下去观察病人,用湿纸巾将他嘴里的呕吐物掏干净了,双手扶着头部微微侧着保持呼吸,回头,厉声道:“打啊!还愣着干嘛?”

  “营、营长不让,说、说怕影响聚会。”女郎嚅嗫道。

  “不打影响你老公生命。”于天河冷冷说,“起码影响你下半生的生活——你愿意伺候一个半身不遂的老头子吗?”

  女郎瞬间醒悟,打电话去了。老郑带着一个五大三粗的中年男人过来,大概是营长,脸色不善地看着于天河:“你谁啊?谁让你在这儿发号施令?”

  “大家注意了!大家注意了!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有营友得了急病,120的救援人员马上就到了!马上就到了!你们有二十分钟撤离!”震天价一声虎吼,所有人都吓了个哆嗦,只见焦磊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个扩音喇叭,正扯着嗓子满营地喊,“你们有二十分钟时间撤离!”

  于天河:“……”
  营长:“……”
  老郑:“……”

  焦磊喊完了,回头对营长特别诚恳地说:“让他们都撤了吧,这老头身份不简单,帐篷是Hilleberg的军方定制款,全国能用得上的两只手就能数过来。这种人要是在你这儿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别说你,跟着你帮人怕是都得凉了。”

  他身形彪悍,气质独特,一看就是部队上混过的,营长脸色一变,已然对他的鉴定深信不疑,拉着他的手握了握:“谢谢你啊哥们,要不是你们俩帮忙,我今天怕是得摊上大事儿。这份情我记下了,今儿不巧,下回咱们找个好地方再一起聚。”

  “没问题没问题。”焦磊拍拍他的胳膊,“大家都是同道中人,以后有的是机会聚。”

  于天河默默转过头去,假装并不知道他二十分钟前才百度清楚了“天体派对”的具体含义。

  广大网友动作起来雷厉风行,听说120的人要来,十分钟就穿上衣服撤了个精光。连营长都拍拍屁股走了,等急救车来的时候除了病人和家属,就剩下焦磊跟于天河。

  医生现场诊断确认是脑溢血无疑,大概因为病人年纪大了,血压高,下温泉被热气一蒸就犯了病。还好于天河救治及时,没让人随便移动他,估计生命是没什么危险了。

  焦磊深深觉得温泉没毛病,老头八成是被天体派对的场面震撼了,不过鉴于他们俩也属于参会人员,异常明智地没有说出口。

  120拉着病人走了,家属千恩万谢,收拾帐篷开着车跟了上去,顷刻间熙熙攘攘的营地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于天河在溪水里洗干净手,擦了把汗:“行了,回家吧。”

  “累不?”焦磊拿纸巾给他擦手擦脸,心疼得不行,“嗐,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啊,好不容易休个假,结果休成加班了,都怪我……”

  “嗯,怪你。”于天河笑了,摸了摸他下巴上的胡渣,四下看看,“别说,他们找的这地方还真不错,我都不知道荒山野岭的还有这么美一处风景……真是浪费啊。”

  天麻麻黑了,星星升了起来,温泉水的热气氤氲在火红的枫叶林里,耳畔是温泉水潺潺的流动声……焦磊精神一震,道:“那咱们干脆别回家了吧,就在这儿住一晚算了,正好儿,人全走了,这么牛逼的营地便宜了咱们俩!”

  于天河眯着眼睛看他,慢慢解开自己的风衣纽扣,又解开衬衫纽扣,将衣服往草地上一丢,开始解皮带:“你不是想开天体派对吗?现在就开啊……我宣布,现在你的派对已经开始了……”

  焦磊看着月光下他修长而肌肉紧绷的身体,脑子里“轰”一声放起了烟花,风驰电掣般将自己脱了个精光:“开始!你说开始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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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个是少年黑客组的!
  发糖!
  不!
  发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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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让五个渣攻痛哭流涕的那些年

第224章 派大星之恋 [VIP]

225,
  蝉鸣阵阵, 秾翆荫荫, 唐熠站在红砖墙外的梧桐树下,手里握着一杯冰果汁。

  大颗的水滴沿着果汁杯滑下来, 滚过他细白修长的手指, 掉到地上顷刻间就蒸腾干了,只留下淡淡的印痕。

  桑菡把果汁拿过来, 试了试温度, 捋了一把杯壁上的水又递还给他,“冰都化了, 可以喝了。”

  唐熠怔怔看着马路对面的铁门,接过果汁吸了一口,忽然抬头问:“他还好吗?”

  八月的阳光穿过梧桐树叶照在他脸上,三十八度的高温下他的面庞依旧白净清爽, 连鼻翼都没有汗渍。

  他仿佛活在平行世界的另一个夏天, 苍白、清冷, 宛如一丝脆弱的魂魄。

  桑菡心里软软的, 酸酸的,拂了拂他细碎的额发, 摇头,“我不知道, 从五月初他转到这边以后我就没有来探视过了, 局里规定严格,他身份又比较特殊。”

  “哦。”唐熠垂眸啜吸着果汁, 鸦翅般的睫毛心事重重地微颤着,良久才低声道,“我们进去吧。”

  桑菡拉着他的手过马路,将自己的工作证和探视许可递给门房。片刻之后铁门一侧的小门开了,一名武警带他们过安检、搜身,收了他们的电子设备和探视物品,打开通向院内的门,“进去吧,你们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这是一所极为特殊的医院,专门收治各个看守所和监狱转过来的、病情严重但不能保外就医的病人。从外面看这里平淡无奇,门上甚至连个牌子都没有,但其实却是由武警部队驻守的,管理极为森严。

  桑菡带着唐熠走进前院,意外地发现里面环境十分优美,住院楼掩映在苍翠的树冠当中,楼前修着精致的假山和喷泉。三三两两的医护人员进进出出,脸上表情平和,并没有守卫那种冰冷严厉的感觉。

  两人在大厅再次登记,一名穿着粉色短袖制服的护士带他们上电梯,直达顶层,“唐辉这段时间情况比较稳定,正在准备下一阶段的治疗。不过你们还是要注意态度和语气,千万不要刺激到他。”

  “他上一阶段的治疗情况还好吗?”桑菡握着唐熠的手,感觉他正在发抖,安抚地轻搓他的手指,问护士,“和于博士预计的相比怎么样?”

  “还可以,狂躁方面得到了控制,但有点抑郁。不过不用担心,不发病的时候他和正常人是一样的,很安静。”

  一行人停在一扇金属门前,护士开了锁,说:“你们进去吧,探视时间结束我会来通知你们的。”

  护士走了,唐熠紧紧抓着桑菡的手,深吸一口气,推开了房门。

  房间不大,约摸十二三个平方,有一个半人高的窗户,上面装着护栏,唐辉就站在窗前。从被捕至今已经有五个月了,他看上去有些苍白,眼神疲惫而空洞,和从前那个高高在上叱咤风云的唐晟总裁判若两人。

  E病毒正在残害他的大脑,四年了,能坚持到现在才开始崩溃,他已经算是奇迹中的奇迹。那些接受过“彼岸”改造手术的异能者疯的疯死的死,于天河做出一期方案的时候只有五个人能接受治疗。唐辉改造最早,反而是其中情况最好的一个。

  隔着短短三四米的距离,唐熠与他逆光对视,单薄的肩胛渐渐开始发抖,哽咽着叫了一声:“哥。”

  唐辉猛然扭过头去,仿佛不忍卒听这轻如鸿毛又重如雷霆的呼唤,喉结急促滑动了好几下,才按捺心情转过头来,“小熠。”

  唐熠松开桑菡的手,扑过去紧紧拥抱他,埋头在他肩窝轻轻抽泣。唐辉几次抬手,慢慢抚上他的头发,像摩挲什么稀世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压着气声说:“对不起,小熠,哥哥……让你受苦了。”

  唐熠只是摇头,双手抱着他的腰不撒手,像小时候无数次那样靠在他坚实的胸口,感受他如父亲一般可靠的气息。

  唐辉乌黑的眼睛渐渐泛起光亮,整个人终于从空虚世界回到了现实,抚摸弟弟的耳朵、肩膀、脊背,喃喃道:“怎么瘦了这么多,怎么都这样了……”

  其实唐熠已经比在鲨鱼岛的时候健康了很多,只是在他眼中弟弟永远是羸弱而需要保护的,永远都长不大。

  桑菡静静看着他们,等唐熠气息微微平静一些,才拖了把椅子过去,轻声道:“小熠,坐下说吧。”

  唐熠从鲨鱼岛回来不到一个月,因为被关在地底下一百多天,钙质流失严重,站久了骨头就受不了。桑菡拉着他在椅子上坐下,又劝唐辉也坐下,解释道:“我们是上个月回来的,小熠刚刚做完两期心理治疗,我替他申请了探视。他很担心你,怕你在这里过得不好。”

  唐辉眼睛发红,五味杂陈地看着桑菡,“很久没见了,你好些了吗?”

  “没事,都好了。”桑菡毕竟年轻,四个月过去,从前那些枪伤都已经愈合了,“唐伯母也很好,她让我们捎了你喜欢吃的牛肉酱,还有水果干什么的,都交给外面的人了,他们检查过后会交给你。”

  唐辉点了点头,轻声说谢谢,拉着唐熠的手说:“别哭了小熠,我这不是好好的吗?这里的医生很好,环境也不错,我静下心以后看了不少书,都是你从前给我推荐的,《人类群星闪耀时》,还有穆旦和海子的诗集。”

  他眼神温煦地看着弟弟,柔声道:“虽然我不能陪在你身边,但我感觉离你更加近了,读你读过的书,听你听过的音乐……我终于有些明白你在想什么,就像海子的诗里写的——活在这珍贵的人间 ,太阳强烈 ,水波温柔 ……人类和植物一样幸福,爱情和雨水一样幸福。”

  唐熠停止啜泣,唐辉轻轻摩挲着他的手心,摩挲他指头上细细的茧子,说:“小熠,保重身体,好好拉琴,好好复习,明年考个好大学,将来和阿菡一起好好孝顺妈妈……”

  “哥!”唐熠打断了他,对这极为不祥的、遗言般的嘱托感到深深的恐惧,嘴唇翕动,却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唐辉手上有三条人命,虽然没有一条是他亲手杀害的,但都间接因为受他操控而死。尽管他也是超级脑案的受害人,为侦破工作立下不少功劳,可连桑国庭也不敢保证他还能活着走出监狱。

  即便是轻判,死缓,他出狱也要十几年后了,而他体内的E病毒还没有彻底清除,谁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

  这些都是桑菡告诉唐熠的,从美国回来之后他们就约定,除了工作需要今生再不向对方隐瞒任何事情。

  唐熠答应过桑菡要坚强,要理智,要理解法律钢铁般的无私。他知道哥哥完全是咎由自取,能有今天的结局已经是法外开恩,但此刻面对唐辉本人,还是无法接受可能永远失去哥哥的现实。

  唐辉看着他痛苦的眼神,完全明白他内心所想,对他笑了笑,说:“小熠,不必为我感到难过,能够为我曾经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对我来说其实是一种救赎。我留在这里接受法律给予我的惩罚,精神反而平静,内心反而安稳。你能明白吗?这不是法律强加给我的苦难,而是我期盼和渴望的荣幸,唯有如此我才能有勇气继续活下去。”

  唐熠依稀明白了哥哥的心情,他从来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他和博伊尔、珍妮弗以及拉姆·辛那些人不一样,他在复仇的同时也在折磨他自己,现在他得到法律的制裁,反而是一种解脱。

  唐熠反手握住哥哥的手,“我和妈妈都会等你回来,哥,你要为了我们保重你自己,啊?”

  唐辉微笑着点头。

  时间飞逝,转眼间探视时间已经到了,护士来提醒他们离开。唐熠难过极了,压抑着眼泪与哥哥告别。桑菡拉着他离开房间,走到门口忽听唐辉道:“阿菡,我有几句话想和你说。”

  桑菡让唐熠在外头等,自己掩上门回到窗前。

  唐辉坐在椅子上,微微垮着肩膀,仿佛刚才与弟弟的会面已经耗尽了他的精神。他抹了一把脸,低声说:“阿菡,我把小熠交给你了,请你……请你以后好好待他,哪怕有一天不喜欢他了,也要好好跟他说,尽量不要伤害他……他、他这辈子看似锦衣玉食,其实没过过什么真正的好日子,他从小到大依靠和崇拜的人,爸爸,还有我,最终都伤害了他,一次又一次让他失望……我们都是懦夫,自以为是的蠢人,不配他的仰望……”

  他微微侧着头,眼泪一颗又一颗地顺着下颌滚下来,语气又快又轻,“你和我们不一样,你光明磊落,当得起他这份爱重。只是……只是小熠他从小敏感、多疑又任性,有时候爱过了头,喜欢用极端的方式索求内心的安全感。请你千万容忍他,如果他真的惹你不高兴,让你受不了,也不要骂他吼他,要好好教他,教不会……也请你慢慢地离开他,尽量慢一点,给他多一点时间缓冲。”

  他难以自抑地捂住眼睛,语气破碎,几近崩溃,“他才十七岁,我在爸爸坟前发过誓,要照顾他一辈子,不让他受一点委屈,可是我做错了事,再也没有这个资格了……阿菡,请你替我照顾他,尽可能久地照顾他,如果有来生,我愿意用任何方法报答你,只求你一直爱他,永不负他。”

  这大约是桑菡听到的最惨烈最绝望的托付,他从未见过唐辉如此失态,如此低声下气、苦苦哀求。这个男人也许极端,也许阴险,也许愚蠢,但对家人的爱足以让任何人动容。

  桑菡忍不住红了眼圈,哑声道:“他是我用命换回来的,他就是我的命,我不必向任何人发誓,也会保护他一生周全。”

  唐辉重重点头,眼泪顺着掌缘纷纷滴落下来。

  外面护士在敲门催促了,桑菡往门口走去,手搭在门把手上,回头轻声道:“哥,保重,我和小熠,还有妈,都等你出来。”

  金属门重重关闭,桑菡拉着唐熠的手快步离开,依稀听到唐辉压抑的哭声。唐熠脚步踉跄,频频回头,在电梯关闭的瞬间终于哭出声来。桑菡将他紧紧抱住,不顾护士侧目,用力之大仿佛要将他嵌入自己的身体。

  这是他的命,是他用自己的命换回来的,一辈子的责任。

  九月初,西堰市的天气依旧燠热无比。

  中央空调不间断地吹着凉风,唐熠和桑菡面对面坐在餐桌两侧,一个敲笔电,一个奋笔疾书。

  闹钟响了,桑菡敲敲桌子:“同学,交卷啦!”

  唐熠拧着眉毛叹气,将厚厚一本《十年高考必刷真题》扔给他,趴在桌上闷闷地生气。

  因为绑架事件,唐熠错过了今年的高考,开学后必须上复读班了。原本唐母是想他就近考本市的音乐学院或者电子大学,但从鲨鱼岛回来之后他坚持考桑菡的学校,说是想和他一样成为一名刑警。

  唐母拿不定主意,询问桑菡的意见。桑菡认真研究了唐熠半年来的考试成绩,又和父亲询问了唐辉入狱对政审的影响,最后决定支持他的选择。

  两个孩子都坚持,唐母也就同意了。桑菡根据唐熠的情况专门制定了复习计划,整个暑假都在监督他复习和刷题。

  唐熠毕竟是个十七岁的孩子,理想再坚定,受点儿挫折还是会情绪低落。桑菡一边要管着他,一边还要鼓励他,口才越练越好,社交恐惧也痊愈了大半。

  可喜可贺。

  “去把果盘拿来。”桑菡一边阅卷,一边指挥他的小学生,“老师要吃蜜瓜和葡萄。”

  唐熠站起来,没骨头似的晃进厨房,少顷端了个水晶盘子出来放在桑菡面前。

  “好啦别生气了,已经有进步了,起码题都做完了不是?”桑菡顺毛摸,将一块蜜瓜递给他,“你缺了一学期的课,能考及格已经很不错了。”

  “及格有什么用,你们学校录取分数线那么高,变态高!”唐熠扁扁嘴,像小奶狗一样叼着蜜瓜坐到他对面,“你是不是有什么秘诀没告诉我呀?你是怎么考那么高的?”

  “哪有什么秘诀,不就是刷题么?”桑菡啃了一口西瓜,说,“别信那些玩着玩着就能考高分的邪论,那些人表面轻松,回家不一定怎么吐着血刷题呢。”

  “你倒是不吐血,你吃冒菜就可以了。”唐熠说,“我不管了,反正交给你了,你负责把我培养成学霸,考进你们学校。”

  桑菡批完卷子,立起来对着他,“看,成绩不错,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你肯定能考上,相信桑老师OK?”

  看着右上角红色的数字,唐熠终于有点儿高兴了,虎牙“嚓嚓嚓”地啃着蜜瓜,像个豚鼠一样对他笑:“我要是考不上,你就不能给我当老师了,你心里是不是特着急?”

  “比你还着急。”桑菡摇头叹气,“好了,今天上午就到这儿吧,午饭想吃什么我给你做?”家里保姆请假了,何英忙公司的事情中午回不来,临走嘱咐他给唐熠管饭。

  “不要,太难吃了。”唐熠对他的厨艺心有余悸,连忙反对,“我还是个小朋友,正在长身体,你就不要再荼毒我了……我们叫外卖吧,海底捞吃不吃?”

  “长身体还吃海底捞?”桑菡掏出手机定了粤菜,“咕咾肉、白灼芥蓝,虫草花排骨汤……还想要什么?”

  “杨枝甘露,多芒小丸子。”

  “又吃甜食,你是蚂蚁变的吗?”桑菡叹气,但还是给他点了,随后将笔记本电脑解锁,还给他:“今天进步了,午饭来之前可以玩一会儿游戏。”

  “爱你!比心!”唐熠星星眼接过电脑,千恩万谢,瓜也不吃了,打开游戏喊他组队。桑菡开了自己的电脑和他连线,Alpha和Resistor先后上线,配合默契地虐起了对手。

  嗯……遵照Alpha大神的特殊要求,Resistor玩的是女号,大长腿双马尾少女,背着一把七弦琴,一笑露出两颗虎牙。

  桑菡专门截了个她的特写,给自己的手机设成了桌面。

  午饭之后唐熠回房间睡午觉,桑菡没有午睡的习惯,但还是躺在旁边陪他。

  唐熠经过三个疗程的心理干预,情绪已经比刚回来的时候平稳多了,但对桑菡的依赖也更加明显。桑菡也许是从小家庭太开明,没经历过父母过度的溺爱,反而特别享受唐熠这种近乎病态的依赖。他暑假一直住在唐家,白天给唐熠补课,晚上听唐熠拉琴,周末两人结伴去游泳、打球,上周还一起看望了石湖农场的李维斯和宗铭。

  桑国庭夫妇对他们的早恋(主要是唐熠太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怜两个孩子半年来遭受的打击,对他们听之任之,偶尔也会打视频电话聊聊天,或者寄一点零食过来。

  唐熠面对桑国庭极为害羞,几乎不敢跟他说话,但对何芷舒还好,会红着脸叫她阿姨,偶尔在微信上跟她问好。

  即使感情已经到了难分难离的程度,他们俩始终保持着纯洁的恋爱关系,就算睡在一张床上,也从来没有越矩的行为。

  何芷舒曾隐晦地暗示儿子要懂得节制,毕竟唐熠才十七岁。桑菡特别光明正大地对母亲说:“妈,我还是处男呢,你以后不要用这种龌龊的思想来YY我好吗?”

  何芷舒被他气个倒仰,恨铁不成钢地说:“是谁说自己二十岁,对着石头也能有反应的?”

  桑菡面瘫脸愣了半天,说:“他又不是石头!”

  何芷舒再次被他气个倒仰,“正因为他不是石头,老娘才好心提醒你!”

  桑菡反将一军,“妈你是不是太闲了?不然给我生个妹妹吧,免得老操心这些有的没的。”

  何芷舒恨不得穿过WIFI打他,桑国庭脑袋一伸出现在视频里,摸着下巴说:“衰仔难得说句有道理的话,夫人你要不要考虑一下群众的心声?”

  桑菡顺利将母子矛盾转化为夫妻矛盾,给自己骄傲地比心。

  唐熠睡熟了,桑菡悄悄展开他的指头,将自己的手抽出来,下楼去准备下午的卷子。何英正好从公司回来,喊他停下来陪自己喝杯茶。

  “公司情况稳定了么?”桑菡问道。

  何英神色疲惫,但精神还好,点头道:“差不多稳定了,于总那边派过来的财务副总很专业,解决了不少麻烦。现金流已经稳住了,股价正在慢慢回升,国庆之前只要不出大事,唐晟就算是过了这一关了。”

  亚瑟资本的倒台拖垮了RIVER,而作为RIVER的投资公司,唐晟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再加上唐辉入狱,第九基金被查封,公司财务摇摇欲坠,股价连连跌停……

  何英一把年纪顶在前线,焦头烂额,关键时刻于天河向她递出了橄榄枝,把自己的长姐、家族企业掌舵人介绍给了唐晟。

  随着一系列的调查、注资、重组,于家成了唐晟新的大股东,唐晟也终于在风雨飘摇之中稳定了下来,重新走上正轨。虽然这一战唐家几乎损失了三分之一的身家,丢掉了唐晟不少的控制权,但公司总算是保住了,有于家派过来的专业财务人员,资金运行比从前更加科学高效,何英作为董事会主席、总裁,今后的管理也轻松不少。

  桑菡不懂商业运作,但看她语气尚可,也就放心了,“那就好,有什么事如果需要我帮忙的,您直接给我打电话就好。”

  何英点头。桑菡又道:“我明天就回学校报到了,恐怕要到十一长假才能回来,这段时间如果小熠有什么不妥,请您一定第一时间跟我联系,千万别瞒着我。”

  何英道:“我知道,你放心吧,家里现在就我们几个人了,你和我的孩子是一样的,不管什么事我都会和你商量。”

  桑菡放心了些,何英给他添了点茶,说:“明天一早我让小二黑送你去机场,晚上你跟小熠好好说说,他舍不得你,又不肯拖你的后腿,心里纠结,你要把话说开了才好……他被我和他哥哥惯坏了,有时候就是这么任性。”

  “我会的,他对我从来不任性,就算任性,我也是喜欢的。”桑菡有点儿脸红,手指顺着杯沿摸了半天,期期艾艾地道,“伯母,我……我想……我想……我能不能先……先和小熠订婚?我知道他年纪还小,我不会有什么过分的要求,我只是……我只是想大家都放心一点。而且我……我……我就想跟他订婚。”

  何英有些意外,然而很快便思考起这件事的可行性——虽然唐熠不够婚龄,但订婚又不受法律约束,定下来两个孩子都放心些,也能安心学业。

  “我是没有意见的。”何英爽快地说,“不过你还是先问问你家里人的意思吧。毕竟婚姻大事,必须先告明父母的。”

  桑菡红着脸笑了,点点头:“我会的。”

  下午照旧是刷题,桑菡压抑着兴奋没有露出任何行迹。唐熠知道明天他就要开学了,情绪难免有些低落,但还算稳得住,成绩没有太大的波动。

  晚饭后桑菡在客房里打电话,唐熠在他门口徘徊了几遍,到底憷桑国庭,没敢打扰他,闷闷不乐地去琴房拉琴。

  琴声如泣如诉,巴赫的D大调硬生生被他拉成了悲剧。桑菡推门进去席地而坐,听得好笑,等他拉完了,将琴弓抢过来说:“怎么越拉越回去了,还不如我这个门外汉,来来来,我给你示范一下正确演奏方式!”

  唐熠让开位子给他坐,自己坐到他对面的地板上。桑菡一本正经地酝酿了半天,难得把面瘫脸酝酿出了几分艺术家的文艺感,然后拎着琴弓落上了琴弦。

  一秒破功,锯木头似的声音撕碎了宁静的夜晚,昂贵的马尾弓哭泣着摩擦瑟瑟发抖的琴弦,发出感天动地的噪音。唐熠忍不住捂起了耳朵,然而桑菡分外执着,吱吱扭扭地拉完了一整首曲子。

  唐熠听到后半段总算听懂了,他拉得是《海绵宝宝》主题曲。

  一曲奏罢,桑菡自己也被自己雷出了一身冷汗,擦了擦额头,说:“海绵宝宝,我们去抓水母吧!”

  他的声音和派大星惟妙惟肖,唐熠露出小虎牙笑了,学着海绵宝宝的声音说:“对不起,派大星,今天我要去上学,不能陪你去抓水母了。”

  桑菡沮丧地说:“那你不在我该做些什么啊?”

  唐熠说:“我也不知道啊,以前我不在的时候你在做些什么啊?”

  “等你啊,等你回来啊。”

  四周安静下来,桑菡放下大提琴,跪坐在他面前,支着膝盖说:“等我回来,小熠,我一放假就来看你。”

  唐熠眼圈有点红了,低着头瓮声说:“嗯。”

  “你每天都要和我视频,把作业发给我看。”桑菡说,“早上起床也要和我通话,跟我背当天的单词和词组。周末要把作文本拍了发我,要去羽毛球老师那里上课。练习的曲目都要录下来给我听……好不好?”

  唐熠的眼睛闪闪发光,重重点头。桑菡摸摸他的头,说:“尽量和同学交朋友,但如果处不来也不要勉强,受了欺负要给我说,老师不好也要告诉我,知不知道?”

  “知道。”

  “胃痛也要告诉我,心情不好也要告诉我,想哥哥了给我说,我想办法让医院准许你们通话。”桑菡说,“家里有事要第一时间通知我,有女孩子追你也要跟我报备,游戏里有人勾搭你,不许自己收拾,放着我来,我是你的男朋友,这是我的权利懂吗?”

  “知道了。”

  “等有人勾搭我了你再出手。”桑菡低头吻他的嘴角,“这是你的权利,懂吗?”

  唐熠下意识地往后仰,双手撑着地面,细白的脚趾紧张得蜷缩起来,鼻腔里发出软软的哼唧:“嗯。”

  桑菡点到即止,退回去跪坐好,深呼吸,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条精致的手链。

  手链铂金打造,精致纤细,扣子是一把钻石小锁,在月光下熠熠生光。

  “求婚按理要送戒指的,但你还要上学,送了也没法戴在身上,我就定做了这条手链。”桑菡取下手链,系在他纤细光|裸的脚踝上,因为尺寸有点紧,它正好卡在踝骨上方,如果穿着长裤,完全看不出来。

  唐熠整个人都惊呆了,石头似的愣在那里。桑菡根本不打算请求他的同意,低头在他脚背轻轻一吻,不容置疑地道:“从现在开始我是你的未婚夫了,唐熠,我已经预定了你的后半生,你属于我了,懂吗?”

  唐熠呼吸急促,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脚踝,半晌才梦游似的点了点头:“那……那你也属于我了,对吗?”

  “对,我只属于你。”桑菡握着他的脚踝,感受那铂金链子慢慢沾染他的体温,仿佛自己的也拥有了他的温度,满心里都是征服感带来的满足。

  他终于忍不住覆过去吻住了他,无师自通地占有他的唇舌,索取他的甜蜜……

  “从现在开始,我们只属于彼此,永不失约,永不背叛。”

  “永……永不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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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好发糖精,就要发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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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敌BY 朱砂

第225章 为女装大佬折腰 [VIP]

225,
  “食得饭啦, 好埋位啦喂!”

  桑国庭将一罐醇香逼人的鸡骨草煲生鱼老火汤放在餐桌上, 等了半天没人应声,叹气, 切换成普通话:“桑菡, 吃饭啦!带小朋友去洗手,然后帮老子装饭端菜……”

  “哎呀别吵了, 我来我来。”何芷舒用胳膊肘怼了怼他, 小声道,“别老子长老子短的, 人家第一次来咱家,别把你对付下属那一套拿出来!”

  “我什么时候对下属自称‘老子’了?我就一个儿子,在他面前还不能自称一下‘老子’?”

  “那我是不是可以自称‘老娘’?”

  “……不要!”桑国庭败下阵来。

  桑菡下了游戏,带着唐熠从自己房间里出来, 扫一眼桌上的饭菜, 简直怀疑自己二十二年来都是爹妈的养子, “有没搞错, 这么多好菜,为什么我昨天前天吃的都是速冻水饺和酱油拌饭?”

  “你好话多哦, 老豆把你养这么大就是为了拆台吗?”桑国庭拍他后脑勺,被妻子瞪了一眼才反应过来有客人, 又改拍为摸, 慈祥地凌虐了一番自己儿子早上精心打理的发型,“有的吃你就偷笑吧, 今天你是沾小熠的光,懂吗?”

  唐熠看着满桌子的菜也是吃了一惊——白灼虾、萝卜牛腩、菠萝咕咾肉、香菇菜胆……全是他平时吃惯的口味。

  桑国庭亲自下厨已经够吓人了,做的竟然还都是他最喜欢的菜式,唐熠心中一热,刚进门那点儿忐忑焦虑不由自主消散了许多,乖乖跟公婆——岳父母——他也不知道哪个才对——道谢:“谢谢叔叔阿姨,给你们添麻烦了。”

  “哪里哦,桑菡二十二年才往家里带一个朋友,这一天我盼了半辈子了,该我谢谢你才对。”何芷舒知道他憷桑国庭,刻意坐在他们俩之间,笑着说,“瞧他那反人类的样儿,也就你能治治他。”

  “我哪里反人类了?我已经在改了好不好?”

  “好啦不要在饭桌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了,吃饭吃饭。”桑国庭坐下来,给全家斟酒,到唐熠面前的时候略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给他倒了半杯,“小熠十八了吧?今天也喝一点吧,到了学校难免的,今天先适应一下。”

  何芷舒瞟了一眼儿子,见他没反对,也就没吭声。

  唐熠十八年从没碰过酒精,但打死也不敢违拗桑国庭的意思。不知道为什么,他对未来公公——岳父——他也不知道哪个才对——有着天然的无法解释的敬畏,只要看见那张正气凌然的脸就大气都不敢出。

  来之前他还专门对着他老人家的照片做了三天心理建设来着,可面对真人才发现根本没什么卵用。

  “来吧,我们干一杯。”桑国庭对他的忐忑心知肚明,但不说透,举起酒杯道,“这杯酒就算给小熠接风了,明天开学,你以后就是阿菡的学弟,好好学习,别堕了你师哥的威风。”

  “我又有什么威风可堕了?”桑菡端着杯子翻白眼。

  “我说成绩,四年八学期次次全院第一,还不够威风乜?”桑国庭瞪他,又对唐熠道,“其他的就不要学了,社团活动0分、学生会工作0分、人际交往0分……你要跟他一样我就该回老家去拜黄大仙了,一定是祖坟哪里埋得不对!”

  唐熠忍不住笑,桑菡瞪他一眼,他赶紧抿住嘴,一本正经地端起酒杯:“谢谢叔叔,我会努力的。”

  “干杯!”一家四口碰杯。

  何芷舒特意嘱咐唐熠:“喝一小口就好了,小心辣。”

  可唐熠不敢不给桑国庭面子,硬着头皮喝了半杯,辣得眼泪都快下来了,硬憋着没吐。桑菡赶紧给他夹了一块萝卜牛腩,又在餐桌下轻轻捏他的手指头以示安慰。

  他们那点小动作怎么瞒得过桑国庭的眼睛,局座微微一笑,也夹了一块咕咾肉给妻子,冲她眨眨眼。何芷舒嗔怪地瞪他,先给唐熠夹了一只白灼虾,又给老公也夹了一个,莞尔一笑。

  酒这个东西虽然喝着遭罪,但一下肚人的心就热了,餐桌上的气氛也热了。唐熠断断续续喝了有半两,白皙的脸颊浮上两团红晕,终于敢正眼看桑国庭了,还主动站起来给他敬了一次酒。

  桑国庭对儿子选的这个对象内心其实并不是特别满意,在他看来唐熠太腼腆,太羸弱,还是个男孩子,实在算不上良配。但桑菡已经陷得太深了,两个孩子又经历了那么多生死坎坷,理智上他告诉自己不能拆散他们。

  也许这就是缘分吧,桑国庭想,桑菡从小冷漠、孤僻、自我封闭,他们夫妻俩想了多少办法都没能改变他。但自打和唐熠认识以来,这孩子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成长、成熟,为了让自己变成强大的保护者,甚至强迫自己和社会接触,连学校的导师都对此感到意外,好几次在电话里和他谈起桑菡的变化。

  都说女人让男人成熟,桑国庭现在才知道,是爱情让男人成熟,与性别无关。

  尽管如此,男人和女人还是不一样的,最起码,这个社会对男人的呈现出的面貌、姿态,以及对他们的期待和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桑国庭清了清嗓子,尽量温和地对唐熠说:“小熠啊,从明天开始你就是大学生了,大学和中学不一样,公安大学和普通大学又不一样,你要有心理准备,及时转换自己的心态。”

  唐熠听到他喊自己的名字,努力坐直了,认真点头。桑国庭见他态度端正,略感欣慰:“学校里压力会很大,虽然你是信息安全专业,但也要上很多刑侦方面的课,还有体能训练、搏击、射击……这么瘦可不行,要多吃饭,不要挑食,尽量长结实一点。”

  唐熠睁着大眼睛点头。桑国庭又絮絮叨叨地说:“学生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人际关系比中学时期会复杂很多,要少说、多看、多想,既不能特立独行,也不能随波逐流。我们这个圈子啊,浑浑噩噩的多,勾心斗角的也多,但我不希望你和桑菡成为那样的人,我希望你们永远记得自己为什么选这一行,永远保持清醒,不忘初心。”

  唐熠特别用力地点头,小鸡啄米似的虔诚。桑国庭咂了半杯酒,越看这个半子越舒心,要知道桑菡可没唐熠这么老实,往常他好不容易抓住教训两句,这臭小子要么冷笑,要么干脆走人,回回气他个半死。

  还是唐熠乖,怎么说怎么听,一脸受教的样子,比宗铭真诚,比李维斯虔心,比于天河可爱,比焦磊……算了,那个棒槌看着鲁莽,其实比他还通透呢,毕竟是在部队上混过的人。

  看着儿媳妇天真乖巧的小脸儿,桑国庭心里像七月天喝了雪水一样舒坦,还想整理一下思绪继续发言,忽见儿子将儿媳妇的脑袋拨拉得转了九十度,问他:“小熠,吃饱了吗?”

  唐熠背挺得笔直,认真无比地点头。

  桑菡叹气,又问:“小熠,我是谁?”

  唐熠眨眨眼,特别无辜地叫:“叔叔好。”

  桑菡:“……”果然,刚才就感觉他好像没信号了,还好及时问了一句。

  “噗!”何芷舒捂着嘴狂笑,抖得桌子都摇了。桑国庭一头黑线,无语望天,万万没想到这孩子酒量这么浅,才半两就喝断片了。

  关键断片还断得这么乖,跟没事儿人似的,说什么都答应,嘱咐啥都点头。

  搁在公务员队伍里这特么是天赋异禀啊!

  桑国庭哭笑不得,放下筷子摆摆手:“阿菡赶紧带他睡觉去吧,别再掉下椅子摔着……这孩子,喝醉了也不说。”

  “喝醉了还怎么说?”何芷舒好不容易止住笑,见儿子戳唐熠的脸玩儿,戳得他口水都要掉下来了,忍不住再次狂笑,骂道:“阿菡你闹什么,看我录下来发给他,让他醒了收拾你!”

  “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啊妈!”桑菡捏着唐熠的嘴巴给他闭好,将他打横抱起,送进了客房。

  桑国庭郁闷得不行,给老婆舀了一碗汤:“喝汤喝汤,我煲了一上午,白折腾了,你必须多喝两碗给我捧场啊!”

  “我在减肥耶……算了给你点面子吧!”

  这是唐熠十八年来第一次醉酒,醉得彻底,醉得踏实,醉得不知身在何处,直到太阳下山、月亮升起,才迷迷糊糊醒了过来。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干了什么?不知过了多久,唐熠顶着鸡窝头对自己发出了灵魂质问三联,足足半分钟才反应过来自己在桑菡家里做客。

  窗外暗夜沉沉,月光透过纱帘洒进来,如水如霜,唐熠摸到床头柜上的台灯打开,惊讶地发现这间屋子和自己家里的陈设十分相似,连床单被罩都是一模一样的,枕头上的派大星笑得没心没肺。

  桑菡居然按他自己的房间布置了家里的客房……唐熠心里暖暖的,忽觉手机一震,桑菡的微信来了:【醒了?头疼吗?】

  他的运动手环和桑菡的手机是关联的,当然桑菡的也是一样。这一年多来他们已经非常习惯对彼此生活百分之一百的掌控,那些恋爱鸡汤里说的“距离”、“空间”、“隐私”……对他们来说都是无法理解的矫情。

  他们习惯并享受这种亲密无间宛如连体人一般的占有与被占有,乐在其中,毫无怨言。

  【有点儿……天!我当着你爸的面喝醉了?喝断片了?你怎么不拦着我?】唐熠发了个扑地大哭的表情,没等到桑菡的回复,房门被人轻轻推开了。

  桑菡端着一杯蜂蜜柠檬水进来:“没事,你喝断片了也比我讨他喜欢……来喝点水。”

  唐熠喉咙发干,大脑胀痛,捧着水杯一口气喝干了,哀嚎道:“完了,我是不是说了什么奇怪的话?我有没有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

  “没有了,你喝醉了乖得不得了。”桑菡给他捋了捋短毛。唐熠喜欢把头发染成各种奇怪的颜色,之前染了浅粉色,来学校报道之前才把粉毛全剪了,所以现在头发特别短,像个小刺猬一样毛茸茸的。

  “真的吗?”唐熠将信将疑。

  “真的。”桑菡诚恳道,“我还担心你像于博士一样喝醉了喜欢给人讲课,或者像李维斯一样毫无预兆地趴下就睡。结果你特别正常,我爸说什么你都乖乖点头。”

  “哪里正常了?!我完全不记得叔叔都说了些什么!”唐熠惊悚地说,“你录下来了吗?快让我再看一遍,我都答应了他些什么?”

  “录什么啊,都是无关紧要的废话,你当是老师上课啊还要做笔记。”桑菡给他理了理枕头,“接着睡吧,才一点半,七点再起床,我送你去学校报到。”

  说着要走,小手指却被拽住了,唐熠不知道是酒醉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脸蛋红红的,期期艾艾地道:“你、你别走。”

  “床睡不惯吗?我按你家里的硬度买的床垫,可能软了点儿。”

  “嗯……我有点择席,你陪我一会儿吧。”唐熠贴着墙躺下,拍拍枕头,“睡这儿。”

  桑菡关了台灯,和衣而卧,一只胳膊搭在他身上,轻轻拍了两下。唐熠往他怀里靠了靠,又靠了靠,鼻尖轻轻蹭他的衬衫纽扣,像小狗一样拱来拱去。

  “别闹了,痒。”

  唐熠脸越发红了,手慢慢在被窝里摸到他的腰,一时却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紧张得自己直发抖:“阿菡,我……我都十八岁了……”

  桑菡在被子下面握住他的手,用尽全力才绷住正常的呼吸,说:“还有十七天。”

  “哦……”

  月光朦朦,两人枕着一个枕头,盖着一张被子,鼻尖对着鼻尖,几乎能感受到对方紊乱而炽热的气息,感受到对方年轻而未经世事的、火热的心跳。

  良久,桑菡吻了吻他的鼻尖,又吻了吻他的眼睛,哑声道:“睡吧。”

  唐熠嗅到他干净的带着柠檬薄荷味的体味,狂乱的心跳慢慢沉静下来,到底宿醉未醒,缓缓闭上了眼睛。

  等到他呼吸匀净,桑菡才长长出了口气,哆嗦着将运动手环设了个凌晨五点的闹铃。

  不能让妈妈知道他今晚在客房过夜,不然一定被她烦死,天知道她一个当妈的为什么对儿子的房中事那么感兴趣!

  一定是被李维斯的小说带坏了!

  转眼盛夏过去,帝都迎来了天高云淡的初秋。

  空气中弥漫着甜蜜的桂花香,枫叶染上醉人的嫣红,最激动人心的是,军训终于结束了!

  宣布休假的那一天,唐熠简直喜极而泣,虽然桑菡过去一年都在督促他锻炼身体,开学之前就给他做了无数的心理建设,但公安大学的军训强度还是让他目瞪口呆、欲仙|欲死。

  队列、越野、搏击、射击……他就不明白了,作为信息安全人员他们为什么要练得跟特警一样?

  而且教官说这只是开始,接下来这种体能训练将成为他们的日常必修课!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桑菡看着像个文静的死宅,动起手来却连小二黑这种专业保镖都无法轻易拿下了。

  嗯,想想四年以后自己也可以变得那么厉害,唐熠又觉得累一点也值得了!

  拎着作训服回到宿舍,书桌上放着一个快递箱,对面床的同学说:“舍管说有人给你送的东西,我给你带上来了。”

  “哦……谢谢。”唐熠翻来翻去,盒子上没有快递单,也不知道是谁送的,用裁纸刀划开一看,吓得赶紧重新盖好塞进了大衣柜。

  “怎么了?什么东西啊这么紧张?”同学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该不会是定时炸|弹吧?”

  “不、不是。”唐熠语无伦次地说,背靠柜子,仿佛里面关着吃人的妖怪,“是、是我妈托人捎给我的衣、衣服。”

  “哦……衣服干吗吓成这样?”同学耸耸肩,“我回家了啊,周一见。”

  “周、周一见!”唐熠目送同学离开,扑上去反锁房门,又拉上窗帘,才战战兢兢从衣柜里把那只大盒子拖了出来。

  雪纺衫、格子短裙、长筒袜、平底踝靴,还有假发和全套化妆品!

  不用问,这世上只有一个人会送他这种东西!

  唐熠脸如火烧,手机冷不丁响了,桑菡的声音在那头听上去和平时一样淡定温柔:“收到了吗?”

  “你、你想干嘛?”

  “晚上导师请吃饭,让大家带上女朋友,可是我没有女朋友。”桑菡一本正经地说,“我只有你了,你得负责。”

  “可、可是我……”唐熠揪了揪头上的短毛,对着镜子发愁——他已经有半年多没扮过女装了,主要是因为身高太高,足足一米七八,假装女生实在太奇怪了。

  而且军训风吹日晒的,他的皮肤起码黑了一度半,鼻梁还有点脱皮,哪有这么粗糙的女孩子?

  “我、我换了装还、还怎么下楼啊?”唐熠要崩溃了,“被社管抓住非得示众不可,我未来四年还要不要活了?”

  桑菡沉默了一会儿,说:“嗯,是我疏忽了,没想到这一点……刚刚我已经在学校对面的宾馆订了钟点房,房号一会儿发给你,七点半我去宾馆楼下接你。”

  “喂你……”唐熠还要反对,桑菡已经挂了电话。

  “什么啊!”唐熠嘟着嘴生气,生着生着又自己好了,嘻嘻笑着将裙子在身上比了比,发现尺寸刚刚好。

  “阿尔法大神好厉害啊……连军训瘦掉的两公分都考虑到了!”

  七点半,唐熠穿着短裙走出宾馆,高挑的身材惹人侧目,连前台小妹都羡慕地看着他的背影。

  桑菡穿着便服站在门口戳手机,心电感应似的抬头,立刻眼睛一亮,微笑着迎上来,“可爱。”

  “最后一次哦。”唐熠哪哪儿都不自在,理了理披肩发,嘟着嘴说,“下次再提这种无理要求我绝对不会再答应了!”

  桑菡非常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说:“在家里可以吗,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

  唐熠瞪了他半天,实在无法拒绝他几乎带着哀求的眼神,低声说:“那也不能太频繁,化妆好麻烦的,而且裙子一点都不方便。”

  桑菡知道他这是答应了,开心地拉起他的手:“都听你的,走吧,他们已经到了。”

  饭局就定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川菜馆里,一桌十来个人,果然如桑菡所说,人人都带着对象。唐熠的出现让所有人都惊艳了一把,主要是因为他太高了,腿又直又长,简直媲美维密超模。

  “哇,桑菡好过分啊,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到现在才带给我们看!”一个戴眼镜的师兄说,“罚酒三杯,必须的!”

  桑菡拉着唐熠坐下,果然老老实实喝了三杯,之后介绍道:“何熠,我……未婚妻。”

  “窝草不是吧?都订婚了?”大家顿时开始起哄,“订婚了都不吭声,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再罚三杯!”

  这回连导师都说了:“好啊,瞒得这么紧,看不出你平时闷葫芦似的,抢起美女来比谁都快,少废话了,喝吧喝吧!”

  桑菡只好又喝了三杯,还好今晚备的是白酒,酒盅不大,六杯合起来也不过一两出头。

  唐熠有点担心,在桌子下面捏捏他的手,给他一个询问的眼神。桑菡回捏他,低声道:“没事。”

  “咦,我怎么觉得这位小姐姐有点眼熟啊……”一个学长的女朋友忽然说。

  唐熠一抬头,才发现她是隔壁学院的同学,也是大一的,军训的时候经常跟他们班在一个场地上走队列,冷汗一下子从额头渗了出来。

  然而桑菡特别淡定,掏出手机点亮屏幕,指着桌面上唐熠的特写截图:“他在游戏里叫Resistor。”

  “窝草!PVP榜一号女神?!”眼镜师兄惊叫道,“Resistor就是你?!”

  唐熠的游戏角色是照着自己的脸捏的,连虎牙都一模一样,这么一来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游戏带走了,连那位大一同学都不再纠结是不是在现实中见过他的问题,尖叫道:“哇!女神真的是你!你不是Alpha的CP吗?我是你们的CP粉啊!我可不可以加你好友?下次做任务求带着我啊啊啊啊!”

  “桑菡你居然搞定了女神!有没有搞错,你这是走了什么桃花运啊!罚酒罚酒!”

  桑菡欣然接受,三杯下肚,眼神儿开始飘了,那叫一个邪魅:“我就是Alpha。”

  “……”众人一愣,师兄嗤道:“你就扯吧,我就没见你玩过游戏?”

  “那是因为我们不在一个宿舍。”桑菡挑眉。研究生是两人一间,他的室友是隔壁学院的,一直在外面和女友合住,他就掏了双份的钱把宿舍包下来了,平时干什么根本没人知道。

  为了让大家相信,桑菡打开手机登录客户端展示一番,“PVP榜第一男神,就是我,Alpha!”

  众人哗然,抢着拿他的手机传阅,只有唐熠发现他不对劲——桑菡平时极为低调,根本不可能这么说话,还自称“男神”!

  他……该不是喝大了吧?

  “你没事吧?”唐熠小小声地问。

  桑菡淡定摇头,自斟自饮,又是三杯白酒干了:“没事,我今天……必须多喝点。”

  “干嘛啊?”

  “嗯……酒壮怂人胆。”桑菡握着酒杯说,“不多喝点儿,我怎么敢……嗯,敢这么嚣张。”

  哦,你也知道自己今晚很嚣张哦?唐熠没好气地给他又倒了一杯,还好自己今天是“女孩子”,没人劝酒,好歹有个清醒的人晚上把他弄回家去。

  手机满桌转了一圈,回到桑菡口袋里,这下所有人都相信他们就是传说中如胶似漆丧尽天良杀人不眨眼的PVP榜第一冷艳CP了。因为这款游戏正当红,今晚聚会的所有人几乎都在玩,所以大家迅速找到了共同话题,开始八卦游戏中的各种轶事。

  气氛空前高涨,讨论空前热烈,师兄们说得口沫横飞,不时发出青铜器一般的笑声,女孩子们声音虽小,但声势更加浩大,很快便互相加了好友,留下各自的微信、微博以供日后深入交流。

  只有今晚的金主——谢顶的导师先生面带迷茫的微笑,端着米饭发出来自灵魂深处的拷问三联——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啥?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完全没有眼色啊!

  酒酣饭饱,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一行人互相搀扶着出了饭店,几乎所有的男生都喝大了,几个女生也脚步踉跄。桑菡始终面带微笑,打车将师兄师姐一一送走,给导师叫了代驾,才腿一软靠在了唐熠身上。

  保守估计,他今晚喝了有半斤。

  唐熠使出吃奶的力气将他抱住,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翘着大长腿拦了一辆计程车,拖着他钻进后座,报了桑国庭家的地址。

  到家已经快十二点了,唐熠刷指纹进门,问桑菡:“要不要吐?”

  桑菡摇头,抱着他不放手,下巴搭在他肩膀上,说:“要睡觉。”

  醉成这个样子,也没办法洗澡了,唐熠驮着他进了卧室,往床上一丢,没想到桑菡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将他也拖倒在床上。

  两人一个叠一个压在一起,胸膛贴着胸膛,也不知道倒下来的时候扫到了什么东西,床头发出“咣当”一声脆响。唐熠“呀”了一声,摸着床头柜上的台灯要打开,桑菡拉着他的手不让,翻身将他压在下面,说:“不、不要管,先、先睡觉!”

  “你、你下来!”唐熠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心砰砰狂跳起来。

  桑菡压着他摇头,说:“趁着我……酒还没醒,要快……酒壮怂人胆……我怕我过一会儿,就不敢了……”

  唐熠终于明白他一整晚狂喝酒是为了什么了,顿时脸如火烧,轻轻推了他两下就妥协了,任由他摆布。桑菡摸到他裙子下面,手又烫又抖,语无伦次地道:“我、我有看攻略……不、不会弄……弄疼你的……哦哦,东西呢?”

  伸长胳膊在床垫下面摸了半天,拿出来一包不可说的东西,得意地笑:“我、我藏在这里了!我、我妈绝对发现不了……嘿嘿!”

  唐熠心跳快得要冲出胸口,然而理智还在:“拉、拉窗帘!”

  “没、没事。”桑菡眯着眼睛拆包装,特别认真地说,“不开灯,外面亮,里面暗,没人看得见……懂?”

  唐熠忍不住想笑,难得他这种时候还有这种常识。桑菡顿了一下,叹了口气,说:“其实、其实是我爬不起来了……”

  “那就不拉了吧。”唐熠小小声地说,“免得浪费时间,你酒醒了,又后悔了。”

  桑菡捧着他的脸,眼神迷恋而又执着,漆黑的瞳仁闪着足以穿透灵魂的亮光,摇头,再摇头:“不,不后悔,我这辈子都不后悔,我从两年前,那晚,透过李维斯的电脑触摸到你……你写的代码,就知道我会爱上你,永远永远,也不后悔。”

  唐熠依稀想起两年前那晚,自己披荆斩棘破解桑菡的重重防火墙,将触角伸进他的源代码,结果差点被对方搞得系统崩溃。

  那天他在微信上嘤嘤哭泣着对李维斯说自己斗不过桑菡,只能躺平任日。

  没想到,一语成谶。

  真的躺平任日了……

  五个小时之后。

  桑国庭和何芷舒拖着行李箱下电梯,提前结束了结婚纪念旅行,开门的时候发现电子锁显示有人在家。

  “阿菡回来了?”何芷舒打了个哈欠,忍着困倦从行李箱里翻出给儿子和儿媳妇带的小礼物,打发老公去洗澡:“你先洗,我把东西放在阿菡床头,他明早起来看见一准特别开心。”

  “哪里就那么着急了,真是的……”桑国庭摇头,脱衬衫准备洗澡,刚打开卫生间的门就听见老婆一声低叫,接着飞也似狂奔过来,惊恐地道:“阿菡他……他他他他他……”

  “怎么了?”桑国庭吓了一跳,以为儿子被人寻仇了。

  “他出轨了!”

  “吓?”

  惊恐的老夫妻蹑手蹑脚溜进儿子的卧室,只见桑菡光着上身,怀里搂着个披肩发的大美女,美女一只脚伸在被子外头,纤细的脚踝上戴着一根铂金钻扣脚链。

  桑国庭瞬间就暴走了:“这扑街仔……”

  何芷舒心头一动,一把抱住老公的腰:“等等!那好像……是唐熠?”

  “乜话?”桑国庭石化。

  夫妻俩定睛看了十秒,默契地同时转身,出门,带上门锁。

  “没事,现在小孩子都这么玩。”何芷舒安慰老公。

  “是啊是啊,长大了就好了。”桑国庭安慰老婆。

  变装什么的,和出轨相比完全可以接受呢!

  老夫妻淡定地互相搀扶着去洗澡睡觉了。

  宁静的小卧室,未婚小夫夫还在酣睡,完全没有被刚才的插曲惊醒,何芷舒带给他们的礼物就放在床头——两只一模一样的小熊,穿着警服,戴着警帽,一只胸前绣着桑菡的警号,一只胸前绣着唐熠的警号。

  两只小熊互相依偎,你靠着我,我靠着你,又稚气又严肃,仿佛他们的主人。


                                    
                                         
                                    
                                    
                                       
        
                                       
                                    
                                作者有话要说:
  这样的日常是不是超级满足?
  嘿嘿嘿嘿~

第226章 铠甲勇士与十四行诗 [VIP]

226,
  2030年的冬天来得格外凶猛, 不到十二月西堰市便下了两场大雪。

  山里比市里更加寒冷, 宗铭怕后院的花草被冻死,趁着天晴在花园上撑起了暖棚, 总算在第三场雪下来之前挽救了那些当年差点被焦磊拔了种成黄瓜和萝卜的玫瑰。

  高速已经关闭了, 想要进城只能走省道,李维斯等了好几天, 好不容易看雪化得差不多了, 这天一早便开着保姆车去城里采购生活用品——石湖农场什么都好,就是地方太偏, 一入冬快递就停了,想要什么都得自己去买。

  大人可以凑合,孩子不能凑合,奶粉要屯, 辅食要买, 还有零嘴、玩具、圣诞节的新衣服……还好宗铭已经彻底恢复健康, 可以留在家里带孩子, 不用他又当爹又当妈,背着儿子逛超市。

  早上还晴空万里, 中午天上便飘起了细细的雪花,宗铭饭后给李维斯打了个电话, 得知市里暂时没有下雪, 心里才安定了一点儿。

  大概年纪越大人就越婆妈吧,瞻前顾后的, 再也洒脱不起来了……宗铭抱着儿子在壁炉前看电视,一边在内心感叹自己逝去……不对是早已逝去的青春。

  一转眼宗葳葳已经十五个月了,长得跟粉团儿似的玉雪可爱,和亲爹李维斯那叫一个神似。他的性格也和李维斯像了个十足十,开朗、乖巧,特别爱笑,经常睡着睡着把自己笑醒了,醒来还要抱着大宝剑继续笑上一刻钟。

  是的,这孩子不喜欢猫猫狗狗兔子熊什么的,就喜欢李维斯给他缝的玩具大宝剑。宗铭也是纳了闷了,为什么李维斯给儿子做的第一个玩具居然是大宝剑,难道是因为某种不可说的谐音吗?

  这货自从结婚以后真是越来越污了!

  李维斯被他的YY气了个半死,强制他看了一百多集《铠甲勇士》。于是宗铭终于明白这把破剑叫做“极光剑”,是皇帝侠的专用武器“极光盾”上的图腾幻化而来,当年李维斯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把这样牛逼的破剑。

  啊多么痛的领悟!

  为这他看了一百多集低幼动画,一百多集!

  他恨大宝剑!

  然而他儿子沉迷大宝剑无法自拔,宗葳葳坐在宗铭腿上看悬疑神剧,看完一集用大宝剑捅捅他胸口提醒换下一集。宗铭摸到触控板点了一下,百无聊赖地跟儿子一起看。

  现在的网剧是越来越离谱了,连悬疑都能拍出来神剧风,反派智商统统都在二十以下,主角金手指……不,金大腿……不,金蛮腰粗得要命,从第一集开始打脸打脸虐反派虐反派,看得人后背一阵阵虚汗直冒——这水平的警察撒出去破案,不是特么的送人头么?

  老子牛逼成这样当年都送掉半条命呢!

  宗铭对祖国刑侦事业充满浓浓的担忧,抚摸着儿子毛茸茸的大脑袋谆谆教诲:“葳葳啊,看看就得了,别往心里去啊,犯罪分子可狡猾了,千万不要轻敌,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啊……”

  宗葳葳嘻嘻一笑,挥舞着大宝剑叫道:“布吉道,布吉道!”

  宗铭看着儿子空白的笑脸儿,深深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这这么大的孩子人和狗都不分清,看什么剧都一样吧,就是瞅个热闹而已。

  演完两集,宗葳葳趴在他胸口睡着了。宗铭小心翼翼将儿子放回摇篮里,盖上小毯子,回到壁炉前继续看神剧。隆美尔终于等到机会,趴到他身上占领了宗葳葳小朋友的专属座位,惬意地打起了呼噜。

  宗铭一边撸猫一边看剧,投影里主角解开了罪犯设下的谜题,正在贼巢中和大反派尬聊。遵循“反派死于话多”的宇宙真理,对话冗长而平淡,宗铭催眠似的听着,脑海中却慢慢浮现起自己曾经经历过的种种……

  离开腥风血雨的刑警生涯已经三年多了,三年多来他一直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日子,休息、复健、打理名下的生意、抚养他和李维斯唯一的孩子……

  生活平稳而甜蜜,没有枪声,没有凶案,没有处心积虑想弄死他的对手。每一天他需要面对的最大的困难不过是适应自己的平凡,以及驱逐自己如影随形的噩梦。

  是的,迄今为止他还在做噩梦。

  以前他以为这是大脑损伤造成的后遗症,可一年多前于天河确认他体内的E病毒已经彻底被清除,大脑彻底痊愈,之后他却仍旧隔三差五便会梦到自己在破案。

  现实生活越平淡,他的梦境就越激烈,他的人生仿佛被撕裂成了两个极端,白天风花雪月,夜晚枪林弹雨。

  有时候他甚至有一种奇怪的错位感——白天和黑夜,到底哪个才是真实,哪个才是虚幻?

  安逸的生活温暖舒缓,对他来说却无比陌生,因为他整个前半生都在动荡中度过,即使再说服自己,他的本能还是更适应噩梦中那种无处不在的紧张感。

  这种紧张感让他觉得压抑,觉得焦虑,但同时也觉得踏实,觉得自己有价值。

  真是抖M啊……宗铭自嘲地哂笑,关闭投影,起身下楼迎接老婆——大门响了,李维斯应该回来了。

  外面雪下大了,庭院里铺了一层薄薄的积雪,巴顿和朱可夫正在菜地里撒欢儿,搅得雪沫满天飞。李维斯打开后备箱,里面塞满了东西,奶粉、猫粮、狗粮,还有一大罐蒙哥马利喜欢吃的谷子。两个巨大的保温袋堆在后座上,里面应该是给他们两个大人准备的生鲜肉类。

  “这么多?你不是把超市搬空了吧?”宗铭将平板车拖过来帮他卸货。

  李维斯穿着薄薄的羊绒衫,鼻尖冻得通红,年轻的身体却冒着热气儿,“够咱们吃到过年了,天气预报说最近还要下雪,下回出门要等腊月末了。”

  宗铭从车里拽出羽绒服给他披上,两人合力将平板车推到厨房,李维斯整理食物,宗铭出去停车。

  “葳葳乖不乖?”李维斯收拾完了,顺手将一块羊排丢锅里飞水,准备晚上吃红烧羊排。

  “乖,看了几集神剧睡了。”宗铭默契地从柜子里拿出各种香料准备炖肉包,“路上好走吗,挂防滑链了没有?下回还是我去采购吧,你开车出门我比你还紧张。”

  李维斯不答,坐在高脚椅上捧着脸嘿嘿笑。宗铭感觉他笑得有点阴险,警惕地道:“你又做什么怪,笑得这么猥琐?”

  “我怎么可能猥琐?我这张脸简直就是实体化的正义。”李维斯跟他时间长了,大约是近墨者黑,也变得不要脸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背在身后,“其实我今天进城是专门给你拿圣诞礼物的,想不想知道是什么?”

  “圣诞节不还有二十天呢么?”宗铭坐到他对面,也捧脸看着他,“是什么啊?”

  “猜啊。”
  “猜不着。”
  “你是懒得猜吧?”李维斯嗤笑,将盒子递给他,“算了,估计你也猜不着,给吧。”

  宗铭属于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类型,俗称倔驴,被他一激将反而猜起来了:“指环王全集?龙与地下城卡牌?乐高……情趣内衣?伟哥……不可能我用不着那玩意儿!”

  李维斯连连摇头,哈哈大笑:“打死你也猜不到,自己打开看吧!”

  宗铭不服气,然而实在猜不到了,只好嘟嘟囔囔拆开盒子……然后就傻眼了:“诗集?你太过分了吧?我有那么文盲需要送诗集来讽刺吗?!”

  “仔细看!”李维斯拍他,“看封面!”

  “《大西洋底的十四行诗》……作者……孔京?!!!”宗铭内心升腾起不祥的预感,翻开中间一页一扫,顿时五雷轰顶,“这踏马都是啥?”

  “你的语录。”李维斯捧大脸星星眼,“仔细读一读,是不是有一种诗一般的韵律?”

  “你这个死孩子!!!”宗铭暴走,合上书拼命打他,“老子那是病理性结巴,你踏马居然全记下来了,还攒了个诗集……呸呸呸!神特么诗集!世上哪有这样的诗集!!!”

  “啊啊啊!”李维斯抱头鼠窜,叫道,“怎么不是诗集了,你仔细看看,可有意思了!”

  “有意思个屁!你这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老子的痛苦之上!”宗铭满屋子追着薅他,“我算是把你给惯坏了!你居然趁人之危!老子那两年三五个字蹦得不知道多辛苦,你居然抄下来当笑料!不行了,你给我趴下,看我不干|死你!”

  李维斯被他扑倒在地上,连滚带爬钻到茶几下面,抱着沙发腿不放手:“是你自己说要当严肃作家的,是你说我们网文写手都是食物链最低端,你你你反咬一口……老子花钱给你买的书号,我连自己的书都舍不得花这个钱呢……”

  “你给谁当老子,啊?”宗铭力大无穷,将茶几掀开,把诗集往他嘴里一塞,骑在他腰上开始扒他裤子,“反了你了,你今儿把这本书给我吃了,吃多久老子干你多久,你最好吃到明天早上!”

  李维斯被他挠到了痒痒肉,狂笑着扑腾,“放开……我叫狗咬你了!巴顿和朱可夫都是我的人……放开!啊!”

  宗铭是属驴的,病着的时候一三五,好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全周无歇,李维斯根本闹不过他,只能无奈哀求:“去、去沙发上,地上太、太硬了,我要断了!”

  宗铭将他抱起来丢沙发上,胳膊一伸又将诗集捡起来塞他嘴里:“自己作的死哭着也要给我吃完!”

  “呜呜呜……”李维斯追悔莫及,万万没想到他自尊心这么强……不就是一本诗集么?

  发表之前自己还专门请一位作协的老师润色了来着,挺好看的呀……

  两小时后,羊肉炖好了,李维斯衣衫不整地坐在餐椅上,眼角红红地看着宗铭吃肉,面前的大盘子里一粒肉末都没有,只有那本被他们俩揉得像咸菜干一样的诗集。

  “我错了。”李维斯哭唧唧说,“我想吃肉。”

  “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宗铭啃着香喷喷的羊排,白他一眼。

  “我就是警察。”李维斯继续哭唧唧,“我宣布我可以吃肉了。”

  宗铭被他气笑了,虎着脸道:“知道自己错了?”

  李维斯点头如捣蒜。宗铭又道:“错哪儿了?”

  “我不该拿你的语录出诗集,我有罪,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宗铭看了他半天,抽了张纸巾给他擦了擦快要流出来的口水,“没有以后了,家里有一个人作妖就够了,你以后给我乖乖的。”

  李维斯终于得到了一大碗羊排,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小声嘀咕:“你也知道自己作妖……”

  “说什么?”
  “没、没有,我说肉好好吃……”
  “我好不好吃?”
  “……好、好吃。”
  “那晚上继续给你吃。”
  “不要了……再好吃我也不能天天吃,你都多大岁数了……我错了!别拿走我的羊排!我吃我吃……我晚上继续吃还不行吗?”

  李维斯欲哭无泪,早知道还不如随便买一盒巧克力给他当圣诞礼物呢。

  弄什么诗集嘛!

  一转眼二十天过去,圣诞节到了。

  平安夜当天上午,宗铭开车去农场买了一棵小枞树,带着宗葳葳一起装点成了圣诞树,彩灯一开漂亮得不得了。

  晚饭后一家三口坐在树下拆礼物,宗葳葳穿着红色小斗篷,戴着绿色小领结,又帅气又精神,小胖手好不容易撕开一个纸盒子,从里面拿出来一只塑胶恐龙,献宝似的交给李维斯,抱着他的脖子糊了他一脸口水。

  李维斯将儿子架在脖子上,教他够高处的礼物盒,手机忽然响了,是出版社的编辑打来的。

  “圣诞快乐!”李维斯一手扶着儿子的小屁股一手接电话。宗铭怕把孩子摔着,小心翼翼抱了过来,让他坐在自己肩膀上继续玩。

  “哈?真的啊?”李维斯惊讶地说,“脱销了?加印……三万册?!不是吧?”

  电话那头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李维斯的眼皮抖了抖,迟疑道:“这……不太合适吧?他只是个新人,才出第一本书……倒不是档期的问题,他在家闲着也就是带孩子和撸猫……哦哦,西堰市啊……这样,我明天答复你可以吗?我先和他商量一下。”

  宗铭支棱着耳朵听他说话,见他挂线立刻狐疑地道:“谁呀?什么三万册?什么档期?”

  李维斯看着他狼一般的眼神,打了个哆嗦,强笑道:“没、没事,我们继续拆礼物吧?呃,要不要吃宵夜?我煮一点桂花汤圆给你?”

  宗铭驮着儿子阴测测注视着他:“好好说话!”

  李维斯咕咚咽了一口口水,后退两步,和他保持安全距离,战战兢兢地说:“宗铭你冷静点……大过节的你别吓着孩子……我说了哦,我真的说了哦……你、你的诗集卖得太火,脱销了,出版社联系我加印三万册……站住!你别过来!当心葳葳要掉下来了!”

  宗葳葳抱着宗铭的脑袋,特别有眼色地说:“不掉不掉!葳葳稳稳的好腻害!”

  李维斯:儿子啊你关键时刻不要坑爹啊喂!

  宗铭扒开儿子的手,一边一个握牢了,怪笑一声道:“哈?!脱销了?那破书能脱销?”

  “书店和网上都脱销了。”李维斯也是一脸懵逼,当初出这本书他完全是闹着玩的,首印只定了八千,没想到上市不到一个月就卖完了!

  见鬼了,这年头电子阅读盛行,当红作家首印也无非五万十万的,宗铭一个半吊子文盲,居然二刷三万!

  还有没有王法了!

  “编辑说今天已经通知印厂赶工了,预计三天之内二刷的三万本就能上市。”李维斯做梦似的,对宗铭说,“他说你这本诗集现在在网上可火了,传播度超过正在热播的网剧——就是葳葳喜欢看的那个——他们打算给办个签售!”

  “哈?”宗铭怀疑自己耳朵有问题,“签售?开什么国际玩笑!那破册子让我去签售?你的编辑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他、他说先就近在西堰市开、开一场签售会试试。”李维斯说,“如果反响好就办全国巡回签售,然后明年给你运作个奖项什么的……”

  四目相对,尴尬的寂静。

  “哈哈哈哈哈!”宗铭忽然狂笑,笑得宗葳葳差点从他肩膀上掉下来。李维斯眼疾手快将儿子接住,结结巴巴道:“宗、宗铭,你冷静点,不签售就不签售了,千万别疯了啊?!”

  宗铭好不容易刹住笑声,抹一把眼角的泪花,哆嗦道:“签售就签售,告诉编辑我同意了,让他把合同发给你。”

  “啊?”李维斯抱着孩子惊悚地看着他,“啥?”

  宗铭正了正神色,道:“嗯,我现在也算是知名诗人了,严肃作家,文化人,以后你不能再笑话我文盲了,懂?”

  李维斯:“……”

  宗铭点点头,往楼上走去:“我去找找我的万宝龙,好几年没用过了不知道坏了没有……你还愣着干什么?把孩子哄睡了煮好宵夜送上来,别以为捧红了我就能逃过一死,今晚你就等着哭吧!”

  李维斯抱着孩子瑟瑟发抖,现在就想哭。

  出版社办事雷厉风行,李维斯前脚电话打过去,编辑后脚就告诉他签售计划OK,定在元旦下午,于西堰市图书大厦二层小厅举行。

  元旦当天,宗铭怀着无法言喻的心情踏上了签售之路。

  其实答应签售的第二天早上他就后悔了,但话都说出去了,李维斯的电话也打了,他只能硬着头皮上。

  事实上到现在他都没有勇气看他那本传说中红过神剧的诗集,太尴尬了,满篇的胡话,还夹杂着好几句“踏马的”,也不知道现在的读者都怎么了,居然会推崇这种莫名其妙的“作品”。

  文曲星他老人家是过节喝多了吗?

  雪上加霜,狗仔小胡和小王的第一个孩子过满月,李维斯被请去吃满月酒了,所以宗铭还得带着宗葳葳去签售。

  下午两点半,他戴着墨镜抱着儿子像做贼似的溜进了书城,一上二楼就被吓了一跳——等待签售的读者居然已经排起了长队,保守估计得有二三十个人!

  这都是出版社雇来的吧?僵尸粉吧?宗铭人生第一次感觉有点腿肚子转筋,结婚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紧张。

  “哎,孔老师您来了?”编辑火眼金睛,不等他逃跑便一把将他薅住,按坐在椅子上。也不知道文文静静一个小伙子哪儿来那么大力气。

  宗铭满头黑线,编辑已经拿起麦克风宣布签售开始,读者们拿着《大西洋底的十四行诗》纷纷围了过来。

  “您的诗写得太好了孔老师!”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激动地对宗铭说,“我那天本来已经打算要跳楼了,无意间拿起你的书看了一眼就放不下了,我从您的诗里感受到了无法形容的力量,是您救了我!”

  宗铭:“……”

  “我是替我女儿来的孔老师,她那天失恋了特别痛苦,是看了您的诗才从阴影中走出来!”一个老太太感激地说,“后来她通过诗友会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比以前那个人渣好一百倍,我和我老伴都特别感谢您!”说着将一个玻璃罐头瓶子放在他手边,“这是我亲手做的番茄酱,独家秘方,您拿回去尝个鲜……这是您儿子吧?太可爱了,回头我给他织个毛线帽!”

  宗铭:“……”番茄酱好评。

  “孔老师没想到您这么帅。”一个少妇脸红红地将诗集递给他,“麻烦您给我签‘赠与我的小玫瑰’,小玫瑰是我女儿。”将一个与宗葳葳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抱起来给宗铭看,“一岁三个月了,我希望她能像您诗里写的那样坚强勇敢!”

  宗铭:“……”夭寿哦,谁家姑娘像我似的说话这辈子就别打算好了。

  “咕咕!”宗葳葳星星眼看着小玫瑰,挥舞着安抚奶嘴够她,“爸爸爸爸,我要咕咕!”

  半年前李珍和伊登带着小海莉来中国探亲,宗葳葳别的没记下,就记下要管海莉叫“姑姑”了,从此以后在他绿豆大的人生观里所有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姑娘都叫“咕咕”。

  “是小妹妹,只有海莉是姑姑,不可以乱叫哦。”宗铭无奈地摸了摸儿子的脑袋,将他放下地和小玫瑰玩。小玫瑰性格十分开朗,主动伸出小手和宗葳葳握了握,还从口袋里掏出一粒棒棒糖送给他。

  宗葳葳马上被小玫瑰圈粉了,摸遍所有的口袋没找到零食,急得直跺脚,灵机一动把安抚奶嘴递给她:“送给妹妹!”

  宗铭哭笑不得,小玫瑰的妈妈也笑了,说:“不用啦小朋友,谢谢你哦。”

  小玫瑰从兜里掏出自己的安抚奶嘴给他看:“我也有哦,粉色哒,凯蒂猫。”

  “黄、黄色的。”宗葳葳挥了挥自己的安抚奶嘴,说,“大黄鸭。”

  两个小朋友就安抚奶嘴的色彩、口感和背后的故事展开了深切友好的交流,小玫瑰妈妈在旁边看着孩子,宗铭继续签售。

  半小时后,小玫瑰打了个哈欠表示累了,抱着妈妈的腿要抱抱。

  “她可能困了,那我先带她走了哦孔老师。”小玫瑰妈妈抱起女儿和宗铭告别。宗葳葳依依不舍地挥爪再见,爬上宗铭的大腿,窝在他怀里打起了瞌睡。

  又过了一个小时,签售终于结束了,编辑发表了感谢陈词。宗铭宛如死了一回,抬起墨镜擦了擦鼻梁上的冷汗,抱着睡成小猪的儿子准备走人。

  “辛苦了孔老师。”编辑对今天的活动十分满意,跟宗铭商量接下来的全国巡回签售,“您看我们年后二月十四日开始巡签怎么样?那时候高校开学了,天气也不像现在这么冷……”

  宗铭诚恳婉拒:“还是算了吧,我出这玩意儿……这个诗集纯属意外,今天答应办这个签售完全是为了感谢你们辛苦帮忙出版,配合一下出版社的活动。巡签什么的就免了吧,我自问不配称什么诗人,还是把机会留给那些更专业更伟大的作家吧!”

  “可是您这本诗集真的是很不错,反响超过很多知名作家。”编辑惋惜地说,“您能再考虑一下吗?听李先生说您现在闲赋在家带孩子,不如考虑一下走专业作家的路子,您可能不明白自己的价值,您的文字有一种特别直接特别振聋发聩的力量,就这么放弃了太可惜了……”

  宗铭哭笑不得,潜意识中又有一种十分迷茫的感觉——我真的可以成为一个专业作家吗?

  超级脑案结案已经三年半了,头两年他一直在恢复,之后一直忙着带孩子、打理生意,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个刑警。

  是真的享受这种平静的生活吗?还是因为某些原因,一直在逃避自己的内心?

  那颗穿过左胸的子弹,那架坠落在加勒比海上的飞机,那两个月在死神镰下反复徘徊的日子……是不是击碎了他的斗志,让他再不敢正视自己的理想?

  那些噩梦中频频出现的可怕的场景——猩红的血海,燃烧的城堡,胸口喷涌着鲜血的李维斯,还有嗷嗷哭泣的孩子……是不是像可怕的咒语一样逼迫着他,逼迫他退向安逸的生活,退向他曾经耻于沉耽的平庸?

  宗铭陡然间觉得自己想得太深了,立刻晃了晃头,将思绪从负面情绪中拽出来,道:“抱歉,我对写作实在没什么兴趣,也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天赋,您实在太谬赞了。我想我还是……继续当我的家庭主夫吧。”

  编辑说服不了他,只能遗憾地放弃,临走前给他留了自己的电话和微信,叮嘱他如果有什么新作品一定和自己联系。

  宗铭告别编辑,搭滚梯下楼,准备开车去酒店接李维斯,刚刚下到一层,忽见总服务台那里围了一堆人,一个女人正在人群中央放声大哭。

  宗铭眼力极好,从人群缝隙里一眼便看出那是小玫瑰的妈妈,忙抱着宗葳葳挤过去,问她怎么回事。

  小玫瑰妈妈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原来她带着女儿去一楼童书区选绘本,小玫瑰迷上了一本立体书,便坐在角落的小豆袋上玩书里的立体折纸。妈妈选好书去自助结账,一回头的工夫便发现女儿不见了,立刻下楼来发寻人广播,又报警调监控,但折腾了快半个小时连小玫瑰的影子都没有找到。

  “我就低头开了一下APP,刷了个付款码,再抬头孩子就没了,豆袋上空空的!”小玫瑰妈妈哭着说,“前后一分钟都不到,我发誓!”

  宗铭掏出面巾纸递给她,一边远远打量童书区的布局,一边问她:“你确定只有一分钟?”

  “真的只有一分钟,自助收款机正对着豆袋,我就是因为那里能一直看到孩子才选择自助付款的!”小玫瑰妈妈说,“我只有开APP和扫码的时候低了一下头,其他时候一直看着孩子的!”

  “当时周围有没有什么人?”

  “好像有几个孩子,还有家长……还有工作人员……我记不清了。”小玫瑰妈妈哭得站不住,“怎么会这样啊,我每个月都来这里给孩子买书,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宗葳葳被吵醒了,懵懂地揉了揉眼睛,翻宗铭的兜兜找安抚奶嘴。宗铭掏出来给他,问服务员:“监控调出来了吗?”

  “已经通知保安部了……哎,保安经理来了!”

  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中年男人走过来,满头大汗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们刚刚查了监控,您小孩待的那个角落正好是盲区……”

  “童书区怎么会有盲区?”宗铭狐疑地问,“你们是怎么通过安全验收的?”

  他身上自带警察才有的那种压力,保安经理想都没想便回答道:“也不是盲区,是那边角上的监控昨天晚上坏了,正在检修,按规定二十四小时内我们应该更换的,今晚就能装好,谁知道今天下午忽然发生这种事!”

  “这么巧?”宗铭皱眉嘟哝了一句,忽然问,“这事儿都有谁知道?”

  “呃……我、一楼巡场保安,童书区理货员,还有检修处的工人。”

  宗铭四下看看,道:“要么你先把相关人员叫过来问问,免得等会儿警察来了一问三不知。”

  “对对!”保安经理连忙叫人去把保安和理货员都叫过来,就在总服务台这里询问起来。

  宗铭抱着孩子站在旁边看,隔着墨镜仔细观察几个人的表情、肢体动作,片刻后不动声色地挪到一名老实巴交的中年男人身边,突兀地问:“你是今天的巡场保安?”

  中年男人一愣,脊背立刻绷紧了,等看清他抱着孩子,脸上的肌肉才稍微放松了一点,说:“是啊。”

  “事发的时候你正好在童书区巡逻?”

  “是。”

  “哦。”宗铭唏嘘道,“太惨了,这当妈的也真是,一点心都不长,自己孩子都看不住……啧啧,那么小的孩子一个人丢在那儿看书,太不应该了。”

  “是啊是啊!”保安激动地说,“一岁多的孩子,还是个小姑娘,怎么能这么大意,现在的女人真是……不配当妈!”

  宗铭连连点头,忽然将宗葳葳的安抚奶嘴摘下来塞进了大衣兜里,单手抱着他从裤兜里掏东西。宗葳葳刚睡醒,没了奶嘴马上扭动着吭叽起来,挣扎不休。宗铭被他闹得快抱不住了,顺手将他递给保安:“麻烦您帮我抱一下,我找个东西……怎么摸不着了……”

  保安眼睛里闪过一丝狂乱的光,立刻将孩子接过去,双手微微颤抖。宗铭假装继续搜裤兜,眼睛的余光从墨镜上方冷冷射出,观察着他的表情,顿了一下忽然指了指他微微凸起的衣兜,对宗葳葳说:“咦,葳葳,看这是什么?”

  保安完全没反应过来,宗葳葳已经将小胖手伸进了他的制服口袋,一把掏出一个粉红色的凯蒂猫安抚奶嘴。

  保安脸色一变,宗铭倏然发难,一把将儿子从他手里抢过来,单手抓住他的手腕一拧一折,将他按倒在地,屈膝顶住了他的后腰。

  所有人都愣了,保安经理瞠目结舌,喃喃道:“你、你干什么?”

  “孩子还在书城里,去找!”宗铭死死摁着中年保安,厉声道,“保安休息室、开放的仓库、楼梯间、封闭的厕所隔间……所有这个人可以进入的地方,立刻去找!”

  “放开我!”保安回过神来,剧烈地挣扎着,额头青筋暴跳,双目之中闪烁着疯狂的凶光!

  小玫瑰的妈妈认出宗葳葳手里的安抚奶嘴,立刻尖叫着冲过去,掐着他的脖子狂喊:“我女儿呢?你这个王八蛋!你把她藏哪儿了?”

  两名民警分开人群走了进来,宗铭默默扒开小玫瑰妈妈的手,将保安交给他们:“这人可能有精神病,孩子是他偷偷抱走的,这么短的时间应该还没有转移出去,加派人手很快就可以找到。”

  混乱的审讯和搜查,半小时后一名理货员从地下仓库的角落里找到了昏迷不醒的小玫瑰。经过突审,警察发现那名保安刚刚失去了两岁的女儿,妻子伤心自杀,他的精神已经濒临崩溃……

  夜幕降临,李维斯从派出所接了宗铭和宗葳葳,一家三口返回石湖农场。

  宗葳葳已经睡着了,手里还捏着小玫瑰送给他的凯蒂猫安抚奶嘴。李维斯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儿子,问宗铭:“你怎么知道是他?”

  “唔?”宗铭像是被惊醒了,顿了一下才说,“能在一两分钟内偷走孩子,藏起来,又熟悉监控盲区,肯定是内部人员干的。我让保安经理把嫌疑人全部拢过来,扫了一遍发现那人好像精神有问题……没什么神的,换了你也能二十分钟破案。”

  “感觉怎么样?”

  “嗯?”

  “当诗人的感觉怎么样?”

  宗铭一哂,摇头。

  “那当刑警呢?”

  宗铭一怔,在后视镜里沉默地看着李维斯。

  李维斯也在后视镜里看着他。

  两个人对视了五秒,宗铭别过头去,眉宇间慢慢泛起一丝沉郁的纠结。

  李维斯不再说话,打开音响,宗葳葳最喜欢的《铠甲勇士》主题曲立刻倾泻而出:

  宇宙生命永不会停息 ,
  万丈光芒照耀一个崭新的天地 。
  善恶就存在我们的身边 ,
  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 ,
  第一想到的就是要奋战到底 。
  ……
  最后的胜利,
  属于勇敢的自己 。

  宗铭默默听着自己完全不喜欢的RAP,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心头氤氲的雾气正慢慢散去。

  他扭头看了一眼沉睡的儿子,大手抚过他稚嫩的脸蛋,小小的身躯,慢慢将视线挪向窗外漆黑的夜,轻轻叹了一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废处:我现在是个诗人了,你们谁也别看不起文盲!

第227章 咸鱼,集结! [VIP]

227,
  阳春三月, 北方还在纷飞的寒雪中沉睡, 南国已是花木葱茏、生机勃勃。

  广州荔湾一条风情绰约的小巷里,行人三三两两, 小情侣亲亲热热地挽着胳膊, 几个小姑娘在街边买了咖喱鱼蛋,叽叽喳喳讨论着最新的明星八卦, 广东话绵软轻糯, 宛如云雀清唱。

  小巴车晃晃悠悠停在巷口,车上下来一家三口, 两名爸爸一个背着妈咪包,一个拎着小水壶,都是高大英俊的类型。小男孩儿举着气球宝剑,戴着铠甲勇士棒球帽, 不过两三岁年纪, 步履却已经相当稳健。

  “爸爸我也要吃鱼蛋!”宗葳葳拖着李维斯的手, 蹦蹦跳跳将他拉到鱼蛋挡前, 踮着脚尖将上面所有的东西统统指了一遍,“我要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你到底有多大的肚子啊, 能吃下这么多?”李维斯将他的帽檐转到后脑勺,温和但不容置疑地道, “只准选一个, 不能浪费食物知道吗?”

  “宗铭也要吃呀!”宗葳葳扯着老爹的虎皮做大旗,“他肚子大要吃四个!emmm……爸爸你也吃一个吧, 不然宗铭会不好意思的。”

  “……”李维斯怀疑自己生了个相声演员。

  “叫爹!谁教你叫我名字的?”宗铭抬脚虚踢了一下儿子的肥屁股,“老子的名字是你叫的吗?”

  宗葳葳抱着屁股道:“呀呀,我都是跟你学的呀,你不是管我爷爷叫伊登吗?我们是亲亲爱爱的一家人哟!”

  “反了你了。”宗铭揪揪儿子的小耳朵,“那你怎么不叫你爸李维斯?他名字镶钻了?”

  “他付钱呀。”宗葳葳理直气壮地说,“他是我们的金主,金主懂吗?家里的钱都是他写小说赚的,他可辛苦呢!”回头,讨好地冲李维斯笑,“爸爸嗷?”

  李维斯无力地叹气,不管他怎么用心地教育儿子,也抵不过宗铭神一般的“言传身教”。宗葳葳整天跟着宗铭混,不到三岁已经显示出了卓越的作妖天赋。

  不是他这个当爹的不努力,实在是某人有毒啊!

  “你看你,又惹我爸生气!”宗葳葳发现李维斯脸色不善,娴熟地给宗铭甩锅,“呐~我帮不了你了,他肯定不会买你那一份了。唉!真是的,我还想多尝几样呢。”

  李维斯被他气笑了,只有心问问老板附近有没有相声剧团,赶紧把他送进去当学徒算了,免得浪费了这逆天的口才。

  宗铭却没感觉到任何不妥,对儿子的幽默报以青铜器般的笑声:“你可真是我亲生的,比我还会甩锅,不得了不得了。”胳膊肘戳一戳李维斯:“掏钱吧金主,好不容易来一趟广州,让他多尝几样,吃不完有我呢。”

  李金主望天长叹,掏出手机付款,唯一庆幸的是有了孩子以后宗铭再也不挑食了,连以前从来不碰的提子肉桂饼干都吃得津津有味。

  前提是宗葳葳吃剩下的。

  唔,以及他吃剩下的。

  一家三口站在路边分食四份小吃,其乐融融。宗葳葳虽然调皮,但脾气好又大方,你一个我一个地给两个爹分食物,特别一视同仁。李维斯吃着他喂给自己的鱼饼,刚才的糟心已经抛到了九霄云外,默默安慰自己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性格,养孩子要多往好处想……

  “老板,请问一下,荣氏大宅是不是就在前面了?”宗铭跟鱼蛋档的老板打听。

  “荣氏大宅?哦,你是说荣氏书堂吧?就在前面,走几步就到啦。”老板说。

  “书堂?那里不是前清荣家祖宅,解放后捐给广州政府当博物馆的么?改书堂了?”

  “荣家藏书多呀,书香门第嘛,书房好多间,间间都比堂屋大。”老板说,“从前文物保护,里头的书都是封存的,前些年荣家有个什么后人给市里写信,说不该让自家藏书白白浪费,市里就开放了大部分的书籍供市民阅读,还拨了转款修复维护。”

  “哦,是这样啊。”

  李维斯蹲在一边给儿子喂水喝,转头问老板:“来看书的人多吗?”

  “不多了,都是古书,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读网络小说啦。”老板说,“就现在很火的那个《大西洋底的十四行诗》,我女儿可迷了,也不知道都讲了些什么。”

  “……”宗铭脸色一变,忍了半天还是纠正道,“那本不是小说,是诗集来的。”

  “咩话?”老板擦擦手,笑着说,“那我有空倒要看看了,这年头还有人写诗。”

  宗铭:“……你最好还是别看了。”当心瞎了眼,呵呵。

  三人吃完小食,往前走了百米左右便看见一座古朴的西关大屋,趟栊门旁边订着文物保护单位的铭牌,匾额上写着两个端庄中正的大字——荣宅。

  荣家世代商贾,骨子里却有一股子文人的清隽之气,门口的楹联刻得是“春风拂槛温如玉,好日当窗刻似金”,并没有寻常商家的“财源广进”之类的直白,透着安闲写意、岁月静好的意味。

  这大概是那个动荡的年代里,荣老太爷最向往的生活吧。

  三人在门房做了登记,漫步进了趟栊门。和晚清时期常见的西关大屋一样,荣宅修得极为讲究,四进三开间,前院是典型的中式建筑,硬山顶、槛窗,轩阔威仪。后院是苏式花园,曲径通幽、山水环绕,婉约细致。

  中间两进主宅则设计得极为大胆,在中式楼台的基础上吸取了西方建筑风格的特点,罗马柱、盘旋楼梯、欧式阳台……最不可思议的是两栋楼中间竟用铁架棚成拱形穹顶,镶嵌着欧式花玻璃,形成了一个全封闭的西洋天井。正午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麻石地上,斑驳陆离,瑰美异常。

  李维斯站在两楼相联的空中廊道上,仰天叹道:“太漂亮了,没想到一百多年前的中式建筑设计这么前卫,还好没有毁于战火。”

  一位捧着书路过的老先生驻足微笑道:“哪有那么幸运,广州大轰炸的时候这些玻璃都没了,铁梁也断得七七八八,还是解放后重新修缮的。”

  “哦,原来是这样,谢谢您告诉我。”李维斯诚恳道。

  宗葳葳趴在地上用小胖手指着玻璃光影,絮絮叨叨地道:“小兔、小熊、猪猫……”

  老先生莞尔,弯腰问道:“猪猫是个什么东西?”

  “是像猪一样胖的猫。”宗葳葳高兴地说,“我家就有一只,叫隆美尔!”

  “沙漠之狐啊?厉害厉害。”老先生笑道,又问李维斯:“你们是外地来的?”

  李维斯点头。老先生指了指身后的拱门,道:“这边是原先主人的宴息处,女眷起居之所。”又指了指前面的拱门,“这边是议事所和书房,开放的藏书都在里面,如果有兴趣可以进去看看。不过因为大都是古籍,不能外借的,只能在就地阅览。”

  李维斯连连道谢,老者笑着摆手,从书里抽了一根羽毛书签递给宗葳葳当礼物,飘然离去。

  宗葳葳举着羽毛蹦蹦跳跳地吹着玩儿,宗铭跟在后头护驾。李维斯信步走进前楼,沿旋转木楼梯往上走了一层,果然看见一排宽敞宣阔的书房,正午时节推开槛窗,金灿灿的阳光洒满红木书架,无数细小的灰尘在光束中轻轻舞蹈,正应了门口楹联上那句“春风拂槛温如玉,好日当窗刻似金”。

  最里面的书房空无一人,李维斯随意在书架一角抽了本书,却发现是个硬皮笔记本,里面画着各种人体解剖图,用蝇头小楷标注着详细的解释,中、英、法、日四五种语言斑驳夹杂,信手拈来。

  李维斯心中一动,翻到内封,果然看见右下角写着“荣靳之”三个字,原来竟然是荣靳之一百年前的医学讲义!

  两年前伊登便把祖父传下来的那一箱《南石头手札》寄给了李维斯,他对荣靳之的笔迹可以说是十分熟悉了,但这本讲义上的行文落笔却与《手札》不尽相同。这个时期荣靳之的笔锋端庄圆润,字里行间透着养尊处优的自信,李维斯几乎能透过他的字想象出他年轻而富有朝气的面孔。

  回想《手札》,上面的字迹多以铅笔写成,潦草刚劲,仿佛疾风之中傲然挺立的劲草,有一种铮铮铁骨的感觉。

  这大概就是生死对一个男人的锤炼吧,李维斯默默想,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要不是遇上宗铭,经历超级脑案,也许永远都不会知晓荣氏家族这段血泪史,像个懵懂路人般幸福地活着……

  “在看什么?”宗铭抱着宗葳葳走过来,小家伙玩儿累了,趴在他肩头一顿一顿地打着瞌睡,手里还捏着那根羽毛书签。

  李维斯将讲义摊开给他看,宗铭一眼便认出了荣靳之的笔迹:“你高祖的?”

  “可能是早年留学时带回家的吧。”李维斯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它放回书架了,既然荣家二少的后人已经把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捐给了大众,那这本笔记就不再属于任何一个荣家人了。

  宗铭单手抱着儿子,轻轻抽|出旁边一本线装书,封面是日文的,原来是一百年前东京帝大学医学部的解剖学教材,“这些东西现在怕都绝版了……唔,这是什么?”

  书里掉出来一个薄薄的信封,李维斯弯腰捡起,里面飘出几片粉色的樱花瓣,因为年代久远,根本捡不起来,一碰就化成了碎沫。

  李维斯惋惜地叹气,出于好奇还是打开了信封:“这么浪漫,还夹着樱花,该不会是哪个日本女生写给高祖大人的情书吧?”

  宗铭促狭一笑:“快念快念!”

  “……”李维斯打开信纸,默默递给了他,“日文,我不认识。”

  宗铭一目十行地扫了一遍,失望地道:“欸,不是情书,是伊藤光写给他的——‘先生,归家后一向安好?东庭的樱花又开了,遥想四年前这个时候我们还在树下喝酒,如今却不知道你在哪里,在和谁共享这大好春光。唉,一想到另外的人替代了我的位置,我就忍不住又是嫉妒,又是羡慕’……”

  咂摸了一下,皱眉道:“好基啊,你觉不觉得?”

  “狗眼看人基。”李维斯催他,“快念,别瞎琢磨了,那个年代文人是这样的了,你以为都像你一样一本书十二个‘踏马的’吗?”

  “……这踏马怪谁?难道是我要出书的吗?”宗铭气不打一处来,事情都过了一年多了,每次提起来他还有有一种被公开处刑的羞耻感。

  李维斯赶紧顺毛摸:“好好好,是我的错——快念啊你!”

  “哼!”宗铭从鼻孔里喷了一下,继续念信,“‘不过也许我很快就能和你重逢了,先生。新年的时候关东军司令部来学院征兵,说想要派遣一批医务人员赴满洲地区负责医疗工作,学院向他们推荐了我。家人也希望我能够从军,为家族争光。先生,您了解的,我不愿意离开日本,离开父母,但我十分想念您,想念那些随您一起学习和生活的日子,想念那些和您一起喝清酒、吃炒饭的夜晚,所以我已决定接受学校的安排,加入关东军加茂部队,去中国寻找您,继续向您学习。’”

  沉默,少顷李维斯也忍不住小声道:“确实有点基啊……”

  宗铭给他一个“我就说”的表情,接着念道:“‘直到写这封信的时候,我的内心仍然忐忑难安。先生,您一直以来极其反对陆军省进驻中国东北,而我却是为这件事而去往中国的,一念及此我不禁惴惴不安,想起我们之间那几次不愉快的争吵。唉,我真真希望您能够认同我,认同日本,认同陆军省的计划。我真是不明白,为什么您能够接受清酒,接受美味的寿司和炒饭,接受日本先进的医学技术,却无法接受真正站在日本的角度思考问题呢?’”

  念到这里宗铭顿了一下,低低斥了一句“Shit”。李维斯难得没有反驳,还赞同地点了点头。

  “‘但是我不会放弃的,我相信我一定能够说服您!等我随队到达中国,一定要想办法去广州找您,和您促膝长谈三天三夜,让您接受和认同我的信仰。中国有句话叫做“水滴石穿”,即使您有一副石头般坚硬的心肠,我也要用我全身心的爱化解您对我,对大日本皇军的误解。’”

  “‘另附东庭樱花六朵,据说在中国六象征着吉祥和顺利,希望这六朵花儿能带给我好运。先生,珍重,以及——我是不是第一个送您樱花的人?’”宗铭歪着嘴撮了撮牙花子,仿佛被十个柠檬酸倒了牙,“‘您忠诚的学生,伊藤光,敬上’。”

  金黄的阳光穿过书架的空隙照在薄薄的信纸上,伊藤光的字清秀而工整,每一个标点符号都仿佛细细研究过似的,也不知道反复誊抄了多少遍。李维斯几乎能想象到一百年前他怎样伏在书桌上,看着飘落的樱花细细写下这封信,怀着少年人懵懂炽热的心情……

  可惜他不知道,自己坚信并发誓为之奉献终身的信仰,其实是一场卑劣的侵略,残忍的屠杀,注定为世人唾骂,并遗臭万年。

  而他的子孙后代,他的一生追求的事业,最终也差点沦为亚瑟资本的工具,要不是伊藤健太最后关头幡然醒悟,伊藤家族今天恐怕已经不复存在了。

  “其实他只是被陆军省那一套理论洗脑了,就和当时千千万万个傻乎乎的日本青年一样。”宗铭将信纸折好,装回信封,重新夹到那本书里,“老百姓永远是盲从的,容易被洪流夹裹,不知对错,不明真相。时至今日还有很多日本人年年参拜靖国神社,把那些差点毁掉整个民族的野心家当做神明供奉。”

  李维斯在心底里长叹一声,也许正因为这些层出不穷的野心家,以及被他们轻易愚弄的拥趸,这个世界才始终不得安宁,需要他和宗铭,和千千万万警察去不断付出,不断战斗。

  如果……他还愿意战斗的话……李维斯将书塞回书架,看向宗铭。宗铭正歪着头给儿子整理窜到半腰的小T恤,一脸慈父模样,那些曾经刚硬冷峻的轮廓线条统统都化作柔软的光影。

  四年了,他真的还想继续这种温吞无为的生活吗?

  “走吧,去后楼看看。”宗铭感受到他的目光,抬眼看了看他,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干嘛这么看我?不会是吃儿子的醋吧?多大人了还这么娇气……”

  “少废话快走!”李维斯斥道,“别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

  两人沿旋转楼梯下楼,穿过光影斑驳的天井,登上第三进院中的小楼。这里是荣家女眷的起居所,门窗都镶着精致的雕花,家具也更加精致花俏。

  “大少奶奶当初应该住在二层东面的屋子。”李维斯左顾右盼,一边说道,“伊登说她那时候身子不好,很少下楼,每天都临窗看月。”

  “真是浪漫。”宗铭说,“不过听上去还是不如伊藤光啊。”

  “……你闭嘴!”

  两人走到二楼最东头的卧室。时隔八十年,这里早已物是人非,精致的黄花梨拔步床上没有被褥,只有刻着说明书的铭牌。临窗的妆台上摆着妆奁,但一看就是后来补上去的赝品,木料和光泽度都无法与真正的晚清家私媲美。

  尽管如此,身临实境还是让人有一种时空错位的感觉,李维斯站在槛窗前往外望去,能看到后院花木葳蕤的园林,一弯绿水沿着廊檐下的台阶淙淙流过,让人心情开朗。

  想来当年荣老太爷为了让儿媳妇宽心,也是想了不少办法,把这间景致最好的卧室腾出来给她休养。

  宗铭抱着睡成猪猪的小儿子在屋子里闲逛,不时动一动多宝阁上的摆设。李维斯回头道:“你小心点,当心葳葳忽然醒来把东西打了。”

  “打了怕什么,赔呗,反正都是赝品。”宗铭一副土豪作风,毫不在意地道,“就算真品我也赔得起……啧啧,你是不是忘了这个家谁才是真正的金主了?”

  宗铭做生意不行,但极会看人,闲赋在家的这几年里手动换掉了不少信托顾问和经理人,别的建树没有,给儿子攒的老婆本倒是涨了两成有余。

  也难怪他自封“金主”了。

  可惜儿子不承认,哈哈!李维斯给他一个底层网络写手高傲的白眼,“举手投票,我三比二完胜你,你当得哪门子金主?刚才的鱼蛋还是我买的呢!”

  “你也就买个鱼蛋,有本事你买了我?”宗铭一边和他斗嘴,一边手下不停地摸摸摸,忽听“咣当”一声轻响,仿佛什么东西掉在地上了似的。

  两人对视,同时给对方一个询问的眼神,异口同声地道:“找到了?”

  李维斯左看右看:“在哪儿?”

  宗铭环视四周,手指慢慢试探着刚刚摸过的位置,轻轻一按——

  “咣当”、“咣当”接连几声,他们终于找到了声音发出的源头,就在拔步床的脚踏下面。

  旧时床下都有实木雕刻的脚踏,可以放鞋,也可以让值夜的丫鬟睡在上头。这间卧室的脚踏和床一样是黄花梨雕花的,极为精致,李维斯用了点力气才将它拖到了一边。

  脚踏下面是羊毛地毯,掀开地毯是五指宽的实木地板,李维斯蹲下敲了敲,示意宗铭再来一次,果然他刚一动手,地板就“咣当”一声向两旁分开,露出下面的青砖裸地。

  李维斯抠开几片青砖,下面是一个两尺长,一尺宽的暗格,暗格里塞着一个暗褐色的木匣,触手冰冰凉、沉甸甸的,似乎是金丝楠一类的稀有重木。

  “就是它了吧?”宗铭问道。李维斯点点头,将木匣放到妆台上,打开了上面虚扣着的同心锁。

  一打素封,一支朴素的桃木发钗,整整齐齐叠在匣子里,因为金丝楠木的保护而丝毫不显得陈旧。李维斯拿起那根发钗,只觉触手光滑柔润,显然被主人时常摩挲。发钗下的信封上写着一行秀丽的行书:荣靳之亲启。

  整整二十五封家书,全部是荣家大少奶奶亲手所写,每一封都寄托着浓浓的思念,从东北到内蒙,从内蒙到苏俄,再从苏俄到香港……伴随荣靳之一路远行,辗转奔波。

  然而,它最终一个字都没能送到荣靳之手上。

  因为那是一九四零年,中国近代史上最黑暗的时代,战争分裂了无数家庭,令丈夫失去妻子,儿子失去父亲,纵然只有一水之隔,荣靳之也无法收到妻子的家书。

  荣家大少奶奶就这样坐在这间华丽而空阔的屋子里,一笔一笔写下给丈夫的话,直到香港|沦|陷,家族分崩离析,不得不远渡重洋去往英国。

  临走前她将这些家书封在卧室的暗格里,希望天可怜见,丈夫有一天能安然返家,打开她为他留下的最后的情话。

  李维斯轻轻抚摸那些尘封了八十年的信笺,最终没有打开,没有偷窥一眼,那是属于荣靳之夫妇的心酸与甜蜜,若他们在天有灵,一定不想为外人所道,即使是自己的后人。

  李维斯打开双肩背包,从里面掏出一个油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将里面零零碎碎大大小小的纸片一个个理好,和那些信笺放在一起。

  那是荣靳之在香港和南石头集中营为妻子写下的家书,有些在信纸上,有些在烟盒上,有些甚至在干枯的树叶上。他费尽心机保存着这些手书,将它们和揭露日君暴行的手札包在一起,最后由于骅带给了荣家二少,又辗转捎给了远在美国的荣家大少奶奶。

  可惜收到这些家书的时候大少奶奶已经病故了,这些东西连同手札都被封存,隔了两代人之后才交到了伊登手上。

  李维斯在整理手札的时候发现了它们,同时发现了荣家大少奶奶到美国以后写下的日记,知道她当初曾经把写给丈夫的信留在荣家祖宅里,于是和宗铭商量来一趟广州,让这些尘封八十余年、辗转大半个地球的家书能够合在一起,籍此安慰荣靳之夫妇在天之灵。

  李维斯将那根荣靳之亲手雕刻的发钗压在家书之上,合上木匣,放回了床下的暗格里。

  一切恢复原状,窗外夕阳正徐徐下坠,荣家老宅在晚霞中显得沧桑而平静,仿佛那些在八十年前死去的先辈,看浮云明灭,时间更迭,肉身虽陨,魂魄却与这片土地长存。

  “你说他们会后悔吗?”李维斯趴在槛窗上,看着窗外火红的晚霞,幽静的园林,喃喃道,“荣靳之、于骅,还有那些我们不知道名字的烈士,他们会后悔吗?”

  “不会。”宗铭轻轻摩挲着他光滑的后颈,说,“有信仰的人最坚定,最幸福,虽然为之献出生命,但灵魂永远充实。”

  “他们会怕吗?”李维斯问,“那么多杀戮,那么多痛苦,鲜红的血、同胞的哀嚎、家人的眼泪……他们会怕吗?”

  宗铭沉默了,良久才哑声道:“不会。”

  李维斯点点头,道:“那就好。”

  深夜,李维斯给宗葳葳洗好澡,将他塞进被窝,躺在旁边给他讲自编自导的猎奇通话故事。

  宗葳葳听着听着,大眼睛慢慢合上,呼吸匀净,沉入梦乡。

  手机忽然一震,李维斯轻手轻脚下床,打开屏锁,惊讶地发现沉寂了四年的UMBRA启动了,系统显示管理员发布了一条信息。

  宗铭:咸鱼们,集结!


                                    
                                         
                                    
                                    
                                       
        
                                       
                                    
                                作者有话要说:
  翻了翻上一章的留言,发现大家对废处的诗有着不可思议的热情。
  既然这样就选个写得最像废处的宝宝,发个特别奖吧。
  稍后会在微博上整理放出,欢迎围观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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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洪流,洪流! [VIP]

228,
  连绵的樱花像彤云一样笼罩着远方的山野, 仿佛大地溢出的魂魄, 美得凄迷。

  关于大陆战争的信息早已传遍这片土地,连村落里的小学校都开始教孩子们唱军歌了。伊藤光站在细雨蒙蒙的街头, 听到不知哪里传来的铿锵的歌声, 带着童音的稚嫩,颂扬着战争的荣耀与军人的牺牲。

  “庙行镇前敌阵兼, 友军已经攻上前……”
  “涯塘何处是尽头……”

  反反复复, 一遍一遍,仿佛这样就可以驱散人们因为亲人阵亡而产生的悲伤, 驱散他们对战争的茫然和恐慌。

  伊藤光叹了口气,握着皮箱大步往家中走去。

  医馆里坐满了问诊的病人,春季节气变换,老人和孩子最容易生病。伊藤光没有惊动忙碌的父母和兄姐, 从侧面的楼梯上楼, 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打扫得很干净, 显然母亲已经收到了他之前发出的电报, 伊藤光将行李箱放进壁橱,惬意地伸了个懒腰, 坐在窗前给自己煮茶。

  初春的风带着料峭的寒意,细雨夹着几片樱花飘进了窗口, 伊藤光将那些微湿的花瓣捡起来, 随手夹入桌上的讲义,视线在讲义封面的签名上一顿, 久久无法移开。

  四年了,老师离开日本已经四年,不知道还会不会想起他这个任性的学生……伊藤光幽幽回想着四年前和老师荣靳之把酒夜谈的情形。那也是一个春日,他们就坐在这张桌子旁边,窗外是连绵的春雨和盛放的樱花,远处的居酒屋传来歌女荼蘼的歌声,和着尺八苍茫的旋律,空净悠远。

  他们从西方医学聊到传统中医,从日本的俳句聊到中国的歌行,最后话题不可避免地落到了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上。出乎他的意料,一向温和的老师忽然流露出了强硬而激烈的一面,咄咄逼人地反驳了他关于这场战争的看法,抑或是日本主流舆论对这场战争的看法,最后摔碎酒杯,拂袖而去。

  酒醒之后他深深地为自己的失礼而感到懊恼,他觉得一定是酒精蒙蔽了自己的理智,才会在那样美好的时刻忘记老师是一个中国人,无论日语多么流利,仍旧是一个百分之一百的中国人。

  他不该完全站在日本的立场上和老师讨论那样尴尬的话题。

  他想要向老师道歉,然而赶回学校的时候才知道对方已经登上了驶往中国的客轮,完全没有留给他告别的机会。

  一转眼,已经四年了啊……伊藤光叹了口气,将夹着樱花的讲义放在一边,这时门响了,母亲走了进来。

  “你回来啦。”母亲喜气洋洋地说着,用围裙擦了擦手,“我还以为会是傍晚呢,最近的班车总是延误。”

  “路程很顺利,所以提前到了。”伊藤光给母亲斟上茶,“见下面病人多我就没敢打扰你们,怎么样,最近很忙吧?”

  “是啊,年轻人都参军了,老人和孩子没人照顾,所以今年的病人格外多呢。”母亲显然渴坏了,一饮而尽,抱怨道,“叫我说,有些年轻人也太自私了,为了打仗把一家老小丢在家里……”

  “这怎么能叫自私呢?真是妇人之见!”父亲推门进来,严肃地打断了母亲的话。伊藤光连忙向父亲行礼,给他斟茶。

  父亲将他上下打量一番,说:“很好,比去年壮实多了,越来越像个男子汉。”

  “我都二十四岁了,爸爸。”伊藤光哭笑不得,“要不是为了上学,我恐怕都有孩子了,您现在才发现我像个男子汉吗?”

  父亲愉悦地笑了,摇头饮茶。

  母亲退出去准备晚餐了,父亲敛起微笑,问道:“这次回来,是因为参军的事情吗?”

  伊藤光的心沉了沉,点头,“是的,学校向陆军省推荐了我,我有些拿不定主意,所以想听听您的意见。”

  “你都二十四岁了,还有什么拿不定主意的呢?”父亲锐利的目光注视着他,充满令他心跳的洞察力。

  “您知道,我的理想一直是成为一名医生。”伊藤光斟酌着说,“一开始学校说陆军省的人想见我,我以为他们是想招募我作为军医,所以就答应了,但见面之后……见面之后才知道他们是想为加茂部队——现在改名为东乡部队——招募一批医学高级人才。”

  “加茂部队?”

  “是的。”伊藤光低声说,“一个以防疫为名,实际上研究细菌武器的部队。”

  父亲微微动容,半晌才道:“难怪你……”

  “我想成为医生,而不是战士。”伊藤光痛苦地说,“生命是医生最应该敬畏的东西,而战士的任务却是无情地收割它们。爸爸,我很矛盾,我是日本人,理应为自己的国家尽忠,但我不想以这种方式,违背自己原则的方式为国尽忠。”

  父亲沉默片刻,道:“不管是治病救人,还是研究细菌,都是医学的一部分。科学和技术永远是纯洁无辜的,你要记住这一点。”

  伊藤光一怔。父亲接着道:“优胜劣汰,是亘古不变的自然法则。既然我们身为优秀的大和民族,就有责任将自己的民族发扬光大。所有的日本军人都背负着这项光荣的使命,是我们民族复兴的先锋、开拓者。他们流血牺牲,并不是为了收割生命,而是为了整个大和名族,明白吗?”

  伊藤光被他严厉的语气吓到了,深深低下头去。

  “任何进化,即便是小小的进步,过程都是曲折的,甚至是黑暗的——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你死我活的战争史。”父亲语重心长地说,“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进化和进步。光,你太善良太单纯了,把医学想象得太高尚,太理想化了,事实上它和其他科学一样,是没有任何附加的意识形态,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在这个时代,你必须把自己从作为医生的高尚的梦境里抽离出来,落落地,首先认识到自己是一个日本人!”

  是这样吗?伊藤光光汗湿浃背,内心的矛盾却似乎并没有因为父亲这番话而有所减轻。

  父亲有些失望地看着他,顿了顿,忽然提高声音道:“告诉我,光,我们的一切是谁赐予的?”

  伊藤光激灵灵打了个冷战,悚然道:“是、是天皇赐予的。”

  父亲满意地点了点头:“你明白就好,希望你将来在大陆能够牢牢记住我们今天的谈话。”

  “……是,爸爸。”

  两天后的深夜,伊藤光收拾了自己简单的行李,准备第二天回学校接受陆军省的招募。

  那天和父亲的一席谈话似乎解开了他的一些心结,但隐隐约约的,又让他开始恐惧一些更加深层次的东西,比当初恐惧战争和杀戮还要来的深刻,来的隐秘,来的无法形容。

  是什么呢?

  伊藤光将最后一件行李——祖传的短刀——装进箱子,坐在窗前怔怔看着天际的明月。皎洁的白光透过茂密的樱花打在桌上,如霜如雪,令他不禁又想起了和老师分别的那一夜,那是他二十四年生命里最大的遗憾,四年来他无时无刻不想着弥补。

  也许此去中国,能够和老师再见一面吧,也许这次能够说服老师,用更加温和的方式……想到荣靳之温文儒雅的面孔,伊藤光忽然觉得参军这件事也不那么难以接受了,振作了一下,抽了两张信纸开始给老师写信。

  写了又写,删了又删,一遍遍润色,一遍遍誊抄……当他终于满意地将信纸吹干、叠好,天际已经露出了鱼肚白。

  他打开那本夹着樱花的讲义,将写在封底的地址抄到信封上,两天前夹在里面的那些樱花掉了出来,虽然已经脱去水分,却仍然鲜妍娇嫩。

  他犹豫了一下,把那些已经风干的樱花也放进了信封。

  “先生,珍重,以及——我是不是第一个送你樱花的人?”他在信纸的末尾加上一句,脸上带着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温柔而羞涩的笑意。

  战火纷飞,转眼又是四年。

  广州的春天和故乡完全不同,没有樱花,没有细雨,却有着高阔的天空,如烟如雾的嫩柳。

  二十八岁的伊藤光站在南石头惩戒所外的石堤上,看着远处密密麻麻的大眼鸡船直皱眉——人太多了,比当初上面说的要多得多,真不知道香港方面是怎么想的,竟然把这么多人都塞给了他们这个小小的“华南防疫给水部管”。

  他是两年前从番号731的东乡部队派遣到广州来的,这里的“华南防疫给水部管”番号波字第8604,和731一样专门从事细菌研究。而他的任务则更加特殊,他带领的特别一课主攻一项极为机密的脑部改造计划,是军部直管的重中之重。

  只可惜,两年了,他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也许很快就能有所突破吧,毕竟香港方面给他们送来了源源不断的试验品……伊藤光看着船上那些衣衫褴褛、表情麻木、瘦骨嶙峋几不成人形的家伙们,在心里安慰着自己。

  他不想称这些人为“难民”,他从不认为自己和这些肮脏愚昧,贪婪懦弱的家伙是同一个物种。从东北到广州,他穿越了大半个中国,越来越相信父亲临走前告诉自己的那句话——作为优秀的大和民族,他正在和所有日本军人一起努力“进化”这个广袤而愚弱的国家。

  他开始说服自己坚信这场战争是正义的,是必要的,是大日本帝国带领人类走向进化的最关键的一步。

  他甚至庆幸自己赶上了这场浩大的盛事。

  只是,偶尔午夜梦回,他会忽然惊醒,汗流浃背,内心反复涌动着参军之前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不知为何、不知从何而来的恐惧。

  那到底是什么?

  吉普车驶入庭院,两个下属去市里收集老鼠和蟑螂,给他带来了军部的密函。

  军部对他的研究进度越来越不满,在密函中非常严厉地斥责了他,同时告诉他日军在欧洲战场的间谍弄到了一些绝密的资料,给他作为参考。

  伊藤光皱着眉头打开了贴着封条、拓着火漆的绝密文件,从里面抽出一叠夹杂着英文、德文和法文的资料。忽然,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的感觉攫住了他的眼睛,他难以置信地将一份手书实验报告凑在灯下,发现那仿佛是荣靳之的笔迹。

  伊藤光疯狂地翻阅着资料,将泛黄的纸张抖得满桌满地,又跪在地上将它们捡起,一遍一遍确认自己的猜测。

  没错,这是当年荣靳之在欧洲留学时研究的课题,只有他,只有他这个级别的天才才能想出这样大胆而缜密的方案!

  伊藤光低沉地笑了起来,那声音几乎把自己吓了一跳。他没有想到时隔八年,他的老师仍然是他指路的灯塔,是他人生路上的明月,在他走投无路之际给他送来宛如神谕的救赎!

  他心中激荡着一种难以名状的感情,兴奋、激动、欣喜……还夹杂着某些隐秘的悸动。良久,他抓起桌上的水杯一饮而尽,趴在灯下开始细细研究这些资料。

  荣靳之的工作习惯非常好,实验记录和总结清晰而详细,但尽管如此,伊藤光还是研究得极为吃力。

  这大约就是天才和普通人的区别吧,在特定的领域内,天才总有着超越时间甚至超越次元的洞察力和想象力,在他们看来顺理成章易如反掌的事情,对于普通人来说却是无法理解的天堑。

  如果老师在这里就好了……一周之后,伊藤光挂着浓重的黑眼圈在食堂吃饭,满脑子都是老师留下的手稿。

  忽然,外面传来嘈杂的吵嚷声,一个消瘦而高大的男人被卫兵用枪托砸倒在地上,旁边散落着两个盛着菜汤的木桶,以及一根扁担。

  原来是负责送饭的囚徒,伊藤光只扫了一眼便继续低头吃饭,片刻之后忽然感觉那男人倒在地上的背影有点令他心惊肉跳的熟悉。

  不,不可能,他没有那么瘦,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伊藤光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觉得自己大约是魔怔了,对老师的思念已经产生了不可思议的幻觉。

  荣靳之出身名门,家财万贯,绝对不可能出现在这个地方。他和他的家人应该已经离开了中国,到欧洲或者美国避难去了吧。

  否则四年前那封信为什么如石沉大海,一直没有收到回音?

  味同嚼蜡地吃完一顿饭,伊藤光披上医生袍,准备回实验室再研究一会儿资料,就在这时,忽听远处传来一声枪响。

  食堂里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因为那声枪响太近了,似乎就发生在关押难民的监房里。

  “出什么事了?”
  “杀人了吗?”
  “怎么在这里杀人,不会拎出来再处理吗?这下那些可怜虫们可要吓呆了。”

  伊藤光站在食堂门口的台阶上,看到几名卫兵押着之前那个摔倒的男人往审讯室走去,一名士兵捧着一个小小的油纸包,大约是搜出的什么违禁品。

  这天没有风,天上一丝云彩都没有,正午的阳光明亮而清晰,空气干净得仿佛水洗过一般。伊藤光的目光下意识地追随者那个被反剪双臂、压得几乎抬不起头的身影,在看清那张苍白嶙峋的脸之后,心脏仿佛被电击了一样骤停了足足三五秒,之后砰砰砰地狂跳起来!

  那分明就是他的老师荣靳之!

  他怎么可能在这里?!

  怎么可能?!

  伊藤光用尽全身的力气压抑着想要战栗的冲动,冲进通讯部拨通了军部的电话,“我想知道那份资料的来源……我必须知道……我必须了解执笔者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才能真正运用那份资料……好的,我等您的回复。”

  傍晚,伊藤光的宿舍。

  时隔八年,他终于如愿和自己的老师坐在了一张桌子上。

  荣靳之看上去沧桑而衰弱,因为营养不良,脸色极为苍白。

  但他仍旧是温文儒雅的,风姿翩然的,即使穿着防疫所粗陋的衫褂,也掩不去骨子里流露出的养尊处优的高贵。

  桌上放着中午卫兵从他铺位下搜出来的违禁品,用油纸包裹的一叠手札。伊藤光拿起最上面的那片草纸,运用自己不甚高明的中文读懂了上面的话——那是荣靳之写给妻子的家书。

  “您结婚了?”伊藤光下意识地问道,带着连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失望……和愤怒。

  愤怒什么?

  他不知道。

  荣靳之没有回答,慢慢将戴着手铐的双手放到桌子上,平静地道:“很久不见了,伊藤君。”

  伊藤光瞬间眼眶一酸,这句问候他等了整整八年,八年!

  “您、您还好吗,先生?”伊藤光不由自主用上了敬语,同时坐到他对面。

  荣靳之淡淡笑了,“如你所见。”

  伊藤光哑然,显然他很不好,任何被关在防疫所的人都不可能“好”。

  “对不起。”伊藤光歉疚地说,“我不知道您被关在这里,我完全没有想到您离开日本之后会有这样的遭遇……您在码头登记的时候用的是化名。”

  荣靳之宽容地看着他,沉默不语。

  “请您放心,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事了。”伊藤光说,“他们不知道您的身份,不知道您是国际知名颅脑专家,我会向他们解释一切的。只要您愿意,我明天上午就向军部请求让您留在我的课室……不,我愿意继续作您的学生,请您领导我的课室!”

  荣靳之的目光苍远而锐利,“伊藤君,你该很清楚,那是不可能的。”

  伊藤光一怔,讷讷道:“为、为什么?”

  “因为战争改变了一切,改变了你我,我们再也不可能成为师生了,遑论同僚。”荣靳之淡淡道,“八年,你从一个心怀慈悲的医学生变成了冷酷的军人,我也从不问世事的老师变成了……战士——我想你已经查过了吧,既然你知道我使用了化名。”

  伊藤光|气息一窒,满怀激动仿佛被冰水一点点冷却,隔了片刻才点头道:“是的,我知道您过去几年做过的一切——您参加了东北地下党,一直在和大日本皇军作对,半年前才在苏联红军的帮助下潜逃回香港……”咬了咬牙,他诚恳地道,“但是我暂时并没有把今天发生的事情上报,除了我,没人知道你就是荣靳之。”

  “哦。”荣靳之笑了一下,道,“那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伊藤君?”

  “我想救你。”伊藤光急切地说,“先生,我只是个技术人员,不可能瞒太久,只能为您争取那么一点点时间。现在,只要您答应留下来带领我们课室的研究,为大日本皇军服务,我有信心说服军部赦免你全部的罪行……不,我可以说服他们让您加入日本籍,成为真正的日本人!”

  荣靳之的表情冷了下来,咬肌重重绷紧了一下,“你们在研究什么,你凭什么确认我能够胜任这个职位,甚至以此换取尊贵的日本身份?”

  伊藤光犹豫了一下,将那份绝密资料抽了几张递给他。

  那是一份实验报告,荣靳之一拿到手里脸色就变了:“你从哪里弄到的这个?”

  “欧洲战场。”伊藤光说,“这原本就是您发起的课题,可惜当时因为种种原因中断了,现在我们想要在您当年取得的成果基础之上发起进一步的研究……“

  “你想得到可以影响人类大脑的病毒?你想把这种病毒用在谁的身上?你们的敌人……还是你们的战士?”

  天才的洞察力永远犀利而精准,不用任何解释就能从毫发之间的线索推演出弘大的全局。伊藤光再次为老师的智慧而折服,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我们希望大日本皇军能够成为世界上最强、最完美的军队,让大和民族的精神带领全人类进步!”

  荣靳之温和的目光瞬间变得冷硬尖锐,“你们想改造人脑?你们……你们把这么多人关在这儿,就是为了完成这个伟大的实验?”

  伊藤光在他的注视下如芒针刺背,虽然内心仍旧坚信自己是对的,自己这么做是在拯救他,但视线却莫名其妙无法与他对视,虚弱地挪了开去。

  “大和民族要带领全人类进步?那么这些人呢,这些关在南石头的人呢,他们算什么?他们不也是人类的一份子吗?”荣靳之语气平淡,但语速极快,那是他即将发怒的征兆,“还有那些被你们杀死的中国人、朝鲜人、越南人……他们又算是什么?你们杀死了数倍于你们的人类,你们打算带着什么人去进步?”

  他忽然一笑,仿佛听到了什么最可笑的笑话,“或者说,你们的进步必须建立在大部分人类的死亡之上?那这种进步还有什么意义?”

  伊藤光张口结舌,不知道如何回答老师的质问,事实上,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问题。

  不,是他从来不敢想这些问题。

  那种奇怪的感觉又出现了,从参军之前就如影随形地困扰着他的恐惧,又出现了。

  只是这一次,这种恐惧似乎变得有些清晰了,他隐约意识到了自己害怕的到底是什么。

  是什么呢……

  “如果我拒绝呢?”荣靳之沉了一会儿,敛起怒意,语速也慢了下来,像平时一样平静地问道,“你打算怎么处置我?”

  “您……请您再慎重考虑一下,先生。”伊藤光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低声道,“您的身份我不可能一直保密一下去,一旦被上面知道您就是通缉在案的东北地下党重犯,是这份研究资料的撰写者,恐怕……您恐怕无法承受接下来会发生的一切。”

  荣靳之深深吸了口气,没有说话。伊藤光鼓足勇气,道:“我劝您接受我的建议,先生,您已经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了,现在只有我能够救您,否则等待您的只有死亡……极为痛苦的死亡。”

  沉默,窗外的夕照正一点点熄灭最后的残影,良久良久,荣靳之才道:“你的路,对我来说,比极为痛苦的死亡,还要痛苦。”

  不欢而散。

  接下来的夜晚伊藤光难以入眠,脑海中反复闪现着荣靳之冷漠的面孔。

  他无法接受他们八年后的第一次见面竟是如此不堪的局面,他多么希望他们的重逢是在日本,在春日盛放的樱花树下,在歌女柔婉的吟唱之中……

  然而,一切都只是他的奢望。

  凌晨他终于沉入了睡眠,然而奇怪的梦魇一直缠绕着他,令他心慌气短,浑身抽搐,大汗淋漓。

  长久以来纠缠着他的恐惧忽然变得强大而具体,仿佛深不见底的沼泽,拼命将他拉进窒息的黑暗当中。父亲的脸和荣靳之的脸交替闪现,还有他的上司,以及曾经替陆军省招募他的军官……还有那些在他手中死去的,不堪称之为的人的“家伙”。

  “不!”他大叫着惊醒过来,仿佛濒死的猎物一般浑身颤抖,然后毫无来由地失声痛哭起来。

  他想立刻带着荣靳之逃走,离开南石头,离开广州,离开中国,但他知道这只是他逃避责任的幻想,他是军人,是日本军人,是特别一课的负责人,他必须完成自己的使命。

  平静了一个上午,他再次将荣靳之带到了自己的房间。

  荣靳之看上去更加衰弱,曾经明亮而温柔的眼睛黯淡无光。

  他们沉默地面对面坐着,谁也没有开口,直到光线慢慢暗去,伊藤光才沙哑着嗓子说:“先生,我恳求您……想想您的家人,您的……您的妻子,您忍心让他们因为失去您而痛哭,心碎吗?”

  荣靳之在黑暗中长长叹了口气,取了一根烟。

  “嗤”的一声,火柴的微光照亮了他清隽的面容,然而一闪即逝,只留下黑暗中模糊的轮廓,以及烟头的一点火光。

  “在时代的洪流中,人的力量是那样地渺小。”他说,“虽然每个人看上去都有很多选择,但其实无论怎么选都没有用,最终我们还是会被这股洪流夹裹着,奔向既定的方向。”

  顿了一下,他接着道:“无论我选择接受你的邀请,还是选择痛苦的死亡,我的宿命都是既定的——我是中国人,我的生死荣辱都和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息息相关。中国的灭亡,就是我的灭亡,中国的复兴,就是我的复兴,不管我是埋在南石头的一把枯骨,还是活在你庇佑之下的行尸走肉,我的灵魂永远系在中国二字之上。”

  他抽了一口烟,沉静地道:“从八年前回到中国的那天起,我就没想过要背叛她。”

  伊藤光虽然早已料到这样的结局,仍旧忍不住内心的失望和悲伤,虚脱似的靠在了椅背上。

  “你呢,阿光?”荣靳之轻柔地说,像很久很久以前那样称呼着他的名字,“你有没有想过,你的信仰是什么?”

  伊藤光怔怔道:“我不知……不,是日本,是天皇。”

  “那么,你为之奉献终身的信念来自于哪里?”荣靳之问,“是什么给了你信仰和维护它的力量?”

  伊藤光哑然,张了张嘴,又颓然合上。荣靳之将抽完的烟蒂捻灭了,道:“信仰之所以成为信仰,必然是因为它触动了你内心最光明,最善良的东西,为之战斗能让你实现自己生而为人的价值……所以,你想过吗,你的国家,你的天皇,是不是做到了这一点?”

  伊藤光心中电闪雷鸣,仿佛有什么东西正一点点崩塌。他想起四年前和父亲的那场谈话,想起自己在陆军省接受的教育,想起自己在731和8604所做过的一切……

  他想起自己曾经高尚的梦想,想起自己这些年来压抑的困惑,想起自己一遍遍用军歌催眠自己,告诉自己那些死在实验室里的“家伙”根本算不上是人,和他为之奋斗的,大和民族带领全人类走向进步的宏愿毫无关联……

  数不清的汗珠从他的头上渗了出来,汇成溪流滑下鬓角,滑下下巴。荣靳之悲悯地看着他,递给他一方破旧而干净的手帕,“阿光,所谓信仰,如果和最原始最纯洁的人性相悖,那它就不堪称为信仰。它是一种梦魇,如果你不从梦魇中醒来,它将葬送你宝贵的,不可重复的一生。”

  他替伊藤光擦去额头的冷汗,温语道:“人生只有一次,只有一次,阿光,无所谓长短,但它只有一次。试想明天你的生命即将结束,回望从前,你会不会为曾经的信仰感到自豪?”

  “抑或是……感到羞耻?”

  隆隆春雷忽然划破长夜,雪白的闪电照亮了黑暗的房间。

  伊藤光整个大脑嗡嗡作响,几乎分不清是因为雷声,还是因为荣靳之那个可怕的假设——如果明天生命即将结束,自己会不会后悔?

  又是一声惊雷滚过,伊藤光刹那间清晰地意识到自己长久以来恐惧的到底是什么。

  是人性的泯灭。

  他用父亲的教诲和军部的教育麻醉了自己,压抑自己的人性,把自己变成了一个自己都不愿意接受的怪物。

  一把血色的手术刀。

  “不……不!”伊藤光无法抑制地嚎啕大哭起来。

  日子一天天滑过,伊藤光深深体会到荣靳之那句关于时代和人的话,他们都被时代的洪流夹裹着,看似有很多选择,其实根本没得选。

  他没有办法救荣靳之,甚至没办法改善他的境遇,因为他任何超出正常范围的照顾,都可能给自己的老师带来灭顶之灾。

  而他的研究,也是没有任何进展,军部已经对他的无能失望透顶,也许很快就会派人来接替他的位置。

  他不是荣靳之那样的天才,不管731还是8604,都有无数人可以替代他。

  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一个风雨大作的午后,军部给他送来了一份密函。密函中告诉他,当初军部把荣靳之那份资料的副本同时发给了731,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已经有一位研究员取得了重大进展。

  密函里附着那名研究员的报告,军部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很明显——如果拿着这份报告还做不出来他们想要的东西,那接下来只能换人了。

  伊藤光第三次将荣靳之请到了自己的宿舍,把这份研究报告交给他。

  荣靳之花了五分钟看完报告,说:“他们想换掉你?”

  和智者交流,从来都不必费心解释什么。伊藤光点了点头:“这件事……已经不可避免了,老师,如果我做不出他们需要的病毒,他们会另外派人来——南石头有无数的试验品,很快他们就能得到他们想要的。”

  荣靳之皱眉看着桌上的报告,喃喃道:“是啊,有无数的试验品……如果得不到他们想要的,这里的所有人都得死……痛苦地死……”

  他轻轻摩挲着报告一角,隔了很久,忽然一笑,道:“阿光,八年了,从东北到香港,再到广州,我目睹了无数同胞的死亡,我不想再看这一幕了。”

  伊藤光一愣:“什么?”

  “如果我们这些人必须要死,那请你帮帮忙,让我作第一个吧。”荣靳之说,“让我作你第一个试验品,这份报告是在我曾经的研究基础上做出来的,我理应有这个殊荣。”

  他平静而恳切地看着自己面无人色的学生,“既然死亡无可避免,就让我早一点去吧,我看够了苦难,不想再看了。”

  “不!”伊藤光崩溃地大叫,“不!我不让你死!我会想到办法的!不不!先生,请你留下来,请你和我一起……”

  荣靳之静静听着他叫喊,直到他喊够了,喘着粗气停下来,才慢慢捡起那份报告,平着放在电灯和桌子之间:“你看,无论光线多么明亮,总有办法将它遮挡。”

  他伸出一根手指,指着阴影中最黑暗的一小块,说:“这儿,叫做本影,UMBRA,不管电灯的光线如何衍射,都无法照亮它,它永远是灯下最黑暗,绝对黑暗的空间。”

  他放下那份报告,说:“阿光,替我遮住那些刺眼的光吧,让我待在绝对的黑暗里,永远再看不到死亡和恐惧……好吗?”

  伊藤光张着嘴却叫不出声音来,不知何时,已经是泪流满面。

  三天后,荣靳之如愿躺上了试验台。

  他盖着浅蓝色的被单,消瘦的身躯几乎看不出起伏。他表情平静,有一种伊藤光无法理解的坦然,甚至是……满足。

  生命最后的时刻,他微笑着看着自己的学生,对他说:“阿光,其实个人的力量并不像我说的那么渺小,时代的洪流固然凶猛,但时代是由人组成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它的一份子。当我们做出正确的选择,时代的洪流就会改变方向,流向我们共同想要的目的地。”

  很多年后,伊藤光依旧会时常咂摸这句话,每一次,都能在这句话里得到新的启迪,新的力量。

  他无数次想过,如果当时自己没有切下那一刀,如果自己能早一点醒悟,事情会不会不同,老师不用死去,自己也不用背负这沉重的枷锁。

  但最终他还是否认了自己的假设。

  生命没有假设,每个人都只有一次。

  直到亲手杀死自己的老师,亲手用他的身体培育出病毒,他才彻底领悟了人性的真像,彻底找回了自己的信仰。

  他才明白老师那晚的每一句话,都是给他的人生设下的谜题,他只有经过生与死的痛苦挣扎,才能真正解开那些谜题,心甘情愿选择和老师一样的人生方向。

  荣靳之确实不想看着南石头所有的难民死去,但他不是想要逃避,而是想要救他们。

  他和于骅早就策划了越狱计划,但苦于没有内应,无法带领难民闯过重重封锁。

  他知道整个南石头只有一个人可能帮他们,那个人就是他的学生,伊藤光。

  但他同时深深明白,深受军国主义思想熏陶的军人,很难被他的几句话就彻底策反,他不敢拿那么多人的命冒险,只能用自己的命冒险。

  如果他的学生还有残存的人性,还愿意为了他的话而思考,那么他的死就会成为最强劲最犀利的一击,彻底将伊藤光从泥潭当中拉出来。

  他不能用自己的安危逼迫他的学生,只要伊藤光的信念有那么一丝一毫的不坚定,越狱计划就会被曝光,关在南石头的人全部都难逃一死。他只能用自己的生命在学生耳边敲响重锤,等待对方自动自发地背叛日本军部,站到难民的一边。

  他成功了。

  他不是本影,伊藤光才是他制造的本影,是他为难民在日本人无所不在的视线之下,制造的唯一的阴影。

  百分之百黑暗的,安全的阴影。

  很久之后伊藤光终于明白了这一点。

  他庆幸自己明白了这一点。

  能够成为老师的本影,是他之后漫长人生中唯一的救赎,唯一坦然活下去的支柱。

  荣靳之用生命救了南石头集中营所有的难民,也救了他。

  救了他这个误入歧途的学生。

  可惜,他再也无法在春日的樱花树下和自己的老师痛饮畅谈。

  他再也不可能找回那份懵懂而深刻的……也许可以称之为“爱”的感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影”即“UMBRA”
  放在这里算个呼应吧。
  这本书大概就这么多了。
  下一本见!
  接档《难吃》,可能文名会变,但……猫叔就是这么任性啊!
  最后别忘了收藏我的专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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